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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AQ/T 4208-2010
前言
为加强有毒作业场所管理,规范有毒作业场所分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复旦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善文、李克荣、夏昭林、任智刚、刘功智、孙宝林、何川、周建 新、刘晓宇、苏宏杰、刘铁民。
I
AQ/T 4208-2010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的分级指标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的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 13733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毒物 toxic chemicals
少量进入肌体后,能与肌体组织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引起 肌体暂时的或长期的病理状态的化学物质。 3.2 作业场所 workplace
劳动者因从事职业活动而需要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3.3 有毒作业场所 toxic chemicals 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有毒作业的场所。 3.4 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OEL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数接
1
AQ/T 4208-2010 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 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 3.5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time-weighted average concentration, TWA
作业场所中测定的以时间为权数 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毒物平均接触浓度值。
3.6 短时间接触浓度 short-time exposure concentration, STEL
作业场所中测定的毒物在其最高浓度时间段内的短时间(15min)接触浓度值。 3.7 最高浓度 maximum concentration, MC 作业场所中毒物在一个工作日 (8h) 测定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最高瞬间浓度值。 3.8 超标倍数 excess multiple
作业场所中毒物浓度超过其职业接触限值的倍数值。 4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4.1 分级指标 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采用作业场所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作为分级指标, B 表示, 用 包括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标倍数(BTWA) 、短时间接触浓度超标倍数(BSTEL)和最高浓度超 标倍数(BMC) 。 4.2 超标倍数的计算 4.2.1 毒物按照 GBZ 159 和 GB13733 进行采样,并按照 GBZ/T 160 的标准方法进行浓度检 测。对未规定采样和检测方法的有毒物质,应用国内外公认的测定方法进行采样和检测。 4.2.2 对只存在一种毒物的作业场所,作业场所中毒物的浓度超标倍数按式(1)进行计算。
B ?
式中:
M ? 1 ………………………………………………(1) Mr
M——作业场所实际测定的毒物浓度值,mg/m3; Mr——作业场所毒物的职业接触限值,mg/m3;
2
AQ/T 4208-2010 4.2.3 对存在多种毒物的作业场所,当这些毒物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或具有相似的 毒性作用(如刺激作用等) ,或已知这些毒物可产生相加作用时,作业场所中毒物的浓度超 标倍数按式(2)进行计算;若非以上情况,分别计算每种毒物的浓度超标倍数值,并取其 最大值作为该作业场所的毒物浓度超标倍数值。
B??
式中:
M M1 M ? 2 ? ?? N M 1r M 2 r M Nr
? ? 1 ……………………………(2)
M1,M2,……MN——作业场所实际测定的各种毒物浓度值,mg/m3; M1r,M2r,……MNr——各种毒物相应的职业接触限值,mg/m3; 4.3 分级方法 4.3.1 本标准将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级:0 级、I 级和 II 级。其中,0 级表示有 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达到标准的要求,I 级表示超过标准的要求,II 级表示严重超过标准的 要求。 4.3.2 根据 GBZ 2.1 对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的要求,对照采用 BTWA、BSTEL 和 BMC 分别按照表 1 分别进行分级,并取其中最高的级别作为该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级别。 表 1 分级方法表 B 的范围 B≤0 0<B≤3 B>3 级别 0 I II 备注 达标 超标 严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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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作业答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培训课堂教学思考作业题 (评价员) 1、产生工频电磁场的设备安装地址(位置)应如何选择? 答:(1)产生工频电磁场的设备安装地址(位置)的选择应与居住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保持一定的距离,使上述区域电场强度最高容许接触水平控制在4kV/m。 2、高温车间的纵轴向及其夹角有何要求? 答:高温车间的纵轴宜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夹角不得<45°。 3、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应优先采用哪些生产方式? 答: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为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其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密闭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特点、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及便于操作、维修等因素确定,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和净化措施。对移动的扬尘和逸散毒物的作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移动式轻便防尘和排毒设备。 4、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及其集中采暖设施有何要求? 答: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8℃的月数≥3个月的地区应设集中采暖设施,<2个月的地区应设局部采暖设施。当工作地点不固定,需要持续低温作业时,应在工作场所附近设置取暖室。 5、非空调工作场所人均占用车间的容积及人均新风量有何要求? 答:工作场所的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新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非空调工作场所人均占用容积<20 m3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如所占容积>20m3时,应保证人均新风量≥20m3/h。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洁净室的人均新风量应≥40m3/h。 6、局部通风除尘、排毒系统排风净化后循环空气中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有何要求。 答:对于局部通风除尘、排毒系统,在排风经净化后,循环空气中粉尘、有害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其职业接触限值的30%,不宜采用循环空气。 7、对全面通风的评价,主要采用室内哪些技术指标评价通风效果。 答:全面通风的效果取决于通风换气量和车间内的气流组织两个因素。 8、作业地点什么情况下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 答:当作业地点日最高气温≥35℃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高温作业时间。 9、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哪几类。 答: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耳帽等三类。 1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公布哪些事项。 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作业人员持续接触时间及次数有何规定? 答:当CTWA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一次接触时间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 12、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其功能分区有哪能几种? 答: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明确功能分区,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 13、呼吸防护用品主要分为哪几类。 答:呼吸防护用品主要分为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面具)两大类,按功能又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14、按照通风系统的作用范围,通风系统可分为哪几种。 答:按照通风系统的作用范围,通风系统可分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按照通风系统的工作动力分类,通风系统可分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15、游离SiO2含量达到多少比例属于矽尘? 答:游离SiO2含量超过10%的无机粉尘称为矽尘。 1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 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编制阶段。 17、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进行评价时,重点描述哪些内容。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

