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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 第一部分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分册(DB52T 725.1-2018)

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 第一部分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分册(DB52T 725.1-2018)
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 第一部分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分册(DB52T 725.1-2018)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陕政发[2004]18号2004年4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已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是强化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有效推进节约用水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在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及时反馈在执行当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跟 踪监督试行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定额》。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 (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2004年4月) 前言 本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法规制定。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统计局提出。 本定额由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能源技术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起草。 1 通则 1.1 为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定额。 1.2 本定额适用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工业、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管理。 1.3 本定额是在陕西省各行业用水情况调查、测试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已有成果和行业用水标准,经过分析测算和反复讨论核实后制定。 1.4 本定额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暂定2年。

1.5 本定额未涵盖的用水,但部门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本定额在试用期间如遇国家用水定额颁布实施,按国家定额执行。 2 工业用水定额 2.1 工业用水定额表

节约用水条例(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全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 第三章节约用水措施 第四章节约用水保障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节约用水坚持节水优先、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鼓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村民、居民节约用水。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推广使用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节约用水工作和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推广先进农业节水技术。 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大学、中学、小学学生节约用水教育,提高节约用水意识。 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水务、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教育、公共机构节能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有权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后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

《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43-2014)

行业用水定额 陕西省质量监督局发布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943-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所规定的原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萍、毛小惠、冯缠利、贾亚平、马孝义、高旭艳、聂卫波、龙正未、刘永刚、鱼晓利、杨建宏、王栋、孙琦、王光社、甘学涛、李宏革、薛亚丽。 本标准由陕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行业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工业、农业、居民生活及公共建筑和设施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省域内水资源规划、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等工作。本标准中未涉及的行业和产品,其用水定额可参照相近行业、相近产品的定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7367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CJ 42 工业用水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 SL 13 灌溉试验规范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水利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新水量 quantity of first used water 取自任何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3.2

用水定额 water consumpion quota 指每计量单位需要的新水量标准。 注:计量单位指人、床、次、d、t、m2、m3、100m、kg、台、辆、头等。 3.3 工业用水定额 industry water quota 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综合用水量。工业用水定额根据项目性质分为定额A和定额B。 注:定额A代表先进用水定额,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再建项目的用水控制上限;定额B代表通用用水定额,主要用于已建项目的用水控制上限。综合用水包括生产区域内的生产和辅助性生产用水总量。 3.4 生活用水定额 domestic water use quota 包括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两大类。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城镇公共用水指除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外的城镇用水。 3.5 灌溉定额 irrigation quota 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插秧前)及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物以一年为期),单位面积上各次田间净灌溉用水量之和,以m3/亩表示。 4 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河北省用水定额分解

河北省用水定额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综述 《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系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要求,由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河北省水资源开发中心和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等单位编制的。本定额已经过省内有关部门和专家审查,并于2001年11月3日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成果验收。 《河北省用水定额(试行)》的适用范围为全省各城镇工业、生活用水和全省农村用水,使用有效时限为五年。 二、编制的依据和方法 本次编制用水定额的主要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资源[1999]519号文); 3、《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GB/T17367—1998); 4、《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7119—1993); 5、《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12452—90); 6、《企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CJ21—1987);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1994); 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88—99)。 本次同水定额编制中,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以统计分析法为主,其它方法(如重复利用率提高法等)核验的方式确定;城镇生活用水定额采用统计分析法计算,结合专家意见修订的办法确定;农作物灌溉定额依据灌溉试验资料,按经济灌溉定额计算方法制定;林牧渔业用水定额则根据调查资料,按水量平衡分析方法确定。 三、编制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编制 本次共编制完成93个行业219种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详见表1—1~表1—7。有关编制说明如下: 1、工业用水定额指标系指工业行业或企业生产单位产量或产值所取用的新水量指标; 2、工业行业分类及代码均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规定划分; 3、鉴于影响工业产值的因素较多,本次工业用水定额一般均按单位产品用水定额编制; 4、为提高工业用水定额的适应性和实用性,编制时尽量剔除一些辅助及附属部门用水; 5、考虑工业企业的副产品已包括在主产品之中,故本次用水定额主要针对主产品编制; 6、由于工业用水定额与重复利用率关系密切,本次据资料情况,提出了部分产品的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 7、针对同类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因生产工艺、规模、原料及专业化程度等不同,产品用水定额差异较大的实际,本次采取了尽量细化产品的方法,并引进了调整系数的概念; 8、为使工业定额更具有针对性,本次对部分产品提出了不同适用条件下的用水指标。如,煤炭及矿石开采业中的原煤指水采方式;调味品制造业中的味精划分为年产万吨以上和万吨以下;基本化学原料业中的烧碱分为隔膜法和离子膜法;水泥制造业中的水泥分为干法和湿法、半干法生产等。

