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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遗体器官捐献现状分析文献综述

对于遗体器官捐献现状分析文献综述
对于遗体器官捐献现状分析文献综述

对于遗体器官捐献现状分析文献综述

卢旭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12级临床7班 12010705)

【摘要】现阶段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文献的主要内容是遗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问题、对器官移植与捐献态度及认知问题和关于遗体器官捐献的道德文化问题

【关键词】遗体捐献;现状分析

在当下中国,遗体捐献这个名词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但随着社会与时代的发展,器官移植需求的缺口变得越来越大,这是一个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非常现实的也是非常棘手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在医科院校的人体解剖教研教学实践中,也存在着人体标本不足。许多医学生很难有机会亲自接触道真正的人体解剖实验教学材料即使,或者是即使有标本可用也都是旧的损坏的标本。这一现实情况给当下中国的医学生教育与合格临床医生的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因此,近几年关于遗体器官捐献的看法及其现状分析的文章日渐增多。为了对我国遗体器官捐献问题作一个系统的了解,我们对7种期刊杂志以及报刊登载的相关文章进行了系统分析,由此而得了相应的研究结论。

一、样本的选取及结果分析

为了体现综述样本的代表性,我们在中国知网中选取了《中国组织工程研究》、《医学社会学》、《医学与哲学》、《泰山学院学报》、《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法律与医学杂志》、《科技日报》7种代表性的期刊杂志与报刊,从医学专业、法律专业以及社会伦理学专业等方面收集共6篇典型文献样本展开综述。

二、现阶段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文献的主要内容

1、关于遗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遗体的性质:遗体的性质问题关系到立法的基本

态度,所以须辨别清楚。概括起来,学者有以下几种主张:一是身体所有权说,二是尸体所有权说,三是管理权说,

四是非身体权说,“本文认为以上诸说均非妥当,混淆了遗体的性质和存在于遗体之上的权利的性质。从唯物主

义角度看,遗体是物,只能成为权利客体而不能成为权利主体。当然,遗体蕴含着精神利益、人伦利益和社会利益,

而无财产价值,因而是一种非财产性的特殊物。对遗体的尊重和保护是死者亲属的精神需求和道德要求,非如此

死者亲属的良心将永无安宁。”(张红兵.2004)(2)遗体捐献的法律规制:虽然不少地区政府制定相关的文件规

定,但是就全国范围来看这一方面的相关立法依然是有不小的空缺的。这一不足将直接导致遗体捐献事业发展

的止步不前,因为一旦没有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这一行为就由于各种不同的道德评判标准的冲突而产生不

必要的纠纷,同时也将导致遗体捐献后的使用情况监督机制的空缺,甚至会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乘虚而

入从中牟利。其中,在遗体捐献自我决定权与近亲属决定权的问题上就有不小的矛盾存在。目前国际上解决这

一问题的方式有两种即“自我决定权优先模式”和“等同模式”,而如果遵从前者的话遗体捐献率将不会有太大

的提升,甚至会有所回落。结合我国的文化传统来看,实行等同模式将便于遗体捐献的积极开展并推广。(3)

侵害遗体的民事责任:“遗体接受单位依法取得对遗体的合法使用权,但同时应当根据法律并且尊重死者生前的

意愿,将其遗体用于科研与医疗等特定用途,否则即是对遗体的侵害。遗体所蕴含的是对于近亲属和社会公众的

精神利益和人伦利益,因而侵害遗体主要侵害的是近亲属的精神利益。”(张红兵.2014)虽然不少法律文件确定

了侵犯遗体的相关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但详细规定其民事责任的文件条款却不多,而这正是遗体侵犯行为的

多发点。

2、对器官移植与捐献态度及认知问题:在医学生与非医学生的认知与态度对比中,“医学生比非医学大学生对遗体

捐献知识掌握更为准确,其信息途径主要来源于学校教育; 医学生对待遗体捐献事业的关注度和赞成度也更高!

但是两类学生的捐献意愿并无差别,影响因素亦无较大差别!”(唐晓等.2012)医学生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与

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以后社会文化对该问题看法的走向,而当我们单方面看医学专业的学生的认知与态度时,

我们发现“在校医学生能较好认同器官移植作为治疗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有效手段,但对器官捐献所持态度

不很乐观,影响其捐献态度的主要因素为家属情感和捐献程序和传统观念。”(张雪文.2012)可见,整个社会文

化大背景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依然受到我国的传统文化所束缚。

3、关于遗体器官捐献的道德文化问题:“由于几千年封建伦理、迷信思想的影响,在人体解剖问题上阻力很大,儒家

伦理观认为人是生要完肤,死要厚葬,尸体解剖为大逆不道。现在这种思想观念虽然逐渐淡化,但许多人还是不愿

作遗体捐献,认为要全尸去见列祖列宗。”(陈海英.2000)传统的道德文化标准一直制约着我国遗体捐献事业的

发展,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思想的解放,以后的人们的遗体捐献意愿将会比现在的情况好的许多。“即便一些

