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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家禽屠宰厂 场 设置指导意见

广东省家禽屠宰厂 场 设置指导意见
广东省家禽屠宰厂 场 设置指导意见

广东省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

为切实规范家禽屠宰行为,保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意见》适用于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区域的家禽屠宰厂(场)设置工作。

二、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的设区市,由其畜禽屠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国土、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家禽集中屠宰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屠宰厂(场)设计和规划原则上参照《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DBS 44/004-2014)、《家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NY/T 1340-2007)、《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1990)执行。

四、家禽屠宰厂(场)的选址要求:

(一)家禽屠宰厂(场)选址应当符合设区市人民政府的家禽屠宰专项规划,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动物防疫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

(二)屠宰厂(场)选址应在地势较高、干燥、水源充足、交通方便、无有害气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便于污水治理排放的地区,远离人口密集区。

五、家禽屠宰厂(场)的设置条件和建设标准:

(一)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依法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三)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94-2006)的充足水源;

(四)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布局合理,厂房和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可设立待宰区、屠宰加工区、无害化处理区和储藏区等)。建筑布局总体设计必须遵循健康、病害禽类隔离以及原料、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的转运互不交叉的原则,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

(五)各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分区标志,可分为非清洁区、次清洁区和清洁区,设专门通道相连;

(六)屠宰车间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能够及时排除污染的空气和水蒸气,空气排放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七)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内脏处理间、检验室、冷藏或冷冻间,配备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室;

(八)有符合家禽屠宰工艺要求的挂禽、宰杀、沥血、浸烫、脱毛、净膛、预冷等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家禽屠宰设备及传输链,以及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冷藏运输车等运载工具;

(九)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水和污染物处理设施;屠宰场必须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检验检疫人员,应具备检验检疫工作所需的检验检疫室和相关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检疫制度;

(十)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生产加工人员,有经上岗培训的检验检疫人员;

(十一)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病害家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十二)有家禽屠宰管理、产品追溯和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

前款第三项至第十一项所列条件应当与家禽屠宰规模相适应。

六、家禽屠宰厂(场)管理

家禽屠宰厂(场)的设置,应当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划,符合用地、环保和动物防疫等要求,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

已经设立的家禽屠宰厂(场),未登记备案的,应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

七、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本指《意见》自2015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牲畜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牲畜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 篇一:宏旺牧业牛半购销合同 购合同 为使两地畜牧业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引种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山东宏旺牧业万头牛半驴调拨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乙方需要,甲方组织保质保虽的货源,由乙方 在场内自由选购体型纯正,发育正常的(),达到乙方满意。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选()场地,在选()过程中 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选()价格质虽由乙方确定,甲方 要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在中协调达到乙方同意。 三、甲方负责装车,负责办理各项运输手续,路途中费 用运输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购买数虽超过()头(只),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甲方装车后,乙方付订金,运送到()一次性付清欠()款元。如不付清,甲方有权 把()全部拉回,订金作为赔偿路途中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和跟踪服务,技术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工资待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无偿向乙方提供所购()的管理方式、饲

养、疾病防治资料及跟踪服务。 七、选()报酬。乙方按总()元/头(只)付给甲方, 甲方承担招待客户的一切费用和当天选不够,喂()的饲 料及装车费用。 八、因选购期间乙方亲自在场,乙方所选()的大小、 肥度、高低及体重都和甲方无关,甲方只承担运输途中( ) 的死亡。()下车后,一切情况与甲方无关。 九、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司法机关制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签字)年月曰篇二: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农村

