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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57_1009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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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亏损弥补(掌握)

1.可弥补的亏损是税法口径——应纳税所得额的负数。

【归纳】核心规定:五年延续补亏;不能内补外。

【例题·计算问答题】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7年的弥补亏损前的

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计算该企业7年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年度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未弥补亏损前

的应纳税所得

-10010-2030203060额

【答案及解析】

关于2008年的亏损,要用2009年至2013年的所得弥补,尽管期间2010年亏损,也要占用5年抵亏期的一个抵扣年度,且先亏先补,2010年的亏损需在2008年的亏损问题解决之后才能考虑。到了2013年,2008年的亏损未弥补完但5年抵亏期已满,还有10万元亏损不得在2014年的所得税前弥补;

2010年之后的2011年至2013年之间的所得,已被用于弥补2008年的亏损,20 10年的亏损只能用2014年所得弥补,在弥补2010年亏损后,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60-20=40(万元),要计算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40×25%=10(万元)。

2.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

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资产的税务处理涉及资产的计价、折旧、摊销等问题。(能力等级2)

“计税基础”是一个与“计税成本”相类似的概念。

【注意】计税基础≠会计账面成本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熟悉,能力等级2)

固定资产的概念只强调使用时间,不强调使用价值。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6种情况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7项

【例题·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企业未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不得计提折旧

B.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C.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计税基础

D.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答案】D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购入设备发生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万元,增值税0.22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假定该企业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5%,则该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该设备的月折旧额是多少万元?

【答案及解析】购入设备及运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则购入该设备的计税基础=100+2=102(万元)

该设备可提折旧金额=102×(1-5%)=96.9(万元)

该设备月折旧额=96.9/(10×12)=0.81(万元)。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例题1·单选题】以下各项中,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的固定资产是()。

A.建筑物

B.生产设备

C.家具

D.电子设备

【答案】C

【例题2·计算问答题】某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5日购进一批运输车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0万元,增值税税额255万元,企业发生运杂费及上牌照税费245万元,该批车辆当月投入使用。假定该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5%,计算该批车辆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最多可扣除的折旧额为多少万元?

【答案及解析】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最低为4年,该批运输车辆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自9月开始计提折旧。

该批车辆计税基础=1500+245=1745(万元)

该批车辆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最多可扣除的折旧额=1745×(1-

5%)÷(4×12)×4=138.15(万元)。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新增)

【政策内涵】固定资产折旧的税会差异的处理要坚持会计从税的原则。

1.计税基础差异

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2.折旧年限差异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扣除,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例1: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5年的家具,企业按照3年计提折旧。

举例2: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5年的家具,企业按照8年计提折旧。

3.加速折旧差异

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企业实施加速折旧但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扣除。

4.特殊企业差异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六)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P279)

1.未提足折旧推倒重置的——净值并入重置后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

2.未提足折旧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

改扩建支出并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孰短的标准重新确定。

3.已提足折旧的——P281,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规定的年限内摊销。

随堂练习

【提示】点击上面的“随堂练习”即进入相关的试卷。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5000~1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王某应纳税额为( )元。 A. 525 B. 520 C. 545 D. 57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CPA注会综合阶段税法课件讲义

一、项目或行为性优惠(续) (四)农林牧渔 1.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简单加工的蔬菜也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 (3)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3.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农产品批发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五)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会计英语 注册会计师讲义

会计英语(08年注册会计师讲义) 会计、税务和审计英语 2009-04-14 10:06 阅读315 评论0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 第一讲会计英语的常用术语 在第一个专题中向大家介绍会计领域中经常用到的最基本的术语以及它们的应用,使学生在头脑中建立起一个框架并对会计专业英语有一个直观的了解。这些内容将构成以后几个专题学习的基础。 1.accounting n.会计;会计学 account n..账,账目a/c;账户 e.g.T-account: T型账户;account payable应付账款receivable 应收账款); accountant n.会计人员,会计师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注册会计师 2.Accounting concepts 会计的基本前提 1)accounting entity 会计主体;entity 实体,主体 2)going concern 持续经营 3)accounting period 会计分期 financial year/ fiscal year 会计年度(financial adj.财务的,金融的;fiscal adj.财政的)4)money measurement货币计量 人民币RMB¥美元US$ 英镑£法国法郎FFr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 accrual n.本身是应计未付的意思, accrue v.应计未付,应计未收, e.g.accrued liabilities,应计未付负债 3.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reliability (2)相关性relevance (3)可理解性understandability (4)可比性comparability (5)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 (6)重要性materiality (7)谨慎性prudence (8)及时性timeliness 4.Elements of accounting会计要素 1)Assets: 资产 – current assets 流动资产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bank deposit) inventory存货receivable应收账款prepaid expense 预付费用 – non-current assets 固定资产 property (land and building)不动产, plant 厂房, equipment 设备(PPE) e.g.The total assets owned by Wilson company on December 31, 2006 was US$1,500,000. 2)Liabilities: 负债 funds provided by the creditors. creditor债权人,赊销方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1

