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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案件浅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从离婚案件浅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从离婚案件浅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从离婚案件谈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不要以为婚姻案件是低层次的业务,曾经有一位律师说,离婚官司是最难打的。因为牵扯到感情、财产、子女,这些是人一生中最重大的物质利益,以及无法用金钱衡量和弥补的精神利益,律师承受的压力比一般经济案件大得多。

离婚官司难打,还有一个原因,毋庸讳言,家庭的分崩离析,几乎是除了死亡和重疾之外,人生最惨烈的灾难,处在离婚漩涡的当事人,身心的痛苦焦虑,外人是难以想象的,加上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乃至完全无知,即使是一个相当理性的人,也很可能变得神经兮兮、竭斯底里。律师和离婚当事人的沟通,要达到畅顺有效,需要高超技巧。

离婚案件中,双方的对立情绪极其严重,甚至到了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地步,不少夫妻在法院开庭时,激烈争吵、大打出手。律师必须做充分的准备,打一场硬仗,而且,要加倍谨小慎微,以防对方的明枪暗箭。

另外一位律师说,离婚诉讼是刚需,意思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婚姻,只要有婚姻的地方,就有离婚案。婚姻业务不会受经济、科技发展和的影响而萎缩。随着离婚率的节节上升,离婚案件肯定会越来越多,随着房价的大幅攀升,离婚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类型会更多更复杂。作为诉讼律师,应该好好钻研离婚案。

这几年本人代理了不少离婚案件,谈淡自己对于和离婚当事人打交道的体会:

第一、律师要充分认识“人”。做律师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要对人性和心理有深刻敏锐的洞悉,这点在离婚案件中更加重要。律师要多看书,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清楚各种人格类型,研究微表情和身体语言。律师在和当事人打交道时,不能光听当事人嘴上说什么,而是要细致观察获取大量信息,详细分析当事人的处境、性格特点、人格类型、思维方式、职业学历等具体情况,来读懂当事人心底真实的想法。

反之亦然,当事人在和律师打交道时,也在时时刻刻观察评估律师,所以我们在和当事人谈话时,要保持端正的坐姿和严肃淡定的面容,坦然直视当事人的眼睛,最好不要有太多的表情和小动作,以免当事人误读。我们的心不动,大脑就会飞速转动。别忘了,我们的角色是律师,要处处体现律师的专业性,当事人关心的,是其自身的利益能否实现,律师工作是结果导向的,至于律师的“本真”,当事人丝毫不关心。律师在和当事人的心理较量中,决不能处于劣势,否则,当事人是不会尊重并配合律师的,甚至会质疑为难律师,结果可想而知。

第二、在和当事人打交道时,首先要搞清楚当事人的目标及核心价值,当事人追求的最好结果,当事人能接受的最坏结果。

离婚案中,当事人的首要诉求,当然是解除婚姻关系。但是鉴于婚姻和人性的复杂,对是否离婚和离婚条件,很多人会反反复复,纠缠多年,困惑抓狂。所以我们要首先确认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坚定,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是否有协商登记离婚的可能,这样避免浪费律师的时间和精力。我一开始就告诉当事人,开弓没有回头箭,因为第一、对簿公堂,于感情是致命伤害,裂痕更难弥补;第二、自己所有的证据材料暴露在对方的枪口之下;第三、考虑成本,如果撤诉,诉讼费可以减半,律师费是不退还的。希望当事人考虑清楚再找律师。

无论是起草一份合同,还是代理一起案件,律师要先明确当事人最在乎的核心价值是什么。比如说,有些当事人对子女抚养权是志在必得的,有些则极力主张房子的所有权,律师陈述和举证的重点就要围绕当事人的核心价值。同时律师不能讨好迎合当事人,如果某些诉求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证据,某些是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某些取决于对方的态度,律师必须要让当事人明白风险和可能的不利后果,从而做出正确的取舍。

第三、提问法、填表法——迅速掌握情况。律师和当事人初次面谈时,有意无意都在使用提问法来迅速掌握案情以及当事人的想法。我总结,离婚案无非三大块,一、感情问题,离与不离;二、财产分割与债务分担;三、子女抚养(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我设计

了一系列的问题,循序渐进地问当事人,节省彼此的时间,以免漫无边际、离题万里。据说有律师设计了四张表格,让当事人填写,这也是非常科学高效的方法。

1、问当事人,是否已经考虑清楚,决定离婚,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2、有何共同财产,希望如何分割;

3、有没孩子,孩子多大,是否要争取抚养权;

