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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山西又批复了10个大煤矿(名单公布)

刚刚山西又批复了10个大煤矿(名单公布)
刚刚山西又批复了10个大煤矿(名单公布)

刚刚!山西又批复了10个大煤矿!(名单公布)

小编从山西煤炭信息网了解到,七月份,山西煤炭工业厅批复了10个煤矿的相关申请:

1、关于山西兰花同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6号

关于山西兰花同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你局《关于报审山西兰花同宝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及初步设计环保篇章的请示》(晋市煤局规字〔2017〕148号)以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兰花同宝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4号文批准的兼并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建设规模9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载明开采3~15号煤层,井田面积9.8546平方公里。我厅分别以晋煤办基发〔2011〕1084号和晋煤办基发〔2011〕1470号文批复了矿井的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矿方委托原设计单位山西中远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优化和变更,并编制了初步设计环保篇章。经山西省煤炭工程项目咨询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设计单位修改、补充和完善后,评审中心出具了《关

于山西兰花同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

设计变更的评审意见书》(晋煤咨评设字〔2017〕4号)和《关于山西兰花同宝煤业有限公司900k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的评审意见书》(晋煤咨评设

字〔2017〕6号),结合你局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更多煤炭行业资讯请关注:煤矿安全网微信id:zgmkaq)一、同意设计可采储量及服务年限的调整计算。矿井设计可采储量调整为34.3469Mt,设计服务年限27.3a。二、同意井田开拓方案部分的调整。主水平标高调整为744m,9号煤层仅布置轨道大巷和回风大巷,取消9号煤层胶带大巷,9号、15号煤层联合布置,9号

煤层工作面煤炭通过溜煤眼至15号煤层胶带大巷。9号煤层轨道暗斜井倾角16°,斜长146m。三、同意采区划分及部分硐室的设计调整。将原设计的全井田9、15号煤层各划分为3个采区调整为全井田划分为4个采区。取消9号煤层井底煤仓和9号煤层采区排水泵房,在15号煤层增加

西翼采区排水泵房,9号煤层涌水经泄水孔自流至15号煤层。移交生产时,在井底车场附近布置1座永久避难硐室;在西轨道大巷北侧布置1座临时避难硐室;在回采工作面顺槽和掘进工作面顺槽共布置3个临时避难硐室。移交生

产时,新增井巷总工程量14363.49m,硐室掘进总体积12238.67m3。达产时,增加9号煤层工程量6644m,硐室

掘进总体积2900m3。四、同意首采工作面及部分采掘设备调整。将原设计的在9号煤层一、二采区各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移交生产,调整为在15号煤层一采区(井田西北部9号煤层不可采区域下方)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移交生产,在15号煤层布置1个顺槽综掘工作面,在9号煤层布置2个大巷综掘工作面,采掘比为1:3。待9号煤层具备开采条件后,在9号煤层二采区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以2个工作面达到90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届时在9号、15号煤层各布置2个综掘工作面,采掘比为2:4。15号煤层采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选用MG250/571-WD型采煤机、ZZ8000/15/35型液压支架等回采设备。9号煤层综采工作面设备选型维持原设计。15号煤层掘进工作面选用EBZ-160A型掘进机等掘进设备;9号煤层掘进工作面选用EBZ-200型掘进机等掘进设备。五、同意部分主要设备选型调整。副斜井提升设备型号调整为2JK-2.5/20;轨道暗斜井提升设备调整为JTPB-1.6×1.2P 型单滚筒绞车;矿井主要通风设备调整为2台FBCDZ№28型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调整为3台MD280-65×4型水泵;西翼采区排水泵型号选用3台MD85-45×6型水泵。(更多煤炭行业资讯请关注:煤矿安全网微信id:zgmkaq)集中胶带大巷选用DTL100/60/250型带式输送机;西胶带大巷选用DTL100/60/2×250型带式输送机;集中轨道大巷选用3

台CTY5/6型蓄电池电机车承担辅助运输任务;西轨道大巷选用1台SQ—120/132B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六、同意通风系统计算调整。矿井移交生产时,总风量调整为108m3/s,通风负压1871Pa。矿井达产时,总风量为140m3/s。

