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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造价管理包括

施工合同造价管理包括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了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的分配形式,直接影响了整个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公司将提供以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规划、合同价款调整、合同索赔事宜等。

一、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方合同规划(策划)

(1)充分了解建设项目中委托方的主要合同关系

(2)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合同策划

(3)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种类的选择

2、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条件及重要合同条款的起草、选择、谈判

3、合同执行中的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实施监督

①、落实合同实施计划,未实施部门提供必要条件;

②、协调各方(委托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材料商)之间的关系;

③、及时发现好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好责任争执、项目活动在空间、时间和资源条件上的冲突等;

④、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⑤、监督合同条款执行的情况,对违约情况提出事前、事中、事后的警告,直至采取必要措施;

⑥、对项目承包方的项目施工质量、成本、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⑦、监督及处理任何涉及合同变更的有关事宜;

⑧、收集、保管及处理合同和有关合同变更、执行、检查的一切文件资料;

⑨、审核及处理有关合同执行中的索赔事项,研究反索赔措施与策略。

(2)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跟踪

合同跟踪是指不断追踪合同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包括自合同签约开始至合同终止的完整过程,分为具体合同时间跟踪、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情况跟踪及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跟踪三部分。合同跟踪定的母的在于发现合同执行中的偏差,

及时提出纠察和措施,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3)合同诊断

通过对不同对象、不同事项的监督、检查与跟踪。将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分析计划中的各个项目与计划的差异情况,然后根据这些差异,可以对剩余的任务进行预测、调整和控制。

建立概算——合同对应体系

我们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拟通过建立概算——合同对应体系进行具体实施,体系的原则是对已细化到分部工程程度的设计概算进行分类管理。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将通过对以往大型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总结,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合同结构进行分解。

在合同分解后,将各分部设计概算根据合同的承包范围分别纳入各类合同中,对于施工承包类、专业分包类、材料设备采购类等不同类别的合同,我们将通过多年积累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编制详细的投资控制目标分析报告。对各类合同中普遍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产生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工程进行中的投资控制重点项目。

二、合同管理工作重点

1、协助确定合同结构;

2、提出或对合同条款中涉及造价的部分的意见及建议;

3、对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提出咨询意见;

4、询价及协助考察投标单位资格;

5、编写询价报告;

6、协助业主确定投标单位;

7、协助业主组织招投标工作;

8、协助业主的合同谈判工作;

9、协助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0、管理合同造价实施;

11、跟踪合同价款的变动情况;

12、对照合同条款,检查甲方义务履行情况,防止乙方对甲方的经济索赔;

13、审核合同变更费用;

14、审核合同索赔费用;

15、协助业主处理合同索赔及合同纠纷;

16、定期汇总合同执行情况及合同完成情况的信息,报公司领导决策参考。

三、合同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1、合同条件的选择

(1)合同类型的选择是否与工程实际相适应,即,按照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

(2)合同条件的选择是否与本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相适应,是否与承发包双方管理水平与能力相适应,不片面追求合同条件严密和完备,以适应为原则。

(3)优先选用承发包双方都比较熟悉的合同条件,便于双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使用合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4)合同条件的选用是否与我国现行的计价体系和特点相适应,以提高合同条件的可操作性。

2、重要的合同条款的确定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

(2)付款方式,如工程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的约定是否考虑到业主的资金来源状况和资金安排计划。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政策变化等对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否合理。

(4)是否将合同风险在承发包双方间合理分配,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努力控制三大目标、控制风险,达到最好的工程经济效益。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是否能够恰当地鼓励承包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管理积极性。

(6)协助业主设计合同条款,通过合同保证业主对工程的控制权力,并形成完整的控制体系。

3、合同中有关保函、保留金和其他担保措施的条款是否约定合理,操作简

便,更有利于督促承包商努力工作,履行合同。

4、有关合同预算的编制是否准确,计价方式、计价原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人材机单价计取是否合理。

二、工程合同管理的手段及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定义了承包商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如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目标等。这些目标必须通过具体的工程活动实现。由于在工程施工中各种干扰的作用,常常使工程实施过程偏离总目标。整个项目实施控制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实施按预定的计划进行,顺利地实现预定的目标。一般而言,工程项目实施控制包括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控制。其中,合同控制是核心。本工程因规模大、造价高,肯定既涉及到众多的土建承包商、众多的材料供货单位,合同的有效控制至关重要。