编号:SM-ZD-15497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 及危害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在采矿生产过程中,从矿(岩)内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矿物质氧化以及放炮、人员呼吸、作业地点所产生粉尘等,使井下空气成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氧含量减少,另一方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的浓度增加,不但损害了作业人员的健康,而且有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中毒和气体、粉尘爆炸。因此,必须认识矿山生产中所遇到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作业场所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矿山作业场所中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瓦斯(主要成分是甲烷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氨等,有些矿山还有民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性质是;①气味。氨有剧臭味;二氧化硫有强烈硫磺臭和酸昧;硫化氢具有臭鸡蛋味;二氧化碳有微酸味。根据气体的这种性质可判别其

上海_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20061102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 上海市市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 沪安监管危化[2006]131号 发文日期:2006年11月2日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2日 有关委、办、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建设、房地、市政、水务、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有关控股(集团)公司、集团总公司: 近年来,在地下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发生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呈多发态势。据统计,2005年共发生11起事故,造成20人死亡;今年以来又发生4起事故,死亡10人。为有效遏制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重复发生,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市安监局会同市建委以及市房地、市政、水务、市容环卫部门联合制定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11月2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酒糟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的危险场所(以下统称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从事施工或者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的(以下统称作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责任) 存在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从业人员作业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

职业危害因素也可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主要为:化学性因素,物理性因素,生物性因素。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人体造成有害影响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主要为:有害因素的强度(剂量),人体接触有害因素的时间,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以及几种有害因素的相互作用等。 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由原劳动部和相关科研所陆续制定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等职业危害因素分级评价标准。这些标准是总结了建国以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经验,经过科研人员进行大量的现场检测、毒理实验样本分析研究而制定的,是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非常适用的科学方法。目前,在开展安全评价、OHSMS、职业安全卫生现状管理工作中,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时,有一些单位使用危险因素评价方法,如《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方法》(LEC法)是不适合的。职业危害因素与危险因素在作业现场中存在的形式、危险劳动者健康的表现方式,产生的风险都不一样,因此,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使用职业危害因素分级评价标准。 一、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的应用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一种定性定量的管理评价方法,目前我国已颁分职业危害分级标准8项,其中部颁标准1项。分级标准将职业危害分为5个等级,即:0级危害(安全作业,可容许的风险)、Ⅰ级危害(轻度危害作业,可承受的风险:在加强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定期监测)、Ⅱ级危害(中度危害作业,中度风险)、Ⅲ级危害(高度危害作业,重大风险)、Ⅳ级危害(极度危害作业,不可承受风险)。针对不同的危害级别实行不同的监察管理办法。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要求规范(GBZT 203-2 (1)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 Warning specification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of highly toxic substances in the workplace GBZ/T 203-2007 2007-09-25 发布中华人民国卫生部 2008-03-01 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敏、涛、凌瑞杰、杜燮祎、曙旸、蔡世雄、黄金祥、徐伯洪、德鸿、高星、永娴、王焕强、玉新、周安寿、戬、爽。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毒物品作业岗位接触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告知容与警示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高毒物品作业岗位。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8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 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s (IDLHs) 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者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者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小时~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4 技术要求 4.1 尺寸要求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尺寸及设置按GBZ 158的规定执行。 4.2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54种)。 4.2.1 N-甲基苯胺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5管理程序 5.1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5.1.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粉尘扩散,改善劳动条件。 5.1.2当密闭舱室进行有粉尘产生的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稀释舱室内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5.1.3为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外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等各种保护器具。 5.2中毒预防措施 5.2.1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有毒物质,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5.2.2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对于在舱室内施工的应有通风排毒措施,降低空气中含毒物的浓度,施工人员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5.2.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减少误操作。 5.4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根据生产性质、特点,其工艺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还应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措施。

