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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合同法练习题文档

第三章合同法律制度综合练习一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和乙共同开办了宏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丙将一辆小轿车开来修理,交给了经理甲,乙检查车辆了问题并负责修理,约好第二天取车并交付修理费10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 和丙。 A、甲 B、乙C、甲、乙 D、宏福公司

2、合同法不适用于( ) 合同。

A、出版

B、土地使用权转让

C、质押

D、收养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 ) 时合同成立。

A、制作合同书

B、表示受合同约束

C、签字或者盖章

D、达成一致意见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规定,()为要约邀请。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2、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中有关合同的()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A、标的、数量、质量

B、包装

C、价款或者报酬

D、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关于承诺的叙述,正确的有()。

A、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绝对一致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非实质性变更的,原则上承诺有

效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变更的仍然构成承诺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21日到达甲

5、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合同法》规定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C、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D、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一、单项选择题:

1、定金合同从()之日起生效。

A、实际交付定金B、依法成立C、依法订立D、双方签字盖章

2、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10%

B、20%

C、25%

D、30%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下列合同中,一般属于有效合同的是()。

A、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对方不知其越权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其无能力订立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C、代理人在代理权终止后代理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D、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既未经权利人追认,也未在合同成立后取得处分权

2、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买卖10辆汽车的合同,就在乙将汽车交付甲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品而予以查封。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3、对于下列无效合同当事人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第三人利益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指的是()抗辩权。

A、同时履行B、后履行C、先履行D、不安

5、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权利方可以()。

A、随时请求对方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时间

B、重新协商履行期限

C、不用履行

D、延期履行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A、人民法院

B、政府主管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仲裁机构

3、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有()。

A、返还财产

B、折价补偿

C、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D、赔偿损失

4、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

A、双方协议补充

B、按交易习惯确定

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D、由法院决定5、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当事人可能会行使下列抗辩权:()。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代位抗辩权

一、单项选择题

1、念某和杨某签订一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杨某从念某的好友陈某处打听到念某不准备履行此合同,则杨某正确做法是()。

A、马上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B、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C、等到合同履行期届满后,若念某不履行合同,则给以一定的催告期,在催告期内还不履行的,则通知念某解除合同

D、要求念某提出履约担保

2、甲乙两公司签订一总货款5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如不能交货,应向乙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之后,甲收到乙8万元定金和10万元预付款。但在约定的期限内,甲未交货。经查明,甲根本无货可交,由此给乙造成损失20万元。乙可以最多请求偿付()万元。A、38 B、40.5 C、46 D、48.5

3、赵某与钱某订立一份合同,后赵某违约,造成了钱某损失30万元,但因钱未及时采取措施,又多损失了10万元,赵某依法应当赔偿钱某()万元。

A、30

B、10

C、40

D、20

4、丙、丁两公司签订一份价值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价款的15%。后丙违约,丁虽及时采取措施,但仍发生20万元的实际损失。丙除应支付丁违约金外,还应支付给丁赔偿金()万元A、5 B、15 C、20 D、35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约责任中补救措施的有()。

A、修理

B、减少价款

C、退货

D、更换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仍应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A、当事人名称的变更

B、法定代表人的变动

C、合同承办人的变动

D、发生不可抗力

3、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终止()。

A、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

B、一方当事人在出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不可抗力情形时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

C、债权人免除债务

D、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并

4、周某和吴某订立一份合同,价款为200万元,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为20%,合同成立后周某依约支付给吴某定金30万元。后吴某完全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吴某应当向周某支付的金额可以是()。

A、40万元违约金,不返还定金

B、40万元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

C、40万元违约金并返还定金30万元

D、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但不支付违约金

第八章全同法(总则)

一、单项选择题

3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在要约到达乙公司后,由于甲公司认为要约还未到达乙公司,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但乙公司工作人员小李收到该函件后忘记交给总经理第三天乙公司的总经理发函给甲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生的行为属于()。后甲、乙未能缔约,双方缔约不成功的原因是()。