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农业

ICS27.010 F 0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161.1—2016 代替DB13/T 1161.1-2009 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用水 Norm of water intake Part 1:Agricultural water 2016-01-09发布2016-03-01实施

DB13/T 1161.1—2016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灌溉分区 (2) 5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调节系数 (3) 6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 (3) 7 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5) 8 果树灌溉用水定额 (6) 9 畜牧业用水定额 (6) 10 渔业用水定额 (7) I

DB13/T 1161.1—2016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用水; ——第2部分:工业取水; ——第3部分:生活用水。 本部分为DB13/T 1161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杨婧、程鹏、韩晓宇、刘长缨、王东辉、张广艳、石梦梦、袁淑芳、卢耀东、李东海、刘红亮、李哲强、杨志娟、邓晓华、马欣华、张红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 1161.1-2009。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小麦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我部制定了《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小麦》《工业用水定额:味精》《工业用水定额:氧化铝》《工业用水定额:电解铝》《工业用水定额:醋酸乙烯》《工业用水定额:钛白粉》《服务业用水定额:科技文化场馆》《服务业用水定额: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业用水定额:理发及美容》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写字楼》。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小麦 一、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小麦种植区开展农业用水总量配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灌溉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等工作,也用于指导地方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制定和修订。 二、词语解释 1.灌溉用水定额是指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 2.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是指根据灌区现状水平,在规定水文年型,满足区域用水供需平衡,某种作物在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灌区井口位置的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 3.灌溉用水定额先进值是指按照《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采取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在规定水文年型,某种作物在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灌区井口位置的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 4.灌溉水利用系数是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总水量的比值。 5.渠道防渗是指减少渠道水量渗漏损失的技术措施。 6.管道输水灌溉是指由水泵加压或自然落差形成的有压水流通过管道输送到田间给水装置,采用改进地面灌溉的方法,也称管灌。 7.喷灌是指利用专门设备将有压水流通过喷头喷洒成细小

水滴,落到土壤表面进行灌溉的方法。 8.微灌是指通过管道系统与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灌水器,将水和作物生长所需的养分以较小的流量,均匀、准确地直接输送到作物根部附近土壤的一种灌水方法。 9.地面灌溉是指采用沟、畦等地面设施,对作物进行灌水的方式。 10.改进地面灌溉是指改善灌溉均匀度和提高灌溉水利用率的沟、畦、格田灌溉技术。 三、灌溉分区 1. 本定额分区分为两级。一级分区与水资源规划、灌溉规划分区相协调;二级分区与各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相结合。 2. 一级分区包括8个分区,包括东北区、海河区、黄河上中游区、黄河中下游区、淮河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内陆河区。 东南沿海区小麦播种面积小且占比低,本定额不涉及该区。 3. 二级分区包括114个分区,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分区所含区域情况详见附录。 四、灌溉用水定额 全国各分区小麦灌溉用水定额见附表。 五、计算方法 1.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由净用水定额和现状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口的灌溉水利用系数确定。 m 通用=m 净 η 斗口 ?

