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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保护的几点思考

对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保护的几点思考
对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保护的几点思考

对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保护的几点思考【内容摘要】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重要客体,是我国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立法保护是一种需要,也成为一种趋势。本文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出发,论述我国对其进行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列举国际国外相关的立法实践,接着分析了我国对其进行著作权保护的立法现状,阐述本文作者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法律保护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念和特征必要性著作权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通常既没有确定统一的版本,也没有明确特定的作者,是由某社会群体(而非个人)创作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建筑、立体艺术、装饰艺术等文学艺术形式。[1]即某一特定民族或一定区域的人群世代相传,留存于民间的,反映该民族或该区域人群历史渊源、生活习俗、心理特征即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群体特征、宗教信仰等诸多内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总和。具体而言,包括:“手工艺术生产技艺及其制品;在民族民间流传的诗歌、音乐、歌舞、戏曲、曲艺、谣谚、皮影、剪纸、绘画等艺术表现形式;反映某一民族或区域习惯习俗的礼仪、节日和庆典活动、游艺活动、民族体育活动、饮食、民居、服饰、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1914年3月20日在伯尔尼补充完备, 1928年6月2日在罗马修订, 1948年6月26日在布鲁塞尔修订, 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 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订, 1979年10月2日更改

本同盟各成员国,共同受到尽可能有效、尽可能一致地保护作者对其文学 和艺术 作品所享权利地愿望和鼓舞,承认一九六七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地修订会议工 作的重 要性,决定修订斯德哥尔摩会议通过的公约文本但不更动该公约文本第一至二 十条和 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下列签字的全权代表经交验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兹协议如下: 第一条 适用本公约的国家为保护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权利结成一个同盟。 第二条 1.“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 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文学作品;讲课、演讲、 讲道和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和哑剧;配词 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和版画作品;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实 用艺术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插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 立体品。 2.本同盟各成员国得通过国内立法规定所有作品或任何特定种类得作品如 果未以某种物质形式固定下来便不受保护。 3.翻译、改编、乐曲改编以及对文学或艺术作品得其他变动应得到与原作 同等得保护,但不得损害原作得版权。 4.本同盟各成员国对立法、行政或司法性质得官方文件以及这些文件得正 式译本得保护由其国内立法确定。 5.文学或艺术作品得汇编,诸如百科全书和选集,凡由于对材料得选择和 编排而构成智力创作得,应得到相应得、但不损害汇编内每一作品得版权得保护。 6.本条所提到得作品在本同盟所有成员国内享受保护。次种保护系为作者 及其权利继承人得利益而行使。 7.在遵守本公约第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得前提下,本同盟各成员国得通过国 内立法规定其法律在何种程度上适用于实用艺术作品以及工业品平面和立体设计,以及此种作品和平面与立体设计受保护得条件。在起源国仅仅作为平面与 立体设计受到保护得作品,在本同盟其他成员国只享受该国给予平面和立体设 计得那种专门保护;但如在该国并不给予这种专门保护,则这些作品将作为艺 术作品得到保护。 8.本公约得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得社会新闻。 第二条之二 1.政治演说和诉讼过程中发言得言论是否全部或部分地排除于上条提供得 保护之外,属于本同盟各成员国国内立法得范围。 2.公开发表得讲课、演说或其他同类性质得作品,如为新闻报道得目的有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欣赏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欣赏 五千年的文化发展与传承使得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其中文学作品的发展与影响日益加深,而现代的文学作品就如浩瀚文学天空的一颗巨星,烨烨生辉。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主要由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组成,每个组成部分都有其闪光点,是文学作品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看来,如果把文学作品看成一个人,那么小说就是他的灵魂,诗歌是他的眼睛,散文就是他的发肤,戏剧就是他的衣服。 小说是现代文学作品的代表,在原有的明清小说的基础上,加上国外长短篇小说的影响,以及现代的社会环境的熏染,现代小说已经具备了它完整的体型,走向成熟。为什么说小说是现代文学的灵魂,因为它最直观的反应了当时人的思想,社会的思想,表达了人类的某种或一些愿望,是人的思想的一种载体。 我读的现代经典文学作品不多,就简单的说说我对巴金《寒夜》的感悟。该故事篇幅短小,内涵却十分丰富,主要介绍了这个家庭悲剧的种种矛盾,以及对当时社会制度的一种讽刺,并以婆母和曾树生为代表的两种女性形象,反应了两种不同文化的冲突,本书那直指人心的艺术魅力值得深思。 通过参考,我将从时代背景、文化观念及女性意识三方面对该小说进行简单的介绍。 