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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各阶段工作程序和标准~提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和开工前准备等。立项决策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以前的相关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初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用地预审等。勘察设计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以后的相关工作~包括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及施工图设计等。开工前准备是指开工报告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完成设立项目法人和项目管理机构~通过招标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及各项建设报批手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路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担任~分管前期工作的副局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计统处、总工室、运输处、客运处、货运处、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建设处、合资办、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公安局、土地房产处、人民武装部、驻局军代处负责人任组员,详见呼铁计〔2008〕212号,。参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成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第四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前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时跟踪掌握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动态。协调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局内相关部门之间及路局与部发展计划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建设管理司、运输局、地方政府及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召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例会。

第五条局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初由计统处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专业工程师参加会议~各合资铁路公司负责人汇报分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管理分工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行牵头部门项目总体负责制。按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划分~路局牵头部门分别为计划统计处、总工程师室、建设管理处、合资与地方铁路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计划统计处负责组织路局参与项目的方案竞选、预可行性研究、中介机构评估、枢纽总图规划评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编制上报工作。组织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的预审并牵头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工作~同时协助合资铁路公司与设计单位签订初步设计合同有关手续。

第八条局总工程师室负责组织路局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组织路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及初设批复后、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条局合资办参与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文件审查~负责审核设计文件“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负责发布融资公告~吸引社会资本,协商、确定出资人,起草、报批合资建设经营项目合同书、公司章程,组建项目合资公司,协调项目资金落实等工作。

第十一条合资铁路公司、筹备组、指挥部在项目设计各阶段中~负责办理土地预审工作~协调有关征地拆迁、跨线穿越公路、压覆矿评估等协议~组织审查各类施工永临方案、过渡方案和临时方案等。

第十二条根据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按照专业负责制的原则~设计文件各篇章审核负责部门分工如下: 篇章内容专业责任处室第一篇总说明计统处、总工室、第二篇经济与运量计统、运输、客运、货运处第三篇运输组织运输处第四篇地质工务处第五篇线路工务处第六篇轨道工务处第七篇路基工务处第八篇土地利用合资铁路公司、土地房产处第九篇桥涵工务处第十篇站场运输、客运、货运处第十一篇电气化机务处第十二篇机务机务处第十三篇车辆车辆处第十四篇给水排水机务处、计统处第十五篇通信电务处第十六篇信号电务处第十七篇电力机务处第十八篇信息及防火安全监控信息处、公安局第十九篇房屋建筑土地房产处、总工室第二十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计统处第二十一篇节约能源计统处

第二十二篇施工组织方案意见合资铁路公司、筹备组、指挥部、建设处第二十三篇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计统处、总工室、建设处、合资办、合资公司第二十四篇经济评价和研究结论计统处、总工室

第十三条各专业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参加铁道部和中介机构组织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审查评估及现场踏勘~由专业牵头负责人向带队领导汇报专业小组讨论情况。

第十四条各相关合资铁路公司和站段应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相关项目的设计调查、咨询评估和设计审查~指定牵头部门和联系人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意见。预可研阶段送局计统处。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各相关合资铁路公司和局各业务部门在初审时~要充分听取站段意见~汇总后由分管局领导签认送局总工室。

第四章预可研阶段

第十五条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客货运量及前景预测~系统研究项目在路网及交通运输中的意义和作用~论证项目建设

的必要性,解决拟建规模、线路起讫点和线路走向方案~提出主要技术标准、各项主要技术设备设计原则的初步意见和主要工程内容,对相关工程和外部协作条件做初步分析,提出建设时机及工期、主要工程数量、投资预估算、资金筹措设想,初步进行经济评价,从宏观分析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第十六条各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尤其要着重研究主要技术标准、设计原则和生产力布局。计划统计处牵头负责预可行性研究和中介机构评估阶段的工作~负责设计文件的传阅、收集整理路局意见以及组织参加相关会议。局总工室、运输、建设等部门接到传阅文件后~应按时提出本部门的书面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并附电子文档一并交局计划统计处汇总。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局相关部门、合资铁路公司、站段参与研究~形成路局意见~分别报送铁道部和设计院。合资铁路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发布融资公告~吸引社会资本~协商引进项目出资人~协商起草合资建设经营项目合同书。