关于西安市非居民用水收费用信息

12月起西安非居民用水价格将调整 来源:三秦都市报作者:郑伊琛 12月1日起,西安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将由4元/m3调整为4.9/m3。11月25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 经市政府同意,西安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指原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三类用水 价格合并后的统称)自2013年12月1日起由4元/m3调整为4.9/m3。 西安市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提出两种方案,方案一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13年11月拟由平均水价4.00元/m3调至4.90元/m3;第二步,2015年11月拟由4.90元/m3 调至5.80元/m3。方案二:一步到位。即拟由平均水价4.00元/m3调至5.80元/m3。在9 月25日召开的西安市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24名参与人中18人同意分两步调整,给企业消化成本增加时间。 记者走访西安市部分餐饮企业,大家普遍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可以接受,如果一步到位,直接调整到5.80元/m3,企业成本压力就太大了。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曹水玲算过 一笔账:电厂用水成本占生产成本的4%到5%。按此次分步实施措施,每立方米用水上调 1.25元,公司年增加成本437万元(每度电成本增加近0.003分)。若一步到位调整,每 立方米用水提高2.15元,企业将增加成本752万元(每度电成本增加近0.005分)。 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下月起调整为4.9元/m3 本报讯 (记者吕华实习生康迪) 昨日,市物价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12月1日起,我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将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4.9元。 据了解,在9月25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市物价局公布了两种调价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分步走,平均水价先由每立方米4元调至每立方米4.9元。方案二:一步到位,即拟由平均水价每立方米4元调至每立方米5.8元。当日的听证会上,大部分听证会人都表示支持第一种方案。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公告称,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陕价商函【2013】219号),经市政府同意,西安市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指原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三类用水价格合并后的统称)自2013年12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4.9元。 同时,我市现行的五类用水水价也将从12月1日起调整为三类。即现行的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三类水价合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实现工商用水同价。

关于凯里市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关于凯里市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贵州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的指导意见》(黔发改价格〔2014〕2397号)等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5年10月12日,我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了“凯里市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2015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了“凯里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座谈会,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凯里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7日第1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15年12月26日起凯里市中心城区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梯水价及各阶梯水量安排 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抄见水量)起对已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开始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一)阶梯级数分为三级: 第一阶梯水价:2.15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水价:3.23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水价:6.45元/立方米 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户因不具备阶梯水量确认条件,仍执行单一制水价,水价为:2.15元/立方米。 (二)每户(或每人)每年各阶梯水量安排: 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立方米(或每人每年72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阶梯水量。 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16—288立方米(不含216立方米,含288立方米)之间或每人每年72—96立方米(不含72立方米,含96立方米)的为第二阶梯水量。 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88立方米(不含288立方米)或每人每年96立方米(不含96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阶梯水量。 二、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抄见水量)起对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水价按第一阶梯价格和第二阶梯价格进行算术平均后的综合水价执行,即(2.15+3.23)÷2=2.69元/立方米。 三、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抄见水量)起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超

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15)

ICS 01.040.03 A01 a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1237—2015 b 代替DB21/T 1237-2008 行业用水定额 Industry water-use quota c d 2015 - 07 -18 实施2015 - 05 -18 发布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1/T 1237—2015 目次 前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3) 5 基本用水定额分区 (3) 6 行业用水定额表 (4) 6.1 A 农、林、牧、渔业 (4) 6.1.1 A01 农业 (4) 6.1.2 A02 林业 (11) 6.1.3 A03 畜牧业 (12) 6.1.4 A04 渔业 (13) 6.2 B 采矿业 (13) 6.2.1 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 6.2.2 B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6) 6.2.3 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6.2.4 B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6.2.5 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7) 6.3 C 制造业 (17) 6.3.1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 6.3.2 C14 食品制造业 (19) 6.3.3 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1) 6.3.4 C16 烟草制品业 (24) 6.3.5 C17 纺织业 (24) 6.3.6 C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8) 6.3.7 C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9) 6.3.8 C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9) 6.3.9 C21 家具制造业 (30) 6.3.10 C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30) 6.3.11 C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1) 6.3.12 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 6.3.13 C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2) 6.3.14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2) 6.3.15 C27 医药制造业 (38) 6.3.16 C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40) 6.3.17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0) I

