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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

NMHC(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系统 技术方案

北京普瑞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产品简介 NMHC(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系统 本系统适用于NMHC(非甲烷总烃)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包括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包装、运输、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 本系统满足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检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1〕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说明 分析原理:FID色谱 取样方式:直接采样式,带过滤取样组件 检测原理:系统由采样器采样,样气至气体预处理系统,对样气除水、除尘,经处理后的洁净样气进入非甲烷总烃分析仪。采用国标法FID双色谱柱分析非甲烷总烃浓度值,同时收集温压流检测器分析的固定源温度;压力、流速的数据,分析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排放速率。 2.2 NMHC连续监测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组分名称最小量程最大量程测量原理 NMHC 0~5ppm 0~5000ppm 色谱原理(FID) NMHC最低检出限:0.05ppm; NMHC 零点漂移:每一循环自动校零; NMHC 量程漂移:<3% F,S/4h ; 样气流量:>5 L/min 系统响应时间:约70s 人机界面:背光液晶显示操作界面 3 NMHC分析系统技术方案介绍 3.1 NMHC分析系统主要部件 ?1套取样及样气输送装置 ?1套样品预处理系统 ?1套彩色触摸屏综合显示控制系统 ?1台NMHC分析仪 ?1套零气发生器 ?1台氢气发生器 ?1套校准设备,提供分析系统标准气 3.2主要技术特点: 1.采用成熟的色谱原理分析方式,测量结果科学,符合检测规范。 2.成套分析系统技术成熟,业绩多,产品质量可靠 3.采用专用零气发生器产生分析仪用零气,基本消除了干扰组分,测量精度高 4.系统采用成套设计理念,人机界面友好,自动化程度高,后期维护方便 5.系统采用著名品牌智能化分析仪表,维护工作量小、数据处理快速方便 6.取样及样气预处理系统全自动运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测定气相色谱法

附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01□ 代替HJ/T 38-1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methane, total hydrocarbons and nonmethane hydrocarbons—Gas chromatography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1) 5 试剂和材料 (1) 6 仪器和设备 (2) 7 样品 (2) 8 分析步骤 (3)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4)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5)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 12 注意事项 (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除烃空气的制备方法 (7)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废气取样系统 (9)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的修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目标化合物从非甲烷总烃扩展为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结果以碳计。 ——标准气体由甲烷、丙烷混合气更改为甲烷标准气。 ——分析用色谱柱增加了毛细管色谱柱。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仪征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实验作业指导书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1 实验原理 原理:用双柱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注射器直接进样,分别测定样品中的总烃和甲烷含量,以两者之差得非甲烷总烃含量,以扣除总烃色谱峰中的氧峰干扰。 非甲烷总烃(NMHC),指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的总称。 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4×10-2ng。当色谱进样量为1.0ml时,方法的检出限浓度为4×10-2mg/m3,方法的定量测定浓度范围为0.12~32mg/m3。 2 试剂和材料 2.1 硅胶 5A分子筛活性炭 2.2 盐酸:ρ=1.19g/ml 2.3 磷酸:ρ=1.71g/ml 2.4 盐酸溶液:1+1。 2.5 磷酸溶液:c= 3.3mol/L。 用量筒量取ρ=1.71g/ml 磷酸38ml,缓慢倒入水中,再用水稀释到100ml。

2.6 氢气:经5A分子筛、活性炭和硅胶净化处理。 2.7 空气:经5A分子筛、活性炭和硅胶净化处理。 2.8 氮气:体积分数为99.5%,经5A分子筛、活性炭和硅胶净化处理。 2.9 四氧化三钴:6~10目 3.2.10 钯6201催化剂:60~80目 取一定量的氯化钯,在酸性条件下用水溶解,溶液量要能浸没10g (60~8o目)6201担体。放置24 h,在轻微搅拌下蒸干,然后装入U 型管置于加热炉中,在100℃下通入空气30 min,再升温至500℃灼烧4h,然后将温度降至400℃用氮气置换10 min,再通入氢气 9 h,再用氮气置换10min即可得钯6201催化剂,(参见GE/T15263--1994)。 2.11 甲烷标准气:浓度按需要而定。 2.12 丙烷标准气:浓度按需要而定。 2.13 除烃空气 借助于四氧化三钻或钯620的催化作用,除去空气中的烃类物质。详见本标准附录A。 2.14 高纯氮:体积分数为99.99%。 2.15 甲烷和丙烷混合标准气:浓度按需要而定。

