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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的预防及法律规制

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的预防及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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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逃缴通行费工作总结

高速公路打击逃缴通行费工作总结 长清管理处四中队:陈长勇 打击车辆偷逃通行费一直以来是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收费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速公路联网后网络的扩大,部分车主在利用我们管理和技术上的缺陷,想方设法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偷逃手段出现了新的变化,方式多样、手法隐蔽、查处困难。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收费秩序,造成通行费大量流失,而且单次逃费的金额越来越大,以目前查处车辆为例,车辆单次逃费可高达1000元/次。为打击逃费车辆,防止通行费的流失,对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种类及打击方法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刻不容缓。结合打击逃费工作实际,探索和总结出稽查工作要点归纳如下与大家分享。 打击偷逃费工作可以总结成以下几个要点: (一)做好前期准备:货车来要注意,动作有猫腻。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稽查的前期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当车辆即将驶进车道,我们就需要警惕起来,注意车辆行驶状态:司机冲跳刹,我们把他查,假轴千斤顶,一查一个准。从车辆停顿的位置以及司机的动作等等都可以看出蛛丝马迹(冲、跳、刹磅等行为)。 譬如车辆在磅前5米开外就一直保持高速(主要20km/h以上,经历的多了一般我们都能感受到)那么此车就很有可能冲磅;若是慢慢滑行到磅前停下,并且司机有探头到窗外的动作,那么此车几乎就是准备跳磅了。 还有最难以发现的一种逃费方式:千斤顶,其实若是我们知道千斤顶逃费的工作原理,那么我们稽查的关注方向就会很明确了,车辆使用千斤顶减轻重量需要有支撑点,把车辆比作一个杠杆,那么千斤顶就是支点,当车通过一部分之后,就可以利用千斤顶改变整车重心导致车辆的重心前移或后移(千斤顶位置的不同改变的方式也不同,但都改变了整车的重心),收费站的磅秤只能对接触磅的那部分轴称重,那么重心的改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重量的改变,而且使用千斤顶是需要短暂的停顿时间的,那么此类车不可避免的过磅动作会异常缓慢,如若我们仔细的观察,车辆过磅有时甚至能给我们很重很重的感觉,而且他们的轴重信息特别容易散轴,接触此点后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进入到下一个分析环节--收费软件车辆轴重信息的分析。 当此类车过磅完全后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准确的分析收费软件上所显示的该车信息的正确性,其实在平常的工作中我们可以相当轻松的积累很多各种车型的车辆信息特征:如均匀装载且满载的限37的一般都是第一、第二根轴4-5t,且

论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论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摘要】在当今社会,我国正处于社会历史转型期,在各种思潮的影响之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多元化、利益主体多样化,各种新型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在这种大环境下,法律不再单纯归结为规则,原则也是法律不可缺少的要素,法律原则往往在疑难案件当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中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指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虽然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的、具体的事实状态,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更没有规定确定的法律后果,但是,它指导和协调着全部社会关系或某一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 【关键词】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定义及特点 (一)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作为法学上一个重要的概念,国内学者一般是如此定义的:“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者原理,为其他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1】 1、非实定的法律原则。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法律原则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学传统,所谓“非实定的法律原则”,是指不是通过现行的实在法明文规定的法律原则,由于其处在自我存在的状态,也可以称为“自存的法律原则”,如那些没有被法律明确规定的“自然法原则”。 2、实定的法律原则。法官在长时间的司法实践中对判例传统的总结、对理论学说的粹取以及自身经验等要素进行整合,所谓“实定的法律原则”,就是那些通过法律明文规定下来的法律原则。实定的法律原则是非实定法律原则的变迁,是后者的法律化,是上升为法律规定的法律原则。 (二)法律规则 关于法律规则的看法,学者持有不同的看法,在由吴斌、杨磊主编的法理学的书中写道“所谓法律规则,又称法的规则、法律规范,是通过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以赋予某种事实以法律后果和法律意义的准则和标准,旨在建立和维护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课后习题(第七章 法律体系——第九章 法律行为)【圣才出品】

