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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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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业单位承担了历次机构改革的成本。未来十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改革方向。作为人事改革中不可回避的且必须迎头面对的人员分流将成为重中之重。本文试图从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政策特点分析,阐述人员分流应坚持的原则。再分析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流不可避免的话题之一——面临的阻力,通过对此进行剖析,并试图找出解决阻力的办法。总之,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的尝试应在综合国情的基础上,开辟一条新路子。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人员分流

Abstract:Public sector shall bear the cost of the various institutional reform. Over the next ten years, the institution personnel system reform will insist on scientific and democratic, institutional reform direction. As an inevitable personnel system reform and must be confronted in the face of the personnel dismissal will be the top priority. This article attempts from the institution reform personnel dismissal policy analysi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hunt personnel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s. To analyze our country institution personnel dismissal inevitable topic-one of the resistance of the face, by the author, and tried to find out the way to solve resistance. In short, institution reform in China personnel dismissal attempt should be in on the basis of comprehensive national conditions, open up a new path.

Key words:Public sector,institution personnel reform,personnel dismissal

事业单位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过去在我们的社会生活扮演了重要的地位。其实只要对中国的这种特有体制稍加了解就会知道,我国的事业单位其实是行政的一种延伸,长期以来的都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统计称,目前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 庞大的事业单位队伍与形势越来越不相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成果并不显著。但2011年以来的各种声音却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度雾里看花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终于勾出了清晰脉络。权威消息称: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意味涉及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全面开闸。①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改革的成败与效果将直接决定总体改革的成果。那么作为人事改革中不可回避的且必须迎头面对的人员分流也将成为重中之重。“事业单位改革能走多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人事制度改革的进展”,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汪玉凯教授这样形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事业单位改革即使取得了一些突破,如果没有人事制度改革的跟进,也会发生倒退。”②

①中国广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c11181326.html,/china/newszh/yaowen/201104/t20110411_507879208.html

②凤凰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c11181326.html,/mainland/200912/1228_17_1490404.shtml

一、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政策分析——特点

1、合理性。如果职工既得利益缺乏有效的保障,政策就为自身的推广设定了阻力。因此改制时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保护职工既得利益。事业单位职工的既得利益可分为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事业单位改革意味着职工事业身份的中止, 如国企改革一样,需要对事业身份进行适当的补偿,按照事业工龄年给予经济补偿,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变事业职工为“社会人”。考虑到事业职工与国企职工在收人和待遇上的现实差距,补偿标准应该适当高一些。长期利益。事业职工的长期利益主要体现在退体待遇的差别上,如果按照现行做法根据退休前的身份认定退休待遇及标准,对尚未退休的事业职工来说有失公平。因为改制后, 他们只能按照企业职工身份退休,在事业、企业退休待遇并轨之前,两者差距巨大。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按照实际工龄构成享受退休待遇,减少事业职工因转换身份带来的损失。

2、连续性。考虑政策实施的可行性,政策设定应尽量保持连续性。改制政策设定时,常规的思维定式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按照年龄或工龄来划分不同档次职工应该享受的政策,但这种办法的负面影响较大。落差过大, 不同年龄段待遇差别过于悬殊。在“新人”和“老人”之间缺乏合理的衔接,“老人”一般包括已退休职工和接近退休职工,允许“老人”按照事业身份办理退休手续。但对靠不上“老人”的“新人”来说,哪怕是超过政策规定时限天, 退休后养老金就不能享受事业待遇,两者预期差距高达十多万元,这个差距难以用货币方式进行弥补,延缓效应明显。③受利益驱动,处于接近“老人”职工会动用所有的力量延缓改制时点,为这些职工说情的一般又都是政府官员, 因此,事业单位改革往往会一拖再拖,,改革阻力很大。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既可增加合理性,又可减少改革的阻力。

3、前瞻性。虽然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是局部的,从长远来看,事业单位改革必将全面推开,甚至可以视作政府机构改革的前奏。在安置政策设定时,应该适当超前,具有一定的前澹性,既为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作准备,也为深人开展机构改革积累经验。因此,应该尽可能搭建一个兼容性强的安置政策平台。

