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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个人综评:

第一节劳卫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学生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值勤人员,违者依情节扣2—10分。(附加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参加校、院劳动活动、执勤者加个人测评分0.5分/人次(指校、院组织大型活动时主动付出劳动者,如布置场地、突击性检查打扫卫生等);不服从调配,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个人测评分1分。

第三条院劳卫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者加0.5分/人,获奖者以0.5为基分按名次以0.5分递增。

第四条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缺席者分别扣个人测评分0.5分、1分。

第五条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禁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违者扣测评分5分(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者扣个人测评分5分/人。

第七条勇于与不法分子斗争,积极举报者加测评分2-5分。见义勇为者受院、校、省、国家级表彰者加个人测评分2、5、10、15分。

第八条不得在课桌上,墙上写画,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测评分1---5分。

第九条保持教室卫生,不得携带早餐进教室,违者扣测评分2分/人次。

第十条被校、院评为劳卫方面优秀个人加综合测评分2分。

第十一条为勤俭劳卫部提供勤工俭学信息成功者加1分。

第十二条勤劳部干部联系家教成功者加综合测评1分/人,联系赞助成功者加2分/人。

第二节女生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被学校和院部评为“优秀寝室”的成员每人加1分;在学期或年度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室员每人加2分。

第二条期末评优评先中,“优秀女生委员”“优秀寝室长”每人加2分。

第三条在各种突击卫生打扫中表现突出的同学每人加综合测评1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学校、院女生部活动者分别加1、0.5分,获奖者以1、0.5分为基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0.5分。

第五条在室内私接电源、生火或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

等大功率用电器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3、6分每次(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在寝室内打跑符、戳符、麻将或其他赌博行为者,酗酒、起哄、打架闹事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个人综合测评分2、5分每人次,非周末时间内打扑克者每人扣综合测评分1分。(另附加纪律处分)第七条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者,每人扣3分。

第八条违反《电脑管理条例》及增补条例的相关规定,扣1分每人次。

第九条无故冲撞、诋毁检查人员,不让检查者扣2分每人次。

第十条在宿舍内非法传销者,扣每人次5分。(另附加纪律处分)第十一条被评为“脏、乱、差宿舍”的室员每人扣1分,若有责任人加扣责任人1分。未叠被子者,每人次扣1分。

第十二条私自在外留宿、租房者分别扣3、5分,晚归者扣1分/人次(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女生委员开会无故迟到、缺席者分别扣个人0.5分、1分/次。无故不参加女生部分配的任务者扣2分。

第十四条在一个月内的检查中二次不合格的寝室,扣寝室每人综合测评分2分,若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合格,扣每人5分。

第三节文监办评分细则

第一条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一次加1分,并在其中表现积极者加2分。

第二条社会调查报告在学院、学校获奖者分别以1分、2分为基分按等级依次递加1、2分。

第三条文明岗位执勤者每人加1分/次,无故缺席、迟到者分别扣2分/次、1分/次。

第四条期末被评积极分子者(对象为各班勤俭委员,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加综合测评2分。

第五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等活动,参加者加2分/人,获奖者以2分为基分按等级依次递加1分/人。

第六条积极向文监办提供志愿者活动方案且被采用的人员,加1分。

第七条文明监督中学校排名进入前三的班级,对执勤人员在加1分的基础上,按排名依次递加1分/人。

第四节宿管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被学校和院部评为“优秀寝室”的室员,每人加1分;

在学期或年度评比中,被评为校级“星级文明寝室”的室员每人加2分。

第二条期末评优评先中,“优秀宿管委员”、“优秀寝室长”每人加综合测评分2分。

第三条在各种突击卫生打扫中表现突出的同学每人加综合测评分1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院、系宿管部活动者分别加1、0.5分,获奖者以1、0.5分为基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0.5分。

第五条在室内私接电源、生火或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3、6分每次。

第六条在寝室内打跑符、戳符、麻将或赌博者,酗酒、起哄、打架闹事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综合测评分2、5分每人次,非周末时间在寝室内打扑克者,每人扣综合测评分1分(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七条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者,每人扣3分。

