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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

方案

(范本)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退休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中共XXX委办公厅XXX 人民政府办公厅XXX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XXXXXX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2020年底前,完成X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实现现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三是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核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对行动不便以及高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帮助解决困难。

五是协助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属申领死亡待遇,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并告知有关企业。

六是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七是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

八是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九是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三、移交范围

(一)年月日及以前已办结退休手续的XX 公司退休人员,含XX公司下属XX单位事业身份退休人员。

(二)XX公司离休人员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不移交。

(三)XX公司抚恤救济人员仍由原渠道管理,不移交。

(四)由XX公司发放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仍由XX 公司承担,不移交。

(五)XX公司原离退处及专兼职管理人员不移交,由XX公司自行消化解决。为便于管理,设立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双方共同管理。

四、移交工作的原则

(一)人员移交方式。

按以参保地集中移交为主,企业所在地和退休人员集中居住地相结合的方式移交街镇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具体如下:统一移交到XX单位所在地镇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档案移交方式。

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中共XXX委办公厅、XXX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4〕31号)文件、《XXX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档案收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7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8〕60号)、《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文件等规定,进行规范整理,并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和《XXX 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渝档发〔2018〕5号)等文件规定实施数字化处理,符合要求后移交XX区县档案馆。移交内容包括实体档案、数字化副本以及相关检索工具。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费用由企业承担。XX公司退休人员移交后新形成或变更的档案材料,由XX公司按照上述系列文件要求规范整理并实施数字化处理后按规定移交XX区县档案馆。

(三)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方式。

XX公司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精神,在完成清理完善党员档案、核定党费缴纳基数、完清移交前应缴党费等准备工作后,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退休人员居住地街道(乡镇)所在地的党组织,并纳入接收地(居住地)相应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统一管理。

(四)固定资产移交方式。

XX公司移交退休人员时,将其位于接收地镇街辖区内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等资产按现状无偿移交给镇街。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活动场所确实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乡镇(街道)协商采取调换等方式妥善解决。

(五)社区职能移交

有独立企业办社区需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渝民〔2017〕168号)要求进行移交。

(六)统筹外费用

由XX公司对目前发放的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符合有关规定(一般可以包括各级政府、原国家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等的规定)的统筹外费用按照(现有方式发放/一次性计提/一次性支付),由企业按现行途径继续发放,妥善处理。

XX公司统筹外费用明细如下:

五、移交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3月)。

1.摸清底数,建实台账。由XX公司于2019年12月底前核实情况底数,按规定整理好有关资料。厘清退休人员分布情况并建立台账。台账要明确年龄、性别、籍贯、退休时间、工资待遇、居住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厘清固定资产分布情况并建立台账。台账要明确分布地点、有无产权、修建(购买)时间、使用现状等信息。

2.部门协调,完善方案。2020年1月底前,XX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XX街道(乡镇)和协商XX公司制定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的初步方案,并召集档案局、国土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完善方案,落实细则,分解责任。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报XX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办公室。2020年3月XX 日前报区政府同意后,四方签署协议,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宣传阶段(2020年1月起)。

XX公司为主,深入细致地做好退休人员和原离退处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确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确保退休人员和原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形成理解移交、支持移交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移交阶段(2020年1月起)。

1.存量人员移交

2020年月日前签订移交协议,并完成人员和固定资产的移交工作。移交管理设立N年(不超过3年)过渡期(过

渡期自签订协议次月起算),由接收镇街和XX公司共同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在过渡期内,原XX公司管理退休人员的工作人员由XX镇街负责统筹管理,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等仍由XX公司负责,接收镇街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经费标准每年12月底前拨付给XX 公司。过渡期满,XX公司所移交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接收镇街负责,XX公司不再负责。(也可表述为退管工作人员也可表述为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乡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企业和区县(自治县)政府协商采取灵活方式,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2.新增人员常态化移交

20XX年X月X日起新退休人员,原则上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办理社会化管理有关手续(含档案移交、党组织关系转移等),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按照已签订的协议执行,不再重新签订协议。

