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高中和普通中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高中和普通中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高中和普通中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高中和普通中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攸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会计工作。

2、学校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并参与编制和严格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地供应资金,并监督实际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使事业计划与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3、学校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校长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4、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费制度,积极组织有关收费和学校各项收费检查工作。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各项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帐。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应合规。

8、对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9、接受科室领导以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的检查和监督,完成科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11、会计人员调离本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二、食堂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食堂会计工作。

2、食堂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学校食堂资金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合理供应食堂所需资金,并监督实际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保证学校食堂正常运转。

3、食堂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采购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学校会计和相关领导进行处理。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

4、按月统计食堂收支情况,根据食堂目标管理方案计算并编造员工工资发放表。

5、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食堂财务报表。

6、妥善保管食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食堂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严格伙食费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应合规。

8、对食堂食物进行留样和记录以及对卡房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对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接受学校会计和科室领导以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的检查和监督,完成科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三、学校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2.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严格遵守机关《守则》,不得擅自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4.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款项,要在第一时间存入本单位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现金要辨别真假,收取假币,自行承担。

5.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电子台帐,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接受会计和分管领导的监督。

6.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

7.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8.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教职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主管领导签字,校长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10.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11.超过1000元的现金支付业务,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手续。

12.负责定期缴纳学校水费、电费、费,燃气费、个税等相关其他费用,管理本单位财务保险柜。

13.接受学校会计和科室领导以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的检查和监督,完成科室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4.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财务管理细则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2.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4.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5.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6.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7.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围及开支标准。

8.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和校长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9.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和校长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超过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需成立三人以上的询价小组共同询价采购。采购员采购物资要货比三家,既要保证质量和数量,又要价格合理。

10.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现金,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审请经校长批准,出纳方可到银行支取现金。

12.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13.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14.财务主管、学校会计、出纳和食堂会计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15.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经费审批制度

开支报销应做到:

⒈力求取得规的正式发票;

⒉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⒊发票的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大小写,盖公章及收款人签名;

⒋每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

⒌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开支发票必须主管校长和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收费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规收费公示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⒈根据县局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

⒉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进行公示。

二、收费管理制度

⒈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每学期注册时,收费标准要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批准的所有收费项目,一律由学校总务科办理,考虑到职业学校的特殊性:1、各专业学杂费收费标准不一;

2、贫困学生较多,所交伙食费金额不同,

3、开学期间总务科收费人手不够。开学报到时暂由班主任代收,但是所收费用要在开学一个星期与财务室结清。2、为了保证学校新生较高的入学率,招生期间允许招生组长暂收学校规定的教材费,但是开学一周要及时与财务室结清。不及时上交所收费用,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学校一种收费发票,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⒉代办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拨代支,虚列虚报,私设“小金库”。

三、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依法收费教育,规收费行为,健全收费制度。因此本校对所有收费行为采取如下措施:

⒈对违反上级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违纪收费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责任人,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⒉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违纪收费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应制定规范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一、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表。学校负责人对本学校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举办者只享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撤回、抽逃、 挪用、非法占有和支配。 三、民办学校必须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日常资金收付,学校取得的各种收入必须及时存入基本账户,不得坐收坐支或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四、民办学校必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五、民办学校收取费用时,必须向缴费者出具财政收费票据。 六、民办学校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或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年度净收益的25%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七、民办学校必须根据学校规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聘任具有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会计。其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还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民办学校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必须从依法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中,委托专业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学校会计人员或代理会计人员必须按月记账,编制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运行状况。 八、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批手续,杜绝以领代报、白条列支、损失浪费、私分公款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每张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由财务人员审核,在校长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之后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九、民办学校的财务活动必须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一是民办学校开设基本账户后必须及时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在大额支取或者支取频繁时必须接受审批机关的质询。二是要积极配合审批机关组织的民办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十、民办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必须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并在次年3月 份前准备好下列资料:1 、财务人员上岗资格证明;2 、收费许可证;3 、会计帐簿(总账、现金及银行日记账,收支及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银行借款明细帐、有在建工程的单位的基建总账及明细账等);4 、当年会计凭证(记账凭证);5 、当年12 月银行对账单;6 、当年会计年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现金流量表和年度预决算);7 、学校章程。以便于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 十一、审批机关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混乱的民办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或罚款; 对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某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总2页)

