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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重点】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是否贯穿于刑诉法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是辨别刑诉法基本原则与其他基本原则的关键。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一)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二)由刑诉法明确规定;

(三)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

(四)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刑诉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试题例举】

2003年不定项选择题第89题:

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第三节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刑诉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刑诉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

第五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刑诉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精题例举】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甲是汉族人,在新疆抢劫,侦查机关应当用汉语讯问甲

B 乙是少数民族人,在广州故意伤害他人,应为其发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判决书

C 汉族人丙是某案件的证人,法官应当用汉语询问他

D 少数民族丁是某案件的证人,法官应当用少数民族语言询问他

第六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诉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图表记忆”

第七节具有法定情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诉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学习重点】

本原则是刑诉法原则中最常考的重要原则,务必请考生认真把握:

1、上述六项情形请考生背熟;其中第一项注意是情节“显著”轻微,而非

情节轻微。

2、出现了这六种情形后,不同诉讼阶段的处理是重点:

立案阶段------决定

侦查阶段------决定

审查起诉阶段------决定

审判阶段------(1)对于属于第一种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

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判决;

(2)对于属于第二至六种情形的,应当裁定或

者决定。

(3)对于第五种情形,即“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

定;对于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

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

决。此外,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共

同犯罪案件中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

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

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审

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对其他同

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裁定。

【试题例举】

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22题: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2005年单项选择题第31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不予立案

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2004年单项选择题第36题:

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移送法院处理

【复习重点】

1、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3、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5、具有法定情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练习题集前十章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 刑法 2 立法解释 3 司法解释 4 论理解释 5 限制解释 6 扩展解释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于1997年修订的刑法的生效方式是 () 。 A 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B 公布之日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 C 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 D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2 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下列哪种刑事法律? () A 刑法立法解释 B 单行刑法 C 刑法修正案 D 附属刑法 3 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一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述的情况是 () 。 A 对前段的补充 B 前段的递进 C 前段的例外 D 对前段的限制 4 立法解释是 () 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最高法院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5 对于1997年刑法典第116条中的“汽车”一词,学理上往往解释为包括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大型拖拉机,这一解释属于 () 。 A 历史解释 B 当然解释 C 限制解释 D 扩张解释 (二)多项选择题 1 广义上的刑法包括 () 。 A 刑法典 B 单行刑法 C 附属刑法 D 刑法修正案 2 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主体包括 () 。 A 最高人民法院 B 公安部 C 最高人民检察院 D 司法部 3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 。 A 刑法调控范围的广泛性

B 鲜明的阶级性 C 刑法强制手段的严厉性 D 稳定性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的具体任务包括 () 。 A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B 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C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 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ZK)〗 5 在我国对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方式有 () 。 A 刑法中用条文明确规定的解释 B 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C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实施中发生的歧义所进行的解释 D 国家立法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刑法释义〖ZK)〗 6 从解释的方法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 () 。 A 学理解释 B 文理解释 C 论理解释 D 立法解释 7 我国《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本数在内。”这属于 () 。 A 司法解释 B 文理解释 C 立法解释 D 论理解释 三、简答题 1 我国刑法的任务。 2 刑法解释的种类。(考研) 四、论述题 1 论述刑法的性质。 2 《刑法修正案(三)》对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新规定及评析。(考研)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名词解释 1 罪刑法定原则(考研) 2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考研) 3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刑法规定了法定原则,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和承担的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 (司考)

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

刑事诉讼法考试重点: 1、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内容:通行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与特有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诉讼主体、诉讼价值、诉讼构造、诉讼职能 4、刑事诉讼发展历史:不同历史时期的刑事诉讼模式及特点 5、刑事诉讼制度:回避制度、当事人制度、辩护制度、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立案管辖 6、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法定分类与学理分类 7、刑事程序:立案程序、立案监督;侦查的概念、各种侦查行为、五种强制措施(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概念、适用条件; 8、审查起诉、起诉的含义与条件、不起诉的种类,不起诉的救济方式,补充侦查; 9、审判程序——庭前审查起诉内容,公诉与自诉案件的审理、简易程序、延期审理、反诉、撤诉; 10、法定期限:侦查、强制措施、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简易与普通程序的审限;审判公开、合议庭组成; 11、各种裁决; 12、上诉、抗诉、上诉不加刑;死刑复核程序概念、具体的复核程序; 13、二审程序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再审程序。 14、还需要掌握刑诉法典、高法和高检相应的司法解释、六部委解释。除了课堂上过的法条, 15、这几个条文大家也要注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七条等法律条文。 注意:特别程序不纳入的考试范围! 考试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概述——历史——基本原则——基础理论——基本制度——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这四个阶段,其中审判涉及到简易与普通;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一审到二审到死刑复核到再审。

