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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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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小平羌隧道“4·20”重大事故

由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宁至张掖段站前工程LXS-8标,设计里程为DK345+155~DK407+122,线路长61.363正线公里,位于甘肃省中牧山丹马场和张掖市民乐县境内,海拔高度3500米~2700米。小平羌隧道地处祁连山中高山区,位于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西南方向祁连山小平羌沟至大平羌沟之间,平均海拔高度为3100~3800米。洞身地表起伏较大,地表自然坡度30~40度;隧道起讫里程为DK345+329~DK349+312,隧道长度3983m 。小平羌隧道距民乐县城约120公里,距张掖市约187公里。

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1年4月19日23时30分,钢筋班组安装完成DK349+035处最后一环工22a 型钢拱架,经领工员王伟检查无异常后,喷浆班组13人操作3台喷浆机喷浆。4月20日4时05分,带班员陈吓文出去组织后续施工材料,当走到距离作业面约40米处时突然听见身后一声巨响,回头看见隧道喷浆作业面上方围岩发生了坍塌,导致初期支护的工22型钢拱架及喷浆作业台架被砸跨,12名作业人员全部被埋入坍塌体中,事故发生后,中铁二局兰新线甘青项目部三工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于4时40分发现一名遇难者遗体,后因连续发生坍方,抢险工作被迫停止。经勘察事故现场,坍塌范围里程为DK349+035~DK349+050,距离地表深度约100~110m 。坍塌岩石块体约400方(最大块径约1米左右),塌腔高8~10米。直接经济损失约908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小平羌隧道位于祁连山区域地质构造带(纵向长约1000km, 横向宽200~300km )石炭系灰岩夹页岩、泥灰岩,泥盆系砂岩等软硬相间的地层中,由于多期构造运动挤压作用强烈,洞身发育多个向斜、背斜相间组成的复式褶皱。地表覆盖风化残积土层较厚,基岩露头较少。开挖揭示DK349+050~+035洞段总体位于背斜构造北翼,岩层倾角较陡,节理发育,岩体破碎;岩层的层间结合力较差,加之小平羌隧道洞顶地表冻土冬春后开始融化,冰雪融水下渗软化软弱结构面,致使围岩抗剪强度降低,是该起事故发生的潜在客观因素。

2011年3月29日,设计、施工、监理四方针对这种复杂的地质结构,进行了会商,对DK349+060~DK349+040段进行了设计变更,将原设计Ⅲa-2型衬砌支护提升至Ⅲb-2型支护,但由于作业班组未按变更后的Ⅲb-2型衬砌支护进行施工,仍按原设计Ⅲa-2型衬砌支护施工,2011年4月4日4:00时左右,DK349+035掌子面爆破引起岩体扰动,20分钟后DK349+055~DK349+035段(20米长)左侧顶部塌方,塌方高度0~4m ,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4月4日的初次塌方经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四方会商认为是施工单位“现场隧道作业班组未按2011年3月29日现场会勘后确定的变更给定的工程措施施工(仍按原设计Ⅲa-2型衬砌支护参数进行开挖及支护),

DK349+060~DK349+040段拱部初期支护180度范围未设置钢筋网及格栅钢架,喷混凝土厚度不够,系统锚杆未完全按设计施做,加之现场施工、监控量测不到位是导致塌方的主要原因”(4月4日四方认可的会商纪要原文)。

4月4日塌方后,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又针对此次塌方再次提出了处理方案,采用全断面钢拱架,挂钢筋网,网喷混凝土加厚至28cm, 衬砌结构采用Ⅳb-2型,预留注浆管对塌方的空腔进行压注水泥砂浆回填处理,支护级别实际提升到了Ⅳ级。

4月4日的塌方已经是可能再次发生塌方事故的前兆,此时,隧道上部围岩受力发生了很大变化,岩体已经处在一个极不稳定的临界状态。设计、施工、监理知道围岩结构不好,极不稳定,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方案制定时对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不详细,也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单位按照四方口头商定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对已塌方段施工处理不及时,加之监理单位的监理监督检查不到位,截止4月19日,尚未处置完毕,引起岩体失稳,导致DK349+050~DK349+035段(15米长)发生二次塌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一)直接原因

1、小平羌隧道岩层倾角较陡,节理发育,岩体破碎, 岩层的层间结合力较差,加之小平羌隧道洞顶地表冻土冬春后开始融化,冰雪融水下渗软化软弱结构面,致使围岩抗剪强度降低,是该起事故发生的潜在客观因素。

2、施工单位在4月4日塌方后,依四方商定的会议纪要作为技术交底内容,未单独编制塌方处理方案且未向监理报验,已塌方段施工处理缓慢,在4月5

日至19日仅完成初期支护,未及时对上部空腔进行压注水泥砂浆回填处理,没有形成有效抵抗塌方冲击荷载的结构体系。

3、由于4月4日塌方处理施工进度缓慢,拱顶空腔围岩临空暴露过久,引起围岩松动、风化,导致上部围岩抗剪强度进一步降低,引起岩体失稳,导致DK349+055-DK349+035段拱顶围岩发生整体坍塌。

(二)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技术资料管理混乱,检验批报检资料滞后, 同一时间的施工日志内容与报检内容不符;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交底资料不全,无初喷砼安全技术交底和两台阶开挖方法的技术交底资料;特别是针对4月4日塌方,技术交底笼统, 仅将会议纪要内容作为交底内容。

