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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近5年环境状况

山西省近5年环境状况
山西省近5年环境状况

山西省近5年环境状况

概述

2015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转型跨越的总体部署,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认真贯彻从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0.51万吨,较2014年下降8.22%,较2010年下降20%;氨氮排放总量5.01万吨,较2014年下降6.64%,较2010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2.06万吨,较2014年下降7.25%,较2010年下降2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93.07万吨,较2014年下降13%,较2010年下降25%。

2015年,全省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超过二级标准,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平均为253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0.4%,比2014年上升7.1%。PM2.5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全省地表水水质属中度污染,在监测的100个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为44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4.0%。地下水总体水质为良好,其中,太原、朔州、吕梁市水质优良。11个地级市总体水质达标率为87.9%,与2014年相比,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9dB(A),较2014年下降0.1dB(A),声环境质量较好。全省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全年无事故,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本底水平,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但是,山西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仍是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省份,生态环境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环保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维护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1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98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平均浓度分别为3.5毫克/立方米和134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全省SO2、

NO2、PM10、PM2.5平均浓度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下降6.2%、2.9%、14.0%、12.5%和2.8%,O3平均浓度上升20.7%。

二、水环境

(一)地表水水质

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属中度污染。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进行评价,在监测的100个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44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4.0%,同比下降3.9%;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32个,占32.0%,同比上升7.0%(图4)。各类断面水质变化情况见表1。

表1 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统计表

(二)城市地下水水质

2015年8个地级市共监测45个监测点位,按《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进行评价,地下水总体水质为良好。其中:太原、朔州、吕梁市水质优良,大同、长治、晋城、临汾水质良好,阳泉市水质较差。与2014

年相比,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三)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5年11个地级市共监测2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为87.9%。其中: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运城、吕梁9

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14年相比,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三、声环境质量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9dB(A),较2014年下降0.1dB(A),声环境质量较好。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进行评价,吕梁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般,其余10个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较好(图5)。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5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7dB(A),较2014年下降0.2dB(A),声环境质量好。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进行评价,太原、临汾2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其余9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好(图6)。

(三)城市功能区噪声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评价,2015年除0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0%外(我省仅有大同市新唐宏酒店1个0类功能区监测点位),各类功能区昼夜间达标率在48.3%~100%之间,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噪声达标率最低(图7)。

四、辐射环境状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225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领取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涉源单位569家,共有3736枚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683家,共有4298台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全年无事故。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本底水平。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五、自然生态环境

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6个,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3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1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共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6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乡镇244个,省级生态村1372个;

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的复杂多样,造就了我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山西省野生脊椎动物和野生维管束植物种类共有2602种,其中野生维管束植物共152科685属2121种,包括蕨类植物22科39属95种,裸子植物4科8属14种,被子植物126科638属2012种;野生脊椎动物共34目108科481种,包括哺乳类7目22科65种,鸟类17目64科329种,爬行类共2目7科27种,两栖类2目5科12种,鱼类6目10科48种。

我省境内共有中国特有种635种,其中,野生维管束植物特有种591种,野生脊椎动物特有种44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二级保护动物51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二级保护植物7种。维管束植物中属于极危物种1种,濒危物种10种,易危物种53种。野生脊椎动物中属于极危物种2种,濒危物种11种,易危与近危物种62种。

保护环境的措施与行动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5年,全省在不断完善减排政策支撑能力、强化监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深挖减排潜力的同时,持续推进“六厂一车”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现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持续下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5年度及“十二五”减排任务。其中,

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0.51万吨,较2014年下降8.22%,较2010年下降20%;氨氮排放总量为5.01万吨,较2014年下降6.64%,较2010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2.06万吨,较2014年下降7.25%,较2010年下降2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93.07万吨,较2014年下降13%,较2010年下降25%。

环境保护规划

完成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涉及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总结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自评估工作,形成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山西省终期评估报告》,并按时报送。

开展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发改委的统一要求,省环保厅编制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以及规划编制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送审稿。

环保资金投入

2015年省级环保资金投入8.2亿元,争取中央环保资金投入5.3亿元。

在省级环保资金投入8.2亿元中,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投入占3.09亿元,主要用于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城市燃煤锅炉治理、焦化企业对标改造、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等项目建设;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投入占2.78亿元,主要用于重点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等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资金投入占1.2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等项目建设;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占1.13亿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断面水质考核监测能力、环境信息能力等项目建设。省级环保能力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强了我省11个市的土壤监测能力、7个市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能力,2个市的环境信息公开能力,我省环境保护部门能力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争取到的中央环保专项资金5.3亿元,主要用于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城市燃煤锅炉烟尘治理等项目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

2015年省环保厅共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166个,出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5个,批复均及时完成,批复率为100%。

2015年3月,环保部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审批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为确保环保部审批权限调整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在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的

基础上,省环保厅积极开展环保部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合理调整和细化省级审批权限,并提出省级下放事项,形成了省级《目录》,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版)》,共涉及43类项目。

