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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_百度概要

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_百度概要
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_百度概要

附件2:

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

第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符合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三、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四、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环境保护设施、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

六、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七、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八、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

九、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十、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削减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查要点

一、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功能区划情况的审查。要从环境影响受体角度描述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自然、

社会环境情况,按环境要素分别描述环境保护目标,应重点反映所在区域以下情况:

(一有无需特殊保护地区:指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二有无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指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三是否临近社会关注区:指文教区、居民密集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等。

(四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存在已达不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的污染因子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二、规划、选址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经过有效批复的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内容是否得到充分说明;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是否分析清楚;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当地的总体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如何;评价文件是否提出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建议;是否提出环境保护方面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

三、工程分析

(一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明确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确项目属于国家、地方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淘汰类中的类别;通过项目工程分析,工艺和技术装备是否属于国家、地方鼓励或允许建

设的,还是属于国家、地方明令禁止、限制、淘汰建设或投资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对项目所采用的工艺与国内外同类型项目先进生产工艺进行比较,并定量评价工程单位产品或GDP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清洁生产水平,是否说明该工程拟采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先进生产工艺与设备。

(三建设项目是否属于上、下游关联度高的产业,是否有利于所在区域形成一定的产业结构和关联集中的企业集群,形成产品链并关注上、下游产品的污染趋向。

(四是否对项目的污染工序和污染物种类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定量分析污染物排放源强。

(五项目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如有则必须对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结合建设项目污染因子和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对区域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在现状监测的基础上,是否搞清了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容量。

(二是否说明了所在区域的气象特征、自然环境等情况,并搞清污染物的扩散规律。

(三是否明确在各种不利气象和水文条件下,对环境敏感点影响程度。

(四是否明确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程度,结论是否能维持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五、环保对策措施

(一是否对工程拟采取的对策措施进行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论证,并调查国内外有无成功的先例。

(二工程采取措施后仍有影响的,是否有补救措施及补救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三在对项目生产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基础上,是否对选址提出了比选方案,是否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建设项目工艺、步骤、布局等提出了调整方案。

六、总量控制

是否已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总量控制计划;是否提出了区域污染物总量平衡,与总量平衡有关的区域削减方案的实施是否明确;总量控制方案是否已得到地方政府的批准;无环境容量区域的建设项目是否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

七、公众调查和公众参与的结论,对不同意见是否作出可信的解释。

八、是否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中是否从产业政策、总体规划、环境容量、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性、污染物总量和选址合理性等方面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有明确结论。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点:

一、行政许可的依据:业主的申请、综合部门的意见(省级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部门有效的立项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公示证明、各相关部门意见(包括下级环保部门的意见,规划、土地、水利、海洋、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承诺意见。

二、项目的选址(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主要的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

三、审批法定的前置条件。

四、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及卫生防护距离。

五、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主要防治措施和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六、必须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和清洁生产等级要求。

七、必须执行的监测制度、工程环境监理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八、建设和营运期相关要求。

第四条其他参考要点:

一、属扩建或技术改造性质建设项目,应根据“以新带老”原则,对老污染源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提出明确要求,对搬迁项目应提出生态修复措施。

二、对涉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区域产业提升和区域、流域产业发展和区域、流域污染整治的重大项目,应对区域产业的发展和污染整治提出要求。

三、凡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建设项目,应提出安全预评估要求。

四、对重大的非工业项目和有较大环境影响的工业项目要明确提出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要求。

五、对化工石化等具有环境风险的项目,必须设立环境风险专章。

六、明确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要求。

七、明确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见附件。

第六条本要点适用于省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附件2附件:

浙江省环保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和参考要点

第一条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及技术改造辐射项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满足实践的正当性原则,即一项实践其对受照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应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三、辐射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四、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中规定的公众和职业人员照射剂量限值的强制性规定;

六、放射性流出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限值;

七、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设置辐射屏蔽和环境保护设施;

八、辐射工作场所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应当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九、公众参与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查要点

一、辐射项目的选址要求

(一大型辐射项目的选址,应根据规划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建设部门的要求,结合当地的气象、地形、水文、地质等条件以及附近居

民分布情况,合理布局。

(二要避免选择在可能发生台风、洪水、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事故的地区和地点,以免由于自然力的原因可能造成的意外事故。

(三一般应尽量避免设置在城镇中心地区和人口稠密地区以及居民生活区,减少正常情况下和事故时对无关人员的照射。

(四辐射项目应与其他建筑物、交通要道、重要机关、重要设施以及贮存易燃、爆炸、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仓库、贮罐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等级要符合国家环保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环保总局《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编写。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按照HJ/T10.1-1995中的格式化表格仍不能完全说明的,须按照报告书中规定的条目编制补充说明。