2、监理单位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监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手段弱化;监理日志记录不全面,监理旁站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旁站的现象;检验批及隐蔽工程签字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工程实体在前, 审批签字在后的情况;对重大设计变更未严格履行审批职责;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设计施工的情况,也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3、设计单位制定的4月4日小平羌隧道出口DK349+055—

DK349+035段塌方处理方案不完善,未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措施建议。

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一、事故概况

2005年12月22日14日40分,四川省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右线隧道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35万元。董家山隧道左线全长4090米,右线全长4060米,事故发生时右线隧道完成开挖1487米、衬砌1419米。

二、事故原因

根据大量的现场调查后发现,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前多次存在违规操作行为,这可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这次事故应该为一些为了赶工期而违规操作的施工单位敲响安全警钟。

瓦斯浓度过高没有引起施工部门重视而强行施工是引起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记者在事故现场采访了几位提前从隧道出来的民工。一位来自贵州遵义的民工向记者反映说,22日凌晨5点左右,他就闻到刺鼻的、有点像木材腐烂一样的味道,而且感觉头痛,随后他就向包工头报告说可能瓦斯浓度太高,要求停止施工出隧道透气,包工头没有同意停工但是准许他出来透气,就这样他才幸免遇难。

还有不少民工向记者反映,最近隧道的瓦斯浓度太高,他们下去后经常会感觉到头痛、胸闷,他们就给施工单位的领导反映也没有人来管他们,还是让他们照常施工。

34岁的包工头赵金也是这次事故的遇难者。他的妻子李明秀一边哭泣一边告诉记者,最近隧道老是遇到塌方的事故,她的丈夫也多次向施工单位领导反映情况,但是没有引起这些领导重视,施工还是照常进行。

有民工向记者反映说,就在12月18日左右隧道就发生了一次规模比较大的塌方,足足有几十米高。他们和包工头一起向施工方反映了这些情况,但是施工方还是要他们不能停工,要继续施工。

李明秀还向记者反映,事故发生当天凌晨3点,他的丈夫和一班工友认为施工太危险,但又不得不听施工方的话,就在隧道里坐了四个小时,直到凌晨7点才从隧道出来回家休息,随后又被施工单位领导强行指派到隧道里施工,结果下午就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掌子面处塌方,瓦斯异常涌出,致使模板台车四周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模板台车配电箱四周悬挂的三芯插头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施工企业中铁一局四公司,违规将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作业队。施工中安全治理混乱;透风治理不善,右洞掌子面拱顶瓦斯浓度经常超限;部分瓦检员无证上岗,检查质量、次数不符合规定等。

二是监理单位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正确履行职责,关键岗位职员无证上岗。

三是项目法人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违规分包、现场治理混乱等题目未能加以纠正,对施工中出现的瓦斯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设计单位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对涉及施工安全的瓦斯异常涌出熟悉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

三、对事故责任职员的处理

6名事故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中铁一局四公司都汶公路C合同项目经理部董家山隧道工区负责人、瓦斯监控小组副组长

2.董家山隧道工区瓦斯检查员右线隧道瓦斯检查小组组长

3.董家山隧道工区专职安全员

4.中铁一局四公司都汶公路C合同项目经理部副总工程师

5.中铁一局四公司都汶公路C合同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

6.中铁一局四公司都汶公路C合同项目经理部经理

给予其他17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

1.中铁一局四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革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中铁一局团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革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5.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6.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视站副站长,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瓦斯隧道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合同所指定采用的技术规范和相关安全规定,作出施工组织安排,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瓦检、透风、防爆、防燃的措施要细化具体、严格规范施工,做到作业规范化、标准化。

2、瓦斯隧道的施工,一定要及时喷锚,加强初期支护,衬砌紧跟,尽快封闭围岩,

最大限度降低瓦期逸出,超前加回措施到位,避免坍方。

3、瓦斯隧道施工,一定要留意低瓦斯隧道施工可能出现高瓦斯段,要加强观察和检测,防止瓦斯异常涌出和突出可能造成的灾难发生。施工中一旦发现瓦斯逸出出现异常与设计不符,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安全,同时向监理、设计、业主报告,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重新制定施组,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4、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加强治理,严格执行煤矿瓦斯防爆规定,在非衬砌地段,必须采用防爆、大功率透风、自动检测报警等措施。

5、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定防爆措施方案,除经建设、设计、监理三方签字确认外,尚需请有关专家论证,做到万无一失。

6、隧道施工必须制定瓦斯突出抢险救援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造成职员伤害时,要做到临危稳定、各负其责,全方位做好现场施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和损失。

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发生突水事故1死4失踪

2008年4月11日下午5点10分左右,位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的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进口发生突水事故,当时在洞内施工的有8人。经查,造成1名安徽籍职工死亡,4名利川籍民工失踪。

2007年“8.5”日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Ⅰ线突发

突水突泥事故

2007年“8.5”日凌晨1时左右,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Ⅰ线DK124+602掌子面爆破后,在组织出砟过程中突发突水突泥事故,一个半小时内突水量15.1万立方米,泥石量5.35万立方米,造成隧道I线、II线内52名施工人员被困,透水水量约4-5万立方米/小时。30吨重的装载机被冲走了80米,50吨重的喷浆台车被冲走了50米。涌水持续30分钟后,透水水量有所减小,但有反复,水中伴有大量泥沙涌出,隧道斜井喇叭口处淤泥厚达2米左右。到22时20分,已有42人成功获救,10人死亡(1人获救后在医院死亡)。

主要原因:

(1)当地连续降雨,事故发生地段地表雨水与地下岩腔及断层水系相通,并存有大容量承压水体,地质构造复杂。

(2)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虽然也做了多方面的地质勘测工作,但由于认知水平的局限,工作措施不到位,未能发现不明承压水体;

(3)施工过程中,对岩层变化及实测出主要发育的岩溶裂隙水超压先兆分析判断不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因此,当隧道岩体揭露后,造成岩溶水压的承载失衡,导致突水突泥重大事故的发生。

2008年4.11日下午5时10分左右,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进口泄水洞发生突水事故。有4人死亡、1人失踪。突水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一定数量来势凶猛的涌水现象。

当地降雨量达60多毫米。位于马鹿箐隧道进口泄水洞内一施工设备突然倒塌,5名工人进入抢修后,突遇涌水,当场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

1、2006年10月01日18时10分,石太客运专线太行山隧道8号斜井,因钢筋焊接引燃泄水管及防水板、通风管,致使该斜井正洞左线石家庄方向DK89+534处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

2、2007年07月13日06:30时,武广客运专线牛岭隧道进行矮边墙施工的施工人员发现后方防水板台架上有烟雾,台架上电路冒出黑烟,试图用木棍挑断电线,但没有成功,随后台架起火,冒出浓烟,人员无法接近起火处,当即剪断电线,切断电源。火情发生后,浓烟迅速扩散到掌子面,造成被困人员呼吸困难,部分人员出现眩晕现象,所幸未造成人员死亡。

3、2006年06月06日17:00时,新建大理至丽江铁路北松坪1#隧道出口,施工单位自制的组合衬砌台架在拼装过程中突然发生倒塌,造成3死2伤。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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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3677-61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 分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及案例 (一)复杂岩溶隧道突水、突泥。 1、20xx年01月21日,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出口段平导开挖至DK255+978时发生突水、突泥,突水总量约18万方,在抢险抽水时又多次发生突水。马鹿箐隧道全长7879m,最大埋深约660m,隧道自进口至出口为连续15.3‰上坡。在线路左侧30m预留二线位置设置贯通平导,平导全长7850m。隧道穿越地层中灰岩地层为7408m,占隧道总长的94%,隧道区域漏斗、落水洞、暗河十分普遍,岩溶强烈发育,管道岩溶水系极为复杂。这次事故除多人逃生外,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 2、20xx年08月05日凌晨1:00时左右,宜万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报告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盾构隧道工程事故案例分析1

盾构法隧道工程事故案例分析及风险控制 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 傅德明 盾构法隧道已经发展到十分先进和安全的技术,但是由于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性,或由于施工操作的错误,还存在许多风险,近年来,我国的盾构隧道工程也出现一些工程故事,因此, 隧道工程的安全和风险控制十分重要. 1、盾构法隧道工程事故分析和风险控制 1.1 南京地铁盾构进洞事故 事故描述: 1.工程概况 南京某区间隧道为单圆盾构施工,采用1台土压平衡式盾构从区间右线始发,到站后吊出转运至始发站,从该站左线二次始发,到站后吊出、解体,完成区间盾构施工。 该区间属长江低漫滩地貌,地势较为平坦,场地地层呈二元结构,上部主要以淤泥质粉质粘土为主,下部以粉土和粉细砂为主,赋存于粘性土中的地下水类型为空隙潜水,赋存于砂性土中的地下水具一定的承压性,深部承压含水层中的地下水与长江及外秦淮河有一定的水力联系。到达端盾构穿越地层主要为中密、局部稍密粉土,上部局部为流塑状淤泥质粉质粘土,端头井6m采用高压旋喷桩配合三轴搅拌桩加固土体。 2. 事故经过 在盾构进洞即将到站时,盾构刀盘顶上地连墙外侧,人工开始破除钢筋,操作人员转动刀盘,方便割除钢筋,下部保护层破碎,刀盘下部突然出现较大的漏水漏砂点,并且迅速发展、扩大,瞬时涌水涌砂量约为260m3/h,十分钟后盾尾急剧沉降,隧道内局部管片角部及螺栓部位产生裂缝,洞内作业人员迅速调集方木及木楔,

对车架与管片紧邻部位进行加固,控制管片进一步变形。仅不到一小时,到达段地表产生陷坑,随之继续沉陷。所幸无人员伤亡,抢险小组决定采取封堵洞门方案。3.处理措施 抢险小组利用应急抽水泵排除积水,同时确定采取封闭两端洞门的方案,在该车站端头外层钢筋侧放置竹胶板,采用编织袋装砂土及袋装水泥封堵,迅速调集吊车及注浆设备进场,采用钢板封堵洞门;始发站洞内积极抢险,利用方木对车架与管片进行支顶,在无法控制抢险的情况下安全撤出作业人员,在洞内进行袋装水泥挡墙施工,共用水泥90t,码砌过程中有局部渗水,为确保挡墙稳固,决定在始发站洞口堵封,之后开始拆除洞口钢轨。 第二天,盾构到达车站端头继续洞门钢板封堵,并及时浇筑混凝土34m3,在钢板背面架设工字钢作为斜支撑;根据地表沉降情况,调集设备进行地表注浆加固。始发站洞口施工袋装水泥挡墙,利用管片小车用龙门吊吊运到井下,人工码砌并开始加工钢筋网片及模板。 第三天,接收车站端头2根型钢支撑已全部架好,继续向已封堵好的钢环内浇灌混凝土。但钢环下部又出现漏水、漏砂现象,现场组织人员用袋装水泥、棉被堵漏,并增加水泵抽水,晚上安装2根钢支撑,井下立模浇筑右线盾构井2m高范围内混凝土。 之后几天,始发站水泥挡墙施工完成,安装钢筋网片及模板,纵横向设置型钢支撑。端头井两侧继续钻孔并注双液浆,右线端头浇筑混凝土,地表沉陷处土方回填,端头井左侧立模。后向洞内注水,注水速度为51m3/h,并用聚氨酯堵漏。 事故发生10日后,接收车站端头部位继续浇筑混凝土,险情得到有效控制。