爱心人士成功战胜了传统观念,真正落实到捐献时还有颇多坎坷。金铎表示,生者的阻拦是器官或遗体捐献的

主要阻力”(韩萌.2010)从这个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捐献遗体的阻力主要还是来自有意捐献者的亲属,

依旧是思想上无法突破桎梏,对有关遗体捐献方面的信息了解的还是不够充分以及对相关的规定政策相对陌生

的缘故。

三、研究总结与建议

在搜索阅读文献时,我们发现当下有关于遗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文献大多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展开论述的,其次就是从社会学角度对器官移植与捐献态度及认知进行调查与研究而撰写的文献,而从伦理学以及道德文化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的文献却为数不多。其实遗体捐献的主要瓶颈还是在道德文化层面上,从几篇相关的调查报告和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真正阻碍遗体捐献事业发展的桎梏是人们脑中依然挥之不去的传统文化的影响。相关法律文件可以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进一步完善,大众对遗体捐献的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大众传媒进行逐渐普及,而在道德文化层面上的问题要想解决却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我们全社会、教育部门、当代青年尤其是大学生、医学生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雪文、李官彦、李臻、褚洪迁;《在校医学生器官移植与捐献态度及认知的调查》;中图分类号:R6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4344(2012)53-10067-04;《中国组织工程研究》第 16 卷第 53 期 2012–12

–30

[2] 唐晓、肖肖、曹冬雷、张涛、黄婷婷、韩煦; 《医学与非医学大学生对遗体捐献认知的比较研究》; 中

图分类号:R-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772(2012)08-0025-03;《医学社会学》 2012年8月第33卷

第 8A期总第 458 期

[3] 陈海英; 《我国遗体捐献的局限性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R-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002-0772(2000)07 -0038 -02;《医学与哲学》第 21 卷第 7 期总第 230 期 2000年7月出版

[4] 刘欢、张宏; 《论遗体捐献自我决定权与近亲属决定权的冲突与协调》;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590(2013)01-0108-04;《泰山学院学报》第 35卷第 1 期2013 年 1月

[5] 张红兵、赵峰; 《论遗体捐献的法律问题》;中图分类号:DF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008-5831(2004)03-0120-04;《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0卷第3期

[6] 朱应平; 《遗体捐献立法中的几个问题》;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

-9297(2001)02 -0066 -03;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1年第8卷(第2期)

[7] 韩萌; 《遗体捐献何时能摆脱观念桎梏?》; 《科技日报》 2010 年4 月2 日第 004 版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XX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调查报告 截至目前,江西省共招募遗体器官志愿捐献者1882人,已成功实现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274人,其中:实现器官捐献53例,共捐献心脏2个,肝脏50个,肾脏102个,通过器官移植,可至少挽救152名濒危患者的生命;角膜捐献320个,通过临床组织移植,使逾百名眼疾患者减轻了痛苦,重新获得了健康。 资料显示民政部1997年出台过《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至今已有16个年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急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新的敬老院管理办法。虽然近期出台了新的《老人权益保障法》,从管理机构方面是健全了。但敬老院管理模式还没有列人规范化、法制化。 你对器官捐献了解多少?小编下面为大家收集了相关资料,欢迎参考! 经过了几天的深思熟虑,陈锋觉得,自己缺乏闯劲儿和足够的毅力,对事业也没有很强烈的追求,之前外出打拼更多只是不甘被摆布而作出的决定。相比之下,自己其实更适合在当地找个稳定的工作,过平凡简单的生活。“人生的意义嘛,成家立业的同时还能照顾父母,也是种幸福”。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

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简介 什么是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4月13日,一封由全国148个城市289名罕见病患者及其亲友联合署名的《关于完善有关就业保障制度、促进罕见病群体平等就业的建议信》,从五个地方被寄往人社部、民政部和卫生部及全国31个省市政府办公厅,呼吁有关部门建立职业培训评估机制、消除制度性歧视、建设支持性工作环境及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等。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官捐赠的范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器官捐献讲话稿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器官捐献讲话稿,希望对你有帮助。 器官捐献讲话稿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想为大家揭秘一份职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顾名思义,就是劝说死者家属捐献出死者的某些器官。 我有一个叔公,他患有严重肾病已经一两年了,得病以来瘦了几十斤,人由原先的红润健壮变得蜡黄枯槁。由于肾脏无法排毒,他每天都要去医院做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前一阵他去了四川,那有一颗肾脏捐献。但有8个人在排队,他没有等到。现在他又去河南等肾源。所以说,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份职业是伟大的,可以拯救濒临死亡的人,让他们起死回生,提高生存质量。但这份职业更是艰巨的。 艰巨1分秒必争! 对于所捐献的器官而言,心脏停跳后的每分每秒都很关键。器官允许热缺血的时间是肾脏30分钟,肝脏5-8分钟,心脏只有3-4分钟,所以人体器官捐献