刑法学复习题和答案(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 单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C )。 A.主客观相一致B.罪责自负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人道主义 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D )。 A.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B.根据宪法C.维护主权D.罪刑法定 3.我国现行刑法一共是( B)条。 A 192条 B 452条 C 189条 D 552条 4.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取的是( C)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5.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指(D ) A 14岁到16岁 B 14岁到18岁 C 16岁到18岁 D 18岁到20岁 6、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B )。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 7、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A )。

A、属人原则 B、保护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属地原则 8.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B ): A.从旧兼从轻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责自负原则 D.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原则 9.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是(B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C.公平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0.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刑法的(C)原则。 A. 罪刑法定原则 B.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罪责自负原则 ? 多项选择题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ABCD )。 A、重罪重罚 B、轻罪轻罚 C、罚当其罪 D、罪刑相当 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ABCD ) A、在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B、刑法立法人人平等 C、刑事司法人人平等 D、任何人在法律上没有特权

刑诉知识点总结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诉知识点总结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1.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第64题—多选) 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B.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C.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答案】BCD 【解析】本题涉及了刑事诉讼法中三项基本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法律监督原则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理解,以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作为具体考察内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三方面密切相关、缺一不可,其中,分工负责是前提,配合和制约是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顺利进行刑事诉讼的保证。分工负责,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有明确的职权分工,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自负责,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推诿。互相配合,是指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支持,通力合作,使案件的处理能够上下衔接,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查明案件事实,追究、惩罚犯罪的任务。互相制约,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按照诉讼职能的分工和程序上的设置,相互约束,相互制衡,以防止发生错误或及时纠正错误,保证准确执行法律,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 刑事诉讼原则中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主要体现是《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本题中,检察机关是在开展侦查措施时在场并提供意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目的是帮助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但不是代替公安机关侦查,更没有干涉公安机关的侦查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仍各行其职,各负其责,检察机关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属于相互配合的表现,而纠正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属于互相制约的表现。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种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其中包括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后纠正违法行为,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C选项正确。 遵守法定程序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立法上的要求,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上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有助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判断题 1.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以下原则: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明确性原则;严格解释原则;实体的正当程序原则。() 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贯彻和体现。()4.罪刑法定原则基本要求包括法定化、实定化、谦抑化、明确化。() 5.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就是在形式上坚持绝对的平等。() 二、简答题 简述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 三、论述题 1.试述罪刑法定原则。 2.试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立法体现。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判断题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这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可以在香港、澳门地区适用。() 3.对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外交代表、国有企业领导在领域外犯罪,则不分法定刑的轻重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只有犯罪的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才能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5.关于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了从新兼从轻原则。() 6.某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阿姆杜拉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对阿姆杜拉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7.刑法施行前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有效判决,继续有效,不属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 8.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且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立并未超过追诉时效的,适用刑法,刑法具有溯及力。() 9.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该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应当免除处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领陆、领水、领空。()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 2.简述我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 3.简述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4.简述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刑事诉讼法重点知识(期末复习)陈光中第六版

第一编 第一章 一、刑事诉讼的特征: 1.刑事诉讼是一种国家活动,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具有特定的任务,即通过刑事诉讼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惩罚犯罪人,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利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尤其是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不可缺少的诉讼主体. 4.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进行的.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p8~9) 三、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简答题】法条(3)+主要内容 第4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290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四、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原则 第6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贯彻实行本原则的意义: 1.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等于抓住了刑事诉讼的关键问题,为 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创造了最根本的条件. 2.坚持这个原则,就可以杜绝”枉”、”纵”现象的发生,提高司法机关办理形 式案件的质量. 五、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协调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原则 六、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实行监督. (二)对法院的审判实行监督. (三)对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1、称谓: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说来主要有: 1、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的这一原则,是指侦查权、检察权、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有: (1)公、检、法三机关代表国家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法律对公、检、法三机关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内容范围都有规定。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三机关应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各行其权,各司其责,不能越权和包办代替。 (2)除公、检、法三机关以外的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办理刑事案件不仅关系到公民个人的名誉、财产、人身自由和生命,还关系到国家司法秩序、法律的尊严,甚至国家的安全。这样一项重要的工作只能交给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公、检、法三机关去行使。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安全,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部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这样是法律对办理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除公、检、法三机关及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均无权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检、法三机关行使各自职权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这表明三机关在行使各自职权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这些法律规定的程序散见于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对三机关的刑事诉讼行为的规制,必须遵守。 2、依靠群众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完整word版)刑事诉讼法真题(有答案)