为更好地落实2015版《目录》,省环保厅进一步优化审批层级和环评编制内容,全面取消了法律之外的前置条件,及时梳理改进现有审批环节,以低热值煤项目审批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了省级审查审批流程,完善了环评审批机制,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严格、五优化”的审批原则,制定了专项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要求、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切实畅通“绿色通道”,并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推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进度。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15年省环保厅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54个、试生产建设项目6个。

2015年5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印发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2号)要求,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

推进全省“久试未验”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推进和督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规定涉及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落实工作;2015年7月,我省对已完成竣工验收、但未完成居民搬迁任务的50个项目所涉及的24个县区政府,下发了督办通知。对不符合环保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开展省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改要求落实情况专项后督察。

排污许可证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山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省环境保护厅切实加强对全省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一是严格核发排污许可证条件,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二是立足于提高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在管理手段上实现创新;三是加大对持证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截止2015年底,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向排污企业共核发排污许可证5897个。

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我省继续围绕“控煤、治污、降尘”等关键环节,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在控煤方面,城市建成区严禁新建燃煤锅炉,大力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2015年全省淘汰燃煤锅炉2168台,完成年度任务1000台的217%。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燃煤设施的清洁能源改造,2015年完成现有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2622蒸吨,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57家。提高煤炭洗选比例,2015年煤炭入洗率为79.7%,超过年度考核目标9.7%。狠抓冬季散煤燃烧污染控制,最大限度降低冬季燃煤污染排放。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万千瓦,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在治污方面,完成了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任务,加快推进焦化、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完成1566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改造后污染排放指标达到燃气发电机组水平。在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淘汰电解铝7万吨、水泥60万吨。全省累计100家工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全省共有289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在降尘方面,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2015年全省共创建保洁示范街道44条,累计投入5500余万购置干扫车、湿扫车、抑尘车等各类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用于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推进绿色施工,2015年全省在建工程全部按要求采取了扬尘污染控制,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到全覆盖。加强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对全省煤焦发运站、水泥搅拌站、料堆场等扬尘污染点源进行排查和综合整治,累计完成了1666个工业堆场扬尘治理任务。

9月1日-3日,我省主动对列入国家控制区的太原、大同、阳泉3市启动了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全省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21039人次,排查10558家次工业企业、6527家次施工工地、2092台次燃煤锅炉,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罚并督促整改。期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0.76%,环比下降16.7%,PM2.5同比下降32.6%,环比下降32.6%。

水污染防治

2015年,山西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聚焦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城市黑臭水体四类水体,确定水质优化目标,划分流域优先控制单元,提出“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四大任务,组织制定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由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并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上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按照国务院安排,协助省政府签署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同时,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完善地表水跨界断面考核机制,将断面监测事权全部上收至省级,年度扣缴地表水跨界断面考核生态补偿金34900万元,奖励6480万元。积极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工作,组织完成《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设置方案》。坚持水

环境质量预警通报制度,对水质恶化严重、污水处理项目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约谈督办。

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136个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8.7亿m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4.3%。

噪声污染防治

2015年,全省11个地级市继续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进一步加强各级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加大工业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工作;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开展“绿色护考”行动。

土壤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治理

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启动了太原市小店区和忻州市忻府区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完成了全省土壤监测点位的确认;以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行业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行业为重点,对截至2014年底已淘汰关停、并转、破产、搬迁、原址拟再开发利用的或被列入相关计划的企业污染场地进行排查;完成了阳泉市平定县铬渣污染场地和地下水治理项目。

在重金属及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圆满完成国家“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任务,达到良好等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审核;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2015年抽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0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达标率达为93.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达标率达为85.4%;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全省已有25家企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2015年共完成5家加工利用企业进口固体废物初审;加强化学品环境监管,安全清理、转运、处置了大同市广灵县8.3吨废弃杀虫剂。

辐射污染防治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辐射安全水平,省环保厅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宣贯工作覆盖全省辐射安全监管人员256人、全省持证单位2252家、全省辐射安全管理骨干人员3100多人。制订了《山西省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山西省饮用水放射性监测采样点位的布设工作,稳步推进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在全省开展了辐射安全大检查。一年来对全省50家Ⅲ类以上重点用源单位的450枚放射源、外省移入我省的34家用源单位的168枚放射源进行了执法检查,出动辐射环境监督执法人员380余人次,立案查处19家单位。

机动车污染防治

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印发了《关于推进2015年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继续采取黄标车限行、提高检验频次、严格强制报废、补贴政策激励、加大回收拆解力度等措施,严格落实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2015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8.14万辆,从而超额完成了2015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推进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省级机动车环境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已建成;全省11个地级市中,已有太原、晋城、长治、晋中、运城、忻州和朔州7个市完成平台建设。

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扎实推动各市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查共552次,严肃查处环保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2015年底,我省共有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149家。

严格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2015年全省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参检率达85%。

生态环境治理

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多部门,依法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执法力度,严查各种生态破坏案件和违法行为。

夯实生态示范创建细胞工程。以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村创建为重点,加大对基层生态示范创建的指导力度,指导一批基础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乡镇、村开展申报工作,提高我省生态示范创建的数量和质量。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契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目标责任制考核

