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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2讲_增值税法(2)、消费税法(1)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2讲_增值税法(2)、消费税法(1)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2讲_增值税法(2)、消费税法(1)

【综合题1】位于市区的某动漫软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640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000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000元,入关后运抵公司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0元,税额1600元。

(2)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按税法规定应由该动漫软件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

(3)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车辆金额为190000元、装饰费10000元,税额合计32000元。

(4)支付公司员工工资300000元,支付办公用矿泉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税额800元。

(5)将某业务单元的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收取转让款5000000元。

(6)销售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0元,销售额中有800000元尚未开具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税率为12%。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期初留抵税额为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2)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3)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5)计算业务(2)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6)计算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

(7)计算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8)计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9)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含代扣代缴的税款)。

(10)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016年)

【答案及解析】(1)进口关税=(640000+42000+38000)×12%=86400(元)

(2)进口增值税=(640000+42000+38000)×(1+12%)×16%=129024(元)

(3)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1000000/(1+6%)×6%=56603.77(元)

(4)应代扣代缴的城建税=56603.77×7%=3962.26(元)

应代扣代缴的教育费附加=56603.77×3%=1698.11(元)

应代扣代缴的地方教育附加=56603.77×2%=1132.08(元)

合计金额=3962.26+1698.11+1132.08=6792.45(元)

(5)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00000/(1+6%)×10%=94339.62(元)

(6)增值税进项税额=129024+1600+56603.77+32000+800=220027.77(元)

【提示】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7)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000×16%=640000(元)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应纳税额=640000-220027.77=419972.23(元)

即征即退税款=419972.23-4000000×3%=299972.23(元)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419972.23-299972.23=120000(元)

(9)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19972.23×7%=29398.06(元)

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419972.23×3%=12599.17(元)

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419972.23×2%=8399.44(元)

(10)车辆购置税=(190000+10000)×10%=20000(元)。

【单选2】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国际运输经营资质,2018年12月购进飞机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50万元、税额104万元;开展航空相关服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收入包括国内运输收入1375万元、国际运输收入288.6万元、飞机清洗消毒收入127.2万元。该公司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2014年考题改编)

A.28.2

B.41.13

C.54.44

D.32.56

【答案】A

【解析】这是一道主观化的客观题。国内运输收入应按“交通运输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国际运输收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飞机清洗消毒收入应按“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购进飞机配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该公司12月应缴纳增值税=1375/(1+10%)×10%+127.2/(1+6%)×6%-104=28.2(万元)。

7.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单选】(本题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改编)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2018年6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税额80万元。6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10万元,该企业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2016年)

A.4.5万元

B.15万元

C.6万元

D.26万元

【答案】C

【解析】“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价-免税原材料价格(本题为0)]×(征税率-退税率)=200×(16%-13%)=6(万元)。公式中的免税原材料价格由两部分构成:当期出口货物耗用的境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和进料加工复出口保税进口原料金额。

8.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单选】下列增值税纳税人中,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是()。(2017年)

A.商业银行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保险公司

【答案】D

【解析】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考生可以采取排除法进行记忆,选项ABC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那么保险公司就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

Part3.消费税法

1.消费税税目

【单选1】下列成品油中,暂缓征收消费税的是()。(2017年)

A.石脑油

B.溶剂油

C.航空煤油

D.润滑油

【答案】C

【单选2】企业生产销售的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2016年)

A.电动汽车

B.体育用鞭炮药引线

C.铅蓄电池

D.销售价格为9000元的手表

【答案】C

2.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多选】下列关于缴纳消费税适用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6年)

A.换取生产资料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作为福利发放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最高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当首先以受托人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D.投资入股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答案】CD

【解析】对于选项AD,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但增值税发生同样的行为,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平均销售价格,考生要对比掌握。选项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选项C,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受托方没有同类价格的,才需要按照组价计税。

3.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多选1】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2017年)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客户

