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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审查常见问题(结构篇)

施工图设计审查常见问题(结构篇)
施工图设计审查常见问题(结构篇)

一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

1结构设计总说明的内容不完善

【存在问题】结构设计总说明内容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有些规模较小的工程无结构设计总说明,各层平面图中也无具体说明;

2)有些工程的结构设计总说明针对性较差,重点不突出,应着重说明的内容未表示,而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却占有很大篇幅,甚至有个别工程的总说明中存在对结构体系的基本描述与图纸实际内容不符的情况;

3)含有多个子项的工程,虽然每个单项均有说明,但各子项说明中共性的内容不统一,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混淆。

【提示】结构设计总说明在施工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总说明应能总体反映工程的设计概况,解决图纸中没有表示的或者共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每个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如为简单的小型工程,则设计总说明的内容可分别表示在基础平面图和各层结构平面图上。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详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1]第4.4.3条的规定。

2结构计算书不齐全

【存在问题】有些工程的设计文件中,提供的计算书不全,大致可归纳如下:

1)缺少原始输入数据和结构计算总信息;

2)手算计算书中,缺少手工导荷过程、计算依据规范公式的来源说明、重要部位构件的必要复核计算书;

3)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未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

4)对规范明确规定需要计算的内容未提供计算书,如基础沉降、桩身强度、框架扁梁的挠度和裂缝宽度验算、墙体稳定验算、时程分析补充计算、不同力学模型分析软件计算结果的比较等;

5)打印的截面尺寸及配筋等数字偏小,无法辨认;

6)打印的计算结果不全。

【提示】结构计算书是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时,应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有效鉴定。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阐明其特殊处理的内容和依据;电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电算计算书应提供结构的总信息、周期和位移输出文件、平面简图、荷载简图、配筋简图、构件变形、剪力墙边缘构件配筋简图、基础设计荷载简图、基础沉降及超限信息文件等;

2)手算计算书,应给出手工导荷的计算过程,简要绘制结构构件的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的公式和数据应有可靠依据,采用的计算图表和公式应注明其来源,构件的编号和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计算书的内容应清晰、完整;

3)采用结构标准图集时,应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具体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和选用工作;

4)当重复利用图纸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尤其是地基基础情况,进行必要的核算和修改工作;

5)所有计算书应进行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分别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封面后应附有计算书目录,将计算书统一编制页号并整理成册。

3设计文件签署不全

【存在问题】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签署不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未标注出图日期;

2)有些图纸无专业负责人签字;有些图纸仅有设计人签字,而无校正人、审核人、审定人签字,不能体现各级岗位责任制的管理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

3)有些工程的计算书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或修改图纸,仅有设计人一人签字,且图纸中无注册结构工程师盖章。

【相关文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第137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03]113号第五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5.勘察、设计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

【提示】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部关于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完善并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应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在设计文件提交之前认真校审并签署齐全。

4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常见问题

【存在问题】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中常见的问题如下:

1)填写回复表时,不针对审查意见逐条明确具体修改内容,而是将审查意见当成修改意见重复抄写一遍;

2)对审查意见中的个别条款不写明具体修改内容,且无任何附加说明;

3)在回复表中虽然写明了修改内容,但未按修改内容提供相关的补充设计资料(包括计算书、变更图纸通知单或变更图纸等);

4)有些回复的修改内容不够完善,如:所提供的补充计算书缺乏必要的标识或计算结果数字不清晰;应以图纸表示的未提供变更图纸、或以变更图替代原施工图的部分未加以注明;修改后的设计文件签署不全、无出图单位公章和结构工程师注册盖章等。

【提示】施工图设计文件经首次审查后,应由建设方将审查意见转交给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专业负责人,并督促勘察和设计单位尽快进行审查意见回复。

设计人针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回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回复表中逐项予以文字回复,需解释说明的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2)需补充计算的应附计算书并按设计文件的管理规定签署齐全,需修改图纸的应出修改图纸或变更图纸通知单;

3)当对审查意见有疑问或有不同见解时,可与审查人直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以达成一致,尽快将各专业回复文件交至建设方并加盖公章后,转交审查机构复查。

5结构总说明常见问题

5.1设计依据中选用的规范、规程为废止版本

【存在问题】有些工程的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将废止版本作为设计依据,或未列出与本工程相关的重要标准、规范、规程等。

【提示】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应将与工程性质相对应的主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等列出,并注意以下问题:

1)设计依据要选用有效版本,有局部修订版的规范应注明版本号;

2)新旧规范交替阶段,应注意新规范的实施日期,在总说明中及时删减旧规范并相应增加新规范;

3)主要的地方标准也应列入其中,如天津市的住宅工程应列入《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07、采用管桩或挤扩灌注桩的工程应分别列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DB29-110-2004、《挤扩灌注桩技术规范》DB29-65-2004,天津地区的工程还应列入《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天津市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技术规程》DB29-176-2007等。

5.2未明确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或与设计基准期混淆

【存在问题】有些工程的结构总说明中,未注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另有工程的总说明中,仅注明建筑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而不注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混淆了设计基准期和设计使用年限的概念,二者在概念上并不等同。

【相关标准】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表1.0.5采用;该标准第1.0.4条规定:本标准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

【提示】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是指结构或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的期限,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而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取值所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等同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目前各本规范、规程采用的设计基准期均为50年,建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可依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5条确定,一般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与设计基准期是统一的,但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使用年限为100年,以提高其设计的安全性。然而,要使不同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工程对完成预定的功能具有足够的可靠度,所对应的各种可变荷载标准值、材料强度、分项系数、可靠指标的确定等需要相互配套,尚待逐步研究解决。

因此,设计时必须首先依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确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并在结构总说明中明确标注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5.3未注明地基基础和建筑桩基设计等级,或设计等级设定有误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1条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1.2条规定: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和建筑桩基划分为甲、乙、丙三个设计等级,分别按表3.0.1和表3.1.2选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表3.1.2中除对“20层以上框架-核心筒结构及其它对差异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规定为甲级外,二者其余均同。

【提示】设计等级不同,对地基变形、桩基承载力的确定及检测的要求也不同。因此在总说明中应注明地基基础或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上述条文规定将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连成一体的建筑物划分为甲级,不仅仅局限于地上建筑物。对于大面积地下室相连而地面以上分

为若干高低层数不同的建筑,若地下室上部有一幢建筑与纯地下室的层数超过10层时,即属于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建筑,其设计等级应为甲级。

5.4未明确设计标高±0.000对应的绝对高程值

【提示】每栋建筑物都有自己的相对设计标高体系,与设计标高相对应的场地绝对高程值应在总说明中明确标注。目前天津地区常用的绝对高程系为大沽高程系,另有少量工程也采用黄海高程系。

部分工程的勘察报告中采用假设高程,如设计时采用绝对高程与设计标高±0.000相对应,则设计人应会同勘察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确定绝对高程与假设高程的关系,并在图纸中注明。这直接涉及到基础选型、埋深和持力层的选择,特别对于桩基础,需提前进行试桩或打桩时,明确工程所采用的绝对高程系尤为重要,以便于确定桩端持力层的位置、桩长和单桩承载力。

5.5未注明地下水、土对地下结构及构件的腐蚀性

【相关标准】参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执行。

【提示】当《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判定场地在地下水、土的长期作用下对地下结构及构件具有腐蚀性时,在结构总说明中应注明地下水、土对地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腐蚀性等级,并根据腐蚀介质和腐蚀程度采取相应有效的防腐措施。

5.6基础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错误

【相关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2.1条规定: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提示】有些工程仅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表9.2.1的内容表示在结构总说明中,但忽略了该表附注对基础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对于有地下室的工程,其迎水面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可取40mm。如因防腐要求取50mm,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2.4条的规定对梁、柱钢筋的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

构造措施。

基础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是根据长期工程实践经验确定的。对处于有腐蚀介质作用环境中的基础,其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相关规定。

对于桩基础中的基桩,《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2条和第4.1.5条规定: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桩的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50mm;预制桩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5.7不注重甲、乙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的判定

【相关标准】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0.2条将建筑工程分为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提示】大量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属于丙类抗震设防类别,但对属于甲、乙类范畴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的判定应引起重视。

对于医疗类等防灾救灾建筑,城镇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建筑,交通运输建筑、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建筑等基础设施建筑,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以及地震中自救能力弱、人员密集程度高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类建筑,是否属于甲类或乙类抗震设防类别,设计人应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相关规定确定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并在结构总说明中注明。