隧道安全事故案例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小平羌隧道“4·20”重大事故 由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承建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至段站前工程LXS-8标,设计里程为DK345+155~DK407+122,线路长61.363正线公里,位于省中牧山丹马场和市民乐县境,海拔高度3500米~2700米。小平羌隧道地处祁连山中高山区,位于省市山丹县西南方向祁连山小平羌沟至大平羌沟之间,平均海拔高度为3100~3800米。洞身地表起伏较大,地表自然坡度30~40度;隧道起讫里程为DK345+329~DK349+312,隧道长度3983m 。小平羌隧道距民乐县城约120公里,距市约187公里。 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1年4月19日23时30分,钢筋班组安装完成DK349+035处最后一环工22a 型钢拱架,经领工员王伟检查无异常后,喷浆班组13人操作3台喷浆机喷浆。4月20日4时05分,带班员吓文出去组织后续施工材料,当走到距离作业面约40米处时突然听见身后一声巨响,回头看见隧道喷浆作业面上方围岩发生了坍塌,导致初期支护的工22型钢拱架及喷浆作业台架被砸跨,12名作业人员全部被埋入坍塌体中,事故发生后,中铁二局兰新线甘青项目部三工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于4时40分发现一名遇难者遗体,后因连续发生坍方,抢险工作被迫停止。经勘察事故现场,坍塌围里程为DK349+035~DK349+050,距离地表深度约100~110m 。坍塌岩石块体约400方(最大块径约1米左右),塌腔高8~10米。直接经济损失约908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小平羌隧道位于祁连山区域地质构造带(纵向长约1000km, 横向宽200~300km )石炭系灰岩夹页岩、泥灰岩,泥盆系砂岩等软硬相间的地层中,由于多期构造运动挤压作用强烈,洞身发育多个向斜、背斜相间组成的复式褶皱。地表覆盖风化残积土层较厚,基岩露头较少。开挖揭示DK349+050~+035洞段总体位于背斜构造北翼,岩层倾角较陡,节理发育,岩体破碎;岩层的层间结合力较差,加之小平羌隧道洞顶地表冻土冬春后开始融化,冰雪融水下渗软化软弱结构面,致使围岩抗剪强度降低,是该起事故发生的潜在客观因素。

年最新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doc

2017年最新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7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1、询问与厉业忠一同上班的在场目击人员王淑玲和王广文。据王淑玲供述,当时王淑玲、王广文和厉业忠三人往泡花碱方向南行走到交叉路口处时,从西边过来一辆货车,因车速很快,王淑玲和王广文急忙往东西两边躲闪,所幸两人躲过车辆只被车灯挂到了衣服,并让司机马上停车,告诉司机轧到人了。 2、肇事司机所属滕州汉源商贸有限公司,事发时已将煤卸掉,空车行驶。驾驶员进厂时各类证件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据车主程明所述,司机已经一整夜未睡觉,属于疲劳驾驶。 3、在事发前,约7:36分,保卫部王德光在西地磅发现此车行驶速度过快,目测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要求司机减速停车,但司机没有理睬保安的警告,依然原速往东行驶,王德光随即通知东大门保安朱玉鹏将此车辆拦截。 三、事故原因: 1、外来司机不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在厂区交通干道上超速行驶,不听从保卫人员警告,在车辆拐弯时车速过快,为事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解析及其原因分析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一、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及案例 (一)复杂岩溶隧道突水、突泥。 1、2006年01月21日,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出口段平导开挖至DK255+978时发生突水、突泥,突水总量约18万方,在抢险抽水时又多次发生突水。马鹿箐隧道全长7879m,最大埋深约660m,隧道自进口至出口为连续15.3‰上坡。在线路左侧30m预留二线位置设置贯通平导,平导全长7850m。隧道穿越地层中灰岩地层为7408m,占隧道总长的94%,隧道区域漏斗、落水洞、暗河十分普遍,岩溶强烈发育,管道岩溶水系极为复杂。这次事故除多人逃生外,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 2、2007年08月05日凌晨1:00时左右,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I线斜井向进口方向DK124+602掌子面右侧下部发生突水、突泥,总突水量约15万方,突泥量5.4万方。斜井工区Ⅰ线距掌子面约220米填满淤泥和石块,其他地段淤泥厚1~4米不等。野三关隧道Ⅰ线全长13846米,隧道最大埋深695米,设计为人字坡。Ⅰ线左侧30m设置Ⅱ线。隧道穿越石马坝背斜及二溪河向斜,发育有5条暗河及管道流。突水后,5个掌子面人员受困,共计52人被困。43人获救,其中1人医治无效