目标责任制考核是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的有效举措。省环保厅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严格按照省考核办、省政府要求将年度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划定时间进度,明确责任处室,层层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如期报送考核进度情况。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在省环保厅政务大厅设立展板,对重点任务指标进度情况进行每月通报,通过标注红旗、绿旗、黑旗的方式督促各处室高度关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015年国家考核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下降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项指标、省考核办考核省环保厅的19项共性指标和13项工作任务指标、省政府考核省环保厅的3项共性指标和8项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全部如期完成。

环境法制建设

10月13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正式审议通过《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11月23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24号),部署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清理、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网格化监管等重点工作。

着力与公、检、法建立“三项制度、四项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5月5日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专题研究了我厅和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全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在省政府的统筹指导下,省环保厅联合公、检、法形成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强大合力,让环境守法成为常态,环境违法无处遁形。

制定出台《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实施规范》、《山西省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规范》、《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规范》、《关于进一步细化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发现超标排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重要决策公众参与办法》、《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上级重要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工作制度》等一批制度规范。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六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普法工作30周年征文活动、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活动、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推荐评选活动。

环境监察执法

2015年,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全省共排查工业园区75个、各类排污企业8587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338个、违法建设企业1279家;开展

了全省重点行业“铁腕斩污”专项行动,现场检查工业企业8581家,责令停产整治326家,限期整改625家,取缔162家,对1198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开展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专项巡查,巡查企业137家,占全省国控企业总数的30%;开展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移交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6起;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检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空气质量保障督查行动、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等环境执法活动,查处典型案件303件,其中,按日计罚22件、查封扣押49件、限产限停176件、关停取缔土小企业575家,实现了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全省2015年共对1696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收缴罚款10616余万元。

2015年全省共征收排污费10.77亿元,在环保部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核中获二等奖。

环保督查

2015年,印发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综合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完成了对4个设区市(吕梁、运城、太原、忻州)和4个县(市)的综合督查(孝义、汾阳、河津、清徐),约谈了交城县、平定县、介休市、代县和风陵渡经济开发区5个县(区)一把手和阳煤集团主要负责人,督促限期解决突出问题。

下发《关于对29家长期违法试生产和未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的企业挂牌督办进展情况的通报》,对上半年的挂牌督办情况进行了全面部署;

下发了《关于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等4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对4家严重超标企业挂牌督办,现对1家摘牌,2家延期;对新荣区污水处理厂和闻喜宏富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督办。印发《关于对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度挂牌督办企业落实整改要求的通报》,对10家企业解除挂牌督办,2家企业进一步协调落实,对17家企业有关项目责令实施停产。

环境监测管理

积极推进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完成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认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专项检查,切实好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管理。加强环境空气及地表水监测点位管理。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确定的18个县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11个市级环境监测站和高平、襄垣、孝义、闻喜等45个县级环境监测站通过了达标验收,分别达到国家要求的中部地区二、三级站的建设标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达到国家要求的中部地区一级站的建设标准。加快转变环境监测职能,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省环保厅对24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业务能力认定,并切实推动这些单位依法开展环境监测业务。扎实推动456个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污染源和厂区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工作并在当地市级环保部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评定管理办法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评定管理办法(2014年2月26日第二次理事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总体设计、工艺设计、工程配套的装备设计(不包括压力容器、放射性废物处理等国家明确要求资质的设计)及组织环保工程的建设和调试。 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会员单位,可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经评定合格后,颁发《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及《资质证书》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具体事务由秘书处承办。 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证书类别、等级和使用范围 第六条《资质证书》分六个类别,每个类别中分若干专业(类

1.废水及各废水专业。 2.废气及各废气专业 3.固体废弃物及各固体废物专业(危险废弃物需持危废许 可证) 4.物理污染及各专业 5.生态修复及各专业 6.专项 第七条《资质证书》分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及其临时证书(第六条第6款专项不分级别)。 第八条持《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业务。 持甲级(甲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规模不受限制的相关 类别环境污染治理业务。 持乙级(乙临)资质的单位承接800万元以下规模的环 境污染治理业务。 持丙级(丙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300万元以下规模的 环境污染治理业务。 持专项(专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专项范围的污染治理 业务。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和评定 第九条申领《资质证书》的评定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签订资质评定咨询服务协议、初审并确认受理申请、现场 核查、专家评审与综合评定、发放证书。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中

《环境保护概论》试题(A) 一、名词解释(20分,每题2分) 1、环境质量 一般是指在一个具体的环境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是反映人群的具体要求而形成的对环境评定的一种概念。环境质量是对环境状况的描述。 2、生态平衡 生态系统中,通过生物链和其它自然因素来维系的一种平衡状态。也就是说系统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能较长期地保持稳定的平衡状态。 3、33211工程 重点治理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的水污染、两区(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着力强化一市(北京)、一海(渤海)的环境保护工程。 4、水体污染 指排入水体的污染物在数量上超过了该物质在水体中的本底含量和水体的环境容量,从而导致水体的物理特征、化学特征和生物特征发生不良变化,破坏了水中固有的生态系统,破坏了水体的功能及其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 5、城市热岛效应 由于人的活动和工业生产,使得城市温度比周围郊区温度高的现象,称为城市热岛效应。 6、水环境容量 一定水体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被称为水环境容量,即某水域所能承担外加的某种污染物的最大允许负荷量。 7、可吸入颗粒物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mm的颗粒,记为PM10。 8、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所有生物种类种内遗传变异和它们的生存环境的总称,包括所有不同种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它们与生存环境所组成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包含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 9、海洋环境自净能力 海洋环境通过自身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生物过程而使污染物的浓度、毒性降低乃至消失的能力,称为海洋环境自净能力 10、荒漠化 是一种人为、自然双重因素作用下导致的土地质量全面退化和有效使用数量减少的过程。