VOCs在线监测报警系统介绍

VOCs在线监测报警系统介绍 1、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VOCs是pm2.5的关键前物体,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灰霾等复合大气污染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多数VOCs有毒、能致癌,急需对其排放进行监控,研究表明:人为源中55%以上的VOCs来自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包括石油化工、电子、涂装、印刷等工业排放源。山东恒美电子科技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为实现空气质量逐年改善,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服务手段,自主研发了《VOCs在线监测报警装置》。 VOCs全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这一类有机物的化学性质比较活泼,一般都是有毒有害的。 由于VOCs的 化学性质比较活 泼,在阳光的照射 下,很容易发生光 化学反应,形成臭 氧等有害物质,夏 天烟雾的主要组 分就是臭氧,是空 气变差的元凶。

VOCs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除了形成臭氧,还会对人体产生伤害。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是刺激人的感官,像眼睛刺激鼻子等,会使人感到干燥,第二个是对粘膜的刺激和对人体其他系统的破坏,VOC很容易通过血液传输从而导致人的大脑中枢神经受到抑制。 因此,不论是从改善空气质量还是保护人体健康的角度,控制VOC的排放都是必行之道,VOCs监测也是对企业的监督,把责任落实,共同为VOCs治理出力。 2、执行标准 本系统的设计、制造、验收规范主要按下列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2-2011) 3、《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 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 5、《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 6、河北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 7、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行) 3、VOCs在线监测报警系统介绍 本方案的建设目标是利用我公司成熟的气体监测仪,对VOCs气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 非甲烷总烃(NMHC)定义为从总烃测定结果中扣除甲烷后剩余值,而总烃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产生响应的气态有机物总和。从含义上看,苯、甲苯和二甲苯属于烃类,是包含在NMHC里面的。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对环保的不断认知,了解到涉气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源包含大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当前空气质量产生多重环境效应。国家及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多个相关文件及技术标准。近来,更是发布了几个标准,严格规范涉气企业此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治理等多方面的要求。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 我国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在线监测主要针对非甲烷总烃,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近日来生态环境部还出台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指南明确指出企业固定污染源以FID为检测原理,可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智易时代众多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列产品中一款采用国标法FID监测原理的监测设备为ZWIN-FVOCs06型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此产品以在线气相色谱仪(GC-FID)为核心,管路全程伴热且防爆,有较强的抗干扰性,安全可靠,完全依照《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

db11t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ICS 13.040.40 Z 30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1367—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methane/total hydrocarbons/non-methane hydrocarbons-Portable hydrogen flame ionization detector method 2016-12-22发布2017-01-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 1367—2016 目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方法原理 ... .................................................................................................................... (2) 5 干扰和消除 ... .................................................................................................................... . 2 6 标气和材料 ... .................................................................................................................... . 2 7 仪器和设备 ... .................................................................................................................... . 2 8 校准量程 ... .................................................................................................................... (3) 9 测试步骤 ... .................................................................................................................... (3) 10 计算和结果表示 ... ......................................................................................................... .. 5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 ......................................................................................................... .. 6 1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 . 6 13 注意事项 ... ................................................................................................................... .. 7 I

