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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的风险

网络金融的风险
网络金融的风险

网络金融的风险

(一)络金融条件下的金融风险

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

1.络金融技术风险

(1)安全风险。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因素,也来自络外部的数字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因素。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金融业造成的损失最大。上黑客的攻击活动能量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利用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进入主机、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络病毒可通过络进行扩散和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络也很快被感染,破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导致整个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

(2)技术选择风险。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和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络过时的状况,导致巨大的技术和商业机会的损失。对于传统金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导致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成本上升,但对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部的市场,甚至失去生存的基础。

2.业务风险

(1)信用风险。这是指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络金融服务方式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即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显着的虚拟性。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使用可以实现在互联上设立络银行等络金融机构,如美国安全第一络银行就是一个典型的络银行。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营业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络金融中的一切业务活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和传统金融相比,金融机构的物理结构和建筑的重要性大大降低。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络发生,这使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

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对我国而言,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而导致的违约可能性。因此,在我国络金融发展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制度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是大多数个人、客户对络银行、电子商务采取观望态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2)流动性风险。这是指络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的风险。风险的大小和电子货币的发行规模和余额有关。发行的规模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清算资金不足的可能性越大。因为目前的电子货币是发行者以既有货币(现行纸币等信用货币)所代表的现有价值为前提发行出去的,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交易媒介,尚不是一种独立的货币。交易者收取电子货币后,并未最终完成支付,还需从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收取实际货币,相应地,电子货币发行者就需要满足这种流动性要求。当发行者实际货币储备不足时,就会引发流动性危机。流动性风险也可由络系统的安全因素引起。当计算机系统及络通信发生故障,或病毒破坏造成支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支付行为,降低货币的流动性。

(3)支付和结算风险。由于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可突破时空局限,打破传统金融的分支机构及业务点的地域限制;只需开通络金融业务就可能吸引相当大的客户群体,并且能够向客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实时服务,因此,络金融有3A金融(即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之称。络金融的经营者或客户通过各自的电脑终端就能随时和世界任何一家客户或金融机构办理证券投资、保险、信贷、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这使络金融业务环境具有很大的地域开放性,并导致络金融中支付、结算系统的国际化,从而大大提高了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系统的跨国跨地区的各类金融交易数量巨大。这样,一个地区金融络的故障会影响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络的正常运行和支付结算,并会造成经济损失。20世纪80年代美国财政证券交易系统曾发生只能买入、不能卖出的情况,一夜就形成200多亿美元的债务。我国也曾发生类似情况。

(4)法律风险。这是针对目前络金融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而导致的交易风险。目前的金融立法框架主要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如银行法、证券法、财务披露制度等,缺少有关络金融的配套法规,这是很多发展络金融的国家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国亦然。络金融在我国还处于刚起步阶段,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如在络金融市场准人、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结果是使

交易者面对着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5)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即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的变动对络金融交易者的资产、负债项目损益变化的影响,以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风险等,在络金融中同样存在。

综上所述,络金融的各种业务风险和传统金融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络金融是基于络信息技术,这使得络金融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更新、扩充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首先,络金融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风险成为络金融最为基础性的风险,亦即它不仅关系到络运行的安全问题,还关乎其它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风险、结算风险的状况;其次,络金融具有传统金融所没有或远不重要的特殊风险形式,如技术选择风险;第三,由于络信息传递的快捷和不受时空限制,络金融会使传统金融风险在发生程度和作用范围上产生放大效应,如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国际金融风险发生的突然性、传染性都增强了,危害也更大。因此,络金融风险的监管和控制也就具有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方式。

(二)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

目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部分由国外引进,而且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增大了我国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应大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在硬件设备方面迅速缩小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落后于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因此应大力开发络加密技术,开发并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这是防范和减少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提高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性措施。

2.健全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

从金融系统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上防范和消除络金融安全风险,要搞好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工作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并建立专职管理和专门从事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技术队伍,落实相应的专职组织机构。对现有的计算机安全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计算机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完善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健全内部制约机制。

3.加强防范和控制络金融风险的制度建设

(1)法律制度建设。我国目前已初步制定关于上证券交易、计算机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但还远不能适应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应借鉴外国经验,在络