第七章法律体系 1.试述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体系的特点 ①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法律体系既不是几个国家的法律构成的整体,也不是一个地区或几个地区的法律构成的整体,而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构成的整体;既不包括一国历史上的法律或已经失效的法律,也不包括一国将要制定的法律或尚未生效的法律,只包括现行的国内法和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法律体系不仅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条件和要求的综合性法律表现,而且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和表现。 ②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法律体系作为一个“体系”,它的内部构成要素是法律部门,并且法律部门也不是散乱地堆积在一起,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合,呈现为一个体系化、系统化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这既是法律体系的客观构成,也是法律体系的一种理性化要求。 ③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门类齐全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在宪法的统摄下,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应该具备,不能有缺漏;结构严密是指不但在整个法律体系之间要有一个严密的结构,而且在各个法律部门内部也要形成一个从基本法律到和基本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等;内部协调是指在一个法律体系中,一切法律部门都要服从宪法并与其保持协调

一致,即普通法与根本法相协调,程序法与实体法相协调等。 ④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从最终极的意义上讲,法律体系是经济关系的反映,它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因此,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由客观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决定的;但从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来讲,它又离不开人的意志、主观能动性、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等作用,由此而使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形态等。因此,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2.试述法律部门的概念、划分标准及原则。 答:(1)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既然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那么,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就是: ①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律。判断某一法律规范属于何种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为依据的。因为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社会关系是多样而复杂的,可以分为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家庭关系等。这些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成为法律调整对象之后,便成了法律部门形成的基础,而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就构成不同的法律部门。

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

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 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已经201X年10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卢展工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保障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足额征收,根据《福建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高速公路稽查机构,除尘滤布具体负责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依法设置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单位,实行全省统一规范的名称和收费管理模式,按照省人民政府物价、交通、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期限按照国家对收费公路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单位应当在收费广场明显位置悬挂站名牌、收费许可证、收费价目牌(表)、收费告示牌、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并张挂当班收费员工号、照片。第六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单位应当保持收费车道的良好秩序。高速公路稽查机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第七条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照收费车型、行驶里程、费率缴纳车辆通行费,不得拒缴、抗缴、逃缴。通行费收费单位对行驶高速公路车辆的收费车型,根据国家公路汽车征费标准

计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物价、交通、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界定。第八条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凭通行卡入出高速公路收费车道,不得损坏、丢失通行卡,禁止无卡、强行通过,禁止从其他通道出入高速公路。第九条对损坏、丢失通行卡的,按照省人民政府物价、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赔偿。第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一)无通行卡的; (二)持无效通行卡的; (三)反向行驶的; (四)U型行驶的; (五)使用伪造通行卡的; (六)使用假冒免费牌证的; (七)出入口车牌号、车辆不一致的; (八)从收费车道以外的通道驶离高速公路的; (九)其他无法认定行驶里程的。第十一条下列车辆免征高速公路通行费: (一)军事车辆; (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执行紧急救护、救火、防汛等抢险任务的车辆; (三)执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巡逻任务的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车辆; (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第十二条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缴费人对收费数额有异议的,必须先行缴纳通行费,驶离收费车道,方可就异议事项向所在地高速公路稽查机构申请复核。高速公路