一、合同控制的手段和措施

1.参与落实计划

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的其他职能人员一起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如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工序间的搭接关系和安排及其他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2.协调各方关系

在合同范围内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相互之间出现的问题。如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执、工程活动之间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不协调。合同责任界面争执是工程实施中很常见的。承包商与业主、与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与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与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分包商之间、工程小组与分包商之间常常互相推卸一些合同中或合同事件表中未明确划定的工程活动的责任。这会引起内部和外部的争执,对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做判定和调解工作。

3.指导合同工作

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作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各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中起“漏洞工程师”的作用,但他不是寻求与业主、工程师、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对立,他的目标不仅仅是索赔和反索赔,而是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防止漏洞和弥补损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例如,促使工程师放弃不适当、不合理的要求(指令),避免对工程的干扰、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协

助工程师工作,弥补工程师工作的漏,如及时提出对图纸、指令、场地等的申请,尽可能提前通知工程师,让工程师有所准各,使工程更为顺利。

4.参与其他项目控制工作

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职能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 对照合同要求的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和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对策措施。对他们的已完工程作最后的检查核对,对未完成的工程,或有缺陷的工程指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影响整个工期。按合同要求,会同业主及工程师等对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开箱检查或作验收,看是否符合质量、图纸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验收文件的起草和验收的组织工作,参与工程结算,会同造价工程师对向业主提出的工程款帐单和分包商提交来的收款帐单进行审查和确认。

5.合同实施情况的追踪、偏差分析及参与处理

6.负责工程变更管理

7.负责工程索赔管理

8.负责工程文挡管理

对向分包商发出的任何指令,向业主发出的任何文字答复、请示,业主方发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须经合同管理人员审查,记录在案。

9.争议处理

承包商与业主、与总(分)的任何争议的协商和解决都必须有合同管理人员的参与,解决结果进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审查、分析和评价。这样不仅保证工程施工一直处于严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项工作更有预见性,更能及早地预测合同行为的法律后果。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

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

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 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

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 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 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212)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造价合同

工程造价合同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 的(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 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建设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方式或其它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履行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为: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发包方委托监理的内容、发包方与监理方权力责任的划分、监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折价和拍卖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权利。 为了保护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书 协议书包括发承包双方全称;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关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承诺及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质量保修的承诺;生效日期及条件。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双方都需认可的词语、合同文件和对于工程事务的处理方法。包括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培和争议;其他有关安全施工、发现文物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的处理方法。 1/ 2