问完以上几个问题,就了解基本情况了。然后再回过头来细问,比如感情这块:什么时候认识、如何认识、什么时候结婚、主要矛盾是什么,如果涉及婚外情、家庭暴力,有什么证据;比如财产这块,房子具体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有没贷款,有没其他债务,比如抚养权这块,要问双方的工作、收入、学历,一方父母有没帮忙带孩子等。

第四、仔细聆听、注重细节。很多当事人会絮絮叨叨地把前因后果、恩恩怨怨说上一两个小时,有些东西,在法律上是无关痛痒的。。但我认为,牺牲律师的一点时间,让当事人尽情诉说,还是有必要的。因为第一、当事人需要倾吐与发泄。一个陌生人把他(她)最秘密的私隐毫无保留地告知你,你应该珍惜这份信任。第二、在当事人所说的细节中,我们可以敏锐地抓住蛛丝马迹,去组织证据或者着重陈述,争取对己方有利的结果。比如证明由我方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比如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说服法官判决离婚,避免当事人二次起诉,

饱受煎熬又浪费时间。

第五、不做当事人的情绪垃圾桶和心理医生。很多律师怕接离婚案,因为当事人在心理上会依赖律师,无形中把律师当成倾诉对象,哭哭啼地,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甚至深更半夜打电话,周末也要求见面。我觉得,要让律师的态度来决定当事人的态度,主动权应把握在律师手中。律师首先就不要把自己当心理医生,因为律师没有心理学和医学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疏导情绪也并非律师的职责范围,所以律师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做心理医生,律师让当事人感受到理解和尊重即可。当事人的叙述大都是主观片面和情绪化的,或为了博取同情,不惜添油加醋,乃至无中生有。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律师不要做出道德上和价值上的判断和评论,只关注和提炼与争议焦点相关的“法律上的事实”。律师的理性,会感染到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当事人的焦虑、偏激。

另外,律师要培养当事人在上班时间到律师事务所当面沟通的习惯,不要从一开始就迁就当事人,否则当事人就会自然而然地“随时”联系律师,要求律师加班服务或上门服务。

第六、和当事人本人直接接触。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所有的案件,都可以由代理人全权代理,唯独离婚案,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当事人仍然必须亲自出庭。这条规定,是基于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感情状况,才有权决定是否离婚。

然而,在中国,由于父母对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溺爱与控制,离婚有时不是两个人之间的斗争,是两个家族的斗争。我多次遇到,三十多岁的当事人,每次都有父母或哥姐陪伴,甚至还有单位领导领着来的,当事人往往默不吭声。

我的观点是,无论是当面沟通,还是电话沟通,我要求与当事人本人直接沟通。我会适时打断强势者的喋喋不休,我会对着当事人发问和表达意见,让其他人明白,他们不是主角。因为一、我要明确当事人本人的感受和想法,尽量避免信息传递中的差异、谬误,以制订正确的诉讼方案;二、当事人最终要出庭,法官会直接询问当事人,我要鼓励逃避的当事人勇敢面对,减少庭上的语无伦次,乃至口不择言。三、面对当事人本人,而非七大姑八大姨,可以节省很多沟通成本。律师的时间宝贵,要善加利用。

法律业务,是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上述沟通技巧,在其他案件中,也是基本适用的。本人所总结,流于感性,期待同行能挖掘深层次的规律与技巧。

全球排名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全球排名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1、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 安庆国际法律事务所2 2、Allen and Overy LLP安理国际法律事务所3 3、Ashurst法律事务所5 4、Mallesons Stephen Jaques 澳大利亚万世基法律事务所6 5、Baker & McKenzie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7 6、Bingham McCutchen LLP法律事务所8 7、Bird & Bird 国际法律事务所9 8、Chadbourne & Parke 美国查德本?派克法律事务所11 9、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 美国佳利律师事务所12 10、Clifford Chance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14 11、DLA Piper律师事务所15 12、Davis Polk & Wardwell律师事务所16 13、Deacons 的近律师行18 14、Debevoise & Plimpton LLP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19

15、Denton Wilde Sapte国际律师事务所20 16、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21 17、Gibson Dunn & Crutcher 律师事务所22 18、Gide Loyrette Nouel 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23 19、Heller Ehrman LLP 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25 20、Herbert Smith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26 21、Hogan & Hartson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27 22、Jones Day众达律师事务所29 23、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31 24、Latham & Watkins美国瑞生律师事务所32 25、Linklaters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33 26、Lovells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35 27、Mayer Brown Rowe & Maw律师事务所36 28、McDermott Will & Emery LLP律师事务所38