死亡。9人中有2人在隧道内死亡,7人失踪。 (二)软弱围岩隧道塌(坍)方 1、2007年04月30日15时30分太中银铁路吴堡隧道3#斜井掌子面左侧拱脚部位发生坍方, 坍方量约8立方米,造成当场死亡4人,1人受轻伤。 2、2007年08月06日18点30分左右,石太客专南庄隧道出口DIK151+603掌子面处上导坑开挖刚完成,在准备架设拱架过程中,上导坑DIK151+603~610段已完成的初期支护突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1人死亡,1名失踪。 (三)隧道掌子面后方塌方 1、2006年06月06日10时20分,大理至丽江铁路下河村2#隧道DK11+195处发生局部坍方,致使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一台挖掘机和一名司机被困,经紧急抢救,于当日16时58分将被困司机救出。 2、2006年07月06日5时10分,黔桂线扩能改造工程螃蟹冲隧道出口突然发生坍方,6名施工作业人员被困洞内。经紧急抢救,被困人员于07月09日17时55分全部救出。 3、2007年01月07日,武广客专高岭隧道进口施工掌子面后方30米处11米长段落急剧变形,停止开挖进行加固处理。加强后,变形继续加大,部分地段开裂。

《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例分析

1、2006年10月5日6时许,陈海某(20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616154××)搭载陈某、谢某在江滨堤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出事地点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车辆时,与由西往东李某(18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动机号061032××)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交管股事故处理民警林某、冯某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综合分析证实: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问:本案中陈海某和李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处理? 答: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应依法确定陈海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对陈海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李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吴某某被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录用工人,2007年3月15日,吴某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某将单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同时向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某受伤情况经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答: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侵权人已对劳动者(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不影响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对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提出吴某某享受工伤待遇时应扣除交通事故侵权人已赔部分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为吴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吴某某享受的工伤待遇应当由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学生一年大半时间都在学校生活和学习,所以保障每一个学生在学校安全,有序的学习,是每个老师的愿望和义务,主观而言,没有哪个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希望自己的学生受到任何人身伤害,一直以来,学校和老师们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每天都在如履薄冰,惟恐自己的哪个学生“出事儿”。同时,安全教育是每次学生校会和班会,各种活动前都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但客观事实是,由于中小学学生的认知水平、社会能力、防范意识、人口密度大等原因的影响,每年每个学校都会发生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安全事故。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每年都会因交通事故而致死、伤残大量人员,财产损失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要从小就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特别要提高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违规驾驶。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分析: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0月23日13时许,某地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公路上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分析: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查处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交通违法行为2649万起,平均每天7万多起。全国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路口交通事故4.6万起,造成1.1万人死亡、5万人受伤,分别上升17.7%、 16.5%和12.3%。其中,因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事故起数上升 17.9%。全国私家车导致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5.5%和6.5%,分别占机动车肇事总数的68.7%和58.8%,比2011年上升6.4和6.2个百分点。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一刹那间,就会夺走了人的生命。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让交通法规在我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一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一、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及案例复杂岩溶隧道突水、突泥1、2006年1月21日,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出口段平导开挖至DK255+978时发生突水、突泥,突水总量约18万方,在抢险抽水时又多次发生突水。马鹿箐隧道全长7879m,最大埋深约660m,隧道自进口至出口为连续15.3‰上坡。在线路左侧30m预留二线位臵设臵贯通平导,平导全长7850m。隧道穿越地层中灰岩地层为7408m,占隧道总长的94%,隧道区域漏斗、落水洞、暗河十分普遍,岩溶强烈发育,管道岩溶水系极为复杂。这次事故除多人逃生外,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2、2007年8月5日凌晨1:00时左右,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I线斜井向进口方向DK124+602掌子面右侧下部发生突水、突泥,总突水量约15万方,突泥量5.4万方。斜井工区Ⅰ线距掌子面约220米填满淤泥和石块,其他地段淤泥厚1~4米不等。野三关隧道Ⅰ线全长13846米,隧道最大埋深695米,设计为人字坡。Ⅰ线左侧30m设臵Ⅱ线。隧道穿越石马坝背斜及二溪河向斜,发育有5条暗河及管道流。突水后,5个掌子面人员受困,共计52人被困。43人获救,其中1人医治无效死亡。9人中有2人在隧道内死亡,7人失踪。软弱围岩隧道塌(坍)方 支混凝土开始剥落、掉块,随后开始坍塌,至3月27日洞顶地表塌通,形成长15米宽10米的陷坑。4、2007年7月15日下午,郑西客专南山口隧道斜井正洞施工至DK69+173时,初喷过程中掌子面左上角出现掉块。7月16、17、18日陆续出现掉块、坍塌,直至钢拱架压垮、上台阶全部被掩埋,坍塌长140多米。地表房屋出现裂纹,院内地表出现起鼓现象,所幸无人员伤亡。施工中上台阶长83m,仰拱距最前掌子面126m,二衬距最前掌子面146m。5、2006年5月16日23:00时,大理丽江铁路南场岭隧道出口地段发生连续坍方,6名施工人员被困。坍方段约26米。经铁道部组织全力抢救,于2006年5月21日8:00全部获救。6、2007年9月2日凌晨3时25分,合宁铁路亭子山2号隧道在拱部初期支护侵限部位换拱作业时发生局部塌方,5名工人被埋。当时,共有23名工人在该区域作业,上方土体突然坍塌,将5名换拱作业人员埋没,18名工人及时安全撤出。亭子山2号隧道全长1635米,已于2007年8月28日上导贯通,坍塌长度约6米,总坍塌土方量约1000立方米,9月19日搜到遇难者尸体。7、2007年9月30日17时,兰青二线八盘峡2号隧道塌方,造成8名施工人员被困,经各方努力营救,人员全部安全生还。洞内火灾1、2006年10月1日18时10分,石太客运专线太行山隧道8号斜井,因钢筋焊接引燃泄水管及防水板、通风管,致使该斜井正洞左线石家庄方向DK89+534处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2、2007年7 月13日6:30时,武广客运专线牛岭隧道进行矮边墙施工的施工人员发现后方防水板台架上有烟雾,台架上电路冒出黑烟,试图用木棍挑断电线,但没有成功,随后台架起火,冒出浓烟,人员无法接近起火处,当即剪断电线,切断电源。火情发生后,浓烟迅速扩散到掌子面,造成被困人员呼吸困难,部分人员出现眩晕现象,所幸未造成人员死亡。洞内爆炸1、2006年2月28日,温福铁路福建段琯头岭隧道洞内出口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2、2006年12月10日23时,洛湛二线大桂山隧道进口洞内发生爆炸,当场死亡3人,伤3人(其中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失踪1人。隧道洞口边仰坡塌方1、2006年3月21日18时20分,武汉安康铁路增建二线襄胡段王家沟隧道明洞洞口上部边坡突然坍塌,8名施工人员被困洞内。后经紧张抢险,至22日凌晨4时50分,被困人员全部获救。2006年5月21日上午10时40分,洛湛线DK58+620处发生山体滑塌,正在双牌2号隧道开工准备的4名作业人员被砸伤,1人死亡,其余3人受伤。n 2006年9月13日11时50分,武康铁路增建二线工程系家山1号隧道突然发生坍陷,造成正在隧道上方地表进行现场勘