第五章可研阶段

第十七条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解决线路方案、接轨点方案、建设规模、铁路主要技术标准和主要技术设备的设计原则,进一步落实各设计年度的客货运量~提出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概数、主要材料概数、用地及拆迁概数、建设工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外资使用方案、建设及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深入进行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阐述对环境与水土保持的影响和防治的初步方案~以及节约能源的措施。局总工室牵头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局计统、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土地房产、建设处~合资办~公安局、人民武装部、军代处及合资铁路公司应加强与设计、鉴定单位的联系~及时反映路局意见~并尽可能把路局的要求纳入可行性研究文件中。

第十八条在铁道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审查前~总工室负责可行性研究文件的分发,各部门对口索取相关设计文件~并加强与设计单位的联系~提出部门意见~报送局总工室汇总。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局相关部门、合资铁路公司参与研究~形成路局意见~供审查会议使用。

第十九条总工室、计统处应加强与铁道部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联系~原则上在开始设计时和形成正式各阶段设计文件前~应至少组织与设计单位交换两次意见。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参加局院双方意见沟通会~并按时提出本部门的书面意见,附电子文档,~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送总工室。总工室整理、汇总~形成路局意见~经路局主管领导签批后~正式报送铁道部有关部门和设计院。

第二十条铁道部审查结束后~局总工室应及时获取审查意见初稿~并分送各业务部门及合资铁路公司~追踪掌握正式批复意见下达的情况。各业务部门和合资铁路公司应对照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及铁道部的初审意见~研究并提出需要继续反映的建议意见。路局主管领导主持开会研究并由局总工室代局拟文~经路局领导签批后上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并抄报部发展计划司、运输局、建设管理司、设计院。

第二十一条合资公司、筹备组要依据国家规定及时组织办理环保水保、用地预审和审批的报批手续。做好征地拆迁和地质灾害评估、压矿评估、防洪影响评估、通航论证等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十二条局合资办负责组建项目合资公司~筹备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签署合资建设经营项目合同书、公司章程~协调落实项目资金。

第六章初步设计阶段

第二十三条初步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其内容和深度主要包括:解决各项工程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和技术问题,提出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用地及拆迁数量、施工组织设计及总概算,确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

施。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修改、批准后~作为控制建设总规模和总概算的依据~应满足工程招标承包、设备采购、征用土地和施工准备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局总工室牵头组织局内有关处室、合资铁路公司和站段进行文件预审工作。各部门和单位在收到初步设计文件后~应按照铁道部《关于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初审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4〕380号,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初步设计文件的初审工作~及时书面提出本单位、本部门预审意见报送局总工室~由总工室汇总形成路局预审意见并牵头主持~局相关部门、合资铁路公司、站段参加~对初步设计文件和路局预审意见进行审查~并形成路局初审意见。初审意见由局总工室拟文~局计划统计处、建设管理处会签~局主管领导签批~连同初步设计文件一并报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抄送部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运输局和设计单位。初步设计的初审工作应在铁道部组织正式审查前完成。

第二十五条铁道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由局总工室负责将部批复意见分送局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如初步设计批复仍存在重大问题~由局总工室汇总行文报部。

第七章开工前准备阶段

第二十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及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同时要确定施工图供图协议计划等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开展施工图设计。按照以下原则组织做好施工图审核工作。

1.项目管理机构收到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文件后~在建设管理处的指导协调下~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设计咨询单位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交给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图做出最终审核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按项目管理

机构的最终审核意见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项目管理机构确认。

2.项目管理机构在委托设计咨询单位的同时~应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并邀请局内相关业务处室、施工、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

3.施工图审核工作的重点内容参照《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81号,执行。并着重数量差、质量安全问题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设计方案优化等问题的审核。

4.项目管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加盖施工图审核专用章下发施工、监理等单位。审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工程验收的依据~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

5.项目管理机构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中施工图审查费支付给设计咨询单位。

第二十七条项目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铁道部、铁路局与有关方面签订的协议~在施工用地图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完成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准备工作,及时与地方相关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与产权单位签订实施性协议或纪要~以确保工程实施和投资控制。

第二十八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项目管理机构要及时组织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组织设计交底~负责开工准备~办理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手续。