【交接表】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交接表】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交接表】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业务工作的连续性,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双方要本着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衔接的原则进行交接。全区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不同险种及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及相关资料分别移交各级地税机关。 二、移交的对象 凡在我区境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作(含普遍推行和试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三、移交的内容 (一) 已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花名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表(或复印件); (二) 各盟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资料; (三) 缴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统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年1 11月份的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情况;(上述均要明细表和汇总表) (四) 缴费单位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明细; (五) 已办理延期缴纳单位的延期审批协议原件或补缴协议原件; (六)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资料; (七) 地税机关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移交的程序

(一) 按照现行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由各级社保机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同级地税机关同步移交。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的业务,直接移交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二) 各级地税机关对社保机构移交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并在第一个征期内 进行确认,在征缴过程中发现与移交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不一致的或个别缴费单位无法找到的,反馈社保机构进行重新确认。 (三) 各级社保机构与各级地税机关在移交手续时,由同级财政部门监交。移 交的有关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三方代表人分别签字盖章,各存一份。 五、移交的时限 (一) 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准备阶段。 (二) 20**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为资料交接阶段。 (三) 20**年12月25日至20**年1月25日为核对确认阶段。 六、交接双方责任 (一) 各级社保机构要对移交的参保单位户数、参保人数、核定 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的基本情况(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及有关登记表、明细表、汇总表的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二) 各级地税机关要对接收的上述有关资料内容进行核对、确认。理清接收 资料中的数据关系,分类造册归档,并对接收的资料负责。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 社保机构提供的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要按统计部门编制的年度统计 年鉴中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 (二)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目前实际执行的征缴比例移交; (三) 社保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45号)、《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xxx 政办发〔xxx〕2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xxx〕4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xxx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包括驻我区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应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自主协商相结合。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根据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移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市政办发〔xxx〕48号文件要求,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原则上先移交、后改造;经交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先改造、后移交。分离移交费用,由交接双方根据xxx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xxx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协商测算。 (四)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推进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同时,统筹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切实维护好移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移交期间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服务水平不下降。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市政办发〔xxx〕48号文件要求,x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 (二)分离移交完成后,各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四、经费保障

项目移交方案

1项目移交方案 1.项目移交的准备工作 1)成立项目移交工作组 成立项目移交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项目移交方、项目接收方、项目发起方、项目使用方、第三方公正人员组成。 2)移交内容的确定 由全体移交工作组成员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定移交工作的内容、时间及要求。项目移交主要内容包括资料移交、技术移交、物料移交等。移交时间由项目移交方、项目接收方根据移交内容协商确定。项目移交要求包括且不少于以下内容:项目移交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3)项目移交流程图 移交日前,乙方应解除项目设施上设置的所有的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物权,以及本项目收益权上的任何质押。

2.项目移交内容 1)资料的移交 资料移交的内容包含且不仅限于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增补合同、项目建设现场施工图纸、管线走向图、隐蔽工程图纸、项目建设设备明细表、设备操作手册、设备检测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项目设备运行记录报告、设备维护记录、项目款项结算报告、正在执行中的合同等。 2)技术的移交 技术移交的内容包含且不仅限于网络规划拓扑图,网络设备参数配置文档、设备参数配置文档、网络全局IP规划表、应用软件安装包及配置文档、设备调试记录、网络运维日志、设备运行日志、所有涉及的账号密码等。 3)物料移交 物料移交的内容包含且不仅限于仓库内备品备件、项目施工剩余物料、施工用设备仪器等。 3.项目移交工作 1)资料移交工作 由项目移交方根据资料的移交内容准备各项材料,准备完成后由

