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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典型地区居民汞、镉、砷、铅、铬环境总暴露研究

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典型地区居民汞、镉、砷、铅、铬环境总暴露研究
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典型地区居民汞、镉、砷、铅、铬环境总暴露研究

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典型地区居民汞、镉、砷、铅、铬环境总暴露研究

环境总暴露反映了人群污染物多介质、多途径的暴露水平及其贡献比,是表征暴露介质浓度和人群环境暴露特点的综合性指标。为了解我国居

民污染物的环境总暴露特征,为制定环境健康基准、明确污染物优先防

控次序提供科学依据,生态环境部将开展人群环境总暴露研究纳入《国

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

院选择太原市、大连市、上海市、武汉市、成都市和兰州市部分地区开

展研究工作。

2016~2017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在这6个城市的15个区/县,

抽取了18 岁及以上居民3876名(有效样本3855 名)作为调查对象,

调查了居民环境暴露行为模式,采集分析了居民日常暴露的空气、饮用水、土壤和膳食中汞、镉、砷、铅和铬的含量,估算了环境总暴露水平

及暴露介质贡献比,于近期发布了《典型地区居民金属环境总暴露研究

报告(汞、镉、砷、铅、铬)》和《典型地区居民金属环境总暴露量及

贡献比手册(汞、镉、砷、铅、铬)》。结果显示,调查居民汞、镉、砷、铅、铬的环境暴露来源以膳食为主,其次为饮用水、土壤和空气,贡献比分别为61.23%~99.77%、0.16%~30.69%、0.03?~17.21%

和0.01‰~1.67%。

本研究结果与美国、日本等国家相关研究呈现一致性规律,但由于暴露介质种类、人群特征以及污染物环境浓度的不同,各国人群暴露介质贡献比存在较大差异。此外,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产业布局等是导致调查居民环境总暴露水平存在地区、城乡差异的重要因素,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是导致同一地区调查居民环境总暴露水平存在性别和年龄差异的重要因素。各国、各地区应尽可能利用本国及本地区环境总暴露研究结果服务于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

环境总暴露研究尚处于探索性阶段,本研究获得的数据填补了我国环境暴露评价领域基础数据的空白。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总体部署,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铜、锌、镍、铁、铝、钒、硒、锰、银、钡10种污染物的环境总暴露研究,研究成果拟于2021年对外发布。

《玻璃纤维中铅、汞、镉、砷及六价铬的限量指标与测定方法》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玻璃纤维中铅、汞、镉、砷及六价铬的限量指标与测 定方法》编制说明 草案稿 一、工作简况 欧盟RoHS《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2009年IMO 在香港外交大会上通过了《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船舶拆解公约》(“香港公约”),对船舶设计/建造/营运、拆船设施、有害材料的控制及人员保护等提出了要求。公约对铅、汞、镉、六价铬的含量进行了明确限定。 玻璃纤维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是制造电脑、手机主版等电子器件的印刷电路板的主要增强材料,在机械船舶、石油化工以及市政工程上也有大量的应用。玻璃纤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玻璃澄清过程中引入的砷、矿物杂质引入的铅、汞、镉、六价铬等。 目前无论是出口还是内销都对玻璃纤维产品提出了要求,为了人体健康和环保要求,要控制产品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本标准的编制可以规范行业对于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可以规范产业的进步和发展,可以更好的使我国的产品与国际接轨,为玻纤产业与国际接轨提供技术支持,对规范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4月30下达2015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了计划编号为20150380-T-609的《玻璃纤维中铅、汞、镉、砷及六价铬的限量指标与测定方法》国家标准制定计划。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在接到标准编制计划任务后组成了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根据申报时的情况,对国内外相关行业、相关技术方法进行了收集与分析,拟出了标准草案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 编制原则