5.8未明确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抗震等级

【存在问题】部分设计的总说明中,未注明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抗震等级;或者即使注明,但在实际设计中并未按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相关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第3.3.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8.4条规定:建筑场地为III、IV类时,对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的地区,宜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提示】天津地区除宁河、汉沽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大港为7度(0.1g),可按其实际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外,其它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按上述条文规定宜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g)的规定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第3.3.1条规定:对7度(0.15g)时建于III、IV类场地的异形柱框架结构和异形柱框架-剪力墙结构,应按表3.3.1中括号内所示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07第9.3.4条按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分类给出了具体要求。对于公共建筑可参照《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07第9.3.4条的规定执行。

抗震构造措施是指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抗震构造要求。有些工程的结构总说明中,仅笼统注明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g)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并不具体注明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抗震等级,对设计和施工的构造要求不明确。因此总说明中除注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外,尚应注明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所对应的抗震等级,并在施工图中落实按相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5.9未注明基坑降水要求或施工停止降水时间

【提示】天津地区地下水位偏高,施工图总说明中应注明基础施工时将地下水降至基底以下0.5米的要求。

对于有地下室的工程,基础埋置较深,施工时需采取降水措施。当地下室层数较多时,如果施工刚完成至地面标高即停止降水的话,恢复的地下水将产生较大的浮力,严重者可能导致整个地下室上浮。因此,设计人应在进行抗浮计算的基础上,确定并在图纸中注明施工停止降水时间,以免过早停止降水后地下水位上升而导致地下室构件开裂或上浮。

二荷载

1永久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问题

【相关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第3.2.5-1条规定: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的组合取1.0。

【提示】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中,荷载分项系数应根据荷载不同的变异系数和荷载的具体组合情况,以及与抗力有关的分项系数的取值水平等因素确定,以使在不同设计情况下的结构可靠度能趋于一致。因此荷载规范按永久荷载效应与可变荷载效应所占的比例将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γG定为1.2和1.35。在考虑仅有一项可变荷载作用的前提下,《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中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为:S=γG S G K+γQ1S Q1K(式3.2.3-1),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为:S=γG S G K+γQ1ψC1S Q1K (式3.2.3-2),由以上二式可推导出:当S GK/S Q1K≤2.8时,荷载组合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取γG=1.2;当S GK/S Q1K>2.8时,荷载组合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取γG=1.35。有些工程的荷载效应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计算时仍取γG=1.2,使得结构的可靠度达不到目标值的要求,对结构造成安全隐患。

当永久荷载效应与可变荷载效应异号也即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如果仍采用γG=1.2,则结构的可靠度会随着永久荷载效应所占比例的增大而严重降低。因此,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γG宜取小于1的系数,但考虑到经济效果和应用方便的因素,一般可取γG=1.0。如:基础配筋计算时,基础的自重是对结构有利的荷载,取γG=1.0;砌体结构的挑梁抗倾覆验算时,挑梁的抗倾覆荷载是压在挑梁上部的墙体和挑梁尾端上部450扩展角范围内本层的砌体与楼面恒荷载标准值之和G r,其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4.3条规定:挑梁的抗倾覆力矩设计值M r=0.8G r(L2-X0),式中取γG=0.8。

2结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问题【相关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第3.2.5-3条规定: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提示】在进行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等有关稳定性验算时,永久荷载效应一般对结构是有利的,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应取小于1.0。目前在大部分结构设计规范中,实际上仍沿用经验的单一安全系数法进行设计。即使是采用分项系数,在取值上也不可能采用统一的系数。当其它结构设计规范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有具体规定时,应按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当没有具体规定时,对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可按工程经验采用。

对于地下室的抗浮验算,上部结构和地下室结构的自重以及地下室顶板上的覆土均对结构的抗浮有利,因荷载规范对抗浮计算中荷载的分项系数无明确规定,可允许沿用经验的单一安全系数法进行设计,建议安全系数取K≥1.1。

有些工程在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等验算中,未将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与否加以区分,一律取γG=1.2,使结构的可靠度降低。又如:砌体结构中挑梁和雨篷进行抗倾覆验算时,抗倾覆荷载效应的分项系数若取1.0,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4.3条和7.4.7条的规定不符,降低了砌体结构悬挑构件的稳定性。

3走廊、门厅、楼梯活荷载标准值的取值未区分建筑物的性质【相关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表4.1.1中第11项次(3)规定:走廊、门厅、楼梯,当人流可能密集时,其活荷载标准值应取3.5KN/㎡。

【提示】对于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结构,其走廊、门厅、楼梯的人流一般比较密集,活荷载标准值应取3.5KN/㎡;对于多层住宅、别墅等建筑的走廊、门厅、楼梯,当人流相对较少时,其活荷载标准值可按规范的规定采用2.0KN/m2。

4钢筋混凝土结构整体计算时,未计入建筑饰面的重量

【提示】钢筋混凝土结构整体计算时,一般通过输入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根据总

信息中给定的混凝土容重,由计算机直接计算得出构件的自重,但梁、柱、剪力墙表面的装饰面层却不会自动计入。因此,需将总信息中的混凝土容重适当提高,以考虑构件的装饰面层重量。一般可视结构类型而定,如剪力墙结构可取26KN/m3~27KN/m3,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可取25.5KN/m3~26.5KN/m3,由设计人根据具体工程确定。

5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的风压取值问题【相关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3.2.2条规定:对于特别重要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第3.2.7条规定:当多栋或群集的高层建筑相互间距较近时,宜考虑风力相互干扰的群体效应;第3.2.8条规定:房屋高度大于200m时宜采用风洞试验来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

【提示】一般情况下,房屋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可按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附录表D.4规定:天津地区10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值为0.6KN/㎡。《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5.6.3条规定:60m以上的高层建筑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0.2。有些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结构计算中,取5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值计算,使结构的荷载效应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设计值偏小,存在安全隐患。

高层建筑对风荷载是否敏感,主要与其自振特性和周围的建筑群有关。对于高层建筑群,当房屋相互间距较近时,由于旋涡的相互干扰,房屋某些部位的局部风压会显著增大,设计时应予注意。因此,对于群集建筑或超高层建筑等比较重要的高层建筑,建议采用风洞试验来确定风荷载。

6上人屋面的活荷载取值错误

【相关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表4.3.1第2项次规定:上人屋面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按2.0KN/㎡采用。

【提示】有些设有上人屋面的工程,在其总说明和计算书中,上人屋面活荷载标准

值仍取1.5KN/㎡(该值为旧版荷载规范的规定值),不符合现行荷载规范的要求。上人屋面的恒荷载应根据建筑专业的屋面营造做法确定。

7对灵活布置的轻质隔墙未计入荷载

【相关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表4.1.1附注5规定:当隔墙位置可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可取每延米长墙重(KN/m)的1/3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计入,附加值不小于1.0KN/㎡。

【提示】固定轻质隔墙的自重应按恒荷载考虑。在输入其荷载时,如墙下设梁,则按其实际位置以梁的线荷载形式直接输入,如墙下无梁,可将墙体折算成楼面等效荷载输入。请注意:计算隔墙的重量时,应包含墙体装饰面层的重量。

对于灵活办公、精品卖场等需要灵活布置隔墙的建筑,应注意不能忽略该部分隔墙的自重,输入时可按上述条文规定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计入,且该附加值不应小于1.0KN/㎡。

8未注明特殊房间的活荷载标准值

【提示】建筑物的楼面活荷载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一般可由《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中查表得出。但有些特殊房间的活荷载,规范中无明确规定,这些荷载应根据建筑图纸中注明的使用功能,由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或工艺专业、工艺设计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使用单位提供,并作为设计依据在结构总说明中注明。

9活荷载取值不正确或遗漏荷载

【提示】荷载取值的正确与否是结构设计的前提,对荷载的输入一定要做到准确、到位。但有些工程设计中,活荷载的输入不正确甚至遗漏荷载,这会给结构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或使计算和设计返工,应引以为戒。

工程设计中常遇的遗漏荷载的种类:

1)悬挂梁上的荷载、栏板荷载、装修荷载、住宅中的封阳台荷载等;

2)住宅、酒店、写字楼及商场等建筑的二次装修荷载;

