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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由学校教学院(部)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联合在校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能够实施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单位或场所。建立实践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和条件

第三条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教育基地、文科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艺术类、外语等学科专业)、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其它等类别。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卓越计划”和重点学科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其它院(部)学生的基地建设项目。

第五条实践基地的建设,可采取一个院(部)与一所企事业单位共建、多个院(部)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等方式。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选择,应避免与已立项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单位重复。

第六条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校企双方应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

第七条实践基地应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第八条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学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基地的教学需求。

第九条实践基地应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思路清晰,教学任务明确,管理有保障。

第三章建设规范

第十条学校与实践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1、学校应主动与实践基地共建单位合作,结合该单位实际和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计划,与实践基地共建单位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

2、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员工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学生就业等方面对实践基地共建单位优先提供服务。

3、学校应免费向社会宣传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学生去实践基地之前,应专题介绍实践基地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与相关注意事项。

4、实践基地共建单位能够为学校提供教育支持,提供实践场地和实践指导,为学校提供科研合作项目或共同申报科研课题,使实践教育基地成为产学研教育基地。

5、在教学期间,实践基地共建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安全教育,以保证学生、指导教师及生产人员的安全。

6、双方定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的签订

1、在符合建立实践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经协商可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应院(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署明确双方有关合作内容、权益和职责的合作协议书。

2、实践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3 年,协议到期时,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3、实践基地协议一式三份,实践基地共建单位、院(部)、教务处各持有一份,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实践基地的挂牌

学校与实践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实践基地挂“福建江夏学院实践教育基地”标牌。

第四章实践基地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实践基地采用校、院(部)两级管理,以院(部)管理为主的原则。院(部)负责制订建设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协调有关事宜,并依据学科及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大纲等要求,具体实施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实践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每个本科专业至少应有4—6个稳定的实践基地,每个基地至少能容纳10—20个学生。实践基地的立项、建设、撤销等需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五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级,实施项目管理。承担国家、省、校三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院(部),每年12月底前需向教务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学校公开,承担国家、省级项目的,同时报送教育厅、教育部。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到实践教育基地检查、评估教学情况,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指导。对未按照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的,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立项建设。实践基地项目建设结束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所属类别,授予对应称号。

第十六条实践基地日常管理由院(部)统一进行,教务处或院(部)负责代表学校与实践基地组织和实施有关的协议内容,定期与实践基地负责人联系、沟通,维持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适时邀请实践基地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到学校为学生举办讲座或商议其它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教务处或院(部)负责与基地企业的联络和人员来往工作,安排为基地企业的服务与宣传工作。校外实践期间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为了保证校外实践教学的实际效果,并能够为基地单位做出贡献,指导教师要根据基地单位的要求有选择地安排学生,并对学生进行指导与管理。

第五章实践基地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校级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科类实践基地建设经费3万元,理科、工程类实践基地建设经费5万元;省级实践基地建设经费10万元;国家级实践基地建设经费15

万元。各级基地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划拨。实践基地经费用于支付学生实习(实训)的资料费、讲课费和实习费等,从而加大学校对本科生各种实践教学费用的投入。

第十九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经费,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07年制订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院(部)根据相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廿条实践基地的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学校和院(部)要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基地建设工作,并将根据工作情况计算相关人员的工作量,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廿一条教务处对基地建设管理、运行成绩突出的院(部)予以表彰;对建设成效不大、不能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基地,提出整改要求,并减少划拨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将不予划拨经费并取消相关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廿二条各院(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廿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同名39317)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同名39317)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由学校教学院(部)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联合在校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能够实施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单位或场所。建立实践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

