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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论文题目:农业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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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2015年2月

1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摘要

农业保险对于稳定农村经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农业保险在我国发展还很不成熟,那推进农业保险在中国的普及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关键词: 农业的保险制度的建设农险的营销

目录

1前言 (1)

1.1农业保险特点 (1)

1.1.1风险单位很大,使风险难以分散 (1)

1.1.2农业保险经营高风险与高成本 (1)

1.1.3农业保险承保风险的区域性与伴生性 (1)

1.1.4农业保险高费率 (1)

1.1.5农业保险存在特殊的技术障碍 (1)

1.1.6农业保险的主观能动影响大 (2)

2中国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制约保险发展的因素 (2)

2.1农业保险制度 (2)

2.2农业保险组织实施系统 (2)

2.3农业保险利益 (3)

2.4农业保险销售渠道 (3)

2.5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3)

2.6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3)

2.7农业保险人才体系 (4)

2.8农民的保险意识 (4)

3结论与建议 (4)

3.1构建农业保险制度保障系统 (4)

3.2实现农业保险形式创新 (4)

3.3建立合理农业保险利益分配机制 (4)

3.4拓展农业保险销售渠道 (5)

3.5开发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5)

3.6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5)

3.7农业保险人才体系因素 (5)

3.8宣传农业保险消费意识 (6)

参考文献 (6)

1.前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又是典型的风险产业,解决“三农”问题事关我国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向工业化社会转型的实现。其中,如何有效控制和化解农业风险从而稳定及提高农民收入是关键。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1.1农业保险的特点

1.1.1风险单位很大,使风险难以分散

对于农业保险来讲,一个风险单位往往涉及到几个县或地区,特别是洪涝灾害或是干旱的影响范围更加广泛。按照大多数法则的要求,被保险的保险标的数目要足够大,才能分散风险。但是农业风险单位过大,会使其在一个县、省或更大范围的空间内都难以得到有效分散。

1.1.2农业保险经营的高风险与高成本

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同时也依赖于当地的经济与技术发展水平,如治理病虫害的技术以及风险事故的防范装备等。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财产损失都相当高,赔付率也是居高不下,而且农业在空间上有很大的分散性,农业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利用有明显的季节性,这就加大了风险区划与确定保险费率的工作量,进而也导致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

1.1.3农业保险所承保风险的区域性与伴生性

农业灾害特别是自然灾害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不同的地区的灾害类型,风险频率以及风险强度差异也很大,这些特点是由地理与气候的分异规律来决定的。并且农业风险的损失很容易扩大,一种风险事故会引起其他风险事故的发生,这就很难区分各种风险事故各自的损失后果,从而也给单一风险理赔带来了麻烦。

1.1.4农业保险的高费率

由于受到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农业灾害发生的频率很高,尤其是在我国自然灾害更加频繁。且灾害一旦发生,牵涉的区域相当广泛,由此造成的损失规模也相当大,所以在拟定费率的时候会据此制定高比率的农业保险费率。

1.1.5农业保险存在特殊的技术障碍

农业灾害损失在年际间的差别很大,纯费率要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而由于资料不足与缺失,保险费率难以拟定。各地的农业实践不同,自然灾害性质与频率强度也有差异,造成了合理的保险责任难以确定。此外,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其价格在不断的变化,很难估算预期利益与损失程度,所以又难以定损理赔。最后,农业保险若是小规模经营,很难分散风险,使得经营农业保险具有很大的冒险性。

1.1.6农业保险的主观能动影响大

农业保险标的是在人的照料下的活的动植物,它们的生长与饲养都离不开人的作用。相同作物,其品种选择、耕作方式以及精心程度的差异必然会带来产量的不同,并且同样的灾害,被保险人可以预见到或是积极抗灾,灾后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就可能减少或不受损失。所以农业保险受被保险人的主观行为影响很大。另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情况是熟知的,而保险人却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困境,骗赔现象也时有发生,逆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存在同样给农业保险的开展带来了难题。

