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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合同履行阶段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阶段管理工作

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一切以合同为准、一切依据合同”的原则,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开展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及履行质量。

1.合同交底的管理

1.1职责

1.1.1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分析、交底和分解工作。

1.1.2集团和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按合同规定和交底要求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合同条款的具体执行和合同风险的防范和监控工作。

1.1.3集团合约预算部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指导和监督子公司合同的履行情况。

1.2流程

1.2.1合同签订后,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负责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

1.2.2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根据部门分析结果负责对合同进行全面交底,签订“合同交底记录单”(附表2),向相关部门、人员介绍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风险防范,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1.2.3金额较小的合同子公司合约预算部可只填写“工程概况表”(附表1)发送到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便执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不仅要进行工程交底,签订“合同交底记录单”(附表2),还要研究预测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填写“合同风险监控分解表”(附表3),结合合同约定进行合同风险防范交底,将风险要素进行分解,并向各风险监控部门发出重要风险提示,各风险监控部门结合项目管理要求将风险要素进行细化并根据要求做好分工及职能范围内的风险防范及监控工作。

2.合同工期的管理

2.1职责

2.1.1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进度的控制。

2.1.2集团总工办负责对工程进度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2流程

2.2.1子公司工程部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工期目标和重要节点工期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合同签订后,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细化《施工总进度计划》,经监理公司确认后,由子公司工程部工程经理审核和主管领导审批。审核时重点关注总工期是否合理,各工序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同材料、劳动力、施工场地等资源的供应相适宜。批准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将成为控制施工进度和处理工期索赔的直接依据,对子公司项目部、监理公司、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工作均具有约束力。

2.2.2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每月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认可后报子公司工程部,月度计划必须符合《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并对之前发生的进度滞后情况制订有效的补救措施,还应有必要的劳动力计划和机具设备配置计划。子公司工程部应对《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审批,并提出实质性意见,确保落实。

2.2.3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应及时检查施工单位的计划完成情况,重点关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发现问题及进度偏差,应在监理例会上通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分析原因、确定对策,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发各相关单位,并上报集团总工办。

2.2.4集团总工办定期或不定期去项目巡查,指导检查项目的工程进度情况,形成专项报告上报集团领导。

3、工程质量的管理

3.1职责

3.1.1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日常控制,并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3.1.2集团总工办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子公司工程营造工作,参与重大方案的评审,组织各节点的工程质量检查、督导工作。

3.1.3子公司相关部门如工程合约预算部参与施工方案评审工作、参与节点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3.2流程

3.2.1事前控制---子公司工程部应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及进场的施工要素

进行审核并持续控制;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评审,重大方案须有总工办参加;大面积施工前,应组织样板评审和验收,保证施工工艺和施工效果满足规范要求;各分项工程完工前,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对隐蔽工程要特别关注。

3.2.2事中控制---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要加强现场巡视,密切关注材料质量、混合料的配合比、施工机械运转情况、计量设备的准确性、上岗人员的组成及变化等,确保施工过程质量受控;应每月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形成报告上报项目公司和集团领导,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可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下达停工指令。

3.2.3事后控制---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按国家规范要求,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进行竣工预验收及正式验收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验证。

4.合同付款的管理

4.1职责

4.1.1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核实工程的形象进度及验收情况;负责资金的支付。

4.1.2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付款的计算和核对工作,完善成本动态管理的数据。

4.1.3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将每月实际付款情况书面告知子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

4.1.4集团合约预算部负责上报的合同付款资料的二次审核。

4.2流程

4.2.1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督促施工单位于当月25日前,将《工程付款申请表》(附当月完成工程量清单或预算)报送监理公司,经初审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工程部。

4.2.2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须严格按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当月水电用量及其他应扣款项等内容,经工程部工程经理及分管领导确认后,送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在有效资料齐全后7天内完成合同付款的审核工作。

4.2.3合同付款审批完成后,项目工程部填写《资金支付联审单》,经子公司工程部预算经理会签及分管领导确认,按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支付。并负责登记资金台帐。

4.2.4子公司财务部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实际付款金额和对应单位等数据交子公司工程