金融发展的初期及时制定和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如在电子交易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禁止利用计算机犯罪等方面加紧立法,修改《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条文中不适合络金融发展的部分。尽管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络金融发展中的金融创新,但为络金融的规范、健康发展是必要和值得的。否则,在有关法律规范长期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络金融会积聚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增大调整的成本。

(2)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减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的制度保障。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人们就会减少经济行为的确定性预期,络金融业务的虚拟性会使这种不确定性预期得到强化,不利于络金融的正常发展,也会增大法律调节的障碍和成本。络银行业务在美国得以较快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美国具有完善的社会信用机制。据统计,在发达国家,逾期应收账款占贸易总额的%~%,而我国却在5%以上。个人信用体系在我国也基本属于空白。因此,应在我国大力培育社会的信用意识,建立客观公正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和电子商务身份认证体系,使“诚信”成为我国社会的道德基础,以减小信用风险。

(3)金融制度建设。为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应当有效控制电子货币的发行数量,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和电子货币的种类进行必要的限制。我国在确定电子货币发行者时,应当首先考虑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信用等级,并根据其信用等级决定获取电子货币发行资格、发行电子货币的数量、种类和业务范围。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信用等级应当每年进行考核,考核的指标可以选择资本金、已发行电子货币的数量及其余额、流通速度、外汇交易额、准备金和存款保险等内容。此外,要对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特别是发行电子货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管理,对其发行的电子货币余额要求在中央银行存有相应规模的准备金,以实现流动性管理的目标。如果能够将电子货币和传统货币区分开来,分别制定各自的准备金率,会更有利于流动性风险的控制。

4.建立发展络金融的总体规划和统一的技术标准

我国的金融电子化是在没有统一规划和标准的情况下起步的。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按照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根据管理信息系统原理,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分阶段逐步开发建设络金融系统。这既有利于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络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范。目前我国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存在规划不统一、商业银行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规范不统一、商业银行之间使用的安全协议各不相同的问题。应制定金融业统一的技术标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成立为此奠定了基础。确立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才有利于统一监管,增强络金融系统内的协调性,减少支付结算风险,并有利于其它风险的监测。

5.加强络金融风险控制的国际协调和合作

络金融业务环境的开放性、交易信息传递的快捷性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络经济的发展使得各国之间的市场屏障大大减少。各国络金融业务和客户的相互渗入和交叉,巨额国际投机资本的流动,使国和国之间的风险相关性日益增强。因此,一个国家单独进行金融风险的控制将会事倍功半,金融

监管和金融风险控制的国际性协调日益重要。为有效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建立和国际体系中其它金融制度相适应的规则体系和市场标准,并和其它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必要的合作,以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浅析网络金融风险