2.中国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制约保险发展的因素

我国农业保险客观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表现在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供给增长乏力、法规不健全、财政扶持太少、农业再保险体系缺失、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及广大农民保险意识过低等。尤其是我国农业保险的基础十分薄弱,从1982年开始经营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不到位,并且风险高,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1985~2004年大部分处于都是亏损状态,1994年开始农业保险险种逐渐减少,呈现出萎缩的趋势,到2004年底,农业保险收入才3.67亿元。可见,我国农业保险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与普及,并且使得农业保险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有:

2.1农业保险制度因素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采取的是重点试验的做法,并没有在广大的农村普及开来。再加上我国对农业一贯实施保护价格政策以及补贴政策,没有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对于农村经济稳定的重要性,这就从根本上造成了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缺失与不完善。

2.2农业保险组织实施系统因素

正是由于农业保险所固有的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等特征,使得商业保险公司望而生畏,广大农户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政府则是由于财政实力薄弱,爱莫能助,最

终导致中国巨大的农业保险市场无人涉足。我国的农业保险组织实施系统尚有待加强。

2.3农业保险利益因素

商业保险的经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而对于农业保险却是高成本、高风险、高赔付,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稳健经营,出现“保费高了农民交不起,保费低了公司赔不起”的现实情况,使保险公司不但无利可图,反而常常亏损,所以农业保险是欲兴不能。

2.4农业保险销售渠道因素

一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都只是进行重点试验,仅仅承保为数很少的农业种植与养殖的品种,并且承保规模小,以强制投保为主,而自愿投保也是被动地等待农户来投保。这些制度上的安排造成农业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单一。许多保险公司都不重视农业保险销售渠道的扩展与维护,不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农户参加保险,而主要原因在于农业保险的低收益,保险人开展保险业务并非自愿,而是出于政策上的需要或强制执行。

2.5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因素

在我国多年来的实践中,农业保险险种单一,保险标的品种少,而且多为一般性的农作物与禽畜类,很少涉及经济作物与特种养殖,并且为了便于操作,多为一切险,没有形成系列化的农业产品体系。单一的农业保险产品无法满足广大农民多样化的需求,保险产品的选择空间过于狭小,也使得农业保险的购买力下降。没有意识到农业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重要性,不重视创新,没有完善的农业保险产品研发、设计体系,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受挫的一个原因。

2.6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因素

由于我国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农业保险的供给方对吸收农业保险投保人采取消极等待的态度,农业保险的政策强制性特点很明显,农业保险市场竞争并不激烈,可以说不存在市场竞争。因此保险人也没有必要通过服务来吸引、占领市场,这样就使得农业保险服务意识缺失,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保前、保中、保后全方位服务的规范与制度。这一服务上的空白,是我国农业保险落后的又一诱因。

2.7农业保险人才体系因素

农业保险在操作上有较高的技术要求,例如保险费率拟定、损失评估等,此外,农业防灾防损与保险期间监管都要求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技术人员来操作才能有效地减少保险风险损失,降低赔损率。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中介人才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

经纪人、公估人等都需要懂得农业保险专业知识,而这都是我国保险领域所缺乏的。

一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都未能发展起来,主要原因就是忽略了对相关人才的培养。

2.8农民的保险意识因素

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与高成本往往使得农业保险的费率较高,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据了解,一些地方农作物险种的费率高达9%~10%,这对目前收入不高,余款不多的农民来说负担过重。当然也不乏一些对保险缺乏正确的了解和认识的农户,在被保险公司合理拒赔后就对保险产生了错误的不信任感;或是抱有严重的侥幸心理,认为买保险是加重自身的经济负担,能免则免,保险意识不强。加之其灾年依赖救济的心理,造成他们的投保积极性不高。

