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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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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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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培训教材

目录 一.概念及名词解释 (2) 二.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 (3) 三.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4) 四.噪声的分类、危害及防护措施 (5) 五.职业禁忌症 (7)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8) 七.怎样识别压力、如何调节压力 (17) 附:职业健康试题及答案 (18)

一、概念及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构成《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那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四)、职业病是如何发生的 劳动者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病。造成职业病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作用条件,同时受一定的个体危险因素的影响。其中作用条件包括: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接触的强度;个体危险因素包括:遗传因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营养缺乏、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 (五)、职业有害因素的来源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有害因素。职业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等。职业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 (3)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及某些植物性花粉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体内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3.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等。 化学性危害因素:强酸强碱、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最新职业健康教育内容

职业健康教育内容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所做规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源头实施管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项目盲目上马,再走先危害后治理的老路,从源头管起,从根本上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 (一)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 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是关键。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1)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等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对特殊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实行有别于一般职业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 (2)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及时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及职业卫生状况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③发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项和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双方作了限制性规定,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5)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事实,不告知劳动者的真相,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不提供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导致职业危害发生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事项;②用人单位应当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熟悉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专业知识,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达到要求。 三、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1.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2.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和工作原则; 3.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1.职业卫生法规框架; 2.职业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3.职业卫生标准; 4.职业卫生法制化管理。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1.基本要求;

2.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要求; 3.对供应商的要求; 4.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与义务。 (四)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1.申报的目的; 2.申报的方法; 3.申报的内容; 4.申报的要求。 (五)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原则; 2.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条件; 3.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六)职业病危害识别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作用;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3.职业病相关知识。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 1.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检测方法; 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性有毒物质检测方法;(八)粉尘的职业危害与防控 1.生产性粉尘 1.1生产性粉尘来源; 1.2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1.3生产性粉尘的理化特性及其卫生学意义; 1.4生产性粉尘进入机体的途径。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试题.doc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试题 随着大工业生产及自然科学发展,职业性疾病越来越多,职业健康安全越来越重要。下文是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试题,欢迎阅读!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简述题 认真观察下述事例,有无不合格项。请指出不符合GB/T24001-2004 或GB/T28001-2001标准中的哪一个具体条款号。 1)审核员在车间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问车间主任是否对工人健康有影响,车间主任说:时间长了可能会致病,但我们给员工都发了口罩,这些年来也没有出现过职业病。审核员发现车间里的工人都没有戴口罩,就问工人是否知道会致病和为什么不戴口罩。工人回答说:我们不知道会致病,在车间工作了三年,也没得病,没必要戴口罩。 4.4.2 2)某组织按标准要求建立了用来确定并获取适合本组织的法律和其它要求的程序。审核员按适当的查阅途径却没有查到相应的法律法规记录。 4.4.5文件

3)生产车间看到某一岗位的员工仅有0版的运行控制程序,而审核员在文件管理员处看到了1版的该程序。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组织经过一段时间的环境管理体系良好运作之后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在节能耗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员工对组织的环境状况的改进情况并不了解。 4.4.3信息交流 5)审核员在化学品库看到消防、防爆设施齐全,墙上管理制度也健全,按照应急预案中的报警电话拔打了三遍却无人接。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判定题 1) 管理体系建立不需要文件化。( W ) 2) 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收集不需要下发到相关部门。( W ) 3) 制订管理方案为控制、降低风险,保证目标实现,不需要规定完成时间、责任部门。( W ) 4) 4.5.1监测不包括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 W ) 5) 协商沟通不包括内部职工向本矿提出的关于OHSAS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W )