刑事诉讼法 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价值:(D) A 秩序B公正C效益D民主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为了充分有效地执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适用于法院系统。 B《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成为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C自诉案件也可以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 D刑法与刑诉法的关系上,应当坚持刑诉法工具主义。 3.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正确:(A)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4.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

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D)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5.下列应当由中院管辖的案件有(C) A故意杀人案件 B爆炸案件 C武装叛乱案件 D县法院请求移送的案件 6.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有关情况 C收集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7.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D)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和效力范围 第一章刑法的概说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分为普通刑法、单行刑法、特别刑法等种类。 刑法的解释主要分类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论理解释与文理解释。。 刑法具有三个机能:保障机能、惩罚机能、保护机能。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简单的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设置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其要求主要有:明确性原则、禁止类推、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排斥习惯法、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犯多大的罪,就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就应当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和罪轻、刑事责任的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 这里还涉及到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关系、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等问题。 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主要指刑法在领水、领陆和领空中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管辖与普遍管辖四个原则。 属地原则指刑法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但要排除四个特殊情况,主要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对刑法做出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港澳台地区、外交人员(主要指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人)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和特别刑法的特别规定。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只要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我国境内犯罪。在我国船舶和航空器内的犯罪也适用刑法,还有在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内的犯罪也适用我国刑法。 属人原则指对我国公民的犯罪适用刑法。我国公民在国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刑法,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但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外犯罪适用本刑法。我国公民在国外受过刑事追究的,我国仍然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公民权利的犯罪,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我国刑法,但犯罪地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 普遍管辖,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否认犯罪分子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犯罪分子在我国境内被发现,我国就应当在所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涵盖五个方面的内容:1、既要惩罚犯罪,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程序公正的内容包括程序公开、程序中立、程序平等、程序安定、程序保障;3、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一、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 所谓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所谓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包括:(1)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关系是,既统一又对立。一方面,正确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统一的;另一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不能脱离惩罚犯罪;一般认为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具体要求是:(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罪名;(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处刑罚;(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补偿。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具体要求是:(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其它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6)按照法定期限办案、结案。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有其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 三、诉讼效率 追求诉讼效率,意味着应当降低诉讼成本,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浅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本科学年论文 浅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学生姓名杨登博学号2014160624 所学专业法学班级G6班所属院系法律系 学习年限2014年9月至2018年7月

目录 一、罪刑法定原则 (1) (一)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1) 1.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各种具体犯罪的特征由刑法明确规定 (1) 2.刑罚种类、量刑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由刑法具体规定 (1)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 (一)我国刑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确立 (2)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2)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总则中的体现 (2)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分则中的体现 (2)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 (2) (一)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确立 (3)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3)

浅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浅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学生姓名:杨登博指导教师: 摘要:分析和阐述了我国刑法制定的三条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罪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大小相适应。 关鍵词: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 一、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都要由《刑法》事先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裁量。对于犯罪行为的类型、概念、范围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由《刑法》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要求《刑法》条文的文字表述必须含义确切。 (一)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依照《刑法》第3条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包含两层意思,即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1.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各种具体犯罪的特征由《刑法》明确规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首要内容。第一,明确规定了犯罪概念。《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要件。《刑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认为一切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第三,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特征,为司法机关正确定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2.刑罚种类、量刑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由刑法具体规定 第一,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把刑罚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第二,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刑法》第六十一条至六十四条规定了量刑的一般原则。刑法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累犯、自首和立功等量刑原则也作了明确规定。第三,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刑法中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的要求。

