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PPP项目合同谈判备忘录
(范本资料)
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灌区工程管理局(以下称甲方)与云南中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9日在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就水库PPP项目合作事宜进行协商谈判,经过四轮协商谈判,达成如下共识:
一、股权及融资
1、股权比例。甲方占股49%,乙方占股51%。
2、融资主体。SPV公司,以社会资本为主。
3、融资计划。SPV公司制定并落实融资计划,确保工程总造价30%的PPP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满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4、超出PPP项目资金的增加融资部分
超出本次PPP合作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的融资部分,融资额度及利率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由SPV公司先行融资建设,融资本金及利息,待政府专项资金到位后,按工程进度支付SPV 公司。
二、工程建设
1、工期计划。总体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设计工期。2017年工期1月完成大坝枢纽区、进场道路等施工永久和临时用地征地,6月完成导流隧洞施工及坝肩清基,11月完成大坝截流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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