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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城市建设

关于xx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考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质是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感知、分析与应用,实现对城市管理与运行需求的智能响应,进而形成智慧高效、安全有序、绿色低碳的城市发展新形态和新模式。

一、我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必要性

经济的飞速增长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建设现代城市高质量的生活方式和环境,全面提高人民生活的综合水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城市经济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随着大数据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逐步推进,通过实现智能化,从而解决各个行业面临的“效率、安全、成本、环保”等一系列的问题成为各个政府行业关注的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数化万物,智在融合”正在成为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推进智慧我市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使数字信息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为转型升级插上腾飞的翅膀已经成为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我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现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的建设。我市先后被国家列为试点智慧城市。xx市是吉林省信息化建设先进地区,高度重视城市信息化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

展的重点工程。市委已经将打造智慧我市纳入xx市“十三五规划”,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当智慧城市建设的领导小组的组长,确定专门的部门负责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执行机构。出台了《xx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方案》。我市目前正在打造“1+2+N”xx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1+2+N”既“一平台、两中心、N应用”。以新型智慧城市云平台为支撑,已全面感知、互联互通和大数据开发利用为核心,以组织、资金、人才为保障,全面推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为我市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引擎。但也要清楚的看到我市智慧化建设尚处于信息化的推广阶段,相关领域信息化的进程都是在各自领域进行,离更高层次、高平台的信息资源共享,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相应的智慧产业尚处于培育阶段,信息化应用给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便捷,尚未得到充分的体现,信息化应用尚未在广大市民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智慧城市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尚未形成商业化运作。

三、我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抓吉林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机遇,突出创新引领,紧紧围绕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特色兴市发展思路,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运行全要素深度融合为驱动,发挥新兴技术跨界

创新引领作用,通过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新型智慧我市建设,为打造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顶层规划,统筹建设。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先行开展顶层规划设计,统筹兼顾当前需求和长期发展,形成全市统一标准规范体系,做好与省智慧城市衔接,推进信息化集约有序建设,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兼容并蓄,融合创新。立足xx市实际,充分借鉴吸收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案例经验,通过技术创新和配套机制体制变革,借助“互联网+”等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

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秉持为民、惠民、利民的原则,缩小“数字鸿沟”,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均等化,充分调动公众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性,让全民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创新模式,政企协同。以创新为驱动力,大力促进技术、管理、制度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智慧我市投资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发展和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共同推进城市建设发展。

(三)总体目标。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xx市新型智慧城市基本建成,形成信息化基础设施泛在先进、城市治理

精细精准、民生服务均等普惠、产业经济转型升级、网络安全可管可控的新格局。

基础设施泛在先进。建成高速、泛在、智能、可信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智慧我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存储计算、网络传输、运行感知等基础支撑。基本实现全市地上地下一体、全域物联感知与控制的城市神经网络,构建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实时化、可视化的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体系。

城市治理精细精准。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环境生态等领域示范应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社区网格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多领域开展多网格融合。

民生服务均等普惠。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落实“只跑一次”和“零跑腿”服务事项,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

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探索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优化新兴产业服务环境,建立多元化的新兴产业载体。引入智慧城市行业龙头企业,加速智慧产业集聚,培育一批成规模、成体系的新兴产业集群。

网络安全可管可控。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重点区域、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居民、企业和政府的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网络安全态势总体可管可控。

四、我市建设新型城市的主要任务

(一)突出以民为本。围绕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生活这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领域是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的重点领域。一是智慧政务。重点建设和完善政府网站、呼叫热线、基础数据库、信息安全等应用系统,建设政务网统一的电子政务应用平台、统一的基础架构支撑平台,实现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统一技术支撑、统一安全保障,推进政务信息化应用整合和信息共享。二是智慧民生。以医疗和社保两个领域为主干,加快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教育、科技、社会信用、农业生产、旅游等应用系统,提供覆盖全行业的各类政务服务,形成“一卡通”,为广大百姓提供更加优越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智慧生活。围绕购物、餐饮、住宿、旅游、票务等百姓日常生活支出领域,结合金融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开发“市民卡”,使广大市民实现一卡出行,提高消费便捷性。

(二)加快制定出台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在国家没有制定出适合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和法规时,我市应率先