2013中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名单

1.澳大利亚安德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ALLEN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AUSTRALIA) 批准日期:2005年5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5第2-0011号 首席代表:艾凯莎(Kate Elizabeth Axu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1层7B,8室邮编:100738 电话:(010)85150250 传真:(010)85150251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6158213.html,.au E-mail:Kate.Axup@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6158213.html,.au 2.澳大利亚铭德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MINTER ELLISON LAWYER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AUSTRALIA) 批准日期:2010年8月24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10第2-0028号 首席代表:柯楠杰(Nigel Clark)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1座10层19-22室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353400 传真:(010)65052360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6158213.html, E-mail:nigel.clark@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6158213.html, 3.澳大利亚唐林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LIN TANG & Co. LAWYER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AUSTRALIA)批准日期:2003年11月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3第1-0015号 首席代表:唐林(Lin Tang)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203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85325000 传真:(010)85324288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6158213.html, E-mail:info@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6158213.html, 4.澳大利亚奥商诺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AUSINO LAWYERS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AUSTRALIA) 批准日期:2005年8月3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5第1-0046号 首席代表:柴惠庭 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333弄3号5层C座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553627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是由网畅基于php+mysql开发,具有律师简介、案例精选、律师风采、法律文书、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在线咨询等律师网站常用的栏目,并预设了二十多种常用分类。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创建各种文章、图文、下载型栏目,支持栏目内容加密访问和会员阅读权限控制,支持HTML静态网页生成和多语言,可用于创建律师个人网站、律师事务所网站。 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板 ?会员类型管理 - 可创建多种会员类型,设置不同的注册参数和权限 ?会员管理系统 - 会员注册、登录、重设密码、会员资料修改?权限控制系统 - 针对会员类型或单个会员设置阅读、发布权限?栏目管理系统 - 自由创建栏目频道,设置栏目名称和显示参数?新闻文章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文章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图文发布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图文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下载管理系统 - 任意创建多个下载频道,灵活设置频道首页?互动交流社区 - 内置小型互动BBS,也可使用DISCUZ!论坛会员接口 ?网站广gao系统 - 具有页内广gao、浮动广gao、弹出窗口、挂角广gao等多种形式

?访问统计系统 - 网页访问统计分析 ?投票调查系统 - 设置投票组,任意插入模版 ?友情链接系统 - 支持文本和图片链接 ?模版插件设置 - 通过后台设置模版插件的显示参数 ?管理权限设置 - 可设多个管理员,自由分配各种管理权限二、系统特点和优越性 [>]灵活的可视化模版引擎 采用可视化模版引擎,每个频道可设置使用不同模版套系;每 个页面或显示模块均可自定义模版;针对分类信息网站的特点,可以为每个不同的信息类别指定不同的发布表单和查询模版。[>]和分类信息相关的文章资讯频道 可以和分类信息类别相关联的文章资讯频道,在不同的分类信 息频道显示不通的文章资讯 [>]全站内容插件灵活调用 文章、信息等插件可自由插入到任何模版页面,丰富网站内容。[>]灵活的会员权限控制体系 可将栏目、类别或单篇内容进行阅读权限控制,指定阅读权限 级别; 为各会员类型或单独会员设置各种阅读、发布权限和发布数量 控制; [>]灵活的网站广gao管理系统

员工辞职申请书当员工向你辞职时你得让他们这样写辞职申请书

员工辞职申请书当员工向你辞职时你得让他们这样写辞职 申请书 作者︱蔡飞,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省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投稿邮箱: 怎么让员工按你的要求写,那是另外一个话题,如果人家愿意按你的要求写,你都没有让人家这样写,那就是你的错了。 一、离职原因越少越好,一个最好。 离职原因能写“个人原因”就不要写其他原因了。 尤其是不能写如下的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采用欺诈的方式骗取员工入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不能有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有些老司机的下列离职事由,也是不能收货的: 展开剩余77% 1、写经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给经济补偿金的);

