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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罚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量刑情节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

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

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表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一)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

说明:适用假释制度的不包括不得假释的情形。

民法典合同编学习笔记

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度革新及评价 (2020年4月6日) 一、合同通则 (一)内在体系的悄然变化 1. 返本:契约自由 合同法:契约自由+鼓励交易:以往强调鼓励交易→返本:契约自由 例证: (1)民法总则133条,民事法律行为取消合法性内涵,凸显意思表示。(民法通则54条)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有无之间)→可撤销法律行为(全有全无)(限制了法院变更合同的权力)(吸收了民通解释73条规定) (3)情势变更:再协商义务(民总533条) 问题:协商义务是法定义务吗?真正义务V.不真正义务? 2开新:升华契约正义 (1)格式条款

(2)新制度:强制要约(494条) 问题:人权保障义务(eg.电信、电)、私人主体的普遍服务义务?混淆公法和私法差异(国有企业也是私主体) (二)债总规则的实质回填 重要特色:中国民法典无债编。 1.传统民法典:财产法基础:物权-债权二元结构 2.中国民法典的债法 (1)形式:合同编+侵权编 (2)实质:债总=合同编规则+合同编规则的准用+准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无+专属合同编的内容+侵权编***法律准用(468条) *例证: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1.多数人之债(规定在合同履行)

(1)可分之债(517)新规定:未规定标的不可分之债。 (2)连带之债(518、519) *问题: 1.法定追偿权(追多少?)+法定代位权(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2.协同债权(共同债权)/债务eg.甲100万遗产债权,ABCD债务人(3)连带债务中具有涉他效力的事项

*问题:遗漏了时效规定→连带债权债务类似于公司法决议的规定 2.真正利益的第三人合同(522)V.(合同法64) *第三人取得权利的模式:(1)直接取得,(2)同意,(3)未拒绝 问题:不想约定第三人,能否再约定其他人;第三人是出生小儿(三)合同成立的多元渠道 1.合同的成立方式:增加“其他方式”(471条)v.合同法13、25、32条

培训体系思维导图

培训体系思维导图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培训体系

1.培训组织机构设置 1.1.公司领导 1.1.1.提出企业未来的愿景与方向 1.1. 2.提出经营目标,策略,组织要求 1.1.3.提出对人才之期待与要求 1.1.4.给与行动支持 1.1.5.给与预算支持 1.2.人力资源部 1.2.1.确立培训工作整体战略及目标 1.2.2.人力资源其他模块与与培训的有效结合1.3.培训主管 1.3.1.制定培训的制度与流程 1.3. 2.整合企业培训需求 1.3.3.保持与其它部门的密切沟通,寻求支持 1.3.4.在开发课程,教材和讲师方面专业化管理 1.3.5.激发参与和提升培训绩效 1.4.部门培训管理员 1.4.1.提出培训需求与建议 1.4. 2.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1.4.3.培训实施与效果评估 1.4.4.其他培训相关工作等 2.培训流程管理 2.1.日常管理 2.1.1.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 2.1.1.1.《培训需求分析表》 2.1.2.培训计划制定 2.1.2.1.《年度培训计划表》 2.1. 3.培训实施 2.1. 3.1.《培训申请表》 2.1. 3.2.《培训考勤/签到表》 2.1.4.培训效果评估 2.1.4.1.反应层评估 2.1.4.2.学习层评估 2.1.4. 3.行为层评估 2.1.4.4.结果层评估 2.1.5.培训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执行 2.1.5.1.《培训审计表》 2.1.5.2.《培训指标考核统计表》