第一包便携式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等

第一包:便携式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等 设备一、便携式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1.配置要求: 1.1便携式总烃检测仪主机,包括:(金属氢化物常压储氢瓶,内置式零气气瓶,内置式标气气瓶,电源适配器,内置电池,专用充气套件,随机资料U 盘,专用设备箱)。 1.2甲烷高温催化基座,包括:(电源线,电源传输线,信号传输线,气路连接线,专用设备箱)。 1.3全加热采样系统,包括:(1000mm采样探针,内置过滤,3000mm加热采样管线,专用收集包)。 1.4 12瓶气源套装,可自定义气源种类。 1.5无线显示终端、便携式无线蓝牙打印机。 2.技术参数: 2.1检出限:0.1mg/Nm3;线性范围:±2% F.S.;重复性:±2% F.S.;零点漂移:±1% F.S./24h。 符合国家标准《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中要求的FID原理方法,检测原理和甲烷分离方式均采用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的《HJ1012-2018环境空气和废气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FID原理和高温催化原理,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367-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离子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的全部要求。 *2.2氢气以固态金属氢化物形式被存储,存储压力为常压,可由汽车和飞机运输。每次充满可使用不小于25小时,可重复灌充不少于2500次。 2.3 分析用的氢气、零气、标气集成于主机中。 2.4 主机内置电池,交直流两用,能满足现场连续监测需求。 2.5 定量环进样,流量精确控制。 2.6 完全加热型FID,检测器最高温度200℃。最高至200℃一体化加热管路,气路采用聚四氟乙烯材质。所有与样品接触部分,全程加热至200℃以上,防止样品冷凝而产生的损失。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监测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7.01) 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测定项目的确定 (2) 5 监测方法的选择 (2) 6 采样技术要求 (3) 7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5) 8 结果与计算 (6) 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或总烃标准监测方法表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特征项目标准监测方法表 (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流程 (16)

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

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 (方案编号) 中山市侨发实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 1、企业基本情况 1.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中山市侨发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伍少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407Y 所属行业:机织服装制造 地理位置:中山市大涌镇环镇路(石井路段) 生产周期:连续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服装、家具;服装洗水、浆染;织布:实业投资、物业租赁;销售:服装辅料、服装洗水助剂、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联系人:伍建中 电话: 是否委托监测机构:是 1.2产品规模、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 1.2.1产品规模 加工生产牛仔服装700万件、牛仔布1000万码、洗水服装4000万件、棉经纱浆染4000万码、成衣4000万件/a.

1.2.2生产工艺 牛仔服装生产流程: 牛仔布剪裁--缝制--洗水--烫整--牛仔服装成品包装 牛仔布织造生产流程: 已浆染的经纱--上织机--胚布 加工流水服装生产流程: 缝好的服装--洗水处理--(包括普洗、酵洗、各种色漂洗等)--烘干--成品 加工浆染经纱生产流程: 棉纱整理(包括棉纱结头的清理、上筒等)--整经上轴--上浆染机--染色--上浆--烘干--上轴--半成品 1.2.3产排污情况 公司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WS-00131)。二个工业废气排放口。DA001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排放口 DA002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排放口 1.2.3.1废水 废水污染源为:①成衣水洗废水②生活污水 成衣水洗废水,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色度,苯胺类,总磷(以P计),总氮(以N 计),二氧化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硫化物,挥发酚. 生活污水.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2020版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 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 测器法现场测定。 本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4 mg/m3(以碳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总烃 total hydrocarbon;THC 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 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1。 3.2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 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2。 3.3 校准量程 calibration span 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最高质 量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 [HJ 57—2017,定义3.2]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2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 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的总体部署,2018年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中的VOCs排放重点源自2019年起应将VOCs项目纳入自动监控。 为规范指导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进一步提高VOCs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自动监控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作用,我部委托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牵头承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起草编制工作,参与单位有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淄博市环境监控中心。 2工作过程 任务下达后,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协作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技术指南编制组。按照任务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指南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 编制组在查询和整理国内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炼了现有标准规范中的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收集了国内主要厂商仪器的技术指标、运行和维护方式,并对应用相对成熟的山东、上海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 考虑到VOCs 种类和分析方法繁多,结合调研发现,目前全国已安装的自动监控系统主要针对非甲烷总烃,且已出台《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2018)。为保持一致,将本技术指南范围确定为《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经多次专家研讨、内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3编制的必要性 3.1完善污染源监测指标,建立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监测网络的要求 作为大气中VOCs的重要来源,对工业排放源VOCs排放浓度、总量的监测势在必行,自动监测作为对有组织排放的一种有效监测方式,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可以实现对工业排放源VOCs的综合污染物指标非甲烷总烃的连续监测。为此有必要拓展污染源在线监测指标,完善污染源监测技术体系,推进VOCs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行。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行) 发布

目次 前言 ............................................................................................................................................... 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非甲烷总烃 (1) 3.2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1) 3.3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 (2) 3.4有效数据 (2) 3.5有效小时均值 (2) 3.6有效日均值 (2) 3.7有效月均值 (2) 4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 (2) 4.1非甲烷总烃监测子系统 (2) 4.2烟气排放参数监测子系统 (3) 4.3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 (3) 5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监测站房要求 (3) 6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安装要求 (4) 6.1仪器要求 (4) 6.2安装位置要求 (4) 6.3安装施工要求 (4) 6.4安装管理要求 (6) 7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联网要求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 (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 (13)

