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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法哲学拉德布鲁赫

五分钟法哲学拉德布鲁赫
五分钟法哲学拉德布鲁赫

五分钟法哲学拉德布鲁赫

第一分钟

对军人而言,命令就是命令。对法律职业人来说,法律就是法律。然而,当军人懂得命令的目的在于犯罪或违法时,他有义务和权利中止服从;但自从大约一百年前最后一批自然法学者从法学家群体中消逝以来,法律职业人就再也认识不到法律的效力和臣服法律的相同例外。法律之有效,只因为它是法律;而且,只要在一般情况下有权力来贯彻执行的话,它就是法律。

对法律及其效力持上述观点(我们称之为实证主义学说),使法律职业人连同整个民族均无自卫能力,来抵抗如此专横、如此残暴、如此罪恶的法律。(按:此处指希特勒统治的“第三帝国”法律)它们最终把法与强权等同起来:哪里有强权,哪里就有法。

第二分钟

有人想以下一句话来补充或取代上述的一段话:凡对人民有利的,

就是法。

这意谓着:任性、背约、违法,只要对人民有利,就是法。这实际上是说:掌握国家权力者自认为对社会有益的事,独裁者每一次的突发奇想和喜怒无常的脾性,没有法律和判决的惩罚,对病弱者的非法谋杀,如此等等都是法。还可能意味着:统治者的自私自利被当作为公共利益看待。故此,将法与臆造的或杜撰的人民利益相提

并论,就把法治国家变成了一个不法国家

不,不是必须声称,所有对人民有利的,都是法;毋宁相反:仅仅是法的东西,才是对人民有利的。

第三分钟

法意图趋向正义。正义不过是指:不管是谁,一视同仁。

如果谋杀政治对手的行为被推崇,谋杀异类的行为被愿求,以相同的行为对待自己志同道合之人,而处以最残忍、最羞辱的刑罚时,

这既不是正义,也不是法。

一旦法律有意拒绝去趋向正义,譬如根据任性承认和否认人权,那么这样的法律就缺乏有效性,人民对此就不承担服从的义务,法律职业人也就必须鼓起勇气,否定这些法律具有法的本性。

第四分钟

的确,除了正义,公共利益也是法的一个目标。的确,法律,即便恶法也还总有某种价值——对法保持怀疑的价值。的确,人的不完善性不会总能将法的三种价值即公共利益、法的安定性、正义和谐地统一起来。故此,人们只能权衡:要么为了法的安定性而宣扬恶的法律、有害的法律或不公正的法律有效,要么因为法的不公正性或危害公共性而否认其有效。必须给整个民族和法学家的意识本身深深打上这样的烙印:可能有些法律,其不公正性、公共危害性是

如此之大,以至于它们的效力,它们的法的本性必须被否定。

第五分钟

也有一些法的基本原则,它们的效力比任何法律规则更强而有力,以至于,一项法律,若与它们相矛盾,就变得无效。人们将这些基本原则称为自然法或理性法。确实,它们在具体方面还包含若干疑点,但几个世纪的努力已经塑造出了这样一个稳固的实体,而且广泛协调地融于所谓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之中。至于说它们的某些方面,也还只能由于有心里的疑问而保持怀疑。

在宗教信仰语言里,相同的思想以圣经的两句话写下来。其中一句写着:应当顺从掌握你们权柄的人。另一句写着: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这不只是一个虔诚的愿望,而且也是一个有效的法的规则。不过,这两个圣经语句之间的紧张关系(张力)不能通过第三句话来化解,比方说通过箴言“恺撒的事当归给恺撒,神的事当归给神”来化解,——因为这句箴言使人对(神俗)界限表示怀疑。更确切地说:应该诉诸上帝的声音来解决,而上帝声音只是面对特殊的情况在个人良心里向人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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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秘治疗全纪录