A 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的改变

B 乙公司的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C 要约已被甲公司撤回

D 要约已被甲公司撤销

4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 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

5 月l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承诺信件发送至甲商场指定的电子邮箱,5 月2 日甲的工作人员看到信件,恰逢其总经理外出。5 月9 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 月10 日电传告之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生效的时间是()。

A5 月l 日B5 月2 日C5 月9 日D5月10 日

5、A 家具厂得知B 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5 年2 月l 日致函B 机关以每套1000 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B 机关考虑到A 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 月2 日回函订购30 。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 元,同时要求3 个月内将桌椅送至B 机关,验货后七日内电汇付款。A 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 月4 日又发函B 机关,同意 B 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1000 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 B 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 元出售。B 机关2 月6 日发函表示同意。2 月7 日,A 家具厂电话告知B 机关收到2 月6 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

A2月1 日A 家具厂发出的函件B2 月2 日B 机关发出的函件

C2月4 日A 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6 日B 机关发出的函件6 甲、乙双方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合同生效。在书面合同未签订之前,甲向乙发货,乙接受货物。此时()。

A 该合同因形式欠缺不成立

B 该合同成立

C 该合同生效

D 该合同补办书面合同后生效

7 甲是乙企业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为()。

A 不成立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有效

8 一家经营日用小百货的商店,在年前进了一批服装出售。如果该批服装的进货途径及服装的质量、定价都不存在违法行为,该商店出售服装的行为()。

A 因超出了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属于无效买卖合同

B 在补办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

C 因不属于特许经营的行为,该合同有效

D 因没有其他违法情节,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9 甲现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出高价租用甲的房屋,致使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没有订立。随后,丙借故说不租用甲的房屋此时,甲可以要求丙承担()。

A 擅自解除合同的责任

B 违约责任

C 缔约过失责任

D 撤销合同的责任

10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

A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B 履行合同时履行地

C 订立合同时签订地

D 履行合同时签订地

11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

A 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 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C 合同签订地

D 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地

12 甲乙之间有一债权债务关系,乙欠甲1 万元钱到期未还,甲多次催要,乙均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现甲得知丙欠乙1 万元钱,也已到期,要求乙向丙催要,乙对此毫无反应。甲可以行使()。

A 不安抗辩权

B 撤销权

C 要求乙转让债权

D 代位权

16 甲同乙订立合同,双方约定甲于3 月31 日向乙交付某画家的某一幅作品,后乙得知甲已在3 月2 。日将该幅作品卖给了丙,此时乙有权()。

A 解除合同

B 变更合同

C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D 行使撤销权

17 在合同履行中,因债权人等方面的原因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自提存之日起()内债权人不领取提存物的,提存物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A 1 年

B 2 年

C 4 年

D 5 年

二、多项选择题

1 甲公司于1 月5 日向乙公司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0 天内作出答复,该要约于l 月6 日到达乙公司。下列各项中,乙公司的做法属于承诺行为的有()。

A 乙公司的答复于l 月16 日到达甲公司

B 乙公司于1 月8 日向甲公司发货

C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适当提高报价

D 乙公司于1 月12 日向甲公司回信接受要约,由于投递错误致使该信件于1 月17 日到达甲公司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 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 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3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正确的处理方法有()。

A 应当予以返还

B 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C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D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 显失公平的合同

5 某画家甲与顾客乙约定,由甲为乙画像,乙应先预付酬金1 万元。合同生效后,甲患重病卧床不起,极有可能无法再为乙画像。鉴于此种情况,乙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 通知甲中止向其履行先行支付酬金的义务

B 通知甲解除合同

C 如果甲提供担保后,继续履行先行支付酬金义务

D 如果甲的病情不见好转,可以解除合同

6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A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B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16 刘某到某家具城购买家具,其选定的一组家具价值1 万元。该家具城与刘某订立了家具买卖合同。在下列的条款中,你认为不正确的条款有()。