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计划。 一、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培训中心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兼职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我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其他有关职业病的知识。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一、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中的各种法律制度。该法律确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有:政府卫生及相关行政部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以及承担职业卫生检测、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单位等四方。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关系,并分别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地位、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确立了我国职业病防止所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策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突出了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规定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中的职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能以及各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术保障等。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按职业病目录和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受到保护制度;职业病病人保障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职业病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鼓励科学防治。淘汰落后的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以及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队伍管理制度等。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政府在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方面,履行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签署的公约或承诺的重要体现。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二、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 为使《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地施行,《职业病防治法》正式颁布后,卫生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配套卫生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国家职业卫生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二、《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者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该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8)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二)对已经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人,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最新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考试题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3分共30分) 1、企业已经按规定配发给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是否佩戴、使用由自己决定。() 2、确认为尘肺病的职工,只要本人愿意,可以继续从事接触粉尘的工作。() 3、企业只要努力搞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可以不监测或少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 4、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5、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先安排其上岗,然后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10、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30分) 1、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A.兼职工人 B.单位职工 C.专人负责 2、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A.追究民事责任 B.给予经济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 A.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4、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认为尘肺的职工,()。 A.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B.尊重病人意愿,能否继续从事粉尘作业 C.由单位决定,能否从事粉尘作业 5、消除尘肺病,预防是根本,()是关键。 A.个体防护 B.综合防尘 C.治疗救护 6、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不常见的途径有()。 A.呼吸道 B.消化道 C.皮肤 7、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申报,并接受监督管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劳动保障部门 C.卫生行政部门 8、劳动者()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监护档案。 A.有权 B.无权 C.必须 9、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A.三次 B.一次 C.两次 10、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法人代表 B.主要负责人 C.安全保卫科 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A.一 B.三 C.五 12、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 A.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分类管理、防治结合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档案。 A.健康监护 B.工伤保险 C.培训教育

最新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资料

精品文档 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内容。适用于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各作业区及班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二、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负有进行专业管理和督促检查的职责。 2.培训中心:组织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3.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工段级职业卫生培训和班组级职业卫生培训。 4.职业卫生的监管职责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不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三、职业病的管理。 1、职业病:是按目录进行管理,一共有115种,加上在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的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命名为职业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病。 2、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的鉴别 四、职业病防治法的维权 《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维权法,主张谁造成危害、谁治理、谁负责。

劳动者应有以下权益:1、知情权2、拒绝权3、要求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权4、要求诊、疗、康复服务权5、索要防护用精品文档.精品文档 品权6、索要本人健康监护档案权7、要求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权 8、赔偿权9、参与决策权10、检举控告权。 五、职业病的诊断 1、位的资质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人证证书 2、人员资质a、执业医师资格b、职业病诊断资格 3、诊断因素a、职业史b、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c、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4、诊断原则 三人以上(单数)有职业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并共同签名,经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六、职业病的鉴定 1、鉴定制度,职业病实行二级终极鉴定制 2、申请程序 (1)申请,矛盾双方对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认为有偏差的,不信服诊断结论的,向争议方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 (2)材料移交,争议方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提交的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移交地区卫生行政部门。

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欢迎阅读 职业健康教育内容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总结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所做规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源头实施管理。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不符((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停止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开工。 (3)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而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没有说明书或者中文说明书,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缺乏防范意识,造成健康损害

的情况,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进口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当载明与职业危害相关的事项和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治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针对在经济活动中转移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现象,职业病防治法对转移产 ( ( 案,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为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指导劳动者选择职业、解决纠纷提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①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禁忌的作业;对在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

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不得接触或终止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 此外,职业病防治法还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履行的义务以及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相应的规定。 ( ( ( (4)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发生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必须及时诊断、治疗,妥善安置。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了规定: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77143

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职业卫生工作的服务对象是职工,职工的健康教育是促进职工健康的重要手段。根据各工种不同的职业特点,针对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卫生知识和防护知识教育,以职工个人和群体都能树立和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水平,从而促使其自觉主动的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健康造成的伤害。对职工进行健康职业卫生培训规划,是职业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培训目的 ( 1)使职工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包括生活和生产环境,可能接触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在环境中的作用。 ( 2)使职工了解上述环境因素及个人因素对健康的不良作用,影响性质和影响程度及其控制办法。 ( 3)使职工了解并参与改善作业环境及其作业方式,控制影响的因素,自觉地自我保护,促进健康。 二、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 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必须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基本内容如下: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其他有关职业病的知识。 三、职业卫生培训的实施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和发展规划,落实教育计划,人员和经费。 (一)应用适宜技术,改善作业环境根据不同工种、不同的作业环境的特点,在健康促进策略的指导下,实行跨区部门协作,总结和推广各种适宜的治理技术。 (二)计划实施原则 1 、生动而准确是职工最能容易接受的培训方法,且培训内容要有科学性。 2 、职业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职业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有机会相结合,有效的节约人力、物力、时间。 (三)培训方式 1、内部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 ,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 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 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6) 培训日期2016-05-21 培训时间21:00-23:00 培训课 时 2 培训地点四楼会议室培训方式内配 培训人 数 30组织部门安委会授课人彭志权评估人熊寿庆 培训课目/教材1、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培训内容 摘要——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

