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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4月12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2部分,是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化学物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 12331-1990《有毒作业分级》基础上修订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毒作业分级由五级改为四级;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重更新了新的标准,增加了分级依据,明确了不同来源分级不一致时的处理原则;

——据的职业接触限值类型由原标准的单一的最高容许浓度修改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问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三种;

——增加了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表述,并替代原标准中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比值;

——增加了体力劳动强度权重,并替代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重系数;

——附录A为正确使用说明。删除了原标准附录A工作地点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样规定。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卫生监督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志俊、何永华、常秀丽、朱素蓉、唐杰、朱俊、张敏、李涛、陈卫红。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用人单位职业性接触毒物作业的危害分级以及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2.1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89.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 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毒作业exposure to industrial toxicant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性有害因素的作业。

3.2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 分级

4.1 分级原则与基本要求

4.1.1 应在全面掌握化学物的毒性资料及毒性分级、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水平和工作场所职业防护效果等要素的基础上进行分级,同时应考虑技术的可行性和分级管理的差异性。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水平由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时间和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决定。

4.1.2 分级前应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应通过系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生产性毒物的产生过程、分布范围和采取的控制防护措施,收集工人既往的健康监护资料和事故资料(如有),全面进行职业接触评估后确定。

4.1.3 应定期对分级结果、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及其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如发现有关参数变动时应重新进行分级,并提出新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

4.1.4 分级完成后应编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应包括分级依据、方法、结果以及分级管理建议和应告知的对象。

4.1.5 分级结果应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者和相关劳动者。

4.1.6 分级过程的全部资料应归档并妥善保存。

4.2职业性接触毒物作业危害的分级依据

4.2.1 有毒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化学物的危害程度、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三个要素的权数。

4.2.2 应根据化学物的毒作用类型进行分级。以慢性毒性作用为主同时具有急性毒性作用的物质,应根据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进行分级,只有急性毒性作用的物质可根据最高容许浓度进行分级。

4.2.3 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W D)取值列于表1。

表1 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W D)的取值

注1:化学物危害程度级别按GBZ 23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执行。

注2:《高毒物品目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列入的化学物,其危害程度级别权重系数按8计算。

注3:以上不同分级指标所得的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结果有差异时,以最严重的高等级计算。

注4:工作场所同时接触多个毒物时,毒物危害程度级别取最严重的一种毒物计算。

4.2.4 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B)的权重数(WB)取值列于表2。

表2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B)的权重数(W B)取值

4.2.5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B)的计算

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B),可按式(1)~式(3)计算:

4.2.

5.3 职业接触限值以PC-TWA表示的:

式中:

B-一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

CTWA -现场测量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时问加权平均浓度;

PC-T 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其取值按GBZ 2.1执行。4.2.5.2 职业接触限值以PC-STEL表示的:

式中:

B~-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

CSTEL - -现场测量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短时间加权平均浓度;PC-STEL一一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其取值按GBZ 2.1执行。4.2.5.3 职业接触限值以最高容许浓度表示的:

式中:

B---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

CMAC——现场测量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瞬(短)时浓度;MAC——最高容许浓度,其取值按GBZ 2.1执行。

4.2.6 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效(W L)取值列于表3。

表3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W L)的取值

注:体力劳动强度级别按GBZ/T 189.10执行。

4.3 分级及分级方法

4.3.1 有毒作业按危害程度分为四级:相对无害作业(0级)、轻度危害作业(工级)、中度危害作业(Ⅱ级)和重度危害作业(Ⅲ级)。

4.3.2 有毒作业的分级基础是计算分级指数G,见表4。分级指数G按式(4)计算:G= W D×W B×W L

式中:

G——分级指数;

W D——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级别的权重数;

W B——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 L——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4.3.3 根据分级指数G,有霉作业分为四级,见表5。

表5有毒作业分级

4.3.3 根据分级指数G,有毒作业分为四级,见表5。

表5 有毒作业分级

对于有毒作业,应根据分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1 0级(相对无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一旦作业方式或防护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5.2 Ⅰ级(轻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存在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警告及防护标识,强化劳动者的安全操作及职业卫生培训,采取定期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行动。

5.3 Ⅱ级(中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应及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限期完成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5.4 Ⅲ级(重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严重的健康损害的作业。应在作业点明确标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晶,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达到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A.1 本部分的目的在于评价工作场所生产性毒物作业的卫生状况,区分该作业对接触者危害程度的大小,在综合评估生产性毒物的健康危害程度、劳动者接触水平等基础上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时,应与生产性毒物控制和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配套使用。

