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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浅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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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二十世纪50年代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理论在欧美逐步形成。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不少发展迅速但忽视风险管理的企业纷纷暴露出一些长期潜伏的问题并引发了难以挽回的危机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颁布了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立法,发达国家的许多公司对风险管理进行了更大力度的改革,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报告系统的内部控制,重新赢回了投资者信心。在国内,近年来银广厦和新疆德隆系的崩盘、中航油约5.54亿美金的巨额亏损,以及中国银行巨额资金被侵占而责任人外逃,这些重大事件都集中反映了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至20xx 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企业131家直接涉案金额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由此可见,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已成为各国有企业运营和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成为风险管理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及特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当今,学术上对风险的概念有多种定义归纳起来是指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与收益呈正相关系。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

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可以将企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前三种风险分别以不可抗力、市场环境和资金交易为特征,而法律风险主要是以法律因素为产生原因,以承担法律责任为后果。它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既有区别又有联

系。因此其具有以下特征:

1、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缘由是法律因素。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法律因素主要指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状况及其变化。一方面指法律和行政执法力度的状况另一方面指法律的出台、修改和废止以及行政执法状况的变化。这种变化既可能使企业产生新的法律风险或现有的法律风险消除又可能使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可能性和损害程度增大或减小。企业未依据法律规定有效实施法律控制措施。换言之就是企业未有效地获得、行使或保护法律赋予的

权利使企业无法有效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其应有的利益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使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或与企业发生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的规定、违反合同的约定以及实施的侵权行为。实施上述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企业本身也可以是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或者是双方实施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法律因素都会导致企业的法律风险只有那些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法律因素才会最终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由此可见法律风险的产生离不开规范企业行为的各项法律规范以及与企业发生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

2、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管理环节。法律规范了企业生产经

营的各个方面也规范了企业从设立到企业终止的全过程。因此法律是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始终的一个重要标尺和依据。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内部的关系,都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管已经从过去的行政手段转变到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为主;企业与企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只能依靠合同法等民商法律进行调整和规范企业内部各种关系包括劳动关系、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都要依据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会计法等法律来调整和规范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也必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调整。企业作为法律规范的主体之一只要其行为涉及法律规定,就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可以说,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调整,企业实施任何行为都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因此企业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法律风险监控,实施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从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法律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风险产生于法律因素终结于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主要包括企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企业发生法律风险的后果通常为承担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经营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妨害等等。行政责任主要是由于企业违反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执照等。而刑事责任发生在企业的行为触犯刑法时依法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表现为企业判处罚金、法定代表人判刑的“双罚制”。在多数情况下企业的法律风险造成的责任是给予经济赔偿或承担经济损失。这种经营损失风险只是法律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能改变法律浅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第2页

风险的本质特征,不能将经济损失一概认为是企业的财务风险,对法律风险的鉴别要从其缘由、过程及后果的根本属性来判断。

4、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紧密相关。企业法律风险虽然不同于企业面临的其他风险它具有特有的法律特征但是法律风险并不是与其他风险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从企业整体运营的角度看企业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是交叉互融的,财务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法律风险的特点,法律风险的控制效果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财务风险的大小。法律风险在许多情况下与财务风险是同时存在的法律风险防范占据重要地位有效控制企业法律风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经营风险经常导致企业产生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分析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以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的颁布使国有企业依法治理水平较以往有了较大改观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机构不全职能不强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尚需健全,职能有待强化。一些国有企业尚未建立专门法律机构,法律部门多隶属于办公室或政工部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尚未形成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法律工作人员难以从根本上介入经营决策、项目论证、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经营活动,往往是事后的“救火队员”,从而造成各项经济活动缺少法律审查环节埋下许多经济隐患和经营风险。二是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较少专业素养有待提高。许多国有企业缺少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业务能力相对较弱。在当前经济纠纷日益增多的形势下专职法律工作