协调员们必须24小时待命,说走就走,分秒必争。 艰巨2意想不到的困难 有时候,是一张迟迟开不下来的死亡证明;有时候,是病人所在医院担心引发医患矛盾,不愿意配合移植医院;有时候,是因为死者家族中某亲属的一句话;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次红灯,某器官过了热缺血的时间。每一次成功的捐献,尽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拼尽全力,还是有很多偶然因素会造成失败,更可见这份工作的艰辛。 艰巨3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中国人有根深蒂固的“全尸”的观念,不希望亲人的尸体有缺陷。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就更是难上加难。 艰巨4他们总是面对痛失亲人,痛不欲生的家属 突然失去亲人的人们,心中有莫大的悲痛,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们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开得了口啊。“面对亲人的死亡,或许您还有一种选择,可以延续他的生命。您是否愿意捐出他的器官?”这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说了千百遍,但每说一次却还需要酝酿很久的话。

遗体(器官)捐赠倡议书 让生命离开的更有意义倡议书

让生命离开的更有意义 ----遗体(器官)捐赠倡议活动 亲爱的朋友们: 你们知道遗体(器官)捐赠吗?想知道遗体(器官)捐赠是咋回事吗? 遗体(器官)捐赠是一项自愿、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我国的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也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捐献的遗体(器官)将全部用于医学教学、病理解剖研究、器官移植和眼角膜移植。与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遗体(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并在积极地参与其中。1997年2月19日,世界伟人邓小平身后捐献眼角膜,感动了华夏儿女,起到了良好的垂范作用。 捐献遗体(器官),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高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地意义。在发达文明的国家和地区,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自古以来,当人们按照自然规律走到人生终点时,后人便用各种形式来殡葬遗体。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都流传着不同的殡葬方式,诸如天葬、土葬、海葬、火葬、树葬等,时代发展到今天,由火葬发展到为医学“献身”,实行文明“医葬”,这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创举,是时代发展的又一伟大的标志!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提高,但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的自然规律。我们应该相信科学、尊重科学、支持科学!认真地过好每一天、珍惜生命,更应该厚养薄葬!如果我们在厚葬时大搞封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中国器官捐献调查 今年以来,从歌手姚贝娜捐献眼角膜,到清明节四川男子脑死亡捐献器官至少救活7人,器官捐献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器官捐献现状究竟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记者赴京、沪、鄂、赣、粤等省市调查,试图解开器官捐献之惑。 能做移植手术的医院都有人排队等器官捐献人体器官,被誉为“献上生命的礼物”。如此“贵重礼物”挽救他人生命,成就的感人故事不少。然而,仍有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中去世。不久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移植中心2名病人,就因等不到合适的肝源离世。 我国是世界第二器官移植大国,但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率较低。2015年起,我国全面禁用死囚器官。北京、江苏、湖北、上海等地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认为,器官来源原本就很紧张,现在就更加紧张了。 禁用死囚器官,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过去“由地方司法部门与移植医院获取死囚器官”的方式是不透明的。 然而,等待器官救命的患者的痛苦、绝望又让人刻骨铭心。记者在北京、上海、江苏、湖北等地大医院采访了解到,

凡是有资格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几乎都有人在排队等待器官救命。遗憾的是,有部分患者在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们病房内几十个病人仍在苦苦等待合适肺源。”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委员、无锡市肺移植中心主任陈静瑜去年底发的这条微博引起广泛关注。 国内较早开展肺移植的中日友好医院,“已经4年没做过肺移植手术了,就是找不到供体”。中日友好医院大外科及胸外科主任刘德若说。 作为器官移植的专家,刘德若、陈静瑜等太了解器官稀缺带给病人的痛苦了。“由于供体太少,一个受体从决定可以接受肺移植开始,通常需要等待1.5至3年时间才能如愿,很多患者就在等待中死亡。”陈静瑜说。 30万适移者仅1万多获移植我国器官捐献事业,除了规范禁用死囚器官外,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前较流行的说法是:我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器官衰竭患者,有30万适合器官移植方式治疗,每年仅有1万多人能得到器官移植的救治。 黄洁夫对此有不同看法:“无法进行移植不都是因为缺少供体,有很大一部分病人因经济原因放弃手术。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是,我国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只有几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只有169家。” 不过,记者在医疗机构采访时,众多从事器官移植的医

关于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的

关于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的 调研报告 调研组织:“博爱青春”社会实践团队 调研时间:2012年7月1日-7月10日

目录 一、调研背景与调研安排 (2) (一)调研背景 (2) (二)调研方法 (3) (三)调查过程 (5) 二、调研结果与分析 (7) (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7) (二)采访调查结果与分析 (15) 三、关于推进捐器捐遗事业发展的合理建议 (18) (一)制度、条例公开化 (18) (二)社会舆论导向 (19) (三)全国立法,统一管理 (20) 四、附件 (21) (一)调查问卷数据 (21) (二)访谈记录 (23) 一、调研背景与调研安排 (一)调研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脏器衰竭