2.2.培训的基础行政工作 3.培训资源管理 3.1.课程体系建立与管理 3.1.1.入职培训 3.1.1.1.企业概况、制度、文化等 3.1.1.2.上岗技能培训 3.1.2.在职培训 3.1.2.1.技能培训 3.1.2.2.技术培训 3.1.2.3.业务培训 3.1.3.管理培训 3.1.3.1.基础管理培训班 3.1.3.2.中级管理培训班 3.1.3.3.高级管理培训班 3.1. 4.自我学习 3.2.讲师培养与管理 3.2.1.内部兼职讲师 3.2.2.内部专职讲师 3.2.3.外部讲师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犯罪行刑法上的因果犯罪结果共同犯犯罪 论犯罪故犯罪主作为不作犯罪成立要犯罪未完成罪数论犯罪客观要犯罪主观要犯罪排除自然人单位犯罪过事实认识直接故间接具体的事实错抽象的事实错误过于自信的过疏忽大意的违法排除责任排除正当防紧急避被害人承诺与推定的被害责任年责任能违法性认识犯罪中犯罪 一般原 单犯与共共同犯罪人的 特殊问题(共犯中止、过 区分罪数的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 牵连犯与不可罚的事前、事

犯罪论①刑法与犯罪概说③刑法的适用范围刑罚裁量刑罚执行与刑罚消灭②罪刑法定原则分则 危害公共安全罪总则 导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罚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①自首①减刑侵犯财产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①交通肇事罪刑 法 学 知 识 导 图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④累犯②立功⑤缓刑制度③数罪并罚制度②假释③追诉期限渎职罪②放火罪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④投放危险物质罪②生产、销售假药罪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⑦持有、使用假币罪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⑨集资诈骗罪④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⑩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非法经营罪②非法拘禁罪①故意杀人罪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③绑架罪④遗弃罪⑤拐卖妇女、儿童罪 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①抢劫罪⑥敲诈勒索罪⑤诈骗罪③盗窃罪④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⑦故意毁坏财物罪 ②抢夺罪①赌博罪②伪证罪③窝藏、包庇罪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⑥盗伐林木罪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⑧非法持有毒品罪 ①贪污罪②挪用公款罪③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④行贿罪⑤介绍贿赂罪②玩忽职守罪①滥用职权罪③徇私枉法罪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学知识体系。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 一、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刑法-思维导图

刑法思维导图 【思维导图】 【解析】 1.刑法概述:刑法指研究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简单说是给犯罪分子定什么罪和量什么刑。 2.刑法的概述中第一个考点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考法:有两种考法。 (1)第一种简单粗暴式,问下列哪些属于/不属于刑法基本原则的是,大家记住三个,罪刑法定、平等适用、罪责刑相适应,这部分有个常见的干扰项需要注意,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是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2)第二种考法是题干中给出一种情形,问违反/符合下列刑法的哪项原则,简单说要求能够对上号,这就要求能够把握每种原则的具体含义掌握清楚,下面分别给大家讲解。 3.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经典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只要法律没有明文写出,就不能定罪、不能量刑。比如现在没有流氓罪,张三到处调戏妇女,也不可以以流氓罪给张三判刑,因为现在已经没有流氓罪的说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定罪、不能量刑,即称为罪刑法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也叫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适用刑法时都是平等的,不因你的财富、你的职位、你的工作等等,什么都不用管,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时也表述为罪刑相适应或罪刑相当。对罪责刑的意思进行拆解理解,“罪”指罪行;“责”指责任;“刑”指刑罚,即罪行、责任和刑罚要相适应,符合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的量刑要求。 (4)表述: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通常哪个法定刑更重?原因:故意犯罪比过失犯罪的 法定刑更重,因为故意相对于过失而言,其主观恶性更强、对社会危害性更大,罪行更严重,因此 需要承担更重的法定刑。 4.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什么空间、什么时间具有适用的效力,即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1)空间效力:即我国刑法对哪些犯罪行为有管辖权,共有下列四种原则,即属地管 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和普遍管辖权。 ①属地管辖权:即主权,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通常适用我国刑法。此处 需要掌握两个考点,一个是关于领域的认定问题;另一个是关于如何理解犯罪地。 a领域中的领陆、领水、领空比较容易理解;重点解释驻外领使馆,指发生在我国驻外 国使领馆的刑事案件仍然受我国刑法的管辖。船舶和航空器只要挂着中国的国旗,无论在哪里 航行、无论在哪里停靠,依据属地管辖都适用我国刑法,即旗国主义。 b犯罪地:行为地或结果地之一即可。曾经出过一道题目,即“假如张三在甲地投毒, 甲地在国外,毒顺着河流飘入乙地,乙地在我国,毒死了我国公民,此时我国刑法能够适用,因为 只要行为地或者结果地有一个在我国主权管辖范围内就叫做犯罪地在我国,依据属地管辖我国 刑法适用。 ②属人管辖权:主要看国籍,即中国人在国外犯罪该如何适用。属人管辖需要区分情况,即区 分普通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即使跑到外国,但只要触犯我 国刑法就一律追究;如果是普通公民,比如普通百姓在美国旅游期间犯罪,此时轻罪可以不予 追究,轻罪是指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③保护管辖权:一听到保护,大家就会想到是否是利益被侵犯了才涉及到保护的问题,因此标注“利益”,即主要看“利益”,指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即侵犯我国或我国公民的利益,此时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以行使保护管辖权。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是一个比较重的罪,即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典型为故意杀人。 b其行为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当受到刑法处罚。a和b之间是“且”的关系,需要满足 双重犯罪的要求,此时才有可能涉及保护管辖的问题。 ④普遍管辖权:指针对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并为此缔结了相应的国际条约,我国也在条约上签字,此时我国刑法可以管辖。典型例子比如贩毒、海盗、恐怖主义等等,即普遍管辖权。注意:四种管辖权中,从考试角度看,属地管辖权考查相对较多,作为重点掌握。 (2)时间效力:重点围绕“溯及力”的概念进行讲解。 ①首先需要明确什么叫做溯及力。从字面意思看,溯及力是看法律是否有溯及既往的能力,即新法能否管旧事。新法能管旧事,此时法律有溯及力;如果新法不能管旧事,法律则没 有溯及力。