便秘治疗全纪录 便秘是常见的病症之一,它是由于饮水较少、食用蔬菜水果不足,或是由于肠道蠕动减弱,或是由于情绪、生活习惯的改变,也或是由于其他病理因素而抑制正常排便,抑制神经反射及肠道有关肌肉的活动,而使粪便过于干燥造成的。除平常注意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按时排便、适当多喝水、多食用含纤维素比较丰富的蔬菜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锻炼腹部肌肉进行预防外,如果发生便秘,除去医院进行治疗,也可以在家中采用简易通便法解除便秘之苦。如:饭后是最自然的如厕时间。因此,不妨每餐饭后坐马桶10分钟。假以时日,即可制约结肠养成自然的习惯。 一、便秘饮食治疗 习惯性便秘大多是一种不良习惯造成的,但靠药物解决不了。还要综合治疗,关键是养成良好的习惯,习惯养成,便秘就消失了。因此,便秘根本上还是靠饮食调节,多吃些含纤维的蔬菜水果,少吃米面的,少吃肉食和垃圾食品,多喝水。 防治便秘的饮食原则是宜进食含粗纤维丰富的蔬菜和水果,如芹菜、韭菜、萝卜及苹果、香蕉等,以刺激肠壁使肠蠕动加快,粪便易排出体外;也需多饮水,清晨起床后饮温开水一杯,加食盐适量,可促进肠蠕动;平时炒菜时多加烹调油,利用脂肪的润滑作用,也可达到缓解便秘的效果。 纤维来自合碳水化合物--例如完整谷类、水果及蔬菜。如果用心选择食物,一天要获取30 克纤维并不困难。例如,半杯绿豆子即可提供5克;一个小苹果提供3克;一碗燕麦麸提供13克。纤维食物名单的榜首包括熟的脱水豆类、无花果、葡萄、爆米花、燕麦、西洋梨、及核果类。然而,应逐渐增添纤维摄取量,以免引起过度排气。 淀粉加肉吃得太多易便秘,几天不吃饭,只喝汤水,清炒蔬菜,水果,三四天就好了; 早起先喝一大杯清水,然后喝一杯蜂蜜柠檬水,早饭前先空腹吃一个苹果或喝一勺橄榄油; 吃红薯,不用吃很多,每天200G就好,每天要运动,多吃纤维长的蔬菜,多吃蔬菜水果坚果粗粮; 豆子煮粥,每天拉一次也不硬,这几天没空就没煮,又开始便秘; 淡盐开水一杯(约250-300毫升) ,温开水或凉开水,每日早晨起床后饮用,然后再上厕,有助于排便; 蜂蜜50克、芝麻油30毫升,用温开水混合调服,早晚各一次; 冬瓜瓤一个,水煎取汁300毫升,冲麻油25毫升服用,饭后1-2小时即可通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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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在似水年华中渐渐老去,回首过往,没有痕迹,没有追忆,人生四处弥漫着叹息。我想,这绝对不是我们存在的意义。古往今来,有无数能人志士在自己的青春年华就已经成就了不朽的人生,在这里我来不及一一列举。 说实话,年前,我刚来工作的时候也有过失落和茫然,因为工作环境恶劣,空气中到处弥漫着灰尘,感觉现实不尽如人意,感觉离曾经的梦想总是有一些距离,一度陷入困惑之中。可是,青春的我是一把刚刚铸好的刀,不容得你有片刻的等待和迟疑。我决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把刀慢慢氧化,失去光泽,随即斑驳、锈蚀、风化,最后成为一块废铁。我告诉自己,“如果你是金子,到哪都能发光,只要你斗志昂扬的面对生活、面对工作,你就会有所获得”。青春是学习的季节,青春是奋斗的岁月,不要停止我们前进的步伐,因为青春的路正长。有空的时候静下心来好好看看书,回头想想自己走过的路,为自己的人生做好一个规划,把自己的理想铭刻在心中,做一个甘于寂寞,敢于创新、干劲十足的年青人。 作为一名人,心中无不闪烁着梦想,那么现在就是我们努力实现梦想的时候了。我们要做的有很多很多。纵使艰难险阻,也要努力前行:追求卓越,真诚回报,释放青春能量,点燃创业梦想。或许我们成不了伟人,纵使我们平淡一生,但这都不要紧,群星闪烁时我们同样灿烂,这样的平凡其实是一种伟大。因为只有我们自己清楚,平凡的岗位需要我们付出,火热的生活需

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时事问题”的现代意义

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时事问题”的现代意义 摘要:拉德布鲁赫晚年所关心的“法哲学时事问题”主要包括“作为法律概念的人性”、“社会法”、“民主政治的思想”和“世界法”等问题。有关这些问题的见解是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思想的升华,它对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权、法治、政党建设和法律全球化构造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其中拉德布鲁赫的“自由社会主义” 思想是世界社会主义方向的不朽的蓝图。 关键词:人性,社会法,民主政治,世界法,自由社会主义 相对主义就是普遍的宽容──只是对不宽容者才不讲宽容。──[德]拉德布鲁赫(1934年) 我们曾对拉德布鲁赫的价值相对主义、民主主义、自由社会主义及其对东亚的影响做过若干考察,发觉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思想对当今中国塑造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的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思想研究,由于拉德布鲁赫的《法学入门》、《法律智慧警句集》和考夫曼的《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的翻译出版,在射程和方向上都有了明确的目标。从总体上看,这一研究是以民主化和拥护人权的法律改革为目标的。但是以往的研究很少触及到拉德布鲁赫晚年所关心的“法哲学时事问题”,而这些阐述又恰恰是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思想的升华,对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权、法治、政党建设和法律全球化构造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作为法律概念的人性 拉德布鲁赫在1947年出版的《法哲学入门》中写道:作为纳粹口号的“民族的必要之物就是法”,“公益优于私益”,“你是无,你的民族才是全部”,这些话才真正是否定人性和人格的东西。古罗马以来就具有灿烂历史的人性的概念,可以从康德的哲学中看到它的颠峰。根据康德的思想,人必须作为自己的目的之物受到尊重,任何人都不能被当作他人的工具而使用。因此,对于非人道的残酷性,应以人类的爱;对于非人道的屈辱,应以人的尊严;对于非人道的文化破坏,应以人的教养与之相对抗,这就是人性思想的目标。人性的概念,在法律秩序的下列三种情况下,才成为法律概念。第一,对于为了履行义务所必不可少的外在自由,同时对于由此产生的人的尊严,即在作为人性保障的人权中。第二,在“纽伦堡军事审判规则及管理法”第10条记载的“对人性的犯罪”中。第三,在国内刑法上,因为从死刑、思想犯开始,把刑法的诸种问题从人性思想角度加