3)屋面水箱间、冷却塔、电梯机房、设备荷载、屋顶装饰构架等;

4)地下室顶板上的消防车道荷载或覆土荷载等。

如发生第3)、4)种遗漏荷载的情况,将对相关构件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10门式刚架基本风压未乘以增大系数

【相关标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附录A第A.0.1条规定:门式刚架的基本风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值乘以1.05采用。

【提示】有些门式刚架工程在计算时直接输入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给定的基本风压值,未乘以风压增大系数。由于轻型钢结构对于风荷载比较敏感,因此在刚架门式计算总信息中输入“修正后的基本风压值”时,应将荷载规范中查得的基本风压值直接乘以1.05的增大系数。

三地基与基础

1基础埋深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1.3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12.1.7条规定:天然地基上的基础埋置深度可取房屋高度的1/15;桩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可取房屋高度的1/18~1/20。

【提示】确定基础埋深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高度、体型、地基土质和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对于高层建筑,当抗震设防烈度高、场地存在软弱土层时,宜采用较大的埋置深度,以抵抗倾覆和滑移,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但在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稳定性及上部结构抗倾覆要求的前提下,对基础埋深的要求可适当放松。当基础位于岩石地基上有可能产生滑移时,应验算基础的滑移,并采取有效的抗滑移措施。

基础埋深一般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面。当地下室周围无可靠的侧限时,应从具有侧限的标高算起,如设有沉降缝,应将沉降缝地面以下处用粗砂填实,以保证地下室的可靠侧限。高层建筑宜尽量设置地下室。

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为保证原有建筑物在施工期间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基础埋深不宜深于相邻建筑物的基础。

2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偏高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2.4条规定: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埋深大于0.5m时,地基承载力可按式fa=fa k+ηbγ(b-3)+ηdγm(d-0.5)进行修正。

【提示】上式中d为基础埋置深度(m),一般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基础埋深修正系数ηd与基础底面以下土的类别有关,土性指标不同,ηd的取值差别很大。审查中遇到的有些采用天然地基的工程,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偏高,多数因ηd取值有误导致,应特别注意。γm为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经处理后的复合地基,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对复合地基承载

力进行修正时,基础宽度修正系数ηb应取0,基础埋深修正系数ηd取1.0。

3al②粘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工程实例】天津西青区某单层门式刚架厂房,采用Q

4

力层,独立基础底标高为-2.00m,室内外高差为0.15m,持力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0.896,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fak=110KPa,土层的天然孔隙比e=0.931,液性指数I

L

规范》GB50007-2002表5.2.4,ηd应取1.0,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110+1.0×18×(1.85-0.5)=134.3KPa。而设计中将ηd取为1.6,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148.9KPa,因地基承载力取值偏高而使基础底面积不满足上部结构荷载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未进行地基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验算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2.7条规定: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提示】设计人在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时,往往仅重视基础持力层的承载力验算,容易忽略地基受力层范围内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验算。如果因软弱下卧层的土性差、强度低而对基础设计起控制性作用,会导致基础尺寸做较大范围的修改甚至有可能改变基础选型,因此应对软弱下卧层的验算引起足够的重视。

4忽视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抗浮验算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2-6条规定: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应进行抗浮验算。

【提示】天津地区地下水埋藏较浅,对于埋置较深的纯地下室、或地下室层数较多而地上层数相对较少的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应进行抗浮验算。

勘察单位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应明确提供抗浮设计水位。设计在结构总说明中应注明抗浮设计水位。抗浮验算时,用于抵抗浮力的荷载仅考虑基础及其上部结构的永久荷载效应,浮力按抗浮设计水位计算。因荷载规范对抗浮计算中荷载的分项系数无明确规定,可允许沿用经验的单一安全系数法进行设计,建议安全系数取K≥1.1。如经

抗浮计算需设置抗拔桩,则应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8条的规定,对抗拔桩进行抗拔验算及桩身抗裂验算。

5布桩时采用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取值概念模糊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4-1条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2.1条规定: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提示】新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已取消了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的概念。目前,《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关于单桩承载力的概念是一致的,即由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除以安全系数得到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布桩计算时,采用上部结构传至承台底面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采用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由程序计算出的传至基础的荷载效应可以是基本组合也可以是标准组合,一定要区别对待。如果传至基础的荷载效应是基本组合,则应转换为标准组合后再采用单桩承载力特征值进行布桩计算。

目前勘察报告中多数是按基桩的极限侧阻力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给出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估算值。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uk,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桩基,一般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对于丙级建筑桩基,可采用勘察报告中给出的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估算值。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2.2条规定,将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uk除以安全系数2,即得到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

【工程实例】某公建工程,五层框架结构,采用柱下独立承台式布桩。设计人在布桩计算时,荷载效应组合选用了PKPM-SATWE软件计算结果中的“D+L”基本组合,而抗力采用的是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因此布置的桩数偏多,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实际上,当采用SATWE程序计算时,可以在计算“竖向导荷”时将荷载分项系数设定为1.0,即可得到传至基础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6未注明甲、乙级桩基提前试桩的要求

【相关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3.1条规定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符合: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桩基,当地质条件简单时,可参照地质条件相同的试桩资料,结合静力触探等原位测试和经验参数综合确定,其余均应通过单桩静载试验确定;第5.3.10条规定:后注浆灌注桩的单桩极限承载力应通过静载试验确定;第5.4.6-1条规定: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建筑桩基,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桩上拔静载荷试验确定。《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第3.3.1条规定:在工程桩设计施工前,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桩。

【提示】目前多数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桩基,往往应建设方的要求在工程桩设计施工前不进行单桩静载试桩。因此在施工图中也不注明提前试桩的要求,而是利用工程桩进行试桩,这种试桩的结果有两种情况:一是实际桩的承载力大于勘察报告给出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估算值,试桩时只要达到该估算值即停止试验,造成布桩的浪费;另一种情况是一旦试桩得出的结果小于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估算值时,有可能工程桩已部分或全部施工完毕,给补桩的设计和施工均带来很多困难。因此,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建筑桩基,应在工程桩设计施工前进行单桩静载荷试桩,以取得可靠的单桩承载力设计依据。

对于后注浆灌注桩或挤扩灌注桩,其单桩承载力受场地的土质情况和施工工艺影响较大,应通过静载试桩方能得到确切的单桩承载力。

7抗压桩承载力验算和布桩常见问题

【相关标准】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2.1条的规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2-4条规定:布置桩位时宜使桩基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

【提示】抗压桩承载力验算时,应分别取轴心和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当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第4.4.2条规定进行桩基

抗震承载力验算时,应分别取轴心和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的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布桩原则应力求使桩基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对于砌体结构和剪力墙结构,应尽量沿墙下轴线条形布桩,当上部荷载较大时可双排成对或交错布置。在建筑物的四角、转角和墙体相交处宜布置桩位,门窗洞口或无墙开间内宜尽量避免布桩,以使上部荷载传力直接并减少承台梁的受力。

对于异形柱框架结构,可采用柱下独立承台布桩的方式,布桩时应通过计算异形柱的形心,尽可能使桩基合力点与异形柱的形心重合,以减少偏心距的不利影响;也可以采用沿柱轴线地梁下布桩的方式,避免计算异形柱形心带来的繁琐,并减少因形心对中造成的承台定位多样化。

另外,布桩时应选取对应于单一工况的组合内力,而不应将各工况中的内力最大值(Nmax、Mmax、Vmax)作为同一种工况的组合内力进行计算,因为各项内力均出现最大值并不会在同一种工况中发生。

8桩身承载力验算公式中抗力与荷载效应组合不应采用不同类别的代表值【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8条规定:当桩基承受拔力时,应对桩基进行抗拔验算及桩身抗裂验算;第8.5.9条规定: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8.1条规定:桩身应进行承载力和裂缝控制计算。

【提示】桩身承载力验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抗拔桩应对桩基进行抗拔验算及桩身抗裂验算。对于允许出现裂缝的三级裂缝控制等级的基桩,因天津地区标准冻结深度通常为0.6m,且地下水位较高,一般可认为基桩混凝土处于稳定水位以下的二a类环境中,其裂缝宽度可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5.3条的规定控制在0.3mm以内;当地下水或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强、中等腐蚀性时,抗拔桩的裂缝控制等级应提高一级。抗拔桩的正截面受拉承载力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式5.8.7验算:N≤fyAs+fpyApy,公式右侧项为桩身抗