民法总论 复习题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西湖商场采购员李某在上海参加会议时,见街上流行蝙蝠衫,便以西湖商场的名义与上海某服装公司签订了购蝙蝠衫一千件的合同。事后商场表扬了李某并向该服装公司付款。西湖商场对李某的追认属民事权利的()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2、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债务承担()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3、 8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 A、其生父 B、其生母 C、其奶奶 D、其生父生母 4、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A、人身权 B、知识产权 C、所有权 D、债权 5、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征得甲同意后又委托了丁代签合同,则甲、丁是() A、共同代理 B、单独代理 C、再代理 D、法定代理 6、下列各物属于集合物的有() A、一群羊 B、一栋房子 C、一套音响组合 D、一辆汽车 7、下列行为可适用代理的是()。 A、某歌星的演出 B、某画家允诺为某学校作画一幅 C、办理结婚登记 D、办理房产登记 8、诉讼时效是由:()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当事人约定的 C、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9、小李是甲厂的采购员,他到乙厂购货时,发现乙厂需要一批电脑,正好甲厂有剩余电脑,即以甲厂名义与乙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10、黄云是革命老干部,退休后在家写回忆录。他要求单位派他原来的秘书帮他整理材料。黄某和他秘书间的关系是() A、指定代理 B、无法律意义的代办

法规思维导图

建筑工程法规 建筑工程基本法律知识:31分 法律体系 基本框架: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高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 诉讼程序法构成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含义:1、创制机关性质及级别;2、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我国法 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制定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根本大法,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法律: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 布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1、国家主权;2、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查院的产生、组织、 职权;3、自治制度、行政区制度;4、犯罪和刑罚;5、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 6、税收基本制度; 7、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海关 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 建设法律包括专门的建设领域法律和与建设活动相关其他法律 专门法律: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相关法律:民法总则、合同法、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表现形式:后缀“条例” 现行建设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地主性法规、自法条例、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可 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表现形式: 后缀“**市**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表现形式:后缀“规定、办法、 实施细则”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联合制定规章