患者对器官移植的需求越来越大,人体器官来源不足已成为严重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50万名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只有约1万人获得移植,绝大部分患者在苦苦等待中离开了世界。而另一方面,因交通事故、脑血管、脑肿瘤等致死的人中,大多数没有进行器官捐献——哪怕其中的1/10或1/20进行了捐献,就能满足我国器官移植的需求。 同时,供医学研究、教学所用的人体资源严重短缺。尤其是临床医学在读本科生,几乎没有机会解剖一例尸体。 器官与遗体的供需严重不平衡成为了阻碍医学事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障碍。鼓励群众生前登记捐献遗体、器官(组织)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却障碍重重,南京作为全国16个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仅3例器官成功捐赠移植。 (二)调研方法 1、资料研究法 调研组前期通过查阅各大报刊杂志及电视网络媒体报道,对国内外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初步梳理,尤其是对于国内外现状及深层原因的研究分析。上述文献材料,为本次调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特色:立足理论,用于实际。

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组织结构及职责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省(区、市)和部分地市)及以下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附图1)。 一、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的最高管理机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及相关部委共同组建,下设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等。负责制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规划、方案、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监督、指导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及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协调相关国家部委支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日常执行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全国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负责组织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负责对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人员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人文关怀、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培训;负责建立和维护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指导参与捐献器官的获取及分配工作;负责接收政府拨款与社会捐赠,建立并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建立激励和救助机制,对困难捐献者家属实施人道救助;开展对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负责协调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开展工作;对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

(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 家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 献专家委员会由医学、伦理学、社会学、卫生法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拟订全国人体器官捐献技术应用规范;负责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等提供政策建议、决策参考和技术咨询;负责对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人员开展法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对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进行监督指导等。 (四)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负 责协调、指导、实施 人体器官获取工作;负责对人体器官获取专家开展技术方面 的培训;对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一)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省级人体器官捐 献工作委员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组成部分,由省级红十字会、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下设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等。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依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具体的人道救助实施办法。日常执行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设在省级红十字会。 (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器官捐献宣传推动工作;负责招募并管理辖区内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负责对辖区内从事人体器官捐献移植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填写须知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填写须知 中国人体器官管理中心制作中国红十字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感谢你们在家庭承受着巨大痛苦的时候,愿意代表你们的家人做出器官捐献的决定。这将挽救很多人的生命,给许许多多的家庭带来希望。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亲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能继续贡献社会。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2、器官捐献并无绝对的年龄限制,要求志愿捐献者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原发脑肿瘤除外),具体由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人体器官评估组织评估器官、组织是否适合捐献。 3、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491号)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包括两种情况: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而且并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的形式共同表示愿意捐献器官。 4、亲属有权决定是否捐献器官及捐献何种器官,有权在捐献手术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撤销、更改捐献登记。 5、器官捐献会严格地按照法律程序和医疗程序进行,任何时候都不会影响志愿捐献者的抢救和治疗。器官摘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如同在医院接受任何一项外科手术。在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绝对尊重捐献者的遗体、遗容,并最后回复遗体原貌。 6、凡捐献者去世后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须亲属承担。 7、基于对捐献者和接受者的隐私权,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的信息都将严格保密,以避免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困扰。如果双方同意,相关的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器官接受者手术后的进展情况。 8、亲属在填写登记表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捐献者的关系证明,共同在登记表上签字。 9、《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吉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和捐献者家属保存。