铅、汞、镉、砷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预防

铅、汞、镉、砷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预防 微量重金属元素与人体生命过程有着密切关系,它们虽然在体内的含量非常微小,但生理功能独特。 一、砷 砷在自然界分布很广,动物肌体、植物中都可以含有微量的砷,海产品也含有微量的砷。由于含砷农药的广泛使用,砷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如以砷化合物作为饲料添加剂,过量添加至牲蓄食用的饲料中,就易使牲蓄体内积砷,食用了这种牲蓄的肉制品后,就容易造成中毒。砷侵入人体后,除由尿液、消化道、唾液、乳腺中排泄外,就蓄积于骨质疏松部、肝、肾、脾、肌肉、头发、指甲等部位。砷作用于神经系统、刺激造血器官,长时期的少量侵入人体,对红血球生成有刺激影响,长期接触砷会引发细胞中毒和毛细管中毒,还有可能诱发恶性肿瘤。我国食品重金属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规定砷含量最高(粮食)为0.7毫克/千克,鲜乳为0.2毫克/千克。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限量为0.01毫克/升。 二、铅 铅是对人体危害极大的一种重金属,它对神经系统、骨骼造血功能、消化系统、男性生殖系统等均有危害。特别是大脑处于神经系统敏感期的儿童,对铅有特殊的敏感性。研究表明儿童的智力低下发病率随铅污染程度的加大而升高。儿童体内血铅每上升10微克/100毫升,儿童智力则下降6—8分。为此,美国把普遍认为对儿童产生中毒的血铅

含量下限由0.25微克/毫升,下降到0.1微克/毫升。世界卫生组织对水中铅的控制线已降到0.01微克/毫升。我国食品重金属残留量限量国家标准规定铅含量最高(豆类)为0.8毫克/千克,鲜乳为0.05毫克/千克,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限量为0.01毫克/升。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对铅中毒的预防。 1、来自生活环境中的土壤和尘埃,玩具和学习用具,家庭装修用劣质油漆和印刷油墨,用铅壶或含铅的锡壶烫酒、饮酒,滥用含铅的丹药或偏方等。 2、食物中的铅,某些饮料、劣质食品、中草药等。某些罐装食品,由于用铅焊接缝而导致食物含铅量增加;含铅量高的食品主要有用含铅量高的容器加工成的爆米化,加入氧化铅以加快其成熟的松花蛋,大街小巷叫卖的“白馒头”也有一部分是用含铅等杂质的硫磺熏蒸而成。 3、动植物体内的铅。植物性食品的铅含量土壤、化肥、农药及灌溉用水含铅量的影响。动物性食品受铅含量受饲料、牧草、空气和饮用水含铅量的影响。 4、大气污染,如用含铅汽油的汽车尾气,以及煤制品(如煤球、煤饼)为燃料的家庭,室内空气中铅平均含量比室外空气的铅含量高很多。 5、暴露在含铅环境下的大人及衣物又交叉感染给孩子,例如交通岗、印刷厂、钢铁厂、炼油厂、铸造厂、蓄电池行业和矿山等都是铅污染重灾区,许多行业都有接触铅化合物的机会,作为大人平时应注意预防铅中毒,既要保护自己,更是要保护孩子。

