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房改房

房改房

房改房
房改房

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基本简介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臵、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

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过户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亇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拣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说的上市证。

6、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双方准备资料(全款)

产权证过户材料

旧产权证、买卖契约、权属申请登记表

卖方:

身份证、授权委托公证书(在卖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买方:

身份证、一张委托书(在买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注: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要先配图

土地证过户

当新的产权证办理出件后便可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了

材料:新产权证(原、复印件)、买卖契约、老土地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

(原、复印件)

注:若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土地登记委托书

房改房税费:

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契税、印花税:

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北京市市区目前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价房改房以外,还存在有“优惠价”、“标准价”两类房改房类型,标准价和优惠价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纳部分款项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优惠价、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6%,交纳该款项后就可以按照成本价房改房有关规定上市交易了。

按相关规定,以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二手“房改房”时,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照成本价补足差价。

流程与税费会因为产权性质、房产证签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房改房政策一览

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

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

D、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缴交什么费用?

1、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原产权单位交纳;

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征收税费,但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

4、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何种公有住房不得出售、交换及赠与?下列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在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

4、违反产权人与原产权单位购房约定的;

5、国家、省、市规定不能上市的。

F、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的各项注意事项:

1、经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准;

2、按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租赁登记手续;

3、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时,卖方应在办理交易确认后30日内,把出售中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基金专户,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5、原产权单位应自收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覆,并办理交易手续;

6、逾期不答覆或不办理交易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已购公有住房中超过本人职务住房面积分配标准部分,已按市场价购买的,出售时该超标部分免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8、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产权人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9、以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20%交回原产权单位,纳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10、已购公有住房相互交换,或者与商品房、私房交换的,按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评估价格计价,并按规定缴纳有关交易税费;

1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后,原产权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优惠政策分配、租住、购买公有住房。

G、买卖房改房的各项程序:

1、房改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前需先如实填报《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由原产权单位核对有否违反购房约定。如属出售的,由原产权单位加具是否购买的意见,并提交下列材料向市房改申请办理上市核准手续;

①、《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一式六份;

②、《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换、赠与的,必须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③、《广州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④、产权人身份证。 2、出售、交换程序:

①、序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持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③、产权人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交易过户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交纳有关税费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把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由市房改办核准并开具证明后,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证》;

3、赠与程序

①、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到公证处开具《评估介绍信》后,持《评估介绍信》、《房地产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估价所估价,并持市房地产估价所出具的有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③、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公证文书到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赠与登记手续,交纳有关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4、抵押程序

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市房地产登记所按规定办理填表申请、查档入册、收入缴费、权利确认、缮证发证等抵押登记手续。

5、出租程序

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房屋所有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②、房改房上市经广州市房改办核准后,均应按有关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类别办理相关的交易过户、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手续。 H、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后的安排?

1、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抵押额应依照有关规定扣除各项税费后设定,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2、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及第七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3、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第七及第十二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二、房改房上市收费一览

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需缴税费:

卖方:

1、按房屋售价的0.5%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缴交印花税;

3、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4、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

1、按房屋售价的0.3%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收缴交交易手续费;

3、按房屋售价的3%缴交契税。

房改房交易的五项注意

在房改房交易中,买家面对的都是资讯不太明朗的“个体”,为消除交易风险,业内专家提醒买家需特别注意以下关键环节。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二、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

三、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

买家须了解该房改房是否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或者房屋是否抵押给银行,可向管理处或就近的居民了解情况。如有配套设施的,要现场使用以确认是否有损坏,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三表”是否出户,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还是宽频,小区绿化保安情况以及住宅电梯质量等。

四、确定房价的合理性

通过对市场上房屋买卖交易信息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买家还要多留意媒体

信息、广告、宣传,然后与自己所意属的房屋进行比较。还可委托诚信中介公司或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让双方达成合理的房价。

五、慎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关,不要轻易先交钱再过户或者先过户再交钱。付款和交楼时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建议买卖双方可以考虑将房款放在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有口碑的中介公司)代为保管,等过户手续完成后,再将相应房款交回卖方。