2018年一季度打击偷逃通行费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绵阳高新区收费站2018年一季度打击偷逃通行费专项活动工作总结 在公司收费运营处和调度指挥中心(稽查大队)的带领和协助下,绵阳高新区收费站积极响应公司打击偷逃通行费车辆文件精神,按照2018年打击偷逃通行费的工作计划,全站上下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同时在吸取2017年和兄弟站队的打逃经验,不断提升和修正。1-3月中我站开展春节期间重大节假日7座以上客车专项稽查工作,现场补收通行费21元。在日常稽查中,我站管理人员共稽核少交、漏交车辆4起,共计175元。检查鲜活车出站时未满足条件的25辆,共计739元;客车小改大220辆,共计9993元。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站会继续把这一行动深入的开展下去,加强打击各种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货运市场竞争秩序,维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收费现场的情况复杂多变,系统是不能面面俱到,仍然需要收费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稽查措施,全方位、多方面的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才能有效的防止和杜绝通行费的流失。通过全站人员积极配合努力,加强对车型车情的纠错、超限超载、假冒鲜活车辆的查验、面包车的大座小标,尽力挽回了这部分车辆逃交、少交的车辆通行费,避免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在今后的打逃工作中应在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1、加强现场监管。对内严肃整治收费纪律,严厉查处收费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件。 2、换卡、人为损坏通行卡、短距离超时、U/J型车辆、ETC无入口信息和无卡车辆,所持通行卡信息不全、与车辆信息不符、使用中的通行卡信息重复写入、流通过程中路径不闭合等问题车辆。 3、假冒免费车辆。严查伪造或假冒军警牌证、免费车辆牌证、伪造免费通行费证卡、改变使用用途及车辆信息与免费政策或免费证件不符的逃费车辆,严查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拼装或混装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农产品车辆、非整车运输(即鲜活农产品装载程度未占车厢容积或载重质量80%以上)的车辆。 4、故意堵道、强行冲卡、殴打收费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经营管理秩序活动的人员,以及专业从事逃费的运输组织和制(售)假、倒换通行卡或牌证的团伙。 5、车辆跟车逃费。多以客车为主,采取紧跟货车尾后,冲关而逃。 6、货车司机称重作弊。货车司机安装假轴增加车辆限载,或者利用一些可干扰称重设备正常工作的仪器,导致称重仪器不能正常工作,从而达到减少通行费的目的。 7、货车司机把挂车进行甩挂在服务区,再从邻近的收费站重新领卡进站,在把挂车带出高速公路。 8、进一步强化文明服务意识,开展微笑服务,及时化解矛盾,处置矛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为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媒体曝光

浅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

研究生论文 浅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关系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在对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进行简要概述的基础上,分析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存在的区别与联系;再次,通过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紧密的联系总结与归纳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之间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针对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可处理二者之间关系的可操作性的意见,即明确相对稳定的法律原则;正确权衡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冲突和恰如其分地处理法律原则与规则的关系,寻求最佳结合点三,这对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指导性意义。 论文关键词:法律规则、法律原则、自由裁量权 在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及其之间的关系中,存在法律规则中心主义和法律原则中心主义两种理论,而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现有法律规则很难跟上社会日益的变化,如过分依赖规则而一味地限制原则适用难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因而,寻求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合理结合之路,才是解决当前诸多法律问题的较好方法。 一、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批示、规定。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1)微观的指导性,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有限的事实范围内,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2)可操作性较

强。只要一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该规则,一般公民也能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3)确定性程度较高。 (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的基础性真理或原理,为其规则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综合性规则或原理,是法律行为、法律程序、法律决定的决定性规则。原则是规则的灵魂,是规则的根本出发点,它为规则规定了适用的目的和方向以及应考虑的相关因素;而规则就是原则的具体化、形式化和外在化。 (三)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逻辑、适用方式以及形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1、在内容上的差异。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诉指明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故在适用时具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选择和灵活应用。 2、在适用范围上差异。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

高起专《法理学》练习题参考答案

《法理学》练习题一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 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是马克思,恩格斯两位科学巨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2. 率先提出公法与私法划分学说的是(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3.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为(法学体系)。 4.法的最高任务是(维护统治阶级意志)。 5. 概念是认识之网上的(纽结). 6. 法律关系作为专门概念存在是到(19世纪). 7. 权利滥用指定于法国的(〈〈人权宣言〉〉). 8. 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是正当程序的(原则源头). 9. 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剥削阶级类型法是(奴隶制的法律制度). 10.古代西方世界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是(古罗马). 11. 法制运转机智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为(法制体系). 12. 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是( 法的实现). 13. 多数国家行使公布法的权力是(国家元首)。 14. 在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的(标准文本). 15. 在中国行使公布法律权的是( 国家主席). 16.具有不同职权管辖范围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所构成的和谐整体为(执法体系)。 17.实现政府职能最主要最重要的手段是(执法)。 18. 享有国家司法权能依法处理案件的专门组织机构所构造的体系为(司法体系). 19. 一国不同种类的法律监督有机结合的统一体是(法律监督体系)。 20. 我国的律师组织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1.法律人材娴熟运用法律术语和法学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是(法律职业的语言特征)。 22.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是(归纳推理)。 23.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情况下比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加以处理的推理形式为(类比推理)。 24.从一般的法律规定到个别特殊行为的推理是(演绎推理)。 25.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进行的解释是(立法解释) 二.单项选择题 1.据考证汉语中的法理学一词来自于(B )。 A.英语B.日语C.法语D.德语 2.下列哪一项是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做的分类(A )。A.国内法与国际法B.成文法与不成文法C.一般法与个别法D.根本法与普通法 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依概念涉及的内容所进行的分类(D )。