文化生活思维导图2016

文化生活思维导图 '化的礼会作川为什 么 \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丈化与补会 文化对人的 影响文化彤响人r '尿什5J*祁『“出祜“ E认谓川界改适冊艸 过卅中转化为tna力战?对社会童展产生探刻 够响 史化的内涵 足什么 特点:人去特竹的现除,足-种攒菲*粉神活动 离不川初厕衲型?轴种严品海不川咄神油型 P优反东川了环琢政祁.丽给卩塔济 枚汕亚人的晌 文化9经济政泊 |< +11心砂 丈化Q政沁相".空融]_________________ : 文化号综介国力k f我现:丈优痢韭超碳为氏族凝囉力和创适力 的猱泉.越来眩厲为综件国m的収绘凶盍 、 怎么办:把疋化住检作为皿喘战略任的 农现 特定的乂化坏境 “來源 各种咛似化辭」j 彫响人们的交往行为和交往方式人』 影响人们的认谀活动实践活~' 抽点 序响人们的认说活动实践沾 动和型继方式 £替移默化:要参加健屣向上的' 丈化活 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张远持久:婴欖立正确的世界~ 观人吃观价值观 辱厂 r F富人的粘神肚界 文化塑适人生増强人的梢神力雄 X jf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文化生活思维导图 民联节日 機表現L 1 ; 文恼产 紙嚥认財民敝北 ,mn^TVL :H 诰,文乳印飙电f 和略 itSfiX :佣 M 熾文化的发 臥促进悄界文化的皴 顛使飢KOOSB 朋文化在巾脱拣XK 洲哗文化创法 世界文化的 多帥 \ 述要It 攵化是民軸戊是世界的 \ _ _________ } 文牝的瓣性与 文北在交流 删中

培训体系思维导图

培训体系

1.培训组织机构设置 1.1.公司领导 1.1.1.提出企业未来的愿景与方向 1.1. 2.提出经营目标,策略,组织要求 1.1.3.提出对人才之期待与要求 1.1.4.给与行动支持 1.1.5.给与预算支持 1.2.人力资源部 1.2.1.确立培训工作整体战略及目标 1.2.2.人力资源其他模块与与培训的有效结合1.3.培训主管 1.3.1.制定培训的制度与流程 1.3. 2.整合企业培训需求 1.3.3.保持与其它部门的密切沟通,寻求支持 1.3.4.在开发课程,教材和讲师方面专业化管理 1.3.5.激发参与和提升培训绩效 1.4.部门培训管理员 1.4.1.提出培训需求与建议

1.4. 2.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1.4.3.培训实施与效果评估 1.4.4.其他培训相关工作等 2.培训流程管理 2.1.日常管理 2.1.1.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 2.1.1.1.《培训需求分析表》 2.1.2.培训计划制定 2.1.2.1.《年度培训计划表》 2.1. 3.培训实施 2.1. 3.1.《培训申请表》 2.1. 3.2.《培训考勤/签到表》 2.1.4.培训效果评估 2.1.4.1.反应层评估 2.1.4.2.学习层评估 2.1.4. 3.行为层评估 2.1.4.4.结果层评估 2.1.5.培训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执行 2.1.5.1.《培训审计表》

2.1.5.2.《培训指标考核统计表》 2.2.培训的基础行政工作 3.培训资源管理 3.1.课程体系建立与管理 3.1.1.入职培训 3.1.1.1.企业概况、制度、文化等 3.1.1.2.上岗技能培训 3.1.2.在职培训 3.1.2.1.技能培训 3.1.2.2.技术培训 3.1.2.3.业务培训 3.1.3.管理培训 3.1.3.1.基础管理培训班 3.1.3.2.中级管理培训班 3.1.3.3.高级管理培训班 3.1. 4.自我学习 3.2.讲师培养与管理 3.2.1.内部兼职讲师 3.2.2.内部专职讲师

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 民法的起源 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民事立法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有意 合法行为 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 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 设立的原则 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 宗旨的变更 法人的终止 法人型联营 联营合同型联营 合伙型联营

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明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 行为人合格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 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 不一致双方:通谋 无意识:误解 错误 知识结构示意图: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 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转委托 隐名代理 无权代理的表现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 表见代理 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