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和条件 第三条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教育基地、文科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艺术类、外语等学科专业)、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其它等类别。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卓越计划”和重点学科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其它院(部)学生的基地建设项目。 第五条实践基地的建设,可采取一个院(部)与一所企事业单位共建、多个院(部)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等方式。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打造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校外实习基地是充分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软硬件资源,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自己, 掌握未来就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校外实习基地的良好运行是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基础和质量的保障,保持校外实习基地长期稳定发展, 对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应有的作用, 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 1.打造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学生的课程实训和专业实习需求。 2.拓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着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3.加强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 4.在师资队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发、技能竞赛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5.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6.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弥补校内教学资源的不足,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储备,促进企业经济增值,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多赢效果。 二、建设原则 1.互惠互利原则 学校和企业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其社会责任、功能定位互不相同。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虽然给企业解决了一些人力资源的问题。但直接利用实习基地的场地、设备以及接受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这必然给企业带来许多负担。为了建立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实现长效发展,在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的同时,学校也要为企业创造利益。例如利用院校师资力量,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岗位培训。利用学校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甚至与企业联合做课题,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和攻克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效益。 2.专业对口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学校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满足相关专业培养的要求,实现较高的专业对口率,提高专业与行业的契合程度。在开发校外实习基地时,除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外,重点识别企业是否能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设备、实习环境以及相应的专业实习内容。避免出现专业不对口,学生在企业充当低技术含量的“廉价”劳动力的现象。 3.互补共享性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科系的技术、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开展实践教学的同时,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开发、课题开发、技术革新及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优势资源的共享,促进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4.动态发展性原则

江苏大学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条例

淮阴工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淮工院[2005]45号 2005年6月14日) 第一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 1、能够满足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 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各施所长、互补所需、双方受益、义务分担。 3、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和提高实效。 4、能尽量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第三条基地的基本类型 1、校级:凡能承担二个以上系的专业实习教学任务或在行业内有影响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由学校出面与之签订协议,作为校系两级管理的实习基地。 2、系级:只能承担一个系的实习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由系与之签订协议,报学校教务处备案,作为系级管理的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的类型由校主管部门核查确定。 第四条基地建设的目标 建设一批市、内外校级基地,其中要有一批有影响的市外基地。系级基地应基本覆盖市内大型企业。建设一批校内实习基地,形成校内外、校系两级实习教学体系。 第五条学校的义务与职责 1、学校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转让、项目开发、实验检测等方面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优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对实习基地急需的专业人才,学校应将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推荐给实习基地。 3、学校根据双方的协议可向基地单位交付一定的实习费用。 4、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5、按教学要求制定出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每次实习提前一到两周,将实习计划送达基地并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共商实习安排。 6、每年年末与实习基地共同总结实习情况,并落实下一年度实习计划。 第六条实习基地的义务与职责

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实验实训部 2005年2月

一、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目标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围绕着培养学生具备高素质 的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使之主要成为高职教育实施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和载体。其建设的指导思想为:根据专业教学要求,使专业实践教学具有相对稳定性,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具有先进性,教育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示范性,管理模式和运作方式具有规范性,与理论教学和技术发展同步的结合具有紧密性。 1.基地建设的特点、功能与作用:努力建设好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使之具备以下功能、特点与作用: (1).使基地成为高职教育培养应用性人才的教学基地。 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完成就业岗位所需的岗位能力训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不仅成为学生掌握基本专业技能的场所,还应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与设计,提供一个与实际职业岗位相贴近的技能训练空间,让学生在有目标的实践训练前提下,通过一些设计性、探索性、开发性、

工艺性和综合性等的模拟训练,使学生到达就业岗位后,不会对所处的环境,所遇到的工艺、技术、设备、生产组织管理等问题感到陌生,从而缩短了岗位适应期。同时培养并逐步使学生形成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良好的工作品质和职业道德的个人能力以及与人协作、交往的社会能力,使之具备实践性强和有利于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特点。 (2).使基地成为科研项目开发的基地。 依据专业教学要求和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科研的要求,投入必要的教学仪器与设备,并根据科技发展和技术工艺的更新,适时添置和更新仪器设备,注重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现代科技含量;同时发挥学院科研人员和先进实验设备优势,鼓励教师参与技术创新、技术交流和技术转化,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科研,教师也让学生早接触先进的仪器设备,早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基地全天开放,教师积极参与与科研,以科研带动教学,以教学促进科研,形成教学科研的有机结合,使之具备技术含量高新的特点。(3).使基地成为行业技术、信息资源和培训的中心。 加强与企业的联合与协作,及时把行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反馈到实践基地,使实践教育能及时体现出经济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同时充分发挥基地高新设备的功能,开拓为社会提供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考核、材料检验检测、劳务培训、课题研究、产品开发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功能,使之具备开放性特点。 (4).使基地成为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多功能基地。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9 2017年度中山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立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任务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健全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二)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三)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