A 刘某先交纳500 元的预付款,若刘某违约该款项不予退还

B 刘某先交纳1000 元的定金,合同履行后抵作价款

C 定金担保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D 如果刘某违约可适用约定的定金和违约金条款,但并用的结果不超过合同的总价款

17 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能够产生的法律后果,以下各项表述正确的有()。

A 受让人享有债权,但从权利不得享有

B 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受让人不得享有

C 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新的债权人主张

D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抵销权,受债权转让的影响

18 赵某为钱某打印一本书稿,钱某借给赵某一本工具书。赵某完成打印任务后,钱某一直没有给赵某支付报酬,钱某借给赵某的书,赵某也没有还给钱某。于是,钱某想用工具书抵偿应付给赵某的报酬。请问下列()的解释是正确的。

A 如果赵某同意,赵某与钱某的债务可以抵销

B 即使赵某同意,二人的债务因种类不同也不能抵销

C 无论赵某是否同意,因为该债务都已到期,如果数量相当也可以抵销

D 如果赵某不同意,赵某与钱某的债务不可以抵销

19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可以通过提存方法履行债务的情形有()。

A 债权人下落不明

B 债权人死亡

C 债权人正处于破产案件受理阶段

D 债权人正在进行分立

20 甲与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一批办公家具。乙方按期交货,甲验收时,发现该批家具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甲方以乙方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A 要求恢复原状

B 要求退货

C 要求乙方赔偿

D 要求乙方重新修理或更换

三。判断题

1、只要违反合同,除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免除责任的,违约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 刘某未经王某的同意,擅自将王某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之后,王某连续三个月按月向张某收取房租,后王某认为该房屋的租金太低,要求提高房租,张某不同意,认为王某违约,而王某以未和张某订立合同,刘某无处分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法院可予以支持。( )

4 某商场规定,过季打折商品,当面选好,如事后发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退换。此规定为格式条款,对顾客有法律约束力。()

5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6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7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9 某商场与某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某商场从某公司进货100 件,分期履行,在某公司全部发货之后,某商场一次结清货款。某公司按约向某商场发货40件后,某商场提出该货的价格过高不易出售,要求降低价格,某公司同意。该合同的价款应当以降价后的每件商品的价格计算。()

10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

11 某手表厂为纪念某活动特制纪念手表两千只,每只售价2 万元。其广告宣传该纪念表为金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查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手表的成本约为1000 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当按可撤销合同处理。()

17 甲向朋友乙借款5000 元,双方约定如果甲的单位年终分奖金,甲以其奖金偿还;如果没有奖金或奖金不足偿还,从甲每月的工资中至少扣除500 元逐月偿还,直至还清为止。甲在年终从单位分得奖金6000 元,随后全家人出去旅游全部用光。乙得知消急后,要求甲还钱,甲以无钱可还为由拒绝还钱,

此时乙只能按约定从甲的工资中逐月得到偿还。

21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 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 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 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 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乙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并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 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 万元。( )

四、综合题

l 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 台,每台售价3400 元;电冰箱100 台,每台售价2800 元;总销售优惠价52 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逐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 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 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 元,共计支付总贷款31 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 个月付款。1 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l )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2 )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为什么?

( 3 )丙公司是否应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 4 )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 5 )甲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2 .2005 年3 月10 日,甲公司与某啤酒厂签订了买卖啤酒的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0 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在4 月30 日前支付5 万元定金;某啤酒厂在7 月10 交货。

4 月

5 日,某啤酒厂发生火灾,设备、原料大部分被烧毁,严重影响了履行债务的能力。甲公司闻讯后,认为某啤酒厂极有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于是通知某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不再支付定金。后经某啤酒厂交涉,甲公司同意由乙公司为某啤酒厂作一般保证,甲公司按期向某啤酒厂支付定金,合同仍继续履行。7 月10 日,某啤酒厂未交货。甲公司要求某啤酒厂返还定金,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某啤酒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随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乙公司也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8 月25 日,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啤酒厂和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经法院查明,由于某啤酒厂违约,甲公司除5 万元定金没有收回外,还发生经济损失3 万元。法院同时查明,甲公司尚欠某啤酒厂设备款13 万元,但该笔债务尚未到期。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同意将债务相互抵销。根据上述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l )甲公司单方面通知某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 2 )乙公司拒绝甲公司要求其为某啤酒厂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 3 )某啤酒厂因违约行为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金额是多少?为什么?