3.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建议

3.1构建农业保险制度保障系统

制定实施农业保险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发展步伐。成立国家农业保险管理总局,下设农业部,研制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发展规划与政策,对农业保险业务,进行专业指导与监督管理,还要完善农业保险法制,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有序进行。农业保险制度保障系统作为农业保险运作的宏观环境,需要从各个方面构建良好的农业保险制度环境,以规范与引导中国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3.2实现农业保险组织形式创新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再加上国家财政能力有限,对于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应该更加放开,避免单一的组织形式,以便通过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弥补其他方面的不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有吸引力的回报预期,实现农业保险组织形式的创新。基于我国的现实国情,在农业保险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经济落后,农业商品率不高,农民收入低的地区,采用强制投保的形式;农业商品率较高,农民生活达到温饱和宽裕的区域,适合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而经济发达,农业商品率高的区域,则适合实行“强制投保与自愿投保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联合共保,共担风险”的农业保险模式(李友声,文章代;1998)。

3.3建立合理的农业保险利益分配机制

为了体现农业保险的公平原则,必须本着“保费负担应体现利益与负担相对称”的利益分配原则,农业保险的资金应从社会这个更大的层面上来征收,将保险费平摊到每一个消费者。这就要求将保费列入生产成本的一部分,计入农产品的价格当中,即把农业保险高额的保费由价格机制转嫁给消费者来承担。这样,大大减轻了农民的保费负担,同时又不会因为农产品的价格涨幅太大而引起需求减少。

3.4拓展农业保险销售渠道

依托“农村村委会”的形式来展开销售农业保险,这样可以进行集中的宣传与推广,获得极高的市场渗透力与推广速度,同时还尽快开拓市场。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销售还

应该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金融机构联合与互动,通过这些机构的参与来销售农业保险产品。

3.5开发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针对不同农户的个性化的需求,设计研发系列化的农业保险产品。此外,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贵在创新,险种要多样化,保费标准、费率拟定都应该体现科学化、标准化的原则,设定不同的档次以供农户选择。

3.6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积极主动地上门服务,进入农村与农户,了解农民的现实需求,掌握第一手的资料,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同时针对投保人的要求,适当调整服务时间,优化产品,简化手续,为投保人提供尽可能便捷的服务。牢固树立“忠诚服务,笃守信誉”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方位的服务规范与制度,切实加强保险宣传服务力度。

3.7加强农业保险人才培养

缺乏农业保险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该加快人才的培养,尽快解决人才瓶颈的制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保险人才队伍。其次,农业保险公司内部也需要配备熟知农业保险业务并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资金投资人才,产品开发设计人才以及营销人才,还有风险评估人员、精算师、承保员、理赔员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工作人员。政府应在这方面加大投资力度,鼓励正规的教育系统开办农业保险专业的同时,引导农业保险在职人员进行专业再教育与在职培训。

3.8宣传农业保险消费意识

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应该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的需求,开展农户保险知识的培训,利用农业保险专家或特殊的农业保险事件专访,印制手册,开展广告公关活动等进行宣传,必要时还要参加义务工作队,协助农村村委会或种植专业户、养殖专业户、特色农业基地等推进农业保险知识的普及与教育。

[参考文献]

[1]李友声,文章代.祸兮?福兮?中国保险问题报告[M].沈阳:沈阳出版社,1998,9

[2]王国军,庹国柱.中国农业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12.

[3]刘京生.知识经济与保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1.

[4]戴凤强.建立政策性农业再保险保障体系和农业巨灾风险再保险联合体[N].国际金融报,2006-3-10,103.

[5]刘兆博.当代农民消费行为研究[J].财经科学, 2006,2.

