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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规划(评审稿)解析

上海市嘉定区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规划(评审稿)解析
上海市嘉定区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规划(评审稿)解析

规划文本目录

一、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2.主要规划依据

3.地位和作用

4.规划范围

5.风貌特征

6.功能定位

7.保护原则

8.保护对象

9.风貌保护道路和风貌保护街巷的规划控制

10.建筑保护与更新规划控制

11.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规划控制

12.规划变更

13.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制度

二、分则

14.建筑工程规划控制

15.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6.绿化与公共空间规划控制

1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18.市政工程设施规划控制三、附则

1.名词解释

2.用地性质代码

3.附表

四、附图

1.用地现状图

2.用地规划图

3.建筑保护与更新类别规划图

4.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规划图

5.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图

6.建筑高度控制图(沿街建筑高度)

7.建筑高度控制图(非沿街建筑高度)

8.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9.绿化与公共空间规划图

10.控制地块划分图

11.规划图则

一、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嘉定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以下简称“本风貌区”)的历史风貌的保护,促进风貌区的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结合本风貌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上海市嘉定区嘉定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嘉定镇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本规划的编制是为了提供适合本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规划控制规定,指导本区保护和更新的协调发展,保证本区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风貌得到整体的保护。

本保护规划的解释权归上海市嘉定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2.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

3、《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 年

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 年

5、《上海市郊区及浦东新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2005 年

3. 地位和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本风貌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为风貌保护、城

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对本风貌区的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性规定,在本风貌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要求。

4. 规划范围

本风貌区范围东起城中路,西至沪宜公路,南抵西练祁河外城河,北达清河路沿线。总面积为44.75公顷。本规划范围即为本风貌区的范围。

5. 风貌特征

嘉定镇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是嘉定区保存较为完整的历史区域,具有典型传统江南地区民居特征的居住型历史建筑分布广泛,并有众多名人故居、旧宅,绿化覆盖率高,街河相依的格局明显,街巷尺度宜人,居住生活环境呈现滨水区域的典型特色,是嘉定镇传统商业交易与居住生活形态特征的集中反映。

6. 功能定位

本风貌区确定为以反映嘉定历史特色的水乡文化为主题的文化休闲、旅游观光、中高档商业与居住有机结合的多功能城市复合地区,保留相当数量的居住用地,保护地方文化与居民生活方式。本规划着重对本风貌区

全面提升文化品质,优化拓展商业服务功能,优化滨水人居环境,体现地方居住传统。

7. 保护原则

保护嘉定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传统江南水乡地区城镇商业与居住建筑群为主要特征的城镇历史风貌、街巷格局和居住生活形态,保护历代历史事件、商务交往、航运贸易与名人活动的多种历史信息,使该风貌区成为嘉定区规模较大的、以清末到民国时期的传统商住民居群为主体的、带有丰富而典型的历史发展痕迹和浓郁地方居住与文化色彩的历史文化风貌区。

7.1整体性原则

保护本风貌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上海郊区传统宗教建筑群和传统民居建筑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历史风貌和生活形态以及与上海近代历史事件与名人活动相关的重要历史场所,整体延续城市的历史发展脉络。

7.2原真性原则

保护本风貌区的城市肌理、空间布局、街巷尺度、河道、绿化、文物与优秀历史建筑等真实的历史信息,保持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7.3可持续原则

完善功能,整治景观,改善居住环境,运用多种保护和利用方式,使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既保持风貌特色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提升本风貌区的整体品质。

分类保护原则?

8. 保护对象

8.1物质空间特色与保护对象

8.1.1建筑(类型与建筑布局)

规划应保护包括传统江南水乡民居、中西合璧式住宅、民族传统特色住宅等各种住宅类型的居住建筑群,保护其代表风貌区各历史时期住宅建设与演变的各种典型建筑群体布局、建筑平面布局与设计手法、典型装饰风格与建造材料、色彩等。规划应保护包括教堂、商铺、寺庙等多种类型的公共建筑,保护其具有功能意义的平面布局、设计手法,保护其具有历史意义的装饰风格、材料、色彩等。

8.1.2公共空间(类型与系统)

规划应保护由具有典型性的各种街巷空间、街巷格局、河道、滨河两岸空间、重要广场与绿化空间、码头与埠头空间等典型空间类型所构成的公共空间系统。

8.1.3城市肌理(街坊、地块、建筑)

保护历史形成的由街坊、河道、地块、建筑及其布局所形成的城市肌

理,控制构成肌理的各种要素。

8.1.4环境(绿化与生活环境)

规划应保护水乡河网地区城镇滨河而居、街巷与民居滨河建造的典型生活环境,保护居住生活与河道的唇齿相依的互动关系,保护众多的古树名木与绿化环境。

8.1.5历史环境要素(城墙、城门、桥梁、围墙、绿化、路面、其它构筑物)

规划应保护城墙、水城门、桥梁、码头、埠头、围墙、树木、古井、路面及庭院铺砌等多种历史环境要素。

8.2人文历史特色与保护内容

规划应保护地方文化传统、民俗事俗、喜庆仪式、民间艺术、起居饮食、名人活动信息、历史事件等所构成的地方历史人文特色。

8.2.1传统民俗

应注意发扬与延续地方文化传统,保护地方典型民俗、事俗,保护各类民间喜庆仪式及其发生场所;规划有利于文化传承的公共空间体系与相应社会交往、文化及民俗场所;支持地方文化的开发利用工作,发展文化产业。

8.2.2传统产品与传统饮食

应保护各处老字号商铺的位置、建筑及特色经营产品,保护地方传统产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场所,并将其纳入地方第三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8.2.3名人活动与历史事件

应保护名人活动及重大事件的各类历史信息,包括名人故居及其活动场所,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并利用这些场所作为文化博物场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9. 建筑保护与更新规划控制

本次规划将风貌区内的建筑按保护与更新类别确定为五类,分别为: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1974年以前建造)、必须拆除的建筑、其他建筑(1974年以后建造)。

