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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物品防护规范

高毒物品防护规范
高毒物品防护规范

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红色区域警戒线。

9、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0、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风,检测高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11、每月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保健津贴。

15、盛装高毒物品的容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事高毒物品运输的装卸、押运、驾驶人员应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在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6、应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高毒物品岗位基本情况;

(2)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含高毒物品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4)控制高毒物品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 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2、安全科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3、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核对。 6 、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中所填写内容也同时满足公司的要求时,即可以认其为合格供应商. 7、当引进新工艺、原材料、机器设备,或原有工艺、原材料、化学品或机器设备发生变动,或公司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危险源识别、评价分析和工业安全分析补充进行个人防护用品评估配备。同时技术部需更新《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及《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个人防护用品政策的有效执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领用情况及有关队的请购要求,购买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新员工上岗前按标准配备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2、材料科应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库存,并根据生产及人员等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及更换。 3、材料科从《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购买相应品牌,型号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之外的供应商。 4 、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价格由采购科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认。 5、各队伍需要的特殊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之外的个人防护用品)需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分管部门审核后,并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采材料科采购,仓库发放,否则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领用 1、材料科负责统一发放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按照《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同时须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对具体规定做详细说明。

有毒物质防护管理规定

有毒物质防护管理规定 1、本文所说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丢失等。 5、存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有毒物质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7、不得将有毒物质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质。 8、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黄色区域警戒线。 9、需要进入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时,应配戴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每年进行一次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应建立有毒物质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有毒物质岗位基本情况; (2)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有毒物质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有毒物质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M滤毒盒防护功能对照

3M滤毒盒型号与防护功能对照表 图像货号产品名称描述 WX06001有机气体滤毒盒●可防护有机气体及蒸气,如苯及 同系物、汽油、丙酮、二硫化碳、 醚等 ●包装:2个/包,30包/箱 WX06002 酸性气体滤毒盒●可防护酸性气体、氯气、盐酸、 二氧化硫、二氧化氯、硫化氢 ●包装:2个/包,30包/箱 XF0038494786003 有机及酸性气体滤毒 盒●可防护有机蒸气、氯气、盐酸、二氧化硫、硫化氢、氢氟酸 ●包装:2个/包,30包/箱 XF0038051086004氨气/甲胺滤毒盒●可防护氨气、甲胺 ●包装:2个/包,30包/箱 XF0038051166005甲醛/有机蒸气滤毒盒●可防护甲醛、有机蒸气 ●包装:2个/包,30包/箱

XF0038051246006多用气体/蒸气滤毒盒●可防护有机蒸气、氯气、二氧化 氯、氯化氢、二氧化硫、氟化氢、 硫化氢、氨气、甲胺、甲醛 ●包装:2个/包,30包/箱 XF0038051326009汞蒸气/氯气滤毒盒●可防护汞蒸气、氯气 ●包装:2个/包,30包/箱 XF0038051406057 有机/无机/酸性气体滤 毒盒●可防护有机/无机/酸性气体,氯气、盐酸、二氧化硫、氰化氢(配合全面具在低浓度中有限制使用)及硫化氢 ●包装:8个/盒,8盒/箱 XF0038050906098低沸点有机气体滤盒及 颗粒物滤棉●用于一些单一的有机蒸气(沸点低于65摄氏度)及颗粒物防护 (P3),配合全面具使用,例如甲醇、二氯乙烷、三氯乙烷 ●包装:2个/包,16包/箱 XF00380515760926多用气体/蒸气滤毒盒 及P100颗粒物滤棉●可防护有机蒸气、氯气、二氧化氯、氯化氢、二氧化硫、氟化氢、硫化氢、氨气、甲胺盒甲醛及各类颗粒物的高效防护(P100) ●包装:2个/包,30包/箱

防毒面具的使用方法

防毒面具的使用方法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防毒面具的使用方法 防毒面具按防护原理,可分为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绝式防毒面具。 过滤式防毒面具,由面罩和滤毒罐(或过滤元件)组成;隔绝式防毒面具,由面具本身提供氧气,分贮气式、贮氧式和化学生氧式 3 种。 为了防止对面部皮肤过敏,高级的防毒面具的材质已由普通橡胶,改为采用优质硅胶制作的全面罩主体,抗老化,防过敏,耐用,易清洗。 各种防毒面具的材质和结构不同,但都可以参照同样的使用方法,以下为硅胶大视野防毒面具使用及维护方法。 防毒面具使用前检查: 1、使用前需检查面具是否有裂痕、破口,确保面具与脸部贴合密封性; 2、检查呼气阀片有无变形,破裂及裂缝; 3、检查头带是否有弹性; 4、检查滤毒盒座密封圈是否完好; 5、检查滤毒盒是否在使用期内 防毒面具佩戴说明: 1、将面具盖住口鼻,然后将头带框套拉至头顶; 2、用双手将下面的头带拉向颈后,然后扣住; 3、风干的面具请仔细检查连接部位及呼气阀、吸气阀的密合性,并将面具放于洁净的地方以便下次使用; 4、清洗时请不要用有机溶液清洗剂进行清洗,否则会降低使用效果。 防毒面具佩戴密合性测试:

测试方法一:将手掌盖住呼气阀并缓缓呼气,如面部感到有一定压力,但没感到有空气从面部和面罩之间泄露,表示佩戴密合性良好;若面部与面罩之间有泄露,则需重新调节头带与面罩排除漏气现象。 测试方法二:用手掌盖住滤毒盒座的连接口,缓缓吸气,若感到呼吸有困难,则表示佩戴面具密闭性良好。若感觉能吸入空气,则需重新调整面具位置及调节头带松紧度,消除漏气现象。 重做按以上方法一,方法二做密合性测试,直至密合性能良好。 滤毒盒更换及装配方法 1、按照滤毒盒的有效防毒时间更换或感觉有异味更换; 2、将滤毒盒的密封层去掉,并将滤盒镙口对准滤盒座,正时针方向拧紧,压扣滤线盒对准盒座压紧。 防毒面具更换条件 1、佩带时如闻到毒气微弱气味,应立即离开有毒区域。 2、有毒区域的氧气占体积的18%以下、有毒气体占总体积2%以上的地方,各型滤毒罐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Q/SY 178—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工种序列 5护品种类及品名 6基本要求 7部门管理职责 8护品供应商管理 9护品配备 10护品配备管理 11护品使用 12护品报废管理 表1典型工种序列 表2典型工种与相近工种对照表 表3护品品名 表4区域划分 表5东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6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7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8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9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0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1西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2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3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4江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5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6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7海洋(滩海)石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Q/SY 178—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Q/SY 178—2007《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Q/SY178—2007相比,主要变化为: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物探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增加了油田建设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彬、刘亚峰、岑稳、张焱、魏巍、张晓何、唐金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版本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Q/SY 178—2006,Q/SY 178—2007。

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终8.7)

中国石化安〔2011〕XX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 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苯作业管理规定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年××月××日印发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1 总则 1.1本规定所称苯作业,包括直接从事苯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的作业。 1.2 苯属高毒物品,苯作业防护要同时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3 苯属确认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苯作业的监督 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作业部和装臵负责各自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2.2 存在苯作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苯作业防护负责。 2.3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苯作业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苯分布档案,明确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职业卫生管理 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 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采购苯或含苯物料时,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将其列为供应商:(一)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许可和经营许可证;(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

《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序号毒物名称 CAS No.别名英文名称 MAC (mg/m3) PC-TWA (mg/m3) PC-STEL (mg/m3) 1N-甲基苯胺 100-61-8 N-Methyl aniline——25 2N-异丙基苯胺 768-52-5 N-Isopropylaniline——1025 3氨 7664-41-7 阿摩尼亚Ammonia——2030 4苯 71-43-2 Benzene——610 5苯胺 62-53-3 Aniline——37.5 6丙烯酰胺 79-06-1 Acrylamide——0.30.9 7丙烯腈 107-13-1 Acrylonitrile——12 8对硝基苯胺 100-01-6 p-Nitroaniline——37.5 9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 100-00-5/25567-67-3 p-Nitrochlorobenzene/ Dinitrochlorobenzene ——0.6 1.8 10二苯胺 122-39-4 Diphenylamine——1025 11二甲基苯胺 121-69-7 Dimethylanilne——510 12二硫化碳 75-15-0 Carbon disulfide——510 13二氯代乙炔 7572-29-4 Dichloroacetylene0.4———— 14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 582-29-0/ 99-65-0/100-25-4 Dinitrobenzene(all isomers)——1 2.5 15二硝基(甲)苯 25321-14-6 Dinitrotoluene——0.20.6 16二氧化(一)氮 10102-44-0 Nitrogen dioxide——510 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完整版)过滤式防毒面具及滤毒元件的日常维护与存放