拔力的设计值,因此公式左侧的N应取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下的桩顶轴向拉力设计值作为代表值,而不应采用单桩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2)验算抗压桩的桩身强度时,可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式5.8.2-1和5.8.2-2验算。当不考虑桩身配筋时采用式5.8.2-2:N≤ΨcfcAps,式中的N应取荷载效应基本组合下的桩顶轴向压力设计值为代表值,而非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也非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基桩成桩工艺系数Ψc可结合桩的类型和地区经验确定。

9布桩中心距问题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2-1条规定: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3倍。《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3.3条根据土的类别与成桩工艺、桩的挤土效应、桩数及排列等因素规定了基桩的最小中心距。

【提示】目前部分工程的基桩间距仍然按照已废止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的规定控制,达不到现行规范的要求。

工程基桩的布置是桩基概念设计的主要内涵,基桩的最小中心距规定基于以下两个因素确定:

1)为了有效发挥桩的承载力。群桩试验表明对于非挤土桩,桩距3~4d时,侧阻和端阻的群桩效应系数接近或略大于1,砂土、粉土略高于粘性土。考虑承台效应的群桩效率则均大于1。但桩基的变形因群桩效应而增大,亦即桩基的竖向支承刚度因桩土相互作用而降低。

2)基桩最小中心距还需考虑成桩工艺,对于非挤土桩,不需考虑挤土效应问题;对于挤土桩,为减小挤土负面效应,在饱和粘性土和密实土层条件下,桩距应适当加大。因此最小桩距的规定,考虑了非挤土、部分挤土和挤土效应,同时考虑桩的排列与数量等因素。升版后的桩基规范(已于2008年10月01日实施)表3.3.3与旧规范相比有了新的规定,在桩基设计时应执行新规范。

10灌注桩的配筋长度问题

【相关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1条规定:摩擦型灌注桩的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筋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8.5.2-7.3)条规定:坡地岸边的桩、8度及8度以上地震区的桩、抗拔桩、嵌岩端承桩应通长配筋。

【提示】天津地区的基桩基本上均为摩擦型桩。一般情况下,摩擦型灌注桩计算桩身强度时无需考虑桩身配筋即可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因此某些工程采用灌注桩时通常仅配置少量的纵向构造钢筋,但配置的钢筋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1条规定摩擦型灌注桩的配筋长度不应小于桩长的2∕3;当桩承受水平力时,尚不应小于桩反弯点的下限值4.0∕α;当有液化土层、软弱土层时,为提高桩基的稳定性,同时考虑到施工中避免挤土等影响而产生断桩,桩的纵向钢筋应穿越这些土层并进入稳定土层一定深度,配筋长度应按上述规定取较大值。为确保桩身长度和成桩质量,底部1∕3桩长范围内也宜有少量的纵筋贯通。

抗拔桩应根据桩长、桩的裂缝控制等级、桩侧土性等因素通长等截面或变截面配筋。

11未进行基础沉降验算

【相关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2条规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以及表3.0.2中规定的可不作地基变形验算范围以外的丙级建筑物,均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1.4条规定: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应进行桩基沉降验算。

【提示】对于上述条文规定的需进行基础沉降验算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应提供基础沉降计算书。建筑物的基础沉降变形允许值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表5.3.4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表5.5.4的规定。

施工图审查意见回复

施工图审查专家意见回复 1、建议优化管网整体设计,进一步局部优化管线布置,细化配套结构物设 计详图; 回复:考虑到后期运营的问题,管网设计中尽量少采用泵提升及压力管输送污水的方式,图纸中W124井为主管网提升井,主管网设计考虑仅一次提升,其余主管网管线均能通过重力自流,支管网设计以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为准,部分居民污水排放标高无法满足自流入主管网的设计要求,可考虑集中收集后,泵送至污水主管网。 2、拦截坝应根据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要求,准确复核设计洪水(设防)标准; 回复: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对于保护人口少于20万的乡村防护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拦截坝设计洪水取值符合规范要求。专家提到建坝溪沟最大洪水流量可达40~60m3/s,此时的洪峰流量可能为超设计标准洪水,不应作为此次设计的标准。 3、修正拦截坝常水位、坝高、坝坡、泄洪曲线等参数; 回复:本次设计采用的堰型为实用堰,相比于宽顶堰,实用堰的泄流能力更强,断面更小,在满足泄流能力和堰体稳定的情况下,采用实用堰对行洪安全更有利,造价也更经济。 4、结合地勘参数、详细复核坝工建筑物安全系数; 回复:根据地勘提供的物理参数,经过复核(已3#拦截坝为例),校核工况下水流产生的滑移力为206.72kPa,坝体自重产生的抗滑力为984.00kPa,抗滑安全系数为4.76,规范要求的安全系数为2.5,坝工建筑物的安全性满足规范要求。 5、着重论证筑坝后洪水位抬高对周边公路等设施的影响。 回复:通过对比设计洪水位和两侧路面高程,1#、2#、3#拦截坝两侧的公路高程为183m~189m,1#、2#、3#拦截坝的对应的校核洪水位为179.43m~184.42m,

结构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总

结构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汇总 一、计算书: 1、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数值书写有误。 风荷载60米以上高层乘以1.1系数; 雪荷载敏感结构取100年数值。 (雪荷载敏感主要是指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大跨度可套用抗震规范的18米;轻钢屋盖雪荷载基本上都会超过屋盖自重,均划分为雪荷载敏感结构。) 2、荷载取值不满足规范要求。 存在荷载漏输或取值偏小。(尤其应注意卫生间、楼梯间、阳台等。) 机房层平面太阳能集热板区面层恒载输入不足。 附房层作为地下室顶板,应考虑上部结构施工荷载,活载取值偏小。(不小于4KN/m2,建议取4KN/m2。) 对剪力墙结构,考虑墙体粉刷荷载,建议砼容重适当加大。 覆土厚1.7米,荷载输入偏小。(厚度取值不足,土容重按20KN/m2,取18KN/m2偏小) 3、应校验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取值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提供数据是否一致。 存在整体抗浮满足,局部抗浮不满足。(下沉庭院、坡道等) 4、地下室防水砼外墙抗裂计算 朱炳寅《建筑结构设计问答及分析》P356,对地下结构进行裂缝跨度验算时,可考虑基础及地下室外墙建筑外防水的作用,按一类环境确定基础及地下室外墙外表面的混凝土裂缝控制,裂缝宽度可控制在0.3~0.4mm。 考虑实际施工中填土极不规范,防水材料翻修困难,裂缝宽度按0.25控制。 5、场地类别有误。 场地类别应根据地勘报告取值,抗震区与构件的抗震等级密切相关。 6、地面粗糙度 应根据荷载规范取值,风压高度变化系数不同,对非震区高层计算结构有较大影响。 7、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JGJ3-2010,12.2.1要求。嵌固层选用 应与地下室统一。 单体计算模型应将地下室及相关范围一起建模计算。单体模型外延两跨,满足刚度比2的要求。存在较多下沉庭院等造成顶板不完整时嵌固端下移或置于基础顶。 8、商业建筑活载在设计柱、基础时,不能考虑按楼层的折减,应取楼面梁相同的折减 系数。 9、柱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承台应进行局部受压验算,请复核并提供计算书。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偏大(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取值不对),请复核桩基。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处理措施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处理措施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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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图、建筑节能、建筑防火设计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处理措施 技术处 2009 年01月05日 院内各设计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不断提高我院工程设 293 计质量,技术处将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专家在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 与处理措施转换成电子文件,放在院技术网站上,供总图、建筑、结构等专业设计人员学习、借鉴与参考,以避免在承担有关项目时出现类似的问题。 本专题将适时补充新的内容。 附件:1. 总图专业《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总平面图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建筑专业《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3. 提高建筑图防火设计(建筑专业)质量问题探析 技术处 2009 年01 月5 日 附件 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总平面图存在的主要问题 解放军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审图室董传先 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中的总体布置、功能分区等,应根据城市规划要点和设计任务要求及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方案或初步设计意见进行设计。本人参加建筑图审查工作已有5 年多,现就在审查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设计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希望能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提高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的设计质量。 建筑专业总平面施工图设计应包括:①各建、构筑物的平面布