《打击偷逃通行费经验交流总结》

《打击偷逃通行费经验交流总结》自去年11月份,根据桂交财务发【xx】 9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计重收费工作的通知?以及桂高管清【xx】 330号文件?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指示要求,并于xx年11月26日,在桂海高速公路桂林收费站和桂海收费站,同时举行治理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活动启动仪式,拉开了全区统一治理偷逃高速路通行费行为的行动序幕。全区高速公路对偷逃通行费的车辆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共识局面,严厉予以打击。在大气候影响下,我站也不甘落后,积极响应公司以及收费部对开展此项工作的各类要求,认真听取收费部领导指导思想,在收费部的带领帮助下,自今年初以来,全站上下一条心,不断摸索不断总结经验,在全站、各班组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经验交流与心得体会,同时汲取全区各站成功打逃通行费典型案例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与修正,自今年1月至7月份,我站共纠获偷逃通行费行为130起,挽回通行费41275元,得到了公司及收费部的好评。我站将继续把这一行动更加深入更加有力的开展下去,有信心将偷逃通行费的行为无处可藏无处可躲,把收费秩序健康有序的开展下去。为了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货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高速 1公路经营管理者及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相互促进:

随着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加之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按?标准车型、标准装载、标准收费;标准车型、超额装载、超额收费?的原则进行计费,对于一些超载超限长途运输车辆,通过偷逃通行费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具有了强大诱惑力,虽然收费系统对规范收费操作流程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但收费现场的情况复杂多变,系统是无法面面俱到、包治百病的,仍然需要各级收费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稽查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地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杜绝通行费的流失。我站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充分调动各班组各班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无论新老员工,为了保障国家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加强收费亭外巡岗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冲磅、跳称、走s形、压边、垫木板等情况及时制止和上报,一律要求重磅,对于正常情况过出重量而超限要求复称的要求,原则上坚持不允许复称。通过上半年我站人员积极配合努力,加强对车型的纠错和超限超载、假冒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查验,尽量挽回了这部分车辆逃交或少交的车辆通行费,避免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目前发现偷逃通行费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外部司乘人员?换卡?逃费。一是相向而行的车辆 2在服务区彼此交换通行卡,达到双方都少缴通行费的目的;二是车辆司机拥有两张通行卡,每次出站时,拿离出口站较近的通行卡,以此来减少通行费。 2、内部收费员作弊逃费。收费人员利用改判车型、修改车辆称重数据,降档等行为,协助司机少缴通行费。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冲突适用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冲突适用 【摘要】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律要素,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德沃金、阿列克西、哈特等学者的研究给了我们以深刻的启发,本文就试图对这两个要素的冲突适用做浅显的分析。 【关键词】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冲突适用 一、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内涵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1)微观的指导性,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有限的事实范围内,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2)可操作性较强,只要一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该规则,一般公民也能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3)确定性程度较高,与原则相比,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要高得多,这个确定性包括它的内容相对明确与恒定,它的效力也较为清楚明确。[1] (二)法律原则 《牛津法律大辞典》中法律原则的含义为:“用来证立、整合及说明众多具体规则与法律适用活动的普遍性规范,它

