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销假制度
为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有事必须履行请假制度。
二、一般人员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股室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由分管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三、各股室、中心、乡镇所负责人请假,二天以下(含二天)由分管局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四、副局级干部请假由局长批准。
五、长期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一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销假登记表,登记表由局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
七、填写好登记表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后,副联留存股室,存根交局办公室存档。
八、请假期满后,必须拿副联到局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附:请销假登记表
闻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员请销假登记表(存根)
时间:年月日股室:
请假人:请假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事由:
股所长意见
分管局长意见
局长意见
是否已销假(日期)
注: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填写登记表,副联留股室,存根交由局办公室存档;请假时限到后必须拿副联到局办公室销假。………………………………………………
闻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员请销假登记表(副联)
时间:年月日股室:
请假人:请假日期:年月日至月日
事由:
股所长意见
分管局长意见
局长意见
是否已销假(日期)
注: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填写登记表,副联留股室,存根交由局办公室存档;请假期满后必须拿副联到局办公室销假。
请销假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考勤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 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 30以前, 下午3: 30( 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 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 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 要及时参加考勤, 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 办私事) 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 请事假) 手续的, 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 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 视同公务, 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 必须填写请假条, 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 由科室负责人审批; 请假3天以内者, 经科室负责人同意, 报分管局长审批; 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 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 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 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 有计划地安排
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能够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接受监督。如有异议, 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 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 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 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 经查实后, 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 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 以本制度为准。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本文是关于请假管理制度通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二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审批权限: 1、各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四、请假类别 1、病假
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员工请假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院员工请假制度篇1(一)假期的种类、范围及时间:1、探亲假:工作满1年后从第2年起,未婚职工可享受每年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每年1次30天(不含路程);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20天(不含路程);职工丧偶或离婚后,符合探亲条件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应自下年度起享受。 探亲假中如遇特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凭结婚证可请婚假,假期3天。 如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则增加晚婚假12天。 婚假应一次休完,未休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婚假以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 再婚享受法定婚假3天。 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3、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和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请3天丧假(不含路程,路程费用自理)。 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孕产假:计划内怀孕者,孕产假时间总共为90天,如产前休
假的,产后时间相应缩短。 难产、剖腹产、双胞胎生育的增加假期15天;原则上不安排哺乳假,但可安排哺乳时间(每天为1次,不超过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用不可累计。 孕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人流假、护理假、妊娠假,哺乳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放射假:每年享受1次,假期30天,不得跨年度使用。 6、年休假:职工休年休假天数,由人事科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每年初公布。 按照本院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执行。 7、公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已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或受领导指派完成某项工作发生伤害,由其本人提出,并出具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表,有关职能科室提出调查意见,经院办会研究通过,医疗费、假期按有关规定享受。 8、事假:原则上从严控制。 员工因有私事确须本人办理而又无积休者,可以请事假,但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最长期限为30天。 9、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请病假。 病假证明应由本院医务科科长签署意见后方才有效。 病假计算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10、值班调休假:有加班积休的人员才能申请调休(加班以每周5天工作制计算,超出的工作天数则为加班。
