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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与缺陷

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与缺陷
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与缺陷

浅谈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状况

——以西江苗寨为例子【摘要】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定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从这句话中,我找为了更清楚的了解他们,我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并结合我的理解得出以下结论。

关键词:少数民族、统一领导、区域自治、西江苗寨

一、民族区域的形成

首先,我认为要弄清楚一个事物的本源,必须从它的源头或者根源找到答案,从历史的角度去分析。纵观历史发展,我国在政治制度方面长期存在两大主要特点:一是它的统一性,二是中央集权。早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就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结束了长期诸侯割据的局面,统一了战乱频繁的中国,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2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可以看出国家统一则国力强盛、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安定。国家分裂则国家衰败、民族分争、人民困苦。我国在解放后建立民族区域自治,保持了国家的统一,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符合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经济、文化、政治上的密切联系。我国民族关系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各民族和则两利,分则两害。只有在统一国家中采用民族区域自治这种形式,才能适应并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这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

础。

二、通过对西江苗寨的调研之发现

(一)西江苗寨的概况

西江千户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东北部的雷公山麓,距离县城36km,距离黔东南州州府凯里35km,距离省会贵阳市约260km。由十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连成片,是目前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传说西江有千年以上历史。西江苗族和苗族先祖蚩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林荫记》中记录的西江苗族子连父名的世系谱,从蚩尤到1732年间共有284代,说明生活在西江的苗族是蚩尤的直系后裔。

(二)西江苗寨的民俗文化

西江苗族是黔东南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主要居住的是苗族的“西”氏族。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拥有深厚的苗族文化底蕴,这里的苗族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不但典型,而且保存较好。西江苗族过去穿长袍,包头巾头帕,颜色都是黑色的,故称“黑苗”,也称“长裙苗”。西江苗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中部方言的北部次方言,这里现使用的文字是通用的汉语言文字,尽管汉语言是西江苗族与外界交流的必备语言工具,但苗族之间的语言交流仍然使用传统的苗语。也是重要的苗族之一,这也是黔东南的重要的代表之一。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从它的语言开始的,所以,苗语是苗族内沟通的一种交流工具,是族内、寨子内进行日常生活重要手段。

(三)西江苗寨的自治管理方式

在清雍正以前,地方事务多由自然领袖管理,与汉族地区有显著差别,实行自主管理内部事务。西江苗族的自然领袖主要包括“方老”、“寨老”、“族老”、“理老”、“榔头”、“鼓藏头”、“活路头”等,不同性质的自然领袖其职责也不同,相互之间具有分工协作的性质,共同维护苗寨的安全与利益。“方老”是自然地方的最高领袖,每个自然地方下辖若干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村寨,“寨老”是每个苗寨的最高领袖,“族老”则是某一家族的领袖,“理老”一般由德高望众、学识丰富的人担任,主要负责民间纠纷的调解、裁断,“榔头”主要负责刑罚,维持地方治安,“鼓藏头”负责召集和主持祭祀、祭祖活动,“活路头”则主持安排农业生产,是苗寨“农业部部长”。其中,鼓藏头和活路头是世袭的,而其他自然领袖一般是群众选举出来的。“议榔”是苗族社会为了维护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由方老、寨老、榔头等组织的群众议事会,以对内部的各种重要纠纷和外敌入侵进行商议、决断。议榔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如果社会安定,无争无议,也可两、三年举行一次,遇外敌来犯时则临时召开。西江的议榔一般是分头在各寨子的风景林中举行。清政府在苗疆实施“改土归流”后,西江苗寨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辖,方老、寨老等自然领袖已基本不存在了,但负责祭祀和生产的鼓藏头与活路头仍得以世袭保留至今。长期以来,农业一直在西江千户苗寨产业结构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虽能养活生活在这里的数千人口,人们过着世外桃源般自给自足生活,由于与外界联系甚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次来到西

江苗寨,这里的人们大部分还是保持着传统的风俗习惯,虽然地方也有治安管理等机构,但是西江本身的习俗还是按照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去执行,一位姚姓的“鼓藏头”告诉我们说他是第36代传人,目前在寨子里面的中学教书,是一名教师。

(四)我对西江苗寨的感受和见解

通过两天的对西江苗寨的走访,我最大的感受是,在这个偏僻的苗寨中,首先人们的精神面貌非常的好,老人们悠闲地晒着太阳,中年妇女在打着当地的一种饮食(糍粑),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或是在家做着旅游的生意,反正整个苗寨我的印象就如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里是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内,所以适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是,在我看来,不断的商业化和汉文化的冲击,除了重大节日或者其它一些风俗类的生活行为,真正用自己民族自治的列子也不多见,族内的一些习惯在慢慢地消失,那些更加原始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寨子有些因为人口少,或者地理位臵、自然灾害等原因都在悄然转变,因为苗族是个喜欢群居的民族,所以小的,非常有特色的寨子也不多见,而大点的寨子都因为旅游商业化或者其它原因已经少有民族独有的特色。这不仅让我考虑到一个问题,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实是正确的,那么,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是什么?