(三评价范围。根据HJ/T10.1-1995的规定,同位素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为:对于甲级实验室取3km;乙级实验室取1km;对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取0.5km;野外示踪视情况而定。

(四敏感点描述。应对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应进行详细调查,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描述相应点位距离及辐射剂量的估算值。

(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现状监测点位应依据评价范围以及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取有代表性的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现状监测结果中列出监测机构、监测时间、监测时的环境条件、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仪器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内容。

(六生产、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合理、有效的放射源报废后的处理方案;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及相应措施得到落实情况描述;

(七根据有关设计标准要求,对防护设施设备、功能区划分的合理性分析及建议;

(八辐射项目除符合要求的放射防护设施外,还应当包括辐射工作单位从事相应辐射活动的技术能力、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管理要求的内容,并尽可能详细。

(九公众调查和公众参与的结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进行公众调查,对不同意见作出是否可信的解释。

(十是否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中是否从实践的正当性、选址的合理性、初步设计的可行性及建议、项目周围敏感点的剂量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及设计的合理性、建设单位从事辐射技术能力、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管理要求等有明确的结论。

三、对辐射项目安全管理的要求

必须加强对辐射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要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的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岗位责任制度,实行自主管理。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要接受辐射基本知识和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知识训练,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四、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

为加强辐射事故的管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辐射事故,减轻事故造成

的不良后果,辐射项目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效的组织机构;

(二通畅的通信联络系统;

(三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报告程序;

(四必要的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物处理方案和对策

(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设备。

五、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监测资料要求

(一监测资料的提供。按技术规范要求,环评报告引用的监

测数据必须是近三年有资质监测单位提供的,需注意时效性。

(二对环境资料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需的本底资料可向当地环保部门收集,也可请有辐射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调查或测量。

第三条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方式

一、书面审查;

二、实地审查;

三、召开专家评审会;

四、举行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

第四条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点

一、行政许可的依据:业主的申请、综合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部门有效的立项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公示证明、各相关部门意见(包括下级环保部门的意见,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地方政府、建设单位承诺意见。

二、项目的选址(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主要的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

三、审批的法定前置条件。

四、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卫生防护距离。

五、放射性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防治主要防治措施和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六、必须执行的监测制度、辐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建设和营运期相关要求。

第五条其它参考要点

一、属扩建或技术改造性质建设项目,应根据“以新带老”原则,对老污染源防治提出明确要求。

二、明确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监管要求。

三、明确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四、准确掌握辐射防护三原则,做好实践的正当性判断。

五、依据优化的原则选取或确定评价标准。

(一正确区分剂量限值和剂量约束值。

(二如何使用集体剂量这个评价指标要十分谨慎。

(三注意不要使用过时的标准和剂量单位名称。

六、适当的预测评价技术方法。

七、做好辐射项目的辐射安全分析。

第六条本要点适用于省环保局审批的辐射项目,各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辐射项目可参照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办理地点及时间 1.浦东新区市民中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管委会陆家嘴管理局、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委会、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浦东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分中心、国际旅游度假区 地址: 1、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邮编:200135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68542222-88277;2、60893790;3、68800000-107; 4、50797128; 5、68588980; 6、68396761; 7、68003694; 8、20991078; 9、68102086; 10、58698715;11、68286637,传真:50186105,电子邮箱: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5054562.html,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2.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4. 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本市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5. 建设项目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和本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优先采用原材料消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7. 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反映项目原有的环境状况,采取“以新带老”等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源; 8.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为正式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 精品 序号 重点 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内容

重点复习内容: 第一章绪论 1、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标准是为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群健康,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 环境质量标准:指一定是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各种环境介质(如大气、水、土壤等)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所规定的容许容量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收到污染的尺度,以及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制定污染排放标准的依据。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根据环境质量要求,结合环境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污染源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的有害因素所做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排入环境的污染物和产生有害因素的允许的限制或排放量(浓度)。 2、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大气环境影响

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可分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 (1)建设项目的特点:包括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及原材料的用量及类型、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等; (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主要有自然环境特征、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和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等;(3)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标准:有关的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标准的作用 (1)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2)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规划的体现环。 (3)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4)环境标准是推动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的一个动力(5)环境标准是进行环境评价的准绳(6)环境标准具有投资导向作用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 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地方环境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 四、审批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五、实施机关 市环保局、区县环保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电子文档通过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网上提交) 八、办理地点 朝阳区霄云路1号,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区环境保护局窗口 九、办理时间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报告书项目60日内、报告表项目30日内、登记表项目15日内 承诺时限:报告书项目25工作日、报告表项目15工作日、登记表项目10工作日 十一、办理科室 审批科 十二、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及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电子文档