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及对策

The Existing Problem s and Counterm easures of Organ Donation in China Yu Haojie et al Guangzhou General Hospital of Guangzhou Military Command,Guangzhou,510010 Abstract At present,the reasons of low organ donation rate were the influences of traditional cultural,the lack of relative standardization in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the lack of perfect organ donation system,social trust crisis etc.The phenomena and deep reasons of problems in organ donation were analyzed and thought further.We should perfect health care policies,establish a perfect system for organ donation,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set up a specialized account,pay attention to humane care and promote the standard of brain death,all of which are aiming at the improvement of our country's organ donation business. Key Words Organ Donation;Transplantation;Ethics 器官捐献作为器官移植工作的基础,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也是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有关学者认为,器官捐献在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主要是器官捐献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文化属性的影响,公民对器官捐献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甚至还有公民对医疗行业信任危机的问题。但是,器官捐献工作在重症患者的疾病转归,提升重症患者存活率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性,仍然得到世人的公认。本文阐述了我国器官捐献面临的困境,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对策。 1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1.1文化属性的影响 受东方佛教及儒家思想的影响,许多中国人仍然有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也,”以及“伦回转世”等思想,认为人在死亡后身体必须完整,对于人体器官死后捐献,具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虽然有部分人自愿捐献遗体,但因得不到亲属的认可而放弃。因此,传统的文化意识阻碍着人们在死亡后志愿捐献器官。 1.2相关政策法规滞后 丹麦早在1947年就率先制定了《人体组织摘取法》,美国也在1948年即制定了《统一尸体提供法》。1968年美国国家委员会在统一州法律中通过了特别委 员会《统一组织捐献法》,规定由专门的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OPO )负责收集和管理器官信息。我国在器官移植方面的法律法规起步较晚,至今尚没有一部完善的、系统的遗体捐赠法。目前,器官捐献的宣传与发动工作,已由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负责主持试点工作。红十字会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中,遇到了不少的难题,甚至是阻力,这主要体验在医疗系统政策层面的缺失与行政支持力度的不足。实践表明,捐献者或家属要求捐献器官却没有接受器官捐献的组织和机构,捐献者和家属不得不放弃,捐献者遗愿无法完成,家属很迷茫,我们也很无奈。 1.3缺乏完善的器官捐献组织机构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个国家级的遗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只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一些大城市设立了专门的遗体捐献接收站,且为数甚少,处于“无固定经费”、“无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无规模”的“三无”状态,各接收单位通常只接收本地居民 我国器官捐献的困境及对策 余浩杰 胡文魁 1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510010;2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510010 摘要目前,我国器官捐献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传统文化影响,政策法规不完善,缺乏完善的器官捐献组织机构,社会信任 危机等原因。运用综摄法对器官捐献现状及其深层原因进行剖析,提出我国应完善相关医疗政策,建立系统完善的人体器官捐献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专用账户,对器官捐献者应注重人文关怀以及推广脑死亡标准等对策。 关键词 器官捐献;移植;伦理 中图分类号 R197文献标识码A DOI.10.3870/YXYSH.2012.10.021 通讯作者:胡文魁,gzhuwenkui@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10223389.html, 。 第25卷第10期2012年10月医学与社会 Medicine and Society Vol.25No.10%Sep.2012 69··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原创:诗意冰澜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想为大家揭秘一份职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顾名思义,就是劝说死者家属捐献出死者的某些器官。 我有一个叔公,他患有严重肾病已经一两年了,得病以来瘦了几十斤,人由原先的红润健壮变得蜡黄枯槁。由于肾脏无法排毒,他每天都要去医院做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前一阵他去了四川,那有一颗肾脏捐献。但有8个人在排队,他没有等到。现在他又去河南等肾源。所以说,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份职业是伟大的,可以拯救濒临死亡的人,让他们起死回生,提高生存质量。但这份职业更是艰巨的。 艰巨1:分秒必争! 对于所捐献的器官而言,心脏停跳后的每分每秒都很关键。器官允许热缺血的时间是:肾脏30分钟,肝脏5-8分钟,心脏只有3-4分钟,所以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们必须24小时待命,说走就走,分秒必争。 艰巨2:意想不到的困难 有时候,是一张迟迟开不下来的死亡证明;有时候,是病人所在医院担心引发医患矛盾,不愿意配合移植医院;有时候,是因为死者

家族中某亲属的一句话;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次红灯,某器官过了热缺血的时间。每一次成功的捐献,尽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拼尽全力,还是有很多偶然因素会造成失败,更可见这份工作的艰辛。 艰巨3:中国人的传统观念 中国人有根深蒂固的“全尸”的观念,不希望亲人的尸体有缺陷。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就更是难上加难。 艰巨4:他们总是面对痛失亲人,痛不欲生的家属 突然失去亲人的人们,心中有莫大的悲痛,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们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开得了口啊。“面对亲人的死亡,或许您还有一种选择,可以延续他的生命。您是否愿意捐出他的器官?”这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说了千百遍,但每说一次却还需要酝酿很久的话。 他们是生命尽头的天使,日日游走于可能的捐献者之中,只为听到一句“我愿意”。他们让死者的器官在生者身上获得新生。他们是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真正的诠释! 目前福建省持证的全职人员只有8名。今年已完成捐献45例,拯救了45个家庭。 但器官移植缺口极大,以肾移植为例,全国每年产生30万例肾毒症患者,完成移植手术的仅1万例。 下一步,他们计划将“捐献器官,延续生命”的观念普及到社区和校园,慢慢地改变着传统观念。 我的演讲是想让大家了解这群为社会默默奉献的幕后英雄。我们

