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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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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规章的是()。

A.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D.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下列各项中,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北京大学的招生办

B.海河公司分公司

C.北京红十字会

D.个体商贩李某

4. 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大气温度

B.房屋转让信息

C.商标使用权

D.政府采购行为

5.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的法律行为。

A.附延缓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延缓期限

D.附解除期限

6.张某是甲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甲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来张某因为收取回扣被甲企业开除,但空白合同书未被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不知情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效力是()。

A.不成立

B.有效

C.无效

D.效力待定

7.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居间行为

B.行纪行为

C.代保管物品行为

D.保险公司兼职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8.下列不属于代理关系的是()。

A.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权关系

B.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法律行为的关系

C.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承受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关系

D.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承受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关系

9.甲超市业务员A,持公司授权采购方便面的委托书,到乙公司采购方便面,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约定采购100箱“骨浓牌”方便面,总价格在20000元以下,A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其在与乙公司协商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另一品牌方便面质量高,分量足,价格便宜,于是决定购买另一品牌的方便面,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甲超市知道后主张A的该代理行为无效,拒绝支付货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超市应支付货款,因为A为表见代理

B.甲超市应支付货款,因为乙的行为已经其追认

C.甲超市可以拒付货款,因为乙的行为为无权代理

D.甲超市可以拒付货款,因为乙的行为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10.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11.下列法律规定中,属于长期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是()。

A.《民法通则》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另一方当事人的不当减少财产行为的期间为1年

D.《合同法》规定,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12.2006年8月9日晚,甲被人袭击打成轻伤。经访查,甲于2006年10月30日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是乙将其打伤的。甲如果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法定期间的最后日期为()。

A.2007年8月9日

B.2007年10月30日

C.2008年8月9日

D.2008年10月30日

13.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里,待甲提货时,发现丢失部分货物,甲向乙请求赔偿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6个月 B.1年 C.2年 D.20年

14.2006年4月10日,公民甲因煤气灶爆炸受伤住院,于4月20日出院。公民甲在4月21日找煤气灶厂家要求索赔,遭到拒绝。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甲若要提起诉讼,应在()。A.2007年4月10日之前 B.2007年4月21日之前

C.2008年4月20日之前

D.2008年4月10日之前

15.2005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A企业在2006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偿还借款本息,2006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求,当日遭到A企业拒绝,则银行对A企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 2006年5月10日~2008年5月10日

B.2006年4月1日~2008年4月1日

C.2006年5月10日~2007年5月10日

D.2006年4月1日~2007年4月1日

16.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体现仲裁的原则是()。A.自愿原则 B.一裁终局 C.两审终审制 D.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公司设立的分公司

B.承包经营企业

C.某社会团体

D.某市国家税务机关

2.甲国家机关根据乙网站发布的信息,通过丙中介机构介绍,与丁企业签订了采购一批办公用品的合同,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有()。A.甲国家机关 B.乙网站 C.丙中介机构 D.丁企业

3.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非专利技术

4.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肖像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5.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D.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6.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的有()。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D.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8.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

A.代人保管物品

B.居间行为

C.行使代位权

D.证券公司承销证券

9.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事项是()。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技术进出口合同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10.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A.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B.拒付租金的

C.寄存财物丢失的

D.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11.2008年6月30日,张某到某商店购买西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西服卖给了张某,张某仔细检查后未发现此瑕疵。7月6日,张某穿上该西服后发现其存在质量问题。张某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张某于8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7月6日开始计算

B.张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C.诉讼时效自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D.诉讼时效自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12.下列有关判决和裁定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B.判决是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而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阶段

C.判决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而裁定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D.一审判决可以上诉,而裁定一律不准上诉

13.有关仲裁协议的要求,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只能在签订合同时订立,不能在事后订立仲裁协议。