9.1 对保护建筑的规划控制规定

1.保护建筑为法定保护建筑,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详见附表)。

2.保护建筑不得拆除,应当积极予以维修和再利用。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或迁移的,必须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

条例》第三十九规定,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共同提出,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本身以及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的任何建设活动,应当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

4.本风貌区内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应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方案层面的保护规划中予以确认。

5.在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外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时,应当符合本风貌区核心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范围的规划管理控制规定。详见本文本“10. 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规划控制规定”。

9.2 对保留历史建筑的规划控制规定

1.保留历史建筑为除“保护建筑”以外,风貌有明显特色或人文历史价值突出的,建于1974年以前的历史建筑。包括对本风貌区历史文化风貌特征具有重要作用的历史建筑单体和群体。

2.保留历史建筑不得整体拆除,应予以维修和再利用。保留历史建筑作为备选的保护建筑,应参照保护建筑的要求进行保护。

3.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本风貌区内保留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分为以下三类:

(1 )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筑高度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2 )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和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

(3 )建筑的主要立面和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4.本风貌区内各保留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应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的保护规划中予以确认。

5.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当参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对优秀历史建筑管理的相关条款规定。

(1 )保留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拆除或迁移。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拆除的,必须经过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制度审议。

(2 )在保留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应当符合本文化风貌区的特色及保护要求。

6.保留历史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时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

7.保留历史建筑外观改动的修缮(外墙粉刷、屋面材料及门窗更换等)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并且修缮方案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议通过。

8.在保留历史建筑的周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保留历史建筑相和谐,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保留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

9.3 对一般历史建筑的规划控制规定

1.一般历史建筑根据其风貌特点分为两类:甲等一般历史建筑和乙等一般历史建筑。

2.甲等一般历史建筑为除“保护建筑”及“保留历史建筑”外,有较高的风貌价值,并对体现本风貌区历史文化风貌具有积极作用的,建于1974年以前的历史建筑。主要包括少量建筑质量尚可、有一定细部装饰,与保留历史建筑一起构成连续性的街道、巷道界面的宅院、公寓和公共建筑等。

3.甲等一般历史建筑一般情况下不得整体拆除,宜予以维修和再利用。

4.甲等一般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时,应当按照原有的建筑高度、建筑位置、建筑风格予以重建,并应保留有特色的建筑立面、建筑构件和其他风貌要素。

5.对需要拆除重建的甲等一般历史建筑实施拆除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建筑测绘,报相关规划和房地管理部门备案。

6.乙等一般历史建筑为风貌价值一般的,建于1974年以前的历史建筑。主要包括少量建筑质量不佳、细部装饰简单、不成规模的单栋宅院、公寓和公共建筑,及与近期实施的重大道路、市政等工程有矛盾的建筑。

7.乙等一般历史建筑可以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扩建、改建或新建建筑应当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风貌特色相和谐。

9.4 对必须拆除的建筑的规划控制规定

1.应当拆除建筑为危棚、简屋、违章建筑、通过改建的方式无法与风貌相协调的建筑以及其他规划拆除建筑。

2.应当拆除建筑不得进行扩建和改建,在地块改建、市政和道路设施建设、绿地建设、地块整体开发及其它情况下,必须根据规划管理要求予以拆除,拆除后的空地应当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9.5对其它建筑的规划控制规定

1.除上述四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为其它建筑。

2.其他建筑可以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扩建、改建或新建建筑应当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风貌特色相和谐。应允许甚至鼓励这些建筑进行与本风貌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的外观整治、改建或拆除新建等。

3.其它建筑在本风貌区内大致可分三种情况进行规划引导:

(1)一是与风貌基本协调的建筑,规划予以保留;

(2)第二种是需要改造、并可以通过改造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建筑,包括通过改变饰面材料、色彩和屋顶形式、降层、局部拆除等措施达到与风貌协调;

(3)第三种是对风貌影响较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结合地块改造予以拆除重建的建筑,拆除重建时应注重规划新建筑与周边历史建筑在各方面的和谐。

10. 风貌保护道路、风貌保护街巷、风貌保护河道的规划控制规定

本次规划将沿线历史建筑集中、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明显、街道尺度尚未被整体改变的街道确定为风貌保护道路或风貌保护街巷,前者受规划红

线控制并按照规划交通要求部分有所拓宽,后者受街巷控制线限制,不允许任意拓宽。

本次规划将沿线保留有历史建筑、历史上长期作为城镇生活、交通与贸易生命线、现在依然具有景观价值的河道划定为风貌保护河道。

10.1 对风貌保护道路的规划控制规定

本风貌区内共确定有2条风貌保护道路,分别为:人民街(西城河北街-城中路)、中(东)下塘街(西门水关—城中路)。

1.风貌保护道路应通过道路宽度、两侧建筑高度及行道树等的控制,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的风貌特色及空间尺度。

2.风貌保护道路的道路红线宽度和道路转弯半径应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上的道路红线宽度和道路转弯半径。

3.根据风貌保护道路空间尺度、道路景观特征以及道路两侧历史建筑的需要,一条道路的道路红线宽度允许不同、道路线型允许局部弯曲。

4.由于城市道路交通的需要而确需进行拓宽的风貌保护道路,应根据风貌保护的要求对道路空间尺度进行控制。

10.2 对风貌保护街巷的规划控制规定

本风貌区内共确定有11条风貌保护街巷,分别为:西大街(高僧桥—西门吊桥)、西城河南街(西大街—塔城路)、西城河北街(清河路—西大街)、护国寺(街)(清河路—西大街)、项泾东街(清河路—西大街)、项泾西街(清河路—西大街)、恒孚路(项泾东街—护国寺)、西大街104弄(项泾西街—西大街)、唐家弄(西大街172弄)(项泾北街—西大街)、石马弄(西大街212弄)(清河路—西大街)、朱家弄(西大街254弄)(清河路—西大街)。

1.风貌保护街巷应通过街巷走向、街巷宽度、两侧建筑高度与界面连续性的控制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原有的风貌特色及空间尺度,并不得拓宽。