A.2 作业分级的重要指标是职业接触水平。分级时,应考虑毒作用类型不同的化学物的接触水平。

A.2.1 在对那些以慢性毒性作用为主同时具有急性毒性作用,即同时具有PC-TWA和PC -STEL两种类型职业接触限值的化学物进行分级时,应注意考虑短时间接触对健康的影响。在依据PC-TWA接触比值进行分级的基础上,还应根据PC-STEL接触比值对短时间接触程度进行分级。

A.2.2 对于只有PC-TWA而没有PC-STEL的化学物,化学物接触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未超过PC-TWA的作业,还应注意任何时间接触水平的波动不得超过超限倍数。如果超出超限倍数,可参考依据PC-STEL接触比值进行的分级。

A.2.3 对于只有急性毒性作用的物质,即化学物只有MAC一种限值时,则只计算MAC接触比值并进行分级即可。

A.2.4 当工作场所同时存在多种化学物时,B值为各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之和,即:

B=B1+B2……+B n

A.3 如果多次检测所得数据不一致时,应以最大值计算职业接触比值。

A.4应严格按照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采样工人数量及样品数必须符合标准的最低要求。否则不能开展对该作业的评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制度 1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GBZ/T 229)制定本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包括:生产性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 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229.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GBZ/T22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粉尘in 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 rga nic dust .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 (orga nic dust ,含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 有毒作业exposure to in dustrial toxica nt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性有害因素的作业。 3.3热应激反应heat strain 由热应激引起的全身性生理反应。 3.4 生产性噪声in dustrial n 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5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分级

4.1生产性粉尘分级原则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表 B= C TWA—1 其中:C P C-TWA 式中:B——超标倍数 C TWA~一8h工作日接触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单位为毫克煤立方米 (mg/m) C PC-TWA――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4.2化学物分 级原则 42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见下表。 注: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查《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O-2O10 4.2.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系数L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docx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09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08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08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检测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而酿成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事故。 ②对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员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未采取以上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维护、检修存在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模板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 一、用人单位性质、规模、地点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隶属于方圆集团,注册地址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0人,其中直接接触化学品毒物员工8人。该项目2005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4月3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5】060108号,许可生产范围:聚氨酯漆、乳胶漆等,有效期至2018年4月29日。2014年11月通过了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复审。现有生产规模为:每年生产涂料800吨,产品主要用于方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使用。 二、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西部为泰特箱包厂,东部为泰诺制衣厂,北部为丰生冷藏厂和盈通毛衫厂南部为私人毛衫厂,车间北、南、东三面毗邻园区道路西面为城市排水设施。依据《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辨识,本单位安全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要求的“八大场所、区域”。该生产项目实行了功能分区,包括联合厂房(由西至东包括油性涂料生产区、固体物料储存区、水性乳胶漆生产区、空房)、埋地二甲苯罐区、综合办公楼。涂料生产区域四周以墙和建筑物与办公区分开,界区内人流物流较小,南部朝向道路设内外两层大门。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1、主要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名称、数量 本单位主要原材料有:二甲苯、聚氨酯树脂、改性醇酸树脂、醋酸丁酯、中黄、桔黄防锈颜料、中铬黄、桔铬黄粉、聚氨酯漆、醇酸系列油漆、斯太尔白、内外墙乳胶漆及各种助剂等。其中二甲苯年使用量约100吨,醋酸丁酯年使用量约20吨,各种油漆年产量大约800吨。 2、生产工艺及流程: 按配方将各种液体、固体原料经配料、溶解、分散、研磨、过滤,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1)、配料、溶解 按配料单要求准确计量出二甲苯、树脂、助剂及各种粉料的重量,搅拌、溶解。 (2)分散 按投料顺序将助剂、颜料等,分多次投放到高速分散机内,高速分散机经高速分散溶解后转研磨工序。 (3)研磨 研磨工序是用氧化锆珠在涂料中运转至6小时左右以达到产品所需要的细度、粘度。 (4)调漆调色 在调漆罐内微调出所需规格、颜色的色漆。 (5)过滤、检验、包装 将研磨好的漆浆转入过滤机或滤网过滤,滤去漆浆中杂质以提高漆浆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2016)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职业卫生监测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卫生检测,其实施职业卫生标准是控制职业危害,防止过度接触,保证和促进职业人群健康的重要“前期预防”措施,本文结合《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颁布,回顾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及我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历程,思考《标法衔接》的某些改革的动向,就检测方面,特别是尘、毒的监测。 国际职业接触限值的历史: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职业人群健康为目的的卫生标准,如职 业性有害因素,则规定其职业接触限值。在1883年,德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一氧化碳的职业接触限值,1916年,南非提出了第一个关于矽尘的职业接触限值,进入20世纪30年代,德国、前苏联、美国更成为职业卫生标准的“领衔国家”,其中备受关注并广泛认同的是美国工业卫生学会每年颁布的职业接触限值[1]。在美国等先进国家已实施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 数十年,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检测策略和检测方法。 中国职业卫生标准的发展: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始于建国初期,1956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附录了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53项,1963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编,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了92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1979年由卫生部、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计划 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和劳动总局联合颁布了新的版本,这就是沿用至今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含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120项最高容许浓度,其中有毒物质111项,粉尘9 项[1]。1992年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劳动卫生分委会,于1992年第三届第一次劳动卫生标准审议会提示:我国在“八五”期间研制的劳动卫生标准要提出最高和/或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两个建议值,2002年6月正式推出《5GBZ1-2002职业卫生标准》和《5GBZ2-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其中提出了(TWA)测定,2003年5月出版了由中国预防医学院徐伯洪主编的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检测方法》为日常监测工作提供规范性准则。 1、毒物的监测 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中,毒物的测定占有很大的比重。 在空气检测中,空气样品的采集是首要和十分必要的,它决定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精密度(重复性)依赖于采样和测定两方面,而在实际监测中,相对样品的采集来说,测定过程的质量保证已得到足够的重视,已有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 而且比较容易得到实施,能够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而空气样品的采集过程受影响的因素较