三、少数民族自治的优点

经过查找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证明,我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主要体现了以下两点:

(1)保证了国家的统一,保证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国家总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在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贯彻执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状况。

(2)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权益,照顾各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的权利。

(3)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民族政策。

(4)处理民族关系的三原则是制定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有利于贯彻民族原则。

(5)为了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从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各民族人民的利益,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行,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事物总是在矛盾的进行中发展起来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这又让我看到优点下的对立面,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弊端。

四、少数民族自治的缺陷

从现实情况来说,其一,我国有56个民族,汉族人口多,少数

民族人口少,地大物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其二,我国民族分布情况复杂,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特点显著,只有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适应。其三,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经过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至今,其传统文化已经被汉文化冲击得所剩无几,这种现状是无法改变的。

民族自治制度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文化与自治权,但也导致中华民族格局固化,不利于民族融合。

1.最大的弊端在于人为设立了某一个行政区域,造成民族“领土”意识,比如某藏族自治州同胞会误认为这块地“本来”是属于藏族的,视汉人进入好象是抢了他们“本来的”领土一样,里面原有的汉人也误以为自己是外人而陆续迁出去,导致区域独立分化倾向,不利团结。而实质上中华民族至汉朝逐步形成就散布全国,大杂居,小聚居,东部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西部地区很早也有汉族人聚居,领土属于全体中华民族,不存在也不应该有这块区域本来属于谁,只能让谁住的问题。

2.当前民族融合是世界潮流与趋势,设立严格的民族自治后,少数民族必须学本族语言与文化,这样不方便与汉族通婚,不利于学汉语,不利于在汉族区域内求职生存,只能限定在特定民族区域内生活,导致与汉族文明发展不同步。资源比较好的区域能吸引外来投资,经济还能得以发展;一些资源比较差的区域则长期得不到发展,这也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

上面所说的是我国一些民族宗教文化比较厚重的地区,如西藏,

新疆,内蒙等地。现在我想谈谈我们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面临的一些问题和思考。

五、我的一些思考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说过: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少数民族人和汉族人在后者种的繁衍上肯定没有什么区别,但在前者,生产力方面却是有着区别,中原北方的汉族群居地,其经济肯定是优先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我所想要表达的是,人类都有一个共同的天性,那就是去追求更美好,更优质的生活,这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所以当外界的生活质量优于本地时,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肯定会被吸引,从而参与到外界更为广阔的物质世界中去,这和世界上所有其他种族或是民族的迁徙是一个道理,即使北美地区不属于大英帝国,他们还是决定要驱赶其原住民——北美印第安人。少数民族带来的是外界先进的东西,看起来是历史的进步但相对的也是一种退步,因为少数民族本身传统的文化也被侵蚀了,这也是民族自治制度所不能顾及或是无法干涉的。换句话说,这种对于少数民族本身传统文化的伤害,制度是保护不了的。虽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字眼上很是醒目,但是那些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还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他们都是带着汉族思想的少数民族人群,除了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上的籍贯那一栏不一样外,他们的声音,

长相早已褪去了少数民族的特性。所以,我国的民族自治制度,从这些方面看来,虽然已是在竭尽全力地去保护它们,但是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各个民族文化的融合,是不是我们最终的文化习惯都要归为大同?这是好还是坏?未来的事情我们是不得而知的,也不必去多想,至少我们今天的晚餐还是很丰盛的。

小结:最后,就让我以摩尔根《古代社会》第552页那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吧: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

摘自:

1.《民族旅游发展中的展演机制研究——以贵州西江千户苗寨为例》[期刊论文]《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杨柳