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各实践基地除承担共建院系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主动向其他院系专业开放,逐步发展成为实践教育质量高、能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 三、建设周期 二年。 四、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具有方向性 主要体现在整合各类实践教学资源,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基地的共享共用度,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基地建设目标与内容明确、可行 建设目标明确性、可行,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相契合;建设内容具有系统性,包括教学团队、实践教学资源、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内容。 3.基地建设投入有保障 能保障实践基地硬件条件与管理、师资配置、实践教师的投入量。实践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包括管理体系框架、双方职责与任务、管理办法等。 4.基地建设具有可持续性 —2—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样本)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样本)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汇报 通过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夯实专业建设基础,实现技能水平提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一年的建设期中,以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为主,非专业学生等 一、基地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1.提升实践基地能力,开发新的实践项目:1)新建IOS创新研习中心:投入63万,新增苹果一体机GTX660(教师机)2台,苹果一体机GTX640(学生机)60台,增加60个工位的实训容量。同时开发移动互联实践项目。 2)改建星力量动漫项目实训室:投入31万,整体更换62台主机,显示器更换为19寸液晶,实训室承担实训项目能力增加, 3)增加星力量工场设备:新增WACOM CTH470数位板20块,使同时参与二维实训的人数能达到160人。 2. 教学资源建设:训练课程,质量平定标准等建设; 1)构建以专业学生为核心的训练体系 以培养适应动漫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目标,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在动画制作技能和创新创意思

维上的需求,完善“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人才培养模式。 “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的人才培养模式具备以下核心元素: ①按照满足“动画制作技能+创新创意思维”双需求的要求,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技术技能融合项目”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 ②以“技术技能融合项目+专项技术提升通道+社会服务平台”为载体; ③全程由“院校师资组+国际化背景专家组+企业项目讲师组”构成的“三组合”混编师资团队共同参与学生培养; ④实施全程按照行业与企业标准规范执行。 图1“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人才培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协议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 共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协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水利电力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农、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资源,多次被交通部和省交通厅评为交通系统的先进单位,形成了以交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的完备业务体系和科研支撑体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了长足发展,资产规模、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 为探索联合培养人才机制,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并秉承产学研结合的精神,合理配置、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加强校企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建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乙方: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自签字之日起,在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立河南华水-交科院土木工程实践教育基地(暂定名),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

程。 一、乙方作为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为大学生实践教育提供便利条件,每年至少接收100名以上学生开展实践教育活动,负责接受和安排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考察、实习、学习、调研、培训等相关社会实践活动,为顺利进行实践教育活动解决基本的食宿条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二、乙方应派人参加实践教育基地领导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基地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活动指导与信息联络工作。 三、甲方负责组织参与实践教育的学生,及时把情况反馈给乙方,包括人数、专业、实践时间、实践内容等。双方根据组织情况,开展实践教育活动。 四、甲(乙)方对实践教育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要求,加强对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团队合作意识、文明礼仪素质的教育,注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安全保密和文明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成才教育,做好实践活动期间对学生的考核鉴定工作。 五、实践教育期间,甲乙方协商对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做好实践教育的组织工作、实践指导、安全管理和生活安排及其它相关事项工作,乙方在条件许可下,尽力为甲方实习、实践学生顺利完成任务提供大力协助。 六、甲乙方联合设立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专项活动经费,用于相关活动的费用支出。 七、在实践教育活动期间,甲乙双方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把劳动安全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甲方学生在乙方企业实习、实践期间,必