B.仲裁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结果制作裁决书

C.仲裁协议中应共同选定仲裁机构

D.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该争议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规章包括由国务院部委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国务院部门规章,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的范围。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渊源。行政法规是由作为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事业单位的内部组织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根据规定,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大气温度不能够为法律关系主体支配,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由于题目中是当条件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情形。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7[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与相近概念的区别。(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只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不能独立地对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因此,选项A居间行为不属于代理

(2)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选项B行纪行为不属于代理

(3)代人保管物品与“第三人”没有关系,因此选项C不属于代理

(4)保险公司的兼职业务员是在代理权限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独立的、直接向投保人(第三人)进行揽保行为,由被代理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责任,因此,选项D属于代理行为。

8[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关系包括的内容。代理关系包括三种关系: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权关系;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法律行为的关系;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承受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关系。

9[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有关规定。由于甲在出具给A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了购买货物的范围,而且A在购买前出具了该授权委托书,因此不能认定乙公司为善意第三人,乙公司应该是知情的第三人。该代理行为不属于表见代理,而是无权代理,没有经过甲超市追认的,该合同不生效。所以,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10[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07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11[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故选项B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2)选项C是权利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属于除斥期间。

1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1)根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应当包括知道“加害事实”和“加害人”两个方面,且不得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

(2)根据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答案。

1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根据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本题中,公民甲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以选项C.D均不正确;本案诉讼时效本应为2007年4月10日之前,但因公民甲在4月21日找厂家索赔遭拒绝,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2006年4月21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应截至2007年4月21日之前。

15[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的时效期间计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006年5月10日B银行向A 企业提出偿还贷款本息要求的行为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事由结束的当天重新计算。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2年,即2006年5月10日~2008年5月10日。

1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体现仲裁的一裁终局的原则。但是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选项A分公司,其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也是法律关系主体。

2[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本题的采购合同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是甲国家机与丁企业。

3[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客体。阳光有使用价值,但是没有经济价值,所以不是“物”,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4[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肖像属于人格利益;发明属于智力成果;劳务属于行为;产品属于物。

5[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选项

AB.C是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选项D则属于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6[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C选项属于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7[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8[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与相近概念的区别。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选项A 是委托关系,不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选项B不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不是代理;选项C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也不是代理。

9[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适用4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10[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11[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于8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12[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判决和裁定的区别。(1)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

13[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相关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因此A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能够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

A.某国有企业下岗工人

B.某外国公司外籍人员

C.某国家机关公务员

D.某派出所警察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该期间是()。A.6个月 B.1年 C.3年 D.5年

4.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缴纳罚款

C.缴纳罚金

D.没收财产

5.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B.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够是自然人

C.外国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D.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

6.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民张某与自己年仅13周岁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B.合伙人必须一次全部缴付出资,不可以约定分期出资

C.公民甲乙丙丁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普通”或是“有限”字样的话,就视为是普通合伙企业

7.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张某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于张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期间产生的亏损,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A.张某

B.张某和有过错的第三人

C.提议委托张某的合伙人

D.全体合伙人

8.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A.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9.普通合伙企业的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如果协商不成且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10. 关于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B.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C.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

11.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2.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没有按约定缴付

C.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13.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一律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D.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14.A有限合伙企业有三个合伙人,其中甲和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为普通合伙人,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某日,甲未经丙同意,代表A有限合伙企业与B公司签订一份合同,B公司有理由相信甲为普通合伙人。如果该合同给B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损失仅由甲承担

B.该损失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

C.该损失由甲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D.该损失由甲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15.某有限合伙企业于2007年2月1日设立,2007年4月1日张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张某认缴的出资额是10万元,占出资比例10%,此时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有50万元的到期债务。如果2007年6月1日该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结果是,共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20万元。对此,张某应承担的数额是()。A.5万元 B.10万元 C.12万元 D.50万元

16.某有限合伙企业吸收甲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甲入伙前该企业既有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甲不承担责任B.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C.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D.甲承担无限责任