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缺乏法律和契约意识合同纠纷增加

主要表现在一是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合同行为风险加大。这是当前国有企业经营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知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存在实体上及程序上的诸多问题规范化程度不高在合同标的、文本格式、履行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少法律漏洞。二是合同审查论证失严违约责任条款欠缺。当前,有的国有企业签订合同对事先审查、论证、调研工作重视不够风险意识不强;有的经营人员违规操作甚至仅凭人情关系就草率签约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设定失误特别是造成违约责任条款残缺不全。这样一旦对方违约或者钻合同条款的漏洞就会使己方陷入被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三是合同担保设定违规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往来中必然要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合同担保关系有时为担保人有时为被担保人。国有企业在签订重要合同时设定担保可减少风险保障履约。但如果设定担保时不规范如担保人无担保能力担保财产有权利瑕疵等就会导致担保虚设一旦发生违约担保责任无法落实责任追究困难重重。另外有的国有企业在为其它企业提供担保时不够谨慎风险意识不强有时会陷入被动代人承担履约责任却无法向被担保人追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无计可施。

三欠款回收难度大司法判决执行难

这一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救济途径单一,欠款回收难度较大。有的国有企业由于市场法律意识不够强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护合法权利的机制尚有待完善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遇有对方违约的合同纠纷救济途径比较少,一般习惯以和为贵以协商为主有时难以奏效使合同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国有企业的经济损失难以弥补,

违约方的责任难以落实,对国有企业经营极为不利。二是依法维权力度不大,司法判决执行困难。国有企业只有重视并行使合同权利才能有效保障合同目的的实现。但有的国有企业经营人员权利意识不强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一些外欠款项难以收回,形成呆账、坏账,从而积累了较大数额的不良资产。

三、如何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是在企业法律风险总体战略指导下由企业管理层、各部门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在企业生产运营管理的各环节中识别、评估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并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化解和补救处理最终达到避免、转移、降低和消灭法律风险的过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个围绕静态法律制度作用的动态法律管理体系是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控制、监控与处理的系统。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管理原则是以事前防范为主以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为辅。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目的是要通过发现、识别、分析、控制和处理公司面临的各项法律风险制定、实现相应的应对措施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相优化和平衡。因此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确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

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核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依法进行经营决策、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向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总法律顾问制度的

建立和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总法律顾问应当全面领导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应将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将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与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相结合明确总法律顾问和其他企业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地位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以全体企业法律顾问为主导使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到位,法律顾问机构、制度到位企业全体员工风险防范制度、责任到位实现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健全法律风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依法治理和国际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提升企业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

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得以切实贯彻实施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实法律管理队伍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完善企业各项内部管理机制提升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提高对风险进行防范和管理的重视达到增强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的效果。企业法律顾问要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充分发挥主导和监控作用实现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有效运作。企业法律顾问应主导和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承担起法律风险控制机制设计和监督执行的职责构建风险防范机制的架构确定企业管理层、各部门、各级员工、各种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机制的落实和实施。在法律管理方面企业法律顾问应通过实施具体法律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内部法律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具体经营管理环节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实施法律风险调查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高法律管理效率和水平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嵌入法律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三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监控更新构建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要注意增强法律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前瞻性、计划性和时效性通过风险分析评估、风险控制管理、风险监控更新三个主要阶段进行法律风险防范。三个阶段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协调统一共同构成科学的动态闭环运行体系通过落实制度、流程、组织、职能和资源配置为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1、风险分析评估。这是法律风险控制的第一阶段风险分析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决定法律风险的控制对象是否适当控制手段是否适应。分析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所在行业整体法律风险评价、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研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的调查以及企业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法律风险分析。其中,重点内容是具体法律风险分析包括对企业现有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归类、评分和分级排序。首先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法律风险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面临的各方面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源梳理详细的风险清单。其次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从经营活动主要涉及的法律主体和业务运营的不同方面出发根据法律管理工作的不同方面企业经营管理的特征和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确定对风险的分类方法对所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归类。再次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排序划分风险等级提出下一阶段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的整体建议。