山东农业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评估标准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

附件三 山东农业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项目) 权重 评价要素与标准总评定结果 备注 A级标准C级标准 A B C D 组织领导与建设规划组织领导0.10 学院及基地依托单位(以下统称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 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基地建设的检查、监督、考核和评估。建立了由学院有关 人员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企 业接纳学院教师开展实践活动,接收学生开展顶岗实习和专业实训。 双方领导能够重视基 地建设,合作良好,工 作有成效。 建设规划0.05 有符合学院与基地长期、稳定合作协调发展的建设规划,基地建设纳入学院建 设发展规划,基地建设目标、内容、进程明确,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 设措施。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学合作的办学模式;注重学做结合、任务驱动、 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行以 学做结合、订单培养为代表的人才培养模式。 有规划,能落实,措施 可行。 建设目标 与思路 0.05 基地建设方案目标明确,符合《山东农业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 法》要求。建设思路清晰,根据建设目标定位和预期成果,结合行业产业、企 业和学校实际,利用团队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充分体现学做结合的人才培养 模式、校企合作的建设方式,体现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水平;各项建设指标易 于操作和评估监测;方案整体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建设目标明确,具有一 定的发展思路。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项目) 权重 评价要素与标准总评定结果 备注 A级标准C级标准 A B C D 条件建设教学条件0.10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建立了科学、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有满足实践教学 的实际项目,实践教学计划、实施方案完备,所开出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指 导书及相关教学资料齐全,有明确的实践技能培训目标和要求,实践环节项目 与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一致,以生产性实习实训为目标,使实习实训内容与实际 生产相结合,基本实现了实习实训与生产的对接;实习实训现场符合国家相关 法规的要求,具有企业生产的氛围。 基地建设和发展基础 较好,具有一定的接受 学生教学、生产实习的 能力,能提供必要的实 习条件。 基础条件0.05 基地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企合作紧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清晰,定位准确; 社会服务能力强,社会认可度高。基地的食宿、实习实训场地建筑面积能满足 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具有较强的接受学生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社会 实践的能力,每次可为30名以上学生提供连续实习时间不低于1个月的实习岗 位,年接纳实训人数150人以上。基地企业文化丰富,营造了真实的工作环境 和文化氛围,基地场所环境整洁,安全条件有保障。 科研条件0.05 基地具有一定的生产、开发规模和较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仪器设备能够体 现当前行业技术发展水平;能够很好地配合科技推广、开发以及进行科学研究, 大力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技宣传工作。学院优先在基地开展高新技术 推广、示范,开展科学研究,基地积极提供便利条件。 能够合作或具有一定 的合作潜力。

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劳动观念、练就实践能力、实现角色转换、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要求的各家企业,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类型可分为: (一)专业教学需要的开发岗位实习基地; (二)专业教学需要的实施维护实习基地;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基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领导应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实习基地具备实习条件和管理环境;能帮助解决实习学生所需的食宿、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条件。 (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能有效地参与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教学实习计划。(四)校外实习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每学期或每学年有固定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二)、坚持互惠互利,双方受益原则。学校在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让学生提前感受准职业人的素质要求,基地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双赢的效果。 (三)、动态合作发展的原则。由于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行(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四、校外实习基地组织管理 (一)、成立实习基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双方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由实习基地方任组长,学校方任副组长,定期研究基地建设事宜。(二)、成立由校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校外生产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外生产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实习方面的重要事项。(三)、学校委派实训处和实习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管理工作。实训处主要负责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生产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实习班主任是实习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管理该班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 (四)、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技术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五、学校与实习基地职责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校级实践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加大对实践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凡在实践基地的建设、考查、评估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此列支。 第三条实践基地建设经费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二年,即在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获批之日起,相关学院应在二年之内完成实践基地计划的建设项目。项目立项时,学校先拨项目建设经费的40%,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再下拨项目建设经费的40%,项目验收合格后,最后下拨项目建设经费的20%。 第四条实践基地建设经费由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经费的报销须经实践基地负责人的审批,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与实践基地建设无关的费用不得在实践基地建设经费中开支。 第五条实践基地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省、校财务规章制度。主要开支内容如下: 1.实践教改项目建设:根据专业实践教学要求,进行实践(或实验)教学类课程教学改革立项,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项目建设。 2.师资队伍建设:主要用于高校实践指导教师的培训与进修等。 3.实践基地建设研讨等费用:主要包括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关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实践课程教学研讨会、交