七、同意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地面建筑、地面生产系统以及采暖通风系统调整。工业建(构)筑物总建筑体积调整为119423.3m3;栈桥水平总长度调整为301.5m;行政、公共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8537.8m2。八、同意矿

井35kV双回路供电电源分别引自高平南110kV变电站和阳阿110kV变电站。九、同意环保篇章设计内容。按照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建设相应环保设施,落实生态防护措施,减少采煤造成的生态破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原煤依托矿井工业场地附近已建成的晋源选煤厂进行洗选。十、有关井上下各系统和各环节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变更内容,以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为准。十一、井田地表分布有较多的村庄及其他地面建筑和设施,矿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进行保护或实施搬迁。十二、为避免15号煤层开采造成9号煤层资源蹬空,矿方应加快9号煤层工程进度,尽可能缩短9号煤层投产时间。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得采用上行开采方式,不得“挑肥拣瘦、弃采资源”。十三、在建设过程中,你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的安全主体责

任,制定防止水害、瓦斯、顶板、机电、运输、火灾等隐患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建设。2、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的批复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5号关于山

西煤炭运销集团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的批复大同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开工建设的请示》(同煤规字〔2017〕57号)文件和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9号文核准,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2010年12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1801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煤炭市场持续疲软、资金运转困难等原因致使该项目长期停建。2014年6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4〕784号文注销该项目开工报告。目前该项目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重新编制完成,经你局核实,该项目重新建设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局意见,(更多煤炭行业资讯请关注:煤矿安全网微信id:zgmkaq)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可于2017年7月4日重新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3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

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一、你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建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建设。二、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科学管理,严密组织,合理安排好矿井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不得随意缩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做到安全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三、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通风需要,原批准东沟和柏山煤矿副斜井作为矿井建设期间的措施井(期限为批复开工之日起六个月),待永久通风系统形成后,立即按照关井“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四、严格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9〕172号、晋政办发〔2010〕47号文以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0〕30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建设单位的全面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建设期间事故的发生。五、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执行。在安全方面要制定相应措施,特别要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瓦斯监测和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建设期间安全。六、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

禁以掘代采,严禁边建设边生产。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七、抓好对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八、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7年7月5日

3、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

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4号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盛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请示》(晋市煤局规字〔2017〕15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

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4号文批准的整合保留矿

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6年7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6〕510号文批准该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目前试运转期限已至,尚未竣工验收批复。为统筹煤炭去产能与稳供应,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营造去产能良好环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7〕220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局意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

试运转延期3个月,至2017年10月4日,并要求如下:一、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7〕220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

行联合试运转。二、你局要负责该矿日常安全监管

与项目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确保矿井联合试运转安全。三、试运转延期期间,要督促矿方抓紧办

理各专项验收,待完成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等专项验收,且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公告后,方可申请项目综合验收。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7年7月4日4、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的批复山西省煤炭

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3号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

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的批复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批复开工报告的申请》(临煤审字〔2017〕9号)文件和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6号文核准,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2013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3〕128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煤炭市场持续疲软、资金运转困难等原因致使该项目长期停建。2015年1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5〕970号文注销该项目开工报告。目前该项目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重新编制完成,经你局核实,该项目重新建设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局意见,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改造项目可于2017年7月4日重新开工建设,建设工期21.5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一、你局要按照(更多煤炭行业资讯请关注:煤矿安全网微信id:zgmkaq)《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建

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建设。二、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科学管理,严密组织,合理安排好矿井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不得随意缩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做到安全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三、严格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9〕172号、晋政办发〔2010〕47号文以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0〕30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建设单位的全面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建设期间事故的发生。四、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执行。在安全方面要制定相应措施,特别要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瓦斯监测和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建设期间安全。五、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以掘代采,严禁边建设边生产。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六、抓好对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

明工地。七、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7年7月4日5、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通煤业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2号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通煤业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临汾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通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申请》(临煤规字〔2017〕21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通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8号文批准的整合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2017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审发〔2017〕5号文批准该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目前试运转期限将至,尚未竣工验收批复。为统筹煤炭去产能与稳供应,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营造去产能良好环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7〕220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局意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通煤业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3个月,至2017年10月5日,并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更多煤炭行业资讯请关注:煤矿安全网微信id:zgmkaq)(发改电〔2017〕220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