2.风貌保护街巷的走向与宽度主要通过街巷控制线进行控制。街巷控制线的划定应严格遵照街巷一侧或两侧连续性的历史界面;桥头、埠头、码头及其它重要广场和空地的边界、河道岸线等构成的开放空间体系来划定,现状已遭到改变的应以恢复历史尺度为原则予以划定。

3.对本规划确定的风貌保护街巷走向与宽度应严格按照本规划划定的街巷控制线控制,新建或改建建筑应贴街巷控制线建造。

4.应保护风貌保护街巷两侧的沿街建筑的高度和景观特色,注意街巷界面在高度、材料、色彩、细部等方面的总体协调与局部变化,保持街巷界面的连续性与丰富性特征。

5.应保护风貌保护街巷中的古树、古井、围墙、传统路面铺装等历史环境要素,其中遭到改变的围墙与路面铺装应按照传统式样,用传统材料进行修复。

6、风貌保护街巷中所有市政管线设施必须入地,新设街道设施(如市政设施、垃圾箱、公厕、指示牌、广告、招牌、路灯等)等设施尺度宜

小,其风格须与风貌相协调。

10.3 其它街巷的规划控制规定

除风貌保护街巷外,本风貌区内的现有其他街巷在进行地块或街坊再开发时,其街巷名和走向均应予以保留。

10.4 对风貌保护河道的规划控制规定

本风貌区内共确定有3条风貌保护河道,分别为:西练祁河(沪宜公路—城中路)、外城河(清河路——塔城路)、项泾河(清河路—西练祁河)。

1.风貌保护河道应通过河道走向、河道宽度的控制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原有的风貌特色及空间尺度。

2.风貌保护河道的走向与宽度通过河道蓝线进行控制。河道蓝线的划定应严格遵照现状保留的驳岸、埠头、码头等的分布和边界以及滨河建筑的外墙线进行划定。

3.对本规划确定的风貌保护河道的走向与宽度应严格按照本规划划定的河道蓝线控制,新建或改建建筑可贴街巷控制线建造。

4.风貌保护河道不得填没、改道、拓宽,不得改变规划蓝线,现已划定但不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蓝线必须调整。如因水利建设或泄洪要求拓宽河道,应结合整体水系布局寻求解决方式。

5.应保护风貌保护河道沿岸的古树以及历史驳岸、埠头、码头等河道设施,应严格保护风貌保护河道上的古桥,对现状已遭到改变的驳岸、埠头应按照传统式样、用传统材料进行修复。

6.应保护构成河道景观界面的滨水建筑群,应保护及修缮其原有的外墙以及沿河的历史驳岸、埠头等,不得因建设滨河绿地拆除滨水历史建筑。

6.风貌保护河道两侧除现有已确定保护的历史建筑及其它建筑之外,应控制为连续性的公共空间,不得封闭。

7.应保护水体环境,维护或改善水体质量,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及废弃物。

11. 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规划控制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本风貌区保护规划的保护范围划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两个等级。

11.1 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范围确定

1.本风貌区内的核心保护范围是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较为集中,空间格局保存完好,风貌特征明显,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区域为建设控制范围。

2.本风貌区规划核心保护范围的面积约为16.43公顷,占风貌区总面积的35.5%;建设控制范围的面积约为29.84公顷,占风貌区总面积的64.5%。

深圳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深圳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项目简介 --

前言 2009年8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为了推进我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下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随后,全省各地掀起了“三旧”改造的热潮。“三旧”改造在促进我省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改造过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出现了轻视文物保护,破坏文物的现象和忽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随意拆改优秀历史建筑的问题。 2010年1月1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0]3号)》。《通知》指出:“优秀历史建筑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对其实施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在2010年5月底前对本地区优秀历史建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本地区优秀历史建筑数量、分布、质量状况、保护状况等情况,完成调查情况材料及《优秀历史建筑情况调查表》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优秀历史建筑的定义:“本意见所称优秀历史建筑是指反映城乡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除外。”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随后在以上通知的要求下完成了深圳市历史建筑初步调查和优秀历史建筑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 2010年6月8日,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出《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粤文物[2010]268号)。《通知》要求“高度重视“三旧”改造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出“对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0]3号)要求,可采取挂牌或公布为历史建筑等方式加以保护。此外,为便于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各地不可移动文物的准确信息,请各地文 --

枫泾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风貌保护
枫泾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王昕慧 王怡然 肖 华
Conservation Planning of Fengjing Town Historic Area, Shanghai
A b s t r a c t : The article means to systemati- cally express the concepts of studies and the contents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Meanwhile,it discusses about the connec- tion problems between the compilation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ervation plan that has been carried out, which provides foundation and protection for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conservation planning and its mangement.
【摘要】结合实践,阐述了保护规划编制中的问题与研究思路,探讨了控规层 面保护区规划与管理的实施衔接问题, 为有效地实施保护规划及规划管理提供 基础与保障。 【关键词】 历史保护区 保护规划 枫泾
0 引言
枫泾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是在控 规层面编制的保护规划, 同时包含了 城市设计引导的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 落实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 史建筑保护条例》 ,协调城市规划管
K e y words:Historic conservation area , Conservation planning, Fengjing Town
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在保护区内的 管理职责, “历史文化风貌区” 为在 内 开展各项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并指导 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成为风貌区规 划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
图1 枫泾镇在上海的区位
花,别名芙蓉镇,宋嘉熙《华亭学田 碑》始称。 枫泾镇历代为商贾汇集之地, 曾 以棉纺业著称全国, “衣被天下” 享有 之誉 ;所产丁蹄、状元糕、豆腐干、 黄酒在国内外市场享有盛誉。 枫泾的人文积淀深厚, 是国画大 师中国画院终身院长程十发、 漫画家 丁聪、围棋国手顾水如等人的故乡, 也是中外闻名的金山农民画发源地, 被文化部命名为“现代民间绘画之 乡” 2005 年9月枫泾被国家建设部、 。
1 枫泾古镇现状概述
1.1 古镇概述 金山区枫泾镇地处沪浙交界, 是 上海的西南门户 (图1) 枫泾镇历史 。 悠久, 2,000多年前, 已有百姓在此 生息,1,500 年前,已成集市。宋熙 宁五年,白牛居士陈舜俞弃官归隐 于枫泾白牛村 (今枫围乡北庙港) , 跨犊往来于白牛塘上,故枫泾又称 白牛市。 后人们仰其清风亮节, 改称 清风泾,又称枫泾。又因其地多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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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