进口化肥中有害元素砷_镉_铅_铬的普查分析

我国每年进口大量化肥,近3年通过主要港口共进口化肥约3000万t,贸易金额约54亿美元。我国进口化肥主要品种为氯化钾、复合肥和磷酸二铵。在人们日益关注生态环境的今天,大量施用化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和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各国的关注。一些发达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美国、欧盟制定了相关法规对化肥中有害重金属含量进行了限量[1],我国国家标准也规定了不同肥料中有害元素限量,以防止化肥中重金属对土壤和食物链的污染。砷、镉、铅、铬是其中4个受到限制的重金属。我国对化肥中砷、镉、铅、铬的规定见表1。 笔者对进口化肥中有害元素砷、镉、铅、铬含量水平进行普查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从普查结果可大体了解进口化肥中这几种有害元素的含量水平。 1进口化肥重金属的分析1.1 样品 进口复合肥(包括复混肥)、磷酸二铵、钾肥 (硫酸钾、氯化钾等)和尿素。 1.2样品消解 样品称量前研磨成直径小于1mm的粉末。 磷酸二铵、钾肥(硫酸钾、氯化钾等)和尿素样品直接用水溶解,复合肥(包括复混肥)样品采用GB/T 14539.1方法溶样。1.3重金属的测定 采用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AES)。仪器为美国Varian公司Vista-Pro型。仪器工作条件:99.99%以上高纯Ar,等离子体气、辅助气(载 气)流量分别为15、1.5L/min,雾化器压力200kPa,积分时间1s,射频功率1.0kW。蠕动泵自动进样装置。在标准溶液和待测溶液中均加入钇(Y)作为内标元素,溶液中Y的质量浓度为10mg/L,采用内标法定量。各元素分析谱线:As193.696nm, Cd214.439nm,Pb220.353nm,Cr206.158nm, Y371.029nm。 2结果与讨论2.1数据归纳 本文共对191批复合(混)肥料、130批磷酸二铵、58批钾肥和17批尿素共395批化肥进行了检验,获得As、Cd、Pb、Cr检测数据分别为396个、392个、382个和387个。全部检测数据按照含量 从高到低排列,其结果见图1。 2.2数据分析 本文依据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标 准对砷、镉、铅、铬的要求(见表1)来分析普查数据。所抽查的进口化肥按不同品种不符合砷、镉、铅、铬要求的情况见表2。 进口化肥中有害元素砷、镉、铅、铬的普查分析 刘志红, 刘 丽, 李 英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深圳 518045) [收稿日期]2006-09-07 [作者简介]刘志红(1966-),女,湖南衡阳人,高级工程师,从事进出口化矿产品检验工作。 [中图分类号]TQ44;TQ086;F760.6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7-6220(2007)02-0077-02 不同肥料中有害元素限量/(mg?kg-1) 表1 我国对肥料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要求 有机-无机复合(混)肥料 含氨基酸叶面肥微量元素叶面肥微生物肥料 肥料品种 50202030 1020203 15010010060 500 70 AsCdPbCr2007年3月第22卷第2期 磷肥与复肥 Phosphate&CompoundFertilizer 77 As含量/(mg?kg-1) 50 40302010 0 100 200 300 400 分析样的数量/个a)AsCd含量/(mg?kg-1) 100 200 300 400 5040302010 0 分析样的数量/个 b)Cd Pb含量/(mg?kg-1) 300 250 20015010050 分析样的数量/个c)Pb100 200 300 400 分析样的数量/个 d)Cr Cr含量/(mg?kg-1) 2500200015001000500 0 100 200 300 400 图1进口化肥中As、Cd、Pb、Cr含量的普查数据 0

大米中铬、砷、镉、铅的测定(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标准检测规程 1.适用范围:大米中铬、砷、镉、铅的测定。 2.测试原理:试样用湿法消解后,用ICP-MS上机分析。 3.仪器设备 3.1 高脚烧杯:50 mL。 3.2 电热板:具有温控功能。 3.3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ICP-MS)。 3.4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玻璃容器需符合国家A级标准。 4.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试剂,实验用水为当天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等同纯度的水。 4.1 一级水。 4.2 硝酸:ρ(HNO3)=1.42 g/mL,高纯(CNW ppb级)。 4.3 校准曲线:用B-232 多元素混标100 mg/L配制浓度分别为0.0、0.5、1.0、 5.0、10.0、20.0、100、500μg/L的校准点,用1% ppb级的硝酸定容至100 mL PP容量瓶中。 5.分析测试 5.1 准确称取粉碎好试样1.000~1.0500 g于高脚烧杯中,加入12 mL硝酸(4.2),上置一玻璃漏斗,在可调式电热炉上消解,先控温100℃消解20~30 min,至瓶内棕色的烟变淡,控温180℃继续消解,消解30~60 min,消解消化液略带黄色不再冒浓烈黄烟,取下漏斗,200℃赶酸至0.5~1 mL(不能蒸干,蒸干需重做),取下稍冷用一级水转移定容至25 mL比色管中。同时做空白试验。 5.2 上机测定 开启仪器,将仪器预热半个小时以上,调谐将仪器调节最佳工作条件,用外标法KED模式测试。 5.3 计算公式 X=(c1-c0)×V/m/1000 其中: X:试样中目标元素含量,mg/kg;

c1:试样消化液中元素含量,μg/L; c0:空白消化液中元素含量,μg/L; V:试样消化液定容总体积,mL; m:试样质量或体积,g。 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1 实验所用的器皿容器等需先用自来水洗净(不可使用洗涤剂),再用20 %硝酸溶液(优级纯硝酸配制)浸泡12 h以上,使用前再依次用自来水和一级水洗净。 6.2 消解过程中,禁止沸腾和蒸干,蒸干需重新取样消解。 6.3消解液的酸度应与校准曲线酸度接近或一致。