第八条违反《电脑管理条例》及增补条例的相关规定,每人扣1分每次。

第九条无故冲撞、诋毁检查人员,不让对于检查扣2分每人次。

第十条在宿舍内非法传销者,扣5分每人次(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乱丢乱泼者每人扣综合测评分1分每次。

第十二条被评为“脏、乱、差宿舍”的室员,每人扣综合测评分1分,若有责任人加扣责任人1分。未叠被子者,每人次扣1分。

第十三条晚归者每人次扣1分,在无院部许可的条件下,私自在外留宿、租房者分别扣2分、5分(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宿管委员会人员无故不参加宿管部组织的查寝活动者,每人次扣1分。

第十五条在一个月内四次检查中三次不合格的寝室,扣寝室每个成员综合测评分2分,若四次均不合格,则扣寝室每个成员综合测评分5分。

第五节体育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院组织的各类赛事中参加者加0.5分,获奖者以0.5分为基分递加0.5分;校组织的各类赛事中参加者加1分,获奖者以1分为基分按等级递加1分(运动会获奖另按规定加分)。

第二条校组织的球类赛事中,其队员加1分/人,队长加2分,按参加正式比赛的场数以0.5分递增;

第三条院组织的球类赛事中,各班队员加0.5分每人,队长加1分,按参加正式比赛的场数以0.3分递增。

第四条院组织的各项赛事中裁判员加0.5分每人,按参加正式比赛的场数以0.2分递增。

第五条学校召开的田径运动会中,运动员每人加1分,运动员获奖者以1分为基分按名次依次递加0.5分/项,破校记录者再加2分。

第六条被院部评为积极分子或体育先进者每人加1分。

第七条被学校评为积极分子或体育先进者(只限于院体委等院级行政单位)每人加2分,被院学生分会体育部等同类级别单位评出者加1分/人。

第八条校、院组织的赛事中,无故弃权或中途弃权者体育委员和队长每人扣1分,队员扣0.5分/人。

第九条赛事中不服从裁判,当众辱骂、殴打裁判或对方队员者扣责任人2分(附加纪律处分)。

第十条凡在校、院组织的比赛和训练中,迟到者扣0.2分/人次,无故缺席者扣0.5分/人次;组织的会议中,体育委员迟到者扣0.5分/人次,缺席者扣1分/人次。

第六节文娱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参加学校各类演出、比赛的演员加1分(演出前训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获奖者以1分为基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分。

第二条参加院里演出比赛加0.5分(演出前训练由班级加分),获奖者以1分为基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0.5分.

第三条参加校、院演出的排练或彩排时无故缺席者扣0.5分/人次,同时扣文艺委员0.2分/人。

第四条参加院、校演出无故缺席者扣1分/人次,同时扣文艺委员1分/人。

第二条期末评出优秀文艺委员加综合测评分1分。

第七节学习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院学习部组织的活动中参加者加0.5分,获奖者以0.5分为基分按等级递加0.5分;校级活动参加者每人加1分,获奖者以1分为基分按等级递加1分(活动指英语演讲比赛、网页制作比赛、程序设计比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比赛等)。

第二条每次评选的优秀学习委员(干事)每人加1分。

第三条学习部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者,视其情况加0.5-1分。

第四条旷课每人每节扣1分,迟到累计2次扣1分(包括早晚自习)。

第五条在院学习部组织的活动中,表现视其情况扣0.5-1分。

第六条受校、院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分别扣2、5、10分。

第七条补考一科扣5分,考试舞弊者扣20分。

第八节宣传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向校报、学报等同级别刊物交合格稿件一篇加0.5分;向《物语新风》、广播站交合格稿件一篇加0.2分,多交合格稿件一篇加0.3分;播广播稿一篇加1分。

第二条参加校级征文、文学、书画、摄影、辩论、演讲等比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分以1分为基分按等级递加1分。

