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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08年7月修订)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推进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在我校本科生中实行转专业制度。为规范管理,深入稳妥的做好转专业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转专业是指允许部分本科生在校期间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离开入学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在转专业后,将插入新专业的学生班中一起学习,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将转至新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并按新专业毕业与就业。

2.转专业的名额由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转入学院在申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3.前3个学期总绩点排在专业年级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在全校所有专业范围内转专业(个别专业需有特长要求)。转入学院根据申请人前3个学期的英语(1、2、3)、高等数学(1、2)、大学物理(1、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政治理论课(1、2)等5门全校统考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注],择优录取,额满为止,不再另外组织选拔考试。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补修该专业的必修课。其在原专业已修且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中,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经学院确认,可作为转入专业的已修课程,承认学分;已取得学分的其它课程,经学生申请,可作为辅修或双专业课程处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其学费按所转入的专业标准收取。

5.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破格允许转专业:

(1)学生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申请转入相应专业者;

(2)学校确认,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6.申请和办理转专业的时间为入学后的第4学期初(一般为3月份)。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原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每个申请人只可报一个专业志愿。原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转入学院负责考核与选拔,确定最后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连同申请表一起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在第4学期的第3周内完成。

7.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不予考虑转专业。

8.本管理办法自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其它有关转专业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注 ] :

1 、考核成绩与课程绩点的关系:

2 、学分绩点 = 课程绩点Х课程学分

∑ 5 门课程学分绩点数

3 、平均学分绩点 = ————————————

∑ 5 门课程学分数

4 、不开《大学物理》课程的专业,可由原学院指定一门必修课统计绩点,例如:建筑学:《画法几何

及阴影透视》(1、2);数学各专业:《高等代数》;工商管理专业:《微观经济学》;行政管理专业:《中国政治经济史》;法学专业:《民法学》(1、2);英语专业:《英语阅读》(1、2、3),等等。

5 、英语专业以《基础英语》(1、2、3)取代《大学英语》(1、2、3);数学各专业以《数学分析》(1、2)取代《高等数学》(1、2)。

人员素质测评与评估--随堂练习2020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教育答案

人员素质测评与评估 第一章人员素质测评概论 1.(单选题) 素质虽然是内在的与隐蔽的,但他却会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是指素质的() A 内在性 B可分解性 C 表出性 D 稳定性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C 问题解析: 2.(单选题) 以鉴定与验证某种素质是否具备或者具备程度大小为目的的素质测评是() A 选拔性素质测评 B 配置性素质测评 C 开发性素质测评 D 考核性素质测评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D 问题解析: 3.(单选题) 在人事管理中,晋升测评以及人员录用与招聘多属于() A 无目标测评 B 常模参照性测评 C 效标参照性测评 D 综合测评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B 问题解析: 4.(单选题) 在素质测评中要求整个素质测评过程对于每个被测评者来说,有利性相对平等,不是对某些人特别有利而对其他人不利。这体现了选拔性测评操作中的()原则。 A 公平性 B 公正性 C 差异性 D 准确性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 问题解析: 5.(多选题) 下列中哪几项是素质测评的功能? A 评定 B 反馈 C 监督 D 预测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D

A. B. C. A. B. C. A. B. C. . .

. . . . . A. B. C.

人才。 A 科举 B 九品中正 C 察举 D 试举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C 问题解析: 3.(单选题) 下面四种方式中,哪一种的信度优于其它三种? A 科举 B 察举 C 九品中正 D 世袭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 问题解析: 4.(多选题) 下列哪几项是察举的衍生? A 贡举 B 荐举 C 试举 D 科举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C 问题解析: 5.(多选题) 下列哪几项属于古代人员素质测评活动中所采取的技术? A 观 B 听 C 问 D 荐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C 问题解析: 6.(多选题) 中国古代的测评思想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A 人员素质测评是必要的 B 人员素质测评是可能的 C 人员素质测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D 人员素质测评可以量化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D 问题解析: 7.(多选题) 测评方法改革的趋向包括哪几个方面? A 评价型转向开发型 B 主观随意性转向客观化 C 单一型转向综合型 D 传统型转向现代化。 答题: A. B. C. D. (已提交) 参考答案:ABCD