2、风险控制管理。在第一阶段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它是企业处理法律风险的总体指导政策包括风险控制原则和企业可承受度。按照风险管理战略的原则对第一阶段进行风险分级调整。针对不同级别的

法律风险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入手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和时间表。进一步确定各类风险的预警机制风险的化解措施和风险的补救方案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方法降低、转移和消灭风险实现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对于企业面临的最紧急、关键的、重大的风险从制度、职责、人员和措施等方面明确处理程序妥善处理法律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3、风险监控更新。进行风险监控更新是法律风险控制的必要阶段有助于保证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对于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两个阶段的设计和效果企业应定期对前两阶段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并对其进行更新。要对风险防范机制架构的设计、风险防范机制所运用的方法以及机制运行的效果进行整体评估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改进方案对下一个周期的风险分析评估和风险控制管理进行改进和调整。

四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为风险防范提供有利的内部法律环境

企业的法律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不完善。实现法律风险控制效果将风险防范手段落实到企业具体法律管理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4、强化事前预警意识和防范措施从研究和发现法律风险的成因入手尽早识别和消除风险根源提前对风险进行预防杜绝简单的事后补救建立并完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5、强调法律风险管理在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中把关作用通过对法律风险控制点的把握将各项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纳入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实现法律管理手段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6、拓展法律风险管理思路开拓法律工作模式创新理念使法律工作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转变为管理性与操作性并重的工作总结提升管理经验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模式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执行效率。

7、强调精细法律管理手段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形成企业内部上下协调统一灵活高效的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发挥法律管理对风险控制机制的监督保障作用。即搭建包括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案

件纠纷管理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实施包括制定合同范本加强普法教育编制风险管理岗位手册对重要岗位进行法律风险管理上岗培训、岗位考核宣传包括公司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政策在内的各方面法律风险控制举措使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在制度上得到充分保障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律化轨道以增强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五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控制

企业应该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和法律可行性研究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使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的全过程保证企业重大举措的风险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来源于经常性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仅要对重点项目进行风险防范还要从整体上控制法律风险从关键环节入手,点面结合全程监控将所有的经营管理行为都纳入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管理使企业对外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管理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全面管理、重点监控使法律风险控制在更广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从国外公司的案例和教训中可以看出在致命的风险事件中人的因素总是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虽然企业可以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和运作程序来防范、控制和规避法律风险但如果没有每一个风险控制岗位的切实操作和落实,就无法实现风险控制的目的。因此在大力倡导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完善风险监控机制的同时要对企业各级员工进行广泛的法律风险管理培训加强对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核管理。

七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保持顺畅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企业的法律管理要从传统的事务性工作脱离出来实现跨越式发展需要借助先进的现代科技方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企业可以依托电子化系统对现有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和知识管理平台实现有效的知识管理使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企业法律顾问之间、法律顾问与各业务部门构筑一道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企业一方面可能通过广泛、便利、快捷的信息传递与更新实现法律风险的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信息化处理方法进行对风险的调查和分析落实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从而提高整体风险控制效率和效果。

八制定切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在稳健经营中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法律风险控制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单纯地追求所有法律风险的最小化。对于企业来讲风险与收益往往是相互矛盾和对立的高收益必然带来高风险风险承受度与预期利益之间的矛盾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的根本目标是利益最大化一味地强

调降低和消除所有法律风险将使企业无法进行经营和发展。但如果为了谋取利益而疏于对法律风险的控制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法律后果甚至导致企业遭受灾难性的打击和损失。对风险的过度控制将带来商业机会的丧失和管理成本的增加企业需要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和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在法律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风险程度和风险控制成本最小化。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最新完整版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GB/T 27914-2011 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2 5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3 6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15 附录A 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20 附录B 法律风险清单示例21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22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24 前言 本标准在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 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