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思维导图模板分享

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思维导图模板分享在工作中每个小组一般都会负责不同的项目,最后通过项目的知名度或者是盈利的多少来决定哪个项目完成的更出色,这样就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对项目进行规划管理,这样才会更出色的完成任务,下面就是小编总结的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模板分享。 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思维导图模板 点击链接进入在线编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c17535420.html,/#Rade1707c591ca152538115d5649 575f4 密码:inwn 模板简介: 该模板从九个方面对如何管理好项目进行了阐述,主要从项目的范围,质量,风险预估,成本,时间,沟通交流,人力资源以及项目采购管理,项目整个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方法介绍: 1.点击链接,将进入到迅捷思维导图在线编辑页面,这是一个完整的思维导图就展现在面吧中: 2.在面板的上方有很多的工具栏,在导图中需要给导图添加节点,点击页面左上方的插入下级主题或者同级主题: 3.新的节点添加之后,我们需要做的是对文本框里面的内容进行修改,双击文本框或选中文本框在面板上方点击编辑即可进行修

改: 4.在思路菜单栏中,我们可以对每一个节点插入链接、图片或者备注: 5.在导图中可以给每个节点进行优先级标注:

6.“外观”选项中,可以给思维导图的结构进行更改: 7.“试图”选项中吧,可以对导图的每一级节点进行展开检查:

8.点击“迅捷思维导图”右下角的倒三角,选择导出按钮以及导出的格式,这样一个完整的思维导图导出了。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模板分享,认真阅读的伙伴们都看懂了吧,不妨动手试试吧!

万能体系 思维导图脑图

万能体系 ?时间维度 ?从时间维度看问题意味着用动态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因此要动态地看问题、发展地看问题。时间维度代表的是一种历史,代表的是一种过程。 o宏观 o宏观的时间概念就是过去、现在、未来。规范的表述和高频词有:历史与现状、传统与现代等。 ?过去、历史、传统 ?现在、现状、现代 ?未来、将来 o微观 ?事前-危机检测、预防、准备 ?事中-危机爆发后的应对管理 ?事后-危机平息后的总结和恢复管理 ?空间维度 o物理空间 ?本地、本国、民族 ?外地、外国、世界 o思维空间 ?内因 ?外因 ?价值维度 o利、积极、成绩、意义、经验 o弊、消极、问题、危害、教训 ?实务维度 o主体

?构成 ?政府 ?企业 ?民众 ?方面 ?利益 ?内在需要和内在动力 o经济利益--钱 ?食品安全 ?道德问题 ?环境污染 o政治利益--权力与权利 o文化利益--精神需要 o民生利益--生活需要 ?就业 ?社会保障 ?教育 ?医疗 ?住房 ?公共安全 o生态利益 ?思想 ?人的机遇内在动力的内部思考 o理念 o宏观层面的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共产主义理念、集体主义的理念、公平公正的理念、珍 惜珍爱生命的理念 ?理想 ?信仰

?战略层面的认识 o意识--XX认识、XX意识 o中观层面的思想认识,有一个稍微具体的事承载交通安全的 意识、食品安全的意识、环境保护的意识、城市安全的意识、用 药安全的意识 o常识、知识 o微观层面的认识或常识 ?素质 ?人的外在的行为和表现 o业务素质 o思想道德素质 o心理素质 o身体素质 o技术 ?硬技术 ?技术手段、技术路径 ?监控技术、天气或地震预报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 ?人:干部、队伍、人才、编制 ?财:财政、贷款、民间资本 ?物:设备、设施(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机构 ?软技术 ?管理手段、方式、流程、效果 ?(1)管理主体——由谁管;(2)管理客体——管什么;(3)组织目的——为何而管;(4)组织环境或条件——在什么情况下管。 o制度 o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正式 ?规则:静态制度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罚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量刑情节立功 数罪并罚 缓刑 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然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人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 犯 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适用对象★难点突破 属地管辖原则 (1)在中国境内犯罪 and(2)任何人 注意: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的人除外、港澳台地区除外。 (1)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 内,就视为在我国境内; (2)飞机、船舶无论在哪里,均视为在我国 境内。