B.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C.汽车制造厂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工厂内部的行政部门

D.原油加工厂将自产的柴油用于调和生产生物柴油

【答案】AC

【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选项BD),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选项AC),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计算问答题2】甲礼花厂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组合焰火。

(3)将生产的A型组合焰火的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月28日收取货款的30%。当月货款尚未收到。另将剩余的20%焰火赠送给客户(其他相关资料: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判断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焰火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中赠送客户焰火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金额。

(4)计算业务(3)中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2017年)

【答案及解析】

(1)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7.5+5)÷(1-15%)×15%=50×15%=7.5(万元)

(2)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焰火应该缴纳消费税。销售部分对应的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37.5+5)÷(1-15%)×60%=30(万元)<38万元,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提取货物时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8×15%-7.5×60%=1.2(万元)

(3)将自产焰火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应该缴纳消费税,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业务(3)中赠送客户焰火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的金额=36÷80%×20%=9(万元)

(4)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款=7.5×40%=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因此,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范畴的,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

(5)对于业务(3):6月应纳消费税=36×70%×15%+9×15%-3=2.13(万元)

7月应纳消费税=36×30%×15%=1.62(万元)。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计算问答题3】(按新政策进行了改编)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经营状况如下:(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

(2)将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38度的配制酒,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税额2.88万元。

(3)配制葡萄酒一批,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不含税总价为20万元,货已经交付,合同约定10月31日付款。

(4)将剩余90%的葡萄酒装瓶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税额5.7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该企业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16年)

【答案及解析】

(1)应纳税额为0,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酒精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2)以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适用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应纳的消费税=18×10%=1.8(万元)。

(3)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酒心巧克力),需要缴纳消费税。

应纳的消费税=36÷90%×10%×10%=0.4(万元)。

(4)应纳的消费税=36×10%=3.6(万元)。

(5)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销售酒心巧克力于10月计算销项税额,本月不需要纳税。

应纳的增值税=1.6+2.88+5.76-8=2.24(万元)。

【单选4】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销售自产实木地板两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3万元。另将同型号实木地板200箱赠送福利院,3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万元。(2014年)

A.16.8

B.18.9

C.18.98

D.19.3

【答案】B

【解析】用于赠送福利院和发放给职工作福利的实木地板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当月销售同类实木地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60+113)×5%+(160+113)/(800+500)×(200+300)×5%=18.9(万元)。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作业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 B )。 A.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B.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C.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 D.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流动资产和折旧费 2.我国现行的增值税采用(B )。 A.价内税B.价外税 C.定额税D.累进税 3.下列货物适用17%税率的是:(A )。 A.生产销售啤酒B.生产销售煤炭 C.生产销售石油液化气D.生产销售暖气 4.我国对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扣除率为(C )。 A.7%B.10%C.13%D.17% 5.下列外购货物( C ),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A.用于基建B.用于抵债 C.作为奖金发放给职工D.用于个人消费 6.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B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7.某零售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29250元,该企业当月计税销售额为( A )元。 A.25000 B.25884 C.27594 D.35240 8.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共计10万元,利润率为10%,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为18万元,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为(D )。 A.10万元B.9万元C.11万元D.18万元 9.某单位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单独开发票,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是:( D )。 A.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额B.不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额 C.折扣额D.加上折扣额的销售额 10.某商场实行还本销售家具,家具现售价16500元,5年后还本,该商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是( A )元。 A.16500 B.3300 C.1650 D.不征税 11.某单位外购如下货物,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C )。 A.外购的低值易耗品B.外购领导使用的小汽车