铁路隧道塌方事故案例分析

铁路隧道塌方事故案例分析一、工程及事故概况 洛湛铁路(茂名段)古榄隧道进口里程为DMK480+725,出口里程为DMK484+295,全长3570米。建设单位为广铁集团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局,设计单位为铁道第**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广 东**监理公司。当时进口掌子面施工里程为DMK481+181,仰拱及仰 拱填充里程为DMK481+150,二衬里程为DMK481+105。塌方中心里程 约DMK481+150,离进口洞门425米,围岩为V级,涌水量大。 洛湛铁路(茂名段)古榄隧道于2008年7月15日晚19:30时,开挖DMK481+150~+155段5米仰拱时,仰拱基坑基本开挖到位,挖机已退到DMK481+148填充面上对上述段进行清底作业。 当时掌子面处于停工状态,无人作业,仰拱开挖现场只有领班1人,汽车司机1人,挖掘机司机1人。22:35时在没有明显征兆的情况下,隧道左侧边墙突然发生掉块,随即洞内发生大面积坍塌,立刻 将DMK481+148里程前后完全掩埋。供电线路瞬间受损,隧道洞内一 片漆黑。现场领班郭朝华快速跑向洞口方向,汽车司机杨正林驾车 幸运地安全撤出危险地段。挖掘机司机陈其宝,正在挖掘机驾驶室 内操作,不幸困在坍塌体内。事故发生后,现场及时组织了紧急搜

救。由于塌方体极不稳定,救援工作异常艰难,抢救作业面多次发 生险情。为保障抢救人员的安全,经抢险指挥部决定于7月23日停 止对被困挖掘机司机的搜救,由设计单位出具加固处理设计方案后,再由施工单位对塌方段按设计方案进行处理,并进一步调查事故原 因和搜寻被困人员。 古榄隧道DMK481+150~+155塌方段围岩地质情况, 揭示围岩为强风化砂岩夹页岩,局部为全风化,岩体破碎,裂隙纵 横交错,层理产状不规则,岩层风化严重,多数呈软弱夹层产出,局 部岩层层理接近水平状,岩体裂隙水和孔隙水丰富,受裂隙水和地 表水渗透后,岩体自稳性差。 二、塌方段原因分析 针对DMK481+150~+155产生塌方事故发生的原因 1、主观原因分析: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交通安全的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事件发生于20xx年冬天的下午,学校17:20分放学后,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有家长骑车来接,而附近曼纳罕村、曼轰村以及街道上住的学生不需要家长来接,他们三五成群的步行回家,其中有几个低年级的小学生,边走路边打闹,你追我赶,你碰我一下,我踢你一脚,甚至还从公路的这边横穿到公路的那边,根本就不注意来往的车辆,在进入道路变窄的路段,他们没有走路边,仍在打闹。突然,一辆大货车向勐海方向急速驶去,迎面而来的也是一辆风驰电掣而来的摩托车,而学生仍然没有发现危险逼近,摩托车司机为避免与学生相撞,扭头撞向了路边的建筑材料堆,受了重伤,学生也因惊慌差点发生危险?? 分析:从这一案例中,我们发现,小学生的自律能力非常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就在身边,在追打的时候,有可能身后突然出现一辆车或者摩托车来不及刹车,一个小小的意外,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针对小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我们应该多在校园内宣传安全知识,比如说充分利用每周一节的班会课,板报安全知识,班级文化,安全警示语,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等方式大量宣传,深入宣传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不