流会,参加国内有关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交流会、“卓越教育培养计划”交流汇报会等。 4.教师酬金:主要用于聘请企事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的课时费、讲座费等。 5.实践基地硬件设施建设:可根据学生实习的实际需要,采购实践基地仪器设备,按照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有关实施细则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6.其它费用:涉及到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其它相关费用,如市内交通费、购置与实习相关的办公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相关费用,实习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费、运杂费、牌匾制作费等。 第六条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与审查 1.学院应根据实践基地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建设经费使用计划,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和备案。 2.因基地建设需要,经费使用计划有较大变动时,由基地负责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上报教务处批准。 3.项目建设期间,学校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管理不善等情况,将责成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并追究项目责任人相关责任,直接收回已下拨的建设经费。 4.在实践基地建设任务完成后,实践基地负责人须上报项目经费整体使用情况,以提供学校进行项目的验收评审。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同时在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落到实处,全面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学校和基地双方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要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企业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原则上每个实习基地应能同时容纳10人以上集中实习,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3.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各学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能满足本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稳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条件的学部和专业,还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均安排专人负责,在基地建设与管理方面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5.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校企合作中心和各学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学校职责 (一)就业科职责 1.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就业科对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协助各学部联系实习实训基地,督促各学部和专业建立相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4.协助各学部做好有关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聘用等方面的工作。

大学生实践基地实习总结

自贡市工商局实习报告 一、前言 自贡市工商局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是四川理工学院与自贡市工商局共同组建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成立于2011年3月。“基地"旨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认识社会、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的窗口和检验学习成果的综合平台,为国家公务员队伍培养储备适应性人才。结果考核,我于2013年7月15日进入基地实习。至今已逾一个月,基地实习逐渐接近尾声。在实习过程中,我学到了工商相关的基础知识,了解了公务员这个群体的工作,更从指导老师那儿学到了做人处事的基本准则,学到了在学校课堂学不到的东西。 二、实习目的 作为工科生,我们更需要样的平台上得到展示,得到锻炼。接触和了解公务员这个群体,了解其工作性质和内容。在实习过程中,不断增强处事的应变能力和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增强统筹协调能力,为以后踏上工作岗位积累工作经验和业务素质,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三、实习单位 自贡市大安区工商局凤凰工商所,单位在编人员八名,其中所长一名,副所长两名。 四、实习主要内容 (一)熟悉工商业务系统,录入店铺新增、变更、注销等信息,了解执照办理、变更、注销的程序。 (二)新增个体户开业检查,川南建材市场、干副综合市场检查,私营企业安全检查。