拉德布鲁赫的警言句

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智慧句集》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17522696.html,/blog/002/index.aspx?blogid=301152 2008年7月3日星期四 新年的第一天是这样过的:6个研究生来我的小区打篮球,还玩了网球(所谓玩,就是他们不怎么会打),玩的时间很长。他们一定很感谢我的接待,其实我更感谢他们,这样的交谊方式是学生给老师最好的问候呢。所以我还请他们在家里吃火锅。这一天教授也仍然还要工作的,也许还富有教益:我第一次比较详细地把我那还算阔的书架的书类给学生介绍了一下,以表达我对所有作者的敬意。我最尊敬的还是那些哲学、数学、逻辑和自然经验科学的书,目的是吸取方法论;然后是民法典和私法史类,继后是证据学、认识论(知识论)及心理学类,我觉得民法和证据法的思维方式具有不可替代性、它们所造之规则具有典型的人为性,因而也体现了法律规则的典型模式,喜欢它们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成为法学的外行(这个意思很清楚,不太理解这两门学科的思维方式,也可能就是法学的外行);再后才是刑事司法和犯罪学类,在这个门类里,或许我可以被叫着收藏者:我喜欢搜集个案写实作品(可以在网上搜索到我以前给出的一个书目);最后是法理、法理解释学及法学方法论类,或许这罗列最后的是我读得最多的,但尊敬感要弱一些,因为它们名为法哲学,但真正原创的思想方法较少,还有令我不解的是,西方法理学本来是部门法之野性扩张者(从某种部门法或者社会题材升华的),怎么在中国会弄出一个专门的从事法理学群体出来,并把其他门类置于指点之下呢?人们一再怀疑法学的思想成果,也主要是以法理学的理论状态做依据的,但是,少有人指出法理学它不是在部门法的自然理性上生长的——一个国家没有某个部门法的显著成果,却有伟大的法理学家,这种期望很奇怪。 对于法科学生来说,这样的介绍可能会形成一个重大偏见,于是我告诉他们,我的是书架是里外两层的。那么里面是什么呢?应当可以想像吧。 有好多喜欢的书(大多数是小书)藏在其中,那天我特意取了几本推荐给学生,当提出拉德布鲁赫的《法律智慧句集》时,我说,随便你们翻到哪一页,你都会有特别的发现,足以让你深刻好久。那天学生随便翻到的那一句话是: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著;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所谓人,即以自我为目的。故此,人之为人,不因其属肉体-灵魂的生命体,而因其表示以自我为目的。(1932年) 这也很巧合啊,因为关于自我中心这个话题,是去年我给公安局讲课内容的主题(“错案与确证偏见”),为了证明拉德布鲁赫确实有深邃的启迪,我把讲课的主要论证概叙如下: 1.确证偏见:普遍的人性弱点 “逻辑偏执的表现形式很多,但是确证偏见是一种主导论证的人类习惯思维,因此它不是一种一般的错误。即使非常理性的人在一定情况下也会产生确证偏见的错误,因为它深深地与人性的自我中心有关。如果一个人完全没有受过逻辑训练,那么确证偏见将难以察觉,从而它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思维方式。” 2.这对司法设计有什么意义

关于便秘的验方

关于便秘的验方 城市人为什么多便秘? 便秘不只是不爽,它使毒素停留在你的身体中,产生废气、坏菌、自由基甚至癌变细胞,造成腹胀、体臭、口气、皮肤粗糙、脓疮甚至肠癌。癌症病人大部分有便秘史,而且肿瘤的大小与便秘程度成正比。所有熟食在冰箱里保存也不能过三天。如果在36度的肠道停留72小时,所有熟食都会腐烂变臭! 我们的祖先没有便秘。他们生吃,没有马桶,蹲着排便。过去牧人每天摄入的油脂量是我们的2-4倍,农夫每天摄入的膳食纤维是我们的2倍以上。他们的运动量是我们的5-10倍以上。城市人现在烹调,破坏消化酶。坐着排便,肛门肌肉退化。很多人每天以精致糖和淀粉食物为主,既缺乏油脂,又缺乏膳食纤维。从白天到夜晚,我们坐在车里、办公室或酒吧,上洗手间和做愛变成绝无仅有的运动。这样的生活习惯使我们肠内宿便干硬,肠道蠕动减少,腹肛肌肉脆弱,产生便秘。 要通便,你需要习惯生吃,蹲着排便。你不要用泻药,它只能使你产生药物中毒和营养不良。你需要戒糖,少吃淀粉和细粮,多吃粗粮、蔬菜、水果和海藻等高纤食

物,例如燕麦、魔芋、西兰花、菠菜、苹果和海带等;多吃富含油脂的食物,例如亚麻籽、核桃、可可和花生;补充乳酸菌,例如喝酸奶;补充低聚糖,例如吃大豆和洋葱;大量喝水,早晨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喝1-2杯水;每天运动,尤其腹部运动。 如果仍然无效,每天吃4-5次以上水果或生菜,2-4勺亚麻籽油,2-3次膳食纤维索。 通便不只是畅快,还有利于排毒。另外,除了避免吃药,你只需要每天开窗、喝水和走路,身体毒素就可以大幅度减少。有条件选择有机食品,有机护理用品和过滤水。 水是上帝赐予所有人的排毒剂,既天然,又经济。水占身体60%以上,参与几乎所有代谢过程,真正能够去火排毒。那些市面上的“排毒剂”,大都是泻药而已,它们更多地排除你口袋里的钞票和身体中的营养! 排毒有助于养颜,但全面养颜还需要补充必需脂肪酸和抗氧化剂。你需要多吃三文鱼和金枪鱼等深海鱼,有机或绿色鸡蛋,以及天然植物化学物质,例如红葡萄、绿茶、白果、可可、番茄、大蒜、香菇和茯苓等