食品接触用油墨 铅、汞、镉、铬、砷的测定

附录A 食品接触用油墨铅、汞、镉、铬、砷的测定 A.1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食品接触用油墨中铅、汞、镉、铬、砷元素测定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测定法。 本附录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油墨中铅、汞、镉、铬、砷的测定。 A.2 原理 油墨经过涂膜干燥后粉碎,通过酸消解的方法转为溶液。将所得溶液稀释定容后,各元素经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测定强度,用标准曲线法进行定量。 A.3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光谱纯,水为GB/T 6682 规定的一级水。 A.3.1 试剂 A.3.1.1硝酸(HNO3)。 A.3.1.2盐酸(HCl)。 A.3.1.3 氢氟酸(HF)。 A.3.1.4 金元素(Au)溶液(1000 mg/L)。 A.3.1.5 氩气(Ar):纯度≥99.99 %,或液氩。 A.3.2 试剂配制 A.3.2.1 硝酸溶液(2+98):量取20 mL硝酸,缓慢加入980 mL水中,混匀。 A.3.2.2 硝酸溶液(1+5):量取500 mL硝酸,缓慢加入2500 mL水中,混匀。 A.3.2.3 汞标准稳定剂(1 mg/L):取1 mL金元素(Au)溶液,用硝酸溶液(2+98)稀释至1000 mL,用于汞标准溶液的配制。 A.3.3 标准品 元素标准储备液(1000 mg/L或100 mg/L):铅、汞、镉、铬、砷,采用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单元素或多元素标准储备液。 A.3.4 标准溶液配制 准确吸取适量单元素标准储备液或多元素混合标准储备液,用硝酸溶液(2+98)逐级稀释配成铅、镉、铬、砷混合标准曲线溶液和汞标准系列溶液,各元素浓度可参考表A.1。铅、镉、铬、砷混合标准曲线溶液配制后转移至洁净的聚乙烯瓶中保存。汞元素需要用汞标准稳定剂单独配制标准曲线溶液,配制后转移至洁净的玻璃瓶中保存。 表A.1 各元素标准系列 注:可根据仪器的灵敏度、线性范围以及样液中各元素实际含量确定标准系列溶液中该元素的浓度和范围。标准工作溶液在20℃~25℃下可保存2个月。使用前摇匀。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铅、镉、铬、镍、砷和汞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铅、镉、铬、镍、砷和汞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化肥作为进口大宗资源类商品之一,涉及金额高,它的质量直接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与市场稳定。国家质检总局一直非常重视进口化肥的安全、卫生、环保问题,曾于2002年进行化肥中有毒有害物质普查。肥料中铅、镉、镍、砷、汞和镍等重金属可以通过作物直接经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这些重金属在人体内容易累积,其危害主要是损害人体的重要器官肾脏和肝脏、损伤DNA和神经系统,有些还有可能诱发恶性肿瘤。因此,许多国家对肥料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元素都制定了相应的限量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是指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具有有效成分高,养分种类多;副成分少,对土壤不良影响小,生产成本低,物理性状好[1]等优点,因此近年来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我国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GB 18877-2002)规定了砷、铬、铅、镉和汞的最大限量,见表1。 表1 目前,国际上发布的关于肥料中有害元素分析方法标准还是以我国发布的一些标准为主。如上述提到的国家标准GB 18877-2002中就规定了砷、铬、铅、镉和汞的测定方法,除了砷采用分光光度法外,其余四种元素均采用原子吸收法;2010年12月23日我国农业部发布的《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T 1978-2010),也规定了砷、铬、铅、镉和汞的测定方法,该方法中砷和汞的测定主要采用原子荧光光谱法,铬、铅、镉的测定则分别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此外,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2月20日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水稻生产的土壤镉、铅、铬、汞、砷安全阈值(标准状态:现行)

I C S13.080 B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36869 2018 水稻生产的土壤镉二铅二铬二 汞二砷安全阈值 S a f e t y t h r e s h o l d v a l u e s o f c a d m i u m,l e a d,c h r o m i u m,m e r c u r y a n da r s e n i c i n s o i l f o r r i c e p r o d u c t i o n 2018-09-17发布2019-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三 本标准由全国土壤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404)归口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二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二浙江大学二南京大学二华南农业大学二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波二马义兵二辛景树二李玉浸二周东美二骆永明二徐建明二李永涛二高超二孟祥天二叶新新二宋歌二顾长青三