值得注意的是,产权过户须报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才算是完成过户手续,有关代理行(中介方)、律师、公证的保证或口头协议都不算已完成交易过程。对买方来说,产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房屋产权才真正属于购买方,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能毁约。

另据中介公司介绍,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手续比一般的二手楼交易程序多了一条,即原业主夫妻双方带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去房改办申请上市,经过鉴定,拿到上市审批方可按二手房交易程序进行交易。

流程与税费会因为产权性质、房产证签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查看参考资料. 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

?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臵费;

?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建设安装工程费;

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土地出让金,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2]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房改房的物业标准

房改房的物业标准 一、房改房的定义 定义: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二、房改房的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1、什么是物业费 定义: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物业费的缴纳主体应该物业产权人、使用人。 2、物业费缴纳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综上,物业费应该由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缴纳。 三、现实的情况 一直以来,房改房的物业服务费都是由房改的单位来支付的。不少房改房的住户都没有物业服务的缴费意识,所以物业管理费就收不上来。房改房的个人一般每月都会向居委会交纳2到3元的清洁费还有3到5元的治安费。即便是只有这么少的钱,也不能够做到100%的收缴率。但是,如果一旦物业公司起诉的话,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会成被告。

未参加房改证明

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证明 本人于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在xxx学校工作,2011年9月调入xxx学校,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住房补贴,未享受房改房,以上情况属实. 证明人xxx 2011年9月30日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向政府建言尽快返还经租房(见正文)

向政府建言——尽快返还经租房(见正文) 向政府建言——尽快返还经租房(见正文) 经租房是指中国城市中的一些私有房产,这些房产在1958 年前后由政府统一经营出租,收取房租,于是就称这类房产为经租房。按当时的做法,把城市里的私有房产分为自住房和出租房,出租房在15间以上的,即由政府经租。政府房 管部门负责经租房的经营,如管理、收租、修缮等,并把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到四十发给经租房的业主。这种做法延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就不再发租金给经租房主。 经租房主从来没有办理过这些房屋产权的转移出让手续,他们仍然是其被经租房产的合法业主。 “经租”是上世纪50年代出现的一个“关键词”。1958年前后,政府对私有的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式就是“经租”。经租就是对数量在规定起点以上的私人出租房屋,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出租、管理、修缮,并把一定比例的租金支付给房主。经租的起点各地略有不同,大约是在100-250平方米之间。向房主支付定额租金的比例,不同地区,对不同情况的房主也略有不同,大约是全额租金的20—40%。在北京,私人出租房屋超过15间(或225平方米)的就要纳入经租。 经租虽然也称之为社会主义改造,其实与其他行业的社会主

义改造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6年已经基本完成,而私有房屋的经租大致是在1958年。经租为什么没有放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一并完成呢,不只是个时间问题,而是政策、做法上要有所不同。因为私有房屋属于生活资料而非生产资料,1954年宪法有“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的明文规定。1956年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提出“对城市私人房屋通过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的意见。在1958年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改造的时候,是采用“经租”的做法,而没有采用“公私合营”的做法。这里边虽有“逐步改变所有制”的说法,但是直至文革结束前并未宣布被经租的私有房屋变为“归国家所有”,也没有要求被经租的私房房主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这里边虽然提到“赎买”,但是直至文革结束前并未就此做出具体安排,也没有办理相应的经济法律手续。 十一届三中权会以来,意识形态领域屡破坚冰,广州福建等省份顺应时代发展,率先在改革开放初期纠正了经租房由房管部门管理的问题,将房产返还给了产权人。在几十年的左倾运动中各地的房管部门掌控了大量的私房,房管部门既是经租房的管理者同时也是既得利益者。内地省份在经租房问