2019年水资源管理考试2

2019年水资源管理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 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对水的需 求还没达到峰值,但面对水安全的严峻形势,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包括推进农业现代化,都必须树立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有多少汤泡多少馍”。要加强需求管理,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力作为(),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A. 基础支撑 ?B. 前提 ?C. 依据 ?D. 刚性约束 我的答案: 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暂无 2 .陕西省2018年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A. 93.7 ?B. 102 ?C. 91.2 ?D. 108.5 我的答案: A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暂无 3 .水利信息化定义中的五个环节的次序关系正确的是()。 ?A. 传输、采集、存储、服务、处理 ?B. 传输、采集、存储、处理、服务 ?C.

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服务 ?D. 采集、存储、传输、处理、服务 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暂无 4 .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最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是()。 ?A. 规划设计 ?B. 机房建设 ?C. 网络建设 ?D. 数据采集 我的答案: A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暂无 5 .陕西省2018年总人口()万人。 ?A. 3500 ?B. 3864 ?C. 2246.38 ?D. 1618.02 我的答案: B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暂无 6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审批机关()。 ?A. 严格批准 ?B. 酌情批准 ?C.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 (完整版)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 甘肃省水利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编制用水定额,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省是严重缺水省份,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估用水和节水、进行取水许可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将节水作为一项硬性措施,落实到各行各业、家家户户的具体措施。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水利部《关于抓紧完成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2004年10月首次编制完成《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发【2004】80号文向全省印发实施,有效的促进了我省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对全面推行各项节水措施,考核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用水定额已经实行6年,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用水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各项节水技术有了较大提高,原有用水定额已不能适应贯彻落实《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要求。因此,为适应新形势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已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重新修订用水定额,更好地实行用

水定额管理。 本次用水定额修订是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及省水利厅的要求,对2004年《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主要是在原《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工作的基础上,调查、收集、整理、分析了全省各行业现状用水资料,借鉴、吸收当前已有相关成果,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我省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程技术条件等因素,完成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 2011年3月1日,甘肃省水利厅在兰州组织召开《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量研究院、兰州大学、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省水利工程造价与规费中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省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与会专家对《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评审。会后根据审查意见,又对《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定额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因其难度大,任务艰巨,不能一蹴而就,需逐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进一步研究制定方法,完善定额指标,充分发挥定额在节水评估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附件:《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表1—1~表3—7—1)

四川省用水定额2010

附件: 四川省用水定额 (修订稿) 二O一O年二月

前言 为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对我省2002年试行的用水定额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针对2002年试行定额中涉及到的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进行了调查、核实与修订,增补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本次修订用水定额可供本省计划用水管理、核算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评价节水先进性等工作的使用。 本定额由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四川省建设厅提出。 本定额起草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二0 一0年二月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计算 (3) 5 用水定额表 (4) 表1 四川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表 (4) 表2 四川省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表 (5) 表3 四川省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表 (6) 表4 四川省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表 (12) 表5 四川省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表 (13) 附录A 四川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调节系数表 (14) 附录B 四川省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表(已实施节水改造灌区) (14) 附录C 四川省农业用水定额分区表 (15)