3、实行审批制的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该项目应由有关部门进行核准的说明;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有关部门对项目准予备案的有关文件 4、提供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非办照类项目)或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建设单位为非个人,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的执照复印件) 5、提供规划条件复印件(建设类项目)或产权证明(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需提供项目所在房屋的房产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协议复印件 6、拟建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图、周边关系图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7、拟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复印件或拟建项目情况说明 8、污染物治理方案及治理合同复印件 9、建设项目依法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需持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须提供扫描文件) 10、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及按照要求需要征求周围居民意见的建设项目,需提交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方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的结果,但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1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意见 13、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注:《法人委托书》、《行政许可申请表》下载方式:登陆朝阳区环保局网站-下载中心-建设项目审批中下载 十三、确定环评文件类别及网上提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序号重点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 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 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 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程序.doc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程序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条件 1、市环保局不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 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 ②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 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项目; ④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 ⑤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⑥不符合省政府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的项目; ⑦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含海洋)及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 2、市环保局受理审批的建设项目 ①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 ②化工、合成革及人造革、废纸制浆造纸、非原料药农药、电镀、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畜禽养殖、矿产勘查、莹石矿、饰面石材、普通建筑用沙石料等所有非金属矿开采等行业的项目; ③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 ④由省环保厅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3、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的规定,确定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委

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登记表可自行编制。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评单位应在编制之前向所在地县(区)环保局申请确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执行的标准,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出具执行标准确认函。 5、需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正式受理时提交由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出具的,经市局总量办确认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表。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审批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编制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登记表)后,征求所在地县(区)环保局同意后,向市局监督科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1)。 2、在建设单位材料报送齐全的前提下,监督科对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踏看,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条件的;或报告表(登记表)编制质量较差的项目,预审不通过,监督科退回所有材料并告知存在问题,不予受理。 3、预审通过的项目,监督科正式受理,原则上对建设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建设项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编制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后,向市局监督科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2)。 2、在建设单位材料报送齐全的前提下,监督科对建设项目进行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踏看,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上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第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于2008年12月1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按照本规定确定分级审批权限。 有关海洋工程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

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八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参照第四条及下述原则提出分级审批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报环境保护部。 (一)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二)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三)法律和法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审批流程

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书 : 我局对你单位申办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 二、许可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及地方淘汰或禁止范围; 3.必须符合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必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6.必须满足国家和厦门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能够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 三、受理权限 我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环境影响登记表; 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3、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向厦门市环保局申请。跨行政区的项目以及国家另有规定应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 □设备清单; □总平面布置图; □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以□内打勾的项目为准) □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立项备案管理的项目提交备案通知书);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权属的有效文件(租赁场所的项目提供); □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提供征求公众意见材料;

4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档4篇

4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档4篇Reply document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d ocument in April 编订:JinTai College

4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档4篇 前言: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本文档根据批复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4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档 2、篇章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档 3、篇章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档 4、篇章4: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档 篇章1:4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档 关于20xx年4月1日至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

以公告,公告期为20xx年5月4日-20xx年5月10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批复的写作格式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构成。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发文机关 + 表态词 + 请示事项 +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的依据、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的依据、程序 (一)审批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建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审批建设项目的主管理部门主可批准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机构的,提交上级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Ⅱ类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一式三份;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还应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生产经营简要可行性分析复印件一份。 (2)《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式五份; (3)《环境技术评估意见》一式五份;

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第一章环境与环境影响 1、环境影响的分类: 按影响的来源分类: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计影响。 按影响效果分类: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按影响程度分类分为可恢复影响和不可恢复影响。 2、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会判断) 直接影响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而对人类社会或其他环境的直接作用,而由这种直接作用诱发的其他后续的结果称为间接影响。直接影响与人类活动在时间上同时,空间上同地,而间接影响在时间上推迟,在空间上较远,但仍在可合理预见的范围内。累积影响是指当一项活动与其他过去、现在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将来的活动结合在一起时,因影响的增加而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累计影响的实质是各单项活动影响的叠加和扩大。 3、我国环评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适用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新建或扩建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是敏感的、不可逆的、综合的或以往尚未有过的。 影响评价报告表:新建或扩建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有限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是较小的或者减缓影响的补救措施是很容易找到的,通过规定控制或补救措施可以缓解对环境的影响。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不产生不利的影响或影响极小的建设项目,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4、环境的稳定性:是指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的特性,也就是说环境结构与状态在自然的和人类活动行为的作用下,所发生的变化不超过一定限度时,环境可借助与自身的调节功能使这些变化逐渐消失,环境结构和状态得以恢复变化前的状态。 5、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各种环境介质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所规定的容许容量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以及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制定污染排放标准的依据。 6、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 第二章环评的程序 1、三个评价等级各自的工作要求: 评价工作的等级是指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和各专题工作深度的划分。 划分依据: ①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特点、工程规模、能源和资源的使用量及类型、源项等) ②项目所在的地区的环境特征(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现状及社会经济状况等)。 ③国家或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一等级:定量;第二等级:定量和定性;第三等级:定性 对于一级评价,要对单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和深入的评价,对该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影响预测、评价影响和提出措施,一般都要比较全面和深入,并应当采用定量化计算来描述完成。