有关房改房原值怎么认定

有关房改房原值怎么认定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敲定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操作细节后,杭州市地方税务局解答。 一、目前可以明确的 一年之界定 《通知》原文: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解答:大家对一年如何界定很关心,因为按《通知》表面意思,是得先卖后一年内再买才能全额或部分退个税,不过据有关人士透露,杭州将实行前后一年都可以的政策。不过,一年的时间由签订合同还是办理三证的时间来算,现在还没敲定。非住宅不强制征收个税商铺、写字楼、5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这些非住宅类型的房东们这几天很着急,不知道个税政策对其有何影响。对此,我们了解到,此次的个税政策是针对住宅而言的,以上这些非住宅性质的,还是按照以前自愿申报的原则执行,也不由农税中心代收,而是自行到地税部门缴纳。 可扣除交易时的税费 房主们大多很关心,卖房时所产生的费用,能不能在计算差额时扣除?尤其是部分同时需要缴5.6%营业税的。 对此,我们了解到,这部分税费都可以在计算差额时扣除,然后再按所算出来的差额×20%后,计算出所要缴的个税数额。 二、目前尚未明确的 有关房改房原值怎么认定 这是大家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由于房改时大家所花的钱普遍只有几万元,而这样的房现在出售一般在四五十万元左右,其中的差额非常大,若直接这样计算差额后×20%算个税,那结果是个相当大的数字。 对此,拥有房改房的房东们不必担心,房改房的原值计算不是简单按照房改时的价格来算的,根据国税总局恢复征收个税的《通知》,房改房的原值=房改可以享受的面积×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超出面积部分付出的房款+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及税费。目前,这个公式中无法确定的是经济适用房价格是多少,因为杭州每年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不同,不同地段的也不同,这就要等杭州市地税局的具体执行细则了。

有两套房改房或要退回一套

有两套房改房或要退回一套 核心内容:就房改工作的后续问题,市住房保障办日前正式下发通知,当年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先后购买两套公有住房(即房改房)的,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已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必须退出其中一套,单位将原购房款退回,款项可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如果违反房改政策当年先后购买两套房改房,有可能需要退出其中一套。 就房改工作的后续问题,市住房保障办日前正式下发通知,当年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先后购买两套公有住房(即房改房)的,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已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必须退出其中一套,单位将原购房款退回,款项可从单位住房基金中列支。 若第一次购买的住房未达本人1999年12月31日时的职务面积标准下限,并且符合广州市1999年换购、补购公有住房政策规定的,允许按照1999年出售成本价评估标准补办换购或补购第二套住房手续,超标面积部分按接受处理时的市场评估价计价。 自2000年1月1日起,广州市已停止按房改政策出售房改房,不过部分房改房价款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缴清。市住房保障办此次明确,办理按成本价补交已购公有住房价款、购买已购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仍执行广州市1999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 此外,要求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若在地方已购公有住房,可向原房改单位提出申请,经原房改单位同意,可按原房改购房价格返售已购公有住房。若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需按规定将返购的住房移交市住房保障办。返售住房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参加地方的住房货币分配,已领取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的,需一并将住房差额货币补贴款退回计发补贴的单位。