( 4 )甲公司与某啤酒厂的债务能否相互抵销?说明理由。

(完整版)合同法归纳总结

合同法归纳总结 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1.本质:民事法律行为,要素:意思表示 2.一种民法上效果的合意——意思表示一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各方平等,自由的基础上。 二、合同法的作用 1.与市场运行:交易主体,对象与合意。 2.与自主自愿:意思自治,合同自由 3.公平正义:主体平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格式条款、诚实信用(缔约过失、附随义务) 4.经济效益:情势变更原则,效率违约理论。 5.道德伦理:诚实信用原则 6.与社会发展:以个体的自由来推动社会的发展 三、合同法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合同立法的依据 2.解释、补充合同法的准则 3.解释、评价和补充合同的依据 4指导当事人行为 (二)合同自由原则 1.缔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订立合同 2.自由选择相对人 3.自由决定合同内容 4.有权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有权选择合同的形式 (三)鼓励交易原则 1.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 A.绝对无效: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

B.相对无效:效力待定 C:下列情形合同无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合同订立制度:承诺效力——非实质性修改且要约人未及时反对。 3.可撤销合同制度中倡导变更而非撤销。 4.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 (四)合同正义原则 1.给付与对待给付的等值性:双方得失应该相等,自愿真实,除非自由意志受到他人侵害; 2.风险的合理分配:交付主义 3.合同分配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附随义务、债务履行费用的分担。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如买卖,赠与,租赁合同。 2.无名合同:非典型性合同,法律并未赋予这类合同一个名称,如演出合同,信用卡合同,瘦身美容合同。 A:纯粹无名合同:不包含任何有名合同的事项 B:混合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增加其他有名合同内容,例如承租人将卖给出租人的财产来冲抵租金; C:准混合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增加无名合同的内容,如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定期给出租人家做清洁来冲抵租金; 3.无名合同更多的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和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同时参照类似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1、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如果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是6个月,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6个月的试用期工作,而且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试用期的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违法,用人单位与劳 3、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要不要对其经济补偿?

4、赵某是某公司的销售代理。2008年,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赵某可以从产品销售利润中提取60%的提成,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均不负责。在一次外出公干中,由于交通事故,赵某负伤致残。赵某和该公司发生了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请对该案例进行分析。 5、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 6、2008年1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 7、史小姐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工作。2007年底,史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刚开始史小姐不敢向事务所说明这个情况,后来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再也无法隐瞒时,才向所主任说明了怀孕这个事实。主任得知后,较为恼火,第二天就让行政主管通知史小姐被辞退了。史小姐怎么也想不到是这个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才好?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1、王某是一家企业的技术骨干。因企业效益不佳,王某在企业2008年年底因金融危机影响裁员时,主动要求将自己列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之列,在拿到一笔补偿金后,他开始留心各类招聘信息。王某原来以为,凭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找个好单位应该不难,可事与愿违,所有王某可以从事的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条件里都要求有大学学历,可王某只有一个非全日制大专文凭,因此求职多次碰壁。一日,王某看到某知名企业要招聘几位技术人员,但也要求大学学历。王某不想失去良机,遂前去应聘。双方协商洽谈中,王某向企业提交了写有“大学学历”及其技术能力说明的简历。企业对王某相当满意,于是录用了王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王某上班2个月后,企业获悉王某并无大学学历,王某只得承认自己为了应聘成功,不得已撒谎欺骗了企业,但请求企业看在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上予以谅解。但该企业认为,企业一再强调员工应该诚信,王某却以欺骗的方式达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为惩戒和杜绝此类行为,立即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问: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2、2008年10月份以来,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寒冬中举步维艰,为了求生存,公司决定裁掉部分工资畸高的企业高管。王某,该公司扩展部总监,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帮助企业取得开发用地,月薪5万元人民币,在取得用地后,另有不菲的奖金。王某自2004年入职以来,在公司取得几个大型开发项目用地中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这次裁员中,王某也被列入裁员对象,公司老板亲自找王某谈话,并承诺支付50万元的补偿金。王某拒绝,要求公司至少补偿100 万元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老板听后很生气,遂指示人力资源部寻找可以单方解除王某劳动合同的理由。经过调查,人力资源部发现王某入职时提供的信息有假,一是提供的文凭为大专文凭,但实际上王某仅为中专文凭,证据为王某所持大