置,各建、构筑物四角及各道路中心线的定位坐标或与已有建筑相对定位尺寸;②总平面竖向设计应标注各建筑物室内士0.00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建筑物室外四角散水处标高,各道路中心线交点的标高;各种场地、绿地标高及排水情况;③基础内的绿化、水体设计平面;④各种管道的综合布置平面;⑤建筑物靠山坡布置应设挡土墙或其他护坡处理设施,坡顶部5.0m 处应设截洪沟,护坡底或挡土墙底部距建筑物2?3m处,应设截面不小于0.4?0.4m纵向坡度应》0.5%的排水沟; ⑥地形变化较大时应有土方平衡设计。在我们审查的总平面施工图中发现大部分设计深度都没有达到以上的要求,此外,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建筑物间距存在的问题 1. 住宅日照间距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1080-93 (以下简称《居住区规范》)第5.0.2 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以下简称《住宅建筑》)第7.2.1 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冬 季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以下简称《住宅设计》)第5.1.1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在我们审查的总平面图中也发现有些住宅楼日照间距不够,住宅的 日照标准没有满足《居住区规范》第 5.021表5.0.2-1、5.0.2-2 的规定,即I、"、皿、%气候区大城市大寒日照应》 2.0h,中小

施工图审查回复时间及相关要求

施工图审查回复时间及相 关要求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施工图审查回复时间及相关要求 建湖县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1、请贵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后,抓紧督促设计单位务必于月日前将回复修改意见(包括变更蓝图)一同送我中心复审。 2、回复修改必须按照附页标准格式进行。要求条款对应,逐项回复到位,图签格式规范,设计章印齐全,修改蓝图专业对应,编号准确,并附修改后图纸目录。 3、为提高参与服务单位的工作效率,月日前务必将设计单位回复修改意见按时送达中心组织复审,否则中心将定期公布逾期回复审查项目及设计单位名单。 4、为节省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工作时间,请贵单位督促设计单位认真进行回复,确保一次回复到位,对一次回复审查不能通过的项目和设计单位,中心也将定期予以公布。二次回复审查不能通过的项目作为审查不合格项目,中心不再受理审查。 敬请合作! 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 江苏省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登记编号:YCX2009017

项目名称:建湖县实验初级中学南校区 审查机构:盐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颁书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制

建湖县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计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对你单位报送的建湖县实验初级中学南校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回复意见、修改图纸和图纸目录等送我中心复审(修改的图纸和目录须一式八份)。 2009年5月25日 (审查机构盖章) (附6页审查意见)

南京-施工图审查整改回复须知

第()次回复回复时间: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意见回复单【样本格式】 项目名称:审查意见书编号: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整改回复须知 1、整改回复一式1份(综合回复一式3份),设计单位盖章及相关人员签字手续需齐全(建筑、结构专业修改图或变更单须加盖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执业印章)。 2、审查意见应逐条回复,一一对应。需出修改图纸或变更通知单的,应明确其编号(如: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详见变更通知单:建变02)。 3、需出修改图纸、补充图纸或变更通知单的,在提交第一次整改回复及综合整改回复时,应同时提交新版图纸目录。图纸目录中应包含有效图纸、修改图纸、补充图纸、变更通知单等全部内容。 4、整改回复(含书面回复、修改图纸、补充图纸或变更通知单、新版图纸目录及相关计算书)应为打印件,并应按专业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如建筑工程:应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的顺序整理装订),且需注明其为第XX 次整改回复。 5、若整改回复经复审仍不符合要求,应根据复审意见再作新一轮整改回复。新一轮回复只需对上一轮回复审查意见中存在问题的部分进行重新整改。 6、某专业或多个专业经第一次整改不符合要求,在各专业复审全部通过后,所有专业均需做综合回复。综合回复包含最终通过审查的书面回复、修改图纸、补充图纸、变更通知单等全部内容,并同时提交最新版图纸目录。 7、新版图纸目录参考样式见附件1。 8、每次整改回复均应同时提交“审查意见回复资料清单”,参考样式见附件2。 9、审查回复(含变更通知单、补充图纸、修改图)若含有与原审查意见无关的修改内容,需另行委托审查。 10、设计单位整改回复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12年8月1日

建筑施工图审查和会审时常见问题2017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和图纸会审常见问题汇编(2017) 一、地下室部分 1、地下室中发电机房储油间设150高门槛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注明储油量不超1m 3。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中心等上方和贴邻不能直接布置有水的房间(如厨厕、水池等)。 2、消防水泵房不能设有地下三层及以下或与室外地坪高差超10m,应设150高门槛、 排水沟和集水井等。消防中心一般设于首层,若设于地下一层应取得消防局的审核许可。 3、地下车库两个防火分区共用前室及其楼梯时,前室一个门为乙级防火门,另一个 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在地下车库布置停车位时注意预留疏散通道通至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 4、地下室集水井位置尺寸应与水施图一致,注明集水井定位详见结施图,建施图中 应注明其长宽深尺寸,注意消防电梯的集水井应比电梯机坑低至少1000且其有效容积至少2m3。 5、地下室放大平面图应附上其位置示意图,地下室放大平面比例为1:100或150。 6、地下室设有功能用房(如餐厅、商场等)其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室配电房也要 求Ⅰ级,可在功能用房和配电房内增加一道内防水层(如2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等)。 7、地下室平面应附上防火分区示意图,表示汽车坡道和疏散楼梯位置、车库最远点疏散距离 不超60m,注明每层停车数量并在地下一层注明地下总停车数量。地下三层及以下或与室 外高差超10m时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室可采用封闭楼梯间(在首层处应设外窗)。 8、汽车坡道首层出口与规划道路相连通时,应与道路边线距离≥7.5m。汽车坡道转弯90°时 内半径≥4m,转弯90°-180°时内半径≥5m,转弯180°时内半径≥6m。 9、汽车库内层间的特级防火卷帘一般设于汽车坡道上坡端,不需两端都设置特级防火卷帘, 地下一层至首层的汽车坡道则不需设置防火卷帘。

施工图设计中常见问题整理-

施工图设计中常见问题 一.图纸表达: 1.图纸不满足甲的深度要求,漏项较多,如缺出入口钢结构雨棚、室外坡道顶棚等。 2.图纸不满足甲的技术标准及部品标准,如构造做法标准、门窗标准、栏杆标准、空调位 标准、电梯标准等。 3.住宅小区的不同楼号建筑标准不一致,如构造做法、门窗立面、节能设计等。 4.外墙上应予留的洞口水平和竖向定位不全,留洞没有和结构、水暖、电气专业、人防专 业图核对,出现漏留、冲突现象。 5.地下室平面轴网应与地上建筑物轴网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地下室平面中应标注与地上建 筑物轴网的相对关系尺寸。 6.总平面中应标注地下室外轮廓线,并在四角处标注轴线、号,轴线交点处标注坐标,保 证出图前总图和单体建筑形成统一整体,避免因设计过程中地上地下单体的局部变动,而总平面未跟踪变动导致的不对照。 7.设计人员提供的审核校对图普遍对设计说明和总平面位置图不重视,甚至不提供总平面 位置图。 二.防火设计: 1.没有结合不同的功能分区进行防火分区划分。 2.防火墙上的门洞没有设置甲级防火门。 3.防火分区两侧的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4.上下层之间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5.楼梯间及前室与相邻部位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6.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的房门及外窗洞口没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7. 不同的功能分区在一层共用出入口,如住宅配套用房与住宅、商业与住宅等。 8. 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的理解: 1)地面上无人员进入的机械停车库,可以理解为停车场,停车场的定义是停车的露天场地 或构筑物,很明显它是用于停车的构筑物。这样它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少为6米。 2)对于敞开式汽车库,要注意是指多个防火分区都要达到定义的要求,如对于平面尺度很 大的,有可能个别防火分区不直接对外通风,这样就不能认定它是敞开的。 3)新规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增加了面积控制项,是车位和面积的双控,不要 试图少计算车位规避汽车疏散坡道不够的手法。 4)防火规中计算汽车疏散口的数量時,单车道即可。但是建通评价是按双车道计算的,单 车道只能算半个。