前言 为了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贯彻《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联网,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适用范围 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中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非甲烷总烃CEMS)的系统组成、站房要求、安装要求和联网要求等内容。 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安装的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测量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CEMS。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3术语和定义 3.1非甲烷总烃 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的总称,这里指在本技术要求规定的条件下,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所测得的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的总量,以碳计。 3.2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有机物在氢火焰中燃烧时生成的离子,在电场的作用下产生电信号的器件。

ZWIN-FVOCs06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

ZWIN-FVOCs06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 产品介绍 ZWIN-FVOCs06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配备高性能气体控制模块,通过高效自动的色谱算法,可分析厂界/厂区中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异丙苯、邻二甲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1,2,3-三甲苯)含量。 VOCs监测系统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厂区、厂界及周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要求。系统主要由采样总管、预处理单元、分析仪表、氢气发生器、零气发生器、空压机、气象参数、数采仪、稀释仪、电控单元等组成。为保证测量的长期准确性,系统配备氮气、标气和零气,定期对系统进行零点和量程标定。 工作时,样气经过多级过滤除尘且全程高温伴热,进入在线气相色谱仪,采用定量环定量,通过阀切换进入色谱柱,将不同的目标污染物分离并依次进入FID检测器,测定的浓度结合温压流工况数据,将排放数据结果输出到上位机系统,并通过数采仪,上传至环保平台,满足环保监管部门监控要求。同时数据可传送至园区或厂区DCS系统,便于中控室监控厂区各监测点实时浓度。用户还可选择性配备云平台,以实现短信通知设备故障信息和超标报警信息、登录及操作记录、自动多点校准、气体欠压及缺液报警等功能。集安全性设计、自动化监测、智能化监管、快速及时报警于一体。 技术参数

产品特点 标准化设计,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结构设计合理,可实现连续自动监测 运行稳定安全,数据真实可靠 高精度压力、流量控制模块,其中压力精度可达0.001Psi 采样管线选用聚四氟乙烯、硼硅酸盐玻璃或耐腐蚀、惰性化材质,减少管路吸附造成的损失 全管路保温伴热,避免高沸点烃类物质冷凝及部件腐蚀 无人值守、操作方便 具有自我保护功能,气源供应不足时,火焰熄灭,关闭氢气空气 自动恢复运行功能,开机、气源供应恢复或意外断电恢复后自动运行 具备自动校准功能,实现无人值守 每个服务程序都对外提供各种丰富的接口,用户可以根据具体的业务场景来自主的、灵活的配置这些服务程序的工作流程来适应各个实际的业务场景

(固定污染源)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方法验证报告

目录

开展新检测项目申请表 修改记录:第0次

HJ 38-2017 气相色谱法测定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 1.方法依据 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2.方法原理 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3.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3(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3(以碳计)。 4.主要仪器 4.1、气相色谱仪。 5.主要试剂 5.1、除烃空气:总烃含量(含氧峰)≤0.40mg/m3(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氧峰外无其他峰。 5.2、甲烷标准气:1 6.0μmol/mol、800μmol/mol,平衡气为氮气。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具资质生产商定制合适浓度标准气体。 5.3、氮气:纯度≥99.999%。 5.4、氢气:纯度≥99.99%。 5.5、空气:用净化管净化。

5.6、标准气体稀释气:高纯氮气或除烃氮气,纯度≥99.999%,按样品测定步骤测试,总烃测定结果应低于本标准方法检出限。 6.本方法样品的采集、处置和保存 6.1、气袋采集 按照图1所示连接采样装置。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位置与采样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确定、排气参数的测定和采样操作执行GB/T 16157、HJ/T 397和HJ 732的相关规定。开启加热采样管电源,采样时将采样管加热并保持在120℃±5℃(有防爆安全要求的除外),气袋须用样品气清洗至少3次,结束采样后样品应立即放入样品保存箱内保存,直至样品分析时取出。 6.2、玻璃注射器采集 按照图2所示连接采样装置。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位置与采样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确定、排气参数的测定和采样操作执行GB/T16157和HJ/T397的相关规定。开启加热采样管电源,采样时将采样管加热并保持在120℃±5℃(有防爆安全要求的除外),玻璃注射器须用样品气清洗至少3次,结束采样后样品应立即放入样品保存箱内保存,直至样品分析时取出。采集样品的玻璃注射器用惰性密封头密封。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行) 为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安装建设要求 (一)系统组成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二)技术性能要求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三)监测站房要求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四)安装位置要求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五)安装施工要求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二、运行管理 (一)运维人员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二)巡检和维护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及运行技术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 验收及运行技术要求 (试行) 发布