请销假管理制度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的通知 本办各科室(中心): 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请销假管理的通知》(泰委办〔〕41号)精神,结合本办实际,现就加强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审批有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假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县政府领导秘书和驾驶员若需请假,还须报经办公室联系主任或县政府领导同意。 (二)请假审批的权限与程序: 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其所在科室(中心)负责人签批;请假1天以上2天(含2天)以内的,由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在2天以上10天(含10天)以内的,由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中层干部,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3、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请假,在10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依次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4、县管领导干部请假,按照《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干部请销假管理的通知》(泰委办〔〕4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培训的,严格按照《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在职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管理的意见》(泰委办)〔〕78号)执行。需离岗脱产参加学历培训或短期培训班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期间一律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因此造成的责任。 (五)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六)请假者必须按时归队,并及时向秘书科和批准机关销假。 二、年休假审批有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总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加强管理,公司总部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签字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公司总部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签字,不得补签或代签。凡不按规定签到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二、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须先到公司签到,并向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特殊情况不能签到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签署去向; 三、因公出差、参加学习或会议等,应事先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记入考勤,否则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 四、员工请(事、病)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至办公室,月末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如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假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新员工在实习/试用期间,原则上不予准假。如请(事、病)假超过2天,则将顺延实习/试用期限。 五、迟到、早退、请假及旷工的处理办法: (1)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含5分钟)罚款5元;10分钟内(含1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罚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请(事、病)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请(事、病)假累计1天以上,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 (3)旷工:扣发旷工者当日工资并每天(次)罚款100元。 无故缺勤、请假未准仍私自休假、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尚未到岗,按旷工处理。 当月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六、请、批假流程及权限: 1、请假1天(含1天)以内:员工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主管经理批准。 2、请假1天以上:主管经理报董事长批准。 3、员工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上述1.2条请假的,可短信并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代为执行请假流程,并及时将结果告知员工,同意后方可休假。 4、员工应于休假结束后,上班第一天到办公室进行销假。 5、请假人员必须本人请、销假。 七、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年月日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XXXXX医院 职工请销假及纪律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组织纪律性,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二、规定 第三条各种假类说明: (1)、事假:因个人私事需要处理者,可以请事假。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职工因病需休息治疗的可以请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情诊断书,病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3)、婚假:职工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在相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按四川省相关规定,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产假:按四川省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以请产假,产假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丧假:三代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后,成都市范围内3天,外地可请丧假5天(含路途)。丧假期间工资按
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职工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医生建议天数,工伤假期间工资按XXXX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职工请假应采取书面形式,提前办理报批并在院办备案,由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如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报知,并在事后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职工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告知院办,办理销假手续。 第七条职工因公外出,离院办理业务,应提前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否则按脱岗处理。 三、责任与处罚 第八条请假审批权限 (2)、科室负责人请假需报院领导批准,在院办公室备案。 (3)、职工请假需先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在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领导未审批前私自离开岗位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绩效、福利,并按《劳动法》及企业相关规定等处理。 第十条病假、工伤等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每次罚款100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带表格1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 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 续,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
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 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 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层的休假由总经理审批。
小学生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巨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大凡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开展的巨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因病请假,家长需在上班前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大凡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导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上交请假条。 2、学生请假,应事先上交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塞理由,大凡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教导处办理有关手续。 3、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校长联系,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旷课、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紧张发问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用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要求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本规定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统一员工请假标准,规范请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其它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第二条有关请假的说明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第三条事假:员工因私人原因向公司申请暂离工作岗位并获签准的假期。员工请事假期间,停发当日全额薪资。 一年事假超过20天者,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辞退。第四条病假:因个人自身健康状况,员工可申请暂离工作岗位进行医治并获签准的假期。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资料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按病假计。 一月中病假两天(含)以内的,病假期间薪资发放除绩效工资外的其余所有工资,超出部分停发当日薪资。因重病需住院者,住院期在一个月(含)以内的,期间按50发放薪资(不含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超出天数停发当日薪资。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40天者,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劝退。 第五条婚假: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并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5天婚假。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可增加10天婚假。员工再婚4天假期。请婚假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婚假只可在领取结婚证一年