第三条在校内各类刊物、广播站发表文章者加1分/篇,在《物语新风》上发表文章加1分/篇,在校报,电视台发表文章者加2分/篇,在校外市级一类刊物,电台,电视台发表作品者加4分/篇,省级一类加6分/篇,国家级给智育加8分/篇(以上加分只限于正规刊物,并要求附带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在校艺术节中获奖的加2分,在宣传部组织的活动中担任组织者、主持人者每人加0.5分,主要活动参加者加0.5分/人,院级板报发表文章者加0.5分/篇(同时对在校报,电视台上发表文章者,院部给予物质奖励)。

第五条宣传版的承办人,供稿者,有重要贡献者加0.5分/人次,被评为校级的加1分。

第六条在院刊、团讯、校报、广播站以及其他学校级刊物担任编辑、记者且工作称职者每期加3分。

第七条宣传部开会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参加活动无故迟到和缺席分别扣0.5分和1分。

第八条校报稿件抄袭者扣5分。

第九条参加院宣传部组织的活动比赛者加0.5分/人,获奖者则按名次以0.5分递增(班级内组织相应活动比赛由班级按测评方案加分)。

第九节组织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参加院、校献爱心活动者加1分。

第二条期末被评为优秀团支书及组织部所评优秀组织委员和活动积极分子,每人加2分。

第二条在校、院大型活动中缺席者扣1分(含运动会、升旗仪式)。

第三条每次政治性的学习或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迟到者扣0.5分。

第四条组织部开会无故缺席者扣1分,迟到者扣0.5分。

第五条拒交团费者扣2分。

第六条个人应上交组织部的文件、材料不交者扣1分,未按时交者扣0.5分。

第七条在校院活动中,团支书、组织委员未积极组织者扣0.5分/次。

第八条参加院组织部组织的活动比赛者加0.5分,获奖者以0.5分为基分按名次递加0.5分(班级组织相应活动由班级按测评方案加分)。

第十节社团部评分细则

第一条参加院“电子协会”、“大学生多媒体协会”、“科技协会”、“美食协会”、“心理咨询社”活动表现突出者加1分。

第二条参加学校举办的社团类活动者一次每人加1分,获奖者以1分为基分按等级递加1分;参加社团举办的竞赛等活动者一次每人加1分,获奖者以1分为基分按等级递加1分。

第三条向学校《社团园地》交合格稿件一篇加0.5分,发表稿件一篇加1分。

第四条被评为“明星社团”或“优秀社团”的社团所有会员每人加0.5分,社团主要负责人加1分。

第五条社团部会议以及社团内部会议无故缺席者扣1分,迟到者扣0.5分。

第一节勤俭劳卫部

第一条班级周评基分为60分。

第二条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有意见必须有组织地反应,不得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值勤人员,违者依情节扣周评分10分。

第三条积极参加院、校活动者,加该班周评分5分,不服从调

配,不认真履行者扣班周评5分。

第四条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缺席者扣相应班级3分、5分。

第五条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禁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违者扣该班周评分10分。

第六条为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保持教室卫生,不得携带早餐进教室,违者扣相应班级周评分以2分/人次累加。

第七条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并获取得成绩的班级加周评分3-5分/人。

第二节文监信调社会实践部

第一条班级周评基分为60分。

第二条每班每篇有效信调稿件加1分,若被本部门选中稿件,追加1分。若在某期刊上发表,经本部门确定,在下周周评分中追加1分。

第三条经任何方面知该稿件为摘抄,则视为无效稿件,多次发现则扣2分。

第四条文明值勤达到所定要求,则加3分。

第五条文明值勤缺一人,扣1分,全未到,则扣5分。

第六条若被校方批评者,则扣相应班级3分。

第七条若青年志愿者未举行活动,则不加分也不减分。

第八条若青年志愿者举行活动,积极参与班级加满分5分,不积极参与班级,根据具体情况从满分中扣。

第九条文明监督中学校排名进入了前三的班级以3分为基分,按排名依次递加1分,对排名十名之外的班级酌情扣2-3分。

第三节宿管部女生部

第一条周评基分为60分。

第三条班级优秀寝室评分办法

总分20分乘以班级寝室优秀率(出现小数的四舍五入)。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的加相应班级周评4分;