浅析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及防范 网络金融是对以电脑网络为技术支撑的金融活动的总称,主要表现为金融服务商以互联网为平台提供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自1996年招商银行开通包括网上个人银行、网上实时支付等五大内容的网上业务以来,我国的网络金融业务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尽管我国网络金融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很多风险,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风险,加强防范和管理,对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实现稳健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面临的网络金融风险 1、安全性风险 由于网络金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缺陷必然形成其安全隐患。国内软件平台环境较为单一,国内的计算机用户普遍采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目前绝大多数黑客软件和病毒等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程序都是针对它的,这就使用户个人信息由于木马或间谍软件的原因而泄露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进而增加了用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2、法律性风险 随着金融业务网络化、虚拟化的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比如,在网络银行业务中,各方当事人均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活动,其间,无论是网络本身的差错还是人为因素,都有可能引起交易纠纷甚至法律诉讼,那么,有权对此进行仲裁的权威机构是谁?网络银行系统一旦被人恶意破坏,又有谁有权将其绳之以法,所依据的法规又是什么?可见,网络业务能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而我国相应的法规还相当缺乏,在网络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尚无明确而完备的法律规范。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定经济合同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面临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还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3、监管性风险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强了金融机构的实力,改变了金融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力量对比,有利于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规避金融监管,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网络金融资金的大规模快速流动将导致中央银行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产的实际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称,使风险集中,速度加快,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网络银行主要通过大量无纸化操作进行交易,不仅无凭证可查,而且一般都设有密码,使监管当局无法收集到相关资料做进一步的稽核审查。同时,许多金融交易在网上进行,其电子记录可以不留任何痕迹地加以修改,使确认该笔交易的过程复杂化,监管当局对银行业务难以核查,造成监管数据不能准确反映银行实际经营情况。网络金融服务的延伸,也使金融监管的范围变得更加广泛,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监管力度。 4、金融创新风险 网络金融创新产品对金融产业产生重塑性的影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深,国际金融寡头利用网络金融创新产品对我国业务的扩张更为迅猛,而我国目前的金融创新能力相对较差,可能使得我国金融市场逐渐被国际金融寡头渗透,甚至垄断,丧失巨大的产业利润。 二、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与防范 1、加强金融企业网络相关的研发及其管理工作 目前尽管很多网上金融服务提供了安全插件,但大都仅仅针对IE浏览器提供支持,采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风险管理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在传统金融机构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它结合了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来开展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金融行业迎来了巨大的转变,有助于金融机构的改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风险的存在将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道门槛,如果互联网金融不能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造成影响,故此,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 网络安全风险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网络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来窃取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如用户密码等,一旦密码泄露,就容易造成利益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资金风险 在现代社会里,依托网络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频繁,而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依托网络进行金融业务的时候,网络上的信息都可能是虚假的,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较大的信誉风险。如某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企业

可以利用网络来制造一些虚假的信息,如果银行不能做好相关工作,一旦企业破产,就难以偿还贷款,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就是金融交易双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履行金融业务要求的一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活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带来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例如,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在规定期限规范的合同,然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经济活动在市场环境下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使得企业蒙受损失,如果企业亏损,企业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从而造成信誉风险。 竞争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的竞争性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来获得客源,获得效益,从而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竞争。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互联网的出现也会恶化金融市场环境,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来扰乱金融市场,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竞争,带来竞争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它融合了互联网技术,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影响。当下,

网络银行带来的新风险及监管措施

论网络银行的风险及监管措施 网络银行带来的新风险及监管措施 自从1995年10月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以来,网络银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其低成本、高效益、方便快捷、应用广泛 等特点,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在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热潮。有专家预言,21世纪的银行将是建立在计算机通信技术基础上的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正在成为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实现业务增长、调整经营战略、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因为其兼有银行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双重特点,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在传统银行业一般风险的基础上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风险,给银行业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一、网络银行面临的新风险 —方面,传统银行面临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在网络银行的经营中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银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更多的风险种类。根据网络银行的构成及运行方式,从技术和业务的角度分析,网络银行面临的这些新的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银行的技术风险 网络金融是基于全球电子信息系统基础上运行的金融服务形态,因此,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成为网络银行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这些技术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巨大的技术和商业机会的损失。 2.系统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和

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防范

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防范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推出来的新型金融行业模式,相信也是投资者们非常关注的话题,那么互联网金融风险如何防范?下面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它的内涵之广,包括了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投资等一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将传统金融业带入一个更加拥有着蓬勃的生命力和可观的发展前景的新纪元。然而,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存在着不成熟和欠缺,导致一些列特殊风险的存在。本文从几个方面细致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并深入肌理,探求防范风险之道,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一、互联网金融概论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狭义上的互联网金融,是指通过计算机连接终端和网络服务平台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所形成的虚拟金融市场。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则包括了一切依托互联网平台所进行的金融活动和金融服务,以及提供金融服务的的实体机构和约束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活动的相关的法律、制度等。 互联网金融除了兼具有互联网平台所赋予它的虚拟性、匿名性、开放性、全球性等特性,还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监管难度大等特点。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以及互联网理财四类。近年来,我国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逐步建立起来,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签名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出台,互联网金融产业正朝着健康、法制化的轨道上飞速发展。但由于互联网金融固有的特点,以及我国特殊国情下的社会环境,互联网金融风险仍不可小觑。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防范措施 互联网金融涉及政府、金融业、投资方等多个利益主体,要想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平稳健康发展,几个利益主体必须齐心协力为之做出努力: 1.政府方面。第一、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由互联网金融基础法和详细规章条纹的法规组成的完整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着重关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第二、完善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制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加强网络银行监管力度,细化监管制度条例,注重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落后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