是高层次法律推论的权威性出发点”。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 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性或本源的 综合性或出发点。[2]哈特认为法律原则有三大特性。一是广泛性,这是指它的不具体;二是原则是一种值得追求、坚持的事物,它不仅为具体的规则说明理由,而且在证立规则上也 发挥“些许作用”;三是“非决断性”,即原则不是如规则那样“全有或全无”的适用,它的适用并不“确保”一个决定,只是“指向或有利于某种决定”,或者导出某种可以“被凌 驾的理由,这个理由可以被法院纳入考虑以使其倾向某个方向”。[3] (三)二者不同: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同属法律要素,但是作为两个不同 的要素,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地差异: 1、确定性程度: 法律规则具有确定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和标准, 相比之下法律原则的确定化程度就明显较低,既没有权利义 务内容,也没有行为的法律后果。 2、变化速度:较之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的稳定性更强,因为其与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利益和法律价值追求息息相关,随着法的本质的变化而变化。

通行费纳税问题

一、收取的通行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收费公路通行费包括: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1%,但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政策规定如下: 一、高速公路通行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

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所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 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

交通:高速收费站查验与治理偷逃通行费行为经验材料

交通:高速收费站查验与治理偷逃通行费行 为经验材料 针对目前违法违规车辆出现的新的偷逃漏通行费方式,根据第一期收费稽查督导组开展堵漏增收工作以来真抓实干,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积累的经验及查获的各类逃费案例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并对各类逃费行为进行了详细分析和专项点评,总结出四个实用的招数,与各收费站一线员工交流、学习、参考。让大家在充分认识各类逃费行为表现形式的同时获得查获逃费车辆的方法和技巧,从而增强我们一线员工识假、打假能力。并配合使用上级机关下发的堵漏增收方面重要的文件,方便广大员工在治理偷逃费行为打假过程中有章可依、有文可查,以推动堵漏增收工作的长效开展。 一、望闻问切法 “假绿色通道”难过关。识别“绿色通道”的真假,首先,闻一闻物品的气味,看一看货物的外观,判断所装货物是否与检疫证上的货物一致;其次,从司机的面部表情、言谈举止等判断“绿色通道”车辆真假情况。一是当收费员向司机宣传绿色通道政策时,司机故意与收费员攀谈,夸赞收费员,询问一些与收费无关的事情,对此类车进行严格检查;二是态度不耐烦、不配合的,例如当收费员向司机宣传政策、并告知要验货时,司机态度不礼貌,同时指责收费员的,对

此类车也要进行严格检查。三是故意送钱送物的,当收费员向司机宣传相关政策时,司机非常热情地拿出水果等“绿色通道”物品主动示好,或开箱验货时,司机拿钱贿赂班长的,此类车肯定为“假绿色通道”车辆。最后,要从多处触摸、查看“绿色通道”车辆的真假,尤其是用塑料袋、薄膜、棉絮、稻草等包裹多层的车辆,检查时拨开包裹或用手触摸物品,并且从多部位检查,判断其真假。 二、慧眼甄别法 假行驶证判别有妙方。首先从纸张质感判断,真的摸起来较硬、表面不光泽,无反光感,假的光滑且较薄,有反光感。其次,仔细查看防伪线,真的副本左侧有内嵌式防伪线且过度均匀,假的则有人为分隔的痕迹或是印刷的。第三,从证件的字体上进行判断,真的正本和副本字体及字体大小一致,均为专用打印机打印有针孔感,假的则不一致,且多为一次性印刷复印而成,字体光泽平滑。另外,真的行驶证正本上核发单位印章颜色鲜艳,假的则较灰暗。最后仔细观察一点,真的行驶证正本地址一栏中均有“省”这个字,且该字的第三画在第四画的中间,假的则无且不规范。 三、对比法 安装千斤顶、气囊货车躲不过。非法安装千斤顶、气囊是货车减轻重量的重要逃费手段,面对车道众多的过往货车,如何才能准确判断车辆是否安装非法装置,尤其是在深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1772篇)