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外,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正常值班补休及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值班补休,按局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假日假期制度 第五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调休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七条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条件和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两段,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全体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做到应休尽休。 第八条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
请假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强化管理,现制定如下请假制度: 1、办理请假手续的流程:(工伤、意外事故、特殊事件除外): ①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提前写好请假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的员工直属领导签署意见,按准假权限审批假期,逐级审批,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等)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在当时以电话形式告知直属领导,说明情况,以便公司方面做好人员临时安排和调换,以免影响正常工作。事后上班三天(含三天)内报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补办请假手续。 ②凡违反上述规定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缺勤者,按旷工处理,旷工罚款标准为该事假工资的三倍。 2、事假管理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请事假的,公司不支付工资,事假工资按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扣除。 3、事假请假办法: ①请假三天以内(包含三天),提前一天写好请假申请单,准假权限在于员工直属领导(即员工所在编制的主管),即一级审批。 ②连续请假五天以内(含五天),提前两天写好请假申请单,准假权限在于直属领导的上一级责任人。 ③连续请假天数超过五天以上的,但在一周以内(包含一周)。需提前三天写好请假申请单,报部门统管领导批准。 ④连续请假一周以上,或十天以内(含十天),需提前五天写好请假申请单,由总经理审批。 ⑤连续请假不得超过十天(工伤、出差、晚婚假情况除外)。 ⑥一次事假不得低于1小时,如小于1小时,以1小时计; ⑦请假审批实行逐步审批,根据请假天数对应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原则上不得越级审批。 ⑧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在特殊情况处理后没有按时补办请假手续,未上班者,视作旷工处理。 ⑨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到三天的(或半年内累计旷工达到五天),即行除名,并予以事假扣款三倍的罚款。 4、病假管理规定 ①员工因病不适需要休息或就医的,可以申请病假,病假超过两天(不含两天)的,必须有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门诊病历、收费发票,病假不支付工资,并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扣除。 5、婚假 ①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结婚申请,并上交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经部门经理、统管领导同意后,公司予以婚假3天;达到晚婚年龄,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增加婚假7天,共计10天。以上天数均含节假日、休息日。 ②请婚假批准权限必须要由部门主管、部门经理、部门统管领导批准后,请假人方可在规定期限内休假。 ③婚假不可分割,须一次休完。如工作需要不能一次用完,要分期享用,须经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同意。
打磨、 关于员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 关于员工请假与考勤制度的规定 为加强员工的出勤管理,严明纪律,规范员工请假与考勤制度,结合我项目部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做如下规定,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请假审批权限: ①请假半天以内的员工提前1天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部长)审批,部门主管于请假当日报到项目部存档; ②请假1—7天以内的员工提前提出申请,部门主管同意后经由李经理审批,并附有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留项目部存档。 2.请假的类别和期限:(轮休日不记入请假时间内) ①病假:凡经医院开据的证明,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必须离岗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时间不准超过10天。 ②事假:凡因有私事不得不亲自办理的,可以请事假。时间不准超过5天。 ③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准假10—15天。 ④丧假:员工因其配偶、直系亲属和配偶的父母丧事,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 ⑤工伤假:凡因工负伤,经医院诊断必须治疗和修养的,可给予工
伤假,根据医生嘱咐开假。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按国家规定的累计全年工资的平均工资给予发放。 3.请假规定: ①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逐级审批(病假须附医生证明)。 ②一个月内多次请假累计超过7天的(包括连续请假超过7天的)。当月工资不予发放,自工资发放日起,工作满15天后,经由项目部开据证明,方可发放。 ③年假后须按规定时间返厂,迟到一天扣50元工资,予以累加,未请假超过3天未到岗的,按自动离岗处理,不予发放工资。 ④未按规定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1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⑤请假期满,应按时到项目部办理销假手续,上班工作。请假期满,因故还不能上班者,可以向项目部申请续假,未经批准续假者,按旷工处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山西隆鑫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物业武电项目部 2011年10月17日
机关考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药监局请销假行为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要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或早退。无正当理由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未到属于迟到,提前20分钟离岗属于早退。 二、因公临时外出一天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一般同志外出应报股室主任知晓;股室主任应报分管领导知晓。所有临时外出必须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请销假实行逐级申请、分级批准制度。 (1)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由股室主任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下,由纪检组长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2)股室主任。请假半天以,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2天以下,由纪检组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3)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局长批准。 四、所有请假手续一律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五、请假结束应主动销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按缺勤处理。 六、婚假、丧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同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二)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同志,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同志,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同志,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八、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的,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全年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室,不得参与机关评先评优活动。 九、考勤由办公室汇总,班子成员考评。 附:1.上级有关病事假等的规定 2.浉河区食药监局请销假登记表 3.浉河区食药监局干部职工年休假审批表