工程造价合同详细版

工程造价合同详细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6280

工程造价合同详细版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 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 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8-06-26T10:29:52.22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期作者:陈燕芳 [导读] 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合同的结构形式主要是对项目的造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广西标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 530028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也在不断的提高,社会各界都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脚步也在不断的加快,从而使得建筑行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契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当前建筑工程普遍存在建设施工周期较长,并且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建筑产品价格复杂多变,因此工程造价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最为核心的部分,合同的管理水平与结构都会对工程造价产生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建设项目合同当中,应当对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明确的规定,并且要对工期和施工队伍的费用等方面进行全面仔细的考虑,还要确定施工人员的职责范围等。建设合同主要是通过书面文件的形式来对各方进行一种约束,并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本文将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为主线,展开一系列的分析和描述。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影响 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合同的结构形式主要是对项目的造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任何一个工程项目而言,行为的主体并不会涉及到很多方面。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通过各项合同的签订,能够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个单位进行有机的结合,并且使得参建单位的权力和义务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承认,如此能够使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现代工程的体积较大,并且所涉及到的方面较多,结构比较复杂,对于技术和施工质量的要求也远离越高,施工周期比较长,从而使得对于合同的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所以,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通常不仅只是在施工的阶段,也包括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后期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 1.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合同会在招投标阶段形成,在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对整个工程造价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在于如果合同已经签订,就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成为了相关单位工作和行为的准则,不能够随意的进行更改。所以,对合同类型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能够有助于各项条款的制定。 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主要的合同之一,同时也能够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投资以及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能够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按照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合同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这三大类型。如果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比较小、施工的周期较短、所使用的技术简单且风险不高,另外发包人也准备了非常详细并且全面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相关的说明文件比较齐全,能够有助于承包人对工程量进行准确的计算,在这种情况之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这种合同能够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对于单价合同而言,其所能适用的范围比较宽泛,使用率最高,这种合同可以实现风险均摊,从而能够使承包人的工程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进而能够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调控。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业主进行工程造价的控制比较不利,所以这种类型的合同很少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被采用。 另外,对于合同条款的制定工作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常情况下,条款的制定应当因可能的详细和全面,从而能够将各方的责任和权力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划分,工程索赔的相关条文清晰明确。在这其中,所使用的语言应当尽可能的严谨,最大程度适用定量语言。特别是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和规定,与其关联的相关法律和付款方式等都应当进行仔细的斟酌和确定。对于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的增加费或者是夜间施工的增加费等都应当属于可竞争的费用,需要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使得整体的工程造价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当建设工程进行正式施工的阶段之时,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工程造价会起到关键性的影响。此阶段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难度会随着工期的增长而增长。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涉及的方面较多,工作内容非常复杂,施工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期间会产生诸多不确定的因素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为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很多时候都会关系到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并且在实际施工的过程当中有非常容易受到自然条件以及客观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通常会和项目招投标的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变化。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会和招投标之时的工程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与变化,如此就会有工程变更的情况发生。一般时候,工程的变更主要包括设计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或者是施工条件的变更等方面。这种变更通常会造成施工进度或者是工程量以及施工周期等诸多方面的连锁反应,进而会对工程造价产生诸多的影响。所以,在建设工程实际施工的过程当中,应该最大程度的避免工程变更的发生。如果工程变更无法避免,应当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来严格执行。在施工阶段,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力度,进而达到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的最终目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的交流日渐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当中的索赔管理逐渐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当事人一方因为另一方没有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完成任务,并且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损失之时,需要向另一方提出将给予合理补偿要求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主要是根据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权力和责任来提出正当的补偿要求。如果在合同管理的工作当中,对这一环节的管理方式不当,或者是重视程度不足,就会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 3.竣工阶段合理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竣工阶段对于合同的管理工作是整个工作当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其实在竣工阶段的验收和结算不光只是关乎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直接关系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结果,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通常能够反映出整个工程的实际成本与价格。这个阶段对于合同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工程的整体分析,并且对于工程造价的结算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约束作用,同时也会对整个建设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所以,在竣工阶段对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作依然非常重要。就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价的审核工作而言,其首要的工作就是对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条款进行审核,之后再审核结算价是否与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相符,对设计变更签证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判断。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官方版)

编号:QJ-HT-0186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建设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及造价管理-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和《质量管理条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要点有: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方式或其它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履行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为: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发包方委托监理的内容、发包方与监理方权力责任的划分、监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

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折价和拍卖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权利。 为了保护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书 协议书包括发承包双方全称;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关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承诺及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质量保修的承诺;生效日期及条件。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双方都需认可的词语、合同文件和对于工程事务的处理方法。包括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培和争议;其他有关安全施工、发现文物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的处理方法。 3、专用条款 规定以上内容和结合具体工程的一些特殊规定。 4、附件 建设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复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适用于复审,如对本合同条款有调整的,必须使用修订标记。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规定,鉴于咨询人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资质和能力,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投资总额(提示:或暂估价):人民币—元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与修正文件 、招投标文件 、投标书及其附件 、质询函 、中标通知书 、保密协议 、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协议

以上文件在先的优先使用,但以上文件冲突时,以对委托人有利的为准。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 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复审结算报告 及后期配合服务(复查及竣工决(结)算等)完成止。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 _份,委托人 咨询人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 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 人: (签 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份,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最新

GF— 2015— 02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 工程概况 .1111112222 3333444444444455555666666666777777 二、.....................................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 容 三、................................ 服务期限 四、................................ 质量标准 五、................................... 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 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 词语定义 八、................................ 合同订立 九、................................ 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 1.2语言 ........................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4适用法律 ...................... 2. 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 2.2提供工作条件 .................... 2.3合理工作时限 ..................... 2.4委托人代表 ..................... 2.5答复 ........................ 2.6支付 ........................ 3. 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 5. 支付........................... 5.1支付货币 ...................... 5.2支付申请 ...................... 5.3支付酬金 ......................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