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6题,单选)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C 【解析】: 是否知道法律,不影响该人是否享有权利,故A项说法错误。知道自己权利的人,未必知道整个法律体系,故B项说法错误。权利是法律的内容的一部分,并非“全部”,法律除了权利外,还有权力、义务、责任等,故D项“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的表述本身是错误的。在排除了A、B、D的情形下,本题只能进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2012年卷一10题,单选)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6条涉及的“法律”、“国家政策”均属于法的渊源,故A项正确。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是二者是存在区别,也存在联系。该条未涉及此,故B项错。所谓裁判规则,是指决定案件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的规则,即案件的裁判标准,或者说,案件判决结论的大前提。 《民法通则》第6条仅仅是指示如何适用法律、国家政策,该条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结论的大前提,故C项错。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条未涉及具体当事人之

全国高速公路收费一览表

全国高速公路收费一览表北京 天津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山西

备注:在具体计算区间收费标准时,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取整计算办法(隧道收费与道路收费相加后再取整),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 内蒙古 吉林

车型 客车、货车G10绥 满高速 G1011哈 同高速 G11鹤 大高速 G1111鹤 哈高速 G1京哈高速、 G1001哈尔滨 绕城高速 元/公 里 元/公里 元/公 里 元/公里元/公里 小型2吨以下货车、19座以下客 车 0.37 0.35 0.5 0.45 0.45 中型2.5吨至7吨货车、20座至 39座客车 0.52 0.5 0.9 0.85 0.85 大型7.5吨至15吨货车、40座 以上客车 0.68 0.7 1.2 1.1 1.1 特型16吨至25吨货车0.82 0.8 1.3 1.2 1.2 特大 型 25吨以上货车0.93 1.2 1.6 安徽 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 类别 车型及规格收费标准客车货车(元/车公里) 1类≤7座≤2吨0.4 2类8~19座2~5吨(含5吨) 0.7 3类20~39座5~10吨(含10吨) 1

4类≥40座10~15吨(含15吨) 1.2 20英尺集装箱 1.2 5类 1.2 1.4 40英尺集装箱 1.4 长江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车型客车货车安庆长江 大桥 铜陵长江大桥、芜湖长 江大桥 元/车次元/车次 小型车10座以下(含10 座) 2吨以下(含2吨) 20 20 轻型车11座~25座(含 25座) 2吨以上~4吨(含4 吨) 30 30 中型车26座~50座(含 50座) 4吨以上~8吨(含8 吨) 50 50 大型车50座以上8吨以上~10吨(含 10吨) 80 80 重型车20-49座10吨以上至20吨(含 20吨) 100 特大型 车 20吨以上120 摩托车 3 福建 车型客车货车集装箱 G15沈海高速(原 福厦漳高速、罗长 高速)、G70福银 高速 G15沈海高速(原 福宁高速、罗宁高 速)、G76漳龙高 速 G15沈海 高速(原 漳诏高 速) 元/公里元/公里元/公里 一类车7座及7 座以下 载重2吨 及以下 0.55 0.6 0.5 二 类车8-19座 载重2吨 -5吨(含) 1.1 1.2 1 三类车20-39 座 载重5-10 吨(含) 1.54 1.8 1.4 四类车40座及 以上 载重 10-15吨 (含) 装载20英尺 1.65 2.1 1.5 五载重15装载40英尺 1.925 2.7 1.75

试述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联系与区别

试述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规则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著名法学家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禁止即权利等。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两者间即有联系又相互区别。 两者间的联系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都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二是法律规则和法律规则都需要法律概念进行表述。三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都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规则可以反映出法律原则,法律原则可以弥补法律规则在适用过程中的不足和漏洞。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根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两者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来源上,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这在成文法国家中显得尤为突出;而法律原则的来源刚较为广泛。

二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法律原则是笼统、模糊的; 三是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其无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能贯穿于任何法律事实之中。因此,原则的适用范围也宽于规则。一条规则只能对一种类型的行为加以调整,而一条原则却调整较为宽阔的领域,甚至涉及大部分社会关系的协调和指引。 四是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法律原则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当中。 五是适用条件上: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相比具有优先适用性,法律规则在针对具体案例时可以具体有针对性的应用,切实做到一对一的针对性适用;法律原则只有在以下方面方可适用:在穷尽法律规则时,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六是从表现形式上看;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而法律原则一般情况下无固定的表现构成形式。 七是从功能上看:法律规则的基本功能在于对人们行为