4、导向性。从现实来看,有大量的人才滞留于机关、事业单位,即使他们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会,也往往难以做出坚决的选择,因为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就等于要放弃多年积累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宝贵工龄, 过高的机会成本, 障碍了人员的正常流动。因此,要在制度上对此做出安排,逐步恢复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分流的功能,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二、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的阻力

事业单位改革必然遇到阻力,这是因为事业单位改革只能是一种“非帕累托最优”,它不可能做到使所有人在同样的时间内获得相同的收益。而人员分流工作历来都是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难点,往往出现小改没成效,大改又怕引起社会震荡的两难局面。

(一)、事业单位改革最大的阻力来自于事业单位系统内部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阻力:

③王呈斌; 陈敏菊. 事业单位职工的安置政策设计[N]. 当代经济. 2005年01期

1、中国传统思维、观念的阻力

前面已经说了我国的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密不可分,长期以来就是对行政的补充,政事不分也是一大特点,官僚色彩极其浓厚。中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官僚主义传统的国家, 自古以来就有“官者, 管也”的传统。我国封建王朝虽几经更迭,但官僚制度却愈益成熟和严密,在我国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官僚制度和“官本位”意识。再者, 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许多人仍然认为做官才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较稳定、优厚的经济待遇。这种由封建官僚政治文化传统转化而来的“官本位”意识阻碍了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

2、对个人出路的担忧

据调查,将近一半的事业单位人员对组织会做到妥善安排持怀疑态度。尤其是一些年龄较大和一些素质较差、工作能力较弱的人员在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中缺乏竞争力,面临的就业和生活压力很大,使得这部分人的心理压力变大,势必对事业单位改革产生反作用力。

3、对富余人员分而不管的担忧

精简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涵,也是衡量改革成效的直观成果。④对于精简出来的富余人员,有的单位将其分流出单位就不管了,为分流而分流, 而有些接纳富余人员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则将他们看作包袱。将被分流出单位的工作人员本来在思想上就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一些单位的不负责态度,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的思想压力,增加了分流工作的难度。

(二)、制度方面的阻力

1、单位和人员编制管理的制度缺失

由于编制管理制度缺失,使得单位和人员的增加缺乏硬性约束,领导说一句话或批个条子,比规章制度更有效,从而使得每一次辛辛苦苦取得的改革成果难以维持较长的时间。结果是每隔几年都要动一次大的“手术”,每一次改革基本都是从头再来,社会震动很大,事业单位人员人人自危。

2、财政预算约束的软化

财政对单位人员编制约束的软化,表现在单位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时有脱节,存在不少的漏洞,导致财政不合理负担增加。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负担人员的工资发放,一直采取的是“列入单位预算、资金层层下拨、单位发放到人”的松散管理方式,要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财政统发工资势在必行。

3、事业单位和后勤体制的滞后

事业单位改革的经济动因无疑是要减轻财政压力。每次单位改革前, 都有不少部门突击成立新的事业单位,大量增加事业编制。分流的人员进入其他事业单位,吃的还是财政,事业单位改革的经济目标因此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目前很多单位都保留着自己的后勤服务机构,或有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作人员,他们通常占用的也是事业编制。由于改革精简的是事业编制,因此这些人没有成为分流之虞。在改革中,这一明显的漏洞往往给一些单位玩“事业编制”变“事业编制”的数字游戏提供了充分的施展余地,使人员分流流于形式。

4、法制的不健全

历次改革都不能“及时地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使得成功的经验不能通过修正、补充上升为法律稳固下来”,这是导致事业单位人员事后反弹的重要原因。

④林赟,中国行政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分流问题[N],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年第十期