刑法体系图总则 思维导图

实用标准文案 构图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基本的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化的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管制拘役 有期徒刑主刑 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种类罚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累犯 自首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立功量刑情节 数罪并罚缓刑假释 刑罚的具体运用行刑情节 减刑 时效 其它规定 知识体系结构分图示例(犯罪主体) 不满14周岁:对一切犯罪都不负责 1. 周岁的计算 2. 对8种犯罪负责 3. 仅仅8种 4.是指行为,而非罪名 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5.转化为8种的也要负责 犯罪主体不满16周岁6.盗窃、诈骗、抢夺后实施暴力的: 不转化为抢劫

自7.不得判处死刑(含死缓)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8.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然 16周岁以上:对一切犯罪负责(含过失)人 犯 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不负犯 罪罪精神病人 主部分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负,但 主体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成年人犯罪主体盲聋哑人:负,但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体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特殊犯罪主体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表1 管辖原则比较 表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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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思维导图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思维导图 做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思维导图,要害有二个:一、一定要自己亲自动手做,千万不可省事。直接把别人做好的拿来用是不管用的。因为,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思维导图的本质是体现了你的思考过程,以及让自己的思维图像化的过程。二、全盘把握深入分析。七年级上学期的“有理数及其运算”的导图知识体系。从图中看到,我们很好的了解到我们曾经学过的知识有哪些?新增加的知识有哪些?一目了然。我们知道,学好新知识,就是新知识联系旧知识的过程,也就是当新事物与我们的经验或者已知知识有某种联系时,我们更容易理解把握新知识。 思维导图又叫心智图,是表达发射性思维的有效的图形思维工具,它简单却又极其有效,是一种革命性的思维工具。思维导图运用图文并重的技巧,把各级主题的关系用相互隶属与相关的层级图表现出来,把主题关键词与图像、颜色等建立记忆链接。思维导图充分运用左右脑的机能,利用记忆、阅读、思维的规律,协助人们在科学与艺术、逻辑与想象之间平衡发展,从而开启人类大脑的无限潜能。 由于数学知识之间环环相扣,因此学生通过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思维导图的制作,不仅可以回顾梳理出知识点,同时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建构起数学知识之间的紧密联系,形成知识体系,便于理解和记忆在项目管理中,应用思维导图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其价值可以在各个环节中得以体现:①制订整体项目方案,在项目开始前制定项目的人员安排、时间规划、资金流动、实施步骤、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方面的详细方案;②制订子项目行动计划,为每一个子项目活动制订相应的行动计划,并且在活动结束后完成子项目总结报告;③促进项目组成员的交流和沟通,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思维导图组织会议,头脑风暴等;④监控项目进展,对照项目计划

2020年高考历史思维导图与训练第14单元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

第十四单元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演变 时空定位 框图结构 思维导图 经典训练 1.(2019.4·浙江高考·1)研究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史,史家选择了一些关键词进行分析,如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孔子、孟子、荀子等。据此判断,下列项中与之相符的是( ) ①政治制度较早走向完备和成熟②早期国家制度受到宗族血缘关系的明显影响 ③儒家思想较早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④比较成熟的农业技术和相对完备的农业管理A.①③ B.②④C.①②③D.②③④ 【答案】C