华南理工大学最详细专业及课程介绍-法学院

法学 Law 专业代码:030101学制:4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目标1:(扎实的基础知识)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掌握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 目标2:(解决问题能力)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目标3:(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学生在团队中的沟通和合作能力,进而能够具备法律职业工作领域的协调能力。 目标4:(系统认知能力)让学生认识到法律是处理人与人关系,达到社会公正和谐的重要方式,并使之与国际交流,服务于整个人类。 目标5:(专业的社会影响评价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看待法律对人们日常生活及社会发展的影响。 目标6:(全球意识能力)培养学生能够在全球化的环境里保持规则意识,熟悉世界交往的基本准则。 目标7:(终身学习能力)法学毕业生能够胜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并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 专业特色: 本专业的特点与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对接。突出学生法律方法和思维,以及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突出分类培养的要求,低年级学完学科基础课程后,高年级开设学术型人才、政务法律人才、商务法律人才、司法法律人才四个专业方向。 培养要求: 知识架构: A1 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的基本知识; A2 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入门知识; A3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前沿知识; A4 数学和逻辑学的基础知识; A5 法学专业领域内系统的基础知识; A6 专业技术知识;

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 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 (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四)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 (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 (七)不允许跨地区转专业; (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

(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组成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学院应参考本办法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核方式等,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向全体学生公布。学院安排专门老师为学生提供转专业咨询。 第十一条为保障各学科协调发展,转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0%,对社会急需专业、我校优势专业,可根据专业师资及硬件条件情况适当调整转入比例,但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教务处核准。 第十二条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转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暑期至秋季学期第一周进行; (二)每学年秋季学期第十六周,各学院根据学院各专业学生人数、人才培养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等,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三)春季学期第十六周,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转专业计划接收名额; (四)学生暑假期间通过教务网提交转专业申请,按要求填报转专业志愿及相关资料; (五)学院应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第0周)完成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初步审核;

北京市职业健康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职业健康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在全市推进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煤矿外的家具、印刷、电子、建材、化工、冶金、汽修、金属非金属矿山等行业(领域)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基本定位】职业健康管理员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由生产经营单位指定从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人员。 职业健康管理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发挥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机构及人员设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员。生产经营单位设

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可以指定其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责任。 第五条【责任分工】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 职业健康管理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 第六条【制度构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工作制度,明确职业健康管理员的岗位职责、权利等相关内容,加强对职业健康管理员的管理。 第七条【职责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职业健康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 (一)保障职业健康管理员培训、考核所需时间和经费,为其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条件,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保持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保障职业健康管理员了解本单位有关职业危害的设备设施、工艺技术、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健康监护等基本信息; (三)定期研究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听取职业健康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职业健康管理员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简介

附件2: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简介 1、汪晓军 博士,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废水处理及其相关的生物技术开发研究工作;首创化学氧化与曝气生物滤池技术,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及废水深度处理得到广泛工程化应用;目前正开展以亚硝化-厌氧氨氧化为主导的废水新型节能降耗脱氮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工作;已发表学术论文超200篇,获国家授权专利超60项,相关成果已广泛应用工程项目中;曾获国家发明展览金奖、广东省环境保护技术二等奖、环保部环境保护技术三等奖。 2、姚顺春 博士,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能源高效低污染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中国光学工程学会LIBS青年科学家,中国光学工程学会激光诱导击穿光谱(LIBS)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发改委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能源清洁转化与系统优化研究,重点开展燃烧诊断、排放监测及其控制技术研究;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省部级项目,承担华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粤电集团等单位委托项目多项;发表论文60余篇,SCI/EI 收录5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专利17件;相关成果

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等。 3、马邕文 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进入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长期致力于工业污染控制及清洁生产新技术的研究,提出了“造纸废水封闭循环技术”及“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嵌入式三层网络控制方法”和“造纸废水的物化-生化一体化处理方法”,在国内外发表了一系列的研究论文及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并在全国八十多家造纸厂应用,每天共处理造纸工业废水七十多万吨,每年通过节水、节电、沉渣回用等直接为社会创经济效益2.07亿元。其“二次纤维造纸废水的封闭循环及其污泥回收利用”清洁生产技术及理论目前已被学术界认可并被越来越多的造纸厂采用,在该领域的研究工作已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4、付名利 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华南理工大学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学术团队成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环境应急与风险防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核心骨干。研究方向包括大气环境与污染控制和环境功能材料;有机废气(VOCs)治理与移动源排气净化功能材料、反应机理等。 5、浦跃武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以来,作为项目主持人,已完成技术转让项目13项,现正推广染整污水生化处理、高浓度有机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至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 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6至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 二、本科生综合测评 (一) 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 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