山西省大气污染现状与治理

山西省大气污染现状与治理 摘要:本文对山西省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现状及因素进行分析,旨在寻求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及其治理措施。分析结果表明山西省:城市大气污染的基本属于煤烟污染型,其空气质量呈逐年恶化的态势,特别是冬季污染天数有所增加,且最严重污染时间基本集中在采暖期。据此,为改善山西省空气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前言: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国经济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科学技术水平也大大提高,物质文明也进一步发达。但与此同时,我们的环境状况却日益恶化,特别是大气污染的状况尤为显著,所以我们在社会进步的同时必须兼顾环境保护,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 关键词:大气污染现状防治 近几年山西省的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尤其是冬季大气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山西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如何处理好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目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1 大气污染的概念 所谓大气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地点或地区,如排放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活火山、自然逸出的瓦斯气,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人为污染源则又可按不同的方法分类:按污染源空间分布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区域性污染源;按人们的社会活动功能可分为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等;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 2 山西省大气污染现状 山西省作为全国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环境污染非常严重。“十五”期间,随着我省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快速发展,污染物排放也不断增加,给生态环境造成新的压力。环境空气污染问题就是现阶段和今后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因此,研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治对策对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非常重要。1污染现状特征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目前,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特征如下:1.1典型的煤烟型污染我省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属以SO2、颗粒物为主的典型的煤烟型污染,全省重点城市环境空气三项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最大的为SO2,约占48.8%;其次为可吸入颗粒物,约占39.8%;再次为NO2,约占11.4%。1.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恶劣,污染程度居高不下2006年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36%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可以达到三级标准,64%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劣三级。1.3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受季节变化影响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有明显的季节变化特征。SO2、NO2、可吸入颗粒物都以冬季12月、1月污染最重,8月污染最轻,且采暖月份和非采暖月份浓度有较明显的变化。【1】 3 原因分析 3.1 地理原因:山西省地处中国中北部,煤炭资源及其他矿产资源丰富,是中国最重要的煤

教案—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第一节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贵州省晴隆民族中学地理教研组 环境问题是指在人类过度开发利用资源和环境的情况下发生的环境破坏或环境退化,从而危害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与发展的所有问题。一方面,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和有害物越来越多,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造成许多国家和地区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另一方面,随着全球人口的急剧增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人类正受到某些资源匮乏的严峻挑战。资源和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问题的分类方法很多,按性质可进行如下分类:环境污染问题、由环境污染演化而来的问题、生态破坏问题、自然资源枯竭问题。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有:(一)部分资源趋于枯竭,人均资源拥有量减少。(二)生态破坏,生物多样性受损。(三)环境污染,人类生存环境质量下降,危及人类健康。讲述这部分内容要通过举例来使学生理清环境问题的各种类别及其它们之间的联系。 教学重点 1. 2.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教学难点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教具准备投影图片、阅读材料等。 课时安排1课时 三维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理解环境问题的概念与类型。 2.分析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寻求解决途径。 二、过程与方法 1.自主学习,主动探究。 2.通过读图分析学会判断主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危害的方法。 3.对自己身边的环境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培养分析问题的方法。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民意识。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课前才能展示〕3位(2位男生1位女生)同学表演“地球就诊记”小品(约2分钟) 地球就诊记 一、人物:护士小姐—月亮、门诊医生—水星、病人—地球先生 二、道具:1米长尺、羽毛球拍、大矿泉水桶、“宇宙门诊部”牌子 三、地点:宇宙门诊部(课前在黑板上挂好“宇宙门诊部”牌子) 四、编剧:某某某 五、开场: 人物亮相——扮演护士和医生的2位同学先走上讲台并作自我介绍。 (女生手指向“宇宙门诊部”牌子)我是“宇宙门诊部”的护士,叫月亮小姐;我是“宇宙门诊部”的医生,叫水星,大家管我叫水医生。月亮护士继续讲:听说地球得了很重的病,今天要来我们这“宇宙门诊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评定管理办法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评定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总体设计、工 艺设计、工程配套的装备设计(不包括压力容器、放射性废物处 理等国家明确要求资质的设计)及组织环保工程的建设和调试。 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经评定合格后,颁发《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以 下简称《资质证书》)。 第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及《资质证书》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具体事务 由秘书处承办。 第五条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资质证书类别、等级和使用范围 第六条《资质证书》分六个类别,每个类别中分若干专业(类别和专业见附件一)