人体器官捐赠的法律思考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人体器官捐赠的法律思考 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关键词: 人体器官/遗体/ 器官捐赠/器官买卖 内容提要: 在器官捐赠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一方面是众多的有意捐赠人体器官的人捐赠无门;另一方面则是更多急需移植器官的病人因没有器官可以移植而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折磨。一方面是有意捐赠器官者死后因家属的强烈反对而使死者的遗愿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则是医院害怕引来各种纠纷,对人体器官的捐赠和利用顾虑重重。本文从民法的角度论证了人体器官是物权法的客体,归属于本人和继承法理下的其他人。在法律限制流通的范围内可由权利人进行处分。只要利益均衡,符合公序良俗和尊重捐赠者的意愿,遗体和遗体器官的法律处分应是法律允许的,不应当受到限制。同时作者认为,我国的器官捐赠立法应当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一、问题的提出 一名因抢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人,向深圳市红十字会、深圳狮子会眼库等方面的负责人表示,愿意死后捐献自己的全部器官。然而,我国任何一部法律均无“死刑犯捐赠器官”的相关规定,也没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有相关有关器官捐赠的立法可以适用,这类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2]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进行肾移植手术仅约2000余例, 而需要手术者则多达30余万人, 仅满足0.17 %病患者的需要。又如, 占我国残疾人总数15 %的500余万的盲人之中,有近400万人可通过角膜移植而重见光明, 但由于供体严重缺乏, 每年却只有700多名病人能够接受角膜移植。 [3]故在器官移植立法缺位的情况下,一方面,每天有大量的可用器官随同遗体火化而被一道焚毁,另一方面,又有如此之多的患者仍在等待中渴求,终因缺少供体得不到及时救治,或残疾加重或遗憾地告别人世。无疑,现实生活向法律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人体器官是物吗?公民是否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器官?我国器官捐赠的现状如何?器官移植的立法该如何设计?该遵循何种原则?以至于死刑犯可不可以捐赠器官也都摆到了我们的面前,成为了目前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体器官的性质与权属 人体器官捐赠作为法律行为既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又是一种死因行为,所以其只要有行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故其在法律属性上与遗嘱非常相似。其实,人体器官的捐赠行为与其物的捐赠在构成要件上并无特殊之处,只要符合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要件就可以成立。而关键的问题则是要搞清楚遗体与器官的性质以及其处分权的问题。

人体器官捐献调查表

青海大学学生对器官捐赠的认知、意愿及影响调查问卷调查说明:本调查不是考试,不填写名字,不会对您有任何影响,请如实回答,在您认为的正确的选项前打“√”。感谢您能抽出您宝贵的时间填写我们的问卷,非常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一、基本资料 1.性别: A.男 B.女 2.常住地: A.城市 B.农村 3.年级: A.一年级 B.二年级 C.三年级 D.四年级 4.科系类别: A. 医学类 B.管理类 C.农牧类 D. 理工类 5.民族: A.汉族 B.回族 C.撒拉族 D.土族 E.藏族 F.其他 6.信仰何种宗教: A.基督教 B.天主教 C.伊斯兰教 D.佛教 E.无 F.其他 7.献血习惯: A.经常性参与( 每半年一次) B.曾经参与过 C.从未参与过 8.是否在红十字协会登记注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 A.是B否 二、一般知识调查 1.脑死亡是指患者无法自主呼吸,且心脏也无法跳动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2.任何医师都可判定脑死亡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3.器官取出手术必须在判定脑死亡后进行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4.患有任何疾病的人都可以进行器官捐赠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5.器官捐赠人不可以索取任何金钱报酬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6.只要死者生前以书面表示愿意捐赠器官,医师就可以把器官取出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7.除非死者生前同意,否则谁也不能把死者器官取出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8.人死后的任何时间都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9.任何年龄的人都可捐赠器官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10.器官取出手术花费需由捐赠者支付 A.正确 B.错误 C.不知道

器官捐献讲话稿

器官捐献讲话稿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器官捐献讲话稿,希望对你有帮助。 器官捐献讲话稿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想为大家揭秘一份职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顾名思义,就是劝说死者家属捐献出死者的某些器官。 我有一个叔公,他患有严重肾病已经一两年了,得病以来瘦了几十斤,人由原先的红润健壮变得蜡黄枯槁。由于肾脏无法排毒,他每天都要去医院做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前一阵他去了四川,那有一颗肾脏捐献。但有8个人在排队,他没有等到。现在他又去河南等肾源。所以说,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份职业是伟大的,可以拯救濒临死亡的人,让他们起死回生,提高生存质量。但这份职业更是艰巨的。 艰巨1:分秒必争! 对于所捐献的器官而言,心脏停跳后的每分每秒都很关键。器官允许热缺血的时间是:肾脏30分钟,肝脏5-8分钟,心脏只有3-4分钟,所以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们必须24小时待命,说走就走,分秒必争。 艰巨2:意想不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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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省份:编号: 登记单位:登记人:登记时间:

编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我已了解器官捐献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捐献器官能够挽救他人生命, 是人生价值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品德。我志愿在身故后 无偿捐献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将真实准确的提供并填写个人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并承诺,在我有关信息发 生变更时、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我会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的相关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我志愿捐献:肾脏□肝脏□心脏□肺脏□ 胰腺□脾脏□小肠□ 其他() 签名: 时间:年月日 山东省遗体捐献 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登记机构: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经办人: 接受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负责人: 山东省红十字会印制

遗体捐献同意书 我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地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为祖国医学教育和提高疾病防治工作水平,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 请亲属遵照我的意愿,支持执行人办理有关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申请人信息】

【捐献意愿】 (请在选项框“□”内打“√”和“×”) 1、遗体接受单位: 2、遗体捐献用于: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临床医疗□ 3、捐献遗体:整体□或部分□(请注明另行捐献器官或组织的名称: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脾脏□小肠□角膜□其他) 4、遗体捐献时是否留遗发作纪念:是□否□ 5、遗体使用后是否留骨灰:是□否□ 6、遗体捐献可委托以下人员为执行人: (1)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 (2)关系密切的亲友 (3)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养老机构 (4)其他有关单位 7、备注:

器官捐献

生命最后一刻,家人签下同意书 遗体也捐献给高校做解剖研究,目前已助4人重获新生2人重见光明 讯报道“多捐一个器官就意味着可以多救一条生命”,20岁壮族小伙子阿韦日前在南海遭遇车祸致重型颅脑损伤,经医院全力抢救仍未能挽回生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其家人决定签下同意书,捐出阿韦的心脏、肝、双肾、一对眼角膜等10个器官及遗体。 阿韦父亲:能捐的都捐出去 今年10月7日,20岁广西壮族小伙阿韦遭遇车祸致重型颅脑损伤,被送到南海人民医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未能挽回生命。10月9日,其54岁的父亲替阿韦签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据接触过这名父亲的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透露,他虽然来自广西边远山区,却思想开明。“他一听到儿子虽死,器官却能救人,便二话不说同意了捐献器官。起初,这名父亲为儿子捐出肝、双肾及一对眼角膜。当获悉儿子血型与一名等待心脏移植患者匹配,而且儿子是其极好的心脏供者时,他马上表态:再增捐心脏和遗体。…人死了,器官留下了也没用,干脆把能捐的都捐出去吧。多捐一个器官就意味着可以多救一条生命,捐献者的灵魂可以得到更多的延续,实现更高的生命价值。?这是他的原话。”经过协调,阿韦父亲同意捐献包括儿子心脏在内的10个器官,并将遗体捐献给深圳大学医学院用于临床解剖研究。 据了解,截至昨日为止,阿韦的器官已助4名重症病人重获新生,2名眼病患者重见光明。受捐者:感谢给我第二次生命 阿韦于10月12日上午转到中山一院黄埔院区ICU病区进行维护治疗。10月14日12时,经过严密监测显示,患者阿韦的脑部、心脏相继死亡,器官移植专家实施了胸腹联合心脏、肝脏、肾脏的同时获取。随后阿韦的心脏被移植到一名陕西籍的51岁郝姓警察的身上。 该心脏移植手术是在中山一院完成的,成为首例公民捐献器官心脏移植手术。据了解,这名接受换心手术的老警察曾因“克山病”后遗症导致心脏功能衰退,5年前确诊“扩张型心肌病”,每年冬季均会发作严重的心脏衰竭。2011年春节更是晕厥发作,病情危重。如果不进行心脏移植手术,他的生命将难以维持1年。 10月14日,阿韦的心脏终于移植到这名干警身上,昨日医院表示,术后患者迅速康复,近日可恢复出院。“手术后感觉全身轻松多了,感谢他(阿韦)和医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郝警官说。 链接 99%患者等不到新心脏 据器官移植专家介绍,由于目前国内供体短缺形势严峻,我国登记在册的需要进行心脏移植的患者有一万到两万例,但是实际能每年做手术的患者仅有100至200例,约99%的患者会因等不到供体而无法手术。 “在中山一院,1995年就率先完成了亚洲首例新生儿心脏移植术,近年来依托医院强大的综合医疗保障,心脏移植团队完成了十余例心脏移植及心肺联合移植术,术后患者最长已存活了7年,一年存活率达到90%。这说明心脏移植技术成熟,就只缺供体了,让人无奈。”目前,国内很多晚期危重病患者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在自己过世后捐献器官。专家呼吁,随着经济发展及人们知识水平的提升,希望更多爱心人士涌现出来,同意逝后将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 人的一生,以死亡为终结。 可是,如果事先在一张器官捐献登记表上打了勾,即便是生命终结之后,仍将熠熠生辉。 去年年底,云南女孩施继琴自愿捐献多个器官,当地官员向她的遗体默哀致敬,当时这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模板清单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省份:编号: 注:亲属是指捐献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 登记单位:登记人:登记时间:

编号: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我已了解器官捐献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捐献器官能够挽救他人生命, 是人生价值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品德。我志愿在身故后 无偿捐献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为社会做出贡献。 我将真实准确的提供并填写个人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并承诺,在我有关信息发 生变更时、个人意愿发生变化时,我会及时告知登记机构。 我的相关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我志愿捐献:肾脏□肝脏□心脏□肺脏□ 胰腺□脾脏□小肠□ 其他() 签名: 时间:年月日

编号: 秘密 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登记机构: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经办人: 接受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负责人: xx省红十字会印制

遗体捐献同意书 我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偿地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为祖国医学教育和提高疾病防治工作水平,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 请亲属遵照我的意愿,支持执行人办理有关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申请人信息】 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名称: 联系方式: 职业: 籍贯: 健康状况:(如患疾病,请注明)