部相关人员完善进度款台帐和成本动态管理数据。

4.2.5合同外付款(包括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前、超额5%以上和无合同支付等),无论由何单位和部门提出,都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其原因和必要性,先报集团领导审批再走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5.工程变更的管理

5.1职责

5.1.1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核实工程变更的现场实际情况,发起变更审批流程;负责全过程跟踪工程变更的发生、执行和验收工作。

5.1.2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负责计算工程变更的费用,完善成本动态管理数据。

5.1.3集团合约预算部负责工程变更费用的二次审核,并从成本动态管理目标角度提出应对建议及措施。

5.2流程

5.2.1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描述变更实际情况,填写《工程变更审批单》,工程部工程经理审核变更的必要性,并签署意见,送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其中需设计单位确认的变更,先由设计人员签字认可,设计项目负责人审核)。

5.2.2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根据合同规定计算变更费用与施工单位核对确认,完善成本动态管理数据,并在《工程变更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报有权审批人审定。

5.2.3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根据签字完毕的《工程变更审批单》上的最终意见,录入联系单,签字盖章后下发施工单位,并抄送监理公司。

5.2.4无论由何单位或部门提出的工程变更,都必须同时填制《变更联系单》和《工程变更审批单》,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前及变更后的情况,以及变更所造成费用的增减。

5.2.5所有的《工程变更审批单》必须经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签署意见,并计算其变更金额。《变更联系单》和《工程变更审批单》原件交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留底存档。

5.2.6集团合约预算部负责工程变更费用的二次审核,根据成本动态管理的目标对超目标或即将超目标的变更提出应对建议和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部工程变更流程的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集团领导。

6.材料验收的管理

6.1职责

6.1.1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材料、设备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对验收过的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管。

6.1.2子公司合约预算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完善成本动态管理数据;参与材料、设备的验收和过程的监管工作。

6.1.3集团合约预算部负责规范项目材料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制度、流程工作。

6.2流程

6.2.1材料、设备抵达现场时,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组织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单位,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验收标准(如有供货样板则参照样板)验收到货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并验证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质量保证文件以及随附技术文件后,填写《设备进场验收单》、或《材料进场验收单》。

6.2.2 若验收时发现不合格材料,子公司工程部验收人员出具《不合格材料、设备通知单》、、报项目公司工程分管领导审批,确定须做退货处理,子公司工程部招采人员负责通知供应单位立即办理材料、设备退货;暂时无法办理退货的材料、设备,子公司工程部招采人员须在材料、设备外包装显眼处,贴不合格标签,做好标识处理,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

6.2.3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进场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并填写《材料、设备抽查表》。如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更换品牌、型号等情况,检查人员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并要求其即时整改。

7.合同结算的管理

7.1职责

7.1.1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负责组织审核结算书,发起结算审批流程。

7.1.2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审核施工方上报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填写填写工程竣工评估报告。

7.1.3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核实已付工程款、扣罚款、违约金。

7.1.4集团合约预算部负责子公司上报结算书的二次审核,负责集团内部的审批进程。

7.2流程

7.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按照合同中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方提交结算相关资料,并负责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的审查,同时致函与结算工程相关的其他施工方,以明确是否有交叉索赔事项,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提供

相关资料;待各项内容均符合要求后,填写《工程竣工评估报告》,并由子公司工程部工程经理及主管工程副总签字确认后交予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

7.2.2子公司财务部对提交结算施工方的付款情况进行核对,重点核实有无扣罚款、违约金、借款、水电费、检测费等,审核完后书面资料交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

7.2.3子公司工程合约预算部根据子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和财务部提供的《工程竣工评估报告》、《付款情况核对表》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对施工方提交的结算书进行审核,并与集团合约预算部形成初步意见后,组织施工方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形成最终审核意见后编制结算书终稿,按审批权限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7.2.4集团合约预算部对子公司上报的所有结算书进行二次复核,保证结算数据的准确,维护公司利益。