仅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还要把它深深地记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让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少。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一旦炸响,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危险不发生或让危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我们就应该教育好学生,比如,过马路时,要教育他们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教育他们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谨记红灯停,黄灯等,绿灯行。过马路不要追逐,要一看,二慢,三通过等等。 除了通过班会等教育,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一些宣传类的活动,比如,在班级宣传栏或展览栏上,多贴一些遵守交通、不乱闯红灯等之类的警告语,让同学们更好的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学校了也可以请来交通警察,给同学门上关于交通的课,使同学们更好的知道交通对人类的帮助?? 作为教师,我们应当教育学生做到如下之总结: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交通安全教育时小学生的必修课,坚持每周一课制度; 5、聘请交警为小学生校外辅导员,教小学生交通指挥手势,熟知交通标志,并请交警为小学生上交通知识课; 6、教育骑自行车的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英雄车、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安全案例分析 打洛镇第二小学杨鹏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越来越快,汽车、摩托车等成了人们重要的交通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尤其对小学生而言,因他们对基本的交通规则认识不清,在车辆通行的道路上不能很好地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导致发生了许多血的案例。交通安全作为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近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公路越来越显拥挤,我校的位置又处在勐海县与打洛镇交通干道的旁边,来往汽车、摩托又多,对我校上下学学生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教育可以说是迫在眉睫,通过本次案例分析,旨在引起学校、社会及学生的关注,共同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 案例:事件发生于2012年冬天的下午,学校17:20分放学后,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有家长骑车来接,而附近曼纳罕村、曼轰村以及街道上住的学生不需要家长来接,他们三五成群的步行回家,其中有几个低年级的小学生,边走路边打闹,你追我赶,你碰我一下,我踢你一脚,甚至还从公路的这边横穿到公路的那边,根本就不注意来往的车辆,在进入道路变窄的路段,他们没有走路边,仍在打闹。突然,一辆大货车向勐海方向急速驶去,迎面而来的也是一辆风驰电掣而来的摩托车,而学生仍然没有发现危险逼近,摩托车司机为避免与学生相撞,扭头撞向了路边的建筑材料堆,受了重伤,学生也因惊慌差点发生危险…… 分析:从这一案例中,我们发现,小学生的自律能力非常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就在身边,在追打的时候,有可能身后突然出现一辆车或者摩托车来不及刹车,一个小小的意外,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针对小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我们应该多在校园内宣传安全知识,比如说充分利用每周一节的班会课,板报安全知识,班级文化,安全警示语,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等方式大量宣传,深入宣传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不仅要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还要把它深深地记在心上,把安全放在首位,让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少。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一旦炸响,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了危险不发生或让危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我们就应该教育好学生,比如,过马路时,要教育他们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教育他们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谨记红

2012年幼儿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2012年幼儿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2012年幼儿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案例一:2012年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发生一起面包车侧翻落水的事故,导致3名幼儿当场死亡、8名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4名幼儿受伤。记者调查发现,这起事故背后的原因和历次发生的校车事故惊人地相似 原因分析:所谓的“校车”严重超载,17人挤在七座面包车上,廉价的面包车设施缺乏保护性。

案例二:2012年3月20日上午,巴中南江春场坝某幼儿园一辆车牌照为川Y29705运送玻璃的长安小货车在倒车时将正在做操的小朋友撞倒4人,其中一人死亡,另外三人受伤,事发后,幼儿园负责人及时将伤者送入医院,交警事故中队立刻赶到现场进行查勘。 原因分析:幼儿园活动场地位于交通道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幼儿做操时,老师疏于监管和观察,面包车司机对盲点的忽视,这些都是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

案例三:轿车撞上三轮,10岁女童不幸殒命 2012年7月3日中午12时38分,丹阳市民葛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车,带着儿子和外孙女行驶到该市云阳镇汤甲村委会附近路段时,在正常行驶情况下,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红色轿车撞倒,三轮车倒地后向前方又摔出数米远,车上三人当即倒地受伤……轿车司机没有停车抢救伤者,而是加速逃离现场。 原因分析:家长安全意识薄弱,小孩子的安全意识本来就不强,如果家长还不重视,让小孩独自坐在没有保护设施的三轮车后,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肇事司机道德的缺失和对法律的蔑视。

案例四:幼儿园亲子活动出车祸28人遇险或因司机操作失误 2012年5月22日,一辆车牌号为川A40149、满载幼儿园学生和家长的客车,由成都琉璃立交向桂溪立交行驶时,在琉璃立交桥下桥处发生侧翻。车上共有28人,13人为红灵新世纪幼儿园小朋友,其余乘客为家长和该园教师,此次事故20名受伤,一名重伤。 原因分析:交警三分局民警介绍,事故疑因下雨路滑司机操作失误所致。接警后他们赶到现场,出事的客车侧翻在超车道的绿化带,占了一个多车道,现场交通并未受到太大影响。据司机回忆,他为了避让其他车辆,就打了一下方向盘,导致事故发生。天气原因以及司机的失误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隧道施工事故案例分析