(完整版)浅谈生活中的合同法

浅谈生活中的合同法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尤其是经济的往来,各种合同频频出现,在生活中越来越广泛。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有矛盾出现。这时合同法产生并发挥其本质作用,协调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法就像一个交通规则,不断规范着交往活动,同时也保护着人们的合法利益,促进着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人们合法利益的卫士。 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主体间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而进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两部分。合同法则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这个意义说,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一个特殊范畴。它是一种行为准则,规范着社会活动。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的经济不断快速的发展,经济交往越来越频繁,政策也越来越开放。人们的衣、食、住、行都伴随着合同,包括很多人意识到的,没意识到的,合同在生活中频频出现。比如衣:人们去商店买衣服存在要约和承诺,这就涉及合同的基本问题,包括摆放的样品衣服也涉及合同。食:去饭店吃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譬如点菜就是要约,去菜市场买菜也是合同关系。住:有买房合同,涉及房屋交付时间和违约条例,以及房屋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还有租赁合同,对房子的使用有哪些方面,以及租金和房子的维护。行:出门拦出租车,坐公交车,包括出行旅游和旅行团签订的合同。因此,合同无处不在。相应的,也导致一系列问题的产生,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这时就需要有一个标准来解决问题,这就是合同法。 在商场买衣服的时候,首先商家讲衣服摆出来就是一种要约,表示这衣服是出售的。再者,商品的标价就是向我们要约,如果我们同意以这个价格购买则是承诺。同时,我们要求试穿衣服也是我们对商家的要约,而商家同意试穿则是对此的承诺。这些合同都是大家很少注意的,然而却大量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买衣服或鞋子的时候还有质量保证,这就是对我们的承诺,也是合同。在我们购物的时候,要约和承诺不断反复出现,同时发出者也不断变化着,有时候是消费者我们,有时候则是商家,有时候则是厂家,角色在不断变化着。 去饭店吃饭也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当我们拿到菜单的时候上面的菜和菜价就是对我们的要约,而我们点菜则是对菜种类及价格的承诺。同时菜单上

债法、合同法总则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一、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方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5天,依约定向某厂发运了0号柴油1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 问:(1)本案合同所生之债为简单之债还是选择之债? (2)本案乙厂的做法是否适当?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1)本案合同所生之债是选择之债。所谓选择之债是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得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本案中,债务人乙厂可以选择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因此,属于选择之债。 (2)本案乙厂的做法适当。甲厂要求乙厂换货或退货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在选择之债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选择权的归属,没有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本案中,甲乙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选择权的归属,故乙厂行使选择权确定履行标的的做法是正确的,且甲厂已经接受了乙厂的履行,故甲厂要求改变履行标的或退货的请求无理。 二、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及卖鱼所花费的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 问:(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1)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 (2)李某要求支付2000元费用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为王某的继承人提供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即2000元。而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三、张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牛。张某遂将此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张某卖牛得款1200元。张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其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家后张某改变主张,用买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了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张某先分辩牛是自己的,后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捡的,是牛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卖牛肉款1200元。 问:(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3)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答:(1)张某卖牛肉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本案中,张某见自己牛群里多出一头牛后,替为放养,在牛摔死之后又将牛肉卖掉,并对自己的邻居说其将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意即在牛的主人到来之时,他将返还所得利益,是为替牛主人代管事务的无因管理行为。 (2)张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张某拒绝返还卖牛肉款,侵害了牛的主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李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本案中,张某应将卖牛肉款1200元返还给财产被侵占的牛的主人。 四、某晚11时许,甲回家时,发现离家门不远处放着一辆自行车。甲将该车带回家放置自家车棚内,准备第二天送去派出所招领。次日早晨,甲起床后发现自行车被盗,即向派出所报案。此时,自行车主乙跟踪找自行车,得知甲将该车带回家而被盗,遂要求甲赔偿其损失。 问:(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2)甲是否应赔偿乙的损失?