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 告范文 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在我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发展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作为世界上农业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国家,我国脆弱的农业,亟须农业保险的有力保障和支持,以保证农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农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而其他保险公司则是退出农业保险的经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香港上市后,由于经济效益的原因,不再经营大部分的农险业务。 自以来,专业农险公司开始浮出水面,9个省区市的农业保险试点也已经全面铺开。,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农业保险发展的五种模式:一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上海、黑龙江等地区,

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二、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发展呈现多次起落,保险人才断层,目前我国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没受过专门保险教育。而农业保险经营的复杂性、艰苦性,更是导致人才奇缺。因此,从业人员现状是经验型多,知识型少;保

农业保险研究现状及趋势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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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成因探讨 一、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理论依据与现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地位,因国情的特殊性经济学家把它的重要战略性归结为五个方面:产品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外汇贡献及生态环境贡献。而农业又是一个特殊的产业部门,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体,因此经常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双重影响,而其中最突出的是自然灾害风险,主要是因为农业风险标的具有周期性、生命性、连续性等特征,受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影响大。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为频繁的国家之一,因地理位置和区域结构的差异,遭受灾害的种类、周期、频率均难以确定,以超小规模的农户分散生产经营结构,在短时期内很难改变“靠天吃饭”的局面。由于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的密集型发展,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区域化进程不断加快,要素投入不断增加,加之人类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农业风险的关联性越强,风险的破坏力和经济损失也随之扩大。 农业保险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是时间上与空间上分散农业风险有效工具,并且农业保险作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绿箱政策”,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鉴于分散风险和经济补偿两大职能,

通过农业保险稳定农业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均衡国民收入再分配,确保农业资金、技术,人才的投入,促使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 我国农业保险经历了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先后经历了试办、停办、再试办及多种模式发展的探索过程,特别是进入1993年之后,我国农业保险呈现的格局是:保费收入、保险险种、保险结构、保险机构连年萎缩,农业技术人才匮乏,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缺乏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支持等。农业保险主要是由中国国有商业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一家经营.期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只针对新疆地区开展一些地方性的保险业务,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于2004年9月投入运营,并处于试办阶段。从1993年开始人保的保费收入逐年下降,1993年的保费收入为56130万元,1995、1996两年保费收入虽有上升的波动,但1997年之后保费收入是逐年下降,从当年的71250万元降至2002年的27200万元,年平均递减17.2%,年平均赔付率为88%,远远高于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在6596-7096之间的平衡点,1985、1986、1987这三年的赔付率高达121.6%、136.3%、125.7%,完全是处于亏损经营状态,如果加上同期20%~30%左右的经营管理费用支出,累计亏损6亿元左右,在这期间人保公司均是通过“暗补”的方式来弥补其亏损,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及人保公司的商业化进程,“暗补”肯定是有限的,保费收入,保险险种、保险结构、保险机构势必将不断萎缩。

最新整理保险合同纠纷案调解书范本.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最新整理保险合同纠纷案调解书范本.docx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张怀恩,男,汉族,一九四五年出生,xxxx省崇州人,大专文化,系天骄大洒楼个体工商户业主,住昌都县xxxx桥澜琼汽配门市部。 委托代理人尹晓华,系xxxx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昌都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燕,男,汉族,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昌都分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加永平措,男,藏族,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xxxx自治区分公司业务管理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央金,女,系xxxx自治区恒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的诉讼请求:1、赔偿保险金额现金1607xxxx.00元;2、赔偿从2000年3月28日拒绝支付保险金额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即①使原告没有能及时利用赔偿的保险金额重组或重建商业企业而造成的营业利润损失,每月按60000.00元纯利计算,一直到付活保险金额的时间为止;②由于不及时赔付,使原告无钱支付各 受损户而引起的受损户对原告的纠缠、威胁、辱骂,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③由于拒绝支付引起的原告不得不从澜琼汽配门市部抽调资金用于对死者家届的生活支出及受损户的赔偿,所造成的澜琼汽配门市部的直接损失,每月以2.5万元纯利计算,直到付活保险金额为止);3、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被告的答辩理由:1、原告投保时,只向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份天骄大洒楼修建 及装饰用款录活单,该活单上只列有所购的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及单价和价 值,但当时未提供证明该活单上所列品种及价值的任何财务凭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之规定,要求投保人提供证实 保险价值的有关凭证,投保人却无法提供,故无依据证实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鉴 于保单上的价值与了解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保险公司委托了xxxx市物价局价格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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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上海、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二、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以商业形式经营,国家支持和补贴较少,相对农民收入而言,保险费率较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缺乏专业性保险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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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来,专业农险公司开始浮出水面,9个省区市的农业保险试点也已经全面铺开。,保监会颁布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农业保险发展的五种模式:一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二是在经营农业险基础较好的上海、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保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 二、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现行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农业保险的发展面临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另外,传统风险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必然形成对农业保险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