过滤式防毒面具及滤毒元件的日常维护 与存放 防毒面具日常维护及保管 1 清洁与存放 每次使用面具后,都必须清洁面具,不仅卫生,而且可以提高面具的使用寿命。 1.1将面具浸在温度不超过49℃的温水中,用软毛刷清洗直至干净;如果需要,使用中性洗涤剂(如洗洁精),不能使用润肤皂、碱性肥皂和洗衣粉。 1.2面具消毒可以将面具浸入季铵消毒剂或次氯酸钠溶液中(将30毫升家用漂白剂溶在7.5升水中)或其他消毒液中进行消毒。 1.3 用干静的温水淋洗,在洁净环境中风干。 1.4 防毒面具使用完毕后,应将滤毒罐/盒取下密封,面具要用皂水或0.5%的高锰酸钾溶液消毒,洗净,晾干后放在通风、干燥、温度适中、无毒性污染的地方。滤毒罐存放超过有效期,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储存和丢弃 2.1 面具储存应远离粉尘、化合物、阳光、极端温度和过度潮湿环境。储存面具时应避免物理损坏或变形。 防毒面具在正确存放条件下,保存期为10年。 2.2 使用过得呼吸器需根据当地法令法规废弃。错误的废弃使用过的滤毒盒、滤棉或受到有害物质污染的面具,会导致环境危害。 滤毒罐/滤毒盒存放及注意事项 1未按照本说明书存放和使用、超出本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限制使用、没有在接触有毒气体过程中一直佩戴,都会降低本过滤件的防护性能,并可能导致身体健康损害甚至死亡。 2 在使用本过滤件用于呼吸防护之前,应制定并执行书面的呼吸保护应急计划并对本过滤件佩戴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方法培训,确保其训练和使用安全。 3 使用中若闻到污染物的味道或感觉头晕、头痛、刺激性或其它任何不适,应立即离开危险区域,并向安全工程师说明情况。 4 不使用时,应在清洁无污染的环境中储存过滤件和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并保持过滤件的密封性。 戴用时必须将滤毒罐/盒的进气口盖子打开,使呼吸流畅,否则会窒息,威胁人身安全。使用中应注意滤毒罐/盒是否失效,如嗅到异样气味,发现滤毒罐/盒重量增加,或使用时间过长,应引起警惕。 5 制定过滤件更换时间表。使用过程中,若在紧急情况下用于复杂或有剧毒气体环境的应急抢险作业时,应至少两人以上配合,设置专人在无毒的安全区域瞭望,若发现染毒作业区域内的作业人员有中毒表现(打约定好的需要救助的手势、身体摇晃、呕吐、倒地或者其他异常表现)且可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做好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防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临沂星泰公司内所有接触到化学溶剂、粉尘和噪音的人员/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锅炉等)的防护用品,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管理方法: (一)、个人防护用品的定义: 1.本管理办法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简称PPE)是指一般个人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的措施,属免费发放用品。 2.公司现有的PPE可分为四类: (1)呼吸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活性碳口罩,海棉防尘口罩等。 (2)皮肤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棉纱手套、PE手套、橡胶手套、尼龙手套等。 (3)其他防护用品(可参考使用):如护目镜、耳塞、袖套、围裙等。 (4)特种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如安全带、安全帽、焊工手套、焊工面罩、绝缘鞋等。 (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PPE一律由采购单位统一购买;

2.所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须附有“三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3.防护用品的选择应考量舒适方便。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 1、一般防护用品的选用是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不同车间岗位的监测结果。 2、特种防护用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3、不得将棉纱口罩用作防尘口罩使用。 4、PPE的使用要求可参考附件1-《各班使用的PPE一览表》。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及发放: 1、PPE由仓管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发放; 2、各班PPE的领用、发放由该班班长负责; 3、各单位(仓管、使用单位)须建立领用登记表,并进行阶段性的统计分析; 4、仓管员及班长在发放时必须遵循“以旧(废)换新”的原则,对照附件1的更换周期或根据破损情况予以发放或更换; 5、新领PPE的数量超过废旧更换的数量时,应有课级主管签证; 6、各班班长应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对应的PPE;; 7、非生产性人员可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区域或接触的化学品情况,领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8、QC人员的PPE使用办法同所在班别; 9、搬运人员可根据其所接触的情况选择相应的PPE; 10、外来参访人员如有需要使用PPE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领用;

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正 式版

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

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xx]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红色区域警戒线。

9、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 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0、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风,检测高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符合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要求; (2)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11、每月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 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 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 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 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保健津贴。 15、盛装高毒物品的容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 事高毒物品运输的装卸、押运、驾驶人员应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在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6、应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高毒物品岗位基本情况; (2)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含高毒物品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2011)75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安〔2011〕755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1基本要求 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生产、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2生产与使用管理 2.1液氨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品质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安全生产。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配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2套。 2.3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安全卫生设施,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2.4对新安装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液氨储罐、槽车、罐车、管线,应用氮气置换其内部气体氧含量小于0.5%后,方可输入液氨。对于首次输入液氨的储罐、槽车、罐车,应控制流量和速度,同时监控罐体温度,防止液氨在容器内迅速气化后造成罐体骤冷。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带满足工作要求的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配备和使用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石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HSE部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监理单位

(一)为监理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监督、检查EPC/PC承包商、分包商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EPC/PC承包商 (一)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现场临时访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八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必须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要求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基本着装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除了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外,还要穿着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或防护服。对于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 1.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发放的至少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防护服;

有毒物质防护标准范本

安全管理编号:LX-FS-A45416 有毒物质防护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有毒物质防护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

2019最新范文-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红色区域警戒线。

9、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 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0、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风,检测高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符合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要求; (2)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11、每月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 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 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 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 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保健津贴。 15、盛装高毒物品的容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 事高毒物品运输的装卸、押运、驾驶人员应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在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6、应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高毒物品岗位基本情况; (2)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含高毒物品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07-21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

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 定(标准版)

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基本要求 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生产、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施)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页脚内容1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页脚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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