法理学练习题100道(含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该规范属于( A )。 A. 委任性规范 B. 准用性规范 C. 确定性规范 D. 间接性确定性规范 2、在司法实践中,当新法与原有法律发生矛盾时,应当适用( A )。 A. 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B. 从旧兼从轻原则 C. 前法优于后法原则 D. 从旧兼从重原则 3、下列( A )属于我国正式意义上法的渊源。 A.经济特区法规 B.法律学说 C.党的政策 D.司法解释 4、一国现行法总是分为不同部门而又成为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的系统,这个系统在法理学上称为( B )。A.法律制度 B.法律体系 C.法系 D.法学体系 5、在我国,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发生冲突时,应当由(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最终解释

B.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最终解释 C.中共中央作出最终解释 D.中央政法委作出最终解释 6、在我国,( B )有权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性规章。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各部委 7、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C )。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8、法律即使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也往往相似,可以相互借鉴的是( A )。 A.维护阶级统治的那部分法律 B.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那部分法律 C.所有的法律 D.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 9、违法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 C )。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10、下列活动中属于法的创制的有( B )。 A.法规汇编 B.法规清理 C.法典编纂 D.法条竟合 1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B )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高速公路通行费抵扣规定2017-10-22

2017-10-21 一、收取的通行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收费公路通行费包括: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1%,但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政策规定如下: 一、高速公路通行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

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所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 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x5%

高速公路常见逃费方式及应对

高速公路常见逃费方式及应对 随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迅猛增长和联网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计重收费普及以后超限单车通行费大幅增加,部分人员在既得利益的驱动下,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手段逃交通行费,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也给正常的运营秩序带来较大的冲击。鉴于此种情况,就高速公路偷逃费车辆的惯用伎俩、鉴别技巧进行归类如下: 一、货车逃费鉴别及应对 主要表现形式为: 1、绕磅。 是指机动车在进入收费车道时,按“ S”形的轨迹行驶,使车辆倾斜,改变车辆重心, 减少车辆轮轴施加给电子动态称的力量,从而使重量改变的一种逃费行为; 2、冲磅。 是指驾驶员利用对惯性控制,在靠近地磅时加大动力,过磅后立即制动,改变车辆的重心,使车辆在经过电子动态磅时各个轮轴所承受的重量减轻,从而导致通行费额改变的一种逃费行为; 3、跳磅。 即车辆行驶至磅台前一定距离处停下,然后踩油门,在前轮接近磅台时,拉一下手刹 车,车身后倾,重心后移,车头翘起,前轮滑过称台,当2、3 排轮接近磅台时,司机再拉一次手刹车,车身再后倾,重心再后移一次,后轮顺势滑过磅台,司机掌握好刹车时机,拉两次手刹车造成重心后移两次。就可以降低计费重量若干吨,减小传输到收费系统的计费重量,从而少交通行费。

4、踩磅 此类车辆都以较高的速度通过秤台,在后轮压在秤台一瞬间时猛踩刹车使后轮滑过秤 台,形成一股向前的冲击力造成秤台对称重产生误差; 5、垫磅、插磅。用钢板或木板跨越垫磅、在秤台缝隙插入钢筋、螺栓等异物固定秤台,车 辆通过时以 减轻重量; 6、安装液压千斤顶。在车厢后部中心或车辆偏后两侧加装,且在驾驶室内控制升降,瞬间 可顶起车体,达 到减轻重量之目的。 7、增加悬轴提高限载标准。(现在很少见到使用)过收费地磅时,将悬轴操纵放下,出 收费站后再升起。鉴别和应对:以上几类车辆一般具备以下几点明显特征: 1、车辆通过时噪音非常大, 有明显的气泵充气声和液压泵工作声; 2、冲磅多为 6 轴重型半挂货车; 3、没有明显地猛加油门或急踩刹车逃费动作; 4、车头通过地磅后,车速明显变缓慢或有停顿; 5、车辆各轴组重量差异大。此类车辆从软、硬件两方面应对。