2、写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没写明哪方提出,单位的风险可不小); 3、把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一些情形塞进去(虽然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这上单位解除的理由,员工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祖国这么大,各地裁判标准可不同一),单位也有风险。 二、已结清的权利越多越好,一个都不能少。 能将“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周末加班费、平时加班费、年休假未休加班费、高温津贴、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等已支付(各地律师还要看一下自己地区的政策,尽量写上,比如有些地方取暖费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五险一金、经济补偿”等无争议情形声明的,就一定要一个都不能少,越多越好(单位都应该有这样的格式内容文件吧,如果担心格式条款合法性、合理性不被认可,可以让员工手写)。 如果你给的钱足够多的,你就每一项的金额都列明吧。 有了这句话,其他地方做得不足的,也是可以大大降低风险的。 当然,这种特殊的款项,怎么能没有留下协议或收条作为已足额给付的依据呢? 四、写清楚离职时间。 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形成权,作出了表示即生效。但员工什么时候离职,这点很重要(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或试用期内没有提前3天通知,造成单位损失的,是需要赔偿的),所以辞职申请书/通知书中,要说明拟离职的日期。

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广东省广州市代表处

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广东省广州市代表处 名称变更申请书 第一部分申请 广东省司法厅: 香港***** 律师事务所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申变更广东省广州市(所选择的省份及城市名称)代表机构名称为香港*****驻**代表处。名称变更原因为年月,香港***** 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事务所合并。 我们在此承诺: (一)本所系在香港(地区)合法成立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拥有在香港(地区)合法执业的资格。本所及拟派驻代表符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赵** (拟派驻首席代表姓名)是本所合伙人相同职位人员,并取得本所授权,担任本所驻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任期年。 (三)本所拟派代表机构的代表在执业资格取得国家(地区)具有合法执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述事项: .依据法律受到过刑事处罚; .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过处罚; .依据法律被确定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破产人,且尚未恢复权利。 (四)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所提供的信息、文件和材料在申请提交时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本申请书及其附件的中文译文与

原文是一致的。自本申请提交之日至获得批准前,如果上述信息、文件和材料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代表本所在本申请书及其附件上签字的人员已经获得本所正式合法的授权。 (六)本申请获得批准后 .本所将对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在内地从事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本所将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代表机构及代表将遵守内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所将为代表机构和派驻代表持续购买符合要求的律师执业风险保险。 第二部分申请人情况 一、申请人名称:**** 法*****律师事务所 二、总部地址和通讯方式:、 总部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号**大厦** 通讯方式:****(电话),****(传真) 网址: :** 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李** 职务:合伙人 联系方式:**** 四、本申请负责人: 姓名:张** 职务:职员 联系方式:**** 五、申请人的组织形式、法律性质及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形

实习人员使用广州市律师协会新网站系统的具体说明。

附件:实习人员使用广州市律师协会新网站系统的具体说明。 一、实习人员的账号密码: 1、已经取得实习证的人员 登录账号:实习证号。 初始密码:123456 2、未取得实习证号 登录账号:资格证号 初始密码:申请实习证时所设密码。 二、实习申请流程 注:1、申请实习时,系统将验证申请人的实习资格及实习机构、指导律师的资格; 2、申请执业人员测试题必须为本人亲自操作,如发现非本人操作的,律师事务所及拟申请实习的人员一并从

重处理。 三、实习人员的信息勘误 注:实习人员必须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勘误申请到市律协会员部进行审核。 四、实习变更申请 实习变更申请的类别有:实习类别变更、延长实习期限、变更指导律师、变更实习机构(转所)、申请注销实习。 操作流程如下:

注:实习人员必须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勘误申请到市律协会员部进行审核。 五、填写实习日记 实习日志填写须知:实习日志的填写只能补充填写最近一周的日志,超过一周的不予补填。(7月1日—8月1日作为过渡期,可以在这期间补录填写之前的实习日记)。专职实习需要填写实习日记150天,兼职实习需要填写50天。 具体操作如下:点击实习管理中的“实习日志”,进入实习日志管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出实习日志填报窗口,下图所示: 填写记录日期和日志内容后(指导意见为选填),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记录该天的实习日志。 六、填写实习鉴定

填报实习鉴定表和参与律师业务情况。点击实习管理中的“实习鉴定”,进入实习鉴定管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实习成绩已出,且满足结业条件,则表格下方会出现实习鉴定表。如需要填写参与律师业务情况,则点击“添加参与的律师业务”按钮,弹出“填报新的律师业务”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填写律师业务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律师业