第二章 增值税法题目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的是(A )。 A.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D.将货物作为投资的,为货物使用的当天 2.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 B )个月。 A.3 B.6 C.9 D.12 3.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行为是(D )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方面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 A )申报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B.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 C.开业6个月之内 D.次年1月底以前 5.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 C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超标之日起15日内 B.当年12月底以前 C.次年1月底以前 D.次年6月底以前 6.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采用的类型是( A )。 A.消费型 B.收入型 C.生产型 D.积累型 7.某商场采用还本方式销售货物,现售价12万元,10年后还本1/2,则该商场本次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 A )万元。 A.12 B.6 C.1.2 D.0 8.增值税条例中的货物,是指( A )。 A.有形动产 B.有形资产 C.不动产 D.无形资产 9.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的行为,应当由( A )确定。 A.国家税务总局 B.财政部 C.省(市、自治区)级税务局 D.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 10.按照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 C)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A.12 B.24 C.36 D.48 11.下列项目中,即使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税额的是( D) A.进口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料件 B.接受投资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材料 C.购进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免税农产品 D.购进的用于本单位房屋维修的材料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属于(D )。 A.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 B.市(地)级税务机关 C.省级税务机关 D.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1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批,支付的总价款为20000元 ,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C )元。

第2讲_专题1:增值税(2)

专题1 增值税 大题精讲 【大题3?简答题】(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生产和销售。2019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6.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事项(1)需要计算的销项税额=56.5÷(1+13%)×13%=6.5(万元)。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在本题中,甲公司实行统一核算,而珠海、上海、深圳显然不属于同一县(市),相关移送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需要计算的销项税额=250×13%+300×13%=71.5(万元)。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本题中,甲公司购入的健身器材用于集体福利(职工活动中心),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大题4·简答题】(2016年)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生产的药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19年10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以折扣方式销售一批应税药品,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销售额20万元,“备注”栏注明折扣额4万元。

个人所得税第二讲

知识点:稿酬所得(★★★) (一)税目 1.基本规定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遗作稿酬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收个人所得税。 【简化记忆】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例题·多选题】(2017年)下列各项中,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A.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方式承包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出租车,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B.杂志社的编辑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D.个人在公司任职,同时兼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正确答案』ABD 【例题·判断题】(2017年)作者去世后其财产继承人的遗作稿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二)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稿酬所得关于“次”的规定总结: 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2.税率:20% 【注意】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3.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方式 ⑴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⑵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4.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14%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稿酬所得的计算方法当中,正确的有()。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B.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应当将所有收入合并作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C.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前次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 D.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正确答案』ACD 【例题·单选题】(2013年)中国公民叶某任职国内甲企业,2012年出版著作一部取得稿酬20000元,当年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3000元,关于稿酬应缴个税计算正确的为()。 A.[20000×(1-20%)+(3000-800)]×20%×(1-30%)=2548(元) B.(20000+3000)×(1-20%)×20%×(1-30%)=2576(元) C.20000×(1-20%)×20%×(1-30%)=2240(元) D.(20000+3000)×(1-20%)×20%×=3680(元) 『正确答案』B 知识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税目 1.基本规定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得。 (2)各类财产“使用权”与“所有权”转让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目

第二章 增值税法.doc

第二章 增值税法 打印本页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了解) 三、征税范围特殊行为:--掌握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计算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 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 值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 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 之处。 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 .将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 B .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 C .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四、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而且有新增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自产的集成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例题2】某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期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准予抵扣的增值税1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200×17%-10=24(万元)