广州离婚律师梁聪律师团队:判例研究:“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

高院说法:“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 编者按:“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 基本理论 一、借名买房的原因: (一)规避法律、政策:1.规避房屋限购令政策;2.规避限贷令以及其他贷款障碍;3.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二)争享特定购房优惠; (三)隐藏真实的财产信息; (四)其他原因。 二、借名买房的风险: 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3.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被名义购房人转让或者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裁判规则 实务要点一:借名买房协议具有一般的合同约束力,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案件:谭万兴与雷广志、深圳市京达旅业有限公司房屋确权纠纷民事裁定书(2011)民申字第261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高院认为: 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本案一审、二审及本院再审审查认定的事实,再审申请人谭万兴虽然与海龙王公司于2000年8月30日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且讼争房产经相关房产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在谭万兴名下,但广志公司此前于1999年6月1日与海龙王公司签订的《购买公寓楼协议书》所购买房产中涵盖了本案讼争的房产,再审申请人谭万兴亦曾于2000年8月17日与广志公司订立《协议书》明确约定:“广志公司以谭万兴的名义购买涉案房产、房屋的首期款及按揭款均由广志公司支付、房屋的产权归广志公司所有”、“以乙方(谭万兴)的姓名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广志公司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广志公司)或海龙王公司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此外,本案有充分证据证明讼争房产的首期房款、按揭款以及其他相关款项等实际上由再审被申请人雷广志、京达旅业或者案外人广志公司支付,因此,一、二审判决认定讼争房产登记于再审申请人谭万兴名下属于代持有性质有事实依据。再审申请人谭万兴虽对再审被申请人拥有讼争房产持有异议,但其无法否认代持有的事实,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本案讼争房产的房款及其他相关款项由其本人支付,故本案讼争房产不应认定属于再审申请人谭万兴所有。 实务要点二: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时,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 案件: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徐沛欣、曾塞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终211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高院认为: 关于中集哈深公司主张“房产代持协议的效力无论是否真实,目的都是规避限购政策,行为目的及方式均存在不正当性,具有法律上的可非难性”,首先,限购政策为房地产市场的行政调控管理手段,非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徐沛欣占用了曾塞外的购房资格,曾塞外即失去了购房资格,并不会导致本地区限购政策的落空,并不损害公共利益。其次,案涉房屋的房产代持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形成于中集哈深公司与大庆庆然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与曾塞外的保证合同之前,并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徐沛欣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但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 实务要点三:对于亲属之间约定的借名买房协议,可通过购房票据、实际使用或控制房屋等客观情况来认定。 案件:1.任某1、任某2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申4182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高院认为:

房改房是以标准价购买的,上市时业主要补交哪些费用

房改房是以标准价购买的,上市时业主要补交哪些费用 最近好多大学生都专注于找房,而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不能避免被骗。房改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的过户流程是什么?如果遇到相关房产纠纷法律问题,可以找我们的律伴网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类型 1、成本价房改房(以成本价购买的单位住房,所有权属职工家庭,可以上市转让或继承),但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计算方法是:(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2、优惠价、标准价(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单位和职工家庭共有产权。在房屋需要进行买卖转让时,必须与单位协商,除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外,还要给单位相应的效益。单位有权限价出售并享有优先购买权)需要先补为成本价,计算公式:(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然后产权性质变更为成本价,上市出售时依旧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3、一般公有住房的产权都归单位,自己只有部分产权,单位的就是大产权,自己的就是小产权。按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就可处置。但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以成本价购买等记载,因此在进行再转让时,买卖双方应根据不同的规定补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话,就可以直接上市。只需要缴纳契税:1.5%或3%(买方缴纳),交易手续费:0.1%(买卖双方缴纳),印花税:0.05%(买卖双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个人所得税:1.3%(房改未满5年)。 业主要补交的费用有:①地价;②公摊面积款;③收益的20%给回原单位(收益=现卖价—地价—公摊面积款—原购房成本—其他税费) 综上所述,大家在找房,租房子时,请根据合同和房改房的相关法律具体考虑。房改房是以标准价购买的,上市时业主要补交哪些费用?你们知道了吗?这些就是小编为您找的一些消息。还有不懂,就可以去寻找律伴网的律师大大们,毕竟他们才是专业的。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d2229546.html,/

有关房改房的问题

三、房改房买卖合同效力 四、原房主享受福利分房政策以三、四千元的价格从单位购买房改房,后以三、四万元的市场价格卖出,但几年以后房价涨至十几万时,连肠子都悔青了,拒不履行向新房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原房主往往起诉至人民法院,以种种理由要求认定原房改房买卖合同无效。其主要悔约理由一般可能是如下几种。 五、1、以房改房为夫妻共有,签订合同时夫妻一方未到场签名,夫妻另一方无权独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主张无效的。 六、笔者认为,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明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一方单独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除非有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因为买方此时应当知道此房系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此时买方不构成善意取得,没有两人的签名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有了授权委托书,买方则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共同的决定,卖方构成表见代理,买方构成善意取得,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另一方事后对配偶的行为进行了追认,也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另一方在事后不予认可,则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而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此时夫妻一方对外所签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除非另一方能证明自己的配偶和买方有恶意串通损害自己的行为。因为,买房人为善意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时,法律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七、2、以房改房是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约定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在出卖时未征得单位同意为理由主张无效的。在房改时是以市场