此外,由于缺少编制法规,以致造成日常的编制管理“无法可依”;同时,也由于现行有效的事业单位组织法的粗疏化,造成了“有法难依”和事实上“无法可依”的状况。

(三)、外部环境的阻力

1、分流渠道狭窄。人员分流面相对较窄,分流渠道相对较少。从省、市到县、乡,越往基层事业单位超编越多,需要分流的人员比例也就越大。尤其是处于内陆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自由调动的资源显得非常有限,单位改革的回旋余地相对狭窄,人员分流面临的阻力大。

2、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滞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与事业单位改革相配套的一项重大措施。从现行情况看,还显得比较滞后。首先,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社会保障水平逐项降低,事业单位改革不仅面临着不同保障办法的衔接问题,而且也存在利益判别产生的“逆向流动”的困难;其次,目前的保障主体主要由单位来承担。离开了单位,就意味着失去了医疗、保险等保障。这些都使许多人员不愿意离开单位,增加了富余人员分流的难度。

3、监督缺位。由于在改革中,政府既是改革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对象,改革方案既形成于系统内部,又在系统内部组织实施,这就难以避免部门本位主义的困扰,许多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争取人员编制的数量。事实上,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较少有充分经过民主讨论的情况,最多是在改革方案上报之前简单地知会一下。

三、解决人员分流阻力的对策

(一)、借鉴历史经验。以往几次改革,为分流人员提供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1、完善并严格离退休制度,认真安排老干部退休离休。允许近离退休年龄的机关人员提前离岗。

2、实行离职补偿金制度。具体就是对分流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并在有关行政规章上予以明确规定,然后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及本人工龄、贡献,确定合理的幅度。

3、选派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实到基层任职;鼓励精简下来的人员申办私营、个体企业,或者到农村去创办农场、养殖场,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如在贷款方面予以扶持,给予税费方面的优惠等。(为分流下来的人员提供定向进修和学历培训的机会,他们在培训期间原有的各种待遇保持不变。) 鼓励分流下来的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原有待遇不变,同时给予接收分流人员的企业一定的资金贷款优惠,激发企业接收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的积极性。这样利用经济杠杆鼓励富余人员脱离单位,一方面可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单位与人员的消肿目标。

(二)、在新形势下解决人员分流问题的对策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应该用新的视角看待人员分流问题,并用新的方法解决人员分流中出现的新问题。

1、提高认识是前提

分流人员不再是一种消极的手段,而是能够与生产力的发展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建设,这也体现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标。

单位富余人员不再是包袱,而是社会的财富,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一般地讲,单位人员的素质比较高。但由于单位人员过多,许多有用之才作用得不到发挥。从单位分流一部分人员出去办企业,搞服务实体, 发展第三产业,使他们的聪明才智有了用武之地,也能促进经济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2、拓宽分流渠道是关键

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进行单位改革, 分流人员的安置主要采取组织上包办,在单位内部消化的办法。但随着认识的提高,分流之路应大大拓宽。一方面可以继续在内部进行结构调整, 把部分富余人员调剂到急需充实加强单位和基层, 这对改善结构, 提高效率, 是十分有益的。另一方面则是从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结构调整, 在更为广阔的天地里安置富余人员, 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社会范围内对人员实行合理分流, 与单纯的撤并或简单的加减是有着严格的区

别的。它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分工原则, 既填补社会需求的空白, 又强化社会服务的薄弱环节, 以达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目的。实践证明: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人员分流,比局限于事业单位内部进行分流,意义更深远, 效果更明显。

3、注意掌握政策界限

在社会范围内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政府去组织、引导和支持, 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但需要明确和掌握有关的政策界限, 避免产生偏差。总的要求是:既要坚持人员分流的基本原则, 又要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

4、加快配套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消减分流阻力

针对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亟须加快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明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结合社会公平、社会稳定的目标,实现社会基本保障的普及化、公平化,以消除分流人员转岗再就业过程中的种种顾虑和担心,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5、依法定编提供动力和保障