社会历史时代的思考 20世纪40年代国统区文学的一个重要倾向就是社会现实批判。巴金创作《寒夜》的一个巨大动力就是对黑暗的社会现实进行批判。《寒夜》寄寓着自己忧国忧民的思想感情及对新生活的热情向往。巴金在广阔的社会生活场景中来表现小人物的悲剧,重要的是揭示了旧制度灭亡的必然,表现了对新生活的渴望之情。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寒夜”就是国统区阴郁现实的象征。 《寒夜》是巴金于1944 年创作的,是一部充满着浓郁悲剧色彩的小说,叙述了主人公汪文宣一家的悲剧。小说中,丈夫汪文宣性格软弱,收入微薄,妻子曾树生漂亮、开放,而婆婆却守旧顽固。由于生存压力,本来就存在的矛盾日益激化,婆媳之间冲突不断升级,丈夫左右为难,精神极度痛苦,最后妻子离家出走,丈夫由于严重肺病,在抗战胜利的锣鼓声中痛苦死去。婆婆领着孩子离开了家。小说的结尾,妻子曾树生回到家里,但是,人去屋空。她一个人在寒冷的月夜下徘徊,作品写道:夜,的确太冷了。 可以说这既是中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剧。巴金把小说中的家庭悲剧和社会现实联系在一起。在巴金看来,正是国统区黑暗、腐败的现实造成了小说中家破人亡的悲剧。后来,巴金为了解释这部小说的社会意义,一再强调成书的时代背景,明确表示作品的目的是揭露抗战前夕大后方政治黑暗和知识分子的痛苦处境。“那时社会上最活跃的是官僚资产阶级,是那种利用职权囤积居奇,做黄白黑生意的人,他们官商结合,权利结合,像蛀虫一样把中国在战争中所剩下的一点元气全部耗光。”还说,“我们没有发国难财,却倒了胜利霉。”在作品中,汪文宣的痛苦、失业以及家庭的破碎,都和这样的社会现实具有密切关系。 文化观念冲突的表现 美国思想家杰姆逊说:理解文学必须提高到文化的高度。实际上,小说中的家庭悲剧也可以在文化上找到原因。在这个家庭中,婆媳之间的冲突,是最重要的冲突。婆婆完全是旧式的,在她身上体现的是传统封建文化的家庭伦理观念,而曾树生却是受过现代教育的新青年。婆婆总是用旧的观念去衡量儿媳妇,媳妇由无法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摘要】: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但我国法律却未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具体保护方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特别是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及其法制现状、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对策三个方面作以探讨,以期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独创性认定;保护期限 随着最近几年一系列跟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关的重大事件出现,公众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有了一定的了解及认识。因为有了了解及认识,我们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是我们要探索、研究的论题。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概述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及特点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某个社会群体(民族或地域)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创作出来的,无法确定原创作人,通过长期演变、世代相传逐渐形成具有地域色彩反映该群体的文学艺术特点,同时能以有形的方式复制的智力成果。①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内容上的文艺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文艺性是从民间文学艺术字面上就能体现出来的。之所以称之为民间文学艺术,那么文学和艺术价值是其具有的特点之一。并非由特定社会的群体或能够代表该群体的个人创造、保持、发展并体现该社会文化或社会生活特征的元素都能成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些体现社会文化或社会生活特征的元素应该在文学或者艺术方面具有值得传承和品鉴的价值,即应该具有文化属性,拥有着能够延续文化多样性的功能。 2、主体的集体性与不确定性 民间文学艺术必定是经过很长时间传承和发展下来的,那么既然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历史,就必定经过众多人之手而得以流传,否则民间文学艺术就①严永和:《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载《知识产权》2009年第3期

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doc

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摘要]民间文学艺术是特定民族或者世代居住于同一地域的特定群体在长期共同生活和劳动中不断创作、积累而产生的宝贵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文化、经济和政治价值,亟须对其进行法律保护。其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是该领域当今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通过对版权保护和特殊权利保护两种主要法律保护模式的客观比较可见,其间并不存在根本差异,仅有具体保护路径之别。民间文学艺术在保护客体、保护目的、保护方式等诸多方面与传统版权客体具有较大差异,特殊权利保护模式能够更为充分地体现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需求,为较优选择。此外,在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制度中应当融入公法性质的保护手段,并整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保护方式,以求实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全面保护。 [关键词]知识产权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特殊权利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法民间文学艺术(TCES/EoFs)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是各个民族赖以彰显其个性的最重要特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关系到各个不同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关系到国家文化凝聚力的形成和延续。遗憾的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至今都存在着关于权利性质、权利主体、保护模式等方面的争议,遑论促进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了。其中,法律保护模式问题不仅直接影响