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不存在此问题,买房者拥有全部产权,取得房产证后公房即变成私房,此时可以自由买卖,不必征得单位同意。但当房改房是以标准价购买时,单位和个人对于房屋是共有关系,原房主对于房屋只享有部分产权,房产证上也肯定标明了共有权人或优先权人。此时,买房人应当知道此房的权利人并非只有原房主,应当知道还有单位的产权或优先购买权。买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如果事后单位予以了追认,则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如果单位作为共有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合同的,应当予以撤销。但原房主无申请撤销的权利。 八、3、原房主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房产证尚在办理之中,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权卖房,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取得房产证和房产登记以后,原房主才有房产所有权,才能将房产转让。因此,在未取得房产证前,原房主还不是法律上认可的所有权人,对房屋就进行出卖的行为当然无效。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不对。 九、首先,虽然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前,有全部产权的原房主尚未取得法律上的所有权,但其在向单位出资购买所住房屋后,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房主,且房产证也正在申办之中,应当认定原房主具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其次,即使有全部产权的原房主没有房产证就出卖房产,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当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房产证写的是原房主的

广州房改房政策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还有一位华侨市民表示,自己在离境前在原单位交了房改款,但当时单位没把相关资料递交上去,现在原单位已解体,如何才能补办房改手续。 ●解答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00年1月1日起,广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中央、省、外地驻穗单位,一律停止按现行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全面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现要求按房改售房政策购买现住房没有政策依据。若现住房产权清晰,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可按照《关于出售存量公有住房的通知》(穗房改办〔2002〕11号)的规定,以市场评估价购买。 市民“sylvie”称,现在自己的住房是十多年前的房改房,但目前手上只有购房的房款收据,未办房产证,他们单位于2009年已向历史遗留问题窗口递交了资料,至今仍未有回音,何时才能办证? ●解答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已购房但未办证的市民可以前往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办理(咨询电话400-800-6580)。1.广州市房改房“重购”处理指南 2.广州市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指南 3.广州市房改房错案更正指南 4.广州市办理房改房返售退款指南 房改房遗留问题的解决办法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迁入广州户口所需条件

迁入广州市户口的政策规定 一、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均可申办户口就地“农转非”。 (一)土地已被合法征用的农业户口人员; (二)属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和被市政府界定为“城中村”内的农业户口人员; (三)因投靠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即父母、夫妻、子女,下同)共同居住生活的农业户口人员; (四)属考取大中专(技校)需要办理户口就地“农转非”的人员。 二、本市居民户口办理市内迁移的条件。 在市属十个行政区范围内,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允许其户口市内迁移(不包括具有我市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和驻穗办集体户口的驻穗办工作人员中未参加房改的工作人员)。 (一)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馈赠、自建的房屋及单位分房,且必须是合法建筑的房屋),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三)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四)属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单位转制、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到新单位或市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的集体户口; (五)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六)在本市参加了房改并拥有房改房的驻穗办工作人员,需将户口迁入该房改房的。 三、外地人员办理来市入户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凭学校证明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间隔不够,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本市部队的军官,具备随军条件的小孩并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批准的,可随军入户; 5、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7、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8、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的,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如果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1、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且夫妻双方均属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

房改房转让须知

房改房转让须知 核心内容: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房改房转让需要注意的税费和过户手续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改房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1、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一般是按房屋售价的0.05%来缴交印花税。 2、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其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所谓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3、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 以上是关于转让房改房需要交纳哪些税费以及有什么标准等问题的相关介绍。事实上,因为房改房在进入市场时受到严格控制,其要缴交的税费的种类和收费标准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故而售房者在转让房改房时要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以及相应的税收规定。 二、如何办理房改房过户手续 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房改房买卖合同(标准范本)