2014年江苏省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分析

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建筑设计与建筑防火) 2013.06

一、建筑设计 1 施工图设计深度的问题 1.1 总平面设计深度不够。 总平面设计涉及到内容比较多,部分内容可能由非建筑设计单位承担,如景观、市政等,但作为主体设计单位,总平面中基本的各类控制线、建筑定位、层次、高度、建筑间距(包括与构筑物、油罐、水池等)、道路、坡道、出入口、停车场、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竖向标高、场地及道路坡度等均应明确表达,设计深度及内容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复杂项目应根据场地及设计内容,分别进行总图设计。 1.2 建筑平面功能不明或缺少必要的布置。 各类用房及空间应有名称并应能反映其实际功能。在综合性公共建筑中,歌舞娱乐场所、餐饮厨房等应按相关规范进行基本的功能平面布置,不应完全交给二次装修设计,否则特别在防火设计等方面无法进行审查,建筑设计也不能对二次装修设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限制,难以满足建筑安全、合理的要求。 1.3 设计说明表达不完整或缺乏针对性,设计依据采用废止规范等,建筑平、立、剖面尺寸不全,部分构造大样缺失或不全等。 说明不清、尺寸不全、构造不明,设计深度不满足规定要求,不仅会出现审查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同时也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难以保证质量。设计依据中采用的规范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2 地下室防水的问题 大部分地下室一般为停车库等用房,防水等级一般为二级,但许多大型项目地下室功能复杂,经常出现商场、餐饮、办公等长期有人员停留的空间,同时,地下室变电所、消防控制室等均为重要的用房,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第3.2.2条的规定应采取一级防水。 超出地上建筑部位的种植土顶板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其最上层防水层应采用耐

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为了进一步搞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工作郊率,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现将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设计质量通病,并在网上发布,以期引起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重视,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出手的勘察设计文件严格把关。 现将近段时间以来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和设计质量通病汇总如下: 一、建筑专业 1.1设计深度 1.1.1总平面图 1.1.1.1未表示基地周围环境及建筑物的相互关系,未注明道路宽度、基地及建筑物各出入口的位置以及建筑物间防火间距等。 1.1.1.2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不符合要求,如环形消防车道距建筑物距离不够、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不够、尽端式消防车回车场面积不够等。 1.1.1.3场地竖向布置图一般均未作设计或仅作简单示意,设计深度达不到施工所需要求。 1.1.2设计总说明 1.1. 2.1未明确说明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容易积水部位的防水设计及外墙饰面的防水设计。 1.1. 2.2建筑概况中未注明住宅的套型及户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及住院部的床位数、旅馆的客房间数及床位数:厂房(库房)类建筑未说明其生产(储藏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耐火等级未正确说明。 1.1. 2.3未对新型建材的施工工艺作详细说明。 1.1. 2.4建筑主体设计单位未明确说明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单项设计的有关情况,如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屋面工程(玻璃、金属、膜结构等)、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应在总说明中明确有关技术要求做好衔接协调工作,有特殊工艺要求时,土建应有配合尺寸。 1.1.3平面图 1.1.3.1需注明每层建筑面积及图中防火分区面积,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时,应画出防火分区简图,且提交审查时应提供此图(特别是形状较复杂者,更应标注清楚,以明示设计意图);大型或复杂工程还应说明地下或地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范围。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与疑难问题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疑难问题 第一章编制深度以及设计依据等 【问题1】施工图的设计说明内容不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3条规定,缺少建筑物概况、负荷等级及其照度设计标准等内容。 【措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3条要求在施工设计说明中列入工程设计概况。 施工图设计说明可参照《民用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4DX003执行。 【问题2】设计中只在平面图中标注导线型号及规格,而系统图中各路配电回路中却无导线型号及规格。这样的图纸是否满足审图要求? 【措施】配电系统图中无导线型号及规格不是完整的系统图,不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4条4款1项的规定。 【问题3】配电系统图中接触器、热继电器只有型号的编号,而无接触器规格和热继电器的整定值。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措施】审查中无法判断其设计是否正确,视为设计深度不够。 【问题4】在设计说明中,用“本建筑物进行总等电位联结”或“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线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的一句说明,代替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施工图设计。 【措施】总等电位联结是接地故障保护的基本条件,也是建筑物防雷的重要措施。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5.4条要求,施工图设计应绘出“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平面图”。 【问题5】弱电设计过于简单,设计深度往往达不到要求,比如有的设计,不出系统图、平面图与系统图对不上、图中绘几个出线口绘几根连接线、施工方式、穿线型号、穿线管径也

无说明。还有的设计不管穿线多少,一律采用一种管径等等,审查可否允许。 【措施】不允许,视为设计深度不够。 【问题6】河北省《05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与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要求不同之处,应以哪个图集为准。 【措施】标准设计图集不同于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集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具体选用何种图集由设计人员确定。如果图集违反设计规范或者图集有错误,就不能采用。 【问题7】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不一致时,该如何执行? 【措施】当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不一致时,分下列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当国家标准规定的严格程度为“应”或“必须”时,考虑国家标准是最低的要求,至少应按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当国家标准规定的严格程度为“宜”或“可”时,允许按行业标准略低于国家的规定执行。 3、若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则应按行业标准执行。 4、若行业标准的要求高于国家标准但其版本早于国家标准,考虑到国家标准对该行业标准的规定有所调整,仍可按国家标准执行。 5、当不同的国家标准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一般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问题8】已经有省人防审查机构专门进行人防审查,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时,防空地下室是否要审核? 【措施】需要审核。 第二章供配电 【问题1】供电线路的供电半径偏大,造成系统阻抗、电能损耗增大,降低了供电质量,不利于节约能效。 【措施】供配电距离应根据供电负荷,供电半径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情况下,负荷力矩超过一定值时,宜考虑增设配变电所。当末级配电箱或控制箱集中在配电间时,其供电半径宜为30~50m。 【问题2】对一级负荷设计的供电电源不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0.2条规定。规范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解答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解答 -------------------------------------------------------------------------------- 摘自2012年11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问答》 1、教育,医院建筑中地震动峰值加速是否按国家地震局办公室发布的通知执行? 答:教育,医院建筑应执行现行抗震规范;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有要求时,医院建筑可执行国家地震局通知。 2、2008年汶川地震后,省厅有一个“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建设和工程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四条“两层(含两层)以上教学建筑、幼儿园、医院建筑不得采用砌体结构”,是否执行?学生宿舍是否可以采用砖混结构? 答:执行两层(含两层)以上教学建筑、幼儿园、医院建筑不得采用砌体结构”。结构布置规则的学生宿舍可采用砖混结构,但抗震措施需加强。 3、CFG桩适用工程范围,承载力提高上限及桩身砼耐久性问题(《地基处理规范》为 C15,是否应提高)。 答:适用范围应根据场区地基土情况、建筑的结构布置、基础形式等慎重选择;承载力上限考虑抗震要求不宜盲目提高,提高地基土承载能力2倍以上时需谨慎。 4、预应力管桩的适用范围,在腐蚀性环境中的使用问题。 答:在腐蚀性环境下需灌芯;无地下室的高层建筑采用预应力管桩时需验算抗剪承能力;当桩端持力层为强风化、中风化岩石层时不适用(桩端宜受损)。 5、高层建筑中,结构高宽比超限,但倾覆等参数均满足要求,在审查过程中如何把握?需采取什么措施? 答:高层建筑高宽比超限,但抗倾覆计算等参数均满足规范要求时允许。 6、中小学校舍加固文件的审查:因历史原因,现存校舍中存在框架与砌体混合使用, 层高不满足规范要求等的房屋,审查时如何把握?对此类文件的审查需甲方提供哪些资料?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错误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错误 1.消防电梯机房与其它机房之间隔墙上门洞未设甲级防火门。 2.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防火分区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并用人防门代替甲级防火门。 3.地下车库出入封闭楼梯间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 4.汽车坡道出入口处未设防火卷帘。 5.地下室设喷淋系统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仍超过1000平方米。(非车库用房) 6.地下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0平方米 7.柴油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未设甲级防火门,且未采取防止油流散的措施。 (以上原因是对规范规定采用甲、乙、丙级防火门的条文内容不够熟悉) 8.设备用房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 9.防火门开启方向朝向变形缝。 10.楼梯电梯间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满足高规。 11.复式楼梯及公共楼梯的护栏采用横栏杆;教学楼梯、阳台、平台、低窗所 选栏杆形式易攀爬,不符合规范要求。 12.对特殊建筑物规范的条文内容不熟悉,设计执行不到位(如体育建筑等)。