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94-2009风险管理术语(ISO/IEC Guide73:2002,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2009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为了有效管理法律风险,支持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1)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充分考虑法律风险与企业战略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等因素。 (2)审慎管理的原则 由于法律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法律风险应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要在尊重法律、保持诚信前提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风险管理的策略和方法不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义务性规定。 (3)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企业战略管理、流程管理、绩效管理、信息管理等密切相关。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等活动只有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4)融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原则 法律风险发生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其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都不可能脱离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法律风险管理必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5)纳入决策过程的原则 企业所有决策都应综合考虑风险,以便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法律风险作为企业的重要风险范畴,应纳入企业决策过程,作为企业决策应考虑的重要因素。 (6)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应与其他风险的管理整合,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7)全员参与、全过程开展的原则 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法律风险管理需要企业所有员工的参与并承担相关责任,其中特别包括企业专职的法律管理部门(或人员)。各方人员分工负责,以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8)持续改进的原则

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基本框架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基本框架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故企业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法律风险监控,实施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从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 1、针对产品开发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和颁布新产品开发的业务指引文件。 (2)与重要的客户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获取有关的市场情况、产品缺陷以及客户需求等信息。 (3)建立与一线销售人员沟通的会议机制,确保及时依照市场形势做出适当反应,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4)实行专项听证制度:在一项投资产品推出前,应由运营管理中心组织风险管控中心、财务中心和其他各业务部门,召开质询会议,对产品进行反复质询和论证,以保证质量,控制风险。 (5)当产品项目正式推出时,应报备运营管理中心及风险管控中心,风险管控中心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编制风险报告,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和适时调整。 2、针对市场营销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颁布营销策略,对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对销售渠道分类、管理流程、选择标准、市场策略、激励措施和控制手段、培训内容及计划等方面做出详尽的规定并制定清晰的标准化业务流程。 (2)市场拓展业务可按照各项目分成项目小组,采用项目小组负责制。 (3)杜绝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不当承诺,采用欺诈方式促成客户成交,一经发现公司将严重处理。 3、针对合同管理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严格的合同起草、审批及签订的管理制度。 (2)严格依照流程和制度审查合同签订和费用支出,做到合同责任清晰,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GB/T27914-2011) 目次 前言 1围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5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6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 附录A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 附录B法律风险清单示例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 前言 本标准在GB/T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第一会达风险管理科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市展达律师事务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晓红、叶小忠、吕多加、薄勇、王志华、白莲湘、艳武、瑛、孔雪屏、玉秀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1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及对中国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冲击刷新了我们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认识,也拉近了我们与风险管理的距离。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专题指引》以及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使得法律风险、全面风险管理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词[1]。但法律风险是什么,以及企业如何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等问题仍然是困扰企业的难题。我国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对法律风险的管理大多仍然游离于全面风险管理的殿堂之外。《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作为我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份法律文件,其所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及ERM框架值得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学习借鉴。本文将结合《中央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称“ERM框架”)对此进行论述,并从法律风险的管理实务角度出发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理念、框架和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推进路径。 一、厘定法律风险定义,奠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 目前我国尚未有正式法律文件对法律风险的定义作正面描述,律师、会计师、管理咨询顾问等实务界对法律风险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2]。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仅仅提到了法律风险,但并没有该术语加以定义。《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给出了企业风险的定义及分类,但却没有对法律风险进行界定,而是给出了法律风险信息收集方面的要求[3]。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认为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该定义涵盖了企业的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并强调企业风险与企业经营目标的相关性。该指引将法律风险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相并列,把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从该指引对法律风险信息收集的要求来看,法律风险信息收集的不仅包括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能力不足或缺陷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信息,还包括合规风险信息、监管风险信息等。更加值得一提的是该指引要求企业收集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这打破了将法律风险管理归结为责任风险的狭隘立场,关注企业的权利减损或扩张,有利于通过对企业权利如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企业战略/竞争优势,有利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价值的提升。 结合上述内容本文认为,一个清晰的法律风险定义应当符合如下四个要求: (1)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法律风险是由严重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事项或一系列事项引起的。这排除了过分强调法律风险且认为法律风险无处不在的情形。 (2)与企业自身经营环境、内部业务流程及基础管理等因素相关,便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开展。 (3)与企业其他风险相区别。尽管法律风险与企业其他风险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企业风险都是法律风险。这有利于全面风险管理中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 (4)适应战略/竞争优势管理的需要,超越责任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控制