前言 《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17:30~19:30 一、《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考试题型: 二、《税法》科目教材的基本结构及重要程度 2012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是,取消2011年《税法》教材的第14章“国际税收协定”,使整体结构由十七章调整为十六章。 16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

四、习题班讲课思路: 第一部分: 考情预测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第三部分:考题与经典习题(按题型,不按教材顺序) 来源:考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其他 第四部分:跨章节练习 第一章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注册会计师 会计讲义

前言 一、2015年注会《会计》教材的变化概况 2015年注会会计变化较大,主要的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或修改的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对教材进行修改。具体变化如下: 1.第2章金融资产:将涉及到的其他综合收益均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替换为“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2.第4章长期股权投资及合营安排: (1)章名由“长期股权投资”变为“长期股权投资及合营安排”。 (2)明确“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教材第二章的内容进行核算” (3)新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如果被合并方本身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被合并方的账面所有者权益应当以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 (4)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中,删除了“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5)新增“成本法下,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投资方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或利润的权力,该项交易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投资方不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6)新增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需要考虑“三是在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应考虑潜在表决权的影响,但在确定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潜在表决权对应的权益份额不应予以考虑”。“四是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时,法规或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应当予以剔除后计算”。 (7)新增“投资方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构成业务的处理”、“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并能够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处理”——均全额确认当期损益。 (8)新增“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 (9)新增“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 (10)新增“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权益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理。 (11)新增“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能结转损益的除外)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的金额,在处置时亦应进行结转”。 (12)新增“第四节合营安排”。 3.第7章投资性房地产: (1)删除“闲置土地认定”的相关段落。 (2)新增“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定义”(指市场参与者在计算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3)将涉及到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单独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 4.第9章负债 (1)新增债券的内容。“债券(包括企业发行的归类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 (2)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核算科目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变更为“其他权益工具”(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第47页有涉及此科目)。 (3)删除“职工薪酬”,将其作为单独作为第13章核算。 5.第10章所有者权益: (1)“一、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重新编写。 (2)新增“二、复合金融工具”。

CPA税法汇总

CPA税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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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44_0901_j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 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 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 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 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 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 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 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 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 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

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与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答案】ACD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注会讲义《财管》第二章财务报表分析

第二章财务报表分析(五) 总结 1.指标的计算、分析及影响因素 【例题11·计算题】甲公司是一个材料供应商,拟与乙公司建议长期合作关系,为了确定对乙公司采用何种信用政策,需要分析乙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为此,甲公司收集了乙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的财务报表数据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信息如下: (3)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每年3月份至10月份是经营旺季,11月份至次年2月份是经营淡季。 (4)乙公司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年初坏账准备余额140万元,2013年年末坏账准备余额150万元。最近几年乙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不好,截至2013年年末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达到应收账款余额的10%。为了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乙公司在2013年收紧了信用政策,减少了赊销客户的比例。 (5)乙公司2013年资本化利息支出100万元,计入在建工程。 (6)计算财务比率时,涉及到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均使用其年初和年末的平均数。 要求: (1)计算乙公司2013年的速动比率。评价乙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具体分析这些因素对乙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2)计算乙公司2013年的利息保障倍数;分析并评价乙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

(3)计算乙公司2013年的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评价乙公司的应收账款变现速度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具体分析这些因素对乙公司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影响。(2014年) 【答案】 (1)速动比率=速动资产平均金额÷流动负债平均金额=[(100+100+500+460+2850+2660)/2]÷[(2350+2250)/2]=1.45 评价乙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时,需要考虑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乙公司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年末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已达到应收账款余额的10%,实际坏账很可能比计提的坏账准备多,从而降低乙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报表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不能反映平均水平,即使使用年末和年初的平均数计算,仍然无法消除季节性生产企业年末数据的特殊性。乙公司年末处于经营淡季,应收账款、流动负债均低于平均水平,计算结果可能不能正确反映乙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2)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97.5+32.5+500)÷(500+100)=1.05 乙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略大于1,说明自身产生的经营收益勉强可以支持现有的债务规模。由于息税前利润受经营风险的影响,存在不稳定性,而利息支出却是固定的,乙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仍然较弱。 (3)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4500÷[(2850+150+2660+140)÷2]=5 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报表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不能反映平均水平,即使使用年末和年初的平均数计算,仍然无法消除季节性生产企业年末数据的特殊性。乙公司年末处于经营淡季,应收账款余额低于平均水平,计算结果会高估应收账款变现速度。 计算应收账款周转次数时应使用赊销额,由于无法取得赊销数据而使用销售收入计算时,会高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乙公司2013年减少了赊销客户比例,现销比例增大,会进一步高估应收账款变现速度。 【例题12·多选题】某企业营运资本为正数,说明()。 A.流动资产有一部分资金来源靠长期资本解决 B.长期资本高于长期资产 C.营运资本配置率大于1 D.财务状况较稳定 【答案】ABD 【解析】营运资本=长期资本-长期资产,营运资本为正数,表明长期资本大于长期资产,一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8年CPA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税法为公法,但仍具有一些私法属性。 一、税法原则 1、税法基本原则:“公法实效” 第三节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 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 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1.价值形态(从价):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3、税目 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1、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横向划分:立法;司法;行政; 1、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 2.公平 3.民主决策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②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授于某级政府(不多见) ③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采用】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具体实施规定的立法权属于低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 4.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下放。