行联合试运转。二、你局要负责该矿日常安全监管

与项目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确保矿井联合试运转安全。三、试运转延期期间,要督促矿方抓紧办

理各专项验收,待完成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等专项验收,且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公告后,方可申请项目综合验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7年7月4日6、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业

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

工期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1号

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

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的批复大同市煤炭

工业局:你局报送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

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期延期的请示》(同煤规发〔2017〕9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

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9号文批准的整合

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2011年5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788号文批准该矿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资金运转困难、地质构造复杂等原因,目前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经对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意你局意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延长建设工期12个月,至2018年7月底。你局要监督该矿做好以下工作:一、你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建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二、结合剩余工程量,合理安排好未完

工程的施工顺序,集中资金和力量,科学管理,严密组织,确保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对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各项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技术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边

生产边建设;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建设期间安全施工无事故。四、抓好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五、做好已完单位工程的质量认证工作,具备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否则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予

以严肃处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7年7月4日7、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70号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的批复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重新开工建设的报告》(呂煤行审发〔2017〕2号)文件和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3号和晋煤重组办发〔2010〕79号文核准,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2012年1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2〕1386号文批准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期间由于煤炭市场下行、建设资金短缺等原因致使该项目长期停建。2014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4〕160号文注销该项目开工报告。目前该项目剩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重新编制完成,经你局核实,该项目重新建设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局意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龙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可于2017年6 月27 日重新开工建设,建设工期46个月。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督促该矿做好以下工作:一、你局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

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建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建设。二、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以及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建设,科学管理,严密组织,(更多煤炭行业资讯请关注:煤矿安全网微信id:zgmkaq)合理安排好矿井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不得随意缩减工期,不得盲目赶超进度,做到安全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确保在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三、严格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9〕172号、晋政办发〔2010〕47号文以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0〕30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建设单位的全面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建设期间事故的发生。四、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卫生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执行。在安全方面要制定相应措施,特别要加强采空区积水积气、瓦斯监测和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建设期间安全。五、建设过程中严禁私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以掘代采,严禁边建设边生产。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然倾向性、煤尘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等地质勘探结果与实际差异较大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对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

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六、抓好对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七、建设期间你局要加强对该矿的安全监管,定期对该矿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联合试运转未批复前,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一经发现,将视为重大隐患予以严肃查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8、关于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

审发[2017]69号关于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

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阳城晋圣固隆煤业联合试运转延期的请示》(晋煤集报字〔2017〕12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

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2号文批准的整合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7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7〕2号文批准该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目前试运转期限将至,尚未竣工验收批复。为统筹煤炭去产能与稳供应,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营造去产能良好环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电〔2017〕220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公司意见,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3个月,至2017年10月4日,并要求如下:一、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电〔2017〕220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

二、你公司要负责该矿日常安全监管与项目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确保矿井联合试运转安全。三、联合试运转延期期间,要责成专人负责,按照国家及我省化解产能置换工作要求,抓紧产能置换方案的实施,争取早日通过竣工验收。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7年6月27日9、关于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发[2017]68号关于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批复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你局报送的《关于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请示》(晋市煤局规字〔2017〕

15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

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4号文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7年1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审发〔2017〕1号文批准该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目前试运转期限将至,尚未竣工验收批复。为统筹煤炭去产能与稳供应,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营造去产能良好环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电〔2017〕220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局意见,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3个月,至2017年10月4日,并要求如下:一、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及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电〔2017〕220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二、你局要负责该矿日常安全监管与项目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确保矿井联合试运转安全。

三、试运转延期期间,要督促矿方抓紧办理各专项验收,待完成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等专项验收,且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公告后,方可申请项目综合验收。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7年6月27日10、

关于山西汾西正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申请联合试运转延期有关事宜的函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行审函[2017]67号关于山

西汾西正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申请联合

试运转延期有关事宜的函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西焦煤山西汾西正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17〕1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汾西正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21号文批准的整合保留矿井,建

设规模90万吨/年。2016年6月,我厅以晋煤办基发〔2016〕467号文批准该项目联合试运转。鉴于该项目联合试运转期间新实施的《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要求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而该矿井中央变电所目前尚不满足条件,需增加一采区变电所。

为此,要求山西汾西正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联合试运转活动,并抓紧编制采区变电所设计,由你公司批复后组织实施。在采区变电所建成投运及各前置专项验收完成后,尽快申请竣工验收。此函。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7年6月26日评论处大家可以补充本文不对或欠缺的部分,这样下一个看到的人会学到更多,你知道的正是大家需

要的... ...