家禽名录

北京华都肉鸡公司 北京华都峪口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 北京家禽育种有限公司 北京华都集团良种基地 北京德佳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爱拔益加家禽育种公司 北京鸭育种中心 北京汤氏种鸡场 北京前鲁鸭场 北京农业技术学院种鸡场 北京宝迪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大风家禽育种公司 北农大种禽公司 北京风宝特禽养殖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种鸡场 北京天湖火鸡繁育有限公司 北京佳农种鸡场 北京德盛园珍禽养殖有限公司 北京鑫羽伟业肉鸽养殖有限公司中达国际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粮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康地万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蓟县交通局种鸡场河北河北石家庄华牧集团公司河北香河正大有限公司河北飞龙家禽育种有限公司河北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樱桃谷农场(香河)有限公司河北大午农牧集团食品公司河北大午种禽有限公司秦皇岛种鸡场河北秦皇岛海滨林场种鸡场山西山西粟海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塞飞亚食品股份公司辽宁辽宁大成东北亚公司辽宁大连韩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种鸡场辽宁大连龙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大正集团有限公司辽宁辽阳华日食品有限公司辽宁辽阳肉鸡加工厂辽宁沈阳华美畜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畜禽加工实业公司辽宁台安县肉禽联营公司辽宁铁法市宏大肉禽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海城市兴达禽业有限公司吉林吉林德大有限公司黑龙江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翔宇实业集团公司黑龙江青年农场哈尔滨农垦祖代鸡场江苏江苏海门京海肉鸡集团公司江苏无锡养鸡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家禽育种中心浙江余姚市神农畜禽有限公司宁波市龙山养鸡有限公司福建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金定鸭原种场福建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福建长汀县远山河田鸡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江西省优质地方鸡育种中心安徽安徽海康肉鸡有限公司安徽太阳禽业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东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凤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正大有限公司山东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美城肉鸡有限公司山东潍坊永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山东潍坊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诸城市和生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诸城市万年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康大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安丘市外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东营市华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唐蓝山集团总公司山东凯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牟平银河贸易公司山东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新昌肉食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盈泰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永达食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湖南长沙华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种鸡场广州市江丰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种鸡场广东深圳市康达尔集团公司广东铭基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广东省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威实业有限公司陕西西安高陵祖代鸡场宁夏宁夏种禽场新疆

家禽买卖合同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家禽买卖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和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明确规定家禽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1 总则 本规范中的禽类指鸡、鸭、鹅等家禽。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必须符合卫生、适用、安全等基本要求,为实现上述要求,保证肉品质量,特制定本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屠宰车间按小时屠宰量分为三级: 一级:鸡6000只/h(含6000只/h)以上;鸭、鹅3000只/h(含3000只/h)以上。 二级:鸡3000只/h(含3000只/h)~6000只/h;鸭、鹅l500只/h(含1500只/h)~3000只/h。 三级:鸡3000只/h以下;鸭、鹅l500只/h以下。 分割车间按小时分割量分为三级: 一级:鸡6000只/h(含6000只/h)以上;鸭、鹅3000只/h(含3000只/h)以上。 二级:鸡3000只/h(含3000只/h)~6000只/h;鸭、鹅l500 只/h(含1500只/h)~3000只/h。 三级:鸡3000只/h以下;鸭、鹅l500只/h以下。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确保操作工艺、卫生、兽医卫生检验符合要求,并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维修方便。 屠宰与分割车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原料raw material 供人类食用的、饲养的禽类动物,包括鸡、鸭、鹅等。 胴体carcass 挂禽、放血、脱毛、去头爪、去内脏后的禽躯体。 内脏0ffal 除胴体外,加工后宜于人类食用的部分 (心、肝、肺、肠、胃及头、爪)。 同步检验synchronous inspection 家禽胴体加工线同内脏线同步运行,便于兽医对照检验综合判断的一种检验方式。 冷却chilling 通过冰水或其他方法,将胴体中心温度降低的过程。 分割肉cut meat 按规格要求将胴体分割成各部分的肉。 挂禽区poultry hanging section 话禽输送、吊挂及清洗空箱子的区域。 屠宰车间slaughtering room 自挂禽、致昏、放血到胴体冷却分割前的场所。 非清洁区non-hygienic area 挂禽、致昏、放血、烫毛、脱毛、浸蜡脱蜡、去头、爪、内脏加工等场所。 半清洁区semi-hygienic area

【畜牧办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畜牧办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YYY,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镇内的家禽经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禽经营,包括人工饲养、可供食用的鸡、鸭、鹅、肉鸽、鹌鹑等活禽的批发、零售、集中屠宰及其生鲜家禽产品的经营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活禽经营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活禽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包括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市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禽经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财政支持等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家禽经营市场进行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活禽集中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家禽经营的动物防疫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家禽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预

防、监测和控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家禽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家禽等违法经营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饲养、经营家禽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林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家禽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城区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地级市城区设活禽经营限制区,区内限制活禽交易。限制区的具体范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禽流感等疫情防控的需要,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 第五条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得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现有的活禽批发市场应当按照本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改造。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可以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规划设置1-3个活禽零售市场,规划设置的活禽零售市场应当符合本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 第六条鼓励活禽经营限制区外的活禽经营市场按照本省活禽经营市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改造。 第二章活禽经营管理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099 (合同范本系列)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详细 版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详细版 提示语:本合同文件适合使用于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养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种