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定额规定了四川省农林牧渔业用水、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范围内农林牧渔业、工业企业、城市公共生活和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取水及用水管理。本定额可作为本省计划用水管理、核算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评价节水先进性等工作的依据。 本定额未列出的行业、类别、产品可参照相关或相似的行业、类别、产品的用水定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8916.1-2002~ GB/T 18916.9~2006 取水定额(系列标准) 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定额采用下列术语。 3.1 农业用水定额 指单位时间内、单位面积农作物、牲畜养殖及渔业养殖需要的水量,包括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农村牲畜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3.2农业灌溉用水定额(m) 反映灌溉单位产品(或用水单元)全过程的合理取水量,由净灌溉用水定额、斗渠及以下渠系输水损失和田间损失组成。 m) 3.3田间净灌溉用水定额( 净 指某种作物在特定条件下全生育期(或全年)进入田间可以被作物利用的净灌溉水量,特定条件规定为:工程类型为“防渗渠道输水地面灌溉”、土壤质地类型为“中壤”,干旱程度

xx市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试行)

xx市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试行)》、《xx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管理原则 高效节水灌溉坚持科学配置、节约用水和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二轮承包耕地优先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原则;坚持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其它水源为补充水源的原则,建设节水型农业。 二、编制依据及分区原则 为了充分反应用水定额的应用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本次灌水定额的测算兼顾了不同灌区的土壤条件、水资源条件以及渠系情况,根据不同作物生长期的需水情况,制定高效节水综合平均灌水定额。 (一)测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县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技术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试行)》、《新疆xx市滴灌用水定额测定报告》、《xx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办法》、《xx市各乡(场)镇农业用水定额调查资料》。 (二)分区原则: 1、满足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的需要; 2、尽可能保持原灌溉水系的完整; 3、根据水文地质情况等,能反映出分区间水资源的差

异性; 4、结合现状行政区化和工程情况; 5、自然要素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一致性,即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自然地理条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也应基本相似。 (三)分区的依据: 1、根据xx市区域内自然地理和地貌划分; 2、根据xx市区域内农业气候特征划分; 3、根据xx市区域内水资源特征分区; 4、根据xx市区域内灌区类型、灌溉方式、种植结构等指标进行分区。