广州律所面面观

在广州律师管理部门工作近四年了,每年都参加行业整顿大检查,下到各律师事务所去查规章制度,查办案质量,查档案管理,查人员聘用,查收费情况,查党建工作等等,另外,有时还参与验收新所成立,粗粗一算,广州二百六十余家律师事务所,我去了一百五十多家,一半有余了.因此,对这个问题,我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的. 先总体说一下,广州的律师事务所目前二百六十多家是包括了公职律师事务所和个体律师事务所的,公职律师事务所就不用解释了.在广州是事业编制,是要通过广州的公务员考试进去的,公职律师的执业证是绿色的,和一般社会律师红色的执业证不一样,而且,公职律师是拿工资的,做的业务一般都是政府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个体律师事务所在广州目前有两家,一家是广东李峻峰律师事务所,一家是广东李铭律师事务所,顾名思义,都是由一个律师开的律师事务所,而律师事务所名称也就是办所的律师名字.个体律师事务所是历史原因形成的,目前广东省司法厅不批准成立个体所了.但是现在北京又有个体律师事务所,不过主要是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走低端路线.不过这里有个误区大家别进去了,个体所虽然名为个体,但是所里面不止一名律师,除了主任以外,还聘用了其他律师的,不过就合伙人而言,个体所就只有一个,其余的律师都是聘用律师,不承担所里面的成本的.至于个体所好不好,这个我不敢断言,但如果要长长见识,学习比较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运作模式,建议还是去比较大的规范的所. 另外,关于广州律所和其他城市律所的比较,拿北京\上海来说,北京现在有八百多家所,一万多名律师,其中最大的是金杜,可以说是中国律师界

的一面旗,08年奥运会的全程法律顾问就是金杜,它有五百多名律师.北京律师的年平均收入是四十万左右.上海现在有六千多律师,四百多家所,其中最大的锦天城,它是由三家律所合并的.上海律师的年平均收入是三十万左右.广州目前四千律师,年平均收入和上海差不多,也是三十万左右,深圳的要低一点,二十八万左右. 1、广州市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是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该所目前有一百六十余名律师,五十多名合伙人,在天河财富广场那里买了一层楼.该所目前也是广东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不过比起北京来就是小CASE了.法制盛邦的采取低成本的策略,实际上就是通说的”卖位置”的管理模式,律师每年花四万元在所里面买个位置就可以执业了,这家所内部管理的还是比较好,风险控制能力比较强,对员工也比较负责.广州大学城项目就是该所负责,是一家综合性的大所.05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了规范管理奖.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在体育西新创举大厦,也是买了半层,这家所是管理的比较规范的大所之一,各项制度都比较到位,应该可以学到很多东西.05年被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了规范管理奖.这家所主要做综合业务. 3、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这家所在中信广场,它是广州律师做房地产业务的一面旗,主要是按揭,房地产业务,拆迁之类的.这家所下面有个德赛按揭中心,是广州很有名的按揭中心.如果想在房地产方面有发展,可以去这家所.

广州律师协会第九届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pdf

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乒乓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市律师协会 二、竞赛日期:2019年11月16日(全天) 参赛运动员应于当日8:30前抵达比赛现场参加开幕式。 三、竞赛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体育中心西门亚残博物馆三楼 四、竞赛项目: 1、单项:男子单打青年组(197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男子单打中年组(1974年9月30日之前出生)、女子单打(因女子单打中年组报名人数不足,并入女子单打青年组)。 2、团体赛:混合团体赛(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团体赛报名至少4人报名,运动员不得兼项)。 五、参赛资格: 比赛当日前已领取执业证/实习证者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各参赛运动员须在8:30到达现场报到,并参加开幕式。 2、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比赛中双方比分为10:10时,先连续得2分为胜)。 3、混合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循环赛制,小组前二名出线;第二阶段淘汰赛前抽签确定对赛位置(每小组的第一名,抽取不同组的第二名参加淘汰赛;对手确定后,再抽取比赛场次。)决出最终名次。混合体团体赛均采用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比赛中双方比分为10:10时,先连续得2分为胜)。小组赛五个项目比赛不论胜负,均进行比赛;淘汰赛阶段任一代表队先赢得三场单项比赛即为该团体赛获胜方,比赛结束。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每场比赛开赛前15分钟,由双方队长填报运动员出场名单,名单一经交换不得更改。