江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 江南历史文化街区蕴含丰厚的城市记忆要素,其建筑风貌古朴,文化底蕴深厚,是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彰显城市个性与魅力的重要空间场域。不过,伴随世界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其蕴含的城市记忆和历史文化内涵持续缺失,街区建设发展与地方文化保护之间的矛盾也越发尖锐。所以,选择南京夫子庙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典型个案,采用实地考察和问卷调研的方式,探究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对街区保护与开发现状的满意度评价,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和建议,为促动江南历史文化街区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城市记忆、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提供参考依据。 一、引言 “城市靠记忆而存”,城市历史的延续及自然的生长,能够彰显城市文化独有的地方特色,增强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对城市的地方感和文化认同感,因而,保存完整的城市记忆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作用。江南历史文化街区建筑风貌古朴,文化底蕴深厚,作为传承地域文化、繁荣地方经济、促动城市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世界化和城市化快速变迁的时代背景下,表现新的时代发展特征。一方面,基于商业利益的驱动,大批量的外来商户持续涌入甚至侵占街区核心地块,历史文化街区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商业化氛围愈发高涨;另一方面,资本级差地租带来的空间置换与权益割让,原住民开始搬迁,市井民俗生活气息开始消亡,街区承载的城市记忆和文化传承功

能开始弱化。站在历史和现代、记忆和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十字路口,我们不禁反思:这些弥足珍贵的江南历史文化街区,在经历城市大拆 大建、大修大补、大面积更新改造后,存留下哪些隐患?人们在探寻 街头巷尾的历史足迹时,是否还能找到记忆中那些美丽的“乡愁”? 未来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这些弥足珍贵的城市记忆、留住美丽“乡愁”?缘于此,从城市记忆角度切入,选择江南历史文化街区的典型 个案,通过实地考察和问卷调研,发现存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和建议,为保护城市记忆、传承地域文化、促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的 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二、城市记忆概念 国内外关于城市记忆相关的概念有集体记忆(collectivememory)、文化记忆(culturalmemory)、实践记忆(practicememory)等。比如法 国社会心理学家“集体记忆”的研究鼻祖莫里斯哈布瓦赫就曾将集体 记忆的概念界定为一个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 认为集体记忆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一种物质客体、物质现实,又是 一种象征符号,即附着于物质现实之上的为群体共享的东西;德国著 名学者扬阿斯曼在阐释文化记忆的概念时,指出文化记忆是一个民族 或国家的集体记忆力,其记忆传承媒介包括仪式和文化两种类型;此外,相关学者还指出实践记忆形成于人们的日常交往、生活实践、行 为仪式等活动中,是人们通过潜移默化方式习得的文化记忆,建立在 群体共同的文化基础之上,通过世代沿袭的方式传递。综合来看,本 研究将城市记忆的概念界定为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 件或人物故事等的集体性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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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街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历史文化街区具有时代特征和历史价值,但历史文化街区在城市建设中面临诸多的问题和矛盾。针对当前城市建设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面临的问题,本文进行了详细的探讨,总结并分析了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经验教训,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城市化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许多历史文化名城的完整面貌早已改观,但许多城市中至今仍然保存着一些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这些历史文化街区保存有大量的历史建筑甚至成片的历史街巷,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民风民俗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历史文化街区丰富的文化遗产是城市悠久历史文化的实物例证,得到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现状 当前历史文化街区面临的局面比较复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由于剧烈的社会变革,历史文化街区的许多历史建筑的产权发生了变化,长期缺乏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传统木构建筑如果缺乏维护和保养,保存的时间有限,要维持其基本使用功能已很困难,有的甚至已经成了危房,却得不到维修。历史文化街区的有些部位已经挤进了新建的现代建筑,风格的统一性和景观的连续性遭到了破坏。并且由于人们生产生活方式、交通方式的改变,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商业、手工业渐渐衰退,被商业大潮逐渐淹没,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历史文化街区有被边缘化的趋势。 二是历史文化街区现有建筑和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居民改善生活条件与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完善造成乱搭乱建等损害历史建筑及其传统风貌的现象不断增多。又反过来造成环境质量的低下,一些居民迁居他处,有的历史建筑长期闲置。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后,原住民多被迁出散落他处,回迁的比例极低,导致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灭失。历史文化街区有空心化的倾向。 三是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开发力度的加大,以及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传统城区地皮的日益减少,历史文化街区越来越受到了开发商的青睐,取得这些土地以“旧城改造”的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而获利的事件时有发生。历史文化街区有被蚕食的危险。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2006-05-22 11:53:07 总则 1. 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 (以下简称“本风貌区” )历史风貌的保护,促进风貌区城市更新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结合本风貌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 本规划属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为本风貌区内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风貌的整体性保护以及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并指导下一层面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方案的编制。 本规划由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2. 主要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 (3)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 年 (4)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 年 (5) 、《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2003 年 3. 地位和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本风貌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为风貌保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对本风貌区的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 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性规定,在本风貌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和各项专业规划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要求。 4. 规划范围 本风貌区规划范围根据2003 年批准的《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划示》确定,为黄浦行 政区的人民路—中华路以内区域,总用地面积为199.72 公顷。本规划范围即为本风貌区的范围。 5. 风貌特征 本风貌区是上海中心城内整体性最好、规模最大的一处以上海传统地域文化为风貌特色的历史文化风貌区。留存有上海700 多年城市发展的历史痕迹,蕴藏着各个城市发展时期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的历史遗存,集中体现了清末民初以后上海的传统城市生活文化。风貌区边界明确、形态独特,区内街道交错密布、巷弄蜿延曲折、街巷景观多变、建筑类型众多,为典型的自然发展形成的城市格局。区内既有中国传统特色的宗教建筑、民居和商业街市,也有近代中西合璧风格的各类建筑物。 6. 功能定位 本风貌区确定为以居住、商业、文化娱乐和旅游观光功能为主体、以上海传统地域文化为风貌特征的城市复合型历史中心地区。本规划着重于全面提升本风貌区的居住品质,强化旅游服务功能,充实商业和文化娱乐功能。 7. 保护原则