合同履行跟踪管理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 合同履行的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履行主体 履行标的 履行期限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 履行地点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 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履行费用 一、合同风险形成原因分析:企业的绝大部分合同风险是发生在履行阶段,多数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是首先由业务部门(或法务部)拟稿,然后交由法务部审核,之后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履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方面的跟踪把关,因此造成合同潜在风险转化为实际的法律风险。同时在合同救济阶段,由于前期救济措施和后续工作跟进乏力,造成胜诉案件执行不力。 二、二、解决方案:建立合同管理预警系统。 1、合同审核:在审核程序的基础上跟进企业的战略发展,一方面扩大业务范围,新的合同要及时纳入合同审核范畴,另一方面将原有的审核做得更加深入,更深入地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 2、合同履行:具体的方案是采取合同承办人员与法务部共同跟踪履行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阶段,由于法务部人员有限,并且法务部不可能熟悉所有具体业务流程,无法做到同审核阶段那样日常监控,因此履行阶段的日常监控由承办部门具体负责,法务部采取定期监督的方式予以跟踪。同时在日常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发现合同履行的异常要及时上报法务部,以便法务部能够及时掌握最新情况,从而有效、及时地防止风险的发生。 3、合同救济:救济阶段工作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救济手段的选择问题,对于绝大多数合同救济来说,尽量选择仲裁代替诉讼以提高救济的公正性、时效性;第二,为了提高胜诉案件的执行力,要及时诉前(诉讼)保全措施,运用法律手段保证胜诉案件得到执行。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写清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供应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 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供应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 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外地采购(XX市外)必 须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供应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 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 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供应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高价值原料、 单批量价值≥40万元报送集团法律顾问审核后,按公司签批流程上OA进行签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供应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对采购 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 委托别人代签,供应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 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供应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 公司所需的物品。 2.供应部应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供应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 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 程比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供应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供应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应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 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供应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 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供应部经调查核实, 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市场行情出现上涨或下 跌,)供应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供应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316919151.html, 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的经历往来基本都建立在合同签订上,尽管合同有法律效力,但是依然可能发生违约的情况,为了减少这种风险,企业中通常会进行系统性的合同管理,包括履行阶段的管理,那么属于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赢了网小编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对方在履行中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要密切关注,及时做出反应,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为以后处理合同纠纷做准备。

二、合同履行管理的方法 合同履行部门、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都应当按下列要求做好各部门的合同履行管理工作。 (一)为履行合同所做的工作,都要留有记录或者证据。如:支付款项的,应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在原始凭证上应写明款项用途及对应的合同编号等;交付货物的,应索取正式的收货凭证等。 (二)及时发出催告和异议 催告一般是用来催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同时,催告也是进一步采取某些行动的必备前置程序,如有些情况下解除合同,必须经过催告。而异议一般是在接受对方交付的情况下,发现对方的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如接受对方交付的货物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则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议重要的事项、催告、异议等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便有据可查。 (三)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

合同执行管理条例

合同执行管理条例 为保障公司所有合同在不损害公司正常权益的前提下顺利执行,现制定合同执行管理规范如下: 一、资信调查。在合同谈判前应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 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含相关资质证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二、合同立项。资信调查后方可进入商务谈判阶段,谈判过程需要有商务谈判记录、询价过程,合同立项之后,商务谈判记录与询价过程记录作为合同附件参与审批。 三、合同执行准备。合同经过审批之后,合同内容执行之前需要召开合同执行准备会议,会议由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以及相关财务人员参加,双方就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由与会人员分别会签,作为合同执行过程的约束依据。四、责任追究 公司将不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原则、在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审慎行使被授予的各项权利,并全责承担因使用权限不当而引发的各项后果。具体如下: 1、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不恰当使用权限或超越所授权限处理公司事务,公司财务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拒绝办理相关事务,同时将其不恰当履职的情形抄送其上级领导;一年内发生类似情形两次以上(含两次),经调查属实的、予以降职、免职等处分; 2、对其权限范围内的事务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审批,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如因此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全部损失并处降职、免职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公司决定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被授权人在办理公司事务中有掩盖事实、弄虚作假或滥用权利、营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解职;如因此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的,被授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赔偿,同时由公司决定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合同管理办法79913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1)本办法所称合同就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她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 (2)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就是指对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纠纷处理、编号、档案管理、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 职责划分 3、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行政综合部就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公司合同原件存档属财务部,行政部对仅对复印件进行存档、备案。 (2)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进行规范、监督、检查。 (3)参与公司对外交易文件中合同文本的谈判、制定、审查等。 (4)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办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5)参与审查所有合同,负责审查下列内容:a合同内容、形式就是否合法;b 合同条款就是否完备、严密、准确;c合同附件就是否完备、严密、准确;d相关程序就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e行政综合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她内容。 (6)负责合同信息的统计、分析,并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各项业务标准合同文本。 3、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合同承办部门,就是根据工作与业务需要,负责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