交通运输合同法(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50892 交通运输合同法(合同示范文

交通运输合同法(合同示范文本) 交通运输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二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第二节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

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四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五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二百九十六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第二百九十七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第三百条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第三百零一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2018-合同法案例分析大全-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合同法案例分析大全 合同法案例分析大全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1】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 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 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 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 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 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

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 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 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 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集

合同法案例分析集 案例(一) 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机电公司以下称乙方是长期矿山机电产品供需协作单位。某年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电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20千瓦电机10台。合同未注明电机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根据价格和双方以往的交易,甲方购买的电机应是直流电机。甲方强调因技术改造急需,该批电机必须在20天内交付,为此双方约定逾期交货由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四处寻找货源,至第19天时尚无着落。乙方经理王某为逃避支付违约金,便准备了20千瓦交流电机。在甲方开车提货时,乙方将10台20千瓦交流电机装车让甲方运走。因双方系长期合作单位,装车后甲方也未细看。在卸车开箱时,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电机不是自己所需的直流电机,于是指责乙方以假充真,要求支付万元违约金并交付10台直流电机。双方为此争执一月之久。此时乙方已购进20千瓦直流电机,遂给甲方换了电机,但拒不承认逾期交货,称原合同并未注明电机系直流或交流,致使发货人产生误解,其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试分析: (1) 乙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2) 甲乙双方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法理分析 在本案中,乙方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在合同订立、履行的各个阶段均有体现。 本案中,虽然双方所订合同没有明确是交流电机还是直流电机,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明确买卖标的物应是直流电机。同时,乙方调换电机的行为也可以证实这一点。本案中,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的用途应有所了解,且两种电机的价格相差甚远,乙方以不知合同中的标的系直流或交流电机为由,以交流电机顶替直流电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明显的过错,应负违约责任。 案例(二)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为什么? 法理分析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法律依据是1999年10月日生效的《合同法》。 ()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法律、行政法法规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

(整理)合同法重点归纳.

合同法重点归纳 考点一、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须是由特定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有明确的缔约意图、内容具体、确定意思的表示。(例外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区别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注意2: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第19条) 目的:阻止要约发生效力 撤回和撤销 1.撤回条件: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目的: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2.撤销条件: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18) 1.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 不得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 (19条)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21条)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否则构成逾期承诺 3.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否则构成承诺变更 注意1:承诺变更(合同法第30、31条) 1.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 2.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注意2:逾期承诺(合同法第28、29条) 1.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无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2.不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未迟发而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考点二、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生效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不生效力: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 合同成立,效力有瑕疵: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 合同的效力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状态:合同主体不合格:效力未定的合同(先无效后有效)(是否符合生效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的合同(先有效后无效) 合同内容违法:无效的合同 一)效力未定的合同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 案例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问: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案例2、某甲乘坐红星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去市内办事,司机乙驾车至一交叉路口时,因遇宏达客运公司的一辆货车超车,致使出租车撞上隔离栏,甲乙均受重伤。经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货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甲为治伤花去费用8000余元。问:(1)若甲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甲能否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 (3)乙对甲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应判决由红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与红星公司之间已成立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现红星公司未能依约将甲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因宏达公司的行为是直接导致甲的损害的原因,已构成侵权,甲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宏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正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原理,乙对甲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应由红星公司承担。 案例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问: (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是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 参考答案: (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履行地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应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在交付之后,风险转移到受人一方,本案中马某将乳牛运回后风险转移到马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应由马某本人承担,所以不能以不可力免责。另外,对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