山西省专家库名单

附件: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序号姓名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专业 1 淡炳华太原东山煤电集团安监处副处长采矿 2 王志亮太原东山煤电集团生产技术处主任掘进 3 赵俊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有限公 司煤业分公司 生产副总采煤 4 孙庭荣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拓新煤业有 限公司 机电矿长机电 5 刘彦涛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有限公 司煤业分公司 通风部部长通风 6 杨昆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管理 7 何升贵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地测防治水 8 鲍建国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工程师工程建设管理 9 董立军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 山煤矿机电部 副部长机电 10 曹文平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 司 生产副总经理采矿 11 李贵春大同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经理采煤 12 任玉强大同市煤矿设计研究所采矿室主任地质及勘查 13 王志宏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 安全副总经理采矿 14 尤克思大同市吴官屯煤业有限责任公 司通风区 通风区长通风 15 于海清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南郊有 限公司 生产副经理采煤 16 刘升业朔州市煤炭工业局高级工程师采煤 17 赵福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工程师机电

18 樊斌朔州市平鲁区煤炭工业局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 19 王友功山西中煤担水沟公司副总工地测 20 牛明才山西中煤担水沟公司副总工安全管理 21 邵国安平朔井工三矿总工工程建设管理 22 李修杰朔州市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总工采煤 23 姜玉连平朔井工二矿矿长工程建设管理 24 徐二民忻州市煤炭设计研究院煤研院院长采煤 25 张宏顺山西忻州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 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安全管理 26 段春生山西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工程建设管理 27 吕皋鸣山西宁武煤业集团机电副总机电 28 黄步青神华神东保德煤矿通风副总通风 29 王屹山西大远煤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 30 张德标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公司工程师工程建设管理 31 任占昌神华神东保德煤矿安全矿长安全管理 32 王海贵南煤集团安监局长安全管理 33 尚立新南煤集团副总工程师掘进 34 侯永明大阳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地测防治水 35 王明太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有限公 司 机电工程师机电 36 高胜利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有限公 司 工程师 工程建设 管理 37 张永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有限公 司 工程师通风 38 王培建阳泉市燕龛煤炭有限公司工程师采煤 39 李东海盂县煤炭局工程师安全管理 40 高艳龙吕梁市煤矿通风与瓦斯防治中 心 高级工程师通风 41 刘拴亮吕梁市煤炭工业局高级工程师采煤

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据《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培训实施的监督管理,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煤炭工业厅(以下简称“省厅”)对全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各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含省属五大煤炭集团、省煤炭运销集团、省煤炭进出口集团、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以下简称: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对所属煤矿B类、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第五条省厅负责制定煤矿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负责制定所属煤矿B类、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规定如下:

㈠实行任职资格规定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中的煤矿企业(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及其分公司、地方煤炭企业集团)总经理,各类煤矿(公司)矿长(经理);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㈡主要负责人中的总经理、矿长(经理)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班组长,要求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第三章安全培训 第七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按国家局有关培训计划参加培训)。B类和C 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省内三级以上(含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第八条培训严格按国家局制定的培训大纲组织进行,推荐使用国家局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 第九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初训不少于72学时,复训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初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不少于24学时。 第十条初训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三份; 2、拟任职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