隧道施工事故案例分析 藕明江 前言:隧道工程施工复杂,有着太多的潜在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具有高危险性的特点。在近几年,隧道工程施工的事故频发,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本文即选取典型的隧道施工事故,对具体的案例进行了失稳分析,同时给出具体的维护措施及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对隧道施工安全有所帮助。 案例 兰新铁路小平羌隧道“4.20”坍塌事故 2011年4月20日4时05分左右,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兰新路甘青段LXS—8标小平羌隧道出口掌子面,喷浆作业时拱顶突然发生坍塌,12名作业人员被掩埋致死。构成生产安全重大事故。 1.现场还原 2011年4月19日23时30分,钢筋班组安装完成DK349+035处最后一环工22a型钢拱架,经领工员检查无异常后,喷浆组13人操作3台喷浆机喷浆。同日4时05分,隧道喷浆作业面上方围岩突然发生坍塌,导致初期支护的工22型钢拱架及喷浆作业台架被砸垮,12名作业人员全部被埋入坍塌体中,事故发生后,中铁二局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于4时40分发现一名遇难者遗体,后因连续发生塌方,抢险工作被迫停止。经勘察事故现场,坍塌范围里程为DK349+035~DK349+050,距离地表深度约100~110m。坍塌岩石块体约400方(最大块径约1米左右),塌腔高8~10米。 2.原因分析 2.1直接原因 (1)小平羌隧道岩层倾角较陡,节理发育,岩体破碎,岩层的层间结合力较差,加之小平羌隧道洞顶地表冻土冬春后开始融化,冰雪融水下渗软化软弱结垢面,致使围岩抗剪强度降低,是该起事故发生的潜在客观因素。 (2)施工单位未单独编制塌方应急处理方案且未向监理报验;在完成初期支护后未能及时对上部的空腔进行压注水泥砂浆回填处理,没有形成有效抵抗塌方冲击荷载的结构体系。(3)施工速度过于缓慢,拱顶空腔围岩临空暴露时间过久,引起围岩松动、风化,导致顶部围岩强度降低,进而引起岩体失稳而坍塌。 2.2间接原因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检验批报检资料滞后,同一时间的施工日志与报检内容不符。监理单位监理基础工作薄弱,履行职责不力,管理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工程施工在前,审批签字在后的现象;在发现施工单位存在未按规范施工时也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停工整改措施。设计单位对塌方处理的方案不完善,也没有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措施的建议。 3.处理方法 由上面分析的原因来给出一下几点维建议。 (1)岩层的岩性较差,破碎程度高,且节理发育,同时存在融水软化岩体。最有效的方法即是对顶部岩层进行注浆处理。通过水泥砂浆来堵塞发育的节理面,增大破碎岩体的粘结性,使较为破碎的部分变为整体,大大提高了顶部围岩的承载能力,同时水泥砂浆堵塞住岩体中的孔洞,大大减少了融水的渗流,变相的提高了岩体的强度。 (2)前面提到的即为坍塌事故的自然因素,这里所提到的即认为因素。从前面的原因不难看出,归根结底是因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没有能够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在

铁路安全事故案例解析

陇海线咸阳北站调车挤岔脱轨一般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年元月24日晚,咸阳车务段咸阳北站运转一班值班。3807次23时50分到达咸阳北站进5道,进行挂车作业。值班员编制的调车计划为:5西顶岔外-21,5东出,6+20西出岔外+21连结,代车开车。向信号员、调车长下达了调车计划。调车长向担任连结员及机车司机传达了调车作业计划,随即开始作业。当作业到5西岔外-21时,担当前方瞭望的连结员中途下车,中断瞭望和信号显示,致使推进车列越过关闭的D5信号机,挤坏1号道岔。此时,控制台上挤岔铃响,值班员、信号员在未弄清挤岔铃响的真实原因的情况下,继续按计划进行作业。当作业到6+20岔外连结,挂好车后,在带车进6道的途中,由于1号道岔被挤,而导致了守前第2、3、4位车脱线,构成调车挤岔脱轨一般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连结员中途下车,中断瞭望和信号显示。 2.值班员编制调车计划心中无数。 3.值班员、信号员在发现挤岔铃响、1号岔区出现红光带后,未弄清其真实原因,仍继续进行作业,造成挤岔后脱线。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1.连结员负主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500元,下岗重新学习调车助理。 2.值班员负重要责任,降职为助理值班员,罚款500元,下岗半年,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信号员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300元。 四、采取措施 1.加强对职工进行责任心教育,培养职工敬业爱岗、遵章守纪的良好风尚。 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铁路调车作业标准》和6502电气集中设备使用办法,提高处理非正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3.严格劳动纪律,坚决执行“八不准”的规定。

4.由安全、技术、教育科的有关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对咸阳北站的职工进行帮教,以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 5.扩大教育面。将此次事故,以段文下发各站,认真传达学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争取安全形势的好转。 宝成线宝鸡车站运转车长漏乘一般事故 一、事故概况 1995年8月12日,在宝鸡车站。西安列车段运转车长值乘306次,在10道发车。由于值乘运转车长臆测行事,未确认阿所值乘的列车在哪股道,就盲目地上到6道停留的空客车底上。发车前,助理值班员与运转车长通过电台对话、联系,其用语、程序均不够标准,以致互相误认,助理值班员在没有得到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的情况下,发出列车。10道306次开车2分钟,信号楼及发车助理值班员从无线电台和对讲机司机与运转车长的对话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而且列车尾部通过发车人地点时,未见运转车长出来对信号,很快确认运转车长漏乘,构成一般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运转车长臆测行事,未确认所值乘列车在哪股道,上错列车。 2.运转车长与助理值班员用对讲机对话,其程序、用语不标准,并同意助理值班员直接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3.车站助理值班员违反原《技规》相关规定,仅通过对讲机联系征得运转车长同意后向306次司机显示了发车信号,而没有做到“发车人员应依式中转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 4.少数干部放松管理、要求不严,对现场标准化作业和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措施不力,暧昧迁就,动真格的少,特别在对讲机管理使用中,只看到线路短、弯道大、列车长现场作业困难,而忽视了不安全因素。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事故发生后,经分局安全部门分析确定,由西安列车段运转车长负主要责任。

卓顶精文2019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2019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0M路段处,遇右前方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19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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