构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体系的一种思路——以公正审判原则为核心

构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体系的一种思路——以公正审判原则为核 心 长久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都有在总则中规定基本原则的立法传统,因此长期以来刑事诉讼学界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研究开展的十分深入,有关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内涵、确定标准、特征、外延及组成等内容的学理探讨一直未曾中断过。目前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列入了立法计划,在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如何完善与规定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学理中关于基本原则论述主要是从基本理论的角度论证了各个刑事诉讼原则的合理性,但是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最为迫切的问题是找到一个确定基本原则的合理标准或者说方法,从而勾勒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大致体系。一个清楚、明了的体系有助于在修改法律时,准确、合理地梳理目前的原则构成,尽量形成完整的原则体系统率整部法典,这也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一个重要基础工作。 关于刑事诉讼原则体系的已有研究 我们可以大致将现有的关于刑事诉讼原则体系的研究分为两类:一是从纯粹解释刑事诉讼法3-16条的法律规定出发,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原则概括为13项基本原则,在此本文不再一一列举。[①]这种注释的研究方法显然具有明显的缺陷,尤其是注释我国这样一部较不完善而且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的刑事诉讼法,其对刑事诉讼原则的概括是很难令人满意的。 正是出于对这种注释研究方法的反思,近年来特别是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以来,学术界在加强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和国际公约适用研究的同时,开始提出了一系列的为国际社会所通用且符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基本价值观念的刑事诉讼原则。这些原则大致可以列举如下:程序法定原则、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辩护原则,法的平等保护原则,诉讼经济原则,诉讼及时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②]也有学者继续补充增加了国家追诉原则、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程序参与原则、强制性措施适用与适度原则、程序公开原则、社会参与原则[③]以及司法审查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审判中立原则、控辩平等原则。 在提出这些刑事诉讼原则的同时,也有不少的学者对于刑事诉讼原则的基本范畴如内涵、外延、基本特征、体系、分类、研究方法、价值与功能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其中关于刑事诉讼原则的内容或者说是体系之争尤其引人瞩目,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题库3-1-8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题库3-1-8

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公安局局长的私人住宅。为此,该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并以局长为专案组组长。在侦查过程中,相继有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局局长回避,县公安局局长召开局办公室特别会议,决定驳回回避申请,并告知不得复议。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安局局长提出要求法庭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该名书记员曾经打算到县公安局工作,正是由于自己作为局长没有批准才使其未能如愿。审判长采纳了公安局局长的要求,更换了书记员。

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公安局局长的私人住宅。为此,该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并以局长为专案组组长。在侦查过程中,相继有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局局长回避,县公安局局长召开局办公室特别会议,决定驳回回避申请,并告知不得复议。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安局局长提出要求法庭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该名书记员曾经打算到县公安局工作,正是由于自己作为局长没有批准才使其未能如愿。审判长采纳了公安局局长的要求,更换了书记员。

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公安局局长的私人住宅。为此,该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并以局长为专案组组长。在侦查过程中,相继有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局局长回避,县公安局局长召开局办公室特别会议,决定驳回回避申请,并告知不得复议。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安局局长提出要求法庭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该名书记员曾经打算到县公安局工作,正是由于自己作为局长没有批准才使其未能如愿。审判长采纳了公安局局长的要求,更换了书记员。 (电玩城游戏大厅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4340167.html,)

刑事诉讼法解读关于刑事优先原则

刑事诉讼法解读关于刑事优先原则 刑事诉讼法 双维度刑事优先原则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的适用 刑事优先原则要适用于现代审判,需实现现代化转型,首先面临的是理念上的变更, 刑事优先不是绝对的刑事优先,而是相对的刑事优先,它是在保证刑事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的前提下对刑民交错案件的妥善处置方法。刑事优先不是只能通过时间维度上的优先来体现,它还可以通过刑事案件的重要性来体现,将刑事案件与民事部分分离开,单独由刑事 庭对刑事案件加以仔细审理,也应当是刑事优先的一种体现,即从刑事优先的单维度模式 转向双维度模式(时间维度和重要性维度)。正义不能忽视被告人、被害人、国家任何一方。 双维度模式的刑事优先更加注重刑事诉讼中的利益平衡,兼顾公益与私益、公正与效率,从而实现公权力之间以及权力权利之平衡,充分显扬公平正义之理念,具有明显的现 代型刑事诉讼之特点。其次是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修改。 可以先考虑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附带民事案件适用证明标准以及相关的程序问题 (包括起诉状的送达、答辩状的提交、举证期限、审理期限等,以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做出明确规定,适用区别于刑诉的程序,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真正兼顾刑诉和民诉,而非 完全适用刑诉的规定,或者通过规定引证条款来援引民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样才能 使刑事审判时针对附带民事诉讼充分顾及民事诉讼的特殊性。附带民事诉讼对刑事诉讼不 应是盲目保持一致,正如意大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实践一样,刑事部分仅仅对民事部分 起指导作用,没有必然的约束力。 控辩双方在附带民事部分上可以考虑适用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并给与附带民事诉 讼的原告相当的自主处分权、选择权,被告可以反诉。为了克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被害 人保护不周的弊端,应规定若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一定时间内未被抓获,应允 受害人独立提起民事诉讼,对涉嫌犯罪的民事侵权行为人,可通过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让潜逃者承担民事不利后果,而且可以保证民事证据的及时使 用不至流失[18]。另外,应当在实定法上允许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以保证对 刑事被害人的全面保护,刑事优先不代表对被害人精神创伤的漠视。 在刑民交错的案件上,在坚持刑事优先的前提下,应当明确区分同一案件中的刑事、 民事部分是否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当民事案件的审理不依赖于刑事案件的认定,可以考 虑分离民事部分,或者建议当事人自行起诉民事部分。 若一时难以辨认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可首先进行刑事审查,其间若又有民事案件,则提起附带民诉,或在案件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则转向 进行民事审查,但鉴于目前司法实务中常发生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现状,对于经济纠 纷与经济犯罪发生交织的案件,可以确立适度的民事审查优先的原则,首先由当事人在检