《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全省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以实现矿井生产规模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和谐人性化为目标,通过现代先进的采掘、信息、自动控制技术优化集成和自主创新手段,建设一批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治理达标的现代化矿井,推动全省煤矿走向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现代化矿井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生产规模在150万吨/年及以上井工矿,标准未涉及的内容,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 第二章资源与地质保障 第三条现代化矿井应有可靠的资源,矿井服务年限应与矿井生产能力相匹配。 第四条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不断优化矿井和采区设计,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积极推广采煤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探索应用无煤柱开采、小煤柱开采、充填式开采、沿空留巷、急倾斜煤层和0.7m以下极薄煤层采煤机械化开采技术。 第五条现代化矿井应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以地质分析预测为基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综合勘探探测方法,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地测资料数据库,实现生产地质工作的模拟和动态管理,为矿井建设、生产各个阶段提供可靠的地质保障。 第六条建立能够指导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煤炭资源/储量、煤层、构造、煤质、瓦斯地质、顶底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条件的可视化系统;提高地质预测预报能力,实现矿井地质条件的量化预测与综合评价,形成矿井地质信息有机集成和资源共享。 第七条推广运用高新技术对地质构造、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与厚度、矿井瓦斯(水、气)富集区、应力集中带等进行精细探测;建立矿井瓦斯、水害、热害、冲击地压等动力地质灾害的技术评价体系;建立各类图纸的数字化处理系统,实现地质、测量、水文等与其它相关专业图形的一体化管理。 第八条加强矿井资源回采率管理。建立、健全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制度,建立生产矿井回采率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工作,制定提高回采率的相关措施,生产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井田开拓 第九条矿井应简化开拓系统、放大采区范围、加大井筒及巷道断面、提高采掘设备能力、提升自动控制水平、减少采掘工作面、减少用人、提高效率。通过系统简单化、采掘装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控制智能化,实现减人提效、安全生产。 第十条矿井必须至少设置主井、副井和风井三个井筒,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井筒数量。风井井口位置应选择在灾害发生时利于井下人员的撤离、缩短建井工期的区域。进、回风井必须均有安全出口。 第十一条立井井筒断面应根据提升容器、井筒装备、通风、降温及排水管线等布置要求综合确定,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作为辅助运输设备时,副井井筒应符合有关规定;平硐及斜井断面应满足运输、通风、行人等需要。 第十二条大巷布置方式应本着系统简化的原则,根据资源条件和外部条件及煤层赋存条件合理确定。除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外,大巷均宜沿煤层布置。 第十三条井下主要巷道净断面,应满足行人、通风、运输、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

山西整合煤矿名单新

山西煤矿企业名单 序号煤矿企业(矿井)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有效期(颁证日-截日) 1 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煤矿 MK安许证字[2005]0058B1 2005-10-10--2006-06-30 2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崔家沟井MK安许证字[2005]0029 2005-01-10--2006-04-01 3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河溪沟井MK安许证字[2005]0028 2005-01-10--2006-04-01 4 襄垣县阳泽河煤业有限公司 MK安许证字[2005]0074 2005-02-22--2005-12-31 5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店坪煤矿MK安许证字[2005]013 6 2005-02-06--2005-12-30 6 宁武县大运华盛煤矿石湖一坑 MK安许证字[2005]052 7 2005-03-23--2005-12-30 7 宁武县大运华盛煤矿石湖二坑 MK安许证字[2005]0528 2005-03-23--2005-12-30 8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山木瓜煤矿MK安许证字[2005]0131 2005-02-06--2005-12-30 9 襄垣县故县联营煤矿MK安许证字[2005]0236 2005-02-28--2006-05-30 10 平定鸿泰煤业有限公司 (晋)MK安许证字[2005]0319Y1 2005-07-13--2005-12-31 11 古县岳阳镇松木沟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2094 2005-11-22--2005-12-31 12 陵川县秦家庄平水岭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0969Y1 2005-07-13--2005-12-31 13 陵川县杨村镇岭北底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036Y1 2005-07-20--2005-12-31 14 古交市原相乡办闹沟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552 2005-12-08--2005-12-31 15 大同市城区牛儿沟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141Y1 2005-08-18--2005-12-30 16 平定县冶西镇赵家庄村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0946Y1 2005-07-28--2005-12-31 17 沁源县灵空山镇北沟五一煤矿(晋)MK安许证字[2005]1264Y1B1 2005-12-15--2005-12-31 18 古交市马兰镇办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0179Y1 2005-08-18--2005-12-31 19 山西新民二矿煤焦有限公司 (晋)MK安许证字[2006]1156Y1B1 2006-01-18--2006-07-30 20 武乡县韩北乡果烟垴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030Y1 2005-08-11--2005-12-31 21 阳泉市郊区里龙光峪村煤矿12#煤坑(晋)MK安许证字[2005]1912Y1 2005-08-11--2005-12-31 22 陵川县附城镇附城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124Y1 2005-08-11--2005-12-31 23 介休市张兰镇旧寨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001Y1 2005-08-18--2005-12-31 24 阳城县羊泉煤矿南坪坑口 (晋)MK安许证字[2006]0887B1 2006-02-06--2006-07-31 25 柳林县康家沟联办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2610Y1 2005-10-28--2005-12-31 26 介休市张兰镇沟底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0878Y1 2005-09-12--2005-12-31 27 陵川县平城镇后河煤矿 (晋)MK安许证字[]1384Y1 2005-09-12--2005-12-31 28 陵川县杨村镇杨村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390Y1 2005-09-12--2005-12-31 29 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临泽村致富煤矿(晋)MK安许证字[2005]1993 2006-01-10--2006-07-31 30 襄垣县大雁沟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0516Y1 2005-09-26--2005-12-30 31 太原市万柏林区松树背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896Y1 2005-09-28--2005-12-31 32 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乡水草洼煤矿(晋)MK安许证字[2005]1887Y1 2005-11-03--2005-12-31 33 和顺县联松联办煤矿 (晋)MK安许证字[2005]1307 2005-12-01--2005-12-31