谈建筑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问题与措施

谈建筑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问题与措施 发表时间:2017-08-18T13:56:12.1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作者:许婉莹[导读] 摘要:在工程建设中,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造价管理效果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广州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510635 摘要:在工程建设中,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造价管理效果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同时为了确保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正常经济效益和合法权益,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赋予法律效力。由于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特殊关系,导致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施工 一、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程,贯穿在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样合同也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相同的价值。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整体内容都被写入了项目合同书中,通过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控制与管理造价的重要途径[2]。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合同主要以总价包干、单价包干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合同类型,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合同是造价控制的有效凭证,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依据,对施工阶段具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造价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来管理造价是正确选择。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签订阶段问题分析 合同的签订对于整个建设项目工程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直接影响着各项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由于很多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施工合同未按工程自身特点及企业情况和示范文本的要求进行签订,未全面考虑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或者意外事故等多数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情况,比较普遍的情况就是,合同不严谨,约定内容不明确,清单遗漏项多,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差大,个别单项报价不平衡,相互违约责任不清晰等等,直接的后果就是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为了获得最大效益,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出现扯皮、拉锯、中途停工、不积极配合等现象,直接影响工程按计划完成及相互之间的配合,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预期。 2、合同履约阶段问题分析 合同履约阶段问题也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较为常见的问题。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签约双方不履行合同,存在着随意修改合同的现象,违约行为随即发生。当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索赔工作非常困难,加之承包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索赔意识淡薄,在过程中没有积累原始资料和相应的证据,出现索赔失效或遭反索赔等现象,难以发挥合同之效用。 除此之外,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的意识薄弱,合同管理人员匮乏也是相当重要的问题之一。实践中还可以看到,合同履行过程,缺乏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难以形成日常性的常规化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分散管理形式,信息采集、维护手段以及存储加工手段非常落后,责任分工不明确,合同管理软件开发落后等现象。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1、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与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内容为核心,强化对施工阶段相关事宜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订立前,应对诸多合同条款进行整合,紧紧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另外与承包商订立合同的时机、合同条款的全面性等都是发包方亟待考虑的问题,由于造价对双方都是相对敏感的关注点,言辞酌句必须明确、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涉及到造价管理内容的相关条例应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制定,为合同的订立做好全面的准备。例如,部分企业人员对合同的订立不够重视,措施"订金"写成"定金",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损失,这也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2、确保合同能够及时、有效地签订 企业必须在施工的前期及时、有效地与工程招标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解决方式和方法,注明合同的生效方式及时间。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工程造价的风险给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重视合同文本形式与内容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中,合同文本必须具有科学性及规范性,这样可以方便合同的执行,也会大大减少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合同文本错误对合同质量的执行有很大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开展以及建筑市场的规范性是非常不利的,会导致建筑施工中经济纠纷的发生。在拟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真实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在合同中订立工期时间、双方权利及双方义务、责任分配、索赔要求等,这些内容要在合同中明确表述,与此同时,保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的监督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的一项措施。在合同即将结束时,管理人员对资料进行整理,这在合同管理中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质量有关,决定是否能够实现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内容中还包括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情况进行对比,获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准确与全面的评价,既可以及时调整对工程的控制也达到汲取教训、总结相关经验的目的,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5、施工设备及材料的管理 采购施工材料的时候,要严格的比较各个商家之间的材料价格,然后在确保材料质量的情况下,挑选性价比较高及付款周期长的商家进行选购;挑选施工材料的时候,要对材料的合格证和出厂证明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可用性。 6、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为了保障合同质量,建筑单位应当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素质培养,进而提升其专业水平。建筑单位应当严格地把好人才选拔关口,招聘专业管理人才,不能与其他岗位兼职,并且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此外,建筑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有助于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管理的最新知识和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时效性。 7、对建筑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最新).