13.卧室、厨房上层为卫生间时,未采取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14.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要在门窗说明中说明采用安全玻璃。 15.厨房窗开口的上方应设置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应满足《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第3.3.11条的规定。(餐厅) 17.楼梯净宽是指外墙外到扶手中心的宽度,高层中不能小于1200mm。 18.高层建筑疏散门保证净宽900,所以门洞至少要有1050宽度。(因为门框占150).厨房的上方不应设置洗手间(复式住宅除外)另外再继续加以下内容,这些都是审图公司归纳的,希望大家能好好理解。 1.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未设消防车道。 2.位于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消防车道未用防火墙分隔。 3.地下室内安全疏散最大距离超过60米。 4.袋形走道尽端的房间室内安全疏散距离越过20米。 5.安全疏散出口穿过其他房间方能到达。 6.安全疏散门采用了弹簧门、卷帘门。 7.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未设甲级防火门。 8.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不足5米。 9.六层教学楼采用了开敞楼梯(应为封闭楼梯)。 10一个防火分区无自己单独使用的安全疏散楼梯,全部安全疏散出口均应与其相连的防火分区共用。 11.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的房间只开了一个门。 12位于袋形走道的尽端的只开了一个门的房间,宽度不足1.4米。 13.应设防火门的未设防火门,或防火门未向外开启。

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建筑设计问题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建筑设计问题 江锦兰 笔者在数年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中,通过多项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发现了建筑设计中总平面图设计、建筑说明、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建筑构件有关深度设计及强制性条文等内容设计中较为常见的问题,现分别总结如下: 一、总平面布置图 送审的施工图文件中,总平面布置图基本上都有,但表达深度差别较大,大部分工程只做到平面定位图,不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问题有: 1.总平面图要有一定的范围。只有用地范围不够,要有场地四邻原有规划的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多数施工图只有用地范围内的布置图。 2.保留原地形和地物。场地测量坐标网及测量标高,包括场地四邻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有些工程的总图设计往往无保留。 3.竖向设计。往往只有标注建筑物的±0.000设计标高的相对场地的测量标高数值,有的只有标注室内外高差数而已。结果是: (1)竖向设计标高不符合规划部门的控制标高。 (2)场地内与场地外围的城市道路标高不衔接,不合理。 (3)场地及其道路的标高不利于排水。 (4)场地内道路无设计标高,特别是交接处、建筑物的入口处,也无标注道路坡长、坡向、坡度以及地面的关键性标高,也无路面的设计断面。 4.没土方工程平衡设计。盲目的竖向设计,往往会带来不必要的挖方或填方,增加造价,造成经济损失。 5.总图设计没有必要的详图设计。比如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反映管线上下、左右尺寸关系的剖面图,以及挡土墙、护坡排

水沟、广场、活动场地、停车场、花坛绿地等详图,场地的排水、场地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给施工带来困难,也无法保证总图的合理性。 6.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消防要求。消防车道距离高层建筑外墙小于5米,不满足消防登高面要求。 二、建筑设计说明部分 1.装饰做法光是文字说明表达不完整。最好是有各种材料做法一览表+各部位装修材料一览表方能完整地表达清楚,少数能做到,多数工程还只是文字说明。总说明中占地面积一般都缺标注。 2.门窗表。一般都有,但关键对一些组合窗,非标准窗表示不清楚,对组合窗及非标窗,应画出立面图,并应把拼接件选择、固定件、窗扇的大小、开启方式等内容标注清楚,如组合窗面积过大,请注明要经有资质的门窗生产厂家设计方可,还有就是对门窗性能,如防火、隔声、抗风压、保温、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等技术要求应加以说明。比如建筑物1-6层和七层及七层以上对门窗气密性要求不一样(1-6层为3级,七层及以上为4级)。 3.防火设计说明普遍存在问题。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每层建筑平面中要注明防火分区面积和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图,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 4.有关“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的说明,也普遍存在问题(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外窗,特别东西窗缺保温隔热措施。 (2)导热系数的主体部位值与平均值概念不清,把建筑主体部位的K值作为平均K值说明。 (3)缺节能设计计算书及节能设计审查文件,造成节能设计不经济。 5.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与其它特殊构造,对其设计、制作、安装等技术要求未加说明。 6.缺电梯(自动扶梯),选择及性能说明包括(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等)。 7.墙体预留孔及楼板预留孔,管道井楼层的封堵方式等未说明。

江苏省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分析

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分析 (建筑设计与建筑防火) 2013.06 一、建筑设计 1 施工图设计深度的问题 1.1 总平面设计深度不够。 总平面设计涉及到内容比较多,部分内容可能由非建筑设计单位承担,如景观、市政等,但作为主体设计单位,总平面中基本的各类控制线、建筑定位、层次、高度、建筑间距(包括与构筑物、油罐、水池等)、道路、坡道、出入口、停车场、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竖向标高、场地及道路坡度等均应明确表达,设计深度及内容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复杂项目应根据场地及设计内容,分别进行总图设计. 1.2 建筑平面功能不明或缺少必要的布置。 各类用房及空间应有名称并应能反映其实际功能。在综合性公共建筑中,歌舞娱乐场所、餐饮厨房等应按相关规范进行基本的功能平面布置,不应完全交给二次装修设计,否则特别在防火设计等方面无法进行审查,建筑设计也不能对二次装修设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限制,难以满足建筑安全、合理的要求。 1.3 设计说明表达不完整或缺乏针对性,设计依据采用废止规范等,建筑平、立、剖面尺寸不全,部分构造大样缺失或不全等。 说明不清、尺寸不全、构造不明,设计深度不满足规定要求,不仅会出现审查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同时也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难以保证质量。设计依据中采用的规范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2 地下室防水的问题 大部分地下室一般为停车库等用房,防水等级一般为二级,但许多大型项目地下室功能复杂,经常出现商场、餐饮、办公等长期有人员停留的空间,同时,地下室变电所、消防控制室等均为重要的用房,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第3。2.2条的规定应采取一级防水。 超出地上建筑部位的种植土顶板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其最上层防水层应采用耐

建筑施工图中常见问题

建筑施工图中常见 问题

建筑施工图中常见问题 1、说明中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应删掉。 2、说明、做法表、节能专篇要统一,各部位保温做法应在建筑 做法表中体现。(做法引用图集,要注意说明保温做法和厚度) 3、门窗表中要注明外窗耐火完整性。(高层建筑中) 4、节能计算中修正系数、导热系数要准确。(注意两表一报告 要统一) 5、同一套图纸中字体要统一。(统一成???) 6、总平面中应标注消防车道、转弯半径、登高场地、平面定 位、竖向标高等,一些其它图层应关掉。 7、图纸中应明确担架电梯的轿厢尺寸。(应在说明中说明统一 大小。) 8、平面图中应画构造柱,注意构造柱是否会影响嵌入式消火 栓。 9、住宅走廊要注意是否有消火栓凸出影响走廊宽度。(疏散宽 度为净宽度,影响消防验收) 10、要注意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如暖通专业预留洞口等。建筑专 业修改图纸要及时反馈给其它专业,如卫生间洁具位置调整要及时提供给水专业,屋顶水箱位置变化要提供给结构专业。(卫生间洁具调整通知给排水。)

11、卫生间、厨房布置要合理、人性化、设计要重复推敲,避免 排气道、油烟机遮挡窗户,流线不合理等问题。(1.煤气灶在窗户下油烟机遮挡窗户2.墙垛不够宽、排气道烟道挡窗户设计时注意烟道大小) 12、平面图中标注每层建筑面积(图名下标注),商业网点要标 注每间店铺的面积。 13、住宅建筑建议平面图中一个单元标注户型细部尺寸,一个单 元布置家具。 14、门窗大样图中的开启扇要满足规范要求。如住宅卧室、起居 室、明卫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20,厨房开口通风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 0.6m2。根据L13J4-1平开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 600,净高不宜大于1400;推拉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900,净高不宜大于1500;内平开下悬窗的开启扇,其净宽不宜大于800,净高不宜大于1500; 15、室内外高差小于或等于0.6m时,首层的低窗台可不加防护 措施《技术措施》第10.5.2条。 16、地下室采用SBS防水卷材时需注明II型。 17、室外空调机在排除空气一侧不应有遮挡物;空调搁板造型有 翻沿时,要注意空调板排水;空调搁板的高度应不小于1000; 18、屋面外排水要注意对外观的影响,雨水管要避开窗、雨棚