归档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并跟进合同当事人资信情况,对资信调查结果负直接责任。资信调查内容包括:a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b商业信誉及经营业绩等;c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她资质条件等; (2)承担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归档等工作; (3)审查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完整性、项目合法性、价款合理性及合同与项目要求的一致性; (4)负责处理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参与处理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 (5)建立合同档案及管理台帐, 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行政综合部报送有关台帐与报表等资料; (6)按行政综合部要求检查、汇总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汇报; (7)负责收集、保管合同争议、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等资料。 3、3财务管理部门职责 (1)参与审查所有合同,特别就是重大合同及所有涉及资金收付的合同。具体审查下列内容:a合同条款就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就是否符合公司财务规定;b合同资金来源就是否符合预算计划;c合同支付条款就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账户信息就是否完备、准确;d担保事项就是否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e 财务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她内容。 4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4、1一般规定 (1)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本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合同附件应当包括营业执照(个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批准文件、资质证明、图纸、技术协议书、会议纪要等与合同项目相关的资料。 (3)合同项目未纳入公司年度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应当在起草合同前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同意。

合同管理试卷及详解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1.工程建设单位与某设计单位签订合同,购买该设计单位已完成设计的图纸,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D )。 A.物 B.财 C.行为 D.智力成果 2.担保方式中的保证,实际运用过程中应理解为( C )。 A.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 B.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 C.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 D.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 3.依据《担保法》,只能由合同当事人本人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是( D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定金 4.某建筑工程,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竣工移交后,在合同约定保险期限内发生地震,造成部分建筑物损坏,业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应由( C )。 A.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损失 B.保险公司承担除外责任以外的全部损失 C.业主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D.业主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担损失 5.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是( C )。 A.目的、法律效力、原则 B.范围、性质、目的 C.目的、原则、内容 D.法律效力、目的、性质 6.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施工中遇到( C )情况,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A.现场地质条件与文件资料说明不一致 B.不利于施工的外界非自然条件 C.不利于施工的气候条件 D.其他承包商对施工的干扰 7.接受要约的承诺人要使发出的承诺不产生法律效力,则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B )到达要约人。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 C.承诺通知发出之前 D.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后 8.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提取货物,遇到政府上调价格时,应当按( B )执行。 A.原价格 B.新价格 C.市场价格 D.原价和新价的平均价格 9.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可以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分包人完成。该条款所依据的法律基础是《合同法》中有关( C )的规定。 A.债权转让 B.债务承担 C.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D.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10.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发现部分工程的费用负担约定不明确,首先应当( C )确定费用负担的责任。 A.按交易习惯 B.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 C.签订补充协议 D.按履行义务一方承担的原则 11.某供货合同履行时发现部分货物的价款在合同内约定不明确,双方通过协商又未能达成一致,此时,该部分货物的价款应按( B )的市场价履行。 A.订立合同时订立地 B.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C.履行合同时订立地 D.履行合同时履行地 12.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如果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发出催付通知和停工通知后仍不能获得工程款,可在停工通知发出7天后停止施工。该条款依据的是《合同法》中关于( D )的规定。 A.撤销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方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13.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 A )条款仍然有效。 A.结算和清理 B.仲裁和诉讼 C.结算、清理、违约 D.结算、仲裁、违约

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及撤销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第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 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第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 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 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 第四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 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 第七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9. 1.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30. 目的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风险控制能力,高效有序履行合同,降低 合同风险,减少公司损失,依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3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各基地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物资采购、工程类采购、服务采购等各类经济往来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32. 定义 3.1形式审核指审核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是否齐全、合理、符合合同约定,及合同资料完整性。 3.2发起部门指负责起草合同、提交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签署的部门。 33. 职责 4.1项目管理中心 4.1.1建立合同台账,定期对合同台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会同各相关部门确定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发生。 4.1.2参与付款审核,对发起部门提交资料、具体付款进度、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审查。 4.1.3参与合同变更审核,具体规定详见〈〈项目类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1.4参与合同最终结算审核,审核发起部门提交的资料,结算协议金额、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1.5参与索赔/反索赔方案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协助项目建设指挥部与供应商进行协