睡觉的诀窍–正子时睡着五分钟

睡觉的诀窍–正子时睡着五分钟 根据医学和我的体验、观察,一个人真正睡着觉最多只有两个钟头,其余都是浪费时间,躺在枕头上做梦,没有哪个人不做梦。至于醒来觉得自己没有做梦,那是因为他忘记了。 通常一个人睡两个钟头就够了,为什么有人要睡七、八个钟头?那是你赖床躺在枕头上休息的习惯养成的,并非我们需要那么久的睡眠时间,尤其打坐做功夫的人晓得,正午只要闭眼真正睡着三分钟,等于睡两个钟头,不过要对好正午的时间。夜晚则要在正子时睡着,五分钟等于六个钟头。 就这个时间的学问又大了,同宇宙法则、地球法则、易经阴阳的道理有关系,而且你会感觉到,心脏下面硬是有一股力量降下来,与丹田(肾上)的力量融合,所谓“水火既济”,豁然一下,那你睡眠够了,精神百倍。 所以失眠或真要夜里熬夜的人,正子时的时刻,哪怕二十分钟也一定要睡,睡不着也要训练自己睡着。 过了正子时大约十二点半以后,你不会想睡了,这很糟糕。更严重的,到了天快亮,四、五点钟,五、六点卯时的时候,你又困得想睡,这

时如果一睡,一天都会昏头。 所以想从事熬夜工作的人,正子时,即使有天大的事也要摆下来,睡它半小时,到了卯时想睡觉千万不要睡,那一天精神就够了。不过失眠的人都挨过十二点,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结果快天亮睡着了,到第二天下午都昏头昏脑,因此你会感觉失眠、睡眠不足,实际上是你没有经验。 虽然我们达不到南怀瑾大师的水平,每天只睡二三个小时,但可以在正午时,闭上眼休息一下。在熬夜或晚夜的时候,一定要在正子时睡上五分钟或半小时。 名称解释: 夜晚11:00整到11:39分为初子时; 11:40分到12:19分为正子时; 12:20分到凌晨1:00整为末子时; 而每天中午11:00整到11:39分为初午时; 11:40分到12:19分为正午时; 12:20分到下午1:00整为末午时。

课前五分钟的即兴演讲稿

课前五分钟的即兴演讲稿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课前五分钟的即兴演讲稿篇一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改变不了环境,就改变自己》。 著名的文学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观望者,一种是行动者。大多数人想改变这个世界,但没人想改变自己。”想要改变现状,就要改变自己;要改变自己。就得改变自己的观念。一切成就,都是从正确的观念开始的。一连串的失败,也都是从错误的观念开始的。要适应社会,适应环境,适应变化,就要学会改变自己。 柏拉图告诉弟-子自己能够移山,弟-子们纷纷请教方法,柏拉图笑道,说:“很简单,山若不过来,我就过去。”弟-子们一片哗然。 这一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移山之术,唯一的一个移动山的方法就是:山不过来,我便过去。同样的道理,人不能改变环境,那么我们就要改变自己。 一个黑人小孩在他父亲的葡萄酒厂看守橡木桶。每天早上,他用抹布将一个个木桶擦干净,然后一排排地整齐地放好。令他生气的是,往往一夜之间,风就把他排列整齐的木桶吹得东倒西歪。 小男孩很委屈地哭了。父亲摸着小男孩的头说:“孩子,不要哭,

我们可以想办法去征服风。” 于是小男孩擦干了眼泪坐在木桶边想啊想,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从井边挑来一桶又一桶的清水,然后把它们倒进那些空空的橡木桶里,然后他就忐忑不安地回家睡觉了。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小男孩就匆匆地爬了起来,他跑到放桶的地方一看,那些橡木桶一个一个排列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个被风吹倒的,也没有一个被风吹歪的。小男孩开心地笑了,他对父亲说:“要想木桶不被风吹倒,就要加重木桶的重量。”男孩的父亲赞许地微笑了。 是的,我们不能改变风,改变不了这个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东西,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给自己加重,这样我们就可以适应变化,不被打败! 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地下室里,英国圣公会主教的墓碑上写着这样一段话:当我年轻自由的时候,我的想象力没有任何局限,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渐渐成熟明智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世界是不可改变的,于是我将眼光放得短浅了一些,那就只改变我的国家吧!但是我的国家似乎也是我无法改变的。当我到了迟暮之年,抱着最后一丝努力的希望,我决定只改变我的家庭、我最亲近的人----但是,唉!他们根本不接受改变。现在我在临终之际,我才突然意识到:如果起初我只改变自己,接着我就可以依次改变我的家人。然后,在他们的激发和鼓励下,我也许能改变我的国家。再接下来,谁又知道呢,也许我连整个世界都可以改变。 人生如水,人只能去适应环境。如果不能改变环境,就改变自己,