1.废水及各废水专业。 2.废气及各废气专业 3.固体废弃物及各固体废物专业(危险废弃物需持危废许可证) 4.物理污染及各专业 5.生态修复及各专业 6.专项 第七条《资质证书》分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及其临时证书(第六条第6款专项不分级别)。 第八条持《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业务。 持甲级(甲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规模不受限制的相关类别环境 污染治理业务。 持乙级(乙临)资质的单位承接800万元以下规模的环境污染治 理业务。 持丙级(丙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300万元以下规模的环境污染 治理业务。 持专项(专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专项范围的污染治理业务。第三章资质的申请和评定 第九条申领《资质证书》的评定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签订资质评定咨询服务协议、初审并确认受理申请、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与综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全文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环境保护必须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做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区域控制,综合治理;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 第六条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无污染或少污染、低消耗、综合利用率高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重视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及科技交流。 第七条省和各自治州、市、县、自治县、特区、市辖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环境状况,提高环境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环境保护资金,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自治州、市、县、自治县、特区、市辖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协调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察; (二)拟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中有关环境保护部分的制定工作; (三)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及其它公害的防治工作; (四)统一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工作; (五)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山西农村环境现状

山西农村环境现状 [摘要]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经济、社会和环境构成了可持续发展中一个不可或缺地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目前虽然环境污染急剧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但山西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还是没有得到根本好转,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如何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找出环境污染治理的难点和问题,从而推动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 [关键词]内源型;外源型;白色污染;生活垃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日子越过越好。可是,与之相适应的生活环境在不知不觉中却发生了异样的变化。 煤炭是带动山西经济迅速发展的主要资源。这样一种带动经济增长的方式具有双刃性:经济发展了,生态环境也不断恶化了。虽然人口在不断增长,但对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却没有与时俱进,由此使山西成为全国环境污染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农村环境污染可分为内源型环境污染和外源型环境污染两种。外源型环境污染主要是指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移,即来自于农村以外的污染。而内源型污染,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的不合理。例如对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使用农药的不恰当;二是农村生活污染。农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三是本地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产生的工业污染……这些污染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埋下了很深的隐患,并且已经在农村造成了“小污易成大污、小污已成大害”的局面。 一、城市垃圾对农村环境的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经济、技术条件的落后,没有专门的垃圾处理场,因此农村成为了城市垃圾的转移地,城市垃圾正在吞噬着农村。 二、化肥、农药、地膜的污染 (一)化肥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农药与化肥的使用有其积极的方面,也有其消极的方面,即农药、化肥的残留不仅使农作物中有害成分显著提高,也使土壤的品质严重降低。 农业生产技术的落后,导致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化学肥料施于土壤中,

《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教案(3)(1)

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课标要求 根据有关资料,归纳、分析人类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活动建议:联系实际,撰写有关环境治理或生态保护的小论文,并展示交流;举行“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主题班会,制定本班爱护环境守则;参与宣传环境保护的活动,为改善环境做力所能及的事。 二、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了解人类面临的主要的几种主要的环境问题,知道这些环境问题的成因及危害,培养学生阅读、分析地理图表的能力,以及分析各种全球性环境问题的成因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学生自主学学习为主,开展阅读探究,,提高学生搜集、分析资料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引起学生对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关注,对环境问题的严重危害有深刻的认识,初步树立正确的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观。 三、重点、难点 重点:主要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危害 难点:对环境问题案例进行正确的分析、评价。 四、教法、学法与教具 1.教法:多媒体教学法、讨论法、自学辅导法 2.学法:讨论法、阅读法 3.教具:多媒体计算机、剪报等 五、设计思路 本节教材重点是学生了解人类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认识其危害及成因,没有特别突出的难点。为了体现新地理课程标准中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在教学组织上主要采用谈话法、讨论法,学生可以针对课件中的资料自主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在平等的气氛下交流、讨论,得出共识,使学生初步形成保护环境的意识,培养正确的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观。 为了体现新课程标准中培养探究能力的理念,在教学中选择一些恰当的探究内容,设置探究情境,开展探究教学。利用多媒体手段信息量大,动态性强的优势,在课件中提供了丰富的图片、视频等资源,为学生思考探索、思考提供素材。教材第一个探究材料,比较新颖,应充分应用它,在于引起学生注意,激发学生的探究动机,为下面的学习建立心向。 为了体现新课程标准中关于使学生学习对终生发展有用的地理要求,在引导学生分析世界上的主要环境问题的同时,特别注意联系学生身边的实际环境问题,引入深圳的环境问题案例,如深圳的大气污染与酸雨、深圳河的污染等案例,引导学生展开分析,使学生学习生活中有用的地理知识,培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使学生深刻掌握温室效应的原理,自己制作了动画,以利于突破难点。学生容易掌握的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大气污染与酸雨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危害,引导学生自学教材,归纳后完成知识网络。及时填写事先发下的纲要信号表格。 课件以超链接形式制作,操作灵活。课件中提供了板书设计幻灯片以及课堂小结幻灯片,供师生共同填空完成,便于建立认知结构,形成知识网络。课件后面还提供了课堂反馈,有选择题、综合题两类,可引导学生分析资料,以巩固知识,形成能力。 六、教学过程 导入:在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当时的秘书长加