当前较为紧迫的工作:一是加快事业单位组织立法, 修改目前现行的事业单位组织法。二是加快单位编制法制化。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 依法确定事业单位总定员, 并将编制的扩充、增减纳入法定程序。重点是对事业单位的规格、数量和人员实行定编定员, 通过制定法律加以规范。三是将交叉重复的程序加以合并,繁琐的加以简化,缺乏的加以完善,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给予确定下来。

四、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分流问题涉及范围广, 矛盾尖锐,

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 甚至于社会的稳定。各有关部门应该提高认识,通力合作, 疏通渠道,加快配套体制的改革, 切实解决。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doc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 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男职工年

满 50 周岁,女职工年满 45 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 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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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养: 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或工龄满三十年的大朝山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养,经公司批准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1)申报内部退养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养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养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研究审核。 (2)公司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养人员纳入编制外管理。 (3)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养人员的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的缓冲期为三个月,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内部退养待遇 (1)退养待遇按本人退养前一个月档案工资扣除加班工资后的80%计发。 (2)公司继续为退养人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3)封存退养人员档案工资,作为各种保险缴纳费用的缴费基数统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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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分流渠道包括内部退养、转岗、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五种渠道。进入“人力资源池”的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分流实施办法及待遇 第七条内部退养 (一)内部退养是指与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工资关系在科技公司、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男年满55 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内部退养: 1.因身体健康及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岗位工作的; 2.由于公司业务需要,没有合适工作岗位的; 3.经双向选择,未被聘用的。 (二)内部退养的审批程序和享受的待遇,按照《员工内部退养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转岗 (一)在原有岗位绩效考核未达到称职,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尚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人事行政管理部,结合公司整体人力资源配置,在公司系统内统筹调整安置工作岗位。 (二)在公司本级调整工作岗位的,岗位工资下调两档(如已处本职级的最低档,则下调两个档差),绩效工资享受所在部门浮动工资待遇。 三)调整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工资关系及社保关系转到下属企业,与下属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如没有合适岗位安置或不接受新岗位工作的,原则上不允许再选择其他分流渠道,直接按照第十一条执行。 第九条自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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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经营形势,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促进转岗分流,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休 1、政策性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集团公司符合上述特殊工种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调研人员、业务主管、一般管理人员和工人,按规定办理退休。 2、女管理人员转工人岗位退休。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87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确定。即女职工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在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生产操作岗位的女职工,在生产操作岗位实际工作满3年以上,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由管理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50周岁”的规定,对自愿放弃管理岗位转工人岗位退休的女职工,按规定办理退休。 二、内部退养 (一)内部退养的条件 1、除被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岗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有技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为推动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保障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就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提出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分流安置政策,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到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雇员和其他非在编人员由单位原主管部门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处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法人登记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指经事业单位正式调入,且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二、人员分流 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的在编人员,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分流。 (一)退休 按照国家退休政策,凡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二)因病或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 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有关因病、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条件规定的人员,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 (三)提前退休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 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聘用。 (四)辞职 凡自愿辞去公职且自谋职业者,经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其在本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本办法规定的本人月工资,按本人辞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物价补贴及住房补贴之和计算。凡辞职后自谋职业人员自办企业的,享受我市国有企业人员下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事业单位机构整合方案.doc

事业单位机构整合方案 乌海市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整合方案 按照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乌海市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意见》(乌党办发〔〕号)和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报机构整合方案、事业单位分类定位方案和事业单位分类总体方案的通知》(乌机编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委现有个直属二级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个,全额和自收自支混编事业单位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现有在职职工人,离退休职工人,其中: (一)乌海市园林管理处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准县级,核定事业编制

人,其中全额事业编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实有职工人,其中有人职工未上编制。有离退休职工人。专业技术编制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人。 (二)乌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核定编制人,实有职工人,其中市中心人,乌达区、海南区设立两个管理部,职工各人。无离退休职工。专业技术编制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人。 (三)乌海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核定编制人,实有职工人,代管离退休职工人。代管原市政管理处分流职工人。专业技术编制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人。 (四)乌海市抗震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实有职工人。专业技术编制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人。 (五)乌海市城建档案馆(兼挂乌海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乌海市城建档案信息中心牌子)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科级,核定编制人,实有职工人,其中占编人,退休职工人。专业技术编制人,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人。 (六)乌海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 全额和自收自支混编单位,规格正科级,核定全