柏林墙射手案审判启示

柏林墙射手案审判启示 时间:2015-10-20 10:53 点击:157次 1990年,东西两德统一,于德国而言,恢复了完整的国家主权,是为盛事,但是也存留了不少问题,比如经济问题,法律问题。其中法律问题的突出点在于柏林墙射手案,如何审判守墙士兵击杀越墙青年的行为成为人们关注的要点。在柏林墙射手案审判过程当中,延续了 1990年,东西两德统一,于德国而言,恢复了完整的国家主权,是为盛事,但是也存留了不少问题,比如经济问题,法律问题。其中法律问题的突出点在于柏林墙射手案,如何审判守墙士兵击杀越墙青年的行为成为人们关注的要点。在柏林墙射手案审判过程当中,延续了纽伦堡审判的僵局,即士兵依照长官的命令与国家的法律所进行的“违法行为”完全是有法可依,是正当的,那么士兵是有罪抑或无罪。这也使人们思考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即遵守恶法是否是正当的,更进一步而言,恶法是否是法。 1991年,柏林墙倒塌后,守墙士兵因格·亨里奇受到了审判。在柏林墙屹立期间,该士兵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其律师辩解,士兵开枪杀人是在执行命令,他别无选择,是无罪的。但

是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不赞同:“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士兵因格·亨里奇被判有罪,且不予假释。 这一段话的真实性有待考察,但是无可否认,这段话为法理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维,为研究柏林墙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实际上在柏林墙存立的几十年间,先后有300多人在守墙士兵的枪口下丧生,两德统一后,联邦对柏林墙枪击事件进行了6500次调查,5900人被判无罪,100人被定罪。柏林射手案是最具代表性的一起。这起案件经过了四级诉讼,直至2001年在欧洲人权法院终审判决。1992-1996年,柏林地区法院、德国司法法院和联邦宪法法院在裁决中都运用了拉德布鲁赫公式,其中德国联邦司法法院则是直接适用。 何谓拉德布鲁赫公式? 拉德布鲁赫公式是拉德布鲁赫在《法律的不法与超越法律的法》一文中提出的,主要内容是: 首先,所有的实在法都应当体现法的安定性,不能够随意否定其效力;

法律系学生必知的法言法语

法律系学生必知的法言法语 1、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格林 2、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张文显 3、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 4、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 5、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汉密尔顿 6、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法]摩莱里:《自然法典》,第72页 7、在法学家眼中没有法律只有法理,在执法者手中没有法理只有法律.法学家的使命就在于将法律的理性变成理性的法律交到执法者手中。——邱兴隆 8、法律并不能使所有的人都平等,但是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波洛克 9、一个不受民意和法律约束的政府,最终也无法受到民意和法律的保护。——贺卫方 10、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大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刑罚。——贝卡利亚 11、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则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为。——弗卢梅 12、罪行是一种罪恶,在于以言行犯法律之所禁,或不为法律之所令。所以每一种罪行都是一种罪恶,但却不能说每一种罪恶都是一种罪行。——霍布斯 13、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马克思 14、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15、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16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边沁 17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孟德斯鸠18、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霍尔姆斯 19、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五分钟法哲学(英文版)

五分钟法哲学(英文版) 作者:拉德勃鲁赫(Gustav Radbruch) Translated by Bonnie Litschewski Paulson and Stanley L. Paulson 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Volum 26, No 1 , pp 13.-15 First Minute ‘An order is an order’, the soldier is told. ‘A law is a law’, says th e jurist. The soldier, however, is required neither by duty nor by law to obey an order whose object he knows to be a felony or a misdemeanor, while the jurist—since the last of the natural lawyers died out a hundred years ago—recognizes no such exceptions to the validity of a law or to the requirement of obedience by those subject to it. A law is valid because it is a law, and it is a law if, in the general run of cases, it has the power to prevail. This view of a law and of its validity (we call it the positivistic theory) has rendered jurists and the people alike defenceless against arbitrary, cruel, or criminal laws, however extreme they might be. In the end, the positivistic theory equates law with power; there is law only where there is power. Second Minute Attempts have been made to supplement or replace this tenet with another: Law is what benefits the people. That is to say, arbitrariness, breach of contract, and illegality—provided only that they benefit the people—are law. Practically speaking, this means that whatever state authorities deem to be of benefit to the people is law, including every despotic whim and caprice, punishment unsanctioned by statute or judicial decision, the lawless murder of the sick. This can mean that the private benefit of those in power is regarded as a public benefit. Indeed, it was the equating of the law with supposed or ostensible benefits to the people that transformed a Rechtsstaat into an outlaw state. No, this tenet does not mean: Everything that benefits the people is law. Rather, it is the other way around: Only what law is benefits the people. Third Minute Law is the will to justice. Justice means: To judge without regard to the person, to measure everyone by the same standard. If one applauds the assassination of political opponents, or orders the murder of people of another race, all the while meting out the most cruel and degrading punishment for the same acts committed against those of one’s own persuasion, this is neither justice nor law. If l aws