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8版

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8版

报告导读 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心要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当年完成环保验收项目环保投资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数据专题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于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等,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构成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指标分析 (3) 一、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现状统计 (3) 三、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比重统计 (3) 四、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山西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同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2016-2017)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山西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指标分析 (7) 一、山西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西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统计分析.7 四、山西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山西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6-2017)变动分析 (8)

重庆市的大气污染

研究性学习成果---------重庆市的大气污染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高2015级10班第五小组 摘要:环境问题已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的首要问题。在大气污染这一块,各国都在积极应对。中国对此也越发重视,近年来颁布各种治理条文,以求大气污染问题的缓解。 关键词:重庆市大气污染治理 一、概述 环境问题已成为困扰世界各国的首要问题。在大气污染这一块,各国都在积极应对。中国对此也越发重视,近年来颁布各种治理条文,以求大气污染问题的缓解。 2000年以来,随着重庆市的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而且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重庆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04 年重庆市主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二级天数的比例只有6614%,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五。为不断改善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重庆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 蓝天行动” ,在主城区范围内控制扬尘污染、燃煤及粉烟尘污染、机动车污染等数千个污染源。同时, 重庆逐步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生产设备,对嘉陵化工厂等54户污染较重的企业实施搬迁。有效的缓解了大气污染。 二、重庆市大气污染现状及原因分析 1、污染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重庆市环境监测总站一月三日对空气质量检测表明,重庆市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由于它们直径很小,且夹杂着细菌,可以被人体吸入体内,引起疾病。同时,由于它们很轻,不宜沉降,总是漂浮在空中,阳光照射在这些微尘上,被吸收或散射,致使天空显得灰蒙蒙的,能见度明显下降。而重庆的大雾天气最近很多,也降低了重庆市的空气质量。重庆的由于少数地区垃圾处理不善,成堆的垃圾在地面上腐烂,随风一锤,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让人倍觉恶心。工厂排出的废水、废气,也使大气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不便。 2、成因分析 (1)城市功能分区不合理是造成城区大气污染的根本原因。未进行明确的城市功能分区,生活区、工业区、商业区交叉混杂,即使企业污染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但居民生活区的污染还是非常直接和明显的。 (2)工业污染源是造成城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通过“一控双达标”,“能源清洁工程”、“工业黑烟整治”等,城区及周边的一些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虽已符合国家标准,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对空气的污染还相当大,成为市民强烈要求妥善解决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3)城区道路、建筑施工、旧房拆迁扬尘是引起城区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城区建筑工地多,建筑物拆除频繁,防尘措施不够;街道及时清扫不够,城乡结合部还有大量裸露地面,入城车辆冲洗措施坚持不好等,使得城区地面和空气中扬尘污染增大。 (4)餐饮服务业和居民燃煤(含烧蜂窝煤)是城区大气污染的原因之一。餐饮服务业燃煤反弹时有发生,部分居民仍以煤为生活燃料,燃煤污染仍然存在 交通运输。近些年来,重庆经济发展迅速,交通运输也随之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私人轿车的数量急遽增多。但是,交通运输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汽车的尾气中含有大量的CO,对人体的危害极大,特别是一些柴油大货车和冒烟车辆,排放的尾气中夹杂着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是导致疾病的重要因素。据中国科学院王玮博士介绍,一辆柴油车排放的尾气中,夹杂的可吸入颗粒物,几乎是100辆汽油差夹带的总和,是更严重的污染源。而石家庄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 城市的环境污染与防治 摘要:城市环境问题被提出并且受到公众广泛的关注,绝不是偶然的现象,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那就是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热带雨林的大量砍伐、生物物种消亡迅速、酸雨的大肆扩撒、臭氧层的不断扩大、温室效益的气体逐渐增加、海平面的日渐上升等。维护生态平衡成为当前最热门的话题。 关键词:城市化与城市问题;居民生活垃圾;城市大气污染 一、城市化与城市问题 生态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危机,特别是在当今的城市,生态问题更为突出,城市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进入20世纪以后,人类发展史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莫过于城市化历史,城市化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推动社会进步,创造并使人类享受文明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社会失序等负面影响。 面对日益严重的城市污染问题,一些人采取了逃避的态度,特别是在发达国家,一些人前往郊区或乡村。经历过了环境恶化、公害频发、居民生活条件恶劣、道德观念剧变等城市问题,一些国际组织向全世界发出警告:城市环境问题是21世纪世界各国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城市化是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不可回避的必然趋势。所以我们必须正视城市环境问题,以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不能因噎废食。 如何建设一个清洁、高效、健康、平等的城市社会。“生态城市”正是上述思想的一种具体体现。众所周知,主要的城市居民的环境问题如下:生活垃圾的处理不当、大气污染严重、如何清洁有效地利用水资源等。以下将分别详细的介绍这些问题,在城市环境中的危害与防治,通过这几个重要方面的突破缓解城市环境问题。 二、居民生活垃圾的新旧处理方式对比 居民的生活垃圾若处理的不当,其间所含的有害成分将通过多种途径进入环境和人体,对生态系统和环境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大概通过以下途径污染环境:对土壤的污染、对大气的污染、对水体的污染以及对人体的危害。这些城市生活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冲刷、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空隙向四周和水源地扩散。生活在环境中的人,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美国的拉夫运河污染事件。对当时的社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危害。 国内的垃圾处理原则是“无害化、减量化”。集体的处理方法分为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其中的填埋法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处理途径,因为垃圾填埋将会浪费大量土地。在目前尚难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只有将垃圾混合填埋,即使今后有条件将垃圾分类处理后,仍然有部分经减量、缩容后的残余物和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需要填埋。这些方法在固体垃圾处理的方面发挥过重大的功效,但是都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也不利于环保,迫切需要可以再利用的方法。 随着科学激技术的发展,垃圾已被证明具有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价值。早在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就着手研究垃圾资源化问题。到目前,西欧各国垃圾资源化率已超过50%。通过高温、低温、压力、电力、过滤等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垃圾进行加工,使之重新成为资源。目前,这项技术在国内才刚起步,需要提高人们的意识进行垃圾分类,分类后的垃圾中最难以处理的就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现阶段通过裂解的方式生产液态燃料,塑料废品包括农用塑料薄膜、水泥、化肥编织袋、餐盒以及食品包装袋等。以这些垃圾中的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为原料,可用于生产液体燃料,生成烃类物质,然后再经分馏分离出汽油和柴油。 三、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及控制方法 对于城市的居民来说,大气污染对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更为严重的是有一种情况确信无疑,那就是近些年来,史无前例的灾难性破坏都证明了与气候有关,此外,城市环境中工厂废气导致酸雨、汽车尾气造成的光化学烟雾、NO、ClO、BrO破坏大气臭氧层使皮肤病患者增多等等严重的威胁了城市人口的身体健康。 大气污染的治理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种理解是从立法的角度,用法律限制或禁止污染物的扩散。第二种理解是指治理,重点在于控制污染源,进行清洁生产,将污染工艺更换为少污染或无污染工艺是最理想的方法,在废弃物或者有害物质以及包含有这些物质的载体在排放到环境前,对它们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是降低它们的危害程度。