网络风险管理

新闻互联网金融“拼”投资能力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待建立 “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当前最火爆的的流行词。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议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无疑为原本就炙手可热的互联网金融又加了一把火。那么,对于金融从业者而言,如何搭乘互联网“高铁”,使互联网成为极具诱惑性的高利润商业领域,成为事关企业未来兴衰存亡的关键因素。在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在于极致的用户体验、明晰可控的风险,而投资能力仍是核心竞争力。 金融未来在互联网 近期,以BAT(百度、阿里、腾讯)为首的互联网大鳄相继疯狂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11月,支付宝钱包宣布独立品牌运作,直面“微信”的竞争;10月底,百度金融中心推出“百发理财”,以年化收益8%的卖点直面挑战年化收益近5%的余额宝,当日上线5个小时,销售额就超过10亿;同月,阿里控股天弘基金,突破1000亿的余额宝无疑成为互联网金融的经典案例;8月,财付通通过微信推出微信支付,便捷的使用过程在两个月内形成不可忽视的冲击波。这些动作已经造成一种这样的局面:谁不快马加鞭进入互联网金融就是在错失再造高峰的可能。 12月15日,在由华东理工商学院举办的以“互联网金融:崛起之后”为主题的第三期青年商业领袖行动学习会上,多位互联网金融新兴企业家普遍认为,大量高净值人群释放的价值增值需求及众多小微企业长期受压传统金融的需求反弹,共同催生互联网金融的无穷潜力。对许多金融从业者而言,未来就在互联网。然而,互联网金融在一时火爆背后,也凸显了风控、征信、政策监管等系列难题。 核心竞争力看投资 面对铺天盖地以互联网金融为噱头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往往眼花缭乱一时没了方向。然而,好买基金研究中心总监乐嘉庆指出,“对理财来讲,最终等到尘埃落定之后还是要回到本原,就是你的投资能力怎么样。”在乐嘉庆看来,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在于极致的用户体验、明晰可控的风险,投资能力仍是核心竞争力。 而在互联网金融的产品设计上,启明创投合伙人杨云遐表示,还应该以用户为基础,以产品本身的用户体验为出发点,做到以人为本。 “以用户体验为中心,提供简单易懂、比较容易操作而且可能是非专业性入门级的产品。”杨云遐指出,“抓到对第三方APP非常感兴趣的用户,再通过产品有趣的互动性来增加用户黏性。” 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竞争力上,多位金融从业人士认为,投资管理是最无可替代的。以基金公司为例,流程简单来说就是产品设计、销售、投资管理和服务,即便互联网的技术可以介入到所有环节,但最终决定销量的是产品业绩,也就是投资能力。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移动互联网的竞争已经不像若干年前的纯互联网竞争这么平等和开放,在BAT三巨头的“阴影”下,其他互联网企业能够分食的蛋糕已经越来越小。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表示,现在互联网金融虽然在热炒,但有一定泡沫。互联网金融今后面对的监管会比传统的商业银行所要面对的更细、更严,也许今天发展的机会还有一些,但遇到了几次问题以后,监管会大大强化,由此带来的利润空间也会受到很大的压缩。 因此,有利网副总裁蒋轩指出,除了投资管理能力外,风控是互联网金融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市场规模达到了万亿或几千亿,任何一个小的风险点都会被随时放大。” 蒋轩建议,互联网金融行业之间可以开展更多的合作,做到更多的自律和透明化信息共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剖析

防灾科技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专业 层次 学号 答辩人张全东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级*****专业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多,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习惯逐渐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信息技术革新、普惠金融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这一新生金融事物也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更是显得尤其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本文论述,以期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金融业影响风险监管