五分钟即兴演讲稿精选范文

五分钟即兴演讲稿精选范文 爱岗敬业五分钟即兴演讲稿范文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职工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XX,是生产技术部的一名职工,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奉献青春,点燃 梦想》。很高兴能够和大家一起探讨奉献青春这个话题,青春需要实现人生价值,而奉献 是对青春的诠释。 让青春烈火燃烧永恒,让生命闪电划过天空,用所有热情换回时间,让年轻的梦没有 终点!我非常欣赏《烈火青春》里面的这段话,并一直用它激励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我认为,青春就应该燃烧,发出亮光才有价值!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这样一句话: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生命的意义在于活着,那么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当然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答案只有 两个字,奉献!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不付出、不创造、不追求,这样的青春必然在似水年 华中渐渐老去,回首过往,没有痕迹,没有追忆,人生四处弥漫着叹息。我想,这绝对不 是我们存在的意义。古往今来,有无数能人志士在自己的青春年华就已经成就了不朽的人生。 说实话,两年前,我刚来咱们矿工作的时候也有过失落和茫然,大家都知道,煤矿井 下工作环境恶劣,时时面临五大灾害的威胁,看到听到一些事故的发生,感觉现实不尽如 人意,感觉离曾经的梦想总是有一些距离,一度陷入困惑之中。可是,青春就象一把刚刚 铸好的刀,不容得你有片刻的等待和迟疑。我决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把刀慢慢氧化,失去光泽,随即斑驳、锈蚀、风化,最后成为一块废铁。我告诉自己,只要你是金子,就能放光,只要你斗志昂扬的面对生活、面对工作,你就会有所获得。青春是学习的季节,青春是奋 斗的岁月,不要停止我们前进的步伐,因为青春的路正长。有空的时候静下心来好好看看书,回头想想自己走过的路,为自己的人生做好一个规划,把自己的理想铭刻在心中,做 一个甘于寂寞,敢于创新、干劲十足的年青人。 我们要做的有很多很多,纵使艰难险阻,也要努力前行:追求卓越,真诚回报,释放 青春能量,点燃创业梦想。或许我们成不了伟人,纵使我们平淡一生,但这都不要紧,群 星闪烁时我们同样灿烂,这样的平凡其实是一种伟大。因为只有我们自己清楚,平凡的岗 位需要我们付出,火热的生活需要我们的付出,构建天池煤矿的宏伟蓝图需要我们大家一 起付出。我们的青春是有限的,有限的青春因为我们的奉献变得充实、久远。 我们选择了天池煤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选择了奉献。远离了都市的繁华,城 市的喧嚣,沉淀了心情,在这里驻足、扎根、守望。我们是失去一些东西,但我们没有失 去最为宝贵的青春。我们也没有辜负自己的青春,我们正用汗水见证着成长,用奉献丈量

富勒与哈特之争

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1907 –1992)与富勒(Lon Luvois Fuller,1902 –1978)之争 引子:二十世纪的两场法学大战 一、时代背景 1、二战结束,清算二战和第三帝国法哲学遗产,从拉班德的国家学到拉德布鲁赫 的法哲学 2、拉德布鲁赫的自然法转向:不可容忍公式,公民不服从 3、战后法庭:告密者案(审判四人帮,电影《朗读者》) 4、阿伦特(Alendt)“平庸的恶”(《耶路撒冷的艾希曼》) 5、怨毒的告密者案:1951年,《哈佛法律评论》摘要报道了一个德国法院裁决的告 密者案:被告决定摆脱她的丈夫——一个长期服役的德国士兵,丈夫在探亲期间 向她表达了对希特勒的不满。1944年,被告向当局告发了丈夫的言论,并出庭 作证,军事法庭根据纳粹政府1934年和1938年发布的两部法令,判定该士兵 犯有发表煽动性言论罪和危害帝国国防力量罪,处以死刑。经过短时期的囚禁 后,他未被处死,又被送往前线。战后,被告和军事法庭的法官被交付审判, 检察官根据1871年《德国刑法典》第239条,起诉二人犯有非法剥夺他人自由 罪。1949年班贝格(Bamberg)地区上诉法院在二审中判定涉案法官无罪,但被告 罪名成立,因为她通过自由选择,利用纳粹法律导致了她丈夫的死亡和监禁, 而这些法律“违背了所有正派人士所持的健全良知与正义感”。[3]1005报道最后 提到了拉德布鲁赫1946年著名的文章《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该文被法 律实证主义者解释为标志着拉德布鲁赫从实证主义向自然法的转向,在其中他 提出了一个类似“恶法非法”的拉德布鲁赫公式:通常情况下法的安定性应居于首 位,即便法律不善也不能动摇安定性,但如果安定性与正义的冲突达到了“不能 容忍”的程度,法律已经沦为“非正当法”(false law,unrichtigesRecht),法律就 必须向正义屈服。看起来,班贝格法院的判决推理似乎与拉德布鲁赫公式是一 致的 二、英美法传统比较 1、美国的自然法传统:欧洲传统(洛克、潘恩),宪法作为高级法(道成肉身),从独立宣 言到权利宣言(美国革命,民权运动) 2、英国的法律实证主义传统:英国的保守主义,从霍布斯、边沁到奥斯丁 四、富勒与哈特之争 1、从1958年《哈佛法律评论》同期发表哈特教授的“实证主义与法律和道德的分离”,以 及富勒教授针锋相对的大作“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1961年哈特推出《法律的概念》一书,富勒教授则于1964年出版《法律的道德性》一书。次年哈特教授撰写对《法律的道德性》书评,而富勒也不甘示弱,于1969年《法律的道德性》再版时加以反击