山西朔州煤矿一览表

朔州市·煤矿分布及名称 中煤平朔煤炭总公司: 露天开采:安太堡、安家岭、榆林三矿,中煤平朔4座井工矿 朔城区9座 城区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210万吨/年); 3、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4、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大同煤矿集团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6、大同煤矿集团峪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7、大同煤矿集团恒宝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8、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9、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平鲁区25座 平鲁区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朔州平鲁区阳煤泰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杰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210万吨/年); 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4、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5、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煤矿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6、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7、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80万吨/年); 8、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兴陶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9、山西朔州平鲁区同煤圣厚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0、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1、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2、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210万吨/年); 13、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4、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5、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6、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7、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8、山西平朔易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9、山西朔州平鲁区森泰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20、山西朔州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80万吨/年); 21、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2、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23、山西朔州平鲁区东日升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4、山西朔州平鲁区新都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5、山西朔州平鲁区国能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维持不变。 山阴县21座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山西省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12〕8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建设的各类煤矿企业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班组是煤矿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前哨、任务完成的主体、职工技能提升的基地和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是煤矿企业为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效能,通过制定和实施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标准,推动实现班组安全生产、质量达标、职业健康绩效目标的管理工程。 第四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煤矿企业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宣传、指导和参与班组安全建设,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坚持自主管理、民主管理、人本管理的原则,培养安全、知识、技术、创新型煤矿职工队伍,做到班组管理制度化、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绩效考核数据化,切实提高班组安全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以提升班组管理水平为核心,以班组长和班组成员素质提升为重点,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为抓手,着力加强职工安全健康保护、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组织保障和职责 第七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班组安全建设的组织领导,煤矿企业和煤矿(井)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制定班组安全建设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 煤矿企业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把班组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建设各层级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完善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实现班组规范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地方煤炭主体企业要明确班组安全建设的管理部门,各煤矿(井)要设立 班组安全建设专(兼)职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规发〔2012〕501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规范煤矿办矿秩序,提高煤矿办矿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运行,推动全省煤炭工业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将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煤矿办矿企业标准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 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