项目接收方对收到的材料进行一一核对,需要现场确认的部分在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确认。对正在执行中的合同内容做充分的解释说明。项目移交方需对自己提供的资料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技术移交工作 由项目移交方技术员和项目接收方技术员共同参与,在提交技术移交的资料前提下,对项目接收方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对项目中的关键技术点需完全的交接,各类项目用软件的操作方式,账号密码的使用等。必要时项目移交方技术员要向接收方技术员做操作演示。项目接收方技术员提出的问题需要完全性解答。项目运行维护中存在的高频问题需要全告知接收方技术员。 3)物料移交工作 由项目移交方与项目接收方共同参与,对仓库内备品备件、项目施工剩余物料、施工用设备仪器等进行盘点核对,对正在更换或者维修的设备进行数量盘点。对正在物流运输途中设备数量统计告知,由项目移交方提供物流单号被查。 4)问题反馈 在项目移交工作中,若项目接收方发现项目移交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核对不准、项目移交方提供的资料不够详细、项目移交方提供的技术指导不够完备、项目移交方提供的核对数量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项目移交方案

一、移交类型 移交包括合作期限届满、提前终止移交以及竣工验收后的移交三种类型。 二、移交方式 项目的移交方式为资产移交。 三、合作期限届满移交 (一)移交时间 项目合作期届满。 (二)移交范围 项目公司应在运营期限届满后以良好的运营和维护状态将本项目、附属设施、其全部权益无偿移交给区建设局或区管委会指定的其他机构。 A、项目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移交范围及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及其对项目的所有权利,包括所有权(占有、使 用、收益、处置)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但不包括债券。 (1)项目及其附属设施; (2)器材和备品备件; (3)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 (4)材料、库存和全部改建设施; (5)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间全部的财务资料、技术资料及运维管理资料和相关存档文件及工作记录等资料; (6)项目公司应向XXX政府或XXX政府指定的接收人无偿移

交12个月内正常消耗性备件和事故修理备品备件; (7)所有与项目有关的项目公司的其它权利和利益。 2、其对场地使用的全部权利; 3、符合规范的场地清理和恢复; 4、XXXX可以合理要求社会资本方交付之前未曾按照本合同规定交付的运维记录、修理记录、移交记录、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以使其能够直接或通过其指定机构继续项目的运营。 5、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在移交时,社会资本方应将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和保证无偿转让给接收人,并且将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转让给接收人。接收人应支付或退还上述移交之后保险期间的保险费。 6、技术转让。社会资本方在移交日期将届时使用的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以及属于社会资本方的名称(但根据社会资本方的合同,社会资本方的名称发生变更除外)、商标、专利、软件、版权及所有无形财产,无偿移交和授权(包括以许可证或分许可证的方式)给接收人。 B、项目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移交范围不包括下述内容: 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内形成的任何债务、担保以及向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责任,以及因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等引起的环境污染及其他性质的请求权或权利负担。 (三)移交前修复 1、修复时间节点及内容 在移交日期之前不早于十二个月,社会资本方应对项目设施进行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德阳市元安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国发〔2016〕19号、国办发〔2016〕45号)、四川省(川办发〔2016〕86号)有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规定和(德办发〔2017〕27号)关于印发《德阳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范围及职能 (一)移交范围:位于。共个职工家属区、栋楼、套房,建筑面积共计约万平方米。(详见附表)

(二)业务职能:在甲乙双方协商所确定的移交区域内,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第二条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一)根据国家政策“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启动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二)在“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双方再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完成资产和职能交接。 第三条物业服务人员 乙方在确保满足所承诺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权自行确定管理服务人员数量。 第四条物管用房、设施移交 (一)物业管理用房:原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用房继续供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二)原职工家属区文体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物业资料管理 原物业管理收费台帐、产权资料、土建、供水、电气、燃气等资料、档案等、维修基金,移交给乙方保存和管理。 第六条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配合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落实“三供”(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在分离移交完成前,乙方按原水电气运行管理方

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2016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交接方案1 一、交接的原则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业务工作的连续性,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双方要本着“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衔接”的原则进行交接。全区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不同险种及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及相关资料分别移交各级地税机关。 二、移交的对象 凡在我区境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作(含普遍推行和试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三、移交的内容 (一) 已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花名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表(或复印件);