合同法基础知识

1、什么是合同 现在的社会当中,采用合同这个概念,用合同这种形式,用得非常广、非常滥。例如计划生育也签订一个什么计划生育的合同,还有什么责任承包,什么治安哪,什么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合同,有的地方还有什么反腐倡廉的责任制合同,这些关系虽然用了合同,叫什么什么合同,什么什么协议,但是它的本质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不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也不适用合同法。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人)、法人(单位阐述开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其他组织之间(阐述)设立、变更、终止(三种合同行为)民事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关系的协议。一句简短的话把什么是合同的所有问题都说明白了,有主体、有合同行为、有合同内容。例外的是婚姻、收养、监护不适用合同法(也可以签合同但受特别法的约束) 2、什么叫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相对于法人来说的,因为法人本身就是一个组织。一个组织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它就叫法人,例如公司法人、企业法人等等。同样是一个组织体,它没有取得法人资格,没有办理法人登记,这个组织体在这里就叫作其他组织。这个其他组织,它首先要有一个组织体,还要有一定的经费、财产,还要选择一个负责人来对外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这样的组织体可以在法院起诉应诉,这样的组织体就是平时所说的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所谓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团体,就是说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团体其他组织又分为其他经济组织和其他非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最典型的就是合伙企业、合伙组织,还有联营企业。那个联营企业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它也就属于其他经济组织。还有一个公司下面的分支机构,没有取得法人资格,它也就是一个其他经济组织。其他非经济组织,我们举例来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什么学会、协会,有的学会、协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法人登记,它就成了一个社会团体法人;如果它没有办理法人登记,那就成了这里的其他非经济组织。因为它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营利,因此它就叫其他非经济组织。这样的组织也可以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也可以起诉应诉。最后要说明的事,这里所说的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它们的区别仅仅在于,如果作为其他组织,它自己的财产不能够清偿债务,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我们的法院就会把它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不就此罢休,我们的法庭还要让它的合伙人都来承担责任。这一点和法人是不同的,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最后破产就完了,并不找它的那些股东。其他组织,还要找它的成员,如果是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起诉应诉当中,我们当然把你作为一个原告或者一个被告,你自己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不足以承担责任,这个时候就不行,我们就要变更一下,我们就要把你的上级,把那个法人,或者叫公司或者叫总公司请到法庭上来,让它来充当被告,让它来承担责任。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样的分支机构它自己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那也就算了,也就让它承担责任,它的财产够了,就不必要找它的上级。一个合伙企业自己的财产足以承担债务,足以承担责任,也就不必要找它的成员、它的合伙人。 3、合同的基本原则 第一、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原则。第二、合同自由原则。(1)签与不签的自由(2)和谁签的自由(3)约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协商)(5)选择违约责任的自由上述的所有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前提下。第三个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这个原则的对立面就是欺诈,不仅是合同原则也是我门做生意搞经营,同时也是做人的原则。第四个原

(完整版)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2

请看题尾正确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的履行原则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实际履行原则 B. 经济合理原则正确 C. 协助履行原则正确 D. 全面履行原则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全面履行原则, 协助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合并时,原已订立的合同作如下处理()。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合并后的企业成为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新当事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正确 B. 如果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原企业享有的债权或负担的债务,由原企业和吸收企业确定分担的方式和比例,并须通知相对人 C. 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移转于新企业,不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正确 D. 如果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在一定期间内,原企业与吸收企业应当对原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合并后的企业成为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新当事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移转于新企业,不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 如果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在一定期间内,原企业与吸收企业应当对原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正确

B.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正确 C.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正确 D.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构成欺诈应当符合的构成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正确 B. 须有欺诈行为正确 C.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正确 D.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须有欺诈行为, 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题目5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正确 B.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 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正确 D. 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题目6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下面言辞属于要约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合同法》