第二讲 外帐方法--增值税推算

第二讲外帐方法---增值税推算 1、增值税收入(销售额)的确定方法 增值税收入,也称增值税销售额,如果前面不加“含税”二字,一律是指不含税的。 理论上,增值税收入即包含开票收入,也包含不开票收入,还包含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为方便讲课,我们约定,对下列概念作如下限定: (1)、开票额:即包含开票收入,也包含必须确认入账的不开票收入,但不包含视同销售收入,因为视同销售在申报表是单列的,在税负测算时也一般不在公式内,因此单独考虑。 (2)、固定资产进项税也单列的,因此单独考虑,不包含在进项票或认证金额中。 实务中,对增值税收入,满足下列其中之一的,都必须确认: (1)、已开票(专票或普票); (2)、虽未开票,但收入款项走公户的; 满足其中之一的,也是会计和所得税必须确认的收入。 2、增值税实际税负 增值税实际税负,也称预警税负,以下简称税负。实务中一般理解为税局要求达到的最低限额。偏低或长期低于标准,税局会现场查账的。 关于实际税负,主要把握几点:一是行业不同税负不同;二是地方也不同;三是年度也不一定相同,所以,具体是多少,必须向专管员问清楚。 (1)、基本公式 增值税税负=应交增值税/全年不含税销售收入(定义公式) 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金额=不含税销售额+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额/税率=价税合计-税额 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税率*价税合计金额/(1+税率) (2)、相关公式推导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留抵税额(期间、综合)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单项业务) 有很多人在分析时喜欢按比较全的公式,个人认为,税负本身是一个相对数,是一个范围,不是固定值,所以,没必要把所有的都考虑进去。 推导过程: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销售收入*税率—进项税 又有应交增值税=税负*销售收入(根据定义) 所以税负*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税率—进项税 公式进项税=(税率-税负)*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进项税\(税率—税负) 引申 进项票额(价税合计)=销售收入*(税率-税负)*(1+税率)\税率 开票额(价税合计)=进项税*(1+税率)\(税率-税负)

税法考试容易错题集-第02讲_增值税法(2)

第二章增值税法 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销售70吨酸奶,取得收入22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8,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0.3万元/吨,已知甲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则甲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A.2.40 B.2.9 C.3.09 D.2.04 单项选择题 【答案】C 【解析】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70×1.068=74.76(吨),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74.76×0.3/(1+16%)×16%=3.09(万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难易度】难 单项选择题 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暂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取得了通行费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为67500元。则企业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7425 B.6689.19 C.1966.02 D.0 单项选择题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67500÷(1+3%)×3%=1966.02(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难易度】难 单项选择题 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当月从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一台机器,取得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赁费20000元,该机器既用于生产货物,又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当月为接送员工上下班购置一辆乘用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00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元。 A.16000 B.10041.38 C.12800 D.9600 单项选择题 【答案】D 【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第05讲_增值税法(4)

考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单选1】某自然人甲出租个人商用房,2019年5月1日取得当月含税房租12万元。则甲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是()万元。 A.0.57 B.0.5 C.0.9 D.1.1 【答案】A 【解析】不含税销售额=12÷(1+5%)=11.43(万元); 应纳税额=11.43×5%=0.57(万元)。 【单选2】2018年7月,某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内燃发动机的小汽车成套配件一批,境外成交价格136万美元,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万美元。小汽车成套配件进口关税税率为2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6.85元。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万元。 A.286.17 B.206.26 C.202.76 D.211.65 【答案】C 【解析】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136+10+2)×6.85×(1+25%)×16%=202.76(万元)。 考点五、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单选1】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115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7),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出口退税率为12%。该企业6月免抵的增值税为()。 A.75.4万元 B.15.1万元 C.119.6万元 D.137.7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150×16%-[137.7-115×7×(16%-12%)]=-81.5(万元) 免抵退税额=115×7×12%=96.6(万元) 应退税额=81.5(万元) 免抵税额=96.6-81.5=15.1(万元)。 【单选2】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出口经营权),出口货物适用的征税率为16%,退税率为12%。2019年1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12.5万元、增值税34万元,当月已通过认证;当月进口保税料件一批,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暂免征税予以放行;上月期末留抵税额8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退增值税( )万元。(计划分配率为50%) A.18 B.10 C.70 D.17 【答案】A

第二讲 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一)