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进展历程

公务员考试海量备考资料请关注贵州中公教育(https://www.wendangku.net/doc/8c11181326.html,)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2001):1978年《人民日报》等报刊提出事业单位进行“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这拉开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序幕。上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开始系统展开。1985年国家连续出台了事业体制改革相关政策:3月出台《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4月出台《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5月出台《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意见》。1996年出台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科学技术领域改革在这一阶段处于改革前列。1992年,原国家科委等部委印发《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稳定支持基础性研究和基础性技术工作;放开放活技术开发机构、社会公益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基本完成科技系统的结构调整。同时,要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对科研院所改革进行更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各类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方向。 这一阶段事业单位改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第一,逐步确立以政事分开为主线,以社会化为方向,以分类改革为推进战略。第二,机制僵化、效率低下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改善。第三,事业单位快速膨胀问题逐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从1978年的1100多万人,到1990年的2157万人,再到新千年初的3000万人,几乎每隔十年人员膨胀1000万左右)。 然而,事业单位改革与政府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相比明显滞后,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政事不分、企事不分、管办不分、资源配置效率低、服务公平性下降特别是“过度市场化”等。 第二阶段(2002~2006):中共十六大提出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紧接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6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框架及分类改革意见并拟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部分省市拟定了分类改革方案,进行了摸底调查、清理整顿、模拟分类与改革试点工作。比如深圳市,2006年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原有机构按照经营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一分为三”,分别实行转成企业、纳入行政序列、保留或撤销等不同方式进行分类改革;518家市属事业单位被分类归位:28家纳入行政管理类,124家转为企业,27家撤销,339家予以保留。 相应的,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财政政策等方面改革不同程度推进。2006年2月9日,原人事部发布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首次对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进行专门规定。在2002年启动并不断推进聘用制的同时,2006年11月启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工作,聘用制度、岗位管理两大基本人事制度开始形成,为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现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 贵州中公分校

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标签:标题] 篇一:2013年度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 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 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第十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和多经仍可聘用。公司在2002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

2013年度公司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所有公司职工都有同等权利竞争上岗。对于因公司岗位限制、本人专业不对口或其他原因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公司将予以妥善安置。在保证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愿意继续工作的人员,为其创造自行创业或是向社会谋职的条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包括内部退休、自动辞职、离岗学习和待岗培训四条渠道。未能竞聘上岗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此次机构改革中自动放弃竞争上岗机会、年龄达到后文“内部退休”规定以及未能竞争上岗的分流人员。对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已经竞争上岗,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每年约5%-10%)或其他原因与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参见附则第二十七条。 二、内部退休 第四条内部退休是指二滩公司在职员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的,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享受内部退休待遇,列入公司编制外管理。 第五条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选择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二十年的二滩公司正式编制员工,本人可以申请内部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按照内部退休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确定内部退休人员, 并将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技能工资和岗级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公司发放的各种奖金。保险按照内退后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统一办理。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 第八条内部退休职工在到达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待遇按其公司退休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内部退休人员,原则上公司本部不再聘用,但EEC和多经仍可聘用。第十条公司在2002年以前已办理内部退休的职工,如本人愿意,可以参加本次竞争上岗。对自愿放弃竞争上岗以及竞争未能上岗者其待遇按本办法执行,不再执行以前公司内退办法。 三、自动辞职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未能在公司本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包括原在EEC和多经公司工作,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能在公司竞争上岗的人员)另求发展空间。自主择业或自行创业将有利于施展个人才华,增加收入,为社会做出贡献,也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第十二条在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选择自动辞职时,公司将予以一定的经济上的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经济补偿办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经 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珠府办[2006]29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6.01 【实施日期】2006.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珠府办〔2006〕29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人事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一日 珠海市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维护事业单位及其分流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分立、合并、撤销、精简编制未能安置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以下简称分流人员),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分立、合并、撤销、精简编制未能安置工作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在编在岗人员是指经市或区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 第三条按照《珠海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珠办发〔2004〕20号)和《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编制职员管理办法》(珠办发〔2005〕32号)招聘的人员按照所签合同的约定办理有关事宜,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分流人员的经济补偿年限按以下列举的情形累加计算: (一)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在本市其他国有单位未获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 (三)在本市以外的国有单位未获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 (四)根据国家及省的有