合同履行控制方案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合 同 履 行 控 制 方 案 中建五局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工程概况 (3) 三、识别工程项目风险 (3) 四、防范、转移和化解工程合同风险 (6)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合同法》 2、《中建路桥安徽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4、《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分承包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面 3、建设单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5、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包括厂房自控、变电所(2座)、高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低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沙池、泥水分配井、氧化沟、二沉池、污泥回流泵站、混合反应及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及加药间、排水泵站等构建造物的土建及安装调试工作。 6、工程规模:本工程采用A2/O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V型滤池深度处理,处理规模为日处理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7月25日(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11年5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价款(即中标价) 金额(大写):陆仟叁佰柒拾伍万肆仟玖佰贰拾玖点陆捌元(人民币) ¥:63754929.68元

三、识别工程项目风险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高、项目的参与方多、不确定因素大,致使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多、风险大,而实践中,这些风险通过合同都大部分转移给了施工单位,给施工单位的合同风险管理带来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所以,实行合同管理是污水处理厂项目部乃至整个中建五局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由于其项目自身的独特性于特殊性,使得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或合同终止后的风险不同于一般项目。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1)主合同条款方面的风险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这就意味着施工单位必 须承担着全部的工程量的风险和价格的风险。除了有重大设计变更,一 般合同价不予调整,合同执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的机会也较少。二建 筑人工、材料以及机械的价格不确定性,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都是 施工单位必须承受的风险。 (2)工期的风险 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0天,单体多,工期短,这点无疑给项 目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下面对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工期的主要不确定因素 具体阐述。 1、气候因素。本项目施工场区范围大,且主要在露天作业,气候环境 等因素对施工工期和施工安全影响较大。如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暴 雨、飓风等将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滞后工期。 2、、地基状况。勘察资料未能全面正确解释工程的地质情况,也能造成 施工进度延缓。 3、劳动生产率。(1)施工队伍素质。(2)劳动用工配套性是否合理:一 项工程项目需要许多专业的公众共同完成。诸如泥沙工、木工、钢筋工、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 精品文档-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 精品文档-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第九条合约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有权向合约部或者执行部门询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并有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上述部门应当就合同的签订、履行中的问题如实反映和汇报。 第十条合约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制度和合同管理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载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每两个月将公司此期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书面报表的形式报主管副总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三篇

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三篇 篇一:合同管理报告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 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从八十年代中

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所在。 1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各单位执行还不够。 2.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部资料员,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地交底; 3.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质量、安全及现场施工等方面的企业经营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条款,没有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了解合同内容;3.对合同内容不重视,只是按照自己的经

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目的的实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司监督机制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4 号《江苏省合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供电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及所属三产公司所订立合同的履行。 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履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已实际设立的协议自生效后的全面履行。 第三条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和纪委监察部为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 理部门,共同实施公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事务部为合同履行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公司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其工作职责为:

(一)对已履行完结的合同进行登记和统计; (二)每年度对已履行完结的合同例行报表; (三)对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出具; (四)根据承办部门或二级合同管理部门所报合同履行瑕疵问题,及时做出正确、合理的处理意见; (五)适时参与合同的履行验收; (六)对已办理公正合同,实施全面监督,保证缔约方的权益 (七)合同履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与评比 第五条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应依合同签订权限范围每季末月5日前将已履行完结的合同统计后报合同履行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台帐统计、报表工作由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负责生效后合同的全面履 行。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及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部 门合同实施的监管,以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及合同缔约方的合法权益。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严重 瑕疵应立即书面上报 第九条公司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重履行报表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为: (一)采用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单位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存档;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保护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各部门及单位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及合同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管理制度。 本公司各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外设定、变更、消除民事权利或民事义务的一切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体系 第四条,合同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分别制订半年度和月度合同计划。半年度计划分别于当年 月底前和 月底前制订并上报,经营管理部备案;月度合同计划结合月度合同报表于每月 日前上报经营管理部。 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行使合同管理审核、检查、指导、监督职能。 公司下属各单位应设立合同管理小组,并指定一名合同管理的分管领导,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的职责为负责其所在单位的合同传递、合同台帐的登 页脚内容