第二讲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一) 纳税成本的分类研究 企业的纳税成本包括三个部分:税款成本、办税成本和风险成本。 税款成本是指企业按税法缴纳税款的多少。按照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该成本是固定成本。因此,很多企业也认为该成本是不可变的。其实,企业的税款是可以进行人为控制的。企业通过有意识地引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标,可以将税款成本转化成可控成本。 税收安排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财务工作的一部分,其财务人员也拥有很强的税收安排意识。而中国企业普遍把财务工作定义为财务核算以及制作财务报表,没有进行税收安排的意识. 办税成本即办理纳税事宜方面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办税人员工资支出、购买相关办税工具、参加相关培训及外聘税务顾问等支出。企业在财务部之外设立专门的税务部,无疑将加大办税的成本,但设立税务部对于企业来说仍然十分必要。 财务和税收本身存在巨大的差异: 财务制度决定财务工作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财务政策以及财务制度并不会发生变更,因此许多企业的财务工作也往往以稳定审慎的姿态进行。而国家的税收政策往往变化很大,习惯于固定节奏的财务人员并不能很好地掌控税收政策。 会计政策和税法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并且差异越来越大。比如按照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时,不记入企业所得,而记入企业的资本公积;而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应视其为所得,并缴纳所得税。因此,会计和税收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会计遵循的是谨慎性原则,而税收遵循的是真实发生原则。如果企业财务人员不能理解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就会给企业带来伤害。 第三讲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二) 办税成本分析(下) 财务部的主要功能是事后核算,财务部并不具有税收筹划的功能。企业要节省税款,必须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事前策划,财务部的功能决定了其不适合承担税收筹划的功能。因此,企业如果要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就应该建立独立的税务部,由专职的税务人员来研究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风险成本:企业的纳税风险分为两种:少缴税款的风险和多缴税款的风险。 少缴税款的风险:企业少缴税款,无疑要付出成本。企业少缴税款而付出的成本一般指企业违反税法规定,少缴税款,而被罚交滞纳金的支出。这部分支出对于企业来说是常见的,因为许多企业是在有意违反税法。 多缴税款的风险:多缴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同样是一个风险,但是很多企业并不关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对国家税收政策关注不够,错过了本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的内部财务流程不尽合理,企业意识不到改革财务流程可能避免多缴税款。另外,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时,往往只关注企业少缴税款的情况,而不关注企业多缴税款的情况;而中国企业又倾向于把财务部门看作是特殊部门或秘密部门,企业内部对财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企业往往意识不到多缴纳了税款。 纳税风险案例分享 【案例1.3】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txt不要为旧的悲伤而浪费新的眼泪!现在干什么事都要有经验的,除了老婆。没有100分的另一半,只有50分的两个人。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早在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T.Adams)就已经提出了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1921年,德国学者西蒙士(C.F.V.Siemens)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但是增值税最终得以确立并征收的国家是法国。1954年,法国在生产阶段对原来的按营业额全额课征改为按全额计算后允许扣除购进项目已缴纳的税款,即按增值额征税,开创了增值税实施之先河。此后,增值税在欧洲得到推广,不久又扩展到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增值税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能得到如此众多国家的广泛认可和推行,这在世界税制发展史上是罕见的,被称为20世纪人类在财税领域的一个最重要改革和成就。增值税得以推广,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改变了传统的流转税按全额道道重复征税的做法,改由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由此产生一些自身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对增值税概念的理解,关键是要理解增值额的含义。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C即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V即工资,是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M即剩余价值或盈利,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增值额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以表2-1为例,如果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对每个流转环节均按全额课税,将会对该商品从原材料到零售环节的每个环节按销售全额计税,其计税总值为390元。但如果按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对每个环节的增值额计税,即其计税总值为140元。这两者的差额250元就产生了重复征税问题。即第一环节的50元实际上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下将被征税4次,被重复征税3次。同理,其余环节分别被重复征税若干次。而改为按每环节的增值额征税后不论一个商品从生产到最后销售经过几个流转环节,其计税总值就等于该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这个特点对消除重复征税、对产品的出口退税等均产生了重要影响。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 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看,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由于增值额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对增值额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税率或称低税率。