第三条班级寝室文明、纪律、安全情况评分:

总分20分,寝室文明、纪律、安全检查中,发现一次违纪情况(包括非正常时间玩游戏、扑克牌,晚归,无院部批准情况下外宿,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模板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日期: 9月05日—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 60分) 1、违纪-1分( 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 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 表现特差, 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 有补考, 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 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它形式学习活动, 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 统一加18分, 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6分; 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它各类先进分子者( 军训积极分子, 优秀干事, 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 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 (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5分; 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8分; 其它一般成员+3分) ( 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园文化先进班, 文明班集体等, 注: 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6分; 其它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4分; 其它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 团校+3分, 党章学习班成员( 预备党员、党员) ( 即班上有党章小组) +2分 (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 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 ( 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 ; ( 献血金奖+3分; 献血银奖+2分; 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总分100分: 一、评标因素和权重: 商务30%,技术40%,价格30%。 二、商务评分办法:(30分) 1、投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 3、投标人通过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投标人通过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得4分。 4、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保洁、绿化服务劳务外包业绩且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得5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5、具有千人以上在册员工(以近2月社保核定单人数为准)证明的,得3分,没有或者未达到的0分。 三、技术评分办法(40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6分); 2、劳务人员关系管理方案(6分); 3、档案户籍及社保管理方案(6 分); 4、员工培训计划与方案(6分); 5、员工派遣时效性方案(6分); 6、符合采购人的其他服务方案(特色服务、增值服务等)(5分)。 7、体系制度应包含管理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管理制度等(5分)。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优秀为各项的满分值,良好减去1分,一般减去2分,差得2分。

四、价格(30分) 将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指标价,以与平均价格偏离度计算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按自由原则打分,但扣分应遵循高于指标价所扣分数大于低于指标价的分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七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1、班级栏:各班49人填写现在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定),和剩余学生写班,和剩余学生写班, 和剩余学生写班。 2、A类生各班指标:前4个班级21人,7、5和7、6两个班级24人。要注意:前4个班从21个A类生中指定7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7、5和7、6定9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其他学生都定为B类。 3、正面:填写至“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内容可找一名学生代填。若总评是“A”,所有”评定等级”栏都填”A”;若总评为“B”,“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栏可填写“A”,其它栏均为“B”。“综合性评语”栏内容可从反面找几句抄上即可(写三行以上,不能太少)。 4、反面:评定结果选填A、B、C、D,“自评”栏自己填,“互评”栏同桌填,“班级评定”栏班级统一填,要与正面的“总体评定”栏填写等级一致。 操作流程:1、告知学生:谁写现在的班级,剩下的学生写哪个班级(此处要考虑到A类生人数)--------2、学生填写评价表反面,同桌互评。(选填A\B\C\D)---------3、收交4、班主任确定A类生名单,其他均为B类生---------5、教师指定5名字迹好的同学根据确定的A\B类学生名单填写反面“班级评定”栏和正面要求填写的内容。 班主任先弄明白如何操作后再安排学生操作。 八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1、班级栏:各班51人填写现在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定),、和剩余学生写班,、和剩余学生写班。 2、A类生各班指标:每个班级21人。要注意:每个班从21个A类生中指定5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其他学生都定为B类。 3、正面:填写至“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内容可找一名学生代填。若总评是“A”,所有”评定等级”栏都填”A”;若总评为“B”,“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栏可填写“A”,其它栏均为“B”。“综合性评语”栏内容可从反面找几句抄上即可(写三行以上,不能太少)。 4、反面:评定结果选填A、B、C、D,“自评”栏自己填,“互评”栏同桌填,“班级评定”栏班级统一填,要与正面的“总体评定”栏填写等级一致。 操作流程:1、告知学生:谁写现在的班级,剩下的学生写哪个班级(此处要考虑到A类生人数)--------2、学生填写评价表反面,同桌互评。(选填A\B\C\D)---------3、收交4、班主任确定A类生名单,其他均为B类生---------5、教师指定5名字迹好的同学根据确定的A\B类学生名单填写反面“班级评定”栏和正面要求填写的内容。 班主任先弄明白如何操作后再安排学生操作。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项目管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项目管理方案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计算,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上海综合素质评价表知识讲解