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43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本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 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xx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xx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xx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

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 治措施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一、职业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职业危害主要包括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与装卸、易飞扬 材料搬运、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石材加工、建筑物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尘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挖孔桩和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 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有毒气体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 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长期接触则会导致慢性中毒。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 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圆盘锯、

风镐、空压机、电锤、电钻、砼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 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7.焊接弧光伤害。电弧焊的弧光含有能量很强的紫外线,照射眼睛后,会发生 “急性电光性眼炎”,使眼睛受到伤害。身体皮肤如长期接受电弧焊照射 的话也会出现皮肤发红、退皮等情况,重者会发生红肿、起小水泡退皮等 “电光性(也叫日光性)皮炎”的症状。 一、防护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有关人员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职业危 害防治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 组织机构图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 病危害的认识,了解职业病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4.项目部应结合日常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 5.劳务公司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 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7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 准版)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09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08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08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 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

DB37T-2973—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CS13.100 C 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mplementary provisions for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and its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n employer 2017-06-23发布2017-07-23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2) 6 文件管理 (6) 7 建设成果和效果 (6) 8 持续改进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 (25) 附录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 高温

1 拼音 GBZ/T 229.3-2010 gōng zu?chǎng suǒzhíyèbìng wēi hài zu?yèfēn jídì3bùfēn :gāo wēn [返回] 2 英文参考 GBZ/T 229.3-2010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 ICS 13.100 C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返回] 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3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高温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4.4.3高温作业分级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43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正式样本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 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xx年5月 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xx年全国职业卫 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 号)结果分析,20xx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 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 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 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 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 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

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表4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代码检索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代码范围生产性粉尘FC1~FC14 化学毒物金属及其化合物HX1~HX16 类金属及其化合物HX17~HX21 刺激性气体HX22~HX30 窒息性气体HX31~HX35 酸、碱HX36~HX40 有机溶剂HX41~HX53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HX54~HX65 酚、醇、醚类化合物HX66~HX73 多环芳烃类化合物HX74~HX82 油类、合成树脂HX83~HX93 农药及药物HX94~HX103 其他HX104~HX113 物理性因素WL1~WL9 生物性因素SW1~SW5 表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 代码粉尘 FC1 矽尘FC2 煤尘(游离SiO2含量<10%) FC3 石墨尘FC4 炭黑尘 FC5 石棉尘FC6 滑石尘 FC7 水泥尘(游离SiO2含量<10%)FC8 云母尘 FC9 陶瓷尘FC10 铝尘(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FC11 电焊烟尘FC12 铸造粉尘 FC13 棉尘FC14 其他粉尘 代码化学毒物 HX1 铅及其化合物(不含四乙基铅)HX2 汞及其化合物 HX3 锰及其化合物HX4 镉及其化合物 HX5 铍及其化合物HX6 铊及其可溶性化合物 HX7 钡及其化合物HX8 钒及其化合物 HX9 铀及其化合物HX10 铬及其化合物 HX11 镍及其化物(不含羰基镍)HX12 四乙基铅 HX13 羰基镍HX14 氧化锌