(二) 各盟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资料; (三) 缴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统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年1——11月份的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情况;(上述均要明细表和汇总表) (四) 缴费单位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明细; (五) 已办理延期缴纳单位的延期审批协议原件或补缴协议原件; (六)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资料; (七) 地税机关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移交的程序 (一) 按照现行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由各级社保机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同级地税机关同步移交。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的业务,直接移交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二) 各级地税机关对社保机构移交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并在第一个征期内进行确认,在征缴过程中发现与移交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不一致的或个别缴费单位无法找到的,反馈社保机构进行重新确认。 (三) 各级社保机构与各级地税机关在移交手续时,由同级财政部门监交。移交的有关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一式三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 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1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办发〔X〕4X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X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X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X年开始,在示范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省在X的企业、示范区所属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到X年6月底前统一移交到X区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

国有企业。各企业要针对自身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示范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协调引导,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要按照“先维修改造后移交”的顺序,本着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使家属区达到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后,移交社会服务机构。 (五)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服务水平不下降。 三、移交时限 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于X年全面启动,力争X年前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于X年全面启动,X

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精品】

年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下面是方案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盘锦市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驻盘央企减负与优化配置相结合,促进分离后的“三供一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不做硬性要求。不采取成建制移交的方式,人员双方自行协商,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规范标准,有序实施。依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标准,以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移交改造。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制定移交改造标准、工作流程等,保证移交改造后的设备正常运行。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 (三)职责明晰、有效衔接。 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要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共同协商分离移交事项,并组织实施,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移交范围 (一)涉及企业。“三供一业”涉及的驻盘央企共6家,分别为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移交范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主要涉及驻盘央企所承担的职工家属区和周边其它单位住宅及办公场所的供水(含工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物业管理及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协商一致同意移交的市政管理等。 三、工作目标 年底前全部完成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户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四、接收企业 按照省政府对我省驻辽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1+5+2”集团公司组建工作,“三供一业”接收企业及接收业务安排如下: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阅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指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驻河南、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完成企业改制攻坚扫尾,让企业人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 执行市级以上有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政策,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自愿、整体移交、有序接收、分批实施、部门联动、提质优化、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以维修维护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坚持“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统筹平衡、标准一致”的原则;坚持“先移交后理顺,先移交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望城区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就分离移交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工信局(改制办)、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计生局、行政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物价局、住房保障局、市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工信局,由陈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佘君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分离移交范围 (一)中央驻区企业:1、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湘陵机械厂)所属的湘陵小区(宝粮西路178号,含山水蓝天);2、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南一村、二村、三村和四村(郭亮中路248号)。 (二)市属驻区企业:1、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高塘岭汽电宿舍(郭亮北路71号)和郭亮南路汽电宿舍(郭亮南路31号);2、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电材厂宿舍(郭亮路北路70号)。 五、分离移交内容

移交工作方案

移交工作方案 篇一:移交方案doc 3、移交方案 一、工程移交 1、目的 为确保移交环节的顺利实施,我司编制此移交方案,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就移交的内容、程序等进行补充说明。确保交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的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南海段)工程BT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施设良好、设备运行正常,满足设计、符合使用要求的建设项目。 2、职责 2.1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工程竣工移交的组织工作。 2.2道管处、管理公司、施工单位、专业分包等各方协调组织办理竣。 2.3工程移交的各项手续并确保所移交的各项内容完整、客观、准确。 2.4施工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包含竣工图,设备相关资料。 2.5施工单位协同各专业分包及材料供应商向道管处提供成套设备的使用规范。 2.6施工单位协同管理公司负责按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