国家的立法,而且关涉其他争议问题的解决。有鉴于此,笔者将从分析民间文学艺术本身的特点入手,提出有关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立法建议。 一、几个相关概念的区分 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界定是一个必须首先明确的问题。在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对民间文学艺术有几个十分相似的概念:“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几个概念分别在不同的法律文件或场合出现,各有所指。“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规范性解释,首先出现在197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共同制定的《发展中国家突尼斯版权示范法》(以下简称《突尼斯示范法》)中。《突尼斯示范法》将“民间文学艺术”定义为:在某一国家领土范围内可认定由该国国民或种族群落创作的、代代相传并构成其传统文化遗产基本组成部分的全部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①从这一概念的界定上可以看出,“民间文学艺术”实际上指的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即包含着“民间文学”这一特定要素的一种作品。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突尼斯示范法》将其归入版权范畴内进行保护。1977年《关于建立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班吉协定》(以下简称班吉协定)也对“民间文学艺术”作了界定。其附件7第46条将“民间文学艺术”定义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技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作品。这是关于“民间文学艺术”最为宽泛的规范

2020年智慧树知道网课《中国现当代文学经典导读(吉林联盟)》课后章节测试满分答案

第一章测试 1 【单选题】(10分) 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 A. 《呐喊》 B. 《彷徨》 C. 《狂人日记》 D. 《阿Q正传》 2 【单选题】(10分) 祥林嫂是鲁迅哪部作品中的人物()。 A. 《孔乙己》 B. 《药》 C. 《离婚》 D. 《祝福》

3 【单选题】(10分) 《阿Q正传》收入鲁迅的小说集()。 A. 《朝花夕拾》 B. 《故事新编》 C. 《呐喊》 D. 《彷徨》 4 【单选题】(10分) 《故事新编》中哪篇作品原题《不周山》?() A. 《采薇》 B. 《奔月》 C. 《铸剑》 D. 《补天》

5 【单选题】(10分) 《野草》出版前发表于《语丝》上的散文诗有()首。 A. 23 B. 21 C. 22 D. 20 6 【单选题】(10分) 《凤凰涅槃》是郭沫若哪部诗集中的诗作()。 A. 《前茅》 B. 《恢复》 C. 《女神》 D. 《星空》

7 【单选题】(10分)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是()。 A. 《呐喊》 B. 《彷徨》 C. 《沉沦》 D. 《女神》 8 【单选题】(10分) 《再别康桥》的作者是()。 A. 陈梦家 B. 闻一多 C. 徐志摩 D. 朱湘

9 【单选题】(10分) 《再别康桥》实现“中和之美”的方式是()。 A. 虚实结合 B. 动静结合 C. 去粗取精 D. 快慢结合 10 【单选题】(10分) 最能代表周作人冲淡平和艺术风格的散文集是()。 A. 《谈龙集》 B. 《泽泻集》 C. 《雨天的书》 D. 《谈虎集》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鉴赏

论鲁迅对文学的影响 寻常的人,都是在歌颂和期盼黎明的曙光驱赶走夜的黑暗,而鲁迅,却在深夜里思索,夜幕让他的思想有了惊人的穿透力。他用自己的心血和生命所创造的不朽的文学作品,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他的思想精神和气节人格,使鲁迅成为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巨匠,不仅仅是在文学造诣方面,更是在他对革命,对整个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的不懈努力和奋进之心,鲁迅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他在中华民族新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和影响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峰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先生的第一篇文章《狂人日记》,正是对那个封建专制,人吃人的社会的最强的反抗之音,他以自己的笔写下对那些,亦或明哲保身,委曲求全,亦或扮演吃人角色的人最有力的控诉。而在这样的社会中,只有疯子,才是最不受那些封建礼教束缚的人,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而让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篇文章便是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这篇文章之所以这么家喻户晓,是因为他写出了“一个现代我们国人的灵魂”,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及其特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及其特征 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种通过某个社会群体几代人的不断模仿而进行的非个人的、连续的、缓慢的创作活动过程的产物。例如我国的龙,由仰韶文化的鱼纹龙进到周朝的蛇纹龙,经汉、明、清,龙的造型一直发展到今日的龙,龙的创作的演变史已达几千年。 第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丰富。《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第二条规 定,民间文学表达形式包括:(一)口头表达形式,诸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及民间谜语;(二)音乐表达形式,诸如民歌及器乐;(三)活动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舞蹈,民间游戏,民间艺术形式或民间宗教仪式;(四)有形的表达形式,诸如:(1)民间艺术品,尤其是笔画、彩画、雕刻、雕塑、陶器、拼花(拼图)、木制品、金属器皿、珠宝饰物、编织、刺绣、纺织品、地毡、服装式样;(2)乐器;⑶建筑艺术形式。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有文字、口述、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等作品。生活习惯、传统礼仪、宗教信仰、科学观点不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是创作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