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0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胜利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定义及分类

危化品生产安全管理员试题5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员试题5 一、判断题 (每题1分、共30题30分)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事故发生后,危险区域人员首先要做好自救互救,在医护人员到达时,要听从医护人员的指挥,采取切实可行的救助办法,以达到减少人员伤亡的目的。(√) 3、雷电可以分为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和球形雷。(√) 4、化学事故发生后,侦察过程中应注意保存样品,以利于进一步的验证和案件的侦破。必要时应进行拍照、录像,但应注意防爆。(√) 5、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两大类:一类是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如甲烷、二氧化碳和氮气等气体;另一类是化学性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及氯化氢等。(√)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以给予关闭。(×) 7、储存单位、使用单位储存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属应登记的内容。(√) 8、为保证安全,在给焊具点火时,最好先开氧气,点燃后再开乙炔。(×) 9、催化反应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所进行的化学反应。(√) 10、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11、固体粉碎和液体分离过程的起电一般属于接触起电。(×)

12、通用机械的急停装置可以用来代替安全防护措施和其他安全功能。(×) 13、严重缺水时,如果立即上水就可能导致锅炉事故。(√) 14、通风除尘设施无法达到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粉尘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工作服、头盔、呼吸器、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通风除尘设施的维护检修。(√) 15、如果储存容器合适的情况下,硫酸、硝酸、盐酸及烧碱都可储存于一般货棚内。(√) 16、重体力劳动、不良的体位、接触化学毒物、物理危害等情况对孕妇健康有影响。因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8、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适时进行修订。(√) 20、一次点燃未成功需要重新点燃时,一定要在点火前给炉膛烟道重新通风,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后再进行点火操作。(√) 21、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 22、救护人员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触电者施开电源时,不可以碰到触电者裸露的身躯。(√) 23、根据《有毒作业分级》标准(GB12331-1990),有毒作业分级依据三项指标即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24、因生产事故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设事故淋浴,并应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17-16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发生事件和职业病,并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3定义 3.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有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3.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3.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3.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3.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4管理职责 4.1各企业应按要求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的管理及安全卫生设施管理工作。 4.2企业各车间/工区、部门负责各自所属的场所中的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并对排放的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进行监控,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还要负责所属施工队的监督管理。 4.3企业应指定部门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及体检结果存档。 4.4企业安监部负责本企业有毒有害作业的监督管理。 5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中瑞公司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报警分析工作流程,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定义及分类 “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产生丙烷、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如:退火炉、抛丸机地坑、污水管道、垃圾堆放场、化粪池、密闭容器等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 2、公司要对本车间产生和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装置、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等进行认真排查、逐一检测、查找隐患,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和危害辨识,掌握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详细分布位置、周围环境、检测结果、设备设施状况、涉及人员数量、作业时间等,建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档案。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3、公司要建立完善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制定完善相

应的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职责,并建立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 4、公司要加大安全投入,为在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仪器。 5、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场所应设置醒目的防中毒、防窒息、穿戴防护用品等警示标识。 7、为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配备固定式和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仪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救护带、救护索、应急通讯设备、风向标、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等。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标明检查和维护日期,确保准确完好,并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8、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单位每年要定期开展专题教育,针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能力。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46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

危害作业场所标

危害作业场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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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 图形标识 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以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5 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基本警示语句见附录C。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参见附录D。《告知卡》是针对某—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告知卡》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守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8.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9.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1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将危害源与其他的区域分隔开来,限佩戴相应防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 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实施办法有毒有害作业是化工生产的特点之一,有毒有害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的工人,其劳动条件和劳动付出存在明显的差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范围 原则上按照原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类别与标准 依据“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类。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可能影响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的工作岗位,列为一类; 2.凡是接触蓄积毒物,用量小、毒性小,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工作岗位,列为二类; 3.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工作岗位,列为三类;

各类日保健费标准为:一类元;二类元;三类元 三、保健费资金来源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在工资基金下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四、发放和管理 1.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2.改进了工艺、设备或经过治理,改善了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劳动条件的,岗位津贴应按新的条件重新评定,调整等级。 3.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加强员工健康监护。 4.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作为一种工资性补偿,是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入退休费计算基数。 五、附则 安全环保部负责界定公司各工作岗位的类别。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2021年)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 定(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0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2021年) 1为有效防止硫化氢等有害有毒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应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2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是指市政等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养护、清理等工程项目中需的盾构、顶管、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在施工中作业中可能接触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的危险场所。 3各施工、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制定本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作业防护器材。