引言 同学们下午好,非常高兴再次受点睛网的邀请,和大家沟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控制相关的主题。今天在这样的场合下,设立什么主题讲什么内容,对我们来说都是有一定困难。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以及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概念,在实践当中有不同的理解和掌握,也有一些不同类型的产品,大家都会认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确实是律师新兴的业务领域,未来还是会有很大发展空间。实际上真正能够有机会参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运作,能够参与到产品的操作以及项目法律服务当中,并不是一个特别容易的事情。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项目跟过去律师接触的业务是截然不同的,在于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工作成果不同,是一个全新的东西,全新也是体现在方法和细节上。 一、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概况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我们在谈这个概念的时候,过去是谈企业法律服务,也就是诉讼和非诉讼。传统法律服务的概念,你会发现它有个共同的特点,针对是企业现存法律问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和这些不一样,不是针对企业现存或者正要解决的某一个问题出现的,在业务中就有一个困难,企业在没有具体问题的时候,为什么找律师?让律师解决什么东西?在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时候,就要看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之下的,企业法律风险是什么? 企业法律风险是我们管理的标的,是企业环境发生各方面的变化,企业会遇到发生不利后面的一种可能。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当中时时刻刻都存在的,企业法律风险是把律师拽到前台,很多人都讲法律顾问是保健医,诉讼等于手术去开刀,企业法律风险是把律师拉到企业管理的内部当中。 在实践当中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大的误区,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公司的合同制度有问题,我现在面临的管理难题,找律师解决是否是法律风险管理?这些具体事项还是一种具体服务,企业法律风险是个系统化的工作,是企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体系完成,体现的这种管理,而不是某些具项的内容,它是要形成一系列的制度和活动,让企业管理过程当中时时刻刻存在,具项的东西不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内容。现在很多律师为了扩展日常法律服务的内容,把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植入到企业日常顾问当中,这还是一个很借鉴的方法。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未来的走向,一个走向就是系列化企业法律风险服务,另外一个,就是把服务的理念植入到现在在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当中,提升日常法律服务的理念和水平,这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的延展,对律师开展业务特别有好处。 在日常法律服务的延展,只是对律师开拓日常业务的好处,但不是算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企业法律风险整体管理是不同的法律依据跟渊源,2005年10月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2006年6月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4月保监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2007年5月14日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1月19日全国工商联《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必备条件。 全面风险管理,还没有哪个规定单纯讲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管理,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当中的一条线。企业法律风险是否独立成为一个产品?我认为也是仁者见仁,还要看企业具体的情况。 但是大家要有一个概念,你跟企业谈法律风险,跟企业其他管理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从2006年国资委的规定《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是从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法律风险只是它其中几大风险之一。它要求中央企业做全面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实施 ××××-××-××发布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Guidelines on Enerprise Legal Risk Management (征求意见稿) GB/T XXXX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03.100.01 A02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3) 5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5) 6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 (14)

附录A 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 (18) 附录B 法律风险清单示例 (19)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 (20)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 (21) 前言 本标准在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1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 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最新完整版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2 5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3 6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15 附录A 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20 附录B 法律风险清单示例21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22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24 前言 本标准在《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 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94-2009风险管理术语(ISO/IEC Guide73:2002,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2009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为了有效管理法律风险,支持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1)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充分考虑法律风险与企业战略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等因素。 (2)审慎管理的原则 由于法律风险的特殊性,对于法律风险应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要在尊重法律、保持诚信前提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风险管理的策略和方法不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义务性规定。 (3)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企业战略管理、流程管理、绩效管理、信