农业保险开题报告

广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以恭城县为例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中央提出要加快探索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广西作为农业大省区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农业生产面临巨大的风险,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优先,加快广西农业保险发展十分必要和紧迫。为加快广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献计献策,为本地区的农业保险发展提供可行的建议,更快更好地推动广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以恭城县西岭乡为具体研究对象,进一步分析广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并为广西省的农业保险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道路。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广西农业保险从1982年恢复试办以来,经历了由单一险种到系列开发、局部承保等阶段,先后开办了森林火灾系列保险、甘蔗系列保险、水稻系列保险、水果系列保险、玉米、烟叶、冬菜及养猪、养鸡、养鱼、养虾等50多种农业保险,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农业保险体系。参保的险种主要是森林火灾保险和甘蔗火灾险,其中森林火灾险占40%,甘蔗火灾险占25%左右,粮食与经济作物险占10%左右。种植业参保数额较大,占70%,而且主要集中在柳州的柳江县和柳城县,这两个县的参保额占全区农业保险费收入的60%。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手段 本论文以资料研究,调查研究,个案研究,统计研究,等为研究方法发现广西省农业保险处在的问题,并探讨广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对策。 四、论文提纲 广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以恭城县西岭乡为例 一、农业保险的简介 (一)农业保险的定义 (二)农业保险的类型 (三)农业保险的模式 二、广西省恭城县西岭乡农业保险 (一)广西省恭城县西岭乡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农业保险的保驾护航。近年吉林省农业保险高速发展,但与国内其他省份还有差距,存在诸多问题,阻碍吉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从农民、政府、保险公司3方入手,探究了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对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业;保险;吉林省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天灾人害等保险事故对农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吉林省作为全国著名的粮食生产区,农业经济是吉林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业保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的精神,2017年,吉林省政府规范并完善了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同时,吉林省农业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规模和范围都不断扩大。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末,吉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33.9%,较全国平均增速高22.5%,农业保险业务范围几乎涵盖了吉林省所有特色产业。 2农业保险在吉林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民方面的问题。吉林省农民的农业保险意识浅薄、参保率低,农民大多持有“靠天吃饭”的思想,并且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保险公司业务繁琐、交钱容易领钱难、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一味依靠政府救济等原因的影响,使农民对农业保险并没有积极、充分、全面的认识。再加上一直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行业的偏见,导致农民对于农业保险是“谈险色变”。2.2政府方面的问题。2.2.1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来看,现存的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还不够专业和全面,缺乏相应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及相应的法律支持,直接导致农业保险从运营到推广都做不到有法可依,限制了吉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此外,关于农业保险相关方面的大框规定很多,但专项及具体问题却有些笼统和模糊,而农业保险有一定的特殊性,使农业保险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各种困难,不能够健康顺利地运营和发展。高风险使规模小的农业保险公司没有能力负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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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保险代理人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一、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二、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三、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精品范文】.doc

农业保险调研报告 目录 第一篇: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第二篇:云南省农村农业保险调研报告第三篇:关于高县养殖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财险第四篇:办事处关于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调研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 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自2014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2014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 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 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截止2014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2014年17起,