高速公路打击偷逃通行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

高速公路公司打击逃费车辆竞赛活动 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费源管理,培养先进典型,造就岗位能手,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业务素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公司各通行费管理所、班组、员工。 二、评选项目 (一)打逃示范单位,共计评选2个。 (二)打逃先进班组,共计评选8个。 (三)打逃能手若干名(各通行费管理所个人打击逃费车辆增收金额第1名及个人打击逃费车辆增收全司前15名的)。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通行费管理所、班组评选条件 1. 集体业务技能好,评比期内查处偷逃通行费车辆补交总额在公司排名领先; 2. 整体形象好,服务质量处于行业先进水平,社会满意度高; 3. 严格执行征收政策,坚持规范管理,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 团队和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互帮互助,整体业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业务技能突出,评比期内查处偷逃通行费车辆补交总额在公司排名领先; 2. 热爱本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岗位技能; 3. 刻苦钻研收费业务,有良好的服务形象,遵守效能制度,工作差错少,群众评议好,在本单位绩效考评中名列前茅。 (三)在评选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 发生廉政责任事故的; 3. 发生营私作假事件的; 4. 发生较大有效投诉责任事件的; 5. 存在不团结现象,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6. 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评选办法 查处偷逃通行费车辆先进通行费管理所、班组、个人,每年度评选一次,具体如下: (一)先进通行费管理所的评选工作按照通行费管理所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华东政法大学《法理学》练习题

导论法理学概述 1、什么是法学?法学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法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如何? 3、简述资产阶级法理学的发展轨迹以及主要法学流派的形成发展。 4、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5、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是法理学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 6、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具有何种关系? 7、法理学自身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哪些? 第一章法的概念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强制性是否法律区别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之一? 3、如何理解法的本质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4、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可以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5、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的要素 1、西方法哲学界关于法的要素的代表性学说有哪些? 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律规则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 4、在法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 5、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有哪些区别? 6、法律概念能否成为独立的法的要素? 第三章法的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的指引作用有哪些种类?各有什么特点? 3、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4、法的消极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5、为什么说法的作用不是无限的? 第四章法的价值 1、如何认识"法的价值"的涵义? 2、法的价值的内在要求有哪些? 3、什么是法的价值体系?怎样理解法的价值体系? 4、法的秩序价值主要通过哪些得以实现? 5、法律应该如何体现自由,实现自由? 第五章法律文化 1、怎样认识广义的法律文化定义? 2、法律文化的结构有哪些? 3、法律文化的特征有什么表现? 4、中西法律文化有哪些差异? 5、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何在? 第六章法律起源 1 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 2 法律产生的根源和动因是什么? 3 世界各民族和国家法律的产生有何共同规律? 4 法律与原始习惯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第七章法律的历史发展 1、简述法律历史发展的形式和一般规律。 2、如何正确评价资本主义法律确认的人权原则? 3、什么是法律社会化?它有何社会意义? 4、资本主义法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何新的发展? 5、为什么说废除旧法体系与批判地继承旧法是辨证的统一? 6、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7、为什么社会主义法律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8、为什么人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八章法系的一般分析 1、法律文明与文明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2、东方法律文明与西方法律文明具有哪些不同? 3、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有什么差别? 4、中国古代法有哪些特点? 第九章法律移植与法律融合 1、什么是法律移植?什么是法律融合?两者有何联系? 2、关于法律移植不同观点的症结何在? 3、法律移植通常有几种类型? 4、法律移植的形式和内容有哪几种情况? 5、如何评判法律移植的效果?怎样才能促使法律移植获得成功? 6、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法律也能移植? 7、我国在法律移植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十章法律现代化 1、什么是法制现代化?它有哪些类型? 2、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如何启动的?经历了哪些阶段? 3、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 4、法制现代化是否就是法律的西化? 5、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法律是否也可能全球化? 第十一章依法治国理论 1、如何理解法制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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