群体。这个社会群体可以是一个民族,也可以是本民族的某个村落,还可以指几个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无具体的作者。表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某个说唱人、舞蹈人,不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例如,黄南藏族自治州同红县土族聚居的年都乎村有一种“於菟”舞。 “於菟”是春秋战国时期楚人对虎的称谓,从“於菟”舞里可以依稀 看到两千多年前楚人祭祀山神舞蹈的情形。“於菟”舞在年都乎村口教身授,代代相传,每年农历11月20日祭山神的时候,村民们都表演“於菟”舞。可以说,年都乎村视为“於菟”舞的作者,饰“於菟”的村民是“於菟”舞的表演者。 第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属于创作、保存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群体。例如,广西宁明县的山崖上,有一组蛙状人群舞蹈的岩画,它是两千多年前祭祀舞的阵式图,而今天娥县的蚂*3舞正是岩画中舞蹈的再现。蚂*3舞作为一种舞蹈作品,它的权利属于天娥县表演蚂*3舞的村落。 第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的保护,不受时效的限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修改权永远由创作、保存该作品的社会群体享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财产权亦不存在保护期间。对此,突尼斯样板法认为, 民间作品是共同创作的作品,总有尚未去世的作者存在,因此,对民间作品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 第六,在传统和习惯范围内使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都属于合理使用,即使营利使用,也不需经许可,不支付报酬。如艺人演唱《格萨尔王传》,无需经许可,无需向藏民族付酬。

一、现代文学作品赏析

目录 一.《狂人日记》赏析 二.《阿Q正传》赏析 三.《凤凰涅槃》赏析 四.《荷塘月色》赏析 五.《子夜》赏析 六.《家》赏析 七.《雷雨》赏析 八.《骆驼祥子》赏析 九.《断魂枪》赏析 十.《再别康桥》赏析 十一.《死水》赏析 十二.《金锁记》赏析 十三.《雨巷》赏析 十四.《围城》赏析 十五.《边城》赏析 十六.《大堰河——我的保姆》赏析 十七.《小二黑结婚》赏析 十八.《王贵与李香香》赏析 一.《狂人日记》赏析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小说代表作之一。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早年曾留学日本,回国后曾任职教育部,辞职后曾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任教。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主要作品有小说集《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散文诗集《野草》,散文集《朝花夕拾》,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二心集》、《伪自由书》和《且介亭杂文》等。 《狂人日记》最初发表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鲁迅语)而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这篇小说受到俄国小说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的影响。 这是一篇白话日记体小说,包括小序和正文两个部分。小序主要用文言介绍写作的背景和缘起;正文共有13则白话写就的“疯子”的日记。小说的主人公是日记的“作者”——狂人。狂人,从作品的叙述来看他确实是个疯子,他有种种疯子的病症: 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作品具体写出了他的狂态:(1)变态的心理。他把平常人的交往如探视、抚摩都看作是吃人行为的一部分。如“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将别人善意的“笑”理解为暗藏杀机的吃人者的表面文章,完全背离了正常生活的心理轨道。(2)混乱的逻辑。狂人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正常的逻辑必然会被打破,这就造成了逻辑的混乱。“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三十多年不见月光,从生活逻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是荒唐的。“他”与“赵家的狗”没有必然的联系,那狗看“我”两眼更是与“我”不相干,但狂人却将他和“那狗”与“我怕”与“月光”的不见都联系了起来,组成一个三段论。这种将部分前提省略的做法,造成了三段论的不成立。(3)虚幻的幻觉。狂人即疯子,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二十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