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已圆满完成,全省办矿企业大幅减少,产业集中度显著提高,为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办矿水平,促进主体企业做实做强,实现煤矿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运行,推动全省煤炭行业走上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煤矿办矿企业标准: 一、设立办矿企业等级标准,提高办矿水平 1、按照创新办矿管理模式的思路,以办矿企业的规模、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及管理大中型煤矿经历年限、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企业所属矿井综采、掘进机械化程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率、现场管理和注册资本(或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等条件设立《山西省办矿企业等级标准》(以下简称“企业等级标准”,见附表1),对办矿企业按特级、甲级、乙级、丙级、丁级五个级别进行管理。 2、对我省境内已有办矿企业(指省煤矿重组整合办已批复的办矿主体企业及在省煤矿重组整合办备案的二级子公司、独立煤矿企业和正华实业集团公司)对照“企业等级标准”进行等级审核评定。对应企业规模档次,企业等级标准规定的条件全部符合的,评定为相应等级。对于评定达不到丁级标准的视为无等级企业。 3、严格新开办煤矿企业的准入条件。新开办煤矿的企业须符合《山西省办矿企业等级标准》的相关条件,主要负责人职称及管理大中型煤矿经历年限、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办矿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等条件至少达到丁级企业标准要求,否则企业所属煤矿不得开工建设。 4、对有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企业及新开办和兼并重组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要求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办矿企业,不得新开办和兼并重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属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所属煤矿由具备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能力的办矿企业兼并重组。 二、建立办矿企业年审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5、对全省已有的办矿企业在本标准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等级首次审核评定。今后每年第一季度对已有办矿企业实行等级年度审核评定,审核评定结果在省煤炭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告,在煤炭厅备案。企业所属煤矿全部为建设矿井的,对照《企业等级标准》中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安全培训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所属矿井现场管理情况等条件进行等级审核评定。待企业所属煤矿建成投产后,办矿企业及时申报等级审核评定相关材料,省煤炭厅按照《企业等级标准》全部条件进行等级审核评定。 6、鼓励办矿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对经评定连续三年达到高于企业规模对应等级标准条件的办矿企业,可不受企业规模档次限制,升级为高于企业规模对应的等级,一次只升一个级别,累计最多不超过两个级别。

山西晋北整改煤矿名单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一)左云县(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片12处):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簸箕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小路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下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兴隆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5、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6、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全羊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7、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路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8、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9、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0、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水磨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帽帽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80万吨/年);(二)左云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片7处): 1、山西左云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2、山西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3、山西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240万吨/年); 4、山西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6、大同鹊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110万吨/年); 7、山西左云草垛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三)大同县(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重组1处):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土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四)市直(单独保留1处): 1、大同市吴官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浑源县煤矿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6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大同市浑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告》(同政发[2009]88号文)收悉。《浑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5月20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会议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浑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同意由浑源县政府控股组建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浑源县8处煤矿,整合为5处,生产规模由213万吨/年增加到600万吨/年。矿井名单为: 1、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300万吨/年); 2、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3、山西浑源金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4、山西浑源瑞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浑源恒山阳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二、2009年底关闭以下3处矿井。 1、山西浑源古磁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山西浑源恒山兴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山西浑源刁窝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批复后,对以上3处关闭矿井,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浑源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山西浑源白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浑源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 五、《方案》批复后,浑源县人民政府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 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山西省煤矿管理系统实用实用标准》

《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中国煤炭》杂志社点击数:3704 更新时间:2012-5-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煤炭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煤矿管理,推动煤矿企业走向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实现集约高效、安全人文、现代文明、生态和谐、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各类合法煤矿(含露天)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各级煤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标准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资源保护 第四条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第五条坚持合理开采顺序,不断优化矿井和采区设计,积极推广采煤新工艺、新技术,不得随意采厚丢薄、采易丢难、采肥丢瘦,提高煤矿资源回采率。不同煤质的煤层可进行合理配采;经严格论证并经省级及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进行“三下”开采试验;小窑采空区复采;历史上形成的小窑破坏严重区域,不具备井工开采条件的,经省煤炭厅组织论证并报请省政府常务会批准,可以进行露天复采;积极探索应用无煤柱、小煤柱开采、充填开采技术、大倾角煤层和0.7m以下极薄煤层采煤机械化开采技术。 对于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的,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煤矿要报集团公司总部审批,其他煤矿报所在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加强煤矿资源回采率管理。建立、健全煤矿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制度,

建立专门的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工作,制定提高回采率的相关措施,生产煤矿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生产建设 第七条新建、改扩建矿井要严格按照批准能力进行建设改造,不得批小建大。未经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通过增能扩建擅自提高矿井生产能力。 第八条新建井工矿井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2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最高规模不得高于500万吨/年,高瓦斯矿井最高规模不得高于800万吨/年,瓦斯矿井最高规模不得高于1500万吨/年;露天煤矿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 重组整合矿井应严格按照省煤矿重组整合办批准方案的矿井能力(或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建设、生产。 煤矿建设项目投产后5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要按照批复生产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随意增大矿井生产能力。 第九条煤矿生产和建设应坚持集约高效原则,大力推广“一矿一井一面”生产模式。 产能在9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属于薄、厚煤层配采,高、低硫(灰)煤层配采,开采薄煤层或开采解放层的,原则上可以布置“一井两面”;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原则上可以布置“一井两面”。 对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井,不论能力大小,要严格按照“一井一面”进行设计和组织建设、生产;高瓦斯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一个采区只能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矿井符合布置“一井两面”条件的,两个工作面须布置在不同采区。