电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分析技术要点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5054562.html, 电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分析技术要点 作者:陈志诚周洁何雪芹 来源:《环境与发展》2020年第08期 摘要:根据电镀项目工程分析的特点,本文从建设项目概况、污染影响因素分析、污染源源强核算等3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电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分析应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电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分析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oplating project engineering analysis,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problems that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gineering analysis of electroplating project from three aspects: construction project overview,pollution impact factor analysis,pollution source strength accounting. Key words:Electroplating;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ngineering analysis 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是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分析的基础内容,应着重明确项目组成、产品方案与原辅料、生产工艺以及平面布置等方面内容。 1.1 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电镀线数量、镀种、镀槽个数、镀槽总容积,细化到各单条镀线上需明确各槽体的尺寸(长×宽×高)、数量、槽液成分、槽液浓度、槽体有效容积等。辅助工程主要指维修、化验、检测、仓库等工程,其中仓库有一般物料仓库、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危化品仓库等,需明确仓储位置、面积、仓储物质的种类和数量。公用工程主要包含给水排水、供电、供热、蒸汽等。 1.2 产品方案与原辅料 产品方案主要关注待加工产品的材质(金属件或是非金属件)、所需镀种、年加工量、电镀件表面積以及镀层厚度,其中镀层厚度会因镀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在0.5~15um。原辅料需关注原料的理化性质、毒理特征、主要成分、有毒有害成分占比、年用量、规格、贮存方式、贮存位置、最大贮存量等。 1.3 生产工艺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环评爱好者辑录

输变电项目评价的主要内容专题 环评爱好者辑录 输变电项目最特征的问题是电磁污染,所以无论是从影响分析上还是在专题设置上以及在评价重点、评价范围、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措施上,都要首先考虑到:工频电场、工频磁、无线电干扰等。 1、输变电项目评价的专题设置 2、输变电项目评价重点 3、输变电项目评价环境影响识别(输变电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4、输变电项目评价评价范围 5、输变电项目的主要评价因子和预测因子 6、输变电项目的环境影响因子分析 7、变电所电磁环境影响预测 8、送电线路环境保护措施 9、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环评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输变电项目评价的主要内容(专题设置) 1、自然与社会环境调查。 2、环境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 3、工程分析 4、电磁污染、噪声、环境空气、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等环境影响预测。 5、水土保持 6、环境保护对策

7、清洁生产 8、环境监测与管理 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公众参与 二、输变电项目评价重点 以工程分析、电磁环境和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措施为评价工作的重点。 三、输变电项目评价环境影响识别(输变电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建设期: 变电所和输电线路对对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的影响,水环境的影响,环境噪声的影响,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2、运营期:变电所与输电线路对环境影响 环境噪声,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的影响;变电所生活污水影响。 四、输变电项目评价评价范围 1、噪声: (1)、变电所:厂界噪声评价范围为围墙外1米的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半径100米的敏感区内和附近居民区。 (2)、线路:边相导线两侧50米带状区域范围内 2、工频电磁场: (1)、变电所评价范围为以变电所为中心500米的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要点(20201226192807)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要点 第一章 环境影响是指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效应。分类:来源: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 影响效果:有利影响、不利影响 影响性质:可恢复影响、不可恢复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本法所称环境影响―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_ 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分类(时间顺序):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1. 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2. 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 3. 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4. 推进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进程 5. 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平 公众参与注意点(填空或选择) 1. 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范围规定需要进行公众参与的只限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依法应当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但若评价项目有涉及敏感区域环境问题的,必须进行公众参与。 2. 公众参与的组织者负责进行公众参与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可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 2003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4年2月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问答) 1. 具有法律强制性: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为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与破环而约束人们在制定规划和从事建设活动时必须遵照执行的工作准则,所以这项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一样具有不可违抗的强制性。 2. 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是投资项目管理中必须履行的一个独立的法律程序。 3. 分类管理与分级审批:重大影响应编制报告书,轻度污染应当编制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应当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由不同级别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持证评价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第二章 环境法规构成(6项):法律、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法律分类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单行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相关法(森林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 环境法规的相互关系(4条) 1. 法律层次的效力等同 2. 后法大于先法 3?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法律