第二十九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管理机构应按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既有线施工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按规定程序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报批。严禁边施工边编制或工程开工后补编。

第三十条项目管理机构要在设计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建筑材料调查工作~对重要地材进行现场调查~就地材质量、储量、价格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与地方政府或企业签订地材供应意向协议。同时要做好主材价格调查工作。

万科A6版质量评估办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过程测量方法评估质量管理状况,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产品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措施以消除质量隐患。 ?确保质量底线,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判断一线公司工程管理状况,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管理的要求,从而达到 提高质量稳定性以及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在建(自开工至交付完成)项目和各一线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项目以及非全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公司和项目。 3.组织 3.1.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及一线公司的评估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 进行管理。 3.2.各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评估区域: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及成都四个区域。 4.职责 4.1.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集团项目分区域评估报告的收集分析和集团总体评估报告的发布。 4.1.3.对各区域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1.4.负责对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4.1. 5.根据实测及评估结果对一线工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4.1.6.负责每季度发布各一线公司的工程管理报告。 4.1.7.负责共享集团内成功经验和教训。 4.2.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 4.2.1.根据区域项目以及工程管理的实际状况,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2.2.制定本区域的工作执行细则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4.2.3.负责编制区域内组织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报区域管理层和集团工程管理部。 4.2.4.跟踪落实区域内项目的整改措施。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有机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可研、规划、环评、水保、林地调查、安评等相关资质咨询设计单位,同时还需要各行业专家的参与,包括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事宜,以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发改委(或工信局)主管的立项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指在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及地方相关规划的提前下,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经准立项(备案、核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居民区、一幢住宅、一所学校等均为一个建设项目。简单的说,就是有建设的项目。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从字面上面上很好理解,但目前没有权威部门给出的准确概念,笔者认为,本文所谈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围绕行政主管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而有针对性开展有关工作,包括委托编制、申请召开专家认证会、

提交申请材料、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等等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得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批复核准文件。 通常行政许可事项根据项目行业类别、投资规模、产能、投资主体、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通常有四个审批级别,包括国务院及国家部级(中央机构)、省政府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机构)、市政府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机构)、县政府及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机构),当然中央机构审批的项目最为严格、难度最大、前期工作最多并最为复杂、前期工作费用多,县级审批的项目因为简单、前期工作费用少,审批亦较为容易。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主要有政府收费项和相关资质设计单位收取的编制费和设计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的多少关键因素是项目的大小。 2004年国家投资制度必改革以后,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目前主要有三种审批制度,审批制(主要涉公投资项目)、核准制(主要是外商投资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前两项以外的项目),现主要就实行审批制的广西钦州某公园项目介绍一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主要行政许可事宜。 1. 项目初步选址批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编写规划设计说明,主要是从功能性、结构性、生态性等方面出发,做两套或两套以上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_secret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工程师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 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冷接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接记录。 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及接头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5)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⑴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砖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和昌地产(集团)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H.0版)

编制:集团工程采购部审核:叶波签发:胡博 保密级别:公开 阅读权限:和昌地产(集团)全体员工执行日期:2016年8月5日开始执行 和昌地产(集团)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H.0 版)

和昌集团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过程测量方法评估质量管理状况,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产品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措施以消除质量隐患。 判断城市公司工程管理状况,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管理的要求,从而达到提高 质量稳定性以及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和昌(地产)集团所有在建(含代建)项目。 3.组织 3.1.集团工程采购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的评估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 3.2.各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责本城市公司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职责 4.1.集团工程采购部 4.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集团总体评估报告的发布。 4.1.3.对各城市公司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1.4.负责对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4.1. 5.根据实测及评估结果对城市工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4.2.城市公司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若城市公司无工程管理责任部门,则该部门职责由工程总监承 担)。 4.2.1.根据集团下发的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执行细则,报集团 工程采购责任部门备案。 4.2.2.负责组织本公司内在建项目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2.3.负责编制本公司月度质量安全管理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包括招采部经理,成本部经理、 工程总监、公司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以下同)和集团工程采购责任部门。 4.2.4.负责根据评估情况,制定公司层面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落实。 4.2. 5.负责对项目工程部问题整改的检查、复核。 4.2.6.负责对本公司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管理并对本公司内质量事故的调查。 4.3.城市公司项目工程部(若城市公司无工程管理部,则该部门职责由工程总监履行) 4.3.1.负责评估工作的现场安排。 4.3.2.制定、执行质量预控措施,及时提供反馈。 4.3.3.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产品质量实测自查和复查,及时全面整改各级评 估部门提出的存在问题实测项和质量高风险项。 4.3.4.负责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流程及对应的部门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流程 1、投资方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上报管委会办公室; 2、管委会办公室转分管领导初审后提出办理意见,批转项目科; 3、项目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环保情况、产出效益以及安排社会就业、项目建设计划进度等内容,按照分管领导办理意见,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填写《项目审核意见单》报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 4、经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督促投资方与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未通过的项目及时通知投资方。 5、办公室填写《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一式四份,分别转投资方、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土管分局和物业科。 6、投资方持入园协议和相关资料分别到发改、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7、规划建设分局根据《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和投资方有关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出具用地红线图,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