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 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1。 (五)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三、奖励 (一) 奖励金标准 1.先进班级奖励金 ⑴先进班集体标兵:2000元; ⑵先进班集体:1000元。 2. 先进个人奖励金 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⑵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⑶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⑷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二) 荣誉称号 1. 学校对获得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 学校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的同学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⑴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⑵必修课单科首次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 ⑶获得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技成果奖(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

四川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修订)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应予退学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 (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根据自身情况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部分教学资源缺乏的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转入医学专业、基地班的学生人数应严格限制。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六条转专业办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 (一)上报计划。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各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另外,同时各学院需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二)学生申请。学生要慎重对待转专业。经认真思考,确需转专业的学生,于春季学期第9-10周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或在所在学院领取《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生的学习表现由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认定,分管学生的副书记签字,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三)学院考核。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各学院应当组织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考核。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1周,组织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如笔试、面试等,并将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负责检查学院转专业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 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机构负责全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包括业务培训、指导、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等情况予以通报。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二健康体检区域布局和流程合理,健康体检人员与就医人员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健康体检区域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 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第七条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 (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二医学影像科至少含 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及超声诊断专业; (三医学检验科所含专业需满足卫生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从事健康体检的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照《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执业类别执业; (二至少具有 2名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专职从事健康体检主检医师工作; 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 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对固定的执业医师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三至少具有 10名注册护士; (四从事健康体检的医技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对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的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执业许可 第十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登记机关递交《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申请书》 ,办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 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华南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规则

华南理工大学奖学金评定规则 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或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并将解决方案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三)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7或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具体负责对本班级参评人员的评议。 本科生综合测评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 (五)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六)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经班级公示、学院公示,获奖班集体建议名单须经学院公示,公示期均为3天。无异议后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及班集体建议名单。 奖励类别及金额 奖励金 1.先进班级奖励金 (1)“校园十佳班集体”奖励金:2000元; (2)“先进班集体”奖励金:1000元。 2.先进个人奖励金 (1)“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10000元/人;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学校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5)社会捐赠奖学金:奖励金额根据学校与捐赠单位的协议确定; (6)学习进步奖:800元/人。 荣誉称号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评选过程及评选条件上的问题。 2、公示时间:5月25日至27日 3、受理单位:校团委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j2tw@scut、edu、cn 附件:xx年“百步梯攀登计划”拟立项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二〇一四年五月二五日附件:xx年“百步梯攀登计划”拟立项项目汇总表编号学院项目编号作品名称申报者等级A类机械与控制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一种可自供电的定位装置蔡明京一等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基于热电效应的野外多功能充电装置的研制刘丹二等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一种跟踪太阳能聚光微硅球和吸光微透镜组合电池制作司贤海二等4电力学院AC传统“温热型”饮水机外加节能装置设计方案李燕珊二等5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AC 自巡航四轴飞行器张祝二等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AC基于红外线的植物保鲜方法及使用该方法的植物保鲜灯具开发王军德二等7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A面向自来水厂水处理生产的凝絮物状态检测方法与装置武彦林二等8建筑学院AA基于遮阳性能的亚热带绿色建筑设计模式研究钟臻炜三等9土木与交通学院AC集料表面改性工艺的实验室装置与方法研究吴焯雅三等10建筑学院AA基于密布光井采光理论的动态采光顶棚研究范若琦三等11机械与汽车