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研究

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研究 发表时间:2018-10-09T21:00:23.45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6期作者:何捷 [导读]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逐渐凸显其优势,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前行,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道路管理二所 摘要: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逐渐凸显其优势,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前行,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也需要紧跟时代发展,改革以往不合理的人事制度,才能适应新时代对事业单位的变革要求。本文从事业单位的角度出发,分析了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必要性,同时提供了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是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并需要服务社会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特定组织机构。由于事业单位的独立性很强,且存在着它的固有特点,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应当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对人事制度实行积极的改革,选拔出更为优秀的人才,让凭能力上岗制度、竞争上岗制度真正的得以实现,做到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才是事业单位实现人事制度公平竞争的最终目标。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存在的弊端 (一)政府政策不完善 尽管事业单位已经推行了诸多改革,但是新的政策并不能解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上的关键问题。人事制度一直是在量的过程中产生变化,而没有发生实质的改变。例如,在养老保险制度等细节和措施方面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在被解雇的员工的安置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诸如此类的矛盾和问题比比皆是,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由于政策的缺乏,各种各样的人事问题层出不穷,阻碍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 (二)人事管理制度的缺陷 事业单位内部的人事管理制度上也存在着诸多缺陷。首先,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建立并不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标准没有建立。许多进入到事业单位的人才虽然是通过合理的考试和招聘进入的,但是内部招聘、萝卜招聘等现象仍然比比皆是,关系人情到处存在,就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难以做到公平,招进来的人才也不一定能够适应岗位的条件。其次,事业单位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每个单位的人事制度也不尽相同。再者,事业单位的奖惩机制不够健全,这种不健全的人事制度没有激发出人才的效用,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疏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最后,事业单位没有明确的人事争议处理依据,在立法上难以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这让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改革过程中难以达到既定的效果。 (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明确 为了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许多事业单位已经开始积极的推进人事制度的改革,希望在未来的人事制度上能够更进一步的发展跟紧时代的潮流,让人才能够得到最大化的重用,也让工作人员能够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一味的喊口号,让事业单位难以达到相应的改革效果,同时员工在口号的号召下,虽然对事业单位抱有强烈的人事改革期望,但是现在真正实施的过程中没有看到实效,很容易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产生失望的情绪,反而会影响到本职工作的开展。 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策略 (一)改革思想,实现人事制度的顺利改革 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上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固有的陈旧观念限制了改革力度。一方面政府的政策并不是特别完善,这就需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加强思想意识的转变,改变原来安于现状的思想,从本质上扭转原有的错误思想,让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始终贯穿全程。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内部要加强理念的宣传,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口号下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让员工明白积极工作不仅是为了服务社会,更重要的是实现自我的价值,能够让自己能力得到最大的发挥,在岗位上有所作为。 (二)稳中求进,尊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渐进性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由来已久,一直都是遵循着党政机关的人事制度,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肯定会有阻力。改革后的人事制度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在这方面事业单位一定要有所准备,要将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看做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遵循稳中求进的群众路线,让改革更加透明化,更加尊重工作人员的看法和意见,并且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遵循相关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在长久的改革实施过程中得到员工的支持,也能让事业单位能够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发现问题,及时的进行纠正,从而让改革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体现人事制度的公平公正性,让员工更加信服。 (三)协调关系,厘清事业单位发展与改革之间的关系 事业单位的主要目标就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实现科教兴国,因此在科教文卫四个方面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事业单位的发展让社会得以进步,但是人事制度的弊端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仅仅的喊口号便能实现的,一方面事业单位要考虑到自身单位的体制,懂得内部改革的需要,找准改革和单位发展之间的关系,才能制定出适合自己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在能够促进单位发展的同时还能发挥人才的效用。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是需要每个部门齐头并进,互相协作的,单位领导一定要会协调好单位内部的关系,加强人事制度改革的管理,对改革的流程实施监督,才能让人事制度改革真正的促进事业单位发展。 四、结束语 目前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用人标准和制度,这也是事业单位长期沿用党政机关人事管理模式的最大的特点。但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这一特点却出现了诸多的弊端。由于事业单位本身是属于公共服务性质的,他的目标是为社会