简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简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论文摘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国珍贵的文化遗产,对其提供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案例为例,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现状,结合国外法律对于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式,包括:非洲国家、英国、澳大利亚的实践做法,得出完善我国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建议:确定权利主体,区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用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创作的作品,规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邻接权人的权利义务。 论文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各民族的发展过程中都留下了许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些作品是各族人民乃至全人类的珍贵财富,他们是人类知识财富的结晶,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丰硕文化果实,我们在惊叹于古人的智慧的时候也应该把它们再继续的传承下去。现实中,已经发生许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纠纷,更提醒我们,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与保护需要法律的支持。 2000年白秀娥应邮政印制局之约,为邮票印制局印制蛇年生肖邮票设计、制作了多幅以蛇为题材的剪纸,后提交给邮票印制局,邮票印制局选择了其中的4幅,将复印件留存。于2000年11月27日,邮票印制局向白秀娥支付了970元的资料费,白秀娥向邮票印制局出具了收条,载明:“今收到生肖邮票资料费九百七十元整。”后来邮票印制局的设计师呼振源在白秀娥的剪纸基础上设计了邮票图稿,并被邮票图稿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为蛇年生肖邮票的图稿。由此,白秀娥认为她的著作权受到侵犯,起诉国家邮政局和邮票印制局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而被告认为剪纸作品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该案不禁引发了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问题的思考,什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否应该对其进行保护?一部分人认为白秀娥的作品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因为白秀娥所剪的图案是我国陕西地区流传的蛇图剪纸图案,她剪的是一代代延传下来的作品,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个人不享有著作权。 另一部分人认为白秀娥的剪纸不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是其个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因为白秀娥不是单纯把陕西地区流传的蛇图剪纸图案原样照搬,而是在其中加入了自己的思想情感和创意,白秀娥只是用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形式作为载体来表现自己的思想和作品,要区分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形式创作的作品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剪纸是一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白秀娥就是用这种形式表现了她自己的思想。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随着而来的问题就是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国外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我国应该如何对这一类作品进行保护,本文就将对这几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国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体现在下列几部法律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却没有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图

民间文学的艺术特征

浅谈《巧女故事》的艺术魅力 【摘要】:德国作家马克斯?韦伯说:“科学的研究领域不以“事物 ..”的“实际”联 系为依据,而是以“问题 ..”的“思想 ..”联系为依据。凡在以新方法探索新问题并且揭示意义重大的新观点的真理借此而被发现的地方,一门新的“科学”就形成了。” [1](p19)而我则认为民间文学就是这样一门新的“科学”,民间故事是广大民众创作并传承的反映人类社会生活以及民众理想愿望的口头文学作品。在我国民间,各地民众对讲述民间故事有各种称呼,如“讲瞎话”、“讲古”、“讲经”、“说白话”、“摆龙门阵”等等,那么现在我就浅谈一下《巧女故事》艺术魅力的理解。 【关键词】:故事情节;丰富想象;情节程式化;艺术魅力;叙事艺术 在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宝库中,巧女的故事是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创作。早在晋人裴启所撰的《语林》中,已经记录了两则巧妇能言善辩而压倒文人的故事(原书已佚,见《北堂书钞》卷一三七、《艺文类聚》卷二十五引)。从巧女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民间故事的无穷的艺术魅力。 《巧女故事》体现我国民间故事非凡艺术魅力有哪些呢?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论述。 一、传奇的故事情节 (一)、从故事情节来看,《巧女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张古老的老头儿为自己第四个儿子找媳妇的故事,故事一开头指明了张古老其他三个儿子跟儿媳都不大灵活,随后就说张古老想要找一个聪明的姑娘做四媳妇来帮自己管理家事。于是他就想了个巧妙的法子让三个儿媳回娘家探亲,告诉她们说:“大媳妇住三五天,二媳妇住七八天,三媳妇住十五天。三个人要一同去一同回来。”[2](p476)要三个媳妇带东西孝敬他,他说:“大媳妇替我带一只红心萝卜回来;二媳妇替我带一只纸包火回来;三媳妇替我带一只没有脚的团鱼回来。”[2](p476)三个媳妇没想太多就答应了,可是后来才发现她们没法做到公公要求的事就大哭起来,正好遇到巧女就把张老古要的东西告诉了他那三个媳妇,结果到他的三个媳妇返家时,真的带回了他想要的东西,并且是一块回来的。张老古就纳闷他的媳妇们没那么聪明怎么会知道她想要的呢,于是就问他的三个媳妇知道真相后,就这样把巧女说给了四儿子。 就上述的故事情节而言则充满着很大的偶然性、传奇性和戏剧性,新巧奇妙。俗话说“无巧不成书”,而这句话里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民间故事的奇巧就在巧女故事中得以体现,就在张老古三个儿媳妇遇到困难而无计可施时,碰巧就遇到巧女从此经过,便是故事得到进步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摘要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中华文化瑰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丰富性、时代性、特色性根植于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生活之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同时,伴随着文化产业的崛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其特有的优势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然而,21世纪以来,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纠纷案件不断涌现,在全球强势文化的压制和摧残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被全球化、公占化、商品化,严重的影响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迫在眉睫。从我国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现状来看,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对其进行规范和制约,当从其立法尝试和实施现状来看,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本文以知识产权保护为视角,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背景和意义入手,综合研究和对比了国内外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和方式,结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界定和基本特征,分析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尝试和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构建与完善策略,从现行法律完善和特别法构建两个方面,综合分析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和原则、范围和内容、归属和继承、设计与维护,希望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维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性意义,从而更好的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昌盛。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法律完善