【解析】根据材料“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在中央与地方、皇权与相权都有较为较为成熟的制度进行规范约束,故①正确;根据材料“分封制、宗法制、井田制”,商周时期国家政治制度带有明显的宗法血缘色彩,故②正确;根据材料“孔子、孟子、荀子”,儒家思想得以创立并发展,故③正确;根据材料“井田制”,使用耒耜生产,简单大规模协作,并且日益走向瓦解,故④错误,选择C项符合题意。 2.(2019·北京高考·13)《诗》《书》等原是孔子编订的私学教材,至汉代,位列官方史书《汉书》的《艺文志》第一大部类“六艺略”。导致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 A.诸子“百家争鸣” B.始皇帝焚书坑儒 C.汉武帝独尊儒术 D.司马迁撰《史记》 【答案】C 【解析】由材料“原是孔子编订的私学教材,至汉代,位列官方史书《汉书》的《艺文志》第一大部类六艺略”可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措施使得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故选C项;材料强调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的表现而非百家争鸣的局面,排除A项;材料强调汉代推崇儒学的原因而非秦朝对儒学的打击排斥,排除B项;《汉书》是官方史书,《史记》是史学家编撰通史的典范,排除D项。 3.(2019·新课标全国Ⅱ卷高考·25)西汉初期,道家学说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各家学说的精髓;后来董仲舒的儒家学说也吸收阴阳五行、法、道等各种思想。促成当时学术思想上呈现这种特征的主要因素是( ) A.王国势力强大 B.百家争鸣局面的延续 C.现实统治需要 D.兼收并蓄的文化政策 【答案】C 【解析】由材料“西汉初期,道家学说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各家学说的精髓;后来董仲舒的儒家学说也吸收阴阳五行、法、道等各种思想”可知道家和董仲舒的儒家学说都兼采众家之长以适应现实统治的需要,故选C项;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弱了诸侯国的势力,排除A项;秦统一六国后“焚书坑儒”,奉行法家学说,打破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排除B项;文化政策是国家对于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制度性规定,汉武帝时期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排除D项。 4.(2019·新课标全国Ⅱ卷高考·26)程颢诗云:“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其体现的主旨是( )

九民纪要系列之《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思维导图版

九民纪要系列之《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 思维导图版 1.【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及其适用】民法通则既规定了民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也规定了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知识产权、民事责任、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等具体内容。民法总则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民法通则规定的合同、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民事责任等具体内容还需要在编撰民法典各分编时作进一步统筹,系统整合。因民法总则施行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在此之前,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已依据民法总则制定了关于诉讼时效问题的司法解释,而原依据民法通则制定的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只要与民法总则不冲突,仍可适用。 思维导图 2.【民法总则与合同法的关系及其适用】根据民法典编撰工作“两步走”的安排,民法总则施行后,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的合同编、物权编等各分编的编撰工作。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法不再保留。在这之前,因民法总则施行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的纠纷,原则上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民法总则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的纠纷,如果合同法“总则”对此的规定与民法总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例如,关于欺诈、胁迫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被欺诈、胁迫一方才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而依民法总则的规定,第三人实施的欺诈、胁迫行为,被欺诈、胁迫一方也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另外,合同法视欺诈、胁迫行为所损害利益的不同,对合同效力作出了不同规定:损害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可撤销或者可变更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则属于无效合同。民法总则则未加区别,规定一律按可撤销合同对待。再如,关于显失公平问题,合同法将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作为两类不同的可撤销或者可变更合同事由,而民法总则则将二者合并为一类可撤销合同事由。 民法总则施行后发生的纠纷,在民法典施行前,如果合同法“分则”对此的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适用合同

培训体系思维导图word版本.docx

此文档仅供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 (1) 1.培训组织机构设置 (2) 2.培训流程管理 (2) 3.培训资源管理 (3) 4.培训制度制定 (5) 只供学习与交流

1.培训组织机构设置 1.1. 公司领导 1.1.1. 提出企业未来的愿景与方向 提出经营目标,策略,组织要求 提出对人才之期待与要求 给与行动支持 给与预算支持 1.2. 人力资源部 1.2.1. 确立培训工作整体战略及目标 人力资源其他模块与与培训的有效结合 1.3. 培训主管 1.3.1. 制定培训的制度与流程 整合企业培训需求 保持与其它部门的密切沟通,寻求支持 在开发课程,教材和讲师方面专业化管理激发参与和提升培训绩效 1.4. 部门培训管理员 1.4.1. 提出培训需求与建议 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实施与效果评估 其他培训相关工作等 2.培训流程管理

2.1. 日常管理 2.1.1. 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 2.1.1.1. 《培训需求分析表》 2.1.2. 培训计划制定 2.1.2.1. 《年度培训计划表》 2.1. 3. 培训实施 2.1. 3.1. 《培训申请表》 2.1. 3.2. 《培训考勤 / 签到表》 2.1.4. 培训效果评估 2.1.4.1. 反应层评估 2.1.4.2. 学习层评估 2.1.4. 3. 行为层评估 2.1.4.4. 结果层评估 2.1.5. 培训管理制度的监督与执行 2.1.5.1. 《培训审计表》 2.1.5.2. 《培训指标考核统计表》 2.2. 培训的基础行政工作 3.培训资源管理 3.1. 课程体系建立与管理