2.《关于我国少数民族区域政策的几个问题》(1957年8月4日),《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学设计 (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识记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3、理解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优越性。 (二)能力目标 1、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坚持了从实际出发适合我国国情。让学生尝试用历史的、辨证的眼光观察、评价问题提高学生的比较、鉴别能力。 2、引导学生利用已有历史、地理知识深入学习本课。培养学生善于将不同学科知识综合起来不断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教育学生理解并拥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而承担起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历史责任。 二、重点、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和优越性 三、教法: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四、教具:PPT课件 五、课型:新授课 六、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通过上一节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在处 理民族问题上,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形成了平等、 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一民族关系的形成,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也是分不开的,下面就学习我国的民族制度问题。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76页,思考几个探究性问题。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 教师点评: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可以看出,我国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法律形式保障自治民族的合法权益,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有重要意义。 (二)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师活动:回忆初中知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是什么?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地位: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的民族政策。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内容,思考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1、含义: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教师活动:“坚持国家的统一领导”这说明什么问题? 学生活动:思考并回答 教师归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国家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教师活动:聚居是否等同于居住? 学生活动:讨论并回答 教师活动:点击课件“自治机关”四个字打开相关链接补充知识:自治机关的双重地位学生活动:做笔记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继续阅读教材并思考:怎么认识“自治权”呢? 学生活动:学生从教材上找到答案并展开讨论。 2、(1)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 (2)含义: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教师活动:那么该如何理解“自治权”是它的核心内容呢?教师展示材料。 学生活动:学生利用所给材料积极探究思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迪庆州国投集团热力公司张永江 内容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国家统一的结合,区域自治与集中统一领导的结合。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一方面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的各项自治权利(2001年全国人大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又进一步完善了对各项自治权利的规定)。上级国家机关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目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并努力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另一方面,又明确规定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既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又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这种民族自治和国家统一、区域自治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正确结合,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显著特点,并使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国情宪法国家领导结合统一 正文: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民族问题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但我国民族问题处理和解决得很好,这要归功于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其中,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放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践已经证明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成功,成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表现了很大的优越性。 邓小平同志说:“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民族共和国联邦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区别,涉及国家理论中的复合制与单一制的区别,可以列举若干条,但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在民族共和国联邦制度中,各民族共和国可以自由退出联邦;而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各世族自治地方