1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A.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B.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D.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已到,但合伙人还要继续经营

18.甲合伙企业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合伙义务,按照规定此时企业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停止,并处以()的罚款。

A.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B.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C.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D.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19.甲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甲承担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A.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

20.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内容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A.公务员、警官、法官不得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B.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额规定

C.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外部善意的第三人

D.个人独资企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2.个人独资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的行为有()。

A.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C.将企业专利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D.将企业商标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3.某个人独资企业决定解散,并进行清算。该企业财产状况如下:企业尚有可用于清偿的财产10万元;欠缴税款3万元;欠职工工资1万元;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欠甲公司到期债务5万元;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清偿所欠税款前,应先行清偿的款项有()。

A.所欠职工工资1万元

B.所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

C.所欠甲公司到期债务5万元

D.所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合伙协议应该记载的事项

C.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5.下列选项中,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有()。

A.1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10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C.1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1个法人型企业

D.9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1个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甲、乙、丙准备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在其拟定的合伙协议中的下列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有()。

A.以劳务出资的甲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企业名称中只标明“合伙”字样

C.由乙执行企业事务

D.出资最多的丙有权修改合伙协议

7.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财产份额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8.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向丁借款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乙和丙得知后表示反对。对此,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A.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B.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C.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合伙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某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A.合伙人甲提议,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合伙人乙提议,以合伙企业的一处门面房为其他企业提供抵押担保

C.合伙人丙提议,转让合伙企业的注册商标

D.合伙人丁提议,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0.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11.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是5∶3∶2。该合伙企业欠丁货款20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价值为10万元。丁在得到合伙企业财产10万元之后,其余10万元可以要求()。

A.甲全部偿还

B.乙全部偿还

C.丙全部偿还

D.甲偿还5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12.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13.甲向乙借款10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了一家饮料厂。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A.甲用从饮料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甲将自己在饮料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

C.甲自行将自己在饮料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软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饮料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1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协议退伙的有()。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B.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C.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15.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B.一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C.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D.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

16.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人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有限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

C.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劳务出资

D.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须通知其他的合伙人

17.有限合伙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是()。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B.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C.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D.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18.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三、综合题

1.2007年6月,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部分内容如下:①甲的出资为现金1万元;②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③丙的出资为作价8万元的房屋一栋,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丙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④丁以劳务作价5万元出资;⑤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满1年时再协商确定。

2007年9月,合伙企业成立。2007年12月,因丙外出采购无法联系,乙经甲、丁同意,以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其弟弟的公司提供质押担保。2008年2月,甲违反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越权代表合伙企业与某纺织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供销合同,但纺织公司并不知道甲的越权行为。2008年4月,乙私自将拥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丙,乙将此事通知甲和丁后,甲不同意。2008年5月,合伙企业为某关系户提供一般保证,结果债权人在债务人逾期未付款时,直接要求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合伙企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逐项分析该合伙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乙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合伙企业与纺织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乙将拥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丙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合伙企业拒绝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乙、丙、丁四人合伙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汽车修理。合伙协议约定:

(1)甲、乙以现金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作价入伙。

(2)甲、乙、丙对企业债务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在企业成立后第一年,全部利润由甲、乙、丙三人分配,丁不参加利润分配,自第二年起,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盈余或平均承担债务。

(4)合伙企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项:

(1)为便于联系业务,乙决定将一辆自有的汽车作价卖给合伙企业。对此,甲认为乙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属于不合法行为。

(2)乙得知丙另外还拥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也经营汽车修理。乙认为丙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属于不合法行为。