中国水利年鉴2017_地方水利-贵州省-【概况】

都市应急水源主要水质指标全天候、自动、连续、实时监测。4.科技成果 四川省水利厅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水利电力专业组评审,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水利电力专业组拟奖项目9项;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处理装置、农田沟渠生态净化系统2项研究成果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5.技术标准 《 四川省用水定额》《土石坝施工质量第三方检测规范》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3个地方标准发布并实施应用;完成水利行业已有推荐性地方标准复评审工作;主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120余人;开展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等培训, 培训达400人次及以上。 (李永丽)6.教育 2016年11月10日,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建校60周年庆祝大会。水利部原党组成员周保志出席大会,水利部人事司副司长孙高振宣读了水利部贺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容致电表示祝贺;四川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王铭晖,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朱世宏,四川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云,成都市委常委谢瑞武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国内100余家兄弟院校和用人单位发来贺信贺电,数千名海内外校友到校参加校庆活动。社会各界、校友捐赠现金304万元,图书、仪器设备等物品29件,总价值约260万元。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升教学质量,扩大社会服务规模,举办四川省水务局长调训班、四川省水利站所长培训班等,共计培训6390人。同时成功创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位列全国高职高专服务社会贡献50强,在校生规模达到11000余人。 四川水利干部学校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甘孜州水利骨干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共计培训6269人。与高校联合举办7期培训班,共计培训421人。全年完成川大成教班、川大工程硕士班、川农大网教等相 关教学管理工作。(贾凌) 【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四川省水利厅与中国水利 水电科学研究院签订《科学技术合作协议》 ,组织参加第十届水科学发展论坛、成都 霍森斯国际友城交 流活动— ——海绵城市及城市水综合管理研讨会、中欧水资源交流平台联合牵头技术会、第七届中瑞水管理高层对话会及中荷水管理研讨会、2016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会议、第八届全国河湖论坛等,组织人员赴以色列参加设施农业技术培训。协调泰国科技部副秘书长代表团访问都江堰水利工程及都管局事宜;接待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水资 源代表团。(李永丽 ) 贵 州 省 【概况】 2016年是贵州全面实施“十三五”水利发 展规划的起始之年,也是贵州省水利肩负重大任务、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成效的一年。14座大型水库、96座中型水库纳入全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105座小型水库纳入全国“ 十三五”抗旱规划实施方案,总投资规模和项目个数均居全国第一;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02.77亿元,位居全国前列;争取到省脱贫攻坚投资基金200亿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正式颁布,成为全国首部省级水资源保护条例;水利部南方数据灾备中心落户贵阳,开启了贵州省水利大数据的新篇章;水利部和贵州省政府共建安顺市石漠化片区水利精准扶贫示范区,乡乡有稳定供水源规划启动实施,一系列举措将为贫困山区的群众带来更多的民生福祉,实现了“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的开 门红。(陶思静) 【水利投入】2016年累计落实水利投资383.5亿元,比2015年同期增长2.7%;其中中央资金80.2亿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52.1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34.1亿元,融资169.4亿元,社会投入32.8亿元,部门整合资金14.9亿元。全年完成水利投资345.5亿元,同比增长4%。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当年投资重大水利工程完成率94.9%,其他工程完成率93.2%,综合完成率达到 93.7%。 (陶思静)【骨干水源工程】6月30日,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至12月31日,全省累计新开工建设黄家湾水利枢纽等61个骨干水源工程(大、中、小型水 库分别为1座、14座、46座) ,在建的骨干水源工程达到218个,中型水库投运的县(市、区、特区)达到63个。新开工长顺龙井水库等烟草援建水源工程6个;马岭水利枢纽工程于12月27日实现截流,主体工程开始施工;乌江三岔河引子渡提水工程于12月30日开工建设,成为贵州省首个在大江大河提水的长距离管道输水工程。乌江三岔河引子渡提水工程近期作为应急备用水源、远期作为城市供水水源向贵阳市区和贵安新区供水;至8月28日,黔中水利枢纽一期主体工程完工,具备通水至贵阳的条件;夹岩水利枢纽工程成功应对岩爆、涌水、涌泥和瓦斯等考 验,顺利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陶思静) 【民生水利】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水行动计划,完成投资52.89亿元,为年度计划 8 73地 方 水 利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陕政发[2004]18号2004年4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已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是强化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有效推进节约用水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在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及时反馈在执行当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跟踪监督试行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定额》。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 (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2004年4月) 前言 本定额根据《》、《》等国家和地方法规制定。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统计局提出。 本定额由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能源技术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起草。 1 通则

1.1 为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定额。 1.2 本定额适用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工业、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管理。1.3 本定额是在陕西省各行业用水情况调查、测试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已有成果和行业用水标准,经过分析测算和反复讨论核实后制定。 1.4 本定额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暂定2年。 1.5 本定额未涵盖的用水,但部门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本定额在试用期间如遇国家用水定额颁布实施,按国家定额执行。 2 工业用水定额 2.1 工业用水定额表

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

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以下简称《用水定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用水定额》的重要性。《用水定额》立足我区区情、水情,结合行业用水特点,制定了我区农业、工业、居民及城市公共生活三大类主要用水行业112项定额。其中,农业用水定额10项(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6项,畜牧业用水定额4项);工业用水定额54项,且全部提出了通用值和先进值;居民及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48项(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3项、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3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项、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定额41项)。《用水定额》是指导我区开展涉水相关规划、涉水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用水定额》的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本行业内《用水定额》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工业园区及居民小区建设。定期开展非居民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工作,为《用水定额》的修订积累基础资料。 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 一、农业灌溉和畜牧业用水定额 32