工程学院AC镍基合金高可靠性切削加工工艺路线研究唐陶三等1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大功率LED机械强度失效分析陈光高三等1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面向虚拟现实交互的三自由度力反馈设备研发黄仲东三等1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A大功率LED灯散热性能研究和新型散热装置的开发万学飞三等15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基于微纳压印技术的表面光功能微纳结构制备技术研究李宇吉三等16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基于自由曲面的LED光学透镜设计余树东三等17软件学院AC可悬停固定翼式巡航复合模型飞行器李嘉正三等18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基于机械原理的多功能平面机构教具研发杨健三等19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小型可遥控仿生六足机械马赖福强三等20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热管与散热器超低热阻装配工艺及其机理研究陈丘三等21土木与交通学院AA废弃玻璃粉制备轻质混凝土墙板胶粘剂的研究李万年三等2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LED光源系统远程荧光粉涂敷技术开发陈永辉三等23设计学院AC新一代汽车驾驶模拟器的研发曹云凤三等2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A基于催化燃烧供热的直接甲醇燃料电池邓俊三等2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AA高速压制和热变形制备各向异性的钕铁硼磁体邓向星三等26电力学院AC光伏发电系统最优功率跟踪控制器王京三等27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AC基于PCM的大功率LED热控模组王钒旭自筹28建筑学院AA绿色建筑新型围护结构的构造精细化设计研究林海锐自筹29建筑学院AA 岭南新建筑节能空间模式分析与测评研究青海瀚自筹30机械与汽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两学年内、专科学生在校修读一学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学习兴趣、志向转移至其他专业者; (二)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已认定为应退学者; (二)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三)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 (一)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 (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第二、三、四学期跨专业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留级或降级,学生应转入的年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学业状况确定; (五)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人数; (六)学生转专业应达到转入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 (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条件 各专业的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拟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第15周,第14周前,学校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制定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包括转入条件、考试或考核办法、内容和安排等),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入条件。 (二)学生申请。第16周,第15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拟转入学院。 (三)考核与审查。第17周,第16周前,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各学院根据专业转入条件基本要求对拟

北京市某机关职工健康管理方案

北京市某机关职工健康管理方案 宋明学 [摘要]目的通过健康管理发现在机关群体实施健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索出一些思路,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健康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方法用普查方法[1]对全体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方法,共计53名职工。结果 53名职工进行体检与调查后发现该单位职工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经济状况较好;以高血脂(35.0%)、高血压(9.0%)和高血糖(5.0%)占前3位,不良生活方式主要是缺乏运动(85.0%)、油腻(52.0%)、睡眠不足(45.0%)和嗜咸(32.0%)、吸烟(11.0%)与精神压力,这说明该单位员工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针对单位的情况实施了每年1次的健康体检,同时以改善饮食、提高运动参与为短期目标的健康管理方案。结论机关事业单位对健康管理给予好评,有需求,为进一步开展健康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人群健康管理 近年某机关事业单位患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肥胖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职工人数和发病率在不断增加,不良生活方式如缺乏锻炼、嗜油腻、嗜咸、吸烟及精神压力大等严重影响职工的身心健康。为了掌握该机关职工的健康本底资料,对其职工进行健康管理,于2006年10月对该单位职工进行健康管理,并试图探讨健康管理的对策,,现报告如下。 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某机关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二、基线资料收集方法:抽样方法用普查方法对全体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采用面对面问卷调查方法,分别就人口学资料、健康相关生活方式的知识、态度、行为等四方面进行询问。统一发放统一调查问卷53份,收回有效问卷53份,回收率 100%。调查表经核实、数据筛查、逻辑分析后有SPSS软件进行分析处理[2]。 结果 一般情况:某机关事业单位共有职工53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40人,男女比例为1:3.1;员工基本情况如下: . [作者单位]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新楼108室; [作者简介] 宋明学(1964-)、男、重庆人、大学本科、主管医师,主要从事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慢病防治。电话:64407387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12.6)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2.6)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热爱祖国、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合作意识、坚实理论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该 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院的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接受学生的申 述和异议。 组长:才建东 副组长:姚若河、淡瑞霞 成员:冯穗力、李斌、陈艳峰、周军、研究生代表2人 秘书:吴春风 2、各学生班级应在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议 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和经民主推 选出的6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班长为该小组具体事务负责人。 二、研究生综合测评 1、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2、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同学的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 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3、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 议之处向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4、研究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学习成绩积分、科研积分、品德及社会公益积分三个方面 组成。具体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 三、先进个人和奖学金评选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本学年度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有三门成绩偏低而被跟踪培养者;