目次 前言 ............................................................................................................................................... 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参比方法 (1) 3.2校准 (1) 3.3校验 (1) 3.4技术验收 (2) 3.5比对监测 (2) 3.6响应时间 (2) 3.7零点漂移 (2) 3.8量程漂移 (2) 3.9相对准确度 (2) 4安全要求 (2) 5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3) 6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调试检测 (4) 6.1一般要求 (4) 6.2非甲烷总烃CEMS示值误差的调试检测 (4) 6.3非甲烷总烃CEMS响应时间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4) 6.4非甲烷总烃CEMS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4) 6.5非甲烷总烃CEMS准确度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4) 6.6流速CMS速度场系数精密度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5) 6.7温度CMS准确度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5) 6.8湿度CMS准确度技术指标的调试检测 (5) 7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技术验收 (5) 7.1技术验收条件 (6) 7.2现场验收内容 (6) 7.3现场验收报告格式 (7) 7.4联网验收内容和报告 (8) 7.5验收结果 (8) 8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8) 9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CEMS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8) 9.1定期校准 (8) 9.2定期维护 (9) 9.3定期校验 (9)

泵吸式油烟在线监测仪

泵吸式油烟在线监测仪 系统概述 RS-LB-300 是我司响应国家对餐饮行业油烟进行监管,所设计的一款油烟在线监测主机。主机能够对餐厨排烟管道的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NMHC)浓度进行24小时不间断测量,并上传我司免费的监控平台或政府监控平台。 为了防止商家净化器或风机不启动,主机还可通过电流互感器采集两路电流信号,监控净化器或风机是否真实启动。为方案安装人员操作,整机采用7寸电容触摸屏,全中文界面设置简单易懂。主机带有1路GPRS(可选4G)通信接口,可插入普通手机卡或物联卡进行数据上传,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就可以把数据上传出去。

针对油烟监测现场油烟成分复杂的问题,我司设计了专用的传感器,可精确分析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并且不会受到餐厨中蒸锅、笼屉等产生的大量蒸汽的影响,监测更精准。采用合理的气路设计、先进的油气分离装置,可达到长时间运行免维护,最长可半年维护一次。 功能特点 1、实时监测油烟浓度、颗粒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浓度,并可设置上限值,超限自动报警。 2、2路电流检测,能够同时检测风机和净化器是否工作,可根据风机和净化器功率大小设置检测电流报警值,适应所有功率的风机和净化器。 3、采用开口式电流互感器,不用剪断风机或净化器线缆即可测量。 4、可设置三个独立的工作时间段,时间段内超限才报警,时间段外超限不报警。 5、1路GPRS(可选4G)通信接口赠送1年物联卡,数据可直接上传我司提供的免费云平台、政府油烟监控平台或客户的平台。 6、7寸电容触摸屏操作简单。全中文操作界面,美观大方。 7、交流220V供电、IP65防护等级,可常年工作于室外,不惧淋雨日晒。 应用方案介绍