目录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意义 (1) (三)文献综述 (2) 二、互联网金融理论概述 (3) (一)互联网金融 (3)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3)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 (4)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5) (一)现有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 (5) (二)现实供需矛盾的存在 (5) (三)低成本高收益的盈利模式 (6)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6)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 (6) (二)现行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 (7) (三)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7)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8)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8)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制 (9) (三)健全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9) 六、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实现中国金融的新发展 (11) (一)转变观念,认清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11) (二)提高金融机构电子化 (11)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性 (12)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的现状分析 网络金融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产物,其内容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网络金融的发展使我们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形式和类别,认真分析网络金融风险,加强防范和管理,是深化我国金融改革、实现稳健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网上诈骗已成为世界上第二种最常见的网络风险,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互联网上提供各种吸引人的免费资料等作为诱饵,当用户选择接受时,病毒也随之进入用户的计算机中,并偷偷修改用户的金融软件。当用户使用这些软件进入银行的网址时,修改后的软件就会自动将用户账户上的资金转移到不法分子的账号上。网上诈骗包括市场操纵、知情人交易、无照经纪人、投资顾问活动、欺骗性或不正当销售活动、误导进行高科技投资等10种形式,据北美证券管理者协会调查,估计每年网上诈骗使投资者损失100亿美元。 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网络金融的发展。1)分业监管体制面临挑战。网络金融的发展已经逐步突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尤其是银行业可以为客户提供超越时空的服务,这不仅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挑战,更是对现阶段分业监管模式的挑战。(2外部监管体制面临冲击。网络金融是以全球客户为服务对象,和传统金融活动相比,它超越了分支机构设置的局限性,实现了服务对象的广泛性,这为小金融机构和大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推动全球金融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特别是对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和按行政区域建立银行业监管机构的体制冲击较大。 完善监管体制。(1)健全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成立“国家(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动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立法,制定网络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协调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的重大工作事宜。在银监会内设立“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司”作为“委员会”日常办事

金融毕业论文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网络金融的风险论文 (1)网络金融前提下的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致使的技术 风险以及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致使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一)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节制工作均 是由电脑程序以及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 以及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首要的技术风险。这 类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损坏等不肯定因素,也 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袭击,和计算机病毒损坏等因素。依据对于 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于金融业酿成的损失最大。网上*客的袭击流动能量正以每一年一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应用 网上的任何漏洞以及缺点非法进入主机、盗取信息、发送假冒电 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分散与传染,传布速 度是单机的几10倍,1旦某个程序被沾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 络也很快被沾染,损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 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致使整个网络的瘫痪,是1种系统性风险。 (二)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展开必需选择1种 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持。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 的风险。这类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 容性差致使的信息传输中止或者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 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于后进、网络过 时的状态,致使巨大的技术以及商业机会的损失。对于于传统金 融而言,技术选择失误,只是致使业务流程趋缓,业务处理本钱

上升,但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则可能失去全体的市场,乃至失去生存的基础。 二.业务风险 (一)信誉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不完整实行其义务的风险。网络金融服务方式拥有虚拟性的特色,即网络金融业务以及服务机构都拥有显着的虚拟性。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利用可以实现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络银行等网络金融机构,如美国安全第1网络银行就是1个典型的网络银行。虚拟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应用虚拟现实信息技术增设虚拟分支机构或者营业网点,从事虚拟化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中的1切业务流动,如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都在由电子信息形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与传统金融相比,金融机构的物理结构以及建筑的首要性大大降低。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使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产生联络,这使对于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誉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于称,从而增大了信誉风险。对于我国而言,网络金融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来自服务方式的虚拟性,还有社会信誉体系的不完美而致使的背约可能性。因而,在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信誉风险不但有技术层面的因素,还有轨制层面的因素。我国目前的社会信誉状态是大多数个人、企业客户对于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采用观望态度的1个首要缘由。 (二)活动性风险。这是指网络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知足客户兑现电子货泉的风险。风险的大小与电子货泉的发行范围以及余额有关。发行的范围越大,用于结算的余额越大,发行者不能等值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泉或者清理资金不足的可能性越大。由于目前的电子货泉是发行者以既有货泉(现行纸币等信誉货泉)所代表的现有价值为条件发行出去的,是电子化、信息化了的