制定相关的地方性的政策、法规以保证其正常、有序发展。一是加快制定智慧技术和产业研发的法规标准。包括智慧技术与产业的准入标准规范,智慧技术与产业的激励制度等。建立规范的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投融资模式。按照市场规律,辅助政策手段,用好外地领军企业,引导智慧城市产业在我市落地,做强本地龙头企业,做大我市智慧城市产业规模。二是引入评估考核机制。建立与国家配套、切合实际的智慧产业与智慧城市发展考核制度,将地区智慧产业与城市发展成本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建立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系统运行的评价指标体系,把考核评估作为系统解决方案验收和改进的重要举措,对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系统全面的运行评估,确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系统高效协调运转。充分发挥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引导与规范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积极借鉴国家、省内外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标准,适时制定出台我市地方标准。通过开展省、市级评价,及时发现智慧城市建设优秀案例,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推动共享交流。同时,要对县(市、区)政府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各行业的智慧发展进行评估考核,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

(三)建立统一的标准指导智慧城市建设。我市在推进各领域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中,也应有统一的标准,要坚持

“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理念,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一是建设城市级物联网基础设施,拓展全域实时感知。加强窄带物联网建设推广,促进4G、5G等无线技术与物联网络结合,形成高效感知网络。建设物联网平台,实现对不同系统设备进行统一实时的接入管理、数据采集和解析,政府各部门、企业可以通过统一的接口获取设备实时数据,快速完成设备集成和应用开发。统筹加快水质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空气质量传感器等物联感知设备在市政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各领域的提早布局。二是建设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体系,汇集高效多源数据。依托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政务云平台,加强数据的共享和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建设,推动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建设,以及各部门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完善地理信息系统公共平台,整合相关地形图、影像等基础测绘要素,整合业务数据,搭建起国土资源综合数据服务系统,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网络化,建立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数据定期动态更新的公共地图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建立推进智慧化发展的行业标准化制度。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和创新模式的积极作用,大力实施“智慧我市”品牌和标准化战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智慧产业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形成和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做大做强自主品牌。

(四)加快培育具有带动作用的龙头性的智慧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智慧城市的建设除了在社会管理和民生方面的作用外,培育信息产业带动经济转型升级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虽然我市有众多企业涉足智慧领域,但规模普遍偏小,缺乏龙头企业。如何培育龙头企业,也是我市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整合中小智慧企业建立智慧产业园。选址建设智慧产业园,为智慧城市科创示范提供条件优越的空间载体。聚焦智慧城市运营业务,融合新技术成果转化、智慧项目示范、新兴产业孵化、高新人才培养,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模式,以“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推动智慧我市整体建设。二是组建智慧城市和物联网大数据产业联盟。组织筹建由智慧城市行业知名企业、院校、科研机构与我市本地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我市智慧城市和物联大数据产业联盟,整合智慧城市产业优势资源,促进联盟企业成员探索“本地化+落地化”服务模式,同时依托联盟群体优势,带动我市企业提升智慧城市技术与产品研发能力和应用水平,形成特色领域的智慧城市产业链,推动我市智慧城市龙头企业产业发展。

(五)探索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商业运营模式。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目前,我市各领域信息化进程的资金来源主要都是靠政府的财政拨款,今后要在更广阔的领域实现信息化以及更高平台的信息共享,需要大量的资金。要

获得智慧化所需的大量资金就需要有一条明确的商业运营模式,以保证筹措和使用这些资金。这就需要不断创新合作的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如建设xx市新型智慧城市ppp模式,既引入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采用国有控股、民营实施的运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入智慧城市的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成立专门的机构,通过发行债券或者股份制等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向城市的信息化转移。进一步通过经济社会信息化的带动作用,在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智慧产业的培育与壮大带来的收益等,使得参与的资本获得相应的回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健全智慧我市建设的领导推进及统筹协调机制,调整智慧我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我市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整体决策部署和总体推进协调。

(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规章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相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企数据融合和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评估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考核制,建立绩效考核和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制定智慧我市建设绩效考评和结果通报、约谈相关办法。

(三)完善资金保障,创新建设模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智慧我市”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争取上级智慧城市及相关领域专项资金支持。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新型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探索设立我市区智慧城市产业基金,引导我市区智慧城市产业的良性发展。

(四)构建人才体系,坚实人才队伍。加强校企深度合作,发挥智慧城市专业学院带动作用,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孵化模式,探索智慧城市相关产业、企业和项目孵化,培养智慧城市专业人才。发挥我市区位和生态优势,通过智慧城市相关联盟、协会整合外部智力资源,探索人才交流合作,为智慧我市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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