《合同法》 一、定义 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合同法在为经济交易关系提供准则,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够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 3.合同又称为契约,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常见的商品交换法律形式。 4.我国的合同法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特征 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1] 3.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4.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三、法律性质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合同可撤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合同可以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成立的合同; (五)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五、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中央电大2012《合同法》试点课程机考题库(完整版)

中央电大2012《合同法》试点课程机考题库 (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 1.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c )。 A.合同签订地 B.承诺生效地 C 合同当事入主营业地 D.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D)关系的协议。 A.行政权利义务 B.经济权利义务 C.刑事权利义务 D.民事权利义务 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6.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D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8.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 D )。 A.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B.是第三人的代理人C 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D.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B)。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10.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D )。 A.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 B.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 C.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D.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1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B )。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1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B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13.甲学校与乙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营业用房投资,乙以货币投资,但约定甲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甲向乙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 A)。 A完全有效 B.完全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效力未定 14.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C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15.孙某13岁,是个业余小提琴手,欲在音乐厅举办个人音乐会,音乐厅与其达成协议有偿演出,该协议(A )。 A.有效 B.无效C.可变更可撤销 D.效力未定 16.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最新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 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习题答案 分析习题(一) [答案] (1)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应由A公司承担。因为A公司同意D 厂只发一种规格货物,应视为A、C之间的合同已变更。 (2)部分医用手套已过期的责任,应由A公司对B承担,其后向C公司索赔,再由C公司向D厂索赔。因为D厂对手套过期有过错。 (3)医用手套全部报废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B公司验收时发现货物规格与合同不符,且部分医用手套过期,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货物风险责任应由A 公司承担,承运人火车站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理由免于承担责任。 (4)不予支持。因为B公司怠于通知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情形,应视为货物质量在交付时合格,A公司不负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 本题设问不多,但每个问题暗藏玄机,都可拆开分作几个小问题加以考查。在五个民事主体关系中,其中A、B、C、D的关系均为供货关系,可用图简单表示为: D→C→A→B〓(图中"→"表示供货) 在这个连环供货关系中,恪守合同的相对性规则是解答本题的第一关键点。本题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正确把握A公司经理赵刚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手套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注意到以上两点,本题已解矣。 [法理详解]

(1)在A、B、C、D四者的关系中,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A向B发货,C向A 发货,D向C发货,因而A与D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但A公司经理赵刚越过C公司,直接向D厂表示只发一种规格的手套即可,对此C公司一直未持异议。那么,赵刚的行为具有何种法律意义呢?我们认为,赵刚作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意思表示即是A公司的意思表示。赵刚此举意味着A公司变更了A、C之间的合同,而C公司明知此事而未持异议,说明A、C之间的合同已予变更。 当然,在A、B公司的合同关系中,B公司只能要求A公司承担部分医用手套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的责任,而不得要求与其不存在合同关系的其他民事主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由于合同效力的相对性所决定。上面我们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分析A公司与C公司、D厂之间的关系,意在说明:A公司对B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后,不得向C公司,更不得向D厂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至于手套过期的责任,属于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亦应遵循合同相对性规则,先由A向B负责,尔后由C向A负责,最后再由D厂向C负责。所谓合同相对性规则,简言之,就是合同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概无约束力。所以,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依据一个合同要求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依此规定,买受人基于合法理由拒绝接受标的物的,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由出卖人承担。本案之情形,应适用第148条之规定,由A公司承担标的物风险负担。

(完整版)合同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法》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子以适当减少。”这体现了合同订立的()。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法》119条规定:“当事人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依据不同的合同划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单务合同 D.从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的合同。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定的名称和规则 B.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心须采用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5.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B.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必经的阶段,若只停留在要约阶段,合同根本未成立 C.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定理合同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D.合同成立即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5:CDACB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是()。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于5月1口向乙发出要约,规定乙应在5月5日前回复,乙于5月7日发出承诺信函,甲收到后未予理睬 C.甲乙谈妥合同条款后约定三日内签订合同书,后来甲将合同寄送给乙,乙反悔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D.甲乙未依法订立书面施工合问,但甲按约定支付了备料款,乙随即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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