8、投资方持“一书两证”与土管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管理分局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合同签订与相关的上报手续。 9、投资方持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收费票据办理正式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物业科配套用地红线外的水、电、路等事宜。 11、投资商委托建筑工程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等,手续齐全,规划建设分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2、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相关科室在工程建设期间继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13、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投资方及时申请规划、消防、环保、安全、建设等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项目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 项目前期需要批准的支持性文件清单 1.环评 (1)项目环评大纲咨询意见; (2)项目环评报告; (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件; (4)环评报告书批复。 2.厂址 (1)关于项目的初选地址意见; (2)建设项目选址报告; (3)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篇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015年12月 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项目建议书 (1) 二、选址意见书 (3) 三、环境影响评价 (5)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 (6) 五、规划设计方案 (7) 六、建设用地拨地钉

桩 (8)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 (9) 八、项目报建备案 (11)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 十、建筑设计方案……………………………………………………14 十一、初步设计审核………………………………………………… 15 十二、年度投资计划.........................................................16 十三、大配套证明 (17) 十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18 十五、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21 十六、消防设计审核.........................................................22 十七、人防证明 (23) 十八、地名办手续……………………………………………………25 十九、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6 二十、工程档案登

记 (27) 廿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 廿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30 廿三、建筑节能备案………………………………………………… 31 廿四、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32 廿五、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33 廿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廿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廿八、墙体改革专项基金 廿九、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三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 ……………………………………… 35 …………………………………………… 36 …………………………………………… 37 (38) 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项目立项批复 三、申请受理条件:

质量风险评估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保证公司能适当的应对质量风险,提高质量风险应对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行动 的合理性,有效的配置资源——利用有限的资源,最大化的减小风险,特制定本 规程。本规程规定了药品质量风险管理的原理、过程、工具及其应用范围。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药品生命周期内的质量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3.责任: 质管科长、质量受权人、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质量风险管理流程图 不 可 接 受沟通

4.1术语: ◆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程序。 ◆产品生命周期:产品从最初的研发、上市直至退市的所有阶段。 4.2 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风险管理通常需要组建一个多学科的团队开展,鉴于风险管理的这一特殊要求,为了更好的开展风险管理活动,应成立风险管理的相应评估小组。 ◆风险管理项目组长由总经理指定,负责组建风险管理项目小组,领导开展具体的风险管理项目。 ◆风险管理项目成员由风险管理项目组长挑选相应人员组成5-7人的团队,团队成员必须包括QA人员,必要时还应包括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开展具体的风险管理项目活动。 ◆公司管理层确保质量风险管理程序的正常运行;协调跨职能跨部门的质量风险管理程序;支持团队合作。 ◆质量受权人任风险管理项目组长,根据风险评估小组的总评意见,批准风险评估报告。 4.3 风险管理实施的内容 ◆有关术语 ●风险:不确定因素对目标的影响,通常表现为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的综合体。 ●风险管理:即系统的应用管理方针、程序实现对目标任务的风险分析、评价和控制。 ●药品质量风险管理(QRM):是指企业实现确定目标的过程中(进行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生命周期环节),系统科学地将各种不确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基本流程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流程 2017年9月26日百度文库 一、项目审批制度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主要涉及发改、经信委、环保、水利、安全生产、规划、林业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山西省投资主体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新建项目基本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及备案制审批。 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被列入《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中的新建项目执行核准制审批;未列入该《目录》中的新建项目执行备案制审批(2009年国家对产能过剩等个别行业已另做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2号)、《山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等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省级发改委核准。 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省发