4、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执业证/实习证备查,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则取消队员及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5、各队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台号和轮次参加比赛,除第一次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出场时间,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5分钟作弃权处理。比赛进行过程中请勿随意离开赛场。 6、运动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报到,团体比赛需要提前填报运动员出场名单,运动员迟到5分钟作弃权处理。 7、赛会及裁判长有权根据赛程进度,调动运动员到指定台号进行比赛或用多台同时进行一个团体比赛,各队运动员须配合裁判员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七、竞赛纪律: 1、参赛单位有义务遵守本竞赛规程; 2、参赛选手有义务接受裁判员、比赛对手的资格检查工作; 3、比赛场上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员的判决,如有不同意见可向裁判 或仲裁申诉,由裁判长当场裁决; 4、裁判长裁决有异议时,为最终裁决。参赛单位及队员必须服从最终裁决; 5、遵守赛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八、奖励办法: 1、男、女子单项比赛奖励各组别前八名; 2、混合团体赛奖励前三名队伍。 九、场地、器材、服装: (一)比赛采用双鱼牌乒乓球台。 (二)比赛用球为双鱼白色三星40+新材料球。 (三)比赛服装自定,但衣服的主体颜色不能为白色。 十、健康要求: 各参赛队应自行准备队医,球员伤病自理,各参赛队应为上场球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及必要的保护器材。  十一、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广州市律师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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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体育东路122号羊城国际商贸中心东塔7楼117 2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市延安路126号, 耀江广厦A座4楼116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5楼101 4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市香港西路52号丙101 5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96 6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96 7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河南文化路90号95 8 齐鲁律师事务所山东济南市二环东路山航大厦16楼91 9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写楼12层89 1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89 11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4层89 12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内87 13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圳市华强北路4002号圣廷苑酒店B座19-20层86 14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圳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20楼85 15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市香港中路20号22楼85 16 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83 17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裕华路西路452号83 18 上海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上海胶州路58号12楼83 19 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B座11层1101-1103 82 2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1 80 21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78 22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河南金水路99号建达大厦3层78 23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江苏南京市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3层76 24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乙16号74 25 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东区5A1 74 26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27楼74 27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湖南长沙市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15楼74 28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重庆渝中区长江一路1号中华广场19楼73 29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11层72 30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中山五路193号百汇广场18楼72 31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423室71 3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71 3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内南小楼71 34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吉林长春市解放大路585号71 35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上海武定路333号1号楼11楼70 3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68 37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515室67 38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7层67 39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市仓边路93-95号银山大厦B座5楼66 40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安徽合肥市长江中路90号4楼66 41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河南郑州市文化路56号金国大厦19-21层66 42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5层65 43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25层65 44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广州广州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6楼65

涉外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规定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司发通[199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对外经济往来不断发展,我国律师同外国律师之间在业务上的联系和协作也日益增多。为此,去年5月,我部在给江西省司法厅的批复[司发函(91)169号]中,就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一事作出了原则规定。为了加强管理,进一步推动外律师业务的开展,现就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的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并通知如下: 一、为及时、妥善、有效地办理涉外法律事务,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以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上的联系,可以采用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协作办理或委托办理的方式办理涉外法律事务功、理的法律事务涉及国家较大政治、经济利益的,应事先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汇报。 二、律师事务所承办单项法律事务需委托外国律师办理时,可与外国律师事务所签订单项委托协议,对该单项法律事务委托的具体事宜作出规定。 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进行较长期业务合作,需对合作方式、费用负担、收益分成、信息资料交换,以及安排相互选派律师实习、培训等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时,可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与外国律师事务所签订一段时间的业务协作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以三年为好,不宜规定得太长,以免由于经验不足而造成被动。在三年内,如果合作得好,可再协商延长合作关系。至于仅确定双方合作意向为内容的业务协作协议以不签订为好。 三、律师事务所同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较长期业务协作关系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办涉外业务的能力和条件; 2、确有业务工作需要; 3、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四、律师事务所同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签订协作协议,应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司法厅(局)的批准决定,应报我部备案。 我部直接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同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或签订业务协作协议时应报我部批准。 五、律师事务所申请同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协作关系,签订协作协议应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对方律师事务所有关信誉、业务范围、资金等证明材料; 3、协作协议草案。 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 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经批准已签订业务协作协议,协议期间合作良好,协议期限届满拟继续合作关系的,再次申请签订业务协作协议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可以免交上列第2、3项内容。 六、律师事务所在与外国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及履行该协议的过程中,应注意不得出现限制双方自由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和不属于律师事务所业务活动范围内容的条款;应注意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外事规定。 律师事务所在履行同外国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相互委托办理法律事务时,其收费应参照我国律师收费标准和外国律师收费标准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注册广州律师事务所需要工商注册吗

注册广州律师事务所需要工商注册 吗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10 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注册公司步骤:

1 核名企业名称查询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例:北京(地区名)+某某(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由各行政区工商局统一提交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提供证件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3 审批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4 刻章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外国律所驻华20年