中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中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一、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我国是世界著名的农业大国之一,农业不仅是国家建设的基础,农民问题更是影响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农业是典型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尤其是近年来农业灾害时有发生,平均每年约有3亿亩农作物受灾,2亿多农民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受灾面积比发达国家高10%~20%。而政府在农业受灾后大多采用政府补贴和灾害救济的方式,对受灾农户进行补偿,农业保险虽然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风险管理形式之一,但受诸多因素影响,赔偿额度有限。自1982年农业保险恢复试办之后,在鼎盛时期的1992年,赔偿额度也仅占总赔偿额的25%左右。 2004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中国应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2006年中央1号文件则强调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金淑彬,2010);自2007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试点,保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共同承担,由此也给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带来了快速扩张的态势(唐钧,2009)。2011年保监会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的决策部署,向各保监局及相关财险公司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坚持规范经营;强化农业保险监管。为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2012年5月4日国务院拟出台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国家对农业保险给予财税政策支持,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原则;根据农业保险的潜在风险、业务操作及经营结果等方面的特殊性,规定了农业保险的经营规则。 二、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保险意识单薄,投保能力较弱 农业保险的对象即为农民,农民相对来讲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生事物速度较慢。长久以来,农民受靠天吃饭的传统思想影响,认为投保农业保险只会加重家庭负担,大多数人都存有侥幸心理,即使真的发生了自然灾害,也有国家和政府补贴,因此认为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必要。 虽然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比之于城镇人口的收入还有一定差别。国务院新闻办在2011年与2012年初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919元与6977元。在扣除了生活开销、子女上学及农业生产的必要开支后,收入部分几乎所剩无几。经验表明,农作物保险的费率一般在2%~15%之间,比家财、企财的损失率(1‰左右)高出很多,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农民的投保能力(唐钧,2009)。 (二)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经过长久实践积累,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认识到了农业保险的重要性,但有关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核算办法等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可以参考。借鉴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不难看到,凡是农业保险发展比较好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以立法形式,对农业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保费补贴及再保险支持。美国、日本、法国等国都颁布了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修订。 (三)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必然导致农作物投保的高赔付率,1982年-200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农险收入70亿元,总赔付率为88.6%;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新疆地区开展的农业保险业务平均赔付率为81.59%(姚海明,赵锦城,2004)。这么高的赔付率,使得很多保险公司出现亏损的局面,或者放弃经营农业保险,或者采用以险养险的方式继续经营农业保险,但险种与业务机构已经逐年减少,很多农民需要的险种,保险公司都不能提供。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

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发展

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发展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农业风险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农业保险是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农业保障方式,其主要的目的是用于降低农业生产中遇到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五个统筹发展战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却没有得到大力推行,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业保险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1.1农业保险的初步发展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只是在局部地区进行了零星的试点,没有形成大的气候。我国正式的农业保险应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次年,在山东商河、重庆北碚以及北京远郊试办牲畜保险;在江苏南通、陕西咸阳和北京远郊试办棉花保险。1951年在个别地区试办了油菜和水稻保险。1952年牲畜、棉花等农业保险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地。1953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开始,按照国家指示除东北地区外全国基本停办了农业保险。195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又恢复办理农业保险。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保险,经历了起起伏伏,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主要是学习的苏联模式。尽管当时的保险模式还不规范,但不能否认,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 1.2农业保险的停办阶段 1958年至1981年是农业保险的停办阶段。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政府在认识上出现的偏差,认为人民公社规模大,后备力量强,抑制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灾害的损失,公社有能力弥补。农村保险己不适应新形势,没有必要再继续办下去。’ 1.3以商业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发展阶段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民需要独白面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1982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办理农业保险,在我国停办了24年的农业保险终于重新走上历史的舞台。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业务最早的法律依据,中央在《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也提出应积极兴办农村保险事业。1982年至1995年间,随着农业保险的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曾一度出现繁荣状态,保费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到了1996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农业保险由其中的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兼顾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构调整,停办了一些亏损的险种,从此,农业保险的规模逐年呈现负增长。由一于损失率高,如果保费按照损失率来制定,农民保不起;