第2讲_增值税必知——会计处理(2)

2.销项税额抵减明细科目的由来 (1)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之扣税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但2016年5月营改增后,为保持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对于一些无法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行业采用增值税扣额法计税,即(销售收入-允许抵减销项税额的成本)除以(1+税率或征收率)乘以税率或征收率。 因此销项税额抵减内涵为: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2)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3)目前可以扣额法的主要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劳务派遣。 比如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案例11】 某旅游公司本月发生代旅客支付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等112万元(其中6万元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当月收取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21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12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借:主营业务成本 112 贷:银行存款等 112但112万元中只有106万元属于可以抵减销项税额的合法有效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6贷:主营业务成本 6月底计算应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6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 【案例12】 A 房地产公司一项目, 2017 年 1 月支付宗地土地出让金 2.20 亿元(含税价),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0 年 1 月出售一批商品房,其占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 10% ,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8 号)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 ÷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 × 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的增值税法是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颂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就已经提出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了。1927年,德国学者西蒙士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但增值税得以确立并征收是在法国1954年最早实现的。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3、就一个商品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来讲,不论其生产经营经过几个环节,其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商品最后销售价格=各环节增值额之和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 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已避免重复征税。 5、实行比例税率。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 6、实行价外税制度。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这是增值税与传统的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或商品课税的一个重要区别。 增值税的类型:在实践中,各国实行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往往不相一致,其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所以根据对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处理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性、消费性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于扣除。由于这个法定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其内容从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所以称这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资料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即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这个法定增值额,就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虽然固定资产在原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商品于出售时都已征税,但当购置者作为固定资产购进使用时,其已纳税金在购置当期已经全部扣除。因此,就整个社会来说,这部分商品实际上没有征税,所以说这种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资料部分,仅限于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故称。。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这至少将产生3个方面的积极效应: 1、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2、从财政的角度看,它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逐渐增长。 3、从管理的角度看,它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所以应纳增值税额等于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这只是增值税计算的基本方法。从理论上讲,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可分为直接和间接计税法。 直接计税法:是按照规定直接计算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以此为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的一种计税方法。直接计税法又因计算法定增值额的方法不同分为“加法”和“减法”两种。 加法:是指纳税人在纳税期内,将由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创造的那部分新价值的项目,

第二章增值税作业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判断题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销售额征税。 答案:× ()2.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答案:√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对外捐赠的货物,取得法定扣税凭证的,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案:√ ()4.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按照以票控税原则分别根据开具发票情况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答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说的货物是指有形资产。不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答案:× ()6.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答案:×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消费地在境内。 答案:× ()8.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应税劳务提供者在境内。 答案:× ()9.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非应税劳务而未分别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答案:× ()10.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1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答案:×(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12.通常情况下,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 ()13.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 ()14.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私营企业和个人。 答案:× ()15.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中的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答案:√ ()16.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答案:√ ()17.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 答案:√ ()18.生产企业收取的仓储费均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答案:× ()19.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应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答案:× ()20.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低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案:×

第二讲 增值税法 练习题

第二讲增值税法练习题 1.某自行车厂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该企业的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的商场销售自行车800辆,每辆的单价280元(不含增值税价格,下同),商场在当月付清货款后,自行车厂给予其8%的销售折扣,并开具了红字发票入账。 (2)向外地的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自行车,并支付给承运部门运费7000元,装卸费1000元。(对方分别开具了货物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比对认证) (3)销售本厂已经自用2年的小轿车1辆,取得收入100000元,该小轿车的原值为120000元。 (4)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5)购进生产自行车的各种零部件、原材料,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为140000元,注明的税金23800元。(已比对认证) (6)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生产自行车的零件,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000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 (1)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当期的销项税额。 (3)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2.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的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外还支付运费(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42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是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注: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比对认证。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期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3.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13年3月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45万美元(汇率1:8),内销货物300万元人民币,内外销全部进项税额人民币120万元,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30万元人民币。4月出口货物离岸价100万美元(汇率1:8),内销货物400万元人民币,全部进项税额17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17%,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3%。假定当月出口的货物手续全部办齐,货款已结算完毕。 要求:按“免、抵、退”办法计算该企业2013年3、4月份应纳增值税或应退增值税额并做有关的会计分录。 4.某进出口公司2013年3月进口一批应税货物并在当月销售给国内某企业。进口货物的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折算成人民币200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输入地点前的运费50万元、保险费40万元、进口关税140万元。当月销售给国内企业销售额为36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 要求:试计算该公司进口和国内应交增值税额。