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历史文化街区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始于1986年,但直到2012年,有关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文献数量才开始激增。尤其随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践的不断深人,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不断跟进,形成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归纳起来,学者们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历史文化街区”相关概念的表述有多种称谓,如“历史地区”、“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区”等。“历史文化街区”作为2002年以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中观层面”的核心概念,其前身为1986年提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所谓“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起草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送审稿)》中,将“历史文化街区”定义为城市中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其中,前者指代了城镇和乡村环境中的特定区域,而后者则特指城镇环境中的某一特定区域,且前者的规模大于后者。2012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12)的发布,使“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成为我国名城保护体系“中观层面的规范用语。其中,“历史地区”的范畴最广、包含内容最多,其他概念都内含于“历史地区”之中;“历史文化街区”又内含于“历史地段”之中,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研究。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尤其对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学者们给予了更多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歌乐山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构筑重庆抗战名城印象

歌乐山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构筑重庆抗战名城印象 一、规划区风貌区特征及现状问题 1.1历史沿革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上海沦陷,南京危急,同年11月,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1939年,蒋介石迁往重庆,正式确立重庆为陪都,开始了国民政府在重庆的中央工作。国民政府将歌乐山划分为“防空疏散区”,大批军政机关,如行政院、监察院、考试院、水利部、军政部、陆军大学等迁驻于此,国民党许多要员,如于右任、孔祥熙等一大批军政要员曾居住在此。此外,歌乐山林园还是当年“重庆谈判”的中心地点,曾经留下过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等的足迹。 1.2规划区概况 歌乐山地处沙坪坝区中部,距重庆市中心16公里。因大禹治水,召众宾歌乐于此而得名,歌乐山以抗战时期的陪都遗迹而闻名素有"渝西第一峰,山城绿宝石"之美誉,是重庆市两大"肺叶"之一。歌乐山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集山、水、林、泉、溶洞于一体,植被红岩魂陈列馆葱笼,逶迤百里,树茂林密,四季长青,有"渝州第一氧吧"之称,历来为巴渝名胜风光游览胜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迁都重庆,歌乐山为政府及其军政要员居住的"迁建区"而盛极一时。陪都遗址,名人旧居,烈士陵园,"渣滓洞"、"白公馆"吸引海内外游人纷至沓来。本次规划区范围由歌乐山镇及山洞街道组成: 歌乐山镇坐落在歌乐山上,距沙坪坝中心区5公里,距重庆大学城8公里,幅员面积36.6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农村居民2.3万人)、3个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1.1万人),地区总人口8万余人。森林覆盖面积1677公顷,常年气温较市区低3-5度。基础设施完善,交通网络便利,社区服务体系成熟,辖区内有40多家社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金融、电信机构。 山洞街道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东南部,东经106.25°、北纬29.2°。东邻覃家岗新桥村,西南接歌乐山镇山洞村,北邻歌乐山镇新开寺村。东西最宽处900米,南北最长处约3000米,面积1.4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400余人,辖山洞路、平正、林园3个社区,办事处驻平正村5-2号。东高西低,群山环抱,海拔最高点沙坡顶(寨子山)595米,最低点龙井475米,平均高度在500米以上。成渝公路与山白路、山田路在此交会,是通往川北、川西、川南的必经之路。 1.3风貌特征概述 歌乐山自然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在抗战时期成为国民党众多军政机构所在地,许多国民政府要员和文化名人聚居于此,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陪都文化、抗战文化。同时,歌乐山承系了历史修就的巴人居民的生活劳动史,因而还有悠远的巴民族文化底蕴。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划,随着工业采矿业的发展,该风貌区内生态安全和历史肌理遗存受到了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委员会携手浩丰规划设计集团,对歌乐山抗战风貌区编制保护规划。 在规划时,我们旨在保护现存文物遗址,整合遗址本体空间,显现真实历史线索,同时保护区域风貌特征,来构筑重庆抗战名城的印象。

专业科目:城市规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真题及答案

全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城市规划--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真题及答案【试卷总题量: 13,总分: 100.00分】用户得分:94.0分,高分通过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在哪一年编制完成中心城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规划()。 A. 2001 B. 2003 C. 2005 D.2010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2.下面属于对英国保护对象体系描述的是()。 A.类型多样,重视历史环境的保护 B.覆盖单体-环境-成片地区 C.保护对象内涵和意义的不断完善,关注地方特色 D.“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风貌保护体系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3.下面那种机制是上海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较为主流的做法,并且是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重要支撑()。 A.居民自发改造的模式 B.市场主导的模式 C.政府主导的模式

D.社会文化延续主导的模式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4.田子坊的保护利用采取的是现有方法中的哪一种()。 A.建筑修缮 B.建筑功能转换 C.建筑产权转让 D.建筑改建 用户答案:[B] 得分:6.00 5.下面概括了中国第一工人新村——曹杨新村风貌保护利用理念的是()。 A.以外部环境整治,成套率改造为主 B.改造为商业,办公,住宅结合的功能复合区 C.执行创新原则,自发改造位创意办公场所 D.完整保护并在周围增加大型绿地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 A.建筑安全性低 B.缺乏统一规划 C.产权人和使用权人分立 D.定期大量的资金投入 E.缺乏对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