HX15 有机锡HX16 磷及其化合物(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除外) HX17 磷化锌HX18 磷化铝 HX19 氰化钠、氰化钾HX20 砷及其化合物(不含砷化氢)HX21 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 HX22 甲醛 HX23 氮氧化合物HX24 碳酰氯(光气) HX25 二氧化硫HX26 氨气 HX27 氯气HX28 硫酸二甲酯 HX29 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 HX30 一甲胺 HX31 硫化氢HX32 磷化氢(膦) HX33 一氧化碳HX34 砷化三氢(胂) HX35 氰化氢HX36 氟化氢 HX37 硫酸HX38 硝酸 HX39 盐酸HX40 氢氧化钠 HX41 苯HX42 甲苯 HX43 二甲苯HX44 正己烷 HX45 汽油HX46 二硫化碳 HX47 二氯乙烷HX48 三氯甲烷(氯仿) HX49 氯乙烯HX50 氯丙烯 HX51 三氯乙烯HX52 氯丁二烯 HX53 四氯化碳HX54 苯胺 HX55 N-甲基苯胺HX56 N-异丙基苯胺 HX57 对硝基苯胺HX58 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 HX59 二苯胺HX60 二甲基苯胺 HX61 联苯胺HX62 硝基苯 HX63 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 HX64 二硝基甲苯 HX65 三硝基甲苯HX66 苯酚 HX67 对苯二酚HX68 多氯酚(含五氯酚) HX69 硫氯酚HX70 甲醇 HX71 乙醇HX72 醚类化合物 HX73 氯甲醚HX74 多氯联苯 HX75 氯化萘HX76 多氯萘 HX77 醌HX78 蒽醌 HX79 吖啶HX80 菲 HX81 荧光素HX82 荧光增白剂 HX83 油彩HX84 柴油 HX85 煤油HX86 蒽油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总局7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主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 主要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5133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主要措施 Major measures to prevent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the chemical industry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xx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xx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xx 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

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东省地方标准DB37/T2973xx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25 工作程序和内容26 文件管理67 建设成果和效果68 持续改进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12附录 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附录 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25附录 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DB37/T2973xx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DB37/T2973xx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建设成果和效果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编制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2 工作场所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DB37/T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3 术语和定义 GBZ/T224.GBZ/T229.DB37/T28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简称:接害)作业进行的分级。 3.2 职业病危害风险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riskDB37/T2973xx2c)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作业岗位工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权重系数.接害人数.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级别。d)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 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石油化工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一行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极为重要。大多数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环境都比较特殊,一线工人接触酮、噪声、粉尘、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机会较多,防治慢性职业病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大型企业推行一把手负责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石油石化企业都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建立了全面的石油石化企业卫生管理规定,提高了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学性。然而,现场安全管理与职业卫生管理有相互交叠和重复的内容,突发事件往往因安全监管而得到防控,就被误认为只要抓好了现场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管理就不会有问题。这样一来,不少一线员工的长期慢性健康损害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员工劳动过程中应有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笔者认为,要逐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一是健全机构,理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对地方和基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给予指导和支持。二是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针对石油和化工等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要重点监督检查,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事故追究责任制;定期开展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另外,企业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依法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并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要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积极创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努力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体系,促进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完善。

职业病危害分类大全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矽肺 (二)煤尘(煤矽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煤工尘肺 (三)石墨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墨尘肺 (四)炭黑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黑尘肺 (五) 石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肺 (六) 滑石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滑石尘肺 (七) 水泥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水泥尘肺 (八) 云母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云母尘肺 (九) 陶瓷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陶瓷尘 (十) 铝尘(铝、铝合金、氧化铝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铝尘肺 (十一) 电焊烟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焊工尘肺 (十二) 铸造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铸工尘肺 (十三) 其他粉尘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其他尘肺 二、放射性物质类 (电离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化学物质类: (一)铅及其化合物(铅尘、铅烟、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铅及其化合物 (二)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高汞、汞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三)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四)镉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五)铍及其化合物 铍病 (六)铊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七)钡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八)钒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九)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十一)铀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铀中毒 (十二)砷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化氢中毒 (十三)氯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气中毒 (十四)二氧化硫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硫中毒 (十五)光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光气中毒 (十六)氨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氨中毒 (十七)偏二甲基肼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偏二甲基肼中毒 (十八)氮氧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氮氧化合物中毒 (十九)一氧化碳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一氧化碳中毒 (二十)二氧化碳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二氧化碳中毒 (二十一)硫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硫化氢中毒 (二十二)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二十三)氟及其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工业性氟病 (二十四)氰及腈类化合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二十五)四乙基铅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四乙基铅中毒 (二十六)有机锡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机锡中毒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doc

烟台世缘橡胶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 1.1分级管控目的 (1) 1.2分级管控依据 (1) 1.3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2) 1.4分级管控程序 (2)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2.1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4) 2.1.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 2.1.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6)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9)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9)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10)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2) 2.4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12) 2.5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13) 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6)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7) 3.2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原则 (18) 3.2.2 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3作业岗位职业病风险清单 (20)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委托烟台海汇检测中心对我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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