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方案

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方案 第1篇:大学生骨干培训策划方案

2.课题研究。要求每个学员在培养期间,以课题小组的形式,结合个人兴趣,选择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类的课题,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完成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以提高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结合大学生骨干培训计划相关知识,老师通过ppt讲解,让同学们明白通过培训,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真正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增长才干、提升和拓展自身能力和素质。 4.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我校"一个中心,两个突破"的改革发展思路和"三位一体"的人才培育模式,我系也开展了富有我系特色的活动。并对我系所开展的发展能力活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四、活动地点(乡镇学雷锋活动方案) E1B栋611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工程暨大学生骨干培训会是我校本学期的重要活动,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一个中心,两个突破"的发展战略,有效推进"三位一体"育人模式实施的重要举措。各班及相关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校的各项活动安排。

地勘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地勘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模式与路径研究-人力资源 地勘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模式与路径研究 魏爱玲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马新芳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 摘要:目前全国各地的地勘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效,但在实际的实施应用中,依然会有较多的难点存在,这和地勘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通过调研分析河南省国有地勘事业单位的改革,同时,结合全国各地的国有地勘事业单位的改革情况,对地勘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模式和路径进行一些探究,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地勘单位深化改革模式路径研究 一、河南省地勘事业单位在深化改革方面作出的工作 河南省地勘事业单位形成局为中心的体系结构,省级架构的主要组成包括公益性的地调院、地勘单位以及勘查公司。从总体上来看,河南省的地质勘查工作单位原则上保留省级的骨干力量,他们将承担那些基础性的、公益性的、战略性强的地质勘查任务。而剩余的地质勘查单位将逐渐进行企业化改革,作为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在资金方面,河南省地勘单位首先通过参与地勘项目来获得项目支持资金,如参与国家地质大调查、申请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省地质周转金等。同时,河南省地勘局通过组建企业,实现地勘事业的企业化,在获得政府补贴的通时,利用企业自有的资金进行地勘工作市场化的运作。 二、我国地勘事业单位深化改革中普遍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地勘事业的改革从根本上来讲,属于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范畴。我国地勘

事业单位经过多年的探究和摸索,渐渐地形成一个较为成熟而且科学准确的指导方针,地勘事业单位的管理思路可以明确为:“科学定位、完善配套、规范运作、分类推进。” 我国关于国家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是有明确指导精神的,根据有关精神,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分别是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以及生产经营类。从我国地勘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目前所呈现出的现象来看,地勘事业单位属于社会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全国各地的地勘事业单位对于深化改革的模式和路径,都进行了积极深入的探究,各自总结了在改革过程中获得的经验以及成功的改革方案。当然在具体改革工作中,也发现了很多的难点和问题。可以说地勘单位的改革是一项比较艰难的工作,甚至有人认为地勘单位的改革工作根本无法起到彻底有效的作用。那么,以下就对深化改革工作所面临的难点和问题作出探讨。 1.“转企与被扶持”的因果悖论。众所周知,地勘事业单位说到底是没有市场竞争力的单位,首先它的经营资产太少,其次,提高其市场竞争力除了得到优质矿权并没有其他出路。目前的改革意见分为两个观点。其中一个观点是只有地勘事业单位转向企业单位,政府才会给予扶持,将优质的矿权配置给地勘单位;而另一个观点则认为,只有政府先对地勘单位进行资金以及矿权上的扶持,地勘单位才有可能渐渐地强大起来,向着企业化的目标迈进。这样一来就陷入了一个悖论,因为转向企业化和政府扶持这两件事是相互促进的,只有先开展一项才会得到这样的良性循环,如果不能迈出第一步,那么深化改革将成为空谈。 2.关于地勘队伍的分散和整合问题。我国的某些地勘单位目前采取的是属地化管理,这样一来会造成两种现象,某些省份会有好几支地勘队伍相互照应而又各自为战,另外的省份则是将地勘队伍整合在了一起,直接组建出一个强有力