(3)丙发现甲一直没有按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全部出资,丙认为甲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甲在一次外出途中,因车祸受伤,经鉴定,甲已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丁认为甲的情形属于当然退伙。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劳务作价入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第一年,丁不参加利润分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就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的事项,甲、乙、丙、丁四人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持续偿债责任。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责任。遇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存时,处理原则为“先民后刑”。注意:此为通用原则,不仅仅是针对个人独资企业。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也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的组织;外国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A不正确;合伙人可以约定出资的缴付期限,不一定非得一次性缴付出资,所以B不正确;合伙企业必须在名称中标明“普通”或是“有限”字样,否则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D不正确。

7[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8[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9[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1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合伙人的代表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即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1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A选项的错误在于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C选项错误在于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选项错误在于债权人无权自行行使强制执行,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1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的除名。D选项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构成除名退伙的情形。

1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作为出资。

1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1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入伙的特殊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入伙时责任的承担。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7[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对于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才可以解散。

18[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违法《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19[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后债务责任承担的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2[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权限制。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的管理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3[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4[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1)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合伙协议应当记载的事项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4)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5[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普通合伙企业应有2个以上合伙人,所以A选项错误;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D选项错误。

6[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协议的内容。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A选项错误;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所以B选项错误。

7[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继承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合伙人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如果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8[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0[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事务执行。根据规定,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11[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本题中,如果甲偿还了10万元,他可以按照内部约定,向乙追讨3万元,再向丙追讨2万元。

12[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不得自行)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3[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4[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自愿退伙。自愿退伙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类。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协议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A.C选项属于除名的情形。

15[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6[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17[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事务的情形。以上四项均不视为有限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

18[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三、综合题

1[答案](1)①甲和丁以现金和劳务出资合法。根据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②乙的出资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合法。根据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即合伙人可以实际一次性缴付出资,也可以“认缴”的形式分期出资。③丙的出资不合法。根据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丙以房屋出资,但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则该房屋并未成为合伙企业的财产。④合伙企业未约定经营期限合法。根据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中并不包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并不一定要在合伙企业成立时确定。

(2)乙的出质行为无效。《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企业与纺织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纺织公司为外部善意的第三人,合伙企业内部对甲的权利限制不得对抗外部善意的第三人,所以合同有效。

(4)乙的转让行为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合伙人之间转让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无须其他合伙人同意。

(5)合伙企业拒绝债权人的要求合法。因为合伙企业提供的担保属于一般保证,根据《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答案](1)丁以劳务作价入伙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允许以劳务作价入伙。

(2)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第1年,丁不参加利润分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①甲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乙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丙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A.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

B.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C.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D.运用我国特有工艺生产产品的项目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比例,该比例是()。

A.认缴出资额的15%

B.认缴出资额的50%

C.注册资本额的25%

D.注册资本额的10%

3.外国合营者的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B.以美元缴付出资

C.以劳务作价出资

D.以已设立担保物权的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4.外国投资者A公司向B公司协议购买其持有境内C公司的股权,并将C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的D公司,并购后C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应由()。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汇总(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汇总(一) 狭义的无权代理 【知识点】狭义的无权代理 【解释】无权代理的情形:(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2.本人(被代理人)的追认权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3.相对人 (1)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有权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 【解释】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但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例题·多选题】2017年6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乙并非相对人,根本无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人,丙也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 【知识点】表见代理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解释】(1)狭义的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2)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3.表见代理的效果 (1)本人 表见代理对于本人(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2)相对人 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 ①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 ②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