CPA战略讲义

第二章战略分析 主要考点 ●PEST模型 ●产品生命周期 ●五力模型 ●资源分类 ●核心能力(基准分析) ●价值链分析 ●波士顿矩阵 ●SWOT分析 第一节企业外部环境分析政治因素

【知识点】产业环境分析(★★★,掌握,客观题和主观题)

产品生命周期 (Product Life-cycle) 波特的五力模型 (Porter’s Five-Forces Model) 成功关键因素分析 导入期: 【产品技术特点】:产品质量有待提高。产品类型、特点、性能和目标市场方面尚在不断发展变化当中。 【销量】:产品用户很少,只有高收入用户会尝试新的产品。 【成本】:为了说服客户购买,导入期的产品营销成本高,广告费用大,而且销量小,产能过剩,生产成本高。 【利润】:产品的独特性和客户的高收入使得价格弹性较小,可以采用高价格、高毛利的政策,但是销量小使得净利润较低。企业的规模可能会非常小。 【竞争】:只有很少的竞争对手。 【经营风险】:非常高。 【战略目标】: 扩大市场份额,争取成为“领头羊”。 【主要战略路径】 投资于研究与开发和技术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成长期: 【产品技术特点】:各厂家的产品在技术和性能方面有较大差异。 【销量】:产品销量上升,产品的销售群已经扩大。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不高。 【成本】:广告费用较高,但是每单位销售收入分担的广告费在下降。生产能力不足,需要向大批量生产转换,并建立大宗分销渠道。 【利润】:产品价格最高,单位产品净利润也最高。 【竞争】:市场扩大,竞争加剧。 【经营风险】: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但有所下降。 【战略目标】 争取最大市场份额,并坚持到成熟期的到来。 【主要战略路径】 市场营销,此时是改变价格形象和质量形象的好时机。 成熟期: 【产品技术特点】:产品逐步标准化,差异不明显,技术和质量改进缓慢。 【销量】:新的客户减少,主要靠老客户的重复购买支撑。市场巨大,但已经基本饱和。 【成本】:生产稳定,局部生产能力过剩。

CPA税法习题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cpa战略讲义

第一章战略与战略管理 考情分析 第一章战略与战略管理是对战略管理相关背景知识的介绍,概念性东西比重较大,内容难度不大。从考试题型来看,主要是以选择题为主。根据大纲要求,本章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企业战略的基本内容、企业的使命与目标、企业战略的发展途径、战略管理概述。本章基本内容框架如下图所示。 主要考点(难点或重点) ●企业战略(战略5P定义、战略层次、战略要素、战略测试) ●战略目标(SMART原则) ●战略管理流程(战略管理与运营管理的区别、战略管理流程) 第一节企业战略(Corporate Strategy) 本节主要内容简介: ●战略的定义

●战略的5P定义 ●战略的结构层次 ●战略的关键要素 ●战略测试 一、战略的定义(熟悉) “战略”(strategy)一词来源于军事领域,含义是“将军指挥军队的艺术”,在古代西方和我国都有相关论述。 【相关链接】: 公司战略的不同定义 ●公司战略作为确定组织使命的手段,要明确组织的长期目标,活动程序和资源分配的优先级; ●战略的主旨在于限定企业的竞争范围; ●公司战略是为获得持久竞争优势而对外部机会和威胁以及内部优势和劣势的积极反应; ●由目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的主要政策、计划组成的模式,该模式决定了公司处于或应该处于何种行业,以及公司属于或应该属于何种类型。 ●一个企业基本的长期目标和目的的确定,以及为实现此目标所必须采取的行动和对资源的分配。 ●它决定公司业务活动的框架并对协调活动提供指导,以使公司能应付并影响不断变化的环境。战略将公司偏爱的环境和它希望成为的组织类型结合起来。 其核心是以未来为基点,为寻求和维持持久竞争优势而做出的有关全局的重大筹划和谋略,以此实现和引导企业潜力、实现企业目标、应对日益复杂和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

CPA《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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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十) 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特别提示1】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特别提示2】这里销售额的含义与一般计税方法中销售额的含义一样,均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基本计税差异是: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价税分离时使用的是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计算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例题1·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原值为14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A.2400元 B.3773.08元 C.3800元 D.4500元 【答案】C 【解析】该企业上述应缴纳增值税=82400/(1+3%)×3%+72100÷(1+3%)×2%=2400+1400 =3800(元)。 【例题2·单选题】某广告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下同)62万元,另因发生服务中止而退还给服务接收方销售额15万元,则该广告公司3月应纳增值税()。

A.1.41万元 B.1.46万元 C.1.54万元 D.1.86万元 【答案】A 【解析】(62-15)×3%=1.41(万元)。 【“营改增”的选择计税方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下列情形属于可在两种方法中选择的范畴: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l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6.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言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营改增“纳税人所从事的应税服务活动,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是()。 A.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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