历史街区的保护与规划专题研究

历史街区的保护与规划专题研究 摘要:本文是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与规划专题的总结性思考。结合这一学期所学,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与规划专题的认识,汇报案例(绍兴仓桥直街规划)的介绍和总结,对本专题同学所做的内容的总结和思考,以及对历史街区保护与规划的个人观点。 关键词:城市建设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文化 随着对历史街区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城市建设与历史街区的保护及规划的问题已不仅仅是规划师或建筑师的研究课题,更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保护的内容也不再是某一文物,某一街区的形态特征,在某种意义上是使城市生活文化得以更好延续。历史街区保护是一项具有社会实践性特征的复杂工作,既需要不断推进城市保护理念的提升,还需要不断加强保护规划的实施以及控制机制的完善。历史文化遗产凝结了民族的智慧,对我们现代城市的硬件和人们文化思想的软件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目前看来,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本文拟就城市建设与历史街区的保护及规划的问题研究。现行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体现在经济、文化及保护制度上,通过研究历史街区的本质特征,对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实践进行思考,以总结城市建设过程中历史街区的保护及规划的经验和教训。 城市建设与历史街区的保护及规划的问题研究主要概括为三个方向,与时代的关系,与自然的关系,与文化的关系。与时代的关系:要正确认识到时代变迁是引发历史街区保护矛盾的根源,在保护过程中强调分析,针对不同类型寻求不同策略。探寻历史街区发展源动力,寻求新的社会因素的介入。与自然的关系:人居环境的建设可以追溯到整个人类进化以及迁徙历程,人类对于生存环境的选择受制于当时的生产水平,反映了人类改造自然寻求理想人居环境的历程。与文化的关系:每一个国家、民族和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候条件、地理条件、文化传统、生活习惯和建筑风格,城市开发需要对历史文脉和地方文脉的重视和恰当的运用。在城市开发和建筑设计中,引用国际城市规划理论成果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抛弃了自己本土文化和悠久历史所沉淀下来的建筑经验和理论,就是本末倒置了。另外,对待传统街区的复原也要持审慎的态度,传统的美不在于符号的简单堆砌,而表现在经过艺术考虑的内在结构。建筑物的营造如同写文章,应从实际需求出发,理清地区文化脉络,将文化符号、地域符号进行重组。城市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和发展历史街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结合时代,自然,文化的关系,使历史街区在保护中发挥它的重要价值。 结合本专题研究,找的案例为浙江省绍兴仓桥直街。绍兴仓桥直街全长一点五公里的绍兴仓桥直街由河道、民居、街坊三部分组成,民居多为清末民初建筑,众多富有地方特色的台门保存完好,具有浓郁的水乡风貌。2003年获“二零零三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 绍兴仓桥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是国内成功的保护规划,而在规划设计上采用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一、规划范围 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鞭指巷,西临太平寺街、西城根街,总用地面积16.08公顷。 图1 现状航拍图 二、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引导商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实体运作,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指导思路开展工作。 四、规划目标 1、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尤其是体现街区价值特色的传统街区风貌,包括: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济南古城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多类型建筑集中展示区;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2、保护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居住功能为主,使其成为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 3、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传统居住文化突出的特色社区。 4、结合街区现状情况,综合研究符合街区特点的规划实施模式,提出规划实施建议,加强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对街区保护与整治措施的可行性。 五、街区价值与特色 作为济南古城现存的保留较完整的、最具传统特色的地区,将军庙街区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方面的极高价值。街区是古城的传统居住区;街区还集中了大量宗教建筑,是中西

文化交流繁荣的区域;街区内整体风貌保存尚好,传统街巷空间基本保留完好,名泉水体、大树丰富,建筑遗产多样。将军庙街区的总体价值为: 1、将军庙街区是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之一; 2、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宗教建筑分布最为集中,同时最能体现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 3、将军庙街区建筑类型多样,体现了中西建筑精湛的建造技艺; 4、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六、保护内容及保护要素 本规划从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两部分确定保护内容及各项保护要素。其中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传统格局、传统街巷、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泉水历史文化遗存、历史环境要素等七个方面;非物质文化遗存要素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和与泉水相关的优秀传统文化要素。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改造

浅谈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改造 摘要:分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及开发运作等问题。并结合孔城老街的实例,提出保护设想,希望找到既有利于文化保护和延续,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造方式。 关键词:历史街区、保护、开发 1引言 一座城市的特色,除了要有时代气息外,还要有历史文化传统。历史文化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最好见证。同时,作为城市文化遗产保存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历史文化街区被世代生活于此的人们倾注着很多复杂的情感。 200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首次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意义 2.2概念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文物保护法》中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界定是:法定保护的区域,学术上叫“历史地段”。 2.3意义 历史文化街区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现实意义。文化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已经在很多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得以证实。作为城市发展独特见证的历史文化街区,更是具有多方面的资源效应,在城市形象宣传、历史文化教育、乡土情结的维系、文化身份的认同、生态环境建设、和谐人居环境的构建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的价值。 历史文化街区不仅仅是要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如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成片的地区,有大量居民在其间生活,是活态的文化遗产,有其特有的社区文化,不能只保护那些历史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护非物质形态的内容,保存文化多样性。这就要维护社区传统,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地区经济活力。 3.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以孔城老街为例 3.1历史沿革 孔城镇位于安徽省桐城市的东部,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春秋中期(公元前770-481年),即为桐国南部门户,扼大别山东南区域通往长江水运通道之要冲,是古代重要的军事要塞,距今2500多年。三国(公元220-280年)时期,吴将吕蒙曾屯兵于此,建筑堡垒。距今1700多年。南宋时,孔城是民间抗金要塞,著名的抗金战场。元代为大别山东侧,江淮分水岭至长江大别山边缘地区的九大商镇之一。到明代有居民600余家,清代中、后期本镇发展为旧桐城县内“枞、汤、孔、练”四大名镇之首,达到古镇发展的高峰。现存约2公里长的石板古街和古建筑群就是晚清和民初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 3.2老街概况 孔城老街是以南北向中大街为主轴,大街呈“S”形,地势南低北高,有主街一条,横街两条,另有七巷十三弄。连同两侧各甲之间(一甲到九甲)的巷道,形成鱼刺状的外部空间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街巷弄均为麻石所铺,店铺房舍皆青砖灰瓦,颇具江南水乡特色。著名的《桐乡书院四议》,戴钧衡即作于此,它为全国书院所奉崇,并载入《皇朝政典类纂》。镇东大沙河,平沙浩瀚,极目无垠,夕阳照射,宛如白雪,故有“孔城暮雪”之称。镇西南界荻埠河,碧波粼粼,