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浅谈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策 ,是在多民族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里 ,实现 各民族平等联合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其形成和发展 是完全符合中国国情 ,符合中国民族问题的状况和特点的。自 1947年 5月 1 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 ,到目前为止 ,我国已有 5个自治区 , 30个自治州 , 121个自治县(旗 )。 55个少数民族中有 44个实行了民族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 60% 以上。50年来的实践证明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对于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巩固和维护国家统一 ,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问题原理在 中国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 ,丰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的区域自治,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共同居住于同一区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是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政治形式。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少数民族通过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质是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区的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旨在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充分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发挥民族地区的优势和特点,更好地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着多方面的根据,分别从理论依据、国情依据、民族特点和实践依据等方面进行考虑。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的政治形势和一般原则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现代国家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的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其他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复合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根据其联合程度不同,这种形式又有联邦制和邦联制之分。 我国在采取单一制的同时,充分考虑历史,依据多民族的国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额发展,是实现各民族平等联合、国家统一的最好的政治形式。 中国选择民族区域自治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 从历史上看,我国自秦代开始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立了中央集权。历史上虽然出现过民族隔阂、战争甚至分裂等情况,但各民族人民之间友好往来,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资源信息表 第六课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第二节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 第三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学生能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2.过程与方法:运用情景教学、讨论教学、问题教学、启发式教学,学生整理、归纳所获得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得到提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生进一步明确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能以自觉维护我国的民族团结为己任。 二、学前准备 1.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收集我国关于少数民族生活的图片、民族英雄的事例及相关具体政策。 2.教师:整合相关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三、教学过程 【媒体演示】中国地图(要求学生指出我国一些主要的自治区的具体位置)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讨论交流】为什么我国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生:(略)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1、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知识窗】教材P50 2、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媒体演示】回族抗日英雄马本斋 马本斋(1901年—1944年),回族,河北献县人。抗日战争爆发后,马本斋组织了60人的回民抗日武装,同日本侵略者进行斗争。1938年初马本斋和党取得了联系。在吕正操支持帮助下,1938年7月他的部队改编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回民教导总队,马本斋任总队长。在党的领导下,马本斋对队伍进行了整顿,加强了党对部队的领导,队伍很快由三四百人发展到六七百人。同年10月,马本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9年,回民教导总队改名为回民支队,马本斋任支队司令员。1937年至1944年,马本斋率部经历大小战斗870余次,歼灭日伪军3.6万余人,战果显著,八路军冀中军区授予回民支队“无攻不克,无坚不摧,打不垮,拖不烂的铁军”的锦旗。 【归纳】中国各族人民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 3、各民族小聚居、大杂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 (1)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同全国其他行政区域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的一部分。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权机关,是在中央政权机关领导下建立的一级地方政权,必须受上级政权机关的领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人民同样也是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根本大法,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 西藏是藏民族聚居区,藏族占全自治区总人口的95%,汉族和回、珞巴、门巴等其他民族人口占5%。西藏和平解放尤其是民主改革后,生活在雪域高原上的各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内容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内容 (五)语言不书面,口语很常见注:(1)口语绝对不能用(2)网络用语绝对不能用(3)务 必简练表达,避免数量词和语气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 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 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首先,处理好民族之间的关系,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成员都有一颗爱国的心,需要一种 爱国的强力支撑。我们伟大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过了风 风雨雨,遇到了重重困难,经历了挫折和失败,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屈服,他们从没放弃和 困难作斗争,在爱国主义旗帜的指导下,他们树立了明确的方向,各民族团结一致赶走了 帝国主义,推翻了压迫,人民成了真正的主人。民族是我们做一切事的基础,是我们取得 胜利的最坚实的保障,是新中国诞生的先决条件。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 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第五,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实质。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实质就 是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使之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这一制度 有利于少数民族结合实际实质性地当家作主,把国家的繁荣富强与本民族的发展进步有机 结合起来,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前提。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政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民族问题引发的冲突还时有发生,有的酿成局部战争,严重影响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使民主政治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现,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 政治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固有的灵活性,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要求,能保障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参与国家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管理的民主平等和平等自治权利。这主要体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的正常宗教活动。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 二、自治制度调动了各民族的积极性,有利于各民族自身及其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开创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新阶段。少数民族可以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发展各项事业。这就能够最广泛的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政策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政策 一、教材分析 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这也是和国家密切相连的两个重要问题,国家都是由一定民族构成的,民族关系处理得当与否,关系到国家兴衰存亡,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的强弱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我国是当今世界上民族问题解决的最好的国家之一,我国实行的民族政策有效的使各民族和睦的生活于一个安定的国家之中,它对于维护祖国的统一、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具有重大意义。宗教是现实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焦点,它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宗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宗教,就其思想来说,是一种崇拜超自然力量,相信有神论的意识形态;就组织上来说,宗教是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不同的性质的国家会采取不同宗教的政策。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肩负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任务,对宗教的处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团结、国际间的交往。我国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对调动信教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的稳定具有重大的作用。新时期宗教工作还要依法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主要概念及知识点 1、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原则、民族团结原则和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4、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尤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5、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6、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7、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 三、重难点分析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理解和拥护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1)民族平等原则,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 ①马克思主义认为,各族人民群众都是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都对历史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因此,各民族应一律平等。 ②马克思主义认为,古往今来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长处,都有自己本质上的特点,都有只属于该民族而为其他民族所没有的特殊性。各民族的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是历史的、地理的、社会的诸多因素造成的,世界上各个民族虽然有大小、强弱、先进与落后之分,但并无优劣或贵贱之别。 ③贯彻民族平等原则,在我国主要是指少数民族与汉族享有平等的权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消灭了剥削制度,我国各民族在享有权利方面已经实现了真正的平等,并且贯彻到了一切社会生活领域中。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还处于落后状况,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而影响了平等权利的充分行使,这些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并不是有没有平等权的问题,而是行使平等权利充分不充分的问题。面对历史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我们要处理好民族关系,就要对少数民族给予帮助和照顾,采取一定的特殊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原则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首要原则。 (2)民族团结原则。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内在要求。它是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廊坊市第十五中学学案 课组:政治 课题:第七课第二框题民族区域制度制度 主编:郭飞来 时间;2011年4月25日 1、 【目标导航】: 1、知道民族区域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明确我国民族区域制度的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又行使自治权。 3、了解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的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的权力,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范围、内容十分广泛。 4、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制度制度是适合国情的选择,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2、【互动导学】: 1、请同学们结合上一框题学过的内容,思考并回答,我国的民族状 题时,①坚持了什么样的民族原则?②和实行了什么样的民族政策?答:① ② 4、那么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答 第一:什么是自治机关? 答: 第二:什么是自治权? 答: 第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包括哪些? 答: 第四:国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是什么? 答: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 答: (3)、民族区域自治的范围?(书本上找出来即可) 答: 上) 三【要点点拨】【重难点】 1、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分析:以少数民族聚居为条件;以行使自治权为基本内容;以国家的统一领导为前提;以设立自治机关为依托。 (3)前提和基础:民族区域自治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4)范围: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5)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注意:民族自治地方的双重地位→既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又是享有民族自治权的自治地方。其人大和政府: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民族自治机关。 (6)核心内容:自治权。 A.含义:即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B.内容:其范围、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①立法自治权;②变通执行权;③经济自治权;④文化管理自治权;⑤其他自治权。是地方行政区域的有限自治,而不是“高度自治”。 (7)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A.必要性: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为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社会基础;②“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适宜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③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为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政治基础。 B.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第六章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六章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第一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节的学习,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 基本内容,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 治权内容 教学重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非自治地方的区别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 教学课时:1学时 教学内容: 导入: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于用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中国共产党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今天,通过这节课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根据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结合中国民族的实际采取的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我国政府在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方面坚持走自己的道路的一个史无前例的创举。 (一)民族区域自治涵义: 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建党以后,受苏联的影响,我们党曾主张建立联邦制国家。当时我国的国情和革命发展的过程,同俄国完全不同。俄国是一个帝国主义国家,边疆许多民族地区原来大都是独立的国家,加上一些历史和民族关系的特点,采取联邦制有其一定的原因。而我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各民族包括汉族在内,都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在革命的整个过程中,国内各民族不仅没有出现过分裂,相反团结的越来越紧密。所以,不需要“联邦制”的“过渡”形式来达到集中统一。 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以平等、自治、和建立统一国家为原则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为确立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奠定了基础。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