家禽家畜圈养制度

家禽家畜圈养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家畜家禽圈养管理制度 为了彻底解决违规饲养家畜家禽污染环境等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区域为禁止饲养区和圈养区。 圈养区范围村内可圈养家畜家禽,但不能放养。圈养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住宅小区等严禁饲养家畜家禽。 第二条城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鸡、鸭、鹅、兔、牛、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经批准饲养家畜家禽的,应当实行圈养。 第三条街区周围不能圈养家畜家禽,家畜家禽农贸市场应远离街区设置。 第四条天然林管护区内严禁放牧。 第五条农村居民所养的家畜家禽应当实行圈养,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畜牧小区建设,把养殖户集中起来,做到人畜分居和规模化养殖。养殖大户、畜牧小区要按照场(舍)标准化的要求,加强防疫、消毒、污染物处理及粪便处理,死亡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消毒,防止疫情传播。科学利用畜禽排泄物,严禁将粪便排入河流。

第六条广泛宣传、动员群众支持与配合治理家畜家禽污染环境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家畜家禽圈养管理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干部,要积极配合支持治理家畜家禽污染环境工作。 第七条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要做好记录,及时安排人员处理投诉问题,同时向投拆者反馈处理情况。 第八条加强配合,密切协作。配合城管执法大队的工作,开展整治和处罚;接受群众举报,并负责对不按时整改的饲养户进行依法处罚。 第九条饲养宠物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定期预防接种。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对擅自饲养宠物以及因饲养宠物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和危害的,由公安部门及镇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别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禁止当街屠宰家畜家禽。家畜家禽一律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对环境造成影响和危害的,由镇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鹌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检疫申报 4.1 申报受理货主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5.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 5.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 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5.3 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只)。 5.4 结果处理 5.4.1 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4.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5.4.2.1 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5.4.2.2 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5.4.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5.5 消毒监督场(厂、点)方对患病家禽的处理场所等进行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6.同步检疫 6.1 屠体检查

畜禽屠宰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一览

畜禽屠宰行业相关法规及标准一览 畜禽屠宰相关法规一览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动物防疫法 二、行政法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得特别规定 三、部门规章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 五、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与动物饮用水中使用得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 六、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得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得意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得通知(节选)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得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得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得通知 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得通知》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与动物饮用水中使用得药物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得兽药及其她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得决定)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得通知 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意见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与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得意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证章标志印制与使用管理有关事项得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得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得意见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6—2017年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得通知畜禽屠宰相关标准一览 一、基础通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畜禽产品包装与标识(SB/T10659、2012)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SB/T10396—2011) 二、产品质量 鲜、冻片猪肉(GB9959、1—2001) 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2—2008) 冷却猪肉(NY/T632—2002) 鲜、冻四分体牛肉(GB/T9960—2008) 鲜、冻分割牛肉(GB/T17238-2008) 鲜、冻胴体羊肉(GB/T9961-2008) 冷却羊肉(NY/T633-2002) 羔羊肉(NY1165-2006) 鲜、冻禽产品(GB16869-2005)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家禽屠宰厂文案范文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家禽屠宰厂 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家禽屠宰厂) 大学一年很快过去了,再回首,那些我们认为漫长的无法承受的岁月已经悄然流逝。我站在通向大二的路口,很忐忑。我左思右想,却想不到我在这别人都为之奋斗拼搏的大学学到了一点什么。不像我们上小学时,每一回家就可以向爸妈背一首唐诗,算一道数学题来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然而,不管怎么说在大学的一年中,我确实长大了。他没有再强迫我学习更多的知识,而是教会了怎么去长大,怎么去学习。当我回到家乡,发现新盖的房子焕然一新,也发现父母的鬓角又多了几许白发。对于父母来说,孩子上大学就是一项巨大的投资。村子里孩子辍学去打工的家庭生活得很自在,而父母总是为了我的学业节食缩衣。两个多月的假期,我一定要出去打工,进入社会实践。一则可以为家里减轻一下负担,二则还可以增加社会阅历,为毕业以后找工作打下基础。 于是,我在村头的民营企业**市**食业有限公司中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市**食业有限公司是我们**市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几年来一直受到上级的嘉奖。它建设有种鸭孵化厂、饲料加工厂、肉鸭宰杀厂、肉鸡宰杀厂等多个工厂。拥有日宰杀能力30000只肉鸡生产线及配套制冷设备和贮藏能力1000吨冷库,日产饲料100吨饲料生产设备。我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工厂里度过了我大一向大二过渡的暑假。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分别在一、四、五工段里工作。其中我在一工段的工作就是把从远方拉来的活鸡一只只地挂到周而复始的链条上,就是在这里,活鸡走向了死亡。四工段里我主要负责把一只只白条鸡的双腿剁下,进行另外的包装。五工段里我主要负责把包装好的成品用架子车运到冷冻库里保藏。 我把这一次暑期实践当做走入社会的一次彩排。虽然我大部分做的都是体力活,和自己的专业大相径庭。但是从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乃至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这些东西看似琐碎,其实都将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给与我极大的帮助。现在我将我的一些工作心得,一则给自己总结一下经验;二则与大家共同分享。 1、我来到工厂才知道,高学历不等于高技术,别管你是哪里的高材生,来到这里就是老师傅手下的伙计。我们应该放下心高气傲,放下架子,去学习。这是一种态度的训练。要知道从好高骛远到脚踏实地确实需要这样的一番磨练。 2、在我实习期间,每天朝五暮九,走着同样的路程,面对同样的面孔,做着同样的工作。一日三餐都在紧张中度过,因为背后还有很多活在等着你吃完饭去做。生活变得枯燥无味。让我很怀念学校的舒适生活。作大学生时,每天早上都可以赖在床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事打打篮球,玩玩电脑游戏,看点小说等等。我在周而复始、来来去去、驴子拉磨式的工作中渐渐明晓了一个道理:舒适生活只属于生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5326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合同示范 Sale contract of poultry farm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养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第四条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千克(只、头)的收购价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销售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技术和培训工作,指导养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如确需适量收取技术信息服务费的,其收取的标准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销售人需统一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优惠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_______种苗_______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______________