贵州省评价报告灌溉用水定额

前言 根据水利部“关于编制灌溉用水定额的通知”(水农水[2003]20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实施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要求,贵州省水利厅成立了灌溉用水定额编制组,并委托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贵州省编制工作小组实施编制工作。 在省厅的领导下,省编制工作小组按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根据贵州的自然、地理、气象条件,结合旱灾发生频率等特点及耕作习惯和农艺水平,将全省分为五个区:即I区为黔中温和中春、夏旱区;II区为黔东温暖重夏旱区;III区为黔北温暖中夏旱区;IV区为黔西北温凉重春旱区;V区为黔西南温热中春旱区。同时据各区的特点,每区选择两个县、市作为该区的典型县、市(详见附图1贵州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分区图)。 根据《细则》要求,对贵州省2000~2002年各典型县农作物灌溉用水、生长期降雨、蒸发等的调查、分析、计算,2001年为三年中的偏枯年份,按省水文资料统计分析计算,该年为我省的平偏枯年(计算频率为56.2%),与各典型县、市灌溉实际用水调查及分析、计算基本相符。故选定2001年为我省此次灌溉用水定额编制的代表年。根据编制组的调查统计并按贵州省2001年统计年鉴分析计算,确定我省前五种农作物为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和烤烟。 在2001年各典型县分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计算和相关试验资料及参照邻近省的灌溉资料进行分析,确定我省分区主要作物净灌溉定额如下表:

贵州省分区主要农作物净灌溉定额表 3 根据各典型县、市分片区调查、实测分析计算的渠系水利用系数、输水损失及田间渗漏水量(主要指稻田渗漏量),得出贵州省分区主要农作物毛灌溉用水定额如下表:

定额法计算灌溉需水量

摘要根据灌溉分区确定灌溉用水基准定额的调节系数,根据作物、保证率和土壤性质确定不同保证率的灌溉用水基准定额,由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及其调节系数计算不同保证率的灌溉用水定额,根据作物复种指数,采用定额法计算不同保证率的灌溉需水量。以种植玉米为例分析计算灌溉需水量,并讨论定额法计算灌溉需水量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灌溉用水基准定额;调节系数;灌溉用水定额;灌溉需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在计算农田灌溉需水量时通常采用定额法计算,即确定某作物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及灌溉方式所产生的调节系数,计算不同保证率下的灌溉用水定额,再与种植面积相乘进而求得灌溉需水量。值得一提的是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需要注意如下问题:一是灌溉分区及灌溉方式的确定;二是种植作物、保证率和土壤性质的确定;三是以上2点确定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及调节系数。 灌溉需水量采用定额法计算时还应注意作物的种植结构及复种指数。特别指出定额法求得灌溉需水量为净灌溉需水量,一般根据实际需要的是毛灌溉需水量,因此还应再考虑灌溉水利用系数的问题。下面以实际例子来计算灌溉需水量。分析区种植作物为玉米,种植面积为92.998 8 hm2,耕作制度为一年一熟。 1 灌溉用水定额 1.1 灌溉分区及灌溉方式 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DB13/T1161.1 —2009)》[1]中的表1河北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分区表,分析区所处分区名称为冀西北山间盆地(分区编号Ⅱ)。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2]和《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3],分析区内采用“机井+水泵提水”的方式灌溉,区内布井均匀,地埋管连接喷灌设备进行灌溉,地埋管道只设置干管一级管道。 1.2 灌溉用水基准定额 根据灌溉分区、种植作物、保证率和土壤性质来确定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分区内种植作物全部为玉米,保证率为50%、75%,土壤性质为壤土,按以上条件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确定不同保证率下分析区灌溉用水基准定额为:P=50%为90 m3/667 m2,P=75%为135 m3/667 m2。 1.3 调节系数 根据灌溉分区及灌溉方式确定分析区调节系数。分析区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灌溉规模大于13.33 hm2,采用喷灌方式灌溉,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表2农业灌溉用水基准定额调节系数,确定分析区规模调节系数1.10、工程形式调节系数0.50、水源调节系数1.00。 1.4 灌溉用水定额 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和调节系数的乘积即为灌溉用水定额。根据以上数据计算,不同保证率下的灌溉用水定额为:P=50%为49.5 m3/667 m2,P=75%为74.25 m3/667 m 2。 2 灌溉水利用系数 分析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计算公式如下:η=ηs×ηf 式中,η—灌溉水利用系数,ηs—渠系(管道)水利用系数,ηf—田间水利用系数,η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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