某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总 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为管好用好学校经费,使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提高思想觉悟,大公无私、廉洁奉公、严格认真的执行国家财务法规、法令、制度,正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保护学校财产、资金来源的安全和完整。 二、各项开支需编制计划,根据财务开支分级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报批后方可购买、非主管人员不得批钱,大型开支应由学校领导集体审批决定,所有发票应由主管领导审批,凡购买东西的发票,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会计有权不予付款。 三、严格报销手续,正确掌握报销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各项开支要分清渠道、专款专用、合理开支。 四、公款一律不得外借、挪用,库存现金及当日坐支资金数,要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额内,严禁公款私存。 五、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要有完整的手续,并及时登记入册,每学期至少清理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六、现金及帐目要日清日算,做到内容完整,单据真实,款物相符,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七、学校制定而由班主任或者其他人代收的各项款项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会计处交清,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八、因公出差借公款,先由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回校后在一周之内办理出差报销手续。 九、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严格交接手续,凡教学设备图书必须交回相关管理处管理。除教学以外不得个人使用,防止任何教学设备及图书化公为私、任意损坏和被盗窃的情况发生。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教[2012]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1] 附件: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颁发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育部 2012年12月21日 2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1] 第二章财务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eksuwm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 !_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

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

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

————————————————————————————————作者:————————————————————————————————日期: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教育局计财科的指导下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区教育局设立校财局管服务中心,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设财务室,并配备报账员一至二名。街(镇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核算点,并配备主管会计、出纳和专职记账员,街(镇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点业务由主管会计全面负责;街(镇乡)核算点人员配备,一般规模的街(镇乡)配备

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开阳县教育局 | 作者:开阳县第一中学 | 日期:2011年9月27日 | 浏 览152次] 字体:[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公办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中、职业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对中小学校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县教育局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负责管理、监督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审核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 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议草案,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核算中心申报用款计划。 第六条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各学校为会计核算单位,教学点并入片区中心校进行会计核算,以各学校为报帐单位。 撤销各学校所有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协助县直有关学校和乡(镇)教育室在金融部门设立备用金支出账户。中小学日常支出由核算中心安排备用金,直接拨入各校及教育室备用金支出账户。取消乡(镇)与县直学校会计,各乡(镇)设总报帐员一名,各学校设报帐员

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

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情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00

为了规范学校会计制度和操作规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健全内部经济核算体制,特制定以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上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管理学校的一切开支. 二、认真编制预算经费,加强对预算经费、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预算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三、加强电算化的组织、管理、操作和备份工作。确保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四、负责管理好学校各帐户的现金、支票、凭证等的收付工作。 五、对于学校帐户中的现金和银行存款,要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库存现金要与现金日记帐帐面金额一致,要定期与银行对帐,做到日清月结,正确无误。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帐,收到现金要及时解行,领取现金数额较大,要有专人陪同前往。对暂付的现金、支票,要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帐。 七、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支票、发票、收据、图章等,每天下班时,必须将它们放入保险箱。 八、由专人保管专用收据、统一收据和专用发票,领取收据和发票要登记、签收。领用人归还时保管人要检查是否缺页,对作废收据要作销号处理,要妥善保管好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 九、会计人员的记帐凭证要按月装订,帐册要按年度装订、编号。年终要按规定造财务档案清册,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的财务工作,确保教育经费的正常使用和财务帐目的正确性,提高财务的质量,特制定以下财务稽核制度。 一、学校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产保管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责,努力提高各类帐务的正确性,做到帐帐相符,,帐务相符,帐实相符。 二、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对帐,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三、出纳人员应正确填写出纳报告单,并按期交财务主管审核签章。财务主管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规范性和出纳报告的正确性。 四、会计人员应对出纳报告和所有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实或不规范原始凭证应向财务主管报告。 五、会计人员所出的所有报表应交财务主管和校长审核签章。 六、校长应对所有报表进行稽核,并可随时抽查凭证和帐册。 七、财产保管员应认真做好学校财产总帐和分类帐,并可抽查各部门的三级财产帐,抽查帐、物相符的情况。财产保管员固定资产的总值应与会计固定资产金额相符。 八、学校所有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局、教育局计财股、审计室的审核、抽查。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县第*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教育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市市教育财务管理办法》及县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学校设立财务室,学校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第二条学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的各项收入由财务室统一收取,并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三条财务室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报账员岗位,并制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使得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全体财务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熟悉财经法规,增强工