10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教学设计 教案

教学准备 1. 教学目标 (1)识记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3)理解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优越性。 2. 教学重点/难点 1.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3.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优越性。 3. 教学用具 4. 标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教学过程 引入新课 通过上一节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一民族关系的形成,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分不开的,下面就学习我国的民族制度问题。 进行新课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76页,思考几个探究性问题。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

教师点评: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可以看出,我国在处理民族关系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法律形式保障自治民族的合法权益,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有重要意义。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问题1、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1、含义: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问题2、如何理解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是不是自治地方?什么是自治机关?包括地方检察院和法院吗? 2、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置与自治机关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范畴。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属于民主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系。 我国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问题3、什么是自治权?包括那些方面? 3、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第80页图表,看看自治机关有哪些自治权?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 教师总结: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范围、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主要有: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等。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 问题4、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篇一: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 实际相结合,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国策。实行这样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有多方面的因素原因的,请让我一一道来。 首先我们从理论角度来看。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现在国家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基本类型,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中央权力机关集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和主要权利,中央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之间是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我国便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强调无产阶级要坚持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国家的同时,又肯定了自治制的必要性和适宜性。再看我们的老大哥苏联,列宁把民族的区域自治作为无产阶级在国家建设和政权建设问题上解决民族问题的普 遍原则。他说:“一个民族成分复杂的大国只有通过地区的

自治才能够实现真正民族的集中制。”毕竟每个民族有自己 的问题,统一的国家若是用统一的政策和管理方式,势必会与民族的特色、文化发生冲突,这时就将与民族的集中制发生冲突。这说明了我国要建立稳定的中央集权而统一的国家,必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其次我们从中国的国情来看。在历史上,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自1840年以来, 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在民族分布上,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这说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是顺应历史的趋势和中国的国情的。 最后,我们发现我国没有实行苏联式的民族共和国联邦制度,而是实行了创新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其实是实事求是的精神体现,我国国情和苏联不同决不能生搬硬套。从上面我们分析的国情来看,一是我国与苏联的历史不同,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高一政治 导学案 第三单元第七课第二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自学提纲】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下,各少数民族的地方实行,设立,行使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三级。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 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实基础: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和决定的。 的历史传统,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 的民族关系,是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三、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1.有利于; 2.有利于; 3.有利于; 4.有利于。 【课堂检测】 1.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②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 ③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的国情 ④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我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A、①②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③④ 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是() A.让少数民族人民自己行使自治权 B.坚持国家的统一领导 C.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 D.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 3.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基本理论同我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里所说的“我国民族的具体实际”是指() 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特点 ②“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 ③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 ④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实际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4.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50年来,在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广西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见右图)。这充分体现了 A.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著的优越性 B.我国是一个团结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C.我国各民族在经济建设上实现了同步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习题与答案