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 2.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3.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4.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上课讲义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1、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 2、燃烧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 3、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4、用火期间,距用火点多少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多少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答:30米和15米。 5、公司主要使用哪类型灭火器? 答: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6、三违指什么? 答: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7、三不动火指什么? 答: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1998年9月1。 9、三级安全教育指什么? 答:公司级、部门级、岗位级安全教育。

10、关键设备若有必要申请拆除必须履行哪些程序? 答:关键设备若有必要申请拆除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同意或总工程师批准。 11、化学危险品的堆垛高度不得超过多少米?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应留出不小于多少米通道? 答:1.5米和0.7米。 12、乙块气瓶和氧气瓶相互之间距离不得少于多少米。 答:5米。 13、灭火的三种基本方法指什么? 答:冷却灭火法,隔离灭火法,抑制灭火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15、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多少? 答:85dB(A)。 16、聚酯装置切粒机系统噪声高达99.5 dB(A), 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应超过多少时间?超过应佩戴护耳器。 答:1/4h。 17.高层建筑中能否使用侧拉门、吊门、转门作为疏散门?? 答:不能。 18.在火场上燃烧物质所放出的热能传播方式是什么? 答:传导、对流、辐射。 19.什么是消防工作的方针? 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层次:□公司(厂、处)、□分公司(车间) 主题职业病防治 主持人朱金佩 地点办公室时间参与人员 培训内容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危害来源; 3、职业危害后果; 4、防护方法; 培训效果 根据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可能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来源 1、粉尘:采掘、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均能产生粉尘。根据不同性质的矿山,粉尘性质不一样。 2、噪声: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气、破碎等生产过程中均可能存在。? 3、振动:产生振动的常用工具有凿岩机、气锤等、砂轮机、抛光机、电锯等、风钻、手摇钻、钻孔机等。 4、高温、高湿: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在30℃以上,相对湿度达85%以上,通风又不畅,就形在成湿热环境。 5、化学毒物:井下存在的硫化氢和放炮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以及根据矿山的性质存在的化学毒物如铅、锌、锰及其化合物等。 6、生物因素:包括结核分枝杆菌,各种细菌、霉菌和真菌,人体寄生虫等。 三、职业危害后果 可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如矽肺、手臂振动病、噪声聋、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二硫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四、防护方法 1、工程防护: 1)防尘 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洒水、水封爆破、除尘设备等。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89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

杨础中心卫生院职业安全防护教育培训记录

杨础中心卫生院职业安全防护教育培训记录时间: 地点:四楼会议室 人员:全体员工 主讲:李长友 内容:医院职业安全防护 一、定义医院职业安全防护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操作、医技诊查等医疗活动中暴露于感染性疾病、各种化伤因子及医疗垃圾等的危害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传染病职业暴露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二、分级管理医院职业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分级防护制度。医院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岗位职业风险分级着装。 (一)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防护装备: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防护要求:遵循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 (二)加强防护:防护对象: 1.进入感染性疾病科诊室、留观室、病区的医务人员。 2.可能接触病人体液或污染物品的医、护、技、工勤等人员。 3.转运传染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防护装备: 1.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2.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3.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4.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5.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6.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要求:遵循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 (三).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对传染病尸体进行解剖的医务人员。防护装备: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增加使用负压面罩或其他有效的防护用品。 防护要求: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与反复训练,执行标准预防和手卫生规范。 三、医院常见职业安全防护应急处理 (一)化疗药物 1.化疗药物污染的应急处理。 1.1立即用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如: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黏膜或眼睛,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溢出到桌面,应用棉纸或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1.2立即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性质,遵医嘱用药。 2.防护措施 2.1应用化学药物的护理人员要进行相关岗前培训,定期进行防护知识教育,增强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2化学药物由静配中心统一配置,配置室要求配置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自然通风,安装排气扇。 2.3护理人员在配置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有条件的应戴护目镜,穿防护服。 2.4配置和使用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和空药瓶,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容器要加盖,防止化疗药物挥发于空气中污染环境。

《安全教育》之职业病危害培训内容

职业病危害培训内容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3.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

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4.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5.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6.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7.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防治检测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3.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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