上海综合素质评价表 篇一:上海市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上海市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和综 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9月29日,市教委正式公布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重要配套文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依据《上海高考改革方案》提出的建立职业教育“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升学考试模式,本市启动制订《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目的是适应新一轮高考改革趋势,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和发展“立交桥”,支撑服务职业教育学生终身发展,培养国家和区域发展亟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两个文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9月29日正式发布实施。 《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规定,本市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包括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和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两个方面。其中: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专业技能掌握情况

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过程中引入社会评价,重点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能学习相关的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等。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四门课程,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为学生必考,等级性考试为学生选考,考试形式采取分卷合场、一次完成。信息技术基础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且为学生选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员(五级)》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为成绩“合格”。《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还对考试对象、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评定、考试学期等具体实践环节作了细化设计。 《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明确将4个方面纳入评价范围:一是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参与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国防民防活动、党团活动、社会文化活动、日常行为规范等情况。二是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重点记录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公共基础课程学习成绩、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情况。三是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重点记录学生校内实训情况、顶岗实习情况、专业课程考证情况、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表现、创造发明、专利等。四是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重点记录性格特点与人际合作、日常锻炼习惯、体质监测评分、运动经历与水平、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等。2018年起,本市在推动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推荐就业与用人单位录用等环节开始使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表

______年级 ______班 评价 要点 文明礼貌 勤俭节约 热爱劳动 爱护环境 珍爱生命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团结友善 乐于助人 自尊自信 自律自强 尊重他人 乐观向上 爱国情感 民族认同 社会责任 集体意识 人生理想 基础知识 基本技能 学 科 学科思想 思 想 学科方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表 学号 姓名 ____ 年 月 日 评 价 学 家 教 综 内 容 生 长 师 合 自 评 评 评 评 价 价 价 待人接物讲礼貌,不随地吐痰,不打架骂人,尊重老师和长辈。 合理花钱,学会储蓄,爱惜物品,不浪费,生活学会自理。 会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亲身体验,感受劳动的辛苦。知道劳动光荣,积极参加劳动。有较强的环境意识,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知道生命来之不易,懂得珍惜人生与生命,喜爱人生和生命,善于保护自己的生命。践行安全规 定 知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了解法律,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待人诚恳,遵守诺言 与邻居、同伴和睦相处,主动关心他人,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富有爱心,能乐意帮助他人 重视人格尊严,有正义感,不惧怕困难,敢于知难而进。 举止文明,爱护环境,自理自立 学会倾听他人意见,善于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 养成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的习惯 认识国旗、国徽,会唱国歌、行队礼。 了解我国的各个民族,尊重少数民族习俗。 承担家庭责任,对家庭负责。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对集体负责。讲公德、守规则,对社会负责珍惜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班级、学校教育活动和学生自主管理工作 有远大的理想, 有一定的是非判断力, 知错能改,确立自己学习的好榜样。 理解掌握课标要求的相关知识 基本掌握课标要求的基本技能 对各个学科事实、概念和理论的本质认识 学习和掌握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的方法 知识 技能 评价 要素 行为 习惯 品 德 公民 发 素养 展 水 平 人格 品质 理想 信念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示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3.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第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总监素质、资源配置、监理大纲、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一至三个有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评委的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据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根据各招标工程需求具体制定】 2.2.2.1 分值构成(10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政府指导价下浮28%。 2.2.3 评分标准 表一:投标报价(40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12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三:资源配置(18分)详细评分办法