GF-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受托)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编制或审核)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及补充条款;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受托)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______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签章)咨询(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受托)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咨询(受托)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受托)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受托)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间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详见专用条款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受

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服务方案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了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的分配形式,直接影响了整个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公司将提供以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规划、合同价款调整、合同索赔事宜等。 一、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方合同规划(策划) (1)充分了解建设项目中委托方的主要合同关系 (2)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合同策划 (3)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种类的选择 2、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条件及重要合同条款的起草、选择、谈判 3、合同执行中的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实施监督 ①、落实合同实施计划,未实施部门提供必要条件; ②、协调各方(委托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材料商)之间的关系; ③、及时发现好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好责任争执、项目活动在空间、时间和资源条件上的冲突等; ④、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⑤、监督合同条款执行的情况,对违约情况提出事前、事中、事后的警告,直至采取必要措施; ⑥、对项目承包方的项目施工质量、成本、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⑦、监督及处理任何涉及合同变更的有关事宜; ⑧、收集、保管及处理合同和有关合同变更、执行、检查的一切文件资料; ⑨、审核及处理有关合同执行中的索赔事项,研究反索赔措施与策略。 (2)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跟踪 合同跟踪是指不断追踪合同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包括自合同签约开始至合同终止的完整过程,分为具体合同时间跟踪、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情况跟踪及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跟踪三部分。合同跟踪定的母的在于发现合同执行中的偏差,

及时提出纠察和措施,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3)合同诊断 通过对不同对象、不同事项的监督、检查与跟踪。将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分析计划中的各个项目与计划的差异情况,然后根据这些差异,可以对剩余的任务进行预测、调整和控制。 建立概算——合同对应体系 我们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拟通过建立概算——合同对应体系进行具体实施,体系的原则是对已细化到分部工程程度的设计概算进行分类管理。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将通过对以往大型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总结,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合同结构进行分解。 在合同分解后,将各分部设计概算根据合同的承包范围分别纳入各类合同中,对于施工承包类、专业分包类、材料设备采购类等不同类别的合同,我们将通过多年积累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编制详细的投资控制目标分析报告。对各类合同中普遍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产生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工程进行中的投资控制重点项目。 二、合同管理工作重点 1、协助确定合同结构; 2、提出或对合同条款中涉及造价的部分的意见及建议; 3、对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提出咨询意见; 4、询价及协助考察投标单位资格; 5、编写询价报告; 6、协助业主确定投标单位; 7、协助业主组织招投标工作; 8、协助业主的合同谈判工作; 9、协助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0、管理合同造价实施; 11、跟踪合同价款的变动情况; 12、对照合同条款,检查甲方义务履行情况,防止乙方对甲方的经济索赔; 13、审核合同变更费用;

建筑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a5412967.html, 建筑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 作者:吕凤勤 来源:《江苏商报·建筑界》2013年第22期 摘要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规定了责任双方必须要遵守的权 力与义务,本文主要探究了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仅供参考。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22-0081—2 在建设项目中,合同是建设项目的基础,也是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它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建设周期之中,从建设工程开工开始,到工程的竣工结算结束,在工程项目期间,预付款、工程款的支付,工程临时变更签证计价等都离不开合同管理。 1.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要合理划分规类合同文件,熟悉合同文件,为工程结算和工程控制做好管理依据,防止项目索赔等事件的发生,减低工程造价成本。 2.常见的合同模式 2.1总价合同模式适用于设计图纸齐全,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其优点是利于工程管理,合同签订后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用在质量管理,可减少工程变更,利于投资控制,缺点是招投标周期长,竞争不充分时工程造价偏高,合同定制不完善容易引起扯皮。 2.2单价合同模式适用于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采用,其优点是招投标周期短,在不能精确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其缺点则是由于合同留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建设工程合 同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关系

工程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专业:工程造价 学号:090904219 姓名:刘威

摘要: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许多合同,比如设计合同、咨询合同、科研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供货合同、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规范合同中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及关系,规范合同各项处理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就目前合同管理采取的措施级如何实现成本控制进行了分析,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造价管理的关系,并对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做了探讨。 关键词:造价,合同,控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时代要求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与管理更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认真履行的法律性文件,是承包商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交付质量符合国家规程、规范要求及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工程实物,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和依据,是发包人与承包商之间的最高行为准则。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就是若干项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管理从施工前的准备,直到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前者制约后者,后者补充前者,任何环节疏忽,都将导致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的失控。因此,对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全面的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一.合同与工程造价的相关概念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投资控制是对项目的投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进行的分析、对比,目的是给管理者提供有关数据。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做好工程结算,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才能真正地、更有效地使工程投资得到控制,计划得以圆满实现。 (二)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中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中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批准概算内,这对建设、施工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非常重要。控制造价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工程造价控制总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的关系 (一)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主要委托发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管理,管理的过程也是以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所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发包商代表无一不是依据施工合同来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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