【捐献意愿】 (请在选项框“□”内打“√”和“×”) 1、遗体接受单位: 2、遗体捐献用于:医学教育□医学科研□临床医疗□ 3、捐献遗体:整体□或部分□(请注明另行捐献器官或组织的名称: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脾脏□小肠□角膜□其他) 4、遗体捐献时是否留遗发作纪念:是□否□ 5、遗体使用后是否留骨灰:是□否□ 6、遗体捐献可委托以下人员为执行人: (1)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 (2)关系密切的亲友 (3)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养老机构 (4)其他有关单位 7、备注:

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有的人在去世之后,其家属会将其尚能正常使用的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造福社会。但是,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的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那到底▲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捐献人体器官有什么限制 为了保障捐献个体器官的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捐献器官规定设有几方面的限制: (一)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二)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

体器官用于移植。 (四)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 (五)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的人体器官的意愿。(注意:公民死亡的,应由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都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 ▲二、注意:关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的捐献器官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有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对于完全无民事行为人的精神病人捐献器官,监护人非为精神病人的利益处分其人体器官的,该行为应当无效。 ▲三、器官的捐赠要符合哪些要件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关于法律行为,不管法学家如何定义,都是把意思表示作为核心的要件,器官捐赠同样符合其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 ▲1、标的需确定可能

器官捐献行为背后的思考

器官捐献行为背后的思考 专业:社会学 姓名:王芬

器官捐献行为背后的思考 摘要:器官捐献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很多问题,包括供需不足、法律不完善、分配不合理以及是否符合伦理道德,等等。影响器官捐献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对器官捐献的认知程度、传统文化观念和伦理道德、社会支持力度、人生价值观、、医院医疗技术设备的安全性、法律法规、器官捐献分配体系、宗教信仰和封建习俗、家庭利益及个人心理因素等等。要促进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在获得器官资源后需要对其进行合理分配。 关键词:器官捐献普及知识激励机制分配机制 前不久,云南省一名骨髓捐献者在第一次采集干细胞的过程中遭遇医院机械故障而停止捐献,在更换医院第二次采集时反悔拒捐,但受捐者已经进行了“清髓”,面临着加速死亡的危险。骨髓捐献者拒捐行为受到大众的道德谴责是毋庸置疑的,而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却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至今争议不休。事实上,在2005年河南省就出现了一起“骨髓官司”,但是法律在这一方面是空白的,接受捐献者的家庭不仅面临失去亲人的痛苦,也需要承受巨额的医疗费用(包括捐献者的检查费用)。 器官捐献(包括活体器官捐献和遗体器官捐献)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大众对器官捐献仍持怀疑态度。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很多原因:首先,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其次,大众对相关的医学知识不熟悉,不清楚器官捐献对于捐献者的身体状况有什么影响,阻碍了器官的捐献;第三,我国的器官捐献技术还不太成熟,医院的医疗设备是否安全,医生的技术是否成熟,大众对其都有怀疑;另外,关于器官捐献的法律制度也不完善,仅仅用道德手段去约束捐献者与接受捐献者的行为是没有力度的。因而怎样改善当前的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的状况成为很多学者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器官捐献的现状 (一)我国器官捐献的供需现状 中国每年大约有15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而每年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粗略估计,我国大约有80%的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在等待供体的过程中死亡。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交流会上披露:截至2011年2月底,中国内地通过人体捐献试点渠道共实现37例,这37例器官捐献集中在广东、天津、湖南、辽宁、浙江、湖北和山东等地。捐献的大器官有97个,角膜39个,皮肤若干。我国器官供体严重不足,需要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器官捐献,通过宣传教育改变人们对器官捐献的传统观念,让捐献者知道器官捐献的意义及对他人的奉献精神,才能从根本上动员人们自觉、自愿的捐献,从根本上解决供体紧缺的状况。 (二)我国器官捐献的法律现状 为了规范我国器官捐献的行为,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他们共同负责我国的器官捐献行为,随着条例的实施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措施,我国的器官移植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器官捐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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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有根深蒂固的"全尸"的观念,不希望亲人的尸体有缺陷。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就更是难上加难。 艰巨4:他们总是面对痛失亲人,痛不欲生的家属 突然失去亲人的人们,心中有莫大的悲痛,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们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开得了口啊。"面对亲人的死亡,或许您还有一种选择,可以延续他的生命。您是否愿意捐出他的器官?"这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说了千百遍,但每说一次却还需要酝酿很久的话。 他们是生命尽头的天使,日日游走于可能的捐献者之中,只为听到一句"我愿意"。他们让死者的器官在生者身上获得新生。他们是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真正的诠释! 目前福建省持证的全职人员只有8名。今年已完成捐献45例,拯救了45个家庭。 但器官移植缺口极大,以肾移植为例,全国每年产生30万例肾毒症患者,完成移植手术的仅1万例。 下一步,他们计划将"捐献器官,延续生命"的观念普及到社区和校园,慢慢地改变着传统观念。 我的演讲是想让大家了解这群为社会默默奉献的幕后英雄。我们也应尽自己的一份力,让社会多一份温暖。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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