水稻生产的土壤镉二铅二铬二 汞二砷安全阈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生产的土壤镉二铅二铬二汞二砷安全阈值的术语和定义二安全阈值及监测与分析三本标准适用于水稻生产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三 G B/T17141 1997土壤质量铅二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 B/T18834土壤质量词汇 G B/T22105.1 2008土壤质量总汞二总砷二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 B/T22105.2 2008土壤质量总汞二总砷二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H J491 2009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 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 Y/T1121.6 200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 Y/T1377 2007土壤p H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G B/T188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三 3.1 安全阈值s a f e t y t h r e s h o l d 保证农产品食用安全的土壤中镉二铅二铬二汞二砷的最大允许含量三 4安全阈值 水稻生产的土壤镉二铅二铬二汞二砷安全阈值见表1三

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铅、铬、汞有效态浸提剂的研究

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铅、铬、汞有效态浸提剂的研究 随着对土壤重金属元素研究的深入,以全量土壤重金属评价土壤污染在实际应用中已显露出不足之处,而以“有效态”作为评价污染的强度指标能更好地反映土壤实际污染状况及其对植物的危害,所以重金属有效态的研究愈加重要。本文在对砷、镉、铅、铬、汞五种元素的地球化学性质和有效态分析技术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采用三种较为常用的浸提剂盐酸、DTPA、氯化钙对安徽铜陵矿山地区,安徽长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区,安徽皖南丘陵山区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态及其土壤上生长的禾本科草类植物与茶叶两类植物中重金属的含量进行相关性分析。 研究了三种浸提剂对黄棕壤、黄壤两种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态的提取效果;两种植物中重金属的含量与盐酸浸提剂提取的黄棕壤中重金属含量的相关性;三种浸提剂对酸碱度不同的黄棕壤中重金属有效态的提取效果;盐酸浸提剂在不同提取条件下对黄棕壤中重金属有效态Hg的提取效果;三种浸提剂对土壤中重金属镉、铅、铬、砷、汞五种元素的提取效果比较。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盐酸浸提剂适合酸性土壤中大多数重金属有效态元素的提取。 0.1mol/L盐酸浸提剂对酸性黄棕壤、黄壤中重金属有效态As、Hg、Cd、Pb 提取的量与其土壤上生长的禾本科草类植物中重金属含量均呈现显著相关性,特别是黄棕壤和黄壤中的重金属有效态Cd与黄棕壤中重金属有效态Pb与土壤上生长的禾本科草类植物中重金属含量的相关性达到极显著关系。2氯化钙浸提剂对酸性黄棕壤、黄壤中的重金属有效态Cr的提取的量与其土壤上生长的禾本科草类植物均呈现显著相关性,特别是对黄棕壤的重金属有效态Cr的提取效果达到极显著关系。 说明氯化钙浸提剂适合对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态Cr的提取。3浸提剂对土壤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本项目由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审并通过立项,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负责研制,本项目批准文号为卫计办函[2015]94号。主要起草人为:张建、韩志平、田志强、李凯、卢垣宇、孙宗奇、邵飞龙、朱丽波、李丽、周筑萍、陈兴林、罗杨。 开展方法学的研究包括样品消解前处理方法的选择、测定元素内标的选择、干扰实验等,确立了方法性能检验指标,如检出限、线性范围、重复性及准确度等。组织3家省外实验室及一家省内实验室对线性范围、定量限、准确度、精密度进行方法的协同性验证。经过数据的汇总,形成制订该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食品样品采用微波消解、压力罐消解及湿式消解三种消解方式,样品经消解后,消解液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行测定,标准曲线法定量,同时测定铅、砷、汞、镉、钡、铬、银、镍8种元素。方法快速、准确、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具体实验结果如下: 1 样品消化方式选择: 1.1消解方式:采用压力罐消解、微波消解、湿式消解三种消解方式,消解效果经统计学分析,无显著性差异。 1.2 消解体系:考察硝酸消解体系和硝酸+双氧水体系的消解效果,结果显示两种消解体系的消解效果统计学上无显著性差异。为减少消解空白,本方法选用硝酸消解体系。 1.3酸度影响:酸度在30%以内,影响在10%范围之内。 2 线性范围:铅、砷、镉、钡、银0~10μg/L,汞0~1μg /L,铬、镍0~100μg /L,实际测定中可根据样品中各元素含量不同调整最佳的线性范围,各相关系数R>0.999。 3 方法检出限及定量限:制备21份消化空白,上机测定计算检出限及定量限。检出限