组织技术、设计、采购等部门消除缺陷,达到长期、稳定、连续运行的各项指标。 2.7施工单位负责设备单体试运行、系统分部及整体试运至24小时试运组织、协调和组织工作,道管处及管理公司现场进行监督和试操作。 2.8施工单位负责做好调试期间的配合及验收工作。 2.9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移交前的技术性能指标的验收、评估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项目管理公司。 3、移交程序 3.1、工程预验收 3.1.1.施工单位各个专业的专业工长配合道管处组成分专业小组,带领各专业技术以及现场负责人等进行现场移交。各方按照各自的移交清单分别按照片区进行单体验收,每个片区验收合格后进行汇总。 3.1.2.各方按照各自提交的移交方案清单分别按照分片区进行分单体验收,并签字确认。每个片区验收合格后进行汇总。 3.1.3.各个专业的验收分为子单位工程验收、分项移交、分部移交、相关系统运行需要现场抽查调试以确认。 3.1. 4.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各专业施工单位对预验收提出的不合格进行汇总、整改消缺、由业主验收确认。 3.1.5.项目消缺合格后,由总包部门向管理公司提出调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进中、省、市驻白企业(中省下放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改制企业)及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统一移交到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企业要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当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县政府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原则上“三供一业”基础设施先完成改造、后实施移交,具体形式由移交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要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 (五)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三供一业”服务水平不下降。“三供一业”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县上制定的标准接收安置,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三、移交时限 (一)中央在X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含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 (二)省属在X企业、省属下放企业(含省属下放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改制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年底完成验收。 (三)市属在X企业(含市属国有破产和改制企业)、县属国有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年底完成验收。 四、进度安排 X年元月,全面启动分离移交工作,X年6月底前完成分离移交

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2016 部门工作移交方案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交接方案1 一、交接的原则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业务工作的连续性,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双方要本着“ 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衔接” 的原则进行交接。全区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不同险种及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及相关资料分别移交各级地税机关。 二、移交的对象 凡在我区境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作(含普遍推行和试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三、移交的内容 (一)已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汇总统计表、花名册及社会保险登记表(或复印件); (二)各盟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资料; (三)缴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统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 年1——11 月份的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情况;(上述均要明细表和汇

总表) (四)缴费单位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明细; (五)已办理延期缴纳单位的延期审批协议原件或补缴协议原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资料; (七)地税机关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移交的程序 (一)按照现行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由各级社保机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同级地税机关同步移交。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的业务,直接移交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二)各级地税机关对社保机构移交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并在第一个征期内进行确认,在征缴过程中发现与移交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不一致的或个别缴费单位无法找到的,反馈社保机构进行重新确认。 (三)各级社保机构与各级地税机关在移交手续时,由同级财政部门监交。移交的有关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三方代表人分别签字盖章,各存一份。 五、移交的时限 (一)20** 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准备阶段。 (二)20** 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为资料交接阶段。 (三)20**年12月25日至20**年1月25日为核对确认阶

2019热电部工作移交方案

2019热电部管理工作交接方案 生产管理工作交接方案 一、交接的原则 为了确保热电部安全经济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热、电、水生产供应工作的连续性及人员心里状态的稳定性,辽宁盘山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现有管理层(以下简称浩业热电部)与辽宁正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安电力)双方在本着实事求是,平稳过渡,一次交清,逐步衔接的原则进行交接。现有各人员、岗位、职责及相关工作按照正安电力管理模式逐步融合并入直至正常开展。 二、移交的对象 浩业热电部所属管辖范围内的各层级人员、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移交至正安电力管理人员;在建所属项目、技改等工作正式完成调试投用后再进行专项移交。 三、移交的内容 (一) 热电部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表; (二) 热电部人员信息表; (三) 热电部员工的岗位职责表; (四) 热电部人员通讯录; (五) 考勤管理办法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六) 热电部各工段考核办法; (七) 热电项目建设期间所有已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八)各专业的合格证及说明书、设计图纸(蓝图); (九)公司每次安全检查表和检查项,热电部安全大检查的检查表和检查项内容已传达完成并将每次检查出现的整改项进行传达; (十)电力安规和运行规程考试题及过往考试卷交接;