黄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

黄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予学生较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学校允许学生根据兴趣和特长,有条件地重新选择专业。为规范学生转专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提出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我校学籍,学完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 (二)已学课程学分绩点大于等于2.0; (三)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 (四)思想品质优良,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的。 第二条下列情况不受上述第一条所列条件限制,但高考类别需一致。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学校因专业停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者,根据情况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上述所列情形,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批准。 第三条本校对口招生、专升本等自主招生和中外合作培养等因招录的特殊性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转专业流程: 新生入校第一学期放寒假前两周,学校教务处将各专业一年级可接纳转入学生的数量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校研究。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开始申请办理转专业。具体如下: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调整修读专业申请,填写《黄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两个专业,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汇总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学生考试,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筛选,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英语和数学,申请转入其他文科类专业(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等所办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英语和语文,考试大纲和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三)教务处提出拟转专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下达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学生处、后勤集团等有关单位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转专业通知安排相关工作。 (五)学生在接到转专业通知后一周内办完转入申请专业学习的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五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需补修转入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要求的,成绩有效;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反复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经2010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对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映,以便进一步研究和修订。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 2.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 行)》的说明 3.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标准 4.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外语条件的说明 华南理工大学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合理配臵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报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师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对任现职期间剽窃他人学术论文或成果、伪造科研数据、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已有规定不能申报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第三条如申报2次未能晋升者,需暂停一年申报。 第四条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岗位一致,并符合《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评审分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 (一)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和教辅系列的在职人员(其中新机制人员、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 (二)海外引进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985工程”高校调入人员。 第六条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教管理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图书档案出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 为了深化教育教案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齐齐哈尔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要求的转专业学生必须是各专业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教案计划规定课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二、转专业条件 第五条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的要求; (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四)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以上(含);专科生各科平均分分以上(含分)。 (五)其他原因: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因专业停招、改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后重新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跨类转专业; ()专业类别为文科专业转理工科专业者,或理工科专业转文科专业者;

()考生类别为理科转文科者,或文科转理科者;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其它专业者; ()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者。 .专科升入本科者; .转入专业教案资源不足的专业; .应予以退学者; .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七条专业净转出率不超过专业人数的。 三、转专业审批程序 第八条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初审后,学生填写《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第九条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由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接收意见。 第十条经转入、转出学院审批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学校下发文件。 第十一条转入、转出学院请于两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转专业文件,学生须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四、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后,若转入专业学费标准高于原专业者,则须交清当年学费,不得拖欠,以后则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若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低于原专业者,则仍然按原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四条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取得的全校任意选修课学分仍然有效,其他符合新专业教案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学院与相关任课教师确认后予以承认;所缺的新专业前期的个别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必须补修取得相应学分。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 (2015年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更好地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学校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7或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并将解决方案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三)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出的7或9名办事公正的学生组成,具体负责对本班级参评人员的评议。 二、本科生综合测评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学生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四)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1。 (五)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六)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经班级公示、学院公示,获奖班集体建议名单须经学院公示,公示期均为3天。无异议后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及班集体建议名单。 三、奖励种类 (一)奖励金 1.先进班级奖励金 (1)“校园十佳班集体”奖励金:2000元; (2)“先进班集体”奖励金:1000元。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时间:2013-07-08 11:23来源:未知作者:成绩与学籍科点击: 483 次 西校〔2007〕5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已于2007年3月15日经校长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办法于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审批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放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批权的通知》、《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校内转专业的申请。 (一)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校医院核准,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三)学生确有特殊困难,需转专业才能正常学习的。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在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和职教师资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的; (三)在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应用技术本科等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的; (四)在不同校区之间跨校区的; (五)属于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预科升本科、专升本等特殊类别的; (六)基本修读年限的最后一学年及其到最长修读年限内的; (七)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八)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九)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十)应作退学处理的; (十一)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六条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以下范围。 (一)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不足10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二)同一专业年级学生数超过100人(含100人)的,转入学生数量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以内,转出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三)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具体人数由教务处根据学校现有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学校研究决定。 第七条转专业按以下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 (一)一年级学生于当年12月10日前,其他年级学生于每年5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西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出具课程成绩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者,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院内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教务处。跨学院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转交拟转入学院。 (二)转入学院对一年级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对其他年级申请人于5月20日前进行考核、面试,根据考核、面试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由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然后将申请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接受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25日、12月25日。学校审批工作为每年的6月6~10日、12月26~30日。教务处收到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并签署意见的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后,审核合格者,院内转专业学生材料由教务处审批;跨学院转专业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者,由教务处通知转入转出学院,由转入转出学院分别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教务处通过学院通知学生,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转专业手续后,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第八条学校每年下半年只办理一年级学生转专业事宜,上半年只办理其他年级学生转专业事宜。 第九条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低一年级学习,但已修课程相差两门以内(含两门,由转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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