外国律所驻华20年 打开文本图片集 【√】司法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7月底,来自20个国家的律所设立了250家驻华代表处,与国内律所的数量比约为1:75,营业收入比约为1:10 1992年5月26日,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一次允许外国律师在中国设立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办事机构。 随后,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成为第一家获准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 外国律所准入沿革 按照1992年的《暂行规定》,外国律师只能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9个城市依托于外国律所代表处从事法律工作。一家外国律所只能设立一个驻华代表处,而且,外国律所驻华代表处及其律师不得代理中国法律事务,也不得向当事人解释中国法律。《暂行规定》还强调,外国律所驻华代表处不得聘用中国律师。 《暂行规定》并非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只是由司法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一个部门规章。虽名为“暂行”,但这个部门规章在2001年12月30日中国入世之前,在规范外国律所在华法律业务发展领域,一直具有一言九鼎的权威。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中国政府承诺,将为外国律所在中国境内设立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较宽松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环境。 2001年12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下称《管理条例》),次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个规定外国律所在华事务的国家行政法规,该《管理条例》效力高于之前沿用的《暂行规定》。 《管理条例》规定,外国律所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律师,应当经过国务院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这条规定改变了以往根据《暂行规定》实行的“司法部批准——工商局登记”的准入程序,而实行“司法部许可——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注册”的新行政管理模式,从而使外国律所驻华代表处从原来的“半法半商”面目转变为纯粹的法律服务提供机构。 20xx年,中国又开始逐步取消外国律所只能设立一个驻华代表处的限制,并取消了开办城市的限制。 随着贸易、金融和投资的全球化,外国律师逐渐成为中国内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参与主体。经过许可的外国律所驻华代表处及其代表律师可以向相关法律服务需求者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该外国律所律师已获准执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咨询,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咨询;办理获准执业的法律事务;向相关法律服务需求者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等等业务。 加入世贸后的三年蜜月期

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战略研究

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战略研究 作者:广东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林泰松时间:2009-08-11 浏览1991次字体【大中小】 (本论文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二OO八年度理论成果二等奖) 随着经济对法律服务要求的不断提升,律师所正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一直以来,律师个人品牌竞争都是业界竞争的主旋律,但显然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因此,如何开拓新的竞争模式,在日趋同化的服务中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成为普遍关心的课题。在集体探索过程中,不仅产生很多闪光的思考和有益的尝试,并且获取了一定成果,最成功的案例莫过于金杜律师所。但不可否认,这方面的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不仅实践经验少,理论研究也十分匮乏。 法律服务也是商品,律师所和律师个人也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主体,因此必然遵循一般的商业竞争规律。通过比较分析,本文认为在律师业引入一般商业领域的品牌概念,进行律师所的品牌开发,以律师团队品牌竞争取代律师个人品牌竞争将对律师所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能否有效的建立律师所积极、正面的品牌形象将最终决定其进一步的发展。 一、品牌的本质与构成 (一) 品牌的本质 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大卫?奥格威第一次提出品牌概念,至今不过50余年,但“品牌”已成为营销界使用频率最高的关键词。品牌能否取得预期效果,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品牌体验,品牌的实质也因此表现为一种关系,而不是企业的单方声明。品牌不是人为设计的形象,或者绚丽的包装、时髦的口号,或者以虚式掩盖本质。“品牌是买主或潜在买主所拥有的一种印象或者情感,描述了与某组织做生意或者消费其产品或服务时的一种相关体验” 。 既然最终决定品牌命运的是消费者的品牌体验,那么所有品牌建设活动都必须以此为核心展开。然而,现有关于品牌建设方面的论述和研究,却多集中于品牌推广、品牌延伸等,其基本内容与单纯广告没有本质区别,也并没有真正的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展开。虽然在这种“先有市场,后有工厂”观念指引下产生了个别成功的案例,但是这取决于生产领域的特殊性和很多其他偶然因素,在服务业是不可能发生的神话。 (二)品牌的构成要素 品牌不同于作为产品标识的商标,是具有更为广阔内涵的全新概念。品牌具有标识、区别的功能,但这只是前提和基本功能,除此之外,品牌还包括其他许多内涵,只有将这些内涵最大限度的整