表四:监理大纲(30分)详细评分办法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详细评审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综合测评个人评分表(定)

2013-2014学年度人文与管理院13级学生综合测评表格(时间:2013年9月8日至2014年8月30日)

校党委评优优秀党员()校党委宣传部评为校优秀记者()、播音员() 被评为校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百优青年志愿者()、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文体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志愿工作者()。被评为学院优秀团干()、团支书()、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学院传媒中心优秀通讯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文体工作积极分子()、科技工作积极分子()(以上评选如属一

下大雨的情况除外。() 9 、凡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建议对违反校规校纪和不良行为者扣分的,由辅导 员查实后,酌情扣1?5分。() 10 、上课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参加实验者每次扣1分;未经请假 旷课者,学生干部一次扣4分,普通同学一次扣2分;考试作弊者一次扣10 分,另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 事假两次不扣分,第三次后每次扣0.5分,个人病假及直系亲属的探病假提交医院相关证明不作扣分处理。 (这类考勤检查 包括辅导员的点名以及学院、年级自律会的检查)() 被记录旷课达十次及十次以上者不参与此次评优。 11 、年级点名批评者,每次扣2分,二级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 通报批评者每次扣4分,受行政部门或党内团内警告以上处分者每次扣5-15 分(每等级递增二分),同一错误者,只记录最高惩罚分。() 12 、无故不参加升旗者每次扣2分,或其它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 2分。 () 13 、无故不参加班组织活动,班委可依据实际情况讨论,扣1?2分。() 14 、学生干部会议迟到2次扣1分,2次以上者加扣0.5分/次,缺席者扣2分/ 次。() 15 、凡考勤人员作弊扣4分/次,三次以上者不得享有所任职务的加分。() 16 、自律会成员执勤(包括早操、晚睡、上课、晚修、饭堂等一切符合规定的正 当执勤活动)时,对自律会成员有不礼貌行为或冒充顶替行为的学生,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2-3分。() 17、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扣10分,并取消其评优资格,事态严重者上报学校做进一步处理。(此次评优为班级 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制,综合测评小组成员需要认真做好检查核对工作,被投诉达五次以上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思想品德惩罚分项备注: 本人签名确认: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重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一、总则 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二、单项评分: 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其中思想政治最高分3分,操行考评最高分8分,诚信最高分2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 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 (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 奖惩分指综测分加、减该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四、综合测评加、减分量表 注:辅导员老师在进行扣分的同时一定要有书面的客观记录,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