Abstract Chinese culture, has a long history, profound,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hinese cultural treasures, with its richness, times, characteristic roots with Chinese and the Chinese people's life, has a strong vitality. At the same time, along with the rise of cultural industries,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by its unique advantage has created a huge economic and social value. Since the 21st century, however, the legal disputes about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under the suppression and destruction of strong global cultur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by globalization, and accounted for, the commercialization, seriously affected the diversity and richness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the protection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is imminent. Legal protection for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works in China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ur country's copyright law, trademark law and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standardize and restrict, when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egislation to try and implement,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China still has certain problem, therefore, in this paper,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from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th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comprehensive study and contras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 protection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works at home and abroad experience and mode, according to the definition of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and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analyzed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in China's legislation to try and protect the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us put forward the our country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of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rategy, from the current law and special law to build two aspects,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folk literature art works the purposes and principles of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wnership and inheritance, scope and content, design and maintenance, to the works of folk literature and art in 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intenance vb.it has certain reference significance, so as to bett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ultural industry and

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

前言 很长时间以来,民间文学艺术被人们认为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它们大多年代久远,找不到明确具体的作者,被人们认为是属于公有领域的东西,人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而无需取得许可,无需支付使用费。一些发达国家把他国的民间文学艺术当作公共领域的东西开发利用、牟取暴利,歪曲民间文学艺术的原貌,不支付相应的使用费,极大地伤害了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的感情。 近年来,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呼声越来越高。但由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范围、主体、客体等还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加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自的利益不同,所站的角度不同,因此他们对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态度也大相径庭。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个世界性的课题,很多国家都有许多积极的探索,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但大多是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范围内寻求保护。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文化全球化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各种文化之间交流融合,竞争、碰撞越来越激烈,传统民间文学艺术有被滥用的趋势。我国是一个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各个民族都拥有其极为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创造并传承着特色鲜明的民间文学艺术。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导

致大量的传统民间文学艺术流失或遭到人为的破坏,权利人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等,民间文学艺术传承工作做得很不够。随着优秀的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逝去,有些民间文学艺术正在慢慢的消失。因而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进行立法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目录 摘要 (1) 1.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现状及缺陷 (1) 1.1.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现状 (1) 1.1.1国家立法 (2) 1.1.2地方性法规 (3) 1.2.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缺陷 (3) 2.国外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现状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4) 2.1.国外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现状 (4) 2.1.1发展中国家 (4) 2.1.2国际公约与区域性条约 (5) 2.1.3发达国家 (6) 2.2.国外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6) 3.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中的具体障碍 (7) 3.1.概念 (7) 3.2.权利主体 (8) 3.3.权利客体 (9) 3.4.权利内容 (10) 3.4.1精神权利 (10) 3.4.2经济权利 (10) 3.5.保护期限 (11) 4.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 (11) 4.1.以知识产权制度为主体提供保护 (11) 4.2.利用现有的公法进行保护 (12) 4.3.制定专门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法》进行保护 (12) 结语 (13) 注释 (14) 参考文献 (17) 致谢 (19)