简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简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如今,法律风险已成为影响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并对企业安全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因此,法律风险管理属于企业风险管理的范畴。那么,企业在遇到法律相关的风险管理问题时如何做到积极的事前防控,而不仅仅是被动的事后补救,这可能是企业一直在探索而又无力解决的问题。 现代经济和商事法律直接对企业经营管理起着规范作用,企业必须不断研究法律环境变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把法律的要求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能动地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去,立足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将法律风险的损害控制到最低,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用到最好。 面对企业越来越迫切的法律风险防控要求,京都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和深厚的法律资源,逐步建立了一套概念清晰、标准严格、流程顺畅的综合性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并且,京都专门设立了京都律师事务所法律风险防控部,为企业提供发现、预防、管理法律风险的解决方案及服务,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方案和法律风险防控服务,保障企业安全,提升企业价值。本文旨在根据我们的实践,介绍法律风险防控的一般概念、价值目标和工作原理等内容。 1.如何理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一)从一个坏例子说起 我们曾经根据某集团公司要求,对其某一子公司进行专项尽职调查,根据该集团公司的要求,我们的调查主要涉及了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外该子公司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该子公司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该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4)该子公司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5)该子公司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6)该子公司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7)该子公司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9-07-22T16:51:06.29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作者:徐晓艳 [导读] 摘要:在开放式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经营发展所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要求企业重视法律风险管理,为企业经营发展创设练好内外条件。 中油(新疆)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 834000 摘要:在开放式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经营发展所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要求企业重视法律风险管理,为企业经营发展创设练好内外条件。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多样化,有违规风险,也有侵权和违约风险,对企业经营发展形成了较大影响。为此,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效能,建立高效管理机制,是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科学构建的重要基础。本文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对策 一、新时期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1、违规风险:违背法律法规,承担法律后果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经营行为违背法律法规,以至于承担法律后果,对企业经营发展造成影响。首先,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同。如,在成长阶段,运行不规范导致违规风险的发生;其次,企业在并购过程中,由于涉及面较广,且法律约束因素较多,在程序操作上存在违规风险,导致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次,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用工风险的发生尤为普遍。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不规范或是流于形式,这为用工风险的发生创设了条件。因此,违规风险的发生,会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形成影响,可能会增加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的创设。 2、违约风险:不履行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履行约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现代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不履行约定,则会导致法律责任的发生,对企业经营发展形成影响。企业在合同生效之后,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资金、市场问题等),导致企业难以履行约定,进而形成违约风险。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之下,违约风险的增加,不利于企业良好社会信用的建立,对经营发展形成影响。因此,企业要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在合作发展中,应以法律法规为导向,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规避违约风险。 3、侵权风险:经营不当行为,产生侵权风险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行为不当,产生侵权行为,这也是现代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问题。一方面,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在经营发展中发生知识产权侵犯等问题,造成企业技术创新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在经营发展中采取不当行为,以获得短期经济效益的行为,反而会对企业经营发展带来法律风险,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推进。因此,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如何规范经营行为,养成良好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 1、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缺乏主观能动性 法律风险管理涉及面广,要求企业要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实现对各风险因素的有效防范。首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以至于组织开展、机构职能保障等工作缺乏有效落实,影响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效性;其次,企业在风险管理中,缺乏主观能动性,被动的工作现状难以发挥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效性。当前,很大部分企业都是事后风险控制,缺乏事前、事中和事后全天候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面欠缺;再次,法律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在合同风险防范领域,缺乏有效性工作开展。企业在合同签订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合同不规范、内容不完善,以至于合同风险增加,影响企业经营发展。 2、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欠缺 首先,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流于形式的工作局面,难以发挥法律风险管理作用,影响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其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监督。一方面,企业未建立法律风险管理考核机制,风险管理的主动性不足;另一方面,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环境欠缺,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缺乏重视;再次,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欠缺,对法律风险因素缺乏有效预警,以至于法律风险增加,直接作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建设,制约企业战略性发展。 3、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不足,缺乏足够重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要求企业要强化投入力度,为风险管理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而在实际当中,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风险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首先,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的投入不足,特别是在人才培育、机构设置等方面,难以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效能,满足企业发展所需;其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不完善,冗余的流程设置,影响了法律风险管理效率,与快速发展实际情况相脱节;再次,企业在风险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尚未建立完善的培养制度,人才不足成为法律风险管理的显著问题。因此,企业要重视法律风险管理,从内外条件的优化建设中,推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建设,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对策 1、优化法律风险管理环境,形成良好管理意识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一方面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在合法范畴之内,盘活企业发展活力,创设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首先,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地位,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有效发挥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其次,企业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形成良好的管理内部环境。企业要重视法律风险管理建设,通过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落实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再次,企业要提高主观能动性,能够主动适应环境,科学做出事前风险防范,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发展所形成的影响。因此,新时期下的企业,要形成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在科学管理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发挥风险预警效能 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建设,是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一是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通过事前、事中、事后预防工作的开展,为企业法律风险的科学防范,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形成制度化管理机制,是有效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力的重要基础;三是要认识风险预警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能够做到风险预警,为法律风险的科学规避创设良好条件;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实现有效监管,确保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全面而有效落实;五是完善规