(二)文体类比赛、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加分量表(分) 注: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的比赛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同项目、不同类别竞赛获奖可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同一类别可累计加分;文体类最高分值为5分,拓展性素质类最高分值为10分; 2.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等级加分; 3.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 后按优秀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4.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包括除文体类以外的所有学生比赛,以及大学生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对外咨询服务取得重大经济 效益。 (三)文体素质之发表作品加分量表(分) 在各级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主流媒体门户网发表文学、美术、摄影等作品享受该项加分,具体分值为: 注:1.此类加分需提供作品复印件、作品录用通知或相应网页查阅为加分依据;所发表作品若同时在比赛中获奖,可同时加相应的比赛类分值,评分标准参照文体类加分量表; 2.校内各类学生组织的记者发表的新闻稿同一类别最多只能加两次分,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 (四)拓展性素质之担任学生工作加分量表(分) 注:本加分表只适合担任学生干部年满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学生担任多种职务,只取其中一项职务的最高分,不能累计加分;此加分项以学生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各机关部处签章的加分凭条为准。 (五)拓展性素质之公益活动加分量表 参加无偿献血加0.5分,参加捐献骨髓者加3分;参加其他国家级公益活动1.5分,省市级1分,区县级0.5分,校级0.2分,二级学院级0.1分; 参加同一类型不同等级的公益活动可累计加分,参加不同类型同一等级的公益活动可累计加分,参加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公益活动可累计加分;参加同一活动同一等级不可累计加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湛江师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外国语学院细则(2010年) 湛江师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新的条例已颁布,为了更加顺利地进行各项评定,外语院现制订综合测评补充条例。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和能力素质测评四个方面。其中,德育素质测评得分占10%,智育素质测评得分占70%,体育素质测评得分占10%,能力素质测评得分占10%。希望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条例进行测评。 一、德育素质测评 此部分分五个等级:优秀(90分)(占班级人数30%)、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评分标准: 优秀:1、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好学,自觉完成作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热爱集体,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劳动,主动积极参加劳动,在劳动和清洁卫生中起带头作用,不怕脏不怕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诚实正直,谦虚态度,热情主动帮助别人。 加分项目: 1、献血: 1分/人/次; 2、院文明宿舍 2分/人/次校文明宿舍 3分/人/次;(同时获得校级与院级的文明宿舍按最高加分) 公寓先进个人2分/人/次 3、五星级宿舍 4分/人/次四星级宿舍 3分/人/次三星级宿舍 2分/人/次 4、集体荣誉: 省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5分/人/次; 市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4分/人/次; 校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3分/人/次; 校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0----2分/人/次; 学院精神文明班、优秀班活动、先进团支部、精品团活动:0——0.5分/人/次。 扣分项目: 1、旷课:2分/人/次; 2、迟到:1人/人/次; 3、宿舍检查:校检违纪宿舍 2分/人/次;(包括内务差、夜归、高压电器、擅自外出居住等) 院检违纪宿舍 1分/人/次。(包括内务差、夜归、高压电器、擅自外出居住等)备注: 1、考勤记录(考勤项目包括上课、早读、早操及晚修)以学生会办公室统计公布结果为准,宿舍以学生会宿管部检查公布和校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结果为准; 2、考试作弊者德育分只能被评为及格或不及格; 3、在集体荣誉中,没有为班集体做贡献者班综合测评考核小组可以视情况给其减分甚至是0分。 二、智育素质测评(按期末总评成绩) 备注:1、补考、重修者按期末总评成绩算; 2、缓考者按缓考成绩计算,若缓考成绩未出则按本班平均分算; 3、考试作弊者相应科目成绩为0分; 4、专升本同学免修的课程取原入学前已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算。 三、体育素质测评(按期末考试成绩) 备注:同智育素质测评 四、能力素质测评 备注: 1、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刊物发表中文稿件,500字以上按以上标准,500字以下各减半;英文稿件如字数为800字以上按上述表格双倍加分,如为200字以下分数各减半; 2、播出的广播稿与校运会稿件0.5分/篇; 3、在校级报刊(《湛江师院报》加4分/篇;在《学工报》、《湛师学工》、《湛师青年》、《心言》等)上发表作 1

(最新)综合测评 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日期:2010 年9月05日—2011 年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60分) 1、违纪-1分(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表现特差,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有补考,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他形式学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统一加18分,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 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省,省以上+10分;校级+6分;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先进分子者(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省,省以上+10分;校级+5分;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8分;其他一般成员+3分)(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园文化先进班,文明班集体等,注: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6分;其他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4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团校+3分,党章学习班成员(预备党员、党员)(即班上有党章小组)+2分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示范文本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示范文本(资格预审)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 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 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__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 .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初步评审。 第五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六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八步: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九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一、总则 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文件[2018] 33号文件精神,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二、单项评分: 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 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 高分值13分; 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 党员不超过3分,预备党员不超过2分,入党积极分子不超过1分,其它学生不超过0.5分。 2、操行考评成绩(8分) 根据操行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行扣分,直到扣完,无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 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日常行为规范中有不诚信行为酌情扣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无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 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 (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 文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 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 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 学年度(截止当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四、综合测评加、减分量表 1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评价表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更好体现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衔接,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法,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从而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容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第一章总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文化素质测评、身体素质测评和实践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占总数的15%,先由各所在班的班评小组或班主任进行初评,再由辅导员审核确定。专业文化素质测评占总数的70%,主要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参评科目非毕业班以本学期所学的考试课程为准,毕业班按实际情况再定。身体素质测评占总数的5%,主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实践能力测评占总数的10%,主要对学生科研活动、专业技术技能、学生干部组织管理工作、各类社会实践和特殊加分等方面进行评定。 以下是细则纲要: 一、基础分范围 1、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50分 2、实践能力基础分:30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加分类型 1、无偿献血;好人好事 三、实践能力加分类型 1、干部加分: 范围:学院干部(团委、学生会)、系干部(团总支、学生会)、艺术团、助理班主任、党支部干部、班干(含舍长)、宿舍检查干部、社团干部、 学生就业促进协助会、勤工助学、记者站、广播站等 2、个人荣誉:

范围:学院优秀志愿者、检查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军训优秀学员;系级、院级、 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所获荣誉等 3、集体荣誉: 范围: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卫生先进班级、优秀早度班级、优秀绿化带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标兵宿舍、优 秀社团、优秀服务队等 4、发表文章:范围:省、市、校级、院、系级报纸或刊物等 (需出示相关证明) 5、计算机过级:范围:含国家一、二级统考 6、校、院、系活动奖励:范围:校、院、系活动获奖及有关的奖励 7、啦啦队、礼仪范围:校、院、系活动 8、体育比赛 9、文娱演出 10、青年志愿者活动:范围:不包括草坪、福利院等常规活动 11、资格证考试、考研 12、英语等级考试:英语B级,英语四、六级 13、社会实践范围:院系集体组织或批准的且获得荣誉的 四、思想道德素质扣分类型 1、考勤 2、违纪(晚归、不按时熄灯、使用高瓦电器等) 第二章细则 一、思想道德素质评分内容和标准 评分要求: 评分项目为7项,基本分为50分,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算。自评由本人自己评分;班评由班评小组评分,班评小组由7人组成,班评小组必须要由班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联合体除外)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学生综合评价表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与要求评价指标序号评定要素 主要表现要求 道德品质1 尊敬师长 对老师有礼貌,正确对待教师的批评教育。孝敬父母,不做让父母伤 心失望的事。尊重长辈,亲切招呼,提供帮助。 2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3勤奋进取树立学习目标,有进取心,勤学好问,积极发言。 4尊德守信 真诚正直,尊重社会公德。恪守信用,不撒谎,不骗人,作业考试不 作弊。 5关心集体爱祖国爱家乡,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珍视集体荣誉,维护 集体利益,努力为班级和学校争光。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爱劳动的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具有 奉献精神。 公民素养 7 社会责任感 乐于助人,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积极参加公益和社区服务活 动。自觉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8自尊自信 追求进步,自强不息,敢为个人的行为负责,时常反省,有错即改, 宽容忍耐,不躁不馁。 9遵纪守法具有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遵守校内外规章制度、法规法纪。严于律 己’主动完成学习任务,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打架斗殴。 10安全环保具有安全意识和环保常识,保护环境,珍惜生命,积极参加环保和自 护活动。 学习能力1l学习兴趣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目标明确,学习主动,并努力克服学习中存在 的困难。 12学习方法能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形成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学习方 法。 13计划与反思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能够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善于听取他人 意见,不断改进提高。 14独立探究能够独立思考,能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初步掌握探究的策略与 方法。能够完成规定学科的实验操作。 交流与合作15团队精神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能与人合作共同完 成任务。 16沟通与分享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够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尊重并理解他人。 用合法适当的方式处理与他人的矛盾,不冲动、不野蛮。 运动与健康17体质与健康有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有强健的体魄,达到学生 体质健康标准,精力充沛。心理健康,悦纳自己,保持积极向上的情18 健康生活方式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不吸烟,不酗酒,讲究卫 生。合理消费、勤俭节约,无其他不良嗜好。 审美与表现19审美情趣 能感受、欣赏、珍惜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健康向上,情 趣优雅。爱惜和保护各类美好的事物和艺术作品。 20艺术活动与表现 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和创作,富有创 新。不观看、不传播具有色情、暴力、迷信色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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