(十一)各类安全台账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资料交接; (十二)热电部主要安全事故和异常汇总案例已转发正安,各工段系统流程图交接; (十三)装置区所有部位消防设施的配置设计、台帐交接; (十四)各类票证管理制度、异常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交接; (十五)各运行台帐、生产运行数据、运行规程、操作票证、检修台帐、设备台帐、交接班各记录本及表格等; (十六)运行、检修岗位各工具、机组各保护联锁逻辑卡、各专业日、周、月及定期各项工作规定与内容; (十七)与浩业化工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各负责人、主管及调度进行当面对接; (十八)三修备品备件清点移交,现有缺陷和已消除缺陷单交接。 各专业交接后,双方各专业人员共同在“新城热力运维交接单”上签字。 四、移交的程序 (一) 按照辽宁盘山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热电厂运维管理技术协议(19.8.13)(以下简称运维协议)内容,移交全部相关工作; (二) 正安电力运行值长、班长直接进入运行班组进行跟班、摸底,熟悉现有运行工作流程; (三)落实正安值长和浩业三大部及调度的见面协调会,待正安正式接手后,浩业调度和正安值长能顺利对接; (四) 安排各工段专业全员参会,分别与正安电力运行、检修部门负责人、对应专业专工进行座谈,积极正向准确传达,确保各员工平和接受,同时由正安电力公司简述工作管理思维模式;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中国**集团公司关于推动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20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 主任:(略) 成员:(略)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领导;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验收所属基层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3.审批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及协议,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落实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政策、方案、措施; 2.负责与上级单位沟通协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事项; 3.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所属企业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审核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 4.做好所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摸底排查,及时了解所属企业的工作进展,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总体方案制定、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2.办公室负责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 3.计划发展部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产清查、评估、变更,资产移交协议的审核,并组织签订协议与执行;负责移交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全过程管理和投资计划; 4.安全生产部负责“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技改有关方案的审核、计划落实;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前的安全生产责任; 5.工程建设部负责依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有关方案及相关测算费用进行审核;

区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1)

XX区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和《XX区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方案》(X区府办发〔2018〕XX号)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清理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给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集中运营管理。为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移交的范围和内容 (一)移交范围。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的办公资产、所使用管理的出租门面及土地资产(不含群团资产、集体资产和、教育、卫生等系统的公益性资产)。②工信、粮食、商业、林业等系统管理的企业资产。③企业改制后移交给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区商业资产营运中心、区粮食营运中心的资产。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武部管理的资产。⑤政府批准的其他资产。 (二)移交内容。国有资产移交主要是经营权的移交。个别条件成熟资产可以权属过户产权移交;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并入注入区国资中心,可以实行产权移交。大部分资产只需经营权移交。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将本单位使用的办公资产和所使用管理的出租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全部移交给区国资中心。其移交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房产、门面、土地、厂房、农场等的租赁合同、产权证书、

抵押担保合同等(含承租户通过公开招租方式获得承租权的相关手续和资料)。 二、移交的程序和办法 (一)移交程序。①租金清算。移交前清算所有经营性资产的租金和保证金上交情况。②资料整理。移交前所有的整理档案资料情况必须整理齐全。③协议签订。资产移交单位要与国资中心签订资产经营权移交协议并附移交清单。④档案移交。各项资产的产权证书、经营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收益情况资料和档案情况资料等必须全部移交清楚。 (二)移交办法。①经营性资产移交。除群团组织、集体组织外,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管理的房产、门面、土地、厂房、农场等资产的经营权全部移交区国资中心,由区国资中心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运营管理。②办公和自营自用资产的移交。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资产和自营自用资产,在管理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要全部造册登记、备案,产权证书移交给区国资中心,由区国资中心实行统一集中管理。③商业系统、粮食系统的资产移交。改制已全部完成的下属企业资产需全部移交给区国资中心,尚未改制及未完成的下属企业资产待下属企业改制完成后再移交。期间,现有未列入清理的全部资产的明细需造册登记,连同相关证件和详细经营情况在国资中心备案。 三、移交的组织和监督

【工作方案】沈阳市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

沈阳市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沈阳市政府印发了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下面是方案的详细内容。 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离移交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四、接收主体 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 (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 (二)供热职能由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公司承担。 (三)供水职能由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物业职能由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担保公司)承担。 五、责任分工 (一)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电组、供暖组、供水组、物业组、资产组、维稳组等6个专门工作组,分别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工作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促进企业轻装上阵的重大改革措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把握国家、省、市及潞安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题推进会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职工家属区的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进行社会化管理,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分离移交,不再承担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相关费用。 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要以维护职工利益为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关键点,为快速推进、高效对接,高质量的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特成立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并制定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组及职责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后勤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 安全矿长 成员:企业管理科财务科社区劳动工资科 法律顾问室党委宣传部电力科后勤中心