2018年咨询师继续教育考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92分)

2018年咨询师继续教育考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与探索研究(92分) 1.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在哪一年编制完成中心城12片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规划()。 A.2001 B.2003 C.2005 D.2010 2.上海现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是()。 A.《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B.《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C.《文物保护条例》 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 3.田子坊的保护利用采取的是现有方法中的哪一种()。 A.建筑修缮 B.建筑功能转换 C.建筑产权转让 D.建筑改建 4.下面关于上海现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法评价正确的是(),

A.建筑修缮改造方法需要统一规范的引导 B.建筑物质空间的保护没有社会文化的延续重要 C.居住类建筑保护利用的关键是建筑功能转换 D.建筑功能转换是所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首选 5.下面对于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创新保护利用模式说法正确的是()。 A.鼓励利用历史资源和地区旅游活动系统的有机结合 B.适度允许优秀历史建筑产权和使用权参与市场交易 C.在理清历史建筑产权的基础上,参考投资信托的模式 D.居住类的历史建筑整体置换,利用出租房屋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引入专业的管理公司 2.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理念和原则()。 A.可识别性 B.可逆性 C.分级分类 D.创新性 E.借鉴相融 2.完善配套支撑政策的方法有()。 A.提升规划管理和设计标准的适用弹性,兼顾风貌保护与更新利用 B.加强上海特色元素的保护

C.强化整体保护和文脉传承 D.完善土地捆绑出让政策 E.完善奖励机制的实施应用,加强资金支持 3.常见的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方式包括()。 A.整体保护 B.拆迁重建 C.立面保留 D.局部位移 E.局部改造 4.上海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 A.建筑安全性低 B.缺乏统一规划 C.产权人和使用权人分立 D.定期大量的资金投入 E.缺乏对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 5.下面符合外滩风貌区总体风貌特征描述的是()。 A.规模最大,优秀历史建筑数量最多 B.机具标志性的城市天际线 C.道路呈方格网布局,道路网密度较高,街坊狭小 D.优秀历史建筑最为集中

近代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开发

近代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开发——天津解放北路金融街城市设计 探讨 一、天津的历史建筑 天津是中央四大直辖市之一,距北京137公里,为首都之门户。 天津是国务院1986年命名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古代建筑、近代建筑和现代建筑并存的大城市。天津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主要是它在中国近代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在中国近代史上发生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同天津密切相关,一大批历史风云人物在天津留下了足迹;天津曾是我国近代北方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商品集散中心。所有这些,使天津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受到国内外的关注。 天津市有不少古建筑,辽金时期的砖塔、楼阁、石经幢。元代以后的官、观、寺、院、官邸、会馆、祠堂、庭院。较著名的有天后官、文庙、玉皇阁、清真大寺、独乐寺、广东会馆、大悲院以及清代的私人园林。据统计,商周以来的建筑文化遗存达1000余处。 天津还拥有大量的西方近代建筑,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建筑文化现象。其中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建筑多集中在马场道、睦南道、大理道、常德道、重庆道、花园路和天津第一工人文化官附近,大部分是庭院式独居住宅,建筑外形具有各国民俗特点;以金融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建筑多集中在中街(今解放北路)上。建筑的特点是:高台阶、大柱子、金属栏护窗,外檐贴面大多是花岗岩和大理石,室内装修讲究,顶棚装饰精细雕刻,地面是硬木拼花地板或彩色水磨石地面,在设计上沿用本国习俗,形成了不同的建筑风貌。

二、海河与海河两岸综合开发 “晓日三岔口。连樯集万艘”、“十里鱼盐新泽田,二分烟月小扬州”。这是自元代以来,一些文人赞美天津水乡景色的秀丽写下的诗句。海河是天津的母亲河,全长约72公里。 海河是一部记载着天津发展历史的史书,伴随着天津形成、发展一直到今天。天津最早起源于漕运。当时这一地带商贸业十分发达。明朝永乐二年,也就是公元1404年在天津三岔河口西南设天津卫,开始建设天津城。到2004年的12月,是天津设卫600周年的纪念日。老城经过400年建设,逐步形成了规模,其中建成了我们熟知的天津三件宝:鼓楼、炮台、铃铛阁。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各帝国主义国列强先后在天津划定租界.他们为了抢夺通向人海口的资源,纷纷在海河两岸抢占用地,建设码头、仓库、工厂和商贸设施。天津沿着海河发展,形成了15平方公里的九国租界区,租界区面积相当于当时老城区的十倍。在这期间西方的近代文明从天津登陆开始向中国传播,东西方文化在这里有强烈的碰撞。在这个时期海河两岸也先后修建了一些在国内比较先进的设施,如:老龙头火车站,是我国大商阜里第一个火车站。还有开启式的铁桥,国内第一条有轨电车、在海河两岸建设了电报局、第一个邮电局。还有我国第一所陆军学校,当时叫武备学堂。改革开放以后,市委市政府对海河两岸开发建设十分重视,投入巨资进行改造。特别是修建了天津站、整修了古文化街,近期叉整修了的金街和滨江道商业步行街,重修了鼓楼,整修了具有异国风情的五大道风貌街区,整治了津河、卫津河等二级河道,使海河两岸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分析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 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时间:2014年03月0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武汉魅力村镇点击:522次 1.1依据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1 依据 为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规范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武汉市旧城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3),结合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保 护和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技术规定。 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依据《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 项规划》、《武汉主城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武汉市都市发展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紫线专项规划》、《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等上位规划及本技术规定进行编制。 1.2 作用 本技术规定是结合武汉市历史保护的特点,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 50357-2005)》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化。编制完成的保护规划和修建 性详细规划将作为武汉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1.3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主城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及传统 特色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他历史文化资源集中的区域可参照本技术 规定执行。 1.4 规划编制组织、审批、修改程序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并征求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依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修建性 详细规划。