法考真题解析: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doc

法考真题解析: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 公约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第44题(2017-1-44) 甲国人迈克在甲国出版著作《希望之路》后25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希望之路》首先在非缔约国出版,不能在缔约国享受国民待遇 B.迈克在甲国出版《希望之路》后25天内在乙国出版,仍然具有缔约国的作品国籍 C.乙国依国民待遇为该作品提供的保护需要迈克履行相应的手续 D.乙国对该作品的保护有赖于其在甲国是否受保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依据《伯尔尼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国民包括作者国籍和作品国籍两类情况。作品国籍针对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 选项C错误。《伯尔尼公约》的自动保护原则要求享有及行使依国民待遇所提供的有关权利时,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论作品在起源国是否受到保护,即应自动予以保护。 选项D错误。《伯尔尼公约》的版权独立性原则体现为享有国民待遇的人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著作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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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u试卷(最新)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总分:100 一、单选题(共30题,共30分) 1、小说《断魂枪》中,王三胜的性格特征是()(1分) A:争强好胜,目光短浅 B:豪爽磊落,与时俱进 C:固步自封,偏执狭隘 D:老成持重,处事周全 2、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中的莎菲形象是()(1分) A:20世纪20年代受“五四”个性解放思想影响成长起来的知识女性 B:20世纪30年代活跃于上海的东北女作家 C:20世纪40年代任职于重庆某银行的女职员 D:20世纪40年代任教于三间大学的女教师 3、散文《鹰之歌》表达对女友的怀念之情所采用的艺术手法是()(1分) A:反讽 B:对比 C:象征 D:排比 4、话剧《屈原》中虚构出来的道义美的化身是()(1分) A:南后 B:婵娟 C:郑詹尹 D:张仪 5、形象地表现了“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一主题的作品是()(1分) A:《北京人》 B:《升官图》 C:《上海屋檐下》 D:《白毛女》 6、小说《桃园》的艺术特色主要是()(1分) A:视角灵活多变 B:故事结构环环紧扣 C:明暗线索交织 D:散文化和诗化 7、下列表述中,对诗歌《纤夫》中“纤夫”形象理解正确的是()(1分) A:讥讽了追名逐利的生活方式 B:传达了人生悲凉的生命体验 C:象征着坚韧强劲的古老民族精神和顽强生命力 D:象征着英勇无畏、同仇敌忾的战斗精神

8、话剧《南归》精心选取的“桃花落了满地”的舞台背景是()(1分) A:华北农家小院 B:江南农家小院 C:天津周公馆 D:上海公寓 9、报告文学《包身工》着重刻画的三个被殴打、被侮辱的人物形象是()(1分) A:芦柴棒、小福子和不知名的小姑娘 B:芦柴棒、拿莫温和荡管 C:芦柴棒、拿莫温和不知名的小姑娘 D:拿莫温、荡管和小福子 10、20世纪40年代活跃于国统区的女作家陈敬容、郑敏是()(1分) A:七月派诗人 B:九叶派诗人 C:新月派诗人 D:现代派诗人 11、小说《绣枕》中,小姐精心绣制的“绣枕”最后的下落是()(1分) A:泥牛入海,去向不明 B:被人践踏而落入下人手中 C:高价售出,被人收藏 D:被人赏识而作为艺术品陈列 12、散文《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引用并做了辩证分析的观点是()(1分) A:钱玄同“废汉文”的主张 B:郁达夫把小说当作作家自叙传的主张 C:林语堂生活艺术化的主张 D:鲁迅用文艺改造国民性的主张 13、小说《金锁记》用以引出全篇,贯穿始终,给小说涂上一层苍凉色调的意象是()(1分) A:枷锁 B:月亮 C:死水 D:风雪 14、散文《钓台的春昼》中,“我”游历的两个景点是()(1分) A:金燕村、雷峰塔 B:前庄、后庄 C:桐君山、严陵台 D:白洋淀、荷花淀 15、小说《潘先生在难中》所叙故事的历史背景是()(1分) A:20世纪10年代的张勋复辟 B:20世纪20年代的军阀混战

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

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日益凸显,通过了解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征及法律保护的现状等问题,可以为其日后的保护与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建议。 知识产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与特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界定一直是理论界讨论的重点,也是研究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利用时遇到的一大难题,基于其内涵较为丰富,各种不同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对其表述也不尽相同。《突尼斯示范著作权法》对其定义为:“在本国境内被认定为该国国民的作者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流传而构成传统文化遗产基本组织部分的全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传统的民间文化建议案》将其界定为:“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它的准确和价值通过模仿和其他形式口头相传”。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定义做出具体规定,学界对其定义众说纷纭,如刘春田教授认为:“民间文学艺