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思维导图模板分享-迅捷思维导图

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思维导图模板分享 在工作中每个小组一般都会负责不同的项目,最后通过项目的知名度或者是盈利的多少来决定哪个项目完成的更出色,这样就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对项目进行规划管理,这样才会更出色的完成任务,下面是我总结的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思维导图,希望能对需要的用户有所帮助。 项目管理九大体系模板 点击链接可以进行在线编辑使用 模板简介: 该模板从九个方面对如何管理好项目进行了阐述,主要从项目的范围,质量,风险预估,成本,时间,沟通交流,人力资源以及项目采

购进行分开解释说明。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操作教程: 1.复制上面的链接会跳转到迅捷思维导图在线编辑面板中,完整的思维导图会呈现在面板中间。 2.若是需要对该模板进行编辑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插入节点,在左上角中插入同级主题或者是下级主题,或者按住键盘tab键也可以完成操作。

3.之后就要对新添加的节点里面的内容进行编辑,双击文本框可以编辑内容。 4.在上面工具栏中有插入链接,图片以及备注等字样点击进去就可以在思维导图中添加使用。

5.在“外观”选项中可以设置思维导图的整体颜色,里面有很多颜色可以根据喜好进行选择。里面还可以油漆桶可以设置思维导图的背景颜色。 6.在“视图”选项里面有展开字样点击进去可以对不同层级的节

点进行分开检查,这样可以保证思维导图的内容更加完美。 7.这时就可以将制作完成的思维导图导出进行使用了,点击思维导图标识后面的小三角,之后选择导出选项,然后选择导出格式就完成操作。

上面是分享的项目管理体系的思维导图模板,后面的操作步骤是对思维导图进行二次编辑的操作方法,需要使用该模板的朋友可以点击下方链接进行在线编辑使用

2019年中考道德与法治总复习九上第5单元走近民法第13课认识民法习题教科版

第十三课认识民法 知识概要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一部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法,了解民事法律活动原则,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民事权利可以选择行使或放弃,民事义务必须履行的道理,让民法更好地保障我们的生活。 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一对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五大原则:保护合法民事权益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思维导图 关键词:财产人身相互依存 考点梳理 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 1.民法的含义。(识记)(P104) 民法是专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2.我们在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理解、运用)(P104-107) 为了保障民事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我国根据民法的性质和调整对象,确立了民法的基本原则:①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②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③自愿、公平、诚信原则;④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原则;⑤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3.什么是民事主体?(识记)(P105) 所谓民事主体,就是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主体。自然人是民事主体;法人是民事主体,比如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法人组织是民事主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4.在民法的基本原则中,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有何作用?(理解)(P105) 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使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充分自主地行使自己的各项民事权利;若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请求司法机关给予保护。 5.如何理解“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理解)(P106)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②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行使权利,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③平等原则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民法调整私人领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要求。 民事权利和义务 1.什么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理解)(P107) ①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主体叫民事主体,其中,权利的享有者称为权利主体,义务的承担者称为义务主体。②权利主体享有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赋予其实现某种利益;义务主体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法律要求其履行某种职责。 2.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理解、运用)(P108)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在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如买卖关系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而且权利主体权利的实现是以义务主体履行义务为前提的。 ②不过,有一些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负有履行义务。例如,赠与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取得赠与物的权利,另一方则只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③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民事权利主体可以选择行使权利或放弃权利。但是, 民事义务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没有选择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的自由。 典题聚焦 【典例1】观察漫画,赌债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的原因是它违背了( ) A.自愿、公平、诚信原则 B.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C.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D.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对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题中四个选项均为民事法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赌博行为是违法行为,欠下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是因为违背了民事法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故选D。 【典例2】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履行义务在前,享受权利在后 B.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C.正确行使权利,放弃履行义务 D.权利必须行使,义务必须履行 【解析】本题考查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密不可分。权利和义务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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