关于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问题调查报告

关于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 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显得日趋重要。据了解,许多法律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造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积极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仅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现自身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国资监管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一、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我国,无论是在计划体制下设立的国有企业,还是在市场引 导下催生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往往处于次要地位,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防范机制多数没有形成,因而,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在遭受法律风险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企业的各种行为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任何企业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国有企业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企业改制改组、经营管理、兼并重组、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规范的法制轨道。

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注重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高层管理人员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肯定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目前已经有一些案例对企业做出了警示,企业高层对此也逐渐重视。例如这些年企业贷款担保纠纷比较多,有些企业缺乏对贷款人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的详细了解和分析,只凭借业务关系或是私人关系就为人提供贷款担保;有些甚至是贷款人与银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这些都为企业带来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企业的管理层如果具有法律风险意识,就能够主动将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交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而不是走走过场,公司的重大决策也应该有法律事务人员直接参与。同样,也要注重培养企业员工,这也是法律风险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企业中深入开展全员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使全体员工尽快形成依法获取权利、行使权利和保护权利的思维方式,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在工作中不断充实相关法律知识,时刻保持法律的警觉性,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最终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企业要健康成长,必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前,企业法律风险的飙升速度远远大于风险防御体系的建设速度,更谈不上制度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很多企业出了事才想到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

关于国有企业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法律风险控制

关于国有企业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法律风险控制 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2000年4月4日,彼时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即目前发改委的前身)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即俗称的“计委三号令”,其第四条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述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因此,绝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建设项目均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当然某一采购项目是否需要招投标还需根据采购对象及具体合同估算价的不同个别判断。 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和特点,现笔者结合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自身为多个国有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就国有企业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提供如下参考建议。 一、强制招投标范围 1. 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尽管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强制招投标的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凡是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所有的单一采购项目均需强制招投标。计委三号令第七条对属于强制招投标范围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采购对象的不同,划分了不同的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2. 就强制招投标项目范围的一些思考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

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V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及其地市分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全员参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