人力资源-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内部调配 (1)此次竞聘上岗中未能应聘成功且本人服从分配,如本次竞聘岗位有空缺,则视考评成绩进行补充。 (2)本人不愿参加竞聘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岗位的X行业本部员工,如果服从分配,按照实际情况在本系统内部其它下属单位予以安排。 ●分流方案 对于不同意调配的员工,可以选择的分流途径包括:内部退休、辞职、离职培训等。分流途径相关政策待遇如下: (一)内部退休 1、内部退休是指YY省XX集团现正式职工虽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符合一定条件,经公司批准后退职退岗,不再纳入XX集团公司编制管理,同时享受内部退休待遇。 2、内部退休条件 公司现在职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内部退休: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三十年的X行业正式职工,本人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其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办理程序 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办理内部退休手续: (1)申报内部退休人员名单 本人按照上述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2)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后,核定有关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同时通知所在部门。在通知的次月起,内部退休人员纳入编制外管

理。 (3)所在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人事资源部负责做好备案和管理工作。 5、内部退休待遇 内部退休人员在内退期间享受在职时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取消所有奖金部分,按照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内退津贴),在此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有关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规定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调整,内部退休人员不享受已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 6、后期管理: 办理完内部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当退出工作岗位并与公司脱离,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7、各部门不得再聘用已内部退休人员工作。 (二)人员辞职 1、鼓励个人创业、自谋职业,是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的合理配置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应充分尊重个人的择业自主权,允许工作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辞去现在的工作,自主重新择业。 2、辞职条件:凡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正式员工,男职工和女职工年龄分别在50岁和45岁以下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 3、工作人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本人向原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YY省XX公司人员辞职申请表》; ⑵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⑶对于可以辞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总经理呈报。批准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同时办理辞职手续,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⑷辞职人在辞职申请被批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2011年事业单位改革知识及情况

2011年事业单位改革知识及情况 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键要从体制机制入手,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调整和规范政事关系。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目录 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事业单位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密切相关,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事不分。事业单位隶属于政府部门,政事边界不清,功能定位不明,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既存在“越位”又有“缺位”问题,对事业单位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行为规范的宏观管理不足,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落实不够,公共服务效率不高。 二是管办不分。政府主管部门通过举办事业单位直接提供公益服务,并实行监督管理,既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又履行出资人职责,造成“管”、“办”的职责不明确,主管部门专注于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对全社会、全行业事业单位提供公平环境的关注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三是投入机制不健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公益事业投入方式单一,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存在地区和城乡分布不均衡,同时,对投入效益监督不够,难以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政府对社会力量投入公益服务的组织管理不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在税收优惠、贷款融资、职称评聘等政策方面不能与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不利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机构,发展公益服务事业。改革内容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创新等,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可重点研究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切实保证政府与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的分开;如何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有机统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 二是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如何从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促进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如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权、薪酬分配权、职称评聘权、经费设施使用权、自主运营权等法人自主权。 三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如何实现政府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哪些有效的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监督机制,形成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如何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举办相应事业单位。 五是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一方面,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行为规范的监管,完善有关收费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服务质量等政策,规范社会力量的公益服务行为。 改革方向 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可能会一同出台。这意味着,此番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同步推进。 据工资改革参与人士透露,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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