房改房买卖合同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565005 房改房买卖合同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立合同人: 卖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买方(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码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改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中“房改房”是指__________(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由个人集资建设的住房)。 二、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第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楼_______号的已购房改房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系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改房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改房。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改房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

房改房处置有什么政策限制

业务简介:该笔业务的大致情况是想通过房产抵押借款16万用于进货和资金周转,房子是位于三孝口附近省出版集团的职工宿舍,是属于房改房。借款人实际上是男方邹昊,房产属于女方汪芳,双方暂时属于男女朋友阶段,未领取结婚证。男方主要经营高炉家酒。 房地产典当的程序一般是前期沟通,查验证件,实地勘察,上会研究,签订合同,办理登记,发放当金,还款注销或绝当,在这个过程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该房产能否用于典当交易,这其中存在那些交易限制和注意事项,交易成功自然皆大欢喜,一旦失败该房产成为绝当商品,在绝当商品拍卖变现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我们通常可根据《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内容判别其所属类别,在房屋所有权来源项目栏或备注栏,折价房改房会记载“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会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的内容。 对于该项目来说,由于房产属于女方所有,而主要借款是男方,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所以在典当的过程中,主要有三种防范风险的方法: 1、以女方的名义和典当行进行业务合作。 2、讲房产证姓名变更为男方,由男方和典当行进行业务合作,但由于 该房产是房改房,所以在交易转让的过程中存在太多的限制因素和风险因素,凭空增加了该项目的成本和风险,不建议采取该方案。 3、男女双方感情深厚,领取结婚证,然后再与典当行进行业务合作。 解决了双方关系问题和当户情况之后,就可以考虑进行该项目。 一、查验证件 主要查验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发票或合同、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件。(1、房产两证,如果有共有权人,需争得共有权人同意,并提供其共有权证。2、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单身者,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离异者且没再结婚者,提供离婚证以及未婚证明) 房改房相比较商品房来说,在交易的过程中存在了诸多的限制,在进行典当抵押的过程中首要任务就是需要考察该房改房的产权到底是属于谁,是否能够进行抵押典当,主要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房改房的权属。 根据售房单位的性质,有一些单位的房屋只允许自己单位的员工购买和居住,而不允许这些房屋进行二次交易,其中有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住,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央产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可向交易办公室备案、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接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只能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

XX年广州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

XX年广州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 二手房交易流程相较于新房来说要复杂的多。如果一些流程不 清晰,可能会吃大亏或者耽误很多时间,那么广州二手房是如何交易的呢?接下来让为大家介绍广州二手房交易流程及其相关时间,希望 可以帮助到大家! xx年广州二手房交易流程 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 * 件及其它 证件。 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 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广州二手房注意事项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房改房产权界定和交易

简介: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我们通常可根据《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内容判别其所属类别,在房屋所有权来源项目栏或备注栏,折价房改房会记载“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会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的内容。 房改房产权界定: (1)房改房的权属。 根据售房单位的性质,有一些单位的房屋只允许自己单位的员工购买和居住,而不允许这些房屋进行二次交易,其中有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住,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央产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可向交易办公室备案、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接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首先了解房屋的原产权单位是谁,最好看一下售房者与原单位签署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看此房是否可以对外出售。 (2)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在房改过程中,很多单位都与职工在《公有住宅出售》合同中做了一些特殊约定,比如将来房屋出售时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等(规定住满5年内容的除外),但此处的优先购买指的是同等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因此购房者要注意查看《公有住宅出售合同》,看其中是否有限制交易的情形,必要时最好让卖方出示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3)房改房中超标问题。 房改房是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面积是根据员工的行政级别、工龄等因素确定的,在二次转让时如原产权单位认定超标,则必须先将超标问题处理完毕才可上市交易。因此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只能是超标问题已经处理的房屋。 房改房交易注意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二、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是否已补分摊。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不过一般都是转嫁给买方。不过这其中最应该注意的一项就是房改房的使用期限。