记及合同档案的保管。合同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经营管理部的指导。每项合同都要明确具体的承办人员。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逐级审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填报合同申报表,根据标的额大小逐级报审,审核过程中哪级发现有明显价格问题、严重违规或合同要素不全的,有权对下级所有责任人进行处罚。合同签订后,各单位建档管理,经营管理部备案。 合同备案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经营管理部可调阅合同考察意见、谈判情况、供应单位、询价比价等资料,必要时可对合同经办部门或单位就合同的履行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经营管理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的经验。 .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拟定合同管理中的方法和措施。 .审核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合同文本,对主要条款表述不清的,应向申报部门或单位提出质疑。 .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各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对公司内部人员违反本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页脚内容

合同履行控制方案.doc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中建五局经开区污水处理厂 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编制依据 、工程概况 四、防范、转移和化解工程合同风险

1、《建筑工程合同法》 2、《中建路桥安徽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4、《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分承包合同》 二、工程概况 5、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包括厂房自控、变电所( 2 座)、高区粗格栅及提 升泵站、低区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沙池、泥水分配井、氧化沟、二沉 池、污泥回流泵站、混合反应及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及加药间、 排水泵站等构建造物的土建及安装调试工作。 6、工程规模:本工程采用 A2/O 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 V 型滤池深度处理, 处理规 模为日处理 10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0年 7 月 25 日(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2011年 5 月 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工期) 300 日历天 8、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9、合同价款(即中标价) 金额(大写): 陆仟叁佰柒拾伍万肆仟玖佰贰拾玖点陆捌元(人民币) Y: 63754929.68 元 、识别工程项目风险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高、 项目的参 与方多、 不确定因素大,致使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多、风险大,而实践中,这些 风险通过合同都大部分 、编制依据 1、工程名称: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面 3、建设单位: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工程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一、合同履约管理是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工作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实施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或隐患,防控风险的过程。 二、合同履约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进度监控、质量控制、纠纷处置等,关键环节包括合同款收付、工程设备验收、合同成果交验等。 三、凡与合同履约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积极协作,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履行和全面履行。 四、合同履约管理实行主责制。合同的主承办部门为主责部门,其主要负责人为主责人。主承办部门暂不明确的,由总经理确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 (一)负责组织合同的全面履行。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落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记录保存谈判交涉资料,分析各种违约情况的法律后果,有效利用合同保护企业利益,限制和制约违约行为。 (二)负责组织合同交底。向合同承办部门和人员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解答有关问题。

(三)负责组织合同变更、中止、终止。 (四)负责组织合同标的物验收和履约完毕确认。 (五)负责合同付款OA流程的发起(暂无权限的书面通知办公室发起)。 (六)跟踪合同款收支情况。 (七)及时掌握下列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 1.相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银行账号、经营场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2.相对方授权代表调离、离职、开除等; 3.相对方或其控制人财务状况恶化,开始出现拖欠款项; 4.相对方陷入重大法律纠纷,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 5.相对方过错或双方过错,可能或已经给企业造成损失; 6.其他有可能对正常履约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五、主责部门和主责人的变更由总经理决定。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发生变化的要进行工作交接。 六、重大复杂的合同项目履约管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请集团公司支持或外聘专家参加,具体事宜专项规定。 七、办公室负责合同履约管理的组织和考核。 (一)负责过程管理。 1.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设立合同履约管理台账,明确履约控制指标。 2.协调配合各方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