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一轮教材基础精讲考点重点知识总结全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2.5分,题型均为客观题,本章内容比较简单,复习难度不大。重点关注“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全面依法治国”。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其中1套试卷) 题型2017年2018年2019年 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 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 合计2题2.5分2题2.5分2题2分 2020年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202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未有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法的概念与特征(★)(P3)(2018年多选题) 【解释】法是反映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解释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是由法所处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解释2】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解释1】“制定”即有权国家机关根据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需要,依照一定程序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解释2】“认可”即由国家权力确认某种社会上已经通行的规则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规则可能来源于习惯、教义或礼仪等。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解释】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如果国家权力代表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公众就会自觉遵守法律。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解释1】行为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会规范,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人的行为;另一类是技术规范,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 随着管理科学的出现和发展,人类管理社会的规则不断技术化,进而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技术规范,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质量标准等。这些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也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 【解释2】法律虽是调整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但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在规范人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方面,道德、宗教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也在不同范围内和不同程度上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不仅指个人、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国家(作为普通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所行使的职权和职责。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8年) A.法是社会规范 B.法是行为规范 C.法是技术规范 D.法是道德规范 【答案】AB 【解析】(1)选项C: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如度量衡等,这些规范一般不属于法的范畴,只有技术规范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后,才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2)选项D:法律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考点2】法律渊源(★★)(P7)(2004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 【解释1】法律的渊源,亦称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解释2】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和各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1.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 xx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已经结束,出guo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的更新。 1、单选题 根据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有关经济行为的资产 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 )有效。 A.1个月内 B.6个月内 C.1年内 D.3年内 参考答案:C 【解析】不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结果的 有效期均为评估基准日起1年。 2、单选题 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刘某,因违规操作造成公司国有资产 特别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自免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刘某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刘某自免职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刘某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的解答关键在于抓住题眼“特别重大损失”;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单选题 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5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明有权直接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资格 B.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由于李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伙企业只能办理退伙结算,将李某的财产份额退还给李明 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参考答案:B

CPA经济法:第09章考点

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点1:银行结算账户 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Notice: ①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用途为核心考点。 ②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范围为核心考点。 ③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④本考点涉及2020年教材变化,需引起注意。 考点2:票据关系

①支票上的付款人、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委托收款人以及代理付款人均非票据义务人。 ②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承兑后的付款人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考点3: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形式要件 (1)特定事项的记载方式 ①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②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Notice: ①此处日期应理解为出票日期。 ②票据无效应理解为出票时存在上述瑕疵,该票据无效。但在出票之后,发生上述瑕疵的,应适用票据丧失的规定,已经存在的票据权利并不消灭。 (2)记载事项 ①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这类事项的,票据行为无效。 ②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这类事项,票据行为仍然有效,但须依照法律规定明确相应事项。 ③任意记载事项,自行决定是否记载,记载就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④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正面、背面或者粘单)上进行记载 ,才可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2.实质要件 (1)票据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Notice:出票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票据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 考点4:票据行为的代理 1.票据代理行为的生效要件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练习含答案

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练习含答案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规范内容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 A、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C、确定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D、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此规定属于()。 A、任意性规范

B、确定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3、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B、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C、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D、社会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A、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B、国务院制定的《人民币管理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D、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5、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人的行为范围的是()。 A、地震 B、战争 C、骗税 D、水灾

6、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 A、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B、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C、确定性规范与委任性规范 D、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7、下列规范性用语中属于任意性规范的是()。 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达到500万元人民币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B、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C、公司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D、票据的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共有

20XX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共有知识点:共有 一、共有的基本规定 1.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1)家庭关系中的共有为共同共有,包括《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法》上的遗产等。 (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可以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个人份额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按份共有人将其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对外关系 1.按份共有 (1)对外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对内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因此,当对外承担债务的共有人所承担的债务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解释】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2.共同共有 (1)对外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内部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解释】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不分你我。

三、共有物的处分 1.共同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按份共有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无权处分的处理规则 如果一个或者数个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一个或者数个按份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如何处理? (1)债权行为:合同有效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原则上仍属于“有效合同”。因此,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共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2)物权行为:效力待定 物权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他共有人追认与否。 【解释】效力待定的只是物权行为。对于债权行为,无论其他共有人是否追认,买卖合同均有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 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2001年CPA考试试题:经济法

2001年CPA考试试题:经济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6题,每题1分,共16分。每题只有 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 卷上无效。) 1.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 居间行为 B. 行纪行为 C. 代保管物品行为 D.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2.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 权予以限制,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 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有效