术作品通常既没有确定统一的版本,也没有明确特定的作者,是由某社会群体创作的流传于民间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建筑、立体艺术、装饰艺术等文学艺术形式。”即某一特定民族或一定区域的人群世代相传,留存于民间的,反映该民族或该区域人群历史渊源、生活习俗、心理特征即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群体特征、宗教信仰等诸多内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总和。吴汉东教授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者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依据其表现形式的不同,主要可包括以下几类:(1)文学表现形式,如民间故事、诗歌、传说、神话、史诗等;(2)音乐表现形式,如民歌、器乐等;(3)动作表现形式,如民间舞蹈、戏剧等;(4)物质表现形式,如民间工艺品、民间绘画、服饰、雕塑、剪纸、刺绣、编织、蜡染、民间建筑等;(5)其他表现形式。 不管对其如何表述,但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主体上的群体性 民间文艺作品的最初创作者可能为个人,但在历史的发展中,民间文艺作品因其所具有的特色而被某个群体所接受,并由该集体不断发展并延续下去。在延续过程中,集体中的每个人都可能因其对该民间文化艺术传承中所做出的

文学经典导读

1.兼容并包,英华荟萃——回忆北京大学什么是兼容并包呢?作者举了两个著名的例子。五四四期,是一个推翻了千年帝制的革命风云的时期,也是新学盛行的时期,但,仍有两位“大反动派”在北大公开任教,一是辜鸿铭,一是刘师培。“辜鸿铭在民国已经成立了几年之后,还是带着辫子,穿着清朝衣冠,公开主张帝制”;刘师培是鼓吹复辟帝制的臭名昭著的“筹安会”“六君子”之一,但他们俩,一个“英文在当时说是水平很高的”,一个“出身于一个讲汉学的世家”,讲中国中古文学史“上课既不带书,也不带卡片,随笔谈起来,就是头头是道。援引资料,都是随口背诵。当时学生都很佩服”,所以,北大就请他们任教,因为在北大看来,“教授之所以为教授,在于他在学术上有所贡献,在他本行中是个权威,并不在于他在政治上有什么主张”。北大所以能有这样的选聘教授的观念,是与北大对大学性质的认识分不开的。在北大看来:“学校的任务,基本上是传授知识,大学尤其如此。一个大学应该是各种学术权威集中的地方,只要是世界上已有的学问,不管它是什么科,一个大学里面都应该有些权威学者,能够解答这种学科的问题。大学应该是国家的知识库,民族的智囊团。”正因为如此,所以北大才能认定“学校是一个…尚贤?的地方,谁有知识,谁就在某一范围内有发言权,他就应该受到尊重”。辜鸿铭、刘师培在北大能够受到尊重,原因在此。西方的系统论认为,每一个系统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只有汲取异质的他系统的资源,才能调整自身的内在矛盾,从而使自身得以健全。北大的兼容并包,有利于各思想、学术、知识系统,在相互的竞争、对抗、汲取的过程中,发展、健全了自身,也只有兼容并包,才能使思想、学术、

知识系统的精英人物,荟萃于北大。兼容并包,英华荟萃,这确实是北大可引以为骄傲的啊 2十八岁出门远行在经历这场浩劫之后,文中写出了“我”和汽车、的哪些相同感受?作者把二者结合起来写有什么好处?经历了这场浩劫后,“我”和汽车都遍体鳞伤,浑身冰凉,无限悲伤,但心窝还是暖和的。作者把他们结合在一起,因为两者有相似的经历,更重要的是作者借汽车这一有形的实体,用它的遭遇来表现“我”在这场经历后的感受。化抽象为具体,变无形为有形,让人真实可感。我无限悲伤地看着汽车,汽车也无限悲伤地看着我。。。作者把汽车当做人来写,通过“我”和汽车的对视,写出了远行遭遇挫折后、理想破灭之时的无奈之情。象征手法:“红色的背包”象征了青春。青春的色彩是鲜红的,充满着热烈的激情。“红色的背包”的被抢,暗示了青春理想的破灭。文中寻找旅店的过程,也同样充满了象征意味。“我”一路上不停地寻找旅店,然而却始终没有找到,最后只能在破车里暂且安身。人的一生不也就是这样永远处于漂泊之中吗?理想的“旅店”,安定的归宿,温暖的港湾,也许并不存在。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这里采用了拟人的手法,同时也是象征的手法,汽车的“心窝”是“健全”“暖和”的,字面上是照应前面驾驶室里的座椅没有被撬去,劫难相对要小,也可理解为少年对世界没有彻底的绝望,还抱有一点幻想,所以说“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文章最后才写“我”出门时的情景,分析这样写的用意和好处。。。这是一种倒叙手法,不仅照应了文章开头,使故事更加完整,而且进一步深化了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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