第二章 增值税法汇总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判断题 1.在实际工作中,凡是属于生产资料转移价值的因素,都应该作为扣除项目,从商品总价值中扣除。()× 2.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3.“生产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的区别在于是否允许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税金进行抵扣。()×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因此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两档,即基本税率和零税率。()× 5.年不含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只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6.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7.凡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8.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9.个体工商户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0.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其财务核算健全,仍然有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能。()√ 11.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12.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按照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13.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14.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15.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照销售额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6.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依据相同,都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17.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规定条件,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可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8.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它的最终承担者是经营者。()× 19.混合销售是指销售多种产品或提供多种劳务的行为。()× 20.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由销售方自己承担。()× 21.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因此,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依据相同,都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23.进口货物按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24.纳税人代收代垫的运费,应视为价外收费征收增值税()×

税法考试习题培训-第2讲_增值税法(2)

第二章增值税法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市一家进出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2018年)(1)从国外进口中档护肤品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为200万元人民币,由进出口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人民币,运抵我国海关卸货前发生的运输费为3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货物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境内某服装公司采购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80万元和12.8万元。当月将该批服装全部出口,离岸价格为150万元人民币。 (3)将2017年购置的一处位于外省的房产出租,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0万元。 (4)在公司所在地购置房产一处,会计上按固定资产核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金分别为1500万元和150万元。 (5)从某境外公司承租仪器一台,支付租金(含增值税)174万元人民币,扣缴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该境外公司所属国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且未在我国设有经营机构,也未派人前来我国。 (6)当月将业务(1)购进的护肤品98%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300万元,2%作为本公司职工的福利并发放。 (其他相关资料:销售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6%,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16%,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0%,进口护肤品的关税税率为10%,期初留抵税额为0,相关票据均已比对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2)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3)计算业务(2)的出口退税额。 (4)计算业务(3)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增值税和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5)计算业务(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业务(5)应扣缴的增值税。 (7)计算业务(5)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 (8)计算业务(6)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9)计算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0)计算当月合计缴纳的增值税(不含预缴或扣缴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购货佣金不计入关税的完税价格;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的,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应当缴纳的进口关税=(200+30)×(1+3‰)×10%=23.07(万元)。 (2)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200+30)×(1+3‰)×(1+10%)×16%=40.60(万元)。 (3)出口退税额=80×16%=12.8(万元)。 (4)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增值税=110÷(1+10%)×3%=3(万元) 纳税人跨地区出租不动产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在不动产所在地应预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万元)。 预缴增值税和预缴城建税合计=3+0.21=3.21(万元)。 【提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本题说明“将外省的房产出租”,不是十分明确,暂时按照“市区”处理。 (5)业务(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50×60%=90(万元)。(此政策从2019年4月1日起失效)(6)应扣缴的增值税=174÷(1+16%)×16%=24(万元)。 (7)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174÷(1+16%)×10%=15(万元)。 (8)业务(6)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0×16%=48(万元)。 (9)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40.60+90+24-40.60×2%=153.79(万元)。 (10)当月的销项税额=110÷(1+10%)×10%+48=58(万元) 当月合计缴纳的增值税=58-153.79-3=-98.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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