论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

论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

论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 王欣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 余艳萍 关键词: 待履行合同管理人的选择权拒绝履行解除合同 内容提要: 破产法18条赋予了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该选择权是基于破产程序的需要对合同法项下履行抗辩权和债务不履行法律责任的承认与限制。由于合同的不可分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时对破产程序启动前已履行部分仍应以共益债务进行清偿。管理人解除合同的效力采折衷说比直接效果说更符合破产程序公平清偿的法益目标。在司法成本的控制上“解除合同”的模式不及美、德“拒绝履行”的模式。 前言 破产法要发挥其社会调整效用,必须与其赖以产生、存在的法律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相辅相成。“破产法尽管一般自成一体,但它运作产生的结果不得与破产法以外法律所依据的前提有根本的冲突。如果破产法确实希望实现一种不同于或根本偏离该其它法律的结果(例如,关于合同的处理,先前行为或交易的撤销或对担保债权人权利的处理),那么,可取的做法是,这种结果必须是朝此方向做出认真考虑和采取自觉政策的产物。” [1]

破产法价值目标的一元说或多元说 [2]都认可一个高效率的破产法应当追求破产程序与整个法体系价值观的一致性,以尽量维护交易关系和风险的可预测性,减少破产程序对既有经济、法律秩序的冲击。也就是说,原则上破产程序应承认并执行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启动前对债务人及其资产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以及它们之间的优先顺序,除非某一破产法目标被证明十分重要而且有必要为此而改变既有的法律规则。这是制定破产法规则的一个指导思想(中国破产法关于取回权以及债权的清偿顺序等规定正是基于这一思路确定的),也是分析和解释破产法条文未明确规定的情况时所应当遵循的一个原则。因此,就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而言,从管理人选择权的适用范围(适用《企业破产法》第18条的合同类型)来看,如果在破产程序之外,合同依其性质不能够进行债权债务的整体转让或者合同依其性质不可解除,则在破产程序中如果要赋予管理人解除权,必须在允许管理人对该类合同行使选择权所要实现的破产法目标与其它法律规定此类合同不可解除或转让所要实现的目标之间进行衡量。除非破产程序所要实现的目标经过立法论证被证明比另一目标更为重要,否则其它法律对某类合同解除或转让禁止的规则在破产法中应当得到尊重与适用。从管理人行使选择权的法律后果来看亦同理,原则上认为解除待履行合同的法律效果以及合同的继续履行等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但如果合同法相关规则适用的结果与破产程序所要实现的目标发生了根本冲突,则应当在衡平的基础上做出选择或平衡。上述第一个方面涉及特殊类型的合同(如特许经营合同、劳动合同、用益物

设计合同履行管理范文

二、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一)合同的生效与设计期限 1.合同生效 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20%为定金。设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签字后的3日内支付该笔款项,设计人收到定金为设计开工的标志。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设计人有权推迟开工时间,且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 2004年考题(单选):勘察合同约定采用定金作为合同担保方式。当事人双方已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发包人尚未支付定金时,该合同处于( )状态。 A.成立但不生效 B.既不成立也不生效 C.承诺生效但合同不成立 D.生效但不成立 答案:A。 2.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是判定设计人是否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除了合同约定的交付设计文件(包括约定分次移交的设计文件)的时间外,还可能包括由于非设计人应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原因,经过双方补充协议确定应顺延的时间之和,如设计过程中发生影响设计进展的不可抗力事件;非设计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事件对设计进度的干扰等。 2004年考题(单选):设计合同中,判定设计人是否延误完成设计任务的期限是指( )。A.从订立合同之日起,至交付全部设计文件之日止 B.从设计人接到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之日起,至交付全部设计文件之日止 C.从订立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变更设计文件之日止 D.从设计人接到发包人支付的定金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变更设计文件之日止

答案:D。 3.合同终止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安装验收,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 2004年考题(单选):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设计合同在正常履行的情况下,( ),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合同终止。 A.按设计合同要求,完成设计并提交全部图纸 B.按设计合同要求,提交最后一部分图纸,发包人结清全部设计费 C.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D.工程通过保修期检验 答案:C。 (二)发包人的责任 1.提供设计依据资料 (1)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一次性或陆续向设计人提交设计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资料,以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进行专业工程设计时,如果设计文件中需选用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应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2)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尽管提供的某些资料不是发包人自己完成的,如作为设计依据的勘察资料和数据等,但就设计合同的当事人而言,发包人仍需对所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由于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的主要地点不是施工现场,因此,发包人有义务为设计人在现场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方便条件。发包人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的方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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