网络银行带来的新风险及监管措施

. 目录 论文提纲 (2) 内容摘要 (3) 关键词 (3) 正文 (3) 参考文献 (11)

论文提纲 【序论】:从1995年10月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以来,网络银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其低成本、高效益、方便快捷、应用广泛等特点,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在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热潮。有专家预言,21世纪的银行将是建立在计算机通信技术基础上的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正在成为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实现业务增长、调整经营战略、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因为其兼有银行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双重特点,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在传统银行业一般风险的基础上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风险,给银行业的监管和风险防X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本论】: 一、网络银行面临的新风险 (一)网络银行的技术风险 (二)网络银行的业务风险 二、网络银行的监管 (一)国家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 (二)行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挫制 (三)企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 【结论】:面临出现的新风险,网络银行从各个层面对新风险进行了控制,从而实现互相支持,互为补充,达到对风险强有力的预测、控制、化解的作用。

【摘要】:本文根据网络银行的构成及运行方式,从技术和业务的角度把网络银行面临的新风险分为两类,要想有效控制网络银行带来的这些新风险,必须针对各种风险的特征建立起国家、行业、企业三层次的网络银行监管系统,互相支持,互为补充,达到对风险强有力的预测、控制、化解的作用。 【关键词】:网络银行技术风险业务风险风险控制国家层面行业层面企业层面

网络银行带来的新风险及监管措施 一、网络银行面临的新风险 —方面,传统银行面临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在网络银行的经营中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银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更多的风险种类。根据网络银行的构成及运行方式,从技术和业务的角度分析,网络银行面临的这些新的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银行的技术风险 网络金融是基于全球电子信息系统基础上运行的金融服务形态,因此,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成为网络银行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这些技术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巨大的技术和商业机会的损失。 2、系统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虽然网络银行都设计

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与监管对策

摘要:我国的网络银行还处于初级阶段,网络银行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网络银行在拓宽银行范围、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也以其特殊的经营形式及风险特征,对传统的银行业监管提出了挑战。文章着重分析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状况及特点,特别是我国网络银行的监管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网络银行、发展、监管 一、网络银行的一般概念 网络银行又称为网上银行、在线银行。采用Internet数字通信技术,以Internet作为基础的交易平台和服务渠道,在线为公众提供办理结算、信贷服务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也可以理解为Internet上的银行柜台。用户可以通过个人电脑、掌上电脑、手机或者其他数字终端设备,采用拨号连接、专线连接、无线连接等方式,登录Internet,享受网上银行服务。网络银行代表了未来银行的发展方向。 二、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状况及特点 2.1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情况 用最新科技成就,建立以最新计算机和通讯技术为基础,改造我国落后的银行作业方式,实现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网络建设起步较早,由于市场环境不完善(包括市场信用体系和市场法律环境)、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与国外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尽管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纷纷开设网站,但实际进行网上银行交易业务即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开户、办理存取款及信用卡业务的还很少。 就目前而言,网络银行的运作一般有三种模式:一是完全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网上银行,如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二是在传统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或部门经营网上银行业务;三是配备相应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将传统银行业务和创新品种扩展到互联网上。我国目前的网上银行大都采用第二.第三种模式,还未出现完全意义上的网上银行,也就是说我国的网络银行业务尚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银行开办网络银行业务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集中型。即由总行设立唯一的网址,所有交易由总行的服务器完成,分支机构只接受客户现场开户申请或发放有关软件、硬件工作。另一种是分散型,即总行和分支机构均设有网址,当地业务由分支机构的服务器完成,后经由内部网络传输给总行服务器。 1998年3月6日;中国银行首次向客户提供了网上银行服务,它是我国第一家开办网络银行服务的银行.随后深圳特区招商银行也开办了网上银行服务业务,用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购物及享受其他金融服务。到2001年年底,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的中资银行达50多家,占中国现有各类银行的27%。其中中信实业银行和深发展银行、的所有网点均开通了网上银行,开通率达100%,其他:华夏银行为8896,建设银行为33%,广发银行为25%,农行网上银行业务已处于试运行阶段。截至2001年年底,国内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客户达166万户,办理业务901万笔,交易金23446亿元。 2.2我国网络银行的特点 (1)网络银行形式都是分支型网络银行,其业务基本依赖于母行,尚无纯网络银行。(2)许多银行在发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初期,利用的是非银行专有的域名和网站,至今任有一些银行将其产品和服务的广告宣传放在其他网站之中。 (3)业务方式演变迅速。我国商业银行网站几乎几乎一开始就进入动态,交互式信息检查阶段,而且主要的商业银行在这一阶段停留的时间也很短,很快就进入了在线业务信息查询阶段,并与电子商务的发展紧密结合,迅速完成了从一般网络向网络银行的转变。