第七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试题 一、单项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于: A.1979年 B.1952年 C.1984年 D.1956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这体现了民族自治机关的 ①立法自治权②变通执行权③经 济自治权④文化管理自治权 A.①② B.①③ C.①②③ D.①②④ 3.到目前为止,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数量是 A.124个 B.155个 C.125个 D.145个 4.构成民族自治地方名称的顺序一般是 A.族名、地名、行政级别名 B.地名、族名、行政级别名 C.族名、行政级别名、地名 D.地名、行政级别名、族名 5.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的民族有 A.44个 B.45个 C.46个 D.47个 6.下列行政建制中,属于国家法律明确界定的 民族自治地方是 A.民族乡 B.民族镇 C.自治县 D.自治市 7.我国成立最早的自治区是 A.广西壮族自治区 B.内蒙古自治区 C.宁夏回族自治区 D.西藏自治区 8.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 A.1947年 B.1948年 C.1949年 D.1950年 9.193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第一个 县级民族自治政权正式成立,它是 A.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B.豫海县回民自治政权 C.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 D.陕甘宁边区定边县 10.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政治 制度是 A.联邦制 B.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 C.人民代表大会制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多项选择 1.我国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主要由 下面几个部分组成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 其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法规 C.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有关实施民 族区域自治的行政法规 D.地方性的自治法规 2.《民族区域自治法》调整的对象是 A.统一与自治的关系 B.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C.自治地方内部的民族关系 D.各自治地方之间的关系 3.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和宗旨是 A.在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内,聚居区 的少数民族依法当家作主 B.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民族发展 繁荣 C.巩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D.普遍建立自治地方 4.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单位的级别包括 A.盟旗 B.自治区 C.自治州 D.自治县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篇一: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怎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不断完善的。深入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科学把握党的这一民

族纲领政策,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将会起到巨大的思想保证作用。 在进入21世纪之际,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迅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我们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已经并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机制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新办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而且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在新时期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探索和构建一些有利于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的经济、政治权利,有利于这些地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政治稳定的制度机制,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政权的根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个根本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质,就是要坚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一切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篇一:7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知识点 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知识点 1 2 3、处理民族关系三项基本原则的关系: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4、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是在下,各少数民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1)三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民族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国家的统一。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1)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3)有利于发

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8、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 (2)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特点决定的;由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社会基础)决定;由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政治基础)决定的。(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4点) 9、 (1)坚持和完善处理民族关系的三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2)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为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3)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4)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10、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原因:(1)得益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得益于我们采用了民族三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策,恰当地处理了民族关系,为发展创造了条件。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研究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研究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本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治理国家,因此在各个少数民族聚居地都有相关的优惠政策,以更好的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教育、交通并且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这样一项基础制度,因为我国的多民族是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要分布特点,并且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在西北与西南部,在东部沿海发达区的极少。因此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最大化的实行了优势互补,并且给足了少数民族发展的空间,其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最大化的帮助了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 在多年的实践中,充分说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它有助于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的双重发展,有利于少数民族人们关系的融洽和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中国整体综合实力的提升。 【关键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机关自治权优越性 内蒙古自治区的发展历程 一、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区域自治制度呢?中国自古以来,民族众多,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从中国国情出发,确立并实施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内容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杨晶先生表示,“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政府在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内容的民族政策。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根据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充实和完善民族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中国民族政策体系。” (一)我国的现有国情要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我们的本质规定与奋斗目标是共同富裕,我们现在虽然在飞速发展,但是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毛主席说过:“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因此解决革命问题的最根本方法还应该是改革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现在具体的国情:1、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 2、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 3、社会注意具体制度还不完善,还处于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 既然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我们党与政府发挥了最大的能动性,充分的体现了要把共同富裕放在首位的基本方向,因此我们必须实行区域自治制度。 (二)“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理解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少数民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对于我们认识、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民族原则和政策有重要意义。 知识梳理: 1民族区域自治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2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有着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第一,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社会基础;第二,我国民族以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适宜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三,我国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认同,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合乎国情,顺乎民意,具有很大的优越性。第一,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第二,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第四,有助于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重点突破: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符合我国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人民利益的正确政策,是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具体表现为: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实质解决了国家统一和民族自治的关系:国家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其他行政地方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我国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民族区域自治既不是在汉族居住区实行,也不是有少数民族的地方就实行的,而是指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方(即聚居)实行。这有三种情况:一是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二是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同时又包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政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 1、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而且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额和比例分配将依法给予适当的照顾。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以及政府所属工作机构中,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配备。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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