基本建设科矿长办公室计划科审计科党委组织 部环保办公室人事科信访办公室广播电视台保 卫科纪委调研室机电技术管理中心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部署、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 (二)推进组及职责 领导组下设六个推进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资产组、维修改造组、职工安置组、法律顾问组、宣传维稳组。 、综合协调组: 成员:企业管理科牵头,后勤中心、社区、调研室、矿长办公室及相关单位配合。 职责:协助领导组做好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政策沟通、督导检查和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起草、修正工作;负责对接收单位及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接集团相关单位做好资料、图纸、方案等报备工作。 、资产组: 成员:财务科牵头,后勤中心、社区、计划科、审计科、基本建设科、机电技术管理中心、电力科等相关单位配合。 职责:负责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的编制、申请、上报工作;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产的审核备案、账务处理、维修改造资金补助申请的总体协调以及参与维修改造费用的测算指导等工作;负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扎实落地和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X年底,全面启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企业、分片区制定移交方案,确定具体工作内容。X年遵循“先移交后改造”原则,在各级政府指导下,由移交企业与接收企业(机构、平台)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维修改造,做好人员安置工作,X年底前基本完成。X年起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或进行补贴。 二、实施原则 ———明确责任、减轻负担。国有企业承担分离移交主体责任。各企业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和“三供一业”经营机构联系并进行分离移交,实施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减轻企业负担。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属地政府从大局出发,主动承担分离移交接收责任,制定分离移交具体办法,指定“三供一业”接收企业(机构、平台)。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承担接收任务的企业(机构、平台)、有关涉及分离移交的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有序推进。

———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原则上先移交,再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分离移交的家属区达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性企业(机构、平台)管理标准。 ———多方筹资、合理分担。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涉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的费用,移交企业承担主要成本,中央、省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按照事权分工分别给予适当补助。 三、分离移交范围 省属企业、市(州)县(市、区、行委)国有企业、驻X中央企业所承担的本企业职工家属区涉及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等社会职能。已纳入棚户区拆迁计划,并发布当年棚户区拆迁征收公告的职工家属区,不纳入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范围。 四、维修改造 (一)主要内容。 1.供水分离移交维修改造主要包括:从城市供水主管网到用户水端改造,包括室外管网、水表、一次性供水设施、二次供水泵房及设施维修改造,不包括消防管网及设施改造。 2.供电分离移交维修改造主要包括:从职工家属区电网电源点起,至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处的配电设施及附属设施。小区红线以外公共电网建设改造费用由供能企业承担。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 公司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

**公司职工大会决议与《关于**公司物业从业人员移交方案》 **公司第**次职工大会决议 (二〇**年**月**日) 一、**公司第**次职工大会于**年**月**日在**店**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的听取了**同志代表总公司“三供一业”移交办公室,就此次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的必然性必要性、接收单位的相关情况、职工所关心的生存问题,所做的报告,并系统的回答了一个时期来,职工提出的各类具体问题。 二、**物业公司经理**同志对《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做了具体说明。会议对《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这个方案。 会议认为,国有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和必须,是改革的大趋势,势在必行。 会议号召全体职工,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理性的认识和把握形势,克服指责埋怨情绪,积极的对待和支持这场改革,在对企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前提下,做出自己的选择。 会议对即将报名奔赴新单位工作的**名同志表示致敬,并期待着他们今后能够把**家属区服务、管理的更好。同时,会议也寄希望**物业留下来的干部与职工,在严峻的形势面前,不回避、不逃避、不等、不靠,切实以我们**物业人的聪明才智,在二次创业中,积极探索,准确定位,以坚定的步伐,乐观的态度,精心的组织,艰辛的付出,开辟一片**物业人自食其力的新天地。 会议由总公司副总经理**同志主持。 **公司关于**物业人员移交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相关政策,在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下,**两公司经**集团同意,依据哈囯资发[2008]37号文件要求,将正式与哈尔滨市属接收方签订《**家属区物业管理移交协议》。依此协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有22名正式职工,随业务移交,调转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为使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人员移交必须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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