3. 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 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 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 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 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 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4. 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 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是()。 A. 国有企业为安置企业下岗人员无偿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 B. 国有独资公司投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 业的资产 C. 集体企业由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责任使用银 行贷款形成的资产 D. 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有偿占用的国有土地折价 形成的资产 5. 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 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 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注册会计师注会CPA经济法背诵版

经济法总结 第一单元上市公司的组织架构 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非公开发行股票;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相关关联股东回避;

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总额的50%以后的任何担 保 为(借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担保; 一般职权是“制定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决定”的事项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具体投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 股份公司,成员5-19人,可以有职工代表; 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最长不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会议记录需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签名。 董事与董事会所以事项涉及的企业有关联的,不得 亲自或代其他董事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由“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 行,决议需经“出席的无关联董事”的1/2通过。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无效;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可撤销;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程,可撤销。 可撤销的,股东可以在决议作出之日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个,通过职代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和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单元独立董事制度 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 直接或间接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东单位或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上述所列举三项的情形;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满未逾5年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人代 表,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0cpa经济法知识点

企业演进与商法内容 本章考情分析 题型15年16年17年18年19年 A B A B 单选*1 4题4题4题4题4题4题4题 多选*1.5 2题2题2题2题2题2题2题 案例 合计7分7分7分7分7分7分7分 本章知识体系 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20新增) 教材共五点,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1.“四共”: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注意】若约定一方当事人无论企业盈亏,均有权获得固定金额回报,此类协议不构成合伙协议2.税收问题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18单选)

3.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合伙企业与法人的异同 相同点(1)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有自己的财产 (3)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不同点法人可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先用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不足的部分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理解) 三、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除典型的合伙企业外,注意两点: 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责任适用特殊的普通合伙规定。 2.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是外方)。 管理要求(四个方面): 合法合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货币出资外方货币出资应当是可自由兑换的外币,或依法获得的人民币 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经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企业解散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17年·单选题)境外甲私募基金与境内乙有限责任公司拟合作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在境内经营共享充电宝项目。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为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设立丙有限合伙企业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B.甲出资的货币应当是人民币 C.应当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D.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登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经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训练试题及答案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训练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训练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训练试题及答案【单选】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需要披露的是( )。 A.年度报告 B.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C.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合格季度报告 D.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答案】A 【解析】股票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应当定期(并未要求法定披露时间,由非上市公众公司自主决定)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只需披露年度报告。 【多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职责 C.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享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D.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以下几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 【单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多个持股比例不同的国有股东的企业发生资产评估事项,经协商一致,应该由( )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A.支持率最高的国有股股东 B.国有股最大股东 C.其中任意一方 D.各个国有股东均可 【答案】B 【解析】有多个国有股东的企业发生资产评估事项,经协商一致可由国有股最大股东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多选】吉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在有关某小区的销售广告中宣称:该小区开发有温泉休闲中心2处,面积共计200平方米,24小时免费向居民开放,且可为小区提供生态热源。此广告发布后,该小区的房屋价格比市价高出10%,但仍被抢购一空。而该内容并未订入吉祥公司与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中,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销售广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销售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B.该销售广告属于要约 C.该内容属于购房合同的组成部分 D.吉祥公司违反该内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CD 【解析】对于商品房销售中出现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规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法律规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要按部就班的进行学习。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从事会计师行业的人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有压力也是很正常的现象,考前有压力和适度紧张是必要的。压力产生动力,可以使你精力集中,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发挥,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而取得良好的成绩。所以不要害怕考前有压力。 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定义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1)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 (2)具有可重复适用性和适用的普遍性; (3)可操作性强,确定性程度高。 二、法律规范与类似概念的区分 (1)法律规范≠国家的个别命令 国家的个别命令,效力仅针对特定的主体或场合(一事一时),不具有可重复适用性和普遍适用性。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2)法律规范≠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有权的国家机构制定或发布的,具有普遍拘束力,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的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的具体载体。 (3)法律规范≠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述形式。 法律条文的内容除了法律规范,还可能包含其他要素,如法律原则等。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也不是一一对应的: 一项法律规范可以表现在多个法律条文甚至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 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多个法律规范的内容。 很多考生会随着考试的临近,自乱阵脚。其实只要在备考初期就安排好了合理的学习计划,那么在冲刺阶段只要按照原来的学习计划走就可以了,只要计划合理,那么备考时间不够用的事情就不会发生。所以就算紧张,也不要打乱自己的学习计划,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要按部就班的进行学习。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留置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留置权 知识点: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与性质 1.留置权的概念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在此法律关系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教材举例)例如,甲为乙有偿保管某物,乙取回保管物时拒绝支付保管费,此时,甲即有权扣留该物不还,直至乙支付保管费,若乙一直拒绝支付,则甲有权将该物变卖,将所得价款扣除保管费后返还于乙。 2.留置权的性质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 (二)留置权的成立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1)为防止物的占有人滥用留置权,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谓同一法律关系,是指占有人交付或返还占有物之义务与留置所担保的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教材举例)甲借用乙的自行车,到期乙要求归还时,甲不得以乙之前欠自己100元未还为由将自行车留置,原因在于,甲占有自行车因而应予返还与乙欠甲100元属于两项不同的法律关系。 (2)能够产生留置权的法律关系不限于合同关系,但以合同关系为典型,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寄存人拒付保管费,保管人留置保管物;收货人拒付运费,承运人留置运输物;定作人拒付加工承揽费;加工承揽人留置定作物。 (3)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三)留置权的效力 1.留置担保的范围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基本标准的是()。 A.商品的外形、特性、质量和技术特点等总体特征和用途 B.商品的运输成本和运输特征 C.商品间较为紧密的相互替代性 D.商品的使用期限和季节性 【答案】A 2.2017年,甲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元。2018年初,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乙、丙及有限合伙人丁各分配利润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就上述可分配利润应缴纳所得税的主体是()。 A.乙和丙 B.乙、丙和丁 C.丁 D.甲、乙、丙和丁 【答案】B 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A.房屋 B.林木