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经信委;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据此规定,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仍由发改委审批。(注:经信委及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基本相同) 1、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函》(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3)申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4)申报土地预审(县市省)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6)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7)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8)编制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9)取得上述全部文件后上报核准批复 第二阶段 (1)申报林地采伐证 (2)申报土地使用证 第三阶段(建设、试产) (1)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依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评审)上报审批批复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细则

1 目的 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规划、设计、采办、施工质量管理要求,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负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PM-01-01,2011,总公司。 4 释义 4.1 第三方检验机构 指由项目组聘请的具有资质和诚信、经验的公司以及其他机构,依照标准、规范等要求帮助项目组进行设计文件、设备、材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等质量检验、检测的机构,包括上游项目聘请的船级社、项目聘请的监理、专业的设备、材料质检机构等等。 4.2 QA/QC 指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的英文缩写。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一把手

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的终身责任人。 5.2 公司工程建设部 5.2.1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检查、监督、支持与服务; 5.2.2 建立、制订、修改和完善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程序; 5.2.3 审批报送的《项目实施策略》(PSP)等工程项目管理文件,审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的质量情况,向公司/项目组提出建议,在必要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2.4 协调或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的质量问题; 5.2.5 组织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5.3 工程项目公司 5.3.1 负责建立本公司的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标准的认证; 5.3.2 编制公司内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5.3.3 向公司内部各工程项目选派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 5.3.4 监督、支持和协调公司内部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5.3.5 依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公司工程建设部定期报告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和突发质量事故情况; 5.3.6 及时总结本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经验。 5.4 项目组 5.4.1 依照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实施全面的项目质量管理; 5.4.2 组织编制本项目质量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采取行之有效的质量保 证、控制措施; 5.4.3 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报送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和突发质量事故情况; 5.4.4 及时分析、总结项目质量管理情况; 5.4.5 协调第三方检验机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目???次 1 总?? 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应由水利水电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执行。1.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指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0.2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0.3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2.0.4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5重要隐蔽工程,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 2.0.6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着影响的部位。 2.0.7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2.0.8外观质量得分率,指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实际得分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 3 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渠道、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全国各大铁路局简介及分布图

全国各大铁路局简介及分布图 [align=center]中国铁路局[/align] 1、哈尔滨铁路局 位于全国路网东北端。管辖范围地理坐标北纬43°53′(斗沟子站外)至北纬52°58′(漠河县站,全路最北端车站),东经117°40′(满洲里站外国境线)至东经133°6′(前进镇站,全路最东端车站)。本年管内最高气温36.5℃(黑河),最低气温-43.5℃(漠河),年均气温2.97℃,年均降水量498.8毫米。 管辖线路覆盖黑龙江省全境,兼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吉林省北部,有干线、支线和联络线67条,营业里程6734.7公里。滨绥线东端的绥芬河站和滨洲线西端的满洲里站,分别与俄罗斯远东铁路、后贝加尔铁路接轨。管辖线路南端在5条铁路的分界点(长滨线的陶赖昭站、平齐线的泰来站、通让线的立志站和图佳线的斗沟子站)与沈阳铁路局管辖线路衔接。 2、上海铁路局 上海铁路局地处中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主要经营安徽、江苏、浙江和上海三省一市境内的铁路运输及相关产业,运输业务辐射全国各地,是中国特大型运输企业。路局下设蚌埠、南京、上海和杭州4个分局,并与有关地方政府合资组建了合九、新长、宁启、萧甬、金温、芜湖长江大桥等合资铁路公司。全局以津浦、沪宁、沪杭、浙赣、京九等大干线和青阜、淮南、皖赣、宣杭等主要线路为框架,构成了纵横交错的华东铁路网,营业里程(含合资铁路)达4768公里,全局员工14.6万人。 上海铁路局依托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近年来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用心经营、精细管理”思路,坚持面向市场,不断加快企业发展步伐,运输经营实现持续高位增长,并在改革、科技和管理等方面保持全国铁路领先地位,连续5年在铁道部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多次获得“上海市优秀企业”称号,并先后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3年在中国企业500强中名列第42位。 3、沈阳铁路局 沈阳铁路局地处关东腹地,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作为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焕发出勃勃生机。特别是改革开放,又为其插上腾飞的翅膀,现已发展成为一个有32.75万全民职工的国有特大型铁路运输企业。沈阳铁路局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铁路局之一,下设沈阳、长春、大连、锦州、通辽、吉林、通化七个分局(公司),管辖33条铁路干线、23条铁路支线,线路总延长18008.28公里,营业里程9299.1公里。纵贯辽宁、吉林两省全境及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省(区)的部分地区:东至边境城市丹东、集安、图们,与朝鲜接壤;西跨山海关,达隆化,入河北省境内;南抵海滨城市大连,越海路与世界各国相通;北于黑龙江蔡家沟、泰来、鹿道与哈尔滨铁路局接壤。吸引区内共有212个市(盟)县(旗),总面积达60多万平方公里。全局共有营业站731个,年均旅客发送量、货物发送量和运输收入分别约占全国铁路总量的16%、11%和8%。全局每日开行快速、特快、旅游、直快和普通旅客列车182.5对,其中,沈阳北—北京的K54/53次、T12/11次,大连—北京的T82/81次、长春—北京的