PTT讲师培训一分钟三分钟五分钟演讲题目三份

P T T培训演讲题库 《一分钟演讲题目》 学员按顺序抽取演讲题目,50秒助教摇铃提示一次。一分钟助教摇铃提示。要求演讲过程面带微笑,流畅表达。 1.蚕思 2.骆驼与针眼 3.论肚子 4.黑森林 5.骚人 6.第五号染色休 7.和尚与修女 8.侃吧 9.毒蛇和奶 10.男人吃斋 11.两腿之间的魂 12.红杏出墙 13.性格的魔方 14.太阳出世 15.狮子和海洋 16.人肉汤17.再战中盘 18.试尔石 19.活在当下 20.刀抗母时代 21.鱼水之欢 22.劫机事件 23.笑傲江湖 24.便秘 25.思想、河床、裙边 26.忧馋畏饥 27.九杯水 28.兔子舞 29.瓜田梨下 30.种族歧视 31.藏獒 32.比佛利山庄情结 33.虚拟办公 34.智能住宅 35.泡沫爱情 36.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37.悬浮列车 38.女儿红 39.莫言 40.猎头 41.心灵鸡汤 42.末日心态 43.鸟的理想 44.享受寂寞 45.鸡鸭同讲 46、香烟与美女 47、天子驾天 48、回购

49、秦始皇 50、那斯达克 51、大堡礁 52、海市蜃楼 53、汗血宝马 54、麻雀 55、赵薇现象 56、岭南文化 57、吸血虫的灭绝 58、技术移民 59、华表 60、天中之地 61、星与黑洞 62、波浪理论 63、开放基金 64、跳槽 65、儒释道 66、南屏晚钟 67、小高炉时代 68、悟空拜师 69、职场文化 70、整形 71、九星连珠 72、CIA和FBI 73、三人成虎 74、嬉皮士与雅皮士 75、武则天今鉴《三分钟演讲题目》 学员按顺序抽取演讲题目,2分50秒助教摇铃提示一次。一分钟助教摇铃提示。要求演讲过程面带微笑,流畅表达。 1.弹性生存 2.聊天的乐趣 3.生命在于运动 4.小小的创意送给你 5.机遇与挑战 6.信念 7.人际关系的重要性8.时光流逝 9.上海本帮莱 10.坚持是金 11.信息鸡蛋 12.球赛观后感 13.一盏风灯 14.排列组合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15.音乐的魅力 16.信仰的力量 17.微笑 18.感觉重视 19.手拉手的感觉 20.选择

五分钟法哲学读后感

五分钟法哲学读后感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五分钟法哲学》简洁明朗,在质朴的语言中,读者能清晰把握作者拉德布鲁赫对法律内涵的一种剖析。带着矛盾、带着期待当然也带着清醒去向哪里?又与谁同行? 第一分钟,从军人命令和法律的比较入手引出法律和强制力的关系。当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实证主义学说,占据或者说统治整个社会主流哲学观点的时候,法学人士以及这个民族都缺乏思考法律内涵和意义的动机,这就很自然地认同了,法律之所以有效,因为它就是法律,往往就是由于存在强制力执行它,即得到认同。再进一步分析,处于此种状态下的社会和民众,主流意识对法哲学的不加约束,将会使得国家的强制力无限制扩张,对内的专制也好对外的战争也罢。总之,一系列连锁反应,从自然法的衰退和消失,到逐渐的整个民族都丧失对残暴、罪恶法律的抵抗。 第二分钟,从逻辑学的角度论述了,“法者,于民众有益之物也”命题的内涵。一方面,对民众有益之物的标准存在不确定性,当将法和臆想的或者自称的民众利益等量齐观,会造成权利掌有者的独裁、程序的缺失、社会价值的歪曲等等问题,法治国的理想成为泡影。另一方面,“只有法,才是对民众有益的”命题,表达了作者对未来法律发展的殷切期望,那些经得起历史考验,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契合社会现实的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才是我们真正应该追求的,真正对民众有益的。 第三分钟,主要谈论法律与正义的关系。当正义的内涵被扭曲对异族人的杀戮视为正义;法律对正义的追求存在瑕疵或者法律有意识地否

认对正义的追求时,那么一方面民众就没有义务来服从这些法律,另一方面作为法学人士还必须鼓起勇气来否认这些本不属于法律的特性。 第四分钟,论述对法律内涵的经典解读,基于人类的不完善,使法所有的价值不能和谐统一。为了作者认为的法存在的第一大任务法的安定性,即秩序和安宁,我们需要在某种程度上认为那些恶的、有害的或者不公正的法律应该是有效的,比如既判力原则。当然,对于超乎必要限度的非正义性和公共危害性的法律,我们也要毫不犹豫地去否认它。 第五分钟,总结性地谈到理想和实践的差距。存在一些法律原则,它们比其他的法律规章更具有效力,以至于其他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其相悖,人们将之称为自然法或者理性法。然而,拉氏在其法哲学思想中是否认终极价值存在的,在这里我们仅仅看到的是,作者繁琐用词艰难承认的,经过几个世纪的努力形成的一个稳定规模,广泛协调集中在所谓的人权和公民宣言之中的价值,但是,这并非相当于承认理想的现实化,也只不过是历史的产物。