C.海域 D.船舶 【答案】D 4.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营贸易和国营贸易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目录,由海关总署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确定 B.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一概由授权企业经营 C.国营贸易是世界贸易组织明文允许的贸易制度 D.判断一个企业是不是国营贸易企业,关键是看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 【答案】C 5.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中国境内企业的审批机关是()。 A.国家发改委 B.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C.商务部 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答案】C 6.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A.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D

2019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

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经济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 A.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2.甲公司分立成乙、丙两公司。根据分立协议,乙公司承继甲公司20%净资产,丙公司承继甲公司80%净资产以及所有负债。甲公司的到期债权人丁公司接到分立通知后,要求上述相关公司立即清偿债务。下列关于丁公司债务清偿请求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丁公司仅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20%的责任 B.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80%的责任 C.丁公司仅能请求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不能请求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D.丁公司可请求乙、丙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A.因盗窃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 B.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的行政清算组 C.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王某 D.正在担任债务人财务顾问的李某 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物权法上物的是()。 A.太阳 B.海域 C.月亮 D.星星 5.(本题知识点2020年教材已删除)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下列行业或领域的国有企业中,允许非国有资本控股的是()。 A.重要通信基础设施 B.自然垄断环节以外的电网 C.森林资源开发利用 D.核电 6.甲、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丙公司,约定由乙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以丙公司名义与丁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丙公司因故未成立,尚欠丁公司房租2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金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由甲承担全部责任 B.由甲、乙依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C.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