06制浆造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制浆造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第一条本原则适用于以植物(木材、其他植物)或废纸等为原料生产纸浆和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制浆造纸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原料林基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二条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造纸行业相关产业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要求。 第三条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造纸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涉海项目符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原料林基地工程选址符合林业发展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新建、扩建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原则上避开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不予批准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和严重缺水地区、城市建成区内的新建、扩建项目。原料林基地工程选址避开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严重缺水地区禁止建设灌溉型林基地工程。 第四条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第五条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有明确

的总量来源及具体的平衡方案。特征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六条自备热电站锅炉、碱回收炉、石灰窑炉、硫酸制备装置采取合理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措施,漂白、二氧化氯制备等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优化蒸煮、洗涤、蒸发、碱回收等的设备选型,具有恶臭、VOCs等无组织气体排放的环节(如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等)密闭收集废气并采取先进技术妥善处理,减少恶臭和VOCs等无组织废气排放。热电站锅炉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要求,65蒸吨/小时以上碱回收炉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要求,65蒸吨/小时及以下碱回收炉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中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其他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等要求。国家和地方另有严格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已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应提出可行的处置方案。 第七条强化节水措施,减少新鲜水用量。取用地表水不得挤占生态用水、生活用水、农业用水等。 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优先回用。制浆工艺采取低污染制浆技术,碱法制浆设置碱回收系统,铵法制浆设置木质素提取系统。漂白工艺不得采用元素氯漂白工艺。废水依托园区公共污

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山东济宁**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文件 济发[2010]3号 山东济宁**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分部,各关联机构: 为加强公司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现将《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环评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校对:艾西打印:刘能共印32份 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风险责任意识,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公司有关

技术管理制度对环评报告技术管理细则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审核流程 所有环评项目必须经由公司软件系统进行登记、审核、编号、盖章。其中审核流程包括报告撰写与自查,报告二审、报告三审、二审复核。 二、有偿审核制度 负责报告审核的二审、三审人员均计提审核费,审核费以审核工作量为计算基数,不论报告是否出具均按本规定计提审核费,同一项目不重复计提。具体方案按公司现行绩效考核方案执行。领取审核费的审核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报告质量风险责任。 三、审核人员 环评报告审核由技术部、技术部授权审核部门(环评部、条件成熟的分部)共同承担,审核人员名单根据公司环评业务拓展、人员调整情况确定,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审核人员名单进行调整。技术部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二审上岗考试,有意向成为二审人员的正式员工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具有二审资格。 2013年各环评执业部门对口审核人员暂定如表1。 表1 2013年各环评执业部门对口审核人员一览表(暂定) 1、报告撰写与自查 报告撰写人为报告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在报送二审审核前应对报告质量进行自审,形成报告初稿提交二审审核。新员工及公司其他业务转正人员需通过公司内部的环评业务从业资格考试方可独立编制环评报告,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业务人员独立编制的报告审核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2、二审审核 二审人员在接到报告初稿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24h)出具审核意见,并根据技术要求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分。审核过程中的问题由报告撰写人和二审人员直接沟通。 若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对二审人员处以扣罚一半审核费处罚。已授权环评二审审核权限的分公司环评报告二审由分公司相应人员负责,未授权环评二审审核权限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

环评文件申请书范本 _______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 ____环境保护局: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完成送审版后,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环境保护技术审查,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报批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及有关规定,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版)和有关材料报送你们,请予审核批复是盼。 提供有关材料目录: (一)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送审版及报批版各3份); (二)由专家签字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评审意见(报告)1份;(三)该项目立项批文(不需立项审批的项目可不提供)及可研报告书,各1份;(四)该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与土地利用批准文件1份,(没有新增用地的不提供),及项目所在地区域地理位置图(比例为1:10000-50000)和总平面布置图,各1份; (五)行业主管部门(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不提供)和(项目所在地)市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预审查意见文件,各1份;(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编制环评文件所依据的其它资料文件,共份; (公章) 年月日 该项目法定代表人:住址: 联系电话:邮编: 承办人:联系电话: 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填表范本: 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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