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

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 为全面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全面推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统一配送模式,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确保全市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恩施自治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恩施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畜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意见建议的请在7个自然日内与张先生联系,联系电话(略)。 利川市生猪定点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规划设置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上市交易生猪产品,全部来源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或合法生猪产品供应企业;取缔城区所有活禽交易市场,禽类屠宰实行集中屠宰、冷链运输、统一配送。 二、规划布局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畜禽屠宰现状,畜禽屠宰厂(点)规划按严格控制总量、逐步规范存量的原则设置。 (一)城区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厂1家(年屠宰能力不低于15万头),在交通便利的城乡结合部设置禽类集中屠宰点1家。 (二)全市所有乡镇统一纳入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范围 1.对已建成生猪屠宰点的乡镇(建南、谋道、柏杨坝、汪营、元堡、毛坝、文斗),其经营业主必须在2020年12月31前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未取得证之前不得开业,到期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的不再报批。 2.对原未建成屠宰点的乡镇,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不再新建生猪屠宰点。 3.对未建屠宰点的乡镇统一实行生猪产品冷链运输、统一配送,由城区屠宰厂、邻近乡镇屠宰点或合法生猪肉制品供应企业供给。 4.乡镇屠宰点屠宰后的生猪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按照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鼓励生猪(家禽)屠宰企业、合法生猪产品供应企业在乡镇设立定点销售门店,打造放心肉品牌示范点。 三、设置条件

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

广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指南 “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畜禽养殖业是污染减排重要领域之一。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不仅有利于农业源污染减排,还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规范、指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制定本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染治理工程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引用标准及文件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符合以下标准有效版本的要求,其中《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国家和省排放标准中最严格标准执行。 DB44/613-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环发〔2011〕148号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 3定义 3.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指达到如下规模的养殖场(小区):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3.2养殖小区 指将分散经营的单一畜种的养殖户集中在一个区域内,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规范管理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并达到相应畜种规模化饲养数量的养殖区域。 3.3畜禽粪污 指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废水和固体粪便的总称。