垫**委发〔2009〕8号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镇级各部门: 现将《**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7日 主题词:机关管理制度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 县 ** 镇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对职工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县机关行政效能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办发[2007]44号)、《关于印发**县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委办发[2008]21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上班考勤 (一)镇机关职工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上班实行签到,每天上、下午各签到一次。夏季作息期间,上午8:3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冬季作息期间,上午9:0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上午未签到的,视为迟到;下午未签到的,
视为早退;上、下午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三)加强签到监管。签到时,由分管督查的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严格实行本人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签到结束后,由监督签到的领导将签到卡放入签到柜,签到柜的钥匙由分管督查的领导保管。 第二条严格值班考勤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由镇领导分别带班,职工分组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的事务。 (二)值班领导和职工应尽职尽责,到岗到位,按时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如擅离职守,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值班签到,签到时间为每天晚上9:30(节假日值班,上午9:00、晚上9:30各签到一次)。值班人员到带班领导处签到,签到结束后,由带班领导将值班签到卡放入签到柜。未签到视为缺席。 第三条严格会议考勤。 (一)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会、工作会、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请假的管理制度_请假条 欢迎观看本文,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一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病假 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2.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三.婚假 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婚假含节假日。 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5.慰唁假 6.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7.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8.产假 10.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四.公伤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规范项目部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生产与 员工生活秩序稳定,根据项目部相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不得违犯! 一、假期审批程序 员工请销假时须持“请销假报告单”按规定程序填写并 逐级审批,并报劳资部门备案。假期结束后应及时上岗并到 劳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劳资部门凭“请销假报告单”真实 记录考勤。 二、假期审批权限及流程 1、项目副经理、总工由项目领导直接审批,同时填写“请销假报告单(1)”,并按相关规定得程序审批,销假时交 劳资部门存档,以便记录考勤。 2、各部门人员需请假时填写“请销假报告单(2)”, 并按下述程序执行。 3、请销假流程 (1)需要请假时由请假人填写“请假报告单”基本项,然 后报部门主管核批请假时间及要求,最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 时将 “请销假报告单”送存劳资部门备案;“请销假报告单”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作为年终考核考勤得依据,同时劳资部门按月公
布考勤; (2)员工休假到期后要及时到劳资部门销假,由劳资管理人员审核该次休假天数,并由销假人与审核人共同签字确认; (3)销假时若遇休假期间有其她因公出差得,则应在销假单备注中说明并扣除; (4)①严禁不请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或先休假后请假,凡擅 自离开工作岗位休假得,一律按旷工处理; ②项目部所有员工不论以何种方式请假,必须严格按相 关规定填写“请假报告单”,未填写得一律按旷工论 处; ③对超假不归或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得,不论何种原 因,自该次休假核批截止时间到期之日起计算旷工。 三、假期规定 项目部实行包干累计休假制度,根据项目部特殊情况,员工休假得天数按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包干累计休假天数不超过30天执行,在不超过总天数得前提下可以分次休息。 (1)每人每年可休探亲假一到两次,单次休假天数自离开项目部之日起至回项目部之日止;本条所指探亲假就是指请假人离开 项目部回家,家属来工地探亲不在此列(注:家属来工地探亲得时间不得超过30天); (2)除探亲假以外得其她因私需临时请假得,2天以内(含2
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根据季节规定上下班时间:夏季为上午8:00--12: 00,下午14:30--18:30;冬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夏季作息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时间为: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工地现场和售楼部工作人员,根据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和业务需要由各 公司自行确定作息时间。 4、物业公司除管理人员执行本制度外,其他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物业公司自行确定作息 时间。 5、酒店、诚信新能源、幼儿园等其他公司或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业务开展自行确定作息 时间。 二、考勤及奖罚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迟到1分钟,按迟到论处,超过10分钟,按旷工 半日论处;下班早退10分钟,按早退论处,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日论处。 2、当月迟到或早退三次(含三次)的,一次扣发工资2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每 次扣发工资50元,并写检查报办公室;无故离岗、脱岗者,一次扣罚当天工资。 3、连续迟到、早退3次不得参与当月绩效考核,即绩效考核为“零”。 4、不遵守劳动纪律无故旷工,一次扣发两天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七天以下扣发当月工 资的60%;旷工七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按自动离职处理。 5、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和请假者,给予本人月工资3%的奖励;全年考勤前三名者,分别给予本人年工资5%、3%、2%的奖励,一线员工当月未休假者,除享受本人月工资的3%的奖励外,并按当月未休假的天数四天双倍计发加班工资;当月如有休假的,不享受本人月工资3%的奖励。 在规定休假天数内,按实际未休假的天数双倍计发加班工资。 6、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应将出勤作为主要参考条件之一,考勤评比后三名无资格参加先进 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三、请假 1、公司员工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填),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按请假审批权限由下而上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离岗,签批后的请假条必须报办公室备 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2、凡请假者必须安排好工作,假满后及时向考勤负责人销假。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 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