实现持续改进。 (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公司用合法的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由始至终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或者由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批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二)批准法律风险控制计划; (三)对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其他应当由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履行下列法律风险管理职责: (一)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二)指导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三)批准重大法律风险的判断标准或者判断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原则 基于企业经营活动的特点,以及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工作效果评价的最优化考 量,综合考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有: 1.谨慎性原则 所谓谨慎性原则,是指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在对企业从事法律风险管理的过程 中,应首先尽可能谨慎地全面、细致地收集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分析企业经营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对企业的行为及相关主体的行为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判断。在系统性解决企业的法律困境时,要对面对的问题提出谨慎的解决方案,要有全局观念。从法律风险的识别到最终的法律风险解决,要有系统化和全局化的意识,提供的解决方案应该是最优化的方案,不能就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孤立开来。同时要区分风险与收益,现实与长远的关系。 2.主动性原则 所谓主动性原则,是指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的各种行为,应当积极、 主动地从法律风险管理的角度去收集信息,建立日常跟踪机制,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而不是做企业的“消防队”,事后补救,为了处理孤立的法律问题而应对。在管理企业法律风险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建立成型的管理机制,并且不断地持续改进。法律风险会随着国家的立法状况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这种体系的建设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伴随着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法律风险管理应该是动态的运行结构,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法律实务工作人员也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措施。 3.合法性原则 所谓合法性原则,是指法律风险管理要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紧密结合,具有 本行业、本企业的鲜明特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除基本制度、基本流程以外,可以有差异性地选择不同的制度流程设计和风险防范方式。法律实务工作人员提出的所有方案和建议都是建立在法律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把具体法律的条文通过分解,转化为企业的具体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企业的运营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 4.标准性原则 所谓标准性原则,是指法律实务工作人员将相关企业的各项行为分类归纳, 从法律的角度帮助企业建立不同的操作程序,理顺授权手续,进行统一的制度设计,根据法律风险的状况,决定应对法律风险的承担、控制、转移和规避等不同的选择方式。这种决定主要建立在成本和费用的比较上,也要建立在合法经营的风险控制下。由于法律的规范性,对于企业来说,来自于法律方面的风险可谓方方面面,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好企业法律风险,对于法律风险的管理必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具体活动中,因此将具体的法律规范与企业的具体行为对应起来,建立标准化的管理规范和工作流程,帮助企业的具体工作人员规范运作就十分重要了,这也避免了企业较高的法律培训成本和难以控制的实施效果。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法律风险管理责任,有效应对法律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运用法律不当而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或处于其他不利状况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责任是指因未执行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规定等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法律风险责任、部门法律风险责任和跨部门重大法律风险控制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原则: (一)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实现持续改进。 (五)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同时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 第六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针:战略前瞻防源头,过程控制重实效。标准规范尊程序,科学谋划保发展。 第七条法律风险管理目标:以标准化规范工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至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力争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杜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本文阐述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分析了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其原则和策略。要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在企业内部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流程,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建立企业决策机制。同时,要坚持全方位管理原则、规范化运作原则、动态化调整原则;要处理好法律风险和企业经营收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 标签: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任何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市场行为都有可能带来法律的风险,出现法律风险很正常,但企业如果在出现法律风险的“隐患”时却无动于衷,那么法律风险一旦变成现实的灾难,对一个企业来说很可能就要“伤筋动骨”。为此,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企业风险,一般分为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大类,但商业风险在很多时候则表现为法律风险。现实情况中,法律风险已成为目前企业最常见、发生率最高的风险之一,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害。因此,法律风险往往成为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走入意想不到的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纵观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主要表现为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诉讼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投资合作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商标被抢注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等十几种。 但无论是何种风险,其主要表现不外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表现形式,即其发生的原因都是因法律因素产生的,主因是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状况发生变化,企业没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而所签合同的约定,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的侵权等。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管理、运营的每个环节,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从成立的那一天开始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其行为都会涉及有关法律规定,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而企业法律风险发生而导致的最终后果就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三大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排除妨害等;行政责任,即企业要承担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各类行政管理法规所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即企业按照我国《刑法》所要承担的,对单位承担罚金,对企业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承担刑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可编辑修改word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概念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制大致经过这样的一个历程,由最初的行政措施的试行到中央政策主导与推动再到以法律为保证的规范发展这样一个复杂的、多维度政策化到法治化的历史变迁过程。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 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为支撑的法律体系。 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fh条对于企业改制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即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

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可见,国有企业改制是国有企业为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而 进行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行为,是政府、企业、企业职工、外部投资者、企业的债权债务人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市场经济的重新调整过程。国有企业改制的形式,可以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法律风险 (一)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界定及其分类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 号)对“企业风险”进行了明确界定,该指引第三条规定,本指引 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 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可见,该指引将 法律风险作为企业五大类风险之一,并强调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性。从实践来看,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国有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相关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或改制行为参与者或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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