我国网络金融风险及其防范

[摘要]现阶段银行系统面临的网络金融风险包括:网络金融技术风险、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网络金融制度风险,这些风险的产生源自于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落后、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银行监管不力等方面。网络金融的发展是国际国内金融业发展的最大变革与发展趋势,为了对今后的金融业的走向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把握,为了保障网络金融发展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很有必要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变化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把握,并采取加大力度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构造全面的计算机系统防御机制、健全银行网络金融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等措施防范风险。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风范;措施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banking system of financial risk facing network including: financial network technology risk, the network financial business risk, financial network system risk, the risk of produce comes from computer network technology support behind, the bank's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has defects, bank regulation is slack, etc. Financial network i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of the biggest change, in order to the financial industry in the future will have a more accurate grasp of,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tability of the network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sustainable, it is necessary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financial to have a clear knowledge and master, and take intensif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with independ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f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he structure, the comprehensive computer system defense mechanism, improve the network financial system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nd other measures preventing risks. Key Words:The network financial; Risk; Style; measures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_魏鹏

DOI:10.16529/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43990.html,ki.11-4613/f.2014.07.003 金融论坛2014年第7期(总第223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魏鹏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货币政策 风险等。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包括对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网络银行、众筹融资的监 管。为改善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应明确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并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组织的作用;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完善 互联网监管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及监管主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监管原则;自律组织 [文章编号]1009-9190(2014)07-0003-07[JEL分类号]G29[文献标志码]A A Study of the Risks and Regulation of Chinese Internet Finance WEI Peng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risk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in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The paper argues that there are operator risks,legal and compliance risks,operational technology risks,market liquidity risks,capital safety risks and monetary policy risks,etc.in internet finance.The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 in developed countries mainly include the regulation of third-party payment,online credits,online banking,public financing.To improve the domestic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it’s necessary to form regulatory principles,and keep balance between appro- priate regulation and regulation coordination;make use of the function of industry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accelerat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laws and rules of internet finance,and clarify the nature and legal rights of internet finance by legislation;im- prove the regulation rules of internet,and clarify the business scope and regulated entity of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Key words]internet finance;financial regulation;regulatory principle;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 当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行业所开展的业务,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结算、小微贷款、标准化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有别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近年来,众多互联网企业以颠覆的心态迅速进入金融领域,“快鱼吃慢鱼”的互联网生存法则被搬到金融领域后,不仅对传统银行业造成了冲击,而且成为国内金融监管制度革新所面临的新难题。 与“体制内”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被边缘化,成为“体制外”金融的代表。作为一种新的业态,互联网金融如何在规范的前提下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贡献力量,是政府和监管部门都在探讨的新课题。本文将在对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描述的基础上,从经营主体、法律合规、技术操作、市场流动、资金安全、货币政策等多个视角分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借鉴国际对互联网金融各类模式 [收稿日期]2014年5月26日 [作者简介]魏鹏,男,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济师,国际财资管理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业学院,硕士生(北京,100033),E-mail:weipe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43990.html,。