办广州市三旧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权限下放 工作指引》的通知 (穗旧改办〔2011〕70号) 各区(县级市)政府,各区(县级市)“三旧”改造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广州市“三旧”改造管理简政放权的意见(试行)》(穗府办〔2011〕17号),规范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管理,我办研究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指引》。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办反映。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广州市“三旧”改造管理简政放权的意见(试行)》(穗府办〔2011〕17号),规范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管理,提高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效率,现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已纳入省“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方案审批管理适用本指引。 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等地区的旧厂房,对其改造模式和收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南沙区、萝岗区、增城市、从化市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符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旧厂房位于十大重点功能地区的,旧厂房改造项目应符合十大重点功能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旧厂房位于54平方公里旧城区范围内的,旧厂房改造项目应符合《旧城保护和更新改造规划》;

(三)旧厂房位于十大重点功能地区和54平方公里旧城区之外的,应符合《旧厂房改造专项规划》(含内控导则)。如《旧厂房改造专项规划》与已批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含控规整合成果)确定的功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致的,可按照已批准实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含控规整合成果)的其余规定执行。 (四)旧厂房位于十大重点功能地区和54平方公里旧城区之外的,且在《旧厂房改造专项规划》(含内控导则)中没有规定的,应符合已批准实施的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含控规整合成果)。 第三条区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范围内旧厂房改造。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后续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环评、规划、国土、建设等审批管理权由区政府统筹辖区内对口职能部门行使。除市政府已明确由市土地开发中心或其他主体收储的旧厂房改造项目,改造方案批复后的土地收储工作由区政府指定机构负责。 第四条区政府应当结合实际,统筹区“三旧”改造机构、发改、国土房管、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建立高效的审批管理机制,依照本指引审批改造方案,并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简化、高效的办理后续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的审批管理办法。 区“三旧”改造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旧厂房改造方案的审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审批工作制度,明确旧厂房改造方案的受理条件、审批时限等。各项工作制度及审批管理办法制定后抄送市“三旧”改造机构。 第五条市“三旧”改造机构应当制订市年度旧厂房改造计划,指导旧厂

秦皇岛市房改房政策

(一)审批依据 1、《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秦政[1996)203号); 2、《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秦政[1996]224号); 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划分等级的通知》(秦政[1997]96号); 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房改中对教师购买现住房增加优惠的通知》(秦政[1997)179号); 5、《秦皇岛市1997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秦政[1997]203号); 6、《秦皇岛市出售直管专用住宅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秦政[1997]217号); 7、《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秦政[1998)169号); 8、《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问题的通知》(秦政[1999]145号); 9、《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秦政[2001]137号); 10、《秦皇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2000年第一次房委会会议纪要》(秦房委[2000)1号); 1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秦政[2006]83号)

(一)审批依据 1、《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秦政[1996]203号); 2、《秦皇岛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秦政[1996]224号); 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划分等级的通知》(秦政[1997]96号); 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房改中对教师购买现住房增加优惠的通知》(秦政[1997]179号); 5、《秦皇岛市1997年出售公有住房方案》(秦政[1997]203号); 6、《秦皇岛市出售直管专用住宅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秦政[1997]217号); 7、《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秦政[1998]169号); 8、《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问题的通知》(秦政[1999]145号); 9、《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有住房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秦政[2001]137号); 10、《秦皇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2000年第一次房委会会议纪要》(秦房委[2000]1号); 11、《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秦政[2006]83号)

广州市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购买房改房公摊面积 办理依据: 1.《关于职工购买共有分摊建筑面积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穗房改办[2000]32号,2000年7月17日 2.城建[2004]040号,2004年2月12日 收件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1 房地产证 1 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对 2 《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4 原件 可复写,加盖单位公章 3 《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3 原件及 复印件 按规定如实填写后(1份原件,2份复印件)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4 夫妇双方身份证 1 复印件 5 原《出售公有住房评估表》或《补购公有住房评估表》或《换购公有住房评估表》 1 复印件 如属标准价购买后已 补交成本价的,提供《广州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评估 表》 6 原《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补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换购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 1 复印件 7 汇总表 2 原件 办理部门:指导处 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