作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服务热情。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学校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校长审批上报。财务室要定期向校长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部门预算的,应及时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第五条学校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如研讨会、军训、接待、运动会、科技文化节、加班等均由各部门编制经费预算,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项目,经有关业务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审批,财务室根据预算予以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六条单笔支出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根据预算和需要提出支出申请,经有关业务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即可实施;单笔支出1000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单笔支出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支出,按“三重一大”规定,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应具备以下要素:1.原始凭证名称及填制内容清晰完整;2.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3.报销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具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批;4.报账审批单上必须注明原始凭证张数和附件张数;5.附件清单。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财务室不予受理。6.所有经费支出前须填写《**二中支出申请单》。 第八条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账制,每周一下午会签报销票据,地点设在南校区七楼会议室。会签人员为:校长办公会议成员及财务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会签,顺延至下一周或另行通知时间。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我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全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3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⑴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通过对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全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科学预测各种因素对收支影响的前提下,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全校的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⑶ 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保证全校各种经济行为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规范化管理。⑷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各项制度 第4条本校实行“统一领导、分校报帐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是全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对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学校财会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5条根据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财会工作的特点,财务办公室设置的会计岗位有:记帐会计1人、出纳会计1人、报帐员10人。 第6条记帐会计具体组织本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经费预、决算,草拟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经费,督促财会人员依法开展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登记明细及总分类帐簿,负责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防止发生呆帐,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要求票据领、缴无差错,保管安全,归档及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兼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整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兼管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做到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7条出纳会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8条报帐员负责登记本校现金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帐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编制本校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心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检查、考核财会工作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合理使用经费。 第9条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本校校长是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对本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其职责是:⒈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⒉对财会人员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养,努力提高校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⒊提出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学校财会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并对重点经济行为制定具体的财务控制和管理办法。⒋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不断改善办公条件。⒌审批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了解学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⒍加强财会干部梯度建设,选拔和任用财会干部。 第10条记帐会计岗位职责。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开支标准,加强财务监督,把好财务收支关。⒉负责与出纳进行结帐并填制记帐凭

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章程

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章程 序言 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位于海阳市市区西部,二十里店镇后店村东北部。学校始建于1960年8月,原名为海阳县十二中,后改名为海阳市二十里店镇第一初级中学,2009年9月更名为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学校提出了“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教学研究工作为中心的办学思路初步形成了“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创新”的育人宗旨,确立了“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创办于1960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学校,占地27888平米,校舍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 学校全称: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 校址: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后店村 邮政编码:265120 域名为: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33742104.html,/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实施四年制初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24个班级,1200人。

第四条]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56万元。学校具体经费为全额拔款。 第五条[办学宗旨] :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教学研究为中心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校园人文化、治校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条件现代化、师资名师化、质量素质化、办学特色化。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创新 第八条[教师发展目标]: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和谐发展 第九条[学校文化和特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教育 学校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为主题”的办学特色,以“博学、笃志、和谐、创新”为校训,学校的校风为:团结、协作、拼搏、进取。教风是:博爱、严谨、勤研、善创。学风为:勤学、善思、文明、笃行。确定《青春的理想》为校歌。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doc 3页)

一、总则 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照的原则和规范。 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 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 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他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 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 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 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根据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 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 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 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 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 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 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根据,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根据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 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 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 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 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 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1、学校期初收的各种经费,必须在一周内全额进财政专户,出纳领用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学期中各项零星收入,需当场开具合法票据,并于当**进财政专户。 2、不许以收抵支,不许白条抵库,不许私自挪用、借用现金。3、出纳必须凭会计开出的现金付款单支付现金,并登记现金**记帐。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简版)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简版)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第五条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担任。第六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学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