非甲烷总烃 试题

非甲烷烃和总烃试题 姓名_______________ 考核意见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 1.《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5263—1994)测定总烃时,样品经过玻璃微珠阻尼柱或导入检测器,直接进行测定。 2.《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5263—1994)测定总烃时,若以氮气为载气,则总烃峰中包括氧组分,因样品中氧对响应值有效应,在此,采用除烃净化空气求出值,从总烃峰中扣除氧组分值。 3.《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5263—1994)测定总烃时,气相色谱仪所需的氢气和空气,需要用装有硅胶和净化管净化;氮气用净化管净化。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测定非甲烷总烃时,采集好的样品应避光保存尽快分析,一般放置时间不超过h。 5.《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测定非甲烷总烃中,采用标准曲线法进行定量分析时,每次开机测定样品之前,均要绘制校准曲线,然后每测定5~10个样品插入标准曲线中任一浓度适当的标准样品,其测值与原测值比较,变化应不大于%,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6.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气相色谱法“总烃和非甲烷烃测定方法一” 和“总烃和非甲烷烃测定方法二"测定总烃和非甲烷烃时,以 检测器分别测定空气中的总烃及甲烷烃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烃的含量。7.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气相色谱法“总烃和非甲烷烃测定方法一"测定总烃和非甲烷烃中,以氮气为载气测定总烃时,总烃的峰包括氧峰,气样中的氧产生(填“正"或“负”)干扰。在固定色谱条件下,一定量氧的响应值是固定的,因此可以用净化空气求出值,从总烃峰中扣除,以消除氧的干扰。 二、判断题 1.《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5263—1994)测定总烃时,对总烃的定义是:氢火焰检测器所测的碳氢化合物(C1~C10)为总烃,以甲烷计。()2.《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啊》(GB/T 15263—1994)测定总烃时,色谱柱用填充普通玻璃微珠的色谱柱或不装任何填料的空柱子。() 3.《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5263—1994)测定总烃时,样品的采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作业指导书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C NMHC)测定。 2方法原理 用双柱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仪, 注射器直接进样, 分别测定样品中的总烃和甲烷含量,以两者之差得非甲烷总烃含量。同时以除烃空气求氧的空白值,以扣除总烃色谱峰中的氧峰干扰。 3试制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 3.1硅胶。 3.25A分于筛。 3.3活性炭:15#。 用6mol/L盐酸溶液(3.6)浸渍12h后,用水洗至中性,在105℃烘干备用. 3.4盐酸:p=l.19g/ml。 3.5磷酸:p=1.71g/ml。 3.6盐酸溶液:1十l。 3.7磷酸溶液:c(H 3P0 4 )=3.3mol/L. 用量筒量取ρ=l.75g/ml磷酸(3.5)38ml,缓慢倒入水中,再用水稀释到100ml, 3.8氢气E经5A分子筛(3.2)、活性炭(3.3)和硅胶(3.1)净化处理。 3.9空气:经5A分子筛(3.2)、活性炭(3.3)和硅胶(3.1)净化处理。 3.10氮气:体积分数为99.5%,经5A分子筛(3.2)、活性炭(3.3)和 硅胶(3.1)净化处理。 3.11四氧化三钴:6~10目。

3.12钯6201催化剂:60~80目。 取一定量的氯化钯(PdCl 2 ),在酸性条件下用水溶解,溶液量要能浸没10g(60 -80目)6201担体。放置24h,在轻微搅拌下蒸干,然后装入U型管置于加热炉中,在100℃下通入空气(3.9)30min,再升温至500℃灼烧4h,然后将温度降至400℃用氮气(3.10)置换10min,再通入氢气(3.8)9h,再用氮气(3.10)置换10min即可得钯6201催化剂,(参见GB/T15263一1994)。 3.13甲烷标准气 3.14丙烷标准气 3,15除烃空气 借助于四氧化三钴(3.11)或钯6201(3.12)的催化作用,除去空气中的烃类物质。 3.16高纯氮:体积分数为99.99%。 3.17甲烷和丙烷混合标准气 100ml玻璃注射器(预先放入聚四氟乙烯小片),先用高纯氮(3.16)或除烃空气(3.15)抽洗三次,然后抽取至所需体积,再用10ml玻璃注射器(或其他体积)准确地将一定量的标准气(3.13)(3.14)注入100ml玻璃注射器内,校核总体积,摇匀,并分别计算总烃和甲烷烃的浓度 混合标准气的浓度计算方法(例): 21μmol/mol(CH 4,/N 2 )甲烷标准气换算为以碳计的甲烷浓度=21×12.0/22.4 =11.3mg/m3; 20μmol/mol(C 3H 8 /N 2 )丙烷标准气换算为以碳计的非甲烷浓度=20×(12.O× 3)/22.4=32.lmg/m3 该混合标准气的总烃浓度(以碳计)=11.3+32.1=43.4mg/m3 4仪器 4.1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2色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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