4施工作业单位具体实施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在施工作业前,应制定完整具体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并做好对作业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交底和履行一定的交底手续。 5管理单位应对所管辖的范围,建立全面的有毒有害场所管理档案,并向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备案。 6施工总承包和管理单位应严格审查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许可证情况,不得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发包给无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作业,严禁非法转包。 7施工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相关部门的专项安全培训,经考核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8涉及下水管道、污水池、集水井、拆封“头子”和疏通作业等潜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方可下井窖作业。 9施工作业单位及管理单位应对全体员工作业人员企业应定期实施安全教育,告知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危害,场所的管理要求及中毒症状,职业禁忌症,防范措施、防范器具的正确使用、中毒急救知识等,该项教育企业可自行实施或委托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合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密闭、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第四条凡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地下室、地下工程,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空间的沟、坑、井、池等有缺氧危险或有毒气体中毒或粉尘危害危险的,以及从事具有氧气、氮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介质的设备、设施及场所作业时,受到场地限制和约束,作业场地狭窄、人员逃生受限制,施救受到制约,统称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第五条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管理按照“谁发包、谁负责”、“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的原则,技术发展部负责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领导、技术、监督、现场四个归口管理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范围内按作业的所有员工及承包商。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七条凡是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作,必须具有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方可开工作业,安全措施没落实的禁止作业。 第八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使用管理规定》。 第九条根据“谁发包,谁负责”、“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第十条技术发展部职责: (一)负责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二)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定期对落实本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技术发展部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二)组织制定作业方案、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经专业、部门、技术发展部、分厂生产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三)负责审查管理有限空间施工人员或单位相关资质和许可证、防护用品检验合格证明、施工工器具年检合格证书等文件和证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安监科的职责: (一)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人员或单位必须安排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过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且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作业。

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70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于20xx年5月12日颁布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该条例具体规定了对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措施,这些特殊措施包括: 1、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2、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3、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报警设备。 4、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

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 5、申报的特殊要求:除一般要求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材料;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 8、维修、检修规定:用人单位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制定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修、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行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根据国务院第352号令,关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精神,为控制、消除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要点、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 2 总则 2.1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及有毒作业场所员工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2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3 职责 3.1 安技部是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害因素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有关机构对危害因素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 3.2 安技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3.3人事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3.4 工会负责对公司内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5各有关单位负责接触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4.1安技环保部对公司内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2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设置警示牌和公告栏,各单位应将反馈的监测结果进行公告。 4.3各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清理和维护工作。 4.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必须分开,任何人不得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内休息、用餐及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4.5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倡导文明生产、合理操作。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单位,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如发生急性职业损伤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7各类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请有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同时请卫生行政部

关于职业健康有害作业分级的法律规定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817—86 (国家标准局1986年1月21日发布 1986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不适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基本定义 1.1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2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运动的作业。1.3工作地点: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方。 1.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1.5接尘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1.7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系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1.8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2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2.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五级: 0级,Ⅰ级危害,Ⅱ级危害,Ⅲ级危害,Ⅳ级危害 2.2本标准将石棉尘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二氧化硅70%类。2.3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2、高温作业分级 Classified Standard of Working in Heat Environment 自1984-12-1起执行有新的GB/T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 关于贯彻执行《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的通知,劳人护(1984)23号 我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起草的《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草案,业经国家标准局以国标发(1984)113号文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和名称为: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现印发给你们,自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行,标准文本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请做好贯彻执行的准备工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作业环境热强度大小的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对高温作业实施劳动安全卫生分组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生产性热源productive hot sourec 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和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或工件等。 2.2 工作地点 work - place 作业人员进行生产操作或为了观察生产情况需要经常或定期停留的地点。若因生产劳动需要,作业人员在车间内不同地点进行操作,则整个车间可称为工作地点。 2.3 WBGT指数 WBGT-index WBGT指数亦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表示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强度的一个经验指数。它采用了自然湿球温度(tnw)、黑球温度(tg)和干球温度((ta)三种参数,并由下列公式计算而获得。 室内作业: WBGT=0.7tnw+0.3tg.................................(1) 室外作业: WBGT=0.7e tnw十0.2 tg十0.1 ta ...................(2) 2.4 高温作业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 2.5 接触高温作业时间 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8h)内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累计时间(min)。 2.6 定向辐射热 生产性热源向工作地点的某一方向辐射的热量。 3 高温作业分级 按照工作地点WBGT指数和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将高温作业分为四级,级别越高表示热强度越大,见表1。 表1 高作业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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