上海市嘉定区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规划(评审稿)

规划文本目录 一、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2.主要规划依据 3.地位和作用 4.规划范围 5.风貌特征 6.功能定位 7.保护原则 8.保护对象 9.风貌保护道路和风貌保护街巷的规划控制 10.建筑保护与更新规划控制 11.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规划控制 12.规划变更 13.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制度 二、分则 14.建筑工程规划控制 15.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6.绿化与公共空间规划控制 1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18.市政工程设施规划控制三、附则 1.名词解释 2.用地性质代码 3.附表 四、附图 1.用地现状图 2.用地规划图 3.建筑保护与更新类别规划图 4.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规划图 5.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图 6.建筑高度控制图(沿街建筑高度) 7.建筑高度控制图(非沿街建筑高度) 8.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9.绿化与公共空间规划图 10.控制地块划分图 11.规划图则

一、总则 1.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嘉定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以下简称“本风貌区”)的历史风貌的保护,促进风貌区的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结合本风貌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上海市嘉定区嘉定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嘉定镇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本规划的编制是为了提供适合本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规划控制规定,指导本区保护和更新的协调发展,保证本区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风貌得到整体的保护。 本保护规划的解释权归上海市嘉定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2.主要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 3、《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 年 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 年 5、《上海市郊区及浦东新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2005 年 3. 地位和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本风貌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为风貌保护、城 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对本风貌区的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性规定,在本风貌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要求。 4. 规划范围 本风貌区范围东起城中路,西至沪宜公路,南抵西练祁河外城河,北达清河路沿线。总面积为44.75公顷。本规划范围即为本风貌区的范围。 5. 风貌特征 嘉定镇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是嘉定区保存较为完整的历史区域,具有典型传统江南地区民居特征的居住型历史建筑分布广泛,并有众多名人故居、旧宅,绿化覆盖率高,街河相依的格局明显,街巷尺度宜人,居住生活环境呈现滨水区域的典型特色,是嘉定镇传统商业交易与居住生活形态特征的集中反映。 6. 功能定位 本风貌区确定为以反映嘉定历史特色的水乡文化为主题的文化休闲、旅游观光、中高档商业与居住有机结合的多功能城市复合地区,保留相当数量的居住用地,保护地方文化与居民生活方式。本规划着重对本风貌区

近代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开发——天津解放北路金融街城市设计探讨

一、天津的历史建筑 天津是中央四大直辖市之一,距北京137公里,为首都之门户。 天津是国务院1986年命名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古代建筑、近代建筑和现代建筑并存的大城市。天津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主要是它在中国近代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在中国近代史上发生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同天津密切相关,一大批历史风云人物在天津留下了足迹;天津曾是我国近代北方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商品集散中心。所有这些,使天津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受到国内外的关注。 天津市有不少古建筑,辽金时期的砖塔、楼阁、石经幢。元代以后的官、观、寺、院、官邸、会馆、祠堂、庭院。较著名的有天后官、文庙、玉皇阁、清真大寺、独乐寺、广东会馆、大悲院以及清代的私人园林。据统计,商周以来的建筑文化遗存达1000余处。 天津还拥有大量的西方近代建筑,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建筑文化现象。其中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建筑多集中在马场道、睦南道、大理道、常德道、重庆道、花园路和天津第一工人文化官附近,大部分是庭院式独居住宅,建筑外形具有各国民俗特点;以金融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建筑多集中在中街(今解放北路)上。建筑的特点是:高台阶、大柱子、金属栏护窗,外檐贴面大多是花岗岩和大理石,室内装修讲究,顶棚装饰精细雕刻,地面是硬木拼花地板或彩色水磨石地面,在设计上沿用本国习俗,形成了不同的建筑风貌。 二、海河与海河两岸综合开发 “晓日三岔口。连樯集万艘”、“十里鱼盐新泽田,二分烟月小扬州”。

这是自元代以来,一些文人赞美天津水乡景色的秀丽写下的诗句。海河是天津的母亲河,全长约72公里。 海河是一部记载着天津发展历史的史书,伴随着天津形成、发展一直到今天。天津最早起源于漕运。当时这一地带商贸业十分发达。明朝永乐二年,也就是公元1404年在天津三岔河口西南设天津卫,开始建设天津城。到2004年的12月,是天津设卫600周年的纪念日。老城经过400年建设,逐步形成了规模,其中建成了我们熟知的天津三件宝:鼓楼、炮台、铃铛阁。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各帝国主义国列强先后在天津划定租界.他们为了抢夺通向人海口的资源,纷纷在海河两岸抢占用地,建设码头、仓库、工厂和商贸设施。天津沿着海河发展,形成了15平方公里的九国租界区,租界区面积相当于当时老城区的十倍。在这期间西方的近代文明从天津登陆开始向中国传播,东西方文化在这里有强烈的碰撞。在这个时期海河两岸也先后修建了一些在国内比较先进的设施,如:老龙头火车站,是我国大商阜里第一个火车站。还有开启式的铁桥,国内第一条有轨电车、在海河两岸建设了电报局、第一个邮电局。还有我国第一所陆军学校,当时叫武备学堂。改革开放以后,市委市政府对海河两岸开发建设十分重视,投入巨资进行改造。特别是修建了天津站、整修了古文化街,近期叉整修了的金街和滨江道商业步行街,重修了鼓楼,整修了具有异国风情的五大道风貌街区,整治了津河、卫津河等二级河道,使海河两岸地区叉重新焕发了生机。海河不仅是一条河流,更是与我们历史发展紧密结合的。是城市发展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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