农业保险研究进展及趋势

农业保险研究进展及趋势 作者:马黎明 来源:《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2019年第08期 摘要农业是一种具有一定风险的产业,因为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民不但会遭受到各种各样的自然风险,并且还要受到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各种不确定原因所带来的风险。所以,怎样抵抗农业风险,使农业保险获得一定的优化,进而最大程度的降低以及预防风险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产品流通所带来的损害已经逐渐变成约束和影响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农业保险;进展;趋势 农业的生产经营有着一定的风险性,相关农业生产者不仅要面对地质、气象以及和市场遇着一定关联的各种风险,并且这些风险所带来的影响是各种各样的。不但会对农民收入的稳定程度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农户支付能力降低,还会对农业金融的进步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农业生产所具有的风险造成农民的还贷能力有着一定的不稳定性。 1 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原因、表现以及应对方式 1.1 商业性农业保险失灵的原因 国内外相关学者认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因素造成农业保险的需求以及供给不是特别充分。相关学者认为,农业保险有着一定的外部性特征,成本和收益之间缺少一定的均衡性是造成农业保险失灵的重要因素。通过对农业保险需求进行研究和分析之后,结果显示有着较大风险的农业生产者和风险较小的农业生产者相比较更加愿意进行一定的投保,这也证明了农业保险有着逆向选择性。 1.2 市场失灵的应对方式 1.2.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分析。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涉入农业保险,展开了政策性的农业保险的实践。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所进行的研究和分析,相关理论研究范围中主要是将政府补贴原因、补贴方式以及补贴成效等層面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因为会受到市场失灵以及农业保险属性等因素的影响,商业性经营农业保险是无法取得一定成效的,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的协调[1]。相关研究显示农民参与进行农业保险的重要因素是因为期望获得一定收益的驱动,预防风险的产生促进投保的非重要因素,农业参与实行农业保险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能够避免风险,而是为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政府的补贴以及期望利益。 1.2.2 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研究。世界上农业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有相互会社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国家重点选择性辅助模式、民用办公模式以及政府垄断经营模式。这些模式政府都

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研究

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研究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它是弱势产业,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农 业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频发,使农民承受灾害损失的能力较弱,往往因灾后难以恢复而陷入贫困。如何有效发挥农业保险在这方面的作用,是当 前实施“三农”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快速发展的重点。本文将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出发,探寻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困境, 提出政策性意见,并展望发展前景。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保险认识;再保险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困境 (一)我国农业保险中农民的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增加生产投入,风险也相应增加,农业生产更加需要 保险保障。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有很多来自农民方面的问题。 第一,农民自给自足的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大多农民文化素质较低,不了解 保险,造成了其参与保险积极性不高。 第二,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民增收困难是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问题。农 业保险的保费居高不下,而农民的收入却增长缓慢,然而,我国农业保险资金主 要来源于农民缴纳的保险费,这必然导致农民缴纳较高的保险费,这极大地制约 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第三,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基本上由家庭承包,分割分散。 这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第一,土地空间分布的分散化,客观 上降低了灾害损失的经济影响,农民参与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保险公司的管理难 以满足大数法则;第二,小规模的土地管理使农业生产的相对效益下降,农业的 地位下降。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下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减少;第三,农民的 小规模经营增加了保险公司工作的难度。 (二)我国农业保险中政府的问题 政府应该在农业保险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中国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 政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农业保险监管滞后。农业保险监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监管成本高,监 管效果差。目前,中国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实体监管方式,重点监管的规定和审批 费率、收费标准、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监管力度仍然很弱。其次,为政策性业 务缺乏监管。执行不同的规定根据不同性质的业务是国际惯例,但我国根据商业农 业保险监管,导致了一些农业保险政策难以实现。 第二,政府财力有限。一些支持农业保险的优惠政策,如免除农业保险的税收,颁布《农业保险法》,由政府来组织对主要农作物实行区域性统筹保险等政策、法规并未出台。 第三,农业灾害救助方式单一。农业风险管理有多种途径。然而,与直接提 供灾害补贴和农业保险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提供灾害补贴来应对 农业自然灾害。农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农业保险除了免征营业税外,几乎是 按照商业经营机制经营的,没有财政资助的政策性保险。 (三)我国农业保险中商业保险公司的问题 第一,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中国的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技术落后, 农业灾害具有广泛的灾害和高灾害的特点。由于农业保险的有效覆盖面低,导致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范本doc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这篇《涉外财产保险合同范本》是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2.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3.艺术作品、邮票; 4.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5.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3.动物、植物、农作物; 4.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