3.4畜禽养殖废水 指由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尿液、全部粪便或残余粪便及饲料残渣的冲洗水、工人生活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总称。 3.5干清粪工艺 指畜禽排放的粪便及时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理,尿液、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则从排污道排出的清粪方式。 3.6水冲粪工艺 指畜禽排放的粪、尿和污水混合进入粪沟,每天数次放水冲洗,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 3.7水泡粪工艺 指在畜禽舍内的排粪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将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沟中,贮存一定时间、待粪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粪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工艺(此工艺不冲洗栏舍和猪身,与传统养猪工艺比较大大节省用水约2/3,从而减少污水的产生)。 3.8雨污分流 指将雨水和污水分开,各用一条管道进行排放或后续处理的方式。 4减少粪污产生量 4.1采用先进畜禽养殖技术如舍内环境控制技术、饲料营养平衡技术等,提高畜禽饲料利用率,减少粪污的产生量。 4.2采用干清粪、雨污分流等措施减少污水的产生量。 5粪污处理工艺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的要求,必须采用干清粪工艺,并实现雨水和污水的分流。 现有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清粪工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的要求,逐步改为干清粪工艺,并实现雨水和污水的分流。 6粪污处理类型 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类型可分为“生态型”和“环保型”。

家禽买卖合同完整版

家禽买卖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禽买卖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种和数量 l.品种: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生猪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

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畜禽,是指猪、牛、羊、鸡。 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 第三条国家实行畜禽定点屠宰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但农村地区不以销售为目的、仅供家庭成员食用的自宰自食行为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条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禽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畜禽屠宰活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根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当对畜禽屠宰活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符合良好生产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建立畜禽收购、屠宰、加工、贮存、运输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国家支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技术创新,促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发展。 国家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实行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第十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613—2009)

ICS 13.040.40 Z 60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DB44

DB44 /613—2009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内容 (2) 5 监测 (4) 6 实施 (4) I

DB44 /613—2009 II 前言 本标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 地方标准。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月7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DB44 /613—2009 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集约化畜禽养殖区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物、恶臭气体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以及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按表1和表2执行。 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其规模可将鸡、鸭、牛等畜禽种类的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换算比例为:30只蛋鸡、30只鸭、15只鹅、60只肉鸡、3只羊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根据换算后的总养殖量确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级别,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表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 表示养殖量。 表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注: Q 表示养殖量。 所有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所有II 级规模范围内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实施标准的具体时间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迟于2010年12月31日。 对其他畜禽种类的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区,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换算比例换算成猪的养殖量来确定规模级别,并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对本标准内未具体明确换算比例的其他畜禽种类,其换算比例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作出解释。 规模小于本标准规定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其污染物排放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范文(合同示范文本)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范文(合同 示范文本)

家禽养殖场买卖合同范文(合同示范文本)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养殖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销售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产销合同。 第一条养殖人负责的_______养殖生产管理。销售人负责_______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_______ 第二条养殖人承诺养殖的_______为_______只(头),按照销售人提出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_______前足额向销售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_______千克(只、头)。 第三条养殖人承诺在销售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养殖人养殖的_______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和等级,销售人

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管理办法(闽政办〔2008〕217号)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8〕217号 【发布日期】2008-12-21 【生效日期】2008-12-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管理办法 (闽政办〔2008〕2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经贸委修订的《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3〕100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管理办法 省经贸委 (二○○八年十二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牲畜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布局,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牲畜屠宰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保证肉类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牲畜定点屠宰场,是指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设立的猪、牛、羊定点屠宰场和猪、牛、羊肉类生产加工企业的有关屠宰部分(以下简称屠宰场)。本办法所称小型牲畜屠宰点是指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在边远乡村设立的、较为简易的猪、牛、羊屠宰场所(以下简称屠宰点)。 牲畜定点屠宰场和小型牲畜屠宰点合称牲畜定点屠宰场点(以下简称屠宰场点)。 第二章设置规划 第三条第三条屠宰场点的设置,必须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县城乡总体规划,遵循“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实现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第四条第四条屠宰场的设置数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控制: (一)日均牲畜消费量1200头以上的较大城市市区可设屠宰场1~2个。屠宰场资质应当达到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SB/ T10396―2005)标准(以下简称部颁标准)二星级以上。 (二)日均牲畜消费量1200头以下的城市市区和县城可各设屠宰场1个;距市区、县城20公里以外鲜肉需求量大的乡(镇)或工矿区可设置屠宰场1个。屠宰场资质应达到部颁标准一星级以上。 对只生产加工分割肉、冷却肉小包装产品,不销售白条肉、不从事代宰业务、年生产能力20万头以上、资质达到部颁标准三星级以上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屠宰场,可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设置数量限制。 第五条第五条牛、羊屠宰可在生猪屠宰场内附设牛、羊屠宰车间,也可专设屠宰场。 第六条第六条鲜肉需求量小、边远的乡(镇)所在地可以设立仅限于向本乡镇区域供应牲畜产品的屠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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