施工图审图意见及回复总结

一、 1. 教学楼屋面大跨度梁应进行挠度及裂缝验算,并补充计算书。 2. 教学楼五层大会议室活荷载2.0kN/m2偏小,建议按4.0kN/m2考虑。 3. 教学楼屋面活恒荷载5.8kN/m2偏小,应进行复核,尤其对大跨度结构,应确保恒荷载取值大于实际荷载。 4.《工业建筑防腐蚀规范》第4.9.4条要求桩基混凝土的耐久性要求 “井桩不小于C35,桩身混凝土水灰比不宜大于0.45,抗渗等级不应低于S8。” 5. KZ10为单跨框架柱,其抗震构造措施应比一级更严格。建议加大其配筋,且箍筋不小于Φ12@100。 6. 楼梯间两侧支承TZ的框架梁其配筋应加强,箍筋应全长加密,腰筋应按抗扭钢筋设计,且应加强。(各层梁均同) 7. 等高井字梁交接处其中短跨方向的箍筋应贯通节点区域设置。 8. 大跨度井字梁应进行挠度及裂缝验算,并补充计算书。 9.支承井字梁的边梁应在计算时梁扭矩折减系数应取0.8~1.0,修改后重新计算并复核原设计是否满足要求,并补充计算书。 10. 支承井字梁的边梁截面为300x1200,建议适当加宽。 11. 井字部分屋面板配筋建议适当加强。 12. 框架柱中直径较大的钢筋宜设在角部。 13. 据勘察报告,场地为Ⅲ级(严重)自重湿陷性场地,最大湿陷深度5.5m,地基处理应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6.1.5条第3

款进行;基础设计说明2.1地基处理采用整片土垫层应为灰土垫层;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补充使用和维护措施。 14. C轴雨篷板板顶?8@150偏小,建议改为?8@100。 15.梯柱TZ主筋采用HRB335级,应同主体结构HRB400级。 二、(文昌) 1.桩基采用静载试验检测承载力时,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2. D轴框架梁与剪力墙平面外交接处应在剪力墙上设置扶壁柱。 3. 房屋高度8.70m,地下室与5#、7#楼连为一体,其桩基设计等级应为乙级。 4. 6#楼与5#、7#楼交接处关系应示意出来。 5. 地梁边宽处柱边时钢筋如何锚固,建议增设桩帽。 6. 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其每边配筋应大于一层柱配筋的1.1倍。 7. 6#楼与5#、7#楼交接处应设置沉降后浇带。 三、(XHL) 1. 结施-02中,桩详图持力层圆砾层应为粗砂层;井桩明细表桩长8.5m和桩详图不小于6m不一致。 答:已按专家意见修改为粗砂层,并修改桩长约为8.5m,详见桩基详图。 2.迎水面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核对修改。 3. 大样1悬挑板下部筋应通长配筋。 4. 设计依据中的主要设计使用年限改为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施工图审查回复时间及相关要求

施工图审查回复时间及相关要求 AA市金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请贵单位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后,抓紧督促设计单位务必于10月26日前将回复修改意见(包括变更蓝图)一同送我中心复审。 2、回复修改必须按照附页标准格式进行。要求条款对应,逐项回复到位,图签格式规范,设计章印齐全,修改蓝图专业对应,编号准确,并附修改后图纸目录。 3、为提高参与服务单位的工作效率,10月26日前务必将设计单位回复修改意见按时送达中心组织复审,否则中心将定期公布逾期回复审查项目及设计单位名单。 4、为节省施工图审查阶段的工作时间,请贵单位督促设计单位认真进行回复,确保一次回复到位,对一次回复审查不能通过的项目和设计单位,中心也将定期予以公布。二次回复审查不能通过的项目作为审查不合格项目,中心不再受理审查。 敬请合作! AA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 2011年10月18日

AA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登记编号:YC******* 项目名称:韩资工业园4#厂房 审查机构:AA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颁书日期:2011.10.18 AA省建设厅制

AA市金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计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对你单位报送的韩资工业园4#厂房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回复意见、修改图纸和图纸目录等送我中心复审(修改的图纸和目录须一式八份)。 2011年10月18日 (审查机构盖章) (附5页审查意见)

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

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汇总 我院施工图质量抽查、审图机构的审查中出现的常见和重要的问题,分专业整理如下,各设计单位在今后的设计工作中需予以注意,不断提高设计质量。 建筑专业: 一、强条与规范方面的问题 1.地下车库停车位,未表达无障碍停车位的数量和位置。 2.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应按照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5.2.4条,调整与基地道路保持不小于7.5m的安全距离。 3.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规定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4.不应穿过其他功能房间才能到达安全疏散出口。位于袋形走道尽端的房间,室内安全疏散距离越过规定。 5.室外拦板用玻璃的厚度应符合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7.2.5条要求之外,还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并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 6.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第8.2.2条,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3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 mm。

7.JGJ113-200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第9.1.2条,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 8.有45层的高层住宅厨房排烟道选用10EJ507《排烟道图集》,但该图集说明只适用于40及40层以下住宅,故不应选用此图集。9.自2012年9月1日起应按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设计,原《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同时废止。10.按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8.1.2条规定公共建筑基地内总停车位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1.按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7.3.1条规定居住区内凡为居民服务的建筑应设无障碍出入口,有电梯的则至少设1部无障碍电梯,无电梯的则至少设1部无障碍楼梯。无障碍楼梯应符合3.6.1条的要求。 12.某工程共十栋超高层住宅,总户数为3568套,按2%规定应配70套无障碍住房,但说明中其数量未达标,位置亦无法核实。 13.设备用房的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 14.按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规定,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在建筑物内时,主机房与其它相邻空间应以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分隔,隔墙上开门应为甲级防火门。15.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4.9.2条规定,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1)-(6)条规定。 (1)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它相邻房间的

施工图设计审查常见问题(结构篇)

一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 1结构设计总说明的内容不完善 【存在问题】结构设计总说明内容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有些规模较小的工程无结构设计总说明,各层平面图中也无具体说明; 2)有些工程的结构设计总说明针对性较差,重点不突出,应着重说明的内容未表示,而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却占有很大篇幅,甚至有个别工程的总说明中存在对结构体系的基本描述与图纸实际内容不符的情况; 3)含有多个子项的工程,虽然每个单项均有说明,但各子项说明中共性的内容不统一,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混淆。 【提示】结构设计总说明在施工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设计总说明应能总体反映工程的设计概况,解决图纸中没有表示的或者共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每个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如为简单的小型工程,则设计总说明的内容可分别表示在基础平面图和各层结构平面图上。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含的主要内容详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1]第4.4.3条的规定。 2结构计算书不齐全 【存在问题】有些工程的设计文件中,提供的计算书不全,大致可归纳如下: 1)缺少原始输入数据和结构计算总信息; 2)手算计算书中,缺少手工导荷过程、计算依据规范公式的来源说明、重要部位构件的必要复核计算书; 3)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未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 4)对规范明确规定需要计算的内容未提供计算书,如基础沉降、桩身强度、框架扁梁的挠度和裂缝宽度验算、墙体稳定验算、时程分析补充计算、不同力学模型分析软件计算结果的比较等;

5)打印的截面尺寸及配筋等数字偏小,无法辨认; 6)打印的计算结果不全。 【提示】结构计算书是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时,应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有效鉴定。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阐明其特殊处理的内容和依据;电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电算计算书应提供结构的总信息、周期和位移输出文件、平面简图、荷载简图、配筋简图、构件变形、剪力墙边缘构件配筋简图、基础设计荷载简图、基础沉降及超限信息文件等; 2)手算计算书,应给出手工导荷的计算过程,简要绘制结构构件的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的公式和数据应有可靠依据,采用的计算图表和公式应注明其来源,构件的编号和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计算书的内容应清晰、完整; 3)采用结构标准图集时,应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具体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和选用工作; 4)当重复利用图纸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尤其是地基基础情况,进行必要的核算和修改工作; 5)所有计算书应进行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分别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封面后应附有计算书目录,将计算书统一编制页号并整理成册。 3设计文件签署不全 【存在问题】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签署不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未标注出图日期; 2)有些图纸无专业负责人签字;有些图纸仅有设计人签字,而无校正人、审核人、审定人签字,不能体现各级岗位责任制的管理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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