产品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细则

质量控制量化考核管理细则 为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保障公司的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1、各岗生产人员必须按照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严禁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2、产品质量奖励细则: 2.1、奖励人员:各岗位生产人员、质检员、班长、车间主任 2.2、奖励细则: 2.2.1、发现产品有下列异常之一的,予以一次性奖励10元/次。 ⑴、产品的外径尺寸偏大或偏小、高度偏高或偏低的; ⑵、产品种类、批号、规格或重量混装的; ⑶、产品外观形状、颜色有明显异常混装的; ⑷、石墨柱没有打字编号的,叶腊石块没有V型符号的; ⑸、组装产品少件的、装反、使用的配件有缺损的; ⑹、原材料粒度不匀、重量不准、有杂质的。 2.2.2、发现有下列异常之一的,予以一次性奖励50元/次。 ⑴、原材料使用错误; ⑵、生产产品与生产计划不符; ⑶、工艺使用错误; 2.3、发现以上情况者,必须上报企管办进行核准,核准后计入当月奖励。未经核准的视为无效。已经技术副总签批同意生产意见的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视为合格品。 3、产品质量处罚细则: 3.1、有下列异常之一,不产生报废的,罚款20元/次。 ⑴、产品的外径尺寸偏大或偏小、高度偏高或偏低的; ⑵、产品种类、批号、规格或重量混装的; ⑶、产品外观形状、颜色有明显异常混装的; ⑷、石墨柱没有打字编号的,叶腊石块没有V型符号的; ⑸、组装产品少件的、装反、使用的配件有缺损的;

⑹、原材料粒度不匀、重量不准、有杂质的。 3.2、有下列异常之一的,罚款100元/次。 ⑴、原材料使用错误; ⑵、生产产品与生产计划不符; ⑶、工艺使用错误;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责任人产量,并罚款20元。 ⑴、未经技术副总批准,私自生产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但又至于报废; ⑵、操作者未按生产计划生产的;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责任人产量,并承担所有成本费用。罚款额不低于50元,低于50元的按50元罚款;不高于500元,高于500元的按500元罚款。 ⑴、对于产品不检查、不测量、没有履行自检所产生的废品; ⑵、对于量具不检查、不校验,盲目使用所产生的废品; ⑶、由于操作人员个人失误没有看清量具读数所产生的废品; ⑷、由于个人失误看错生产标准,看错生产计划所产生的废品; ⑸、由于个人失误或对设备和工作环境检查不到位造成原材料污染的; ⑹、对于不按照产品异常报告程序上报自行生产造成产品报废的; ⑺、生产工艺使用或设定错误造成的废品; ⑻、对于设备没有检查到位造成的废品。 4、外销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考核细则 4.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50元。 ⑴、发货数量错误; ⑵、货物标示不清; ⑶、 ⑷、由于个人失误看错生产标准,看错生产计划所产生的废品; ⑸、由于个人失误或对设备和工作环境检查不到位造成原材料污染的; ⑹、对于不按照产品异常报告程序上报自行生产造成产品报废的; ⑺、生产工艺使用或设定错误造成的废品; ⑻、对于设备没有检查到位造成的废品。