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

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除排入水体的废水以外的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 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纳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省人民政府制定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农业固体废物等在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规划。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第四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能源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统计、能源等部门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防治和综合利用标准】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能源等部门,制定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标准。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能源等部门,制定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 第六条【技术规范】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能源等部门制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的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 第七条【固体废物鉴别】对属性不明、无法判定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由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有关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因原料、工艺改变导致固体废物属性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及时鉴别。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2014年第一批获证单位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2014年第一批获证单位名录 序号单位名称证书 等级 项目类别证书号 1重庆利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级 乙级 废水、固废 废气 2014702 2014301 2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甲级废气2014701 3重庆净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固废、废气2014727 4重庆市田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03 5重庆华光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甲级废气、噪声2014704 6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29 7重庆昆顶环科技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31 8重庆瑞帆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甲级固废2014743 9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甲级废水、废气2014744 10重庆天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18 11重庆环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烟尘、烟气二氧化硫2014719 12重庆市快克环保有限公司甲级废水、废气、噪声2014712 13重庆市财信纬联环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13 14中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26 15重庆展煌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级废水2014732 16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甲级固废、生态修复2014734 17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甲级废水(自动控制)2014735 18博天环境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36 19重庆市宏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固废、噪声2014711 20重庆洁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废气、固废2014715 21重庆学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级废水2014737 22重庆市澳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级 甲临 废水 固废 2014708 2014709 23重庆融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级 乙级 废气(臭气) 废水 2014717 2014313 24重庆海博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甲级 乙级 废水、噪声 废气 2014738 2014348 25重庆浦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甲级 乙级 生活污水 废水 2014730 2014347 26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甲级 乙级 噪声、生态修复 废水、废气 2014720 2014327 27重庆杰瑞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甲级 甲临 废水 废气、固废 2014746 2014747 28重庆大拇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级 甲临 废水、烟尘、烟气二氧化硫 噪声、农用污染土壤修复 2014722 2014723 29重庆绿艺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级 乙级 专项 废水、噪声 废气 餐饮业油烟、油水分离 2014725 2014328 2014012 30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级废水2014739

山西省环保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

山西省环保厅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严格控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等国家和我省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 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条属于环境统计重点工业源调查行业范围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建设单位需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以及前款规定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建设项目,由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提出相应管理要求,暂不纳入总量核定范围。 第四条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与地区或企业