5分钟的英语演讲稿3篇

5分钟的英语演讲稿3篇 英语演讲能力是英语语言能力和交际能力的综合反映,同时又 是演讲者通过语言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的有效沟通途径。下面小 雅WTT整理了5分钟的英语演讲稿3篇,供你参考。 5分钟的英语演讲稿篇1 change the ingredients of your life change the ingredients of your life this is a glass of water, tasteless, right? however if you add sugar, it will taste sweet, but if you add vinegar, it will bee bitter. the same is true with our life____ the flavor is created by our choices. if kindness is added to a strange you will have a friend; but if hostility is added, you will have an enemy. if love is added to a pile of red bricks you will have a home, but if hatred is add to those bricks , you will have an concentration c. so my dear friends, never plain that life is boring and the world is disappointing. if don"t like the taste of your life, change the ingredients. three year ago, i weighed more than 100 hundred kilograms which caused significant embarrassment and frustration in my life.

法哲学视野中的告密者难题(上)探讨与研究

积分 都是垃圾 撒旦发生发大 水范德萨 发撒旦 法哲学视野中的告密者难题(上) 柯岚 摘要:告密者案件不是一个一般意义的疑难案件,而是一个“根本性的疑难案件”,其中不仅牵涉到法律解释的争议,也牵涉到对法律合法性的争议。德国法院对告密者案件的真实裁决是审慎严谨的,比起哈特的方案,这些裁决更合于法律实证主义忠于法律的宗旨。拉德布鲁赫和富勒对这个案件的建议都比哈特方案更好,哈特方案并不能回避恶法非法的问题。纳粹统治时期司法沦为犯罪工具,法官丧失良心自由,这是现代社会真实的合法性困境。 公元前43年,罗马执政官西塞罗被他的仇人安东尼发布法令宣布为公敌(hostis publicus)。安东尼从前辈苏拉那里学到了公敌法令,那是罗马共和国曾有过的最残酷的法律。安东尼和同盟屋大维、雷必达共同发布了他们想要的公敌名单,被宣告为公敌的人不再受到法律的任何保护,窝藏或者隐瞒他们的人与他们同罪,杀死他们的人可以凭头颅领取巨额奖金,奴隶还可以得到自由和公民权,告密者得到同样的奖金。西塞罗准备逃亡到马其顿,一个奴隶向追捕的军队告密了,追兵很快找到了他。一个曾经在诉讼中被他搭救的百夫长砍下了他的头颅和双手,献给安东尼请赏。他的头和手被悬挂在他曾经抨击独裁者的讲坛边,悬挂了很长时间,跑来看这些示众之物的人,比以前跑来听他演讲的人还要多些。公元前43年,罗马城中人人自危,一片恐惧,人们最害怕的恰恰是从前自己亲爱和熟悉的人。奴隶出卖主人,儿子出卖父亲,债务人出卖债权人,农夫出卖地产肥美的邻居,妻子出卖丈夫,丈夫被杀的当天,她就举行她的新婚典礼。 西塞罗生前曾抨击苏拉那部残酷的公敌法令,他说这样的法律“就不应再视为正义。正义只有一个;它对所有的人类社会都有约束力,并且它是基于一个大写的法,这个法是运用于指令和禁令的正确理性。”[2]163然而他最终却惨烈地殉身于此。共和已经沦陷,守护罗马共和法律的国父西塞罗已经死去,帝国就要来临。在暴君频出的罗马帝国,只要独裁者愿意,他们都可以变成苏拉和安东尼,法律在他们手中就变成酷虐的杀人利器,能够搅动平常人心中最黑暗的贪欲和恶念,那些堕入黑暗的人们,强横尚武的可以选择做独裁者军中的百夫长,孱弱无力的可以选择叛卖和告密。 两千年后,罗马帝国古老的统治技艺经由秘而不宣的心灵默契,降临到阿道夫·希特勒治下的第三帝国土地。在第三帝国的议会里,法律变成了更为酷虐的杀人利器,被宣布为公敌的,不仅仅包括所有反对独裁者的人,还有一个人数众多的无辜族群。为这法律做后盾的,是威力胜过罗马军团千万倍的火药武器,还有组织严密千万倍的现代科层制官僚体系。在第三帝国阴郁的生存斗争中,酷虐的法律同样搅动平常人心中最黑暗的贪欲和恶念,那些堕入黑暗的人们,强横尚武的可以选择做盖世太保和党卫军,孱弱无力的同样选择叛卖和告密。面对这更为严密和精致的现代合法罪恶,最无良心自由的就是操作法律的那些精英。比起平常人,他们还有忠于法律的职责所系,即便法律已经变成杀人工具,他们也无从逃避指责。没有人知道,这是上帝惩罚罪人的历史必然性,还是现代性演进中一个脱节的偶然产品。1945年以后,第三帝国的浩劫过去,幸存的人们追问,当法律精英扈从独裁者作恶的时候,为什么他们没有想到“恶法非法”的古老训诫?人们真诚地相信,就像第三帝国的罪恶如同罗马一样古老,最古老的法律智慧也可以开出新意,帮人们寻回失落的法治秩序。人们动用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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