朔州市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

朔州市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名单公告

(一)煤矿企业(39) 1.山西朔州朔城区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 2.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 3.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下梨园煤业有限公司 4.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 5.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 6.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7.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煤矿有限公司 8.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杰旺煤业有限公司 9.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 10.山西朔州平鲁易顺煤业有限公司 11.山西朔州平鲁区芦家窑煤矿有限公司 12.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13.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兴陶煤业有限公司 14.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 15.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 16.山西朔州平鲁区森泰煤业有限公司 17.山西朔州平鲁区后安煤炭有限公司 18.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强煤业有限公司 19.山西朔州平鲁区国兴煤业有限公司 20.山西朔州平鲁区国能煤业有限公司 21.山西山阴宝山腰寨煤业有限公司 22.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业有限公司 23.山西朔州山阴酉宜煤业有限公司 24.山西朔州山阴兰花朱和咀煤业有限公司 25.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

26.山西山阴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 27.山西省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 28.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有限公司 29.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 30.山西怀仁连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 31.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2.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何家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3.山西怀仁南窑晋通砂石煤业有限公司 34.山西怀仁峙峰山吴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5.山西怀仁峙峰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6.山西右玉东洼北煤业有限公司 37.山西右玉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38.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 39.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整合后的煤矿的名录

长治市壶关县: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赵屋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长治市郊区: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240万吨/年)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市长治县: 长治县南宋乡东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长治县南宋乡永丰村永丰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荫城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长治县西池乡南仙泉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北峙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长治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长治师庄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长治县西火镇西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县太义掌中心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第五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山西长治辛呈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常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县南宋乡长虹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振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长治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沟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王庄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10万吨/年); 经坊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40万吨/年); 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晋煤办信发2010 1743号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前言 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提出并起草。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

“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名单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名单 长治市壶关县: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赵屋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长治市郊区: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240万吨/年)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市长治县: 长治县南宋乡东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长治县南宋乡永丰村永丰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荫城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长治县西池乡南仙泉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北峙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长治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长治师庄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长治县西火镇西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县太义掌中心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第五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山西长治辛呈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常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长治县南宋乡长虹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振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长治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长治沟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王庄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10万吨/年); 经坊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40万吨/年); 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整合后的山西煤矿名单

整合后的山西煤矿名单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名单 长治市壶关县: 长治市壶关县: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45 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赵屋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45 万吨/年); 长治市郊区: 长治市郊区: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240 万吨/年)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120 万吨/年)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长治市长治县: 长治市长治县: 长治县南宋乡东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长治县南宋乡永丰村永丰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山西长治荫城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长治县西池乡南仙泉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山西长治北峙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山西长治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师庄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45 万吨/年); 长治县西火镇西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长治县太义掌中心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第五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120 万吨/年); 山西长治辛呈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长治常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长治县南宋乡长虹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山西振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山西长治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山西长治沟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王庄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 210 万吨/年); 经坊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 240 万吨/年); 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120 万吨/年); 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长治市武乡县: 长治市武乡县: 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 120 万吨/年); 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 120 万吨/年);

山西省已批准煤矿名单

山西省已批准煤矿名单 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单位 -------------------------------------------------------------------------------- | 发布时间:09年09月01日来源: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调度中心 序号单位及矿井名称证载能力 (万吨/年) 合计:263座47363 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131座)33953 (一)焦煤集团(39座)7281 1 山西西山白家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号井21 2 山西西山白家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南坑井70 3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杜儿坪煤矿500

4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360 5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地煤矿500 6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曲矿340 7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镇城底矿190 8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390 9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500 10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曲矿400 11 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15 12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河溪沟井30 13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300 14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70 15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阳煤矿470 16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180 17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柳煤矿200 18 山西汾西中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0 19 山西汾西紫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关煤矿)90 20 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5 21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辛置煤矿250 22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曹村煤矿100 23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柏煤矿210 24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龙煤矿平峒井60 25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龙煤矿斜井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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