简述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简述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论文关键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对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对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体现在诉讼活动的各个方面。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在刑事程序的各个阶段都起作用,而不是只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某一特定阶段。仅在某个特定诉讼阶段适用的原则,不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例如审判公开,两审终审等。(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普通指导意义。它不仅要求国家的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而且要求各种诉讼参与人都应当遵守,它是一切参加到诉讼中来的机关和人的行为规范。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是指由各个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按照确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要求,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务原则;(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四)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五)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六)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七)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八)检察监督原则;(九)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十)刑事司法主权原则;(十一)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以上十一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统一体系,其中任何一项基本原则的实现虽有其独立性,但又与其他原则的正确执行相关连,违反了其中任何一项基本原则,其他有关原则的贯彻也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确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意义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在长期的刑事诉讼实践中对刑事诉讼活动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既体现了我国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又为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创造了条件。(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于刑事程序立法具有指导意义。从宏观上讲,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制定各种刑事法律规范,尤其是刑事程序法的理论支点;具体刑事程序所体现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或延伸。比如,回避、辩护、代理等制度的确立正是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的具体化和延伸。 (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指导各种诉讼活动的开展。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司法实践中,不是所有问题都胡找到对号入座的法律依据,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正确贯彻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用以弥补刑事诉讼立法的不蹭,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保障了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整体上主要是围绕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个直接任务来运转的,间接任务如法制宣传教育等是通过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动作,间接得以实现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体系是指导人们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直接任务的保障性手段,而具体到每一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其保障作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有的侧重于犯罪控制,如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等;有的侧重于人权保障,如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则等。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重点】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一、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是否贯穿于刑诉法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是辨别刑诉法基本原则与其他基本原则的关键。 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一)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二)由刑诉法明确规定; (三)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 (四)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刑诉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试题例举】 2003年不定项选择题第89题: 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第三节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刑诉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刑诉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

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证明标准.doc

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和当事人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达到的程度。 这个知识点常考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和疑罪的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 我国刑事诉讼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相关法条有《刑诉法》第195条、第172条和第160条。各种考试中,通常考的是对这个证明标准的理解。 1、所谓案件事实清楚,是指凡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都必须是清楚的、真实的。具体讲就是作为构成案件事实的七何要素即何人、在何时、何地、基于何种动机、使用何种手段、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等七种要素,或者作为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的事实,必须查清。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的规定,证据确实、

充分应当符合3个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证据确实是对定案证据在质量上的要求:证据充分是对定案证据在数量上的要求,是指经查证属实的证据在数量上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罪的要求。 (二)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 1、在立案阶段,只要求确定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移送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都必须符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所以说,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不断深化,法律对证明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直至达到定案时的最高标难。

3、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3项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这就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的原则。

论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 一、罪行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何种刑罚,均需由法律明文规定。 罪刑法定的具体要求,就是法院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具体说,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上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什么刑,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另外,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还有以下几个重要含义,一是时效原则,即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为准,有的行为,在当时法律并未规定为犯罪,但事后由于法律作了补充、修改,该行为被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用事后的法律去追究法律颁布前发生的行为。另一个含义是,对于刑法的规定,法院不能作出超越法律原则、界限和法律原意的解释,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必须遵从法律的原意,不能创制法律。第三,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严格禁止类推。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相对封建社会的罪刑擅断而言的,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对犯罪行为和处刑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推进依法治国,新修订的刑法取消了类推制度,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实行这个原则,对于防止司法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现代刑事法律制度的一大进步。 二、罪行相当原则。刑法第5条明文规定了这一原则即指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法刑法轻重的的主要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行

刑事诉讼法 2002-2017 司法考试题 多选

刑诉多选 (2017)(BCD)64.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B.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C.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CD)65.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何审理提出意见 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 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发表意见 (AB)66.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BCD)6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 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的权利 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权利 (ABD)68.A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 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 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 (ABCD)69.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进行录像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ABD)70.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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