贵重物品; 5.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第二条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提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6.冰雹; 7.地崩、山崩、雪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乱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8.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变迁与创新

保险研究 2009年第2期三农保险I NSURANCE STUD I ES No.2 2009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变迁与创新① 黄英君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重庆400030)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的梳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理论,从历史的角度展开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的全方位研究,从国家层面来研究和探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发展变迁与创新。通过这种制度分析,形成对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的一个清晰认识和准确把握,探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及其制度创新的特定路径依赖和路径选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创新的未来方向。 [关键词] 农业保险;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9)02-0052-07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农业灾害十分频繁的国家,农业保险作为防范农业风险、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发展农业保险以规避农业风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我国农民利益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其发展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一致,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正当其时。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农业的保护,W T O框架下的农产品贸易协议将农业保险列为“绿箱(Green Box)”政策为各国广泛采用,农业保险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农业保护与国际接轨。农业生产自身的弱质性和弱势性,以及生产过程的特殊性,使得农业保险的开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一直以来,农业保险发展时断时续,并未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管理功能。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变迁及其创新的探讨因而成为必要。 一、国家在农业保险制度变迁中的地位与作用 “理解制度结构的两个主要基石是国家理论与产权理论”,没有一个关于国家的理论,也不能真正完成关于产权的理论,“因为是国家界定产权,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最终是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②。国家是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国家提供宪政秩序、法律制度等基本的制度安排。国家作为一种垄断性的制度安排具有其他的竞争性制度如市场、企业所不具有的特征的优势。国家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它在长期制度变迁中具有特殊的角色定位。由于在使用强制力时有很大的规模经济。因此,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畴,国家具有强制性、垄断性以及规模经济的天然优势。虽然国家不能决定一个别度如何工作,但正如穆勒所论,它却有权力“决定什么样的制度将存在”。③所以,国家一旦形成,就能利用其优势干预和推动制度变迁,对制度变迁发挥着独特的、举足轻重乃至决定性的作用。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讲,金融保险制度的产生是为了降低、节约交易费用和增进资源配置效率。赵学军、吴俊丽(2004)认为④,世界上开展农业保险的国家普遍实施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干预农业保险的理论来源于保险市场存在着失灵、垄断性或有限竞争性。我国保险市场同样存在市场失灵,农业保险市场更是如此(庹国柱、王国军,2002;冯文丽,2004;黄英君,2007b等)。政府干预农业保险成为一种必要和必须,而更多地应体现为一种财政补贴和税收支持,促进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同时,在更大范围内增强农户保险意识,扩大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国家的强制性属性和特征决定了其在保险制度及其变迁中的特定地位 [作者简介] 黄英君,经济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RC I SS)主任。

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农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办事处关于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一、##办事处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以XX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亩,保额共计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亩,保额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亩,保额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亩,保额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亩,保额

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亩,占投保面积的%,赔付金额为元,占保额的%,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元,占保额的%。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元保金转到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政府财政补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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