XX银行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确保业务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和保障本行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金融业务包括:电子银行业务、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一)电子银行业务系指本行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短信银行和自助银行等金融服务。 (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系指本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向客户提供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快捷(卡通)、财付通快捷(微信支付)等业务。 (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系指本行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向客户提供存款、购买基金和理财产品等投资理财服务,限定额度内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销银行、云闪付等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系指本行对 网络金融各类业务风险实施识别、监测、计量、评估、预警、应对和报告,确保业务安全稳定运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行网络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种类包括: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案防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一)操作风险。系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对本行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 (二)信息科技风险。系指信息科技在本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造成的风险。 (三)声誉风险。系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它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系指在授信过程中,因受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因各种原因,无力、不愿或不能及时、足额履约或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致使本行遭受损失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本行信用风险包括国别风险。 (五)合规风险。系指因本行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的风险。本行合规风险包含法律风险。 (六)案防风险。系指由本行员工独立或者伙同外部人员实施的,以本行或本行客户的资金、财产为侵害对象的,涉嫌触犯

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 创作者:玫霸* 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有力推进了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改革,但也对风险防控、金融稳定、监管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常态下,如何应对挑战,做到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风险防控到位,亟需加强研究。本文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风险以及当前的管理政策,提出强化互联网风险防控、创新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对策研究 一、国内互联网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呈蓬勃发展态势。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突破10万亿元,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9.22万亿元,P2P市场规模约1000亿元,众筹市场规模约100亿元,网络小贷市场规模约5000亿元,基金销售约6000亿元,金融机构创新约1000亿元,财富管理约100亿元。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与其独特的优势密不可分,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技术使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方式更加先进,能为客户提供更自主灵活和方便快捷的金融体验。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 (一)对互联网金融本质认识不清导致投资者风险意识薄弱。 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传统金融的功能和本质,创新之处在于创造了新的业务技术、交易渠道和方式,主要功能仍是资金融通、价格发现、支付清算等方面,没有超越现有金融体系范畴。这也说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同样会具有较大风险,甚至面临的局部风险远大于传统金融。比如,“余额宝”等产品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忽视了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特征。再如,人人贷(P2P)型网上借贷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行为缺乏足够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导致一部分网贷企业因为不良贷款不断积累或突发贷款损失而无法正常运营。然而,由于没有认清互联网金融本质,很多投资者把互联网金融当作“救命稻草”,一旦互联网金融局部风险扩大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 (二)混业经营加大分业监管风险。 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业务普遍具有跨行业、跨部门、业务交叉性强等特征,形成了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深度融合和交叉的模式。在目前分业监管格局下,对于涉及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多方面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具体谁来监管、如何监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_魏鹏

金融论坛2014年第7期(总第223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魏鹏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货币政策风险等。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包括对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网络银行、众筹融资的监管。为改善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应明确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并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完善互联网监管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及监管主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监管原则;自律组织 [文章编号]1009-9190(2014)07-0003-07[JEL分类号]G29[文献标志码]A A Study of the Risks and Regulation of Chinese Internet Finance WEI Peng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risk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in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The paper argues that there are operator risks,legal and compliance risks,operational technology risks,market liquidity risks,capital safety risks and monetary policy risks,etc.in internet finance.The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 in developed countries mainly include the regulation of third-party payment,online credits,online banking,public financing.To improve the domestic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it’s necessary to form regulatory principles,and keep balance between appro-priate regulation and regulation coordination;make use of the function of industry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accelerat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laws and rules of internet finance,and clarify the nature and legal rights of internet finance by legislation;im-prove the regulation rules of internet,and clarify the business scope and regulated entity of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Key words]internet finance;financial regulation;regulatory principle;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 当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行业所开展的业务,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结算、小微贷款、标准化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有别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近年来,众多互联网企业以颠覆的心态迅速进入金融领域,“快鱼吃慢鱼”的互联网生存法则被搬到金融领域后,不仅对传统银行业造成了冲击,而且成为国内金融监管制度革新所面临的新难题。 与“体制内”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被边缘化,成为“体制外”金融的代表。作为一种新的业态,互联网金融如何在规范的前提下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贡献力量,是政府和监管部门都在探讨的新课题。本文将在对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描述的基础上,从经营主体、法律合规、技术操作、市场流动、资金安全、货币政策等多个视角分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借鉴国际对互联网金融各类模式 [收稿日期]2014年5月26日 [作者简介]魏鹏,男,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济师,国际财资管理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业学院,硕士生(北京,100033),E-mail:weipe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43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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