工业项目申请办理全流程

第一步: 工业园区签订协议 第二步: 项目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窗口或工业园区办理)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用地协议; 3、项目简介(核准项目提供可研报告); 4、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步: 规划选址意见书(含设计条件)(规划局窗口) 提交材料: 1、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2、与工业园区签订的协议; 3、地形图2xx;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印章); 5、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并联审批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窗口审批

时限: 选址5个工作日,设计条件10个工作日 征用土地: 与园区签订意向性用地协议(国土部门预审通过的)→核准备案、选址→国土局(分局)组织实施挂牌→市政府批准后→出让金(企业缴纳)→登记、发证(需出公告的,公告期15天) 第四步: 1、企业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规划总平面方案,单体方案(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院)(重大工程或涉及主次干道的项目,先设计总平面规划方案,待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再设计单体方案) 2、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第五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总平面方案、单位方案审查)(规划局窗口)提交材料: 1、申请表(加盖印章); 2、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及地形图; 3、方案电子文件及平面规划图2xx; 4、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5、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心并联审批会通过→窗口审批时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 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 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各阶段工作程序和标准~提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和开工前准备等。立项决策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以前的相关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初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用地预审等。勘察设计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以后的相关工作~包括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及施工图设计等。开工前准备是指开工报告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完成设立项目法人和项目管理机构~通过招标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及各项建设报批手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路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担任~分管前期工作的副局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计统处、总工室、运输处、客运处、货运处、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建设处、合资办、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公安局、土地房产处、人民武装部、驻局军代处负责人任组员,详见呼铁计〔2008〕212号,。参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成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第四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前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时跟踪掌握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动态。协调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局内相关部门之间及路局与部发展计划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建设管理司、运输局、地方政府及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召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例会。 第五条局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初由计统处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专业工程师参加会议~各合资铁路公司负责人汇报分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管理分工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行牵头部门项目总体负责制。按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划分~路局牵头部门分别为计划统计处、总工程师室、建设管理处、合资与地方铁路管理办公室。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供应商评定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 3.1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3.2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4、供应商评选原则 4.1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2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3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 4.4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 5、供应商评定方法 5.1评定小组 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 5.2评定方法 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 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

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 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 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 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 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 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6个月评审一次)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 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 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 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 2、评审程序、内容 2.1评审程序 2.2.1技质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 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 2.2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 3、改善计划及验证 3.1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1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30日内完成问题关闭,提交整改证据。 3.2供应商问题整改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关闭,但对不能按时关闭或未提交整改证据的供应商,将实行现场验证关闭。 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1、按照TS16949:2009标准要求,供应商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原则上在签订供货协议一年内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三方审核的证书。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可以不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但必须接收二方审核:

2021年工程项目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手续

工程项目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手续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节 一、由市土地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函给规划局。 二、市规划局综合处提出该地块设计条件要求作为市土地局市场中心拍卖该地块的依据。 三、市土地局市场中心准备挂牌上市前期各项工作并通知有关处室看现场。 四、市土地局基础测绘中心给该地块做出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和建设项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 五、市土地局市场中心准备该宗地块挂牌方案报局务会审批。 六、市土地局局务会批准后由市场中心报市政府审批。 七、市政府批准后市土地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八、按公告时间到市土地局市场中心报名并提交有关文件和保证金等。 九、按公告时间到市土地局市场中心摘牌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十、由市场中心转入土地利用处办理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建设单位到市规划局用地处办理总平面规划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十二、市土地局利用处办理用地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十三、建设单位到市规划局建设规划管理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十四、市土地局基础测绘中心办理地籍调查表。 十五、市土地局登记处办理土地证初始登记。 十六、市土地局发证办发给该宗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七、该工程竣工后,由市规划局组织各部门综合验收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十八、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节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 观、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管理体制。 政府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 第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对检测数据的真实 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七条政府推行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制度。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和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交通、水务等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和行政管辖范围,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调配合,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发现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章 行为,应当及时予以通报。 第十条建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记录在案,并通过公共媒体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发布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目录,推广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和新 工艺。 第十二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质监机构应当按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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