从离婚案件浅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从离婚案件谈谈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颖珺律师 不要以为婚姻案件是低层次的业务,曾经有一位律师说,离婚官司是最难打的。因为牵扯到感情、财产、子女,这些是人一生中最重大的物质利益,以及无法用金钱衡量和弥补的精神利益,律师承受的压力比一般经济案件大得多。 离婚官司难打,还有一个原因,毋庸讳言,家庭的分崩离析,几乎是除了死亡和重疾之外,人生最惨烈的灾难,处在离婚漩涡的当事人,身心的痛苦焦虑,外人是难以想象的,加上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乃至完全无知,即使是一个相当理性的人,也很可能变得神经兮兮、竭斯底里。律师和离婚当事人的沟通,要达到畅顺有效,需要高超技巧。 离婚案件中,双方的对立情绪极其严重,甚至到了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地步,不少夫妻在法院开庭时,激烈争吵、大打出手。律师必须做充分的准备,打一场硬仗,而且,要加倍谨小慎微,以防对方的明枪暗箭。 另外一位律师说,离婚诉讼是刚需,意思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婚姻,只要有婚姻的地方,就有离婚案。婚姻业务不会受经济、科技发展和的影响而萎缩。随着离婚率的节节上升,离婚案件肯定会越来越多,随着房价的大幅攀升,离婚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类型会更多更复杂。作为诉讼律师,应该好好钻研离婚案。 这几年本人代理了不少离婚案件,谈淡自己对于和离婚当事人打交道的体会: 第一、律师要充分认识“人”。做律师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要对人性和心理有深刻敏锐的洞悉,这点在离婚案件中更加重要。律师要多看书,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清楚各种人格类型,研究微表情和身体语言。律师在和当事人打交道时,不能光听当事人嘴上说什么,而是要细致观察获取大量信息,详细分析当事人的处境、性格特点、人格类型、思维方式、职业学历等具体情况,来读懂当事人心底真实的想法。 反之亦然,当事人在和律师打交道时,也在时时刻刻观察评估律师,所以我们在和当事人谈话时,要保持端正的坐姿和严肃淡定的面容,坦然直视当事人的眼睛,最好不要有太多的表情和小动作,以免当事人误读。我们的心不动,大脑就会飞速转动。别忘了,我们的角色是律师,要处处体现律师的专业性,当事人关心的,是其自身的利益能否实现,律师工作是结果导向的,至于律师的“本真”,当事人丝毫不关心。律师在和当事人的心理较量中,决不能处于劣势,否则,当事人是不会尊重并配合律师的,甚至会质疑为难律师,结果可想而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收费标准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08-12-05 作者: 浏览597次字体【大中小】 粤价〔2006〕298 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 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 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民利民,加强内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 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 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广州律师服务市场各层次律师服务及收费标准分析

广州律师服务市场各层次律师服务及收费 标准分析 作者:广州律师麦海波律师一、广州律师概况 广州律师行业经历30多年的不断发展,在省会级城市同行业中,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虽然近年来流传着“广州一线城市地位难保”的声音,然而广州是广东的省会,华南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作为对外开放的中心城市,随着粤港澳一体化建设及泛珠三角合作经济的发展,广州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影响力仍只会越来越大,广州仍然是中国律师眼中的“香饽饽”,吸引着即将或已经成为律师的法律服务人员加入到广州律师行业。截止至2016年5月4日,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布的数据,广州市共有583个律师事务所,律师总数为10215人,已经突破了10000人的大关。这10000多名律师,将共同为广州建设成以服务业为主的商业化大都市这一目标在法律方面保驾护航。 二、广州各层次法律服务市场分析 广州作为华南地区的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其法律服务的对象是复杂的,层次是多样的,根据法律市场客户的主体特征,可以分为传统市场、中端市场、高端市场。 (1)传统法律市场 对于传统市场,即主要以民事、刑事有关的传统代理和辩护,诸如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债务纠纷等民事纠纷或者是轻伤害、诈骗等社会影响度和危害程度较小的刑事类纠纷为主,这类纠纷法律服务对象的需求并不复杂,所需要的法律服务技巧与知识也并不苛刻,加上广州律师数量较多,因此竞争的激烈程度要最为强烈,主要由广州本地律师消化,该类诉讼事务亦广州律师承办的业务中占了较大的比例。而由于传统市场所需要支付的法律服务成本相对较少,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对象需求往往是一次性的,加上律师行业内的激烈竞争,因此不同的广州律师之间的收费也可能有比较大的区别,既存在为取得案源以低价为利诱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也存在利用服务对象对法律服务收费不了解的盲点漫天要价的情况,律师服务市场存在竞争无序的局面。对于传统市场业务,客户在选择律师时,不必过于苛求律所及律师的名气,而应在价格较合理的情况下,尽量选择一位认真负责、积极沟通的律师,方为明智之举。

广州市律师协会收费标准[详]

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08-12-05 作者: 浏览597次字体【大中小】 粤价〔2006〕298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在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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