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未完成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或企业,暂停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第二章程序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章节,在对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资源能源消耗、产排污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客观需求,提出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列出详细测算依据等。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单位应在技术评估报告中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填写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技术评估审核表,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附件。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本单位削减量无法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置换比例要求的,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需要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在取得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意见后,通过排污权交易机构办理排污权交易。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完成后,报请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或扩权强县试点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初审意见,并附表二、表三、表四),向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山西省环境保护重大环境问题约谈规定(试行)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错误!未指定 书签。 晋环发错误!未指定书签。[2012错误!未指定书签。]226 错误!未指定书签。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重大环境问题约谈规定(试行)》的通知错误!未指定书签。 各市环保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环保局错误!未指定书签。: 为强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点工业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山西省环境保护重大环境问题约谈规定(试行)》,现印发给大家。 附件:《山西省环境保护重大环境问题约谈规定(试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山西省环境保护重大环境问题约谈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强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点工业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环境问题约谈是指省环境保护厅约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被约谈人),指出问题、提出要求、逾期追责的谈话行为。 第三条约谈事项范围 1、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环境问题、重大环境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 2、被挂牌督办、限批、限期整改的,或被中央、省级新闻媒介关注、曝光的; 3、流域、区域、危险废物、重金属等各项环保规划或污染减排限期治理计划中的重点治理项目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突出的; 4、违法建设问题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问题突出的; 5、发生重大环境纠纷、重大环境信访事项、久拖不决

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其他有必要约谈事项发生的。 第四条省环保厅机关各处室、省环保厅各委托执法单位(以下简称约谈人),可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和管理事项提出约谈申请,经厅领导批准后启动。其约谈申请包括下列内容: 1.被约谈人、约谈事由。 2.约谈地点、时间。 3.约谈人、约谈要求和措施。 第五条被约谈人为重点工业企业的,除其负责人或者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外,环保部门及与事件相关的部门人员也一同参加。 被约谈人为有关职能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事件相关的有关单位人员也一同参加。 被约谈人为市(县、市、区)政府的,除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企业的负责人也一并参加。 第六条约谈人员由省环境保护厅主要领导及有关处室或者省环保厅受委托执法单位人员组成。 第七条约谈内容主要包括被约谈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应采取措施。被约谈人应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第八条约谈人和被约谈人应当遵守下列约谈程序: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晋环发[2006]309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6.08.23 【实施日期】2006.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的通知 (晋环发[2006]309号) 各市环保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局、环卫局)、公安局、交通局: 我省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2005年全省11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部分城市超过三级标准。根据对太原市等城市颗粒物源解析的结果分析,扬尘对颗粒物的贡献率达到32%以上,有些地方接近50%,是造成空气颗粒物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蓝天碧水工程目标,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就加强扬尘污染控制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产性扬尘控制 (一)水泥、耐火、铁合金、电石、冶金等易产生粉尘行业各扬尘点必须设置收尘

罩,并配套除尘设施,杜绝生产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除尘器应采取湿式或密闭方式卸灰,减少二次扬尘。 (二)从事矿山开采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三)禁止在城市周边从事露天开采等破坏生态环境活动。 二、整治堆放物料的扬尘污染 (一)禁止在城市市区及周边新建营业性煤焦集运站,现有营业性煤焦集运站,没有经过合法审批的,立即关停;虽经合法审批但布局不合理的,2006年底前予以调整、合并,逐步减少市区周边煤焦集运站数量。 (二)新建煤炭、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等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堆场,必须采用筒仓、封闭堆场等全封闭方式。现有堆场2006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达到密闭堆存要求。对于确实无法达到密闭要求的露天堆放场地,必须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或设置高于料堆的围挡、挡风屏等;必要时还应同时进行喷淋,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露天堆场的场坪、路面等,采取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抑尘方式。 (三)集中装卸煤炭、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等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应在密闭环境中进行,减少露天装卸作业。需要进行露天装卸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抑尘剂、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四)燃煤电厂贮灰场、选矿企业尾矿库及煤矸石、废渣等易产生扬尘的废弃物堆放场,必须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封场后要进行覆盖,可以在堆场表面种植植物等,通过植物生长来固定,减少风蚀起尘。 (五)供热单位煤堆、渣堆等临时性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或防尘布覆盖,在采暖期结束后1周内要将现场遗留煤、渣清理完毕。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评定管理办法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评定管理办法 (2014年2月26日第二次理事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总体设计、工艺设计、工程配套的装备设计(不包括压力容器、放射性废物处理等国家明确要求资质的设计)及组织环保工程的建设和调试。 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会员单位,可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经评定合格后,颁发《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第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及《资质证书》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具体事务由秘书处承办。 第五条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的评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证书类别、等级和使用范围第六条《资质证书》分六个类别,每个类别中分若干专业(类别和专业见附件一) 1.废水及各废水专业。

2.废气及各废气专业 3.固体废弃物及各固体废物专业(危险废弃物需持危废许可证)4.物理污染及各专业 5.生态修复及各专业 6.专项 第七条《资质证书》分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及其临时证书(第六条第6款专项不分级别)。 第八条持《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接业务。 持甲级(甲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规模不受限制的相关类别环境污染治理业务。 持乙级(乙临)资质的单位承接800万元以下规模的环境污染治理业务。 持丙级(丙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300万元以下规模的环境污染治理业务。 持专项(专临)资质的单位可承接专项范围的污染治理业务。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和评定 第九条申领《资质证书》的评定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签订资质评定咨询服务协议、初审并确认受理申请、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与综合评定、发放证书。 第十条申报单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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