代理权的滥 用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代理权的滥用 代理权的滥用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解释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解释2】(1)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2)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乙公司有个塔吊,甲和乙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甲代理乙公司将该塔吊出售。甲的下列情况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A.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把塔吊卖给自己 B.与丁恶意串通,将塔吊低价卖给丁,损害了乙的利益 C.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卖出,甲以丙的名义买入 D.代理权被收回后,甲仍以乙的名义把塔吊卖出 【答案】ABC 【解析】(1)滥用代理权包括:自己代理(选项A)、双方代理(选项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选项B);(2)选项D:属于无权代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物权法》第5条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1.物权法定原则 【解释1】(1)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行为无效;(2)行为人违反“内容法定”原则,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行为无效。 【解释2】《物权法》第5条所称“法律”,不限于《物权法》,包括一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但不包括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亦不包括司法解释与司法判例。 【解释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物权与债权的基本区别。物权法定原则旨在限制当事人的物权创设自由,原因在于,物权具有绝对效力,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设置,可能不利于交易安全。债权则不同,其效力仅及于当事人自己,故不仅债权内容可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债权类型也可由当事人自由设定。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3.物权公示原则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有()。(2015年) A.物权相对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物权公示原则 D.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答案】BCD

CPA经济法重点讲座讲义

2012CPA经济法重点讲座讲义 专题一、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合同及相关理论 知识点1:代理的基本理论及相关概念区别 一、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概念及特征 ◆ 四个特征: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诉讼行为、某些财政、行政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并非所有民事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立遗嘱、结婚等 范围:适用的:法律行为之外的如申请申报诉讼等。不适用的:必须本人亲自进行的,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约稿、演出等;无权代理,没有代理资格的不能代理,违法行为不能代理。 注意:立遗嘱中有一种代书遗嘱不是代理,是委托。代书遗嘱的意思表示是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行纪”、“寄售”合同均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都不是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1)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代人保管物品”与第三人无关。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 “居间行为”是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只是传话筒,是光“借嘴”,代理要“借脑”。 4.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思考:法律后果中包括好的坏的,都由被代理人承担吗?代理买货抽签中奖归谁?回扣归谁? (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代理与委托 委托与代理有如下区别: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等;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受托人。 2.代理与代表 代理与代表有如下区别:(1)代表人与被代表的主体之间是同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民事主体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2)代表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被代表的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法律行为,只是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举例:职员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购销活动视同职务代理,但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活动不是代理,是代表行为。法人代表公司是代表机关) 3.代理与行纪★ 行纪与代理的区别体现在:(1)行纪是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代理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3)行纪必为有偿法律行为;代理既可为有偿,亦可为无偿。 【例题1】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代书遗嘱行为 B.行纪行为 C.代人保管物品行为 D.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2020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docx

2020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2015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责任的机 构对其人民的企业管理者的人气经营业绩考核周期为 () 。 A.2 年 B.1 年 C.3 年 D.5 年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 核以 3 年为考核期。 2、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 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 1 年内当事人未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D.法官审理安全时发现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职权撤 销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选项B:可 C: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行为。选项 《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 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选项D:可变更、

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应当由撤销权人申请撤销,法院不主动干预。 3、下列垄断行为中,行为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 A.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搭售商品 B.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格协议 C.经营者未经执法机构批准,擅自实施集中 D.经营者之间串通投票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反垄断法律责任。我国《发垄断法》未对垄断行为规定刑事责任,因 ABC不选。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刑法》 均对情节严重的串通招投标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教材P441。 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 是() 。 A.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一般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 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B.原则上受托人有权转委托,不必征得委托人同意 C.有偿的委托合同,因不可最好不想见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事 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D.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 任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选项 A: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 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 损失。选项 B: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选项 C: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 纳(一)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直接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被代理人对相对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人,而实际并未授权;(2)无权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者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3)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相对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规范 1.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2.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 (1)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2)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含其他法要素(如法律原则)。 (3)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解释1】《公司法》第1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只是说明了立法目的,不属于法律规范。 【解释2】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中。例如《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解释3】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例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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