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典型地区居民汞、镉、砷、铅、铬环境总暴露研究

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典型地区居民汞、镉、砷、铅、铬环境总暴露研究 环境总暴露反映了人群污染物多介质、多途径的暴露水平及其贡献比,是表征暴露介质浓度和人群环境暴露特点的综合性指标。为了解我国居 民污染物的环境总暴露特征,为制定环境健康基准、明确污染物优先防 控次序提供科学依据,生态环境部将开展人群环境总暴露研究纳入《国 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 院选择太原市、大连市、上海市、武汉市、成都市和兰州市部分地区开 展研究工作。 2016~2017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在这6个城市的15个区/县, 抽取了18 岁及以上居民3876名(有效样本3855 名)作为调查对象, 调查了居民环境暴露行为模式,采集分析了居民日常暴露的空气、饮用水、土壤和膳食中汞、镉、砷、铅和铬的含量,估算了环境总暴露水平 及暴露介质贡献比,于近期发布了《典型地区居民金属环境总暴露研究 报告(汞、镉、砷、铅、铬)》和《典型地区居民金属环境总暴露量及 贡献比手册(汞、镉、砷、铅、铬)》。结果显示,调查居民汞、镉、砷、铅、铬的环境暴露来源以膳食为主,其次为饮用水、土壤和空气,贡献比分别为61.23%~99.77%、0.16%~30.69%、0.03?~17.21% 和0.01‰~1.67%。

本研究结果与美国、日本等国家相关研究呈现一致性规律,但由于暴露介质种类、人群特征以及污染物环境浓度的不同,各国人群暴露介质贡献比存在较大差异。此外,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产业布局等是导致调查居民环境总暴露水平存在地区、城乡差异的重要因素,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是导致同一地区调查居民环境总暴露水平存在性别和年龄差异的重要因素。各国、各地区应尽可能利用本国及本地区环境总暴露研究结果服务于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 环境总暴露研究尚处于探索性阶段,本研究获得的数据填补了我国环境暴露评价领域基础数据的空白。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总体部署,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铜、锌、镍、铁、铝、钒、硒、锰、银、钡10种污染物的环境总暴露研究,研究成果拟于2021年对外发布。

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铜、锌、镍的测定_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本项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于2011年负责提出并立项,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研制,本项目在《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项目编号为spaq-2011-49。标准起草单位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作验证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为:梁旭霞、梁春穗、张慧敏、彭荣飞、李敏、王晶、胡曙光、张永慧、刘桂华、赵云峰、王竹天。工作组于10月中旬提交了编制说明及标准文本,供讨论。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本检验方法研制目的主要是为“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配套服务。GB 2762-2005中涉及的金属污染物有铅、镉、砷、汞、铬、镍、锡、铝、硒、稀土。由于锡的容许限量为50 ~250 mg/L,是其它元素容许限量的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且锡更适宜在盐酸溶液中测定,故锡测定暂时不在本标准方法研制范围内考虑;2011年新修订的GB 2762不再将铝、硒和稀土列为污染物,取消了其限量规定,铝在食品添加剂中另行限定,且已有GB/T 23374-2009 《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故本方法不包括铝、硒和稀土元素;另外,考虑到铜、锌是两种重要的元素,在食品中存在很普遍,采用ICP-MS同时测定便捷,本方法包括了这两种元素。本标准修订原则主要考虑先进性,可靠性与可操作性,首先要满足“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对各类食品容许限量(ML)的检验要求;其次方法定量限应满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需要;再者方法准确可靠,具有普遍适用性,易于推广使用。 目前国内出台的ICP-MS标准方法仅限于单个元素测定(铝、无机砷)或为稀土元素测定,存在适用范围窄、样品前处理方法单一等不足,本项目在现有ICP-MS方法基础上,将样品的适用范围扩大为能满足大多数食品类别,前处理方式为微波密闭消解和高压密闭消解两种,优化实验测定条件,建立了本标准方法。 具体实验结果如下: (1)消解方式:同时采用微波消解和高压密闭消解方法,分别对圆白菜(GBW10014)、大米(GBW10010)、胡萝卜(GBW10047)、蒜粉(GBW10022)、奶粉(GBW10017)、菠菜(GBW10015)、紫菜(GBW10023)、茶树叶(GBW08513)等8种标准参考物质进行前处理,然后对结测定果进行分析。对微波消解测定值与压力罐消解测定值、微波测定值与标准参考值、压力罐测定值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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