(三)店铺及企业的档案按照一定顺序装入档案,做好记录等相关档案整理。 五、实习总结 在自贡市工商局历时一个多月的实习经历就要告一段落了,回顾这一个月的实习,有枯燥,有忙碌。有欣喜,也有沮丧。不管怎样,对我来说是一段难忘的经历,也是人生道路上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在工商所实习的日子里我学到很多,体会也很多。总结如下:(一)在实习中体味与人沟通交流的艺术。 在校园里,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同学,虽然人多,但只属于一个类别。这个集体里的人员有着这个类别固有的属性,我们有着相同的思考,我们有着相同的认知。而在工商局实习的时间里,我接触了不同层次的人。让我有了接触真实职场和社会的机会。为我以后更好地融入新的环境,顺利的完成角色交换,增添工作竞争优势增加了砝码。好的的工作单位大都明确要求“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因此见习不仅让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充实和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培养自我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社交能力,还能增加我的社会阅历,积累工作经验,缩短投身实践工作的适应期,更好地抓住机遇。 (二)在实习中体味体味处事的方式。 实习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会有些枯燥,,难免让人丧失热情。刚开始来实习的时候,之前是抱有很多好奇心觉得很新鲜,会觉得很有意思。但日复一日,就逐渐丧失了之前的热情、变得懈怠,。但我们应该把工作看成是自己的一份责任,有了责任感才会更加细心、耐心,不仅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负责,这样才能保持一种信念,更好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平凡的小时中,体味责任二字的含义。 (三)在实习中体味体味做人的态度。 在凤凰工商所,我不仅结识了这里的老师。还见到了形形色色来这里办证的商人,也了解了一些私有企业的老板。在不同的岗位上,我们都在为生存,为家人,为朋友而努力着,而奋斗着。不管生活有多苦,保持一颗向上进取的心。我也会记住李所长对我教诲,不管在任何岗位上都要踏实做事做人。做人是一门学问,从不同的人身上我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表1: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表 基 地 名 称:广州市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申 报 高 校: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依 托 单 位: 广州市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 属 行 业: 医药行业 基地负责人:杨凤琼 联 系 电 话: 136******** 通 讯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 填 报 日 期: 2014年9月1日 广东省教育厅 制 二○一四年七月

填写说明 1.本项目申报须附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培养协议书》,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2. 申报表中各项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

1.实践基地总体情况 校外实践基地 名称 广州市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基地依托单位 广州市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基地依托单位 地址 永和经济开发区摇田河大街171号田心 工业园 基地建立时间 2014年 基地所面向的 主要单位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 年接待实践 学生人数 30人 是否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是 协议签订 时间 2014年 6月 协议合作 年限 5年 法人代表 肖世晖 联系人 肖世晖 联系人电话 133******** 联系人所在 部门及职务 董事长 基地依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私营 主管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 实践基地学校负责人情况 姓名 杨凤琼性别 女出生 年月 1968年6 月 民族 汉 单位、职务 医药健康学院 院长 专业技术 职务 高级工 程师/ 副教授 (内聘) 学历/ 学位 大学本科 (硕士学 位) 毕业 院校 华东 理工 大学 通讯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医药健康学院邮编 510663 电子 邮箱 yfq21@https://www.wendangku.net/doc/b82844778.html,联系电话 136******** 基 地 负 责 人 情 况 主要 职责 实践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践基地规划与建设; 全面负责实践基地教学各环节的实施与管理; 全面负责实践基地师资队伍规划、建设等; 全面负责实践基地与医药行业、企业开展的合作业务等; 全面负责企业技术研发、GMP认证指导等社会服务工作等。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总结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总结 2,3,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主要指企业师资队伍; 4, 5, 通过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夯实专业建设基础,实现技能水平提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一年的建设期中,以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为主,非专业学生等 一、基地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1.提升实践基地能力,开发新的实践项目: 1)新建IOS创新研习中心:投入63万,新增苹果一体机GTX660(教师机)2台,苹果一体机GTX640(学生机)60台,增加60个工位的实训容量。同时开发移动互联实践项目。 2)改建星力量动漫项目实训室:投入31万,整体更换62台主机,显示器更换为19寸液晶,实训室承担实训项目能力增加, 3)增加星力量工场设备:新增W ACOM CTH470数位板20块,使同时参与二维实训的人数能达到160人。 2. 教学资源建设:训练课程,质量平定标准等建设; 1)构建以专业学生为核心的训练体系 以培养适应动漫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目标,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在动画制作技能和创新创意思维上的需求,完善“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人才培养模式。 “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的人才培养模式具备以下核心元素: ①按照满足“动画制作技能+创新创意思维”双需求的要求,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技术技能融合项目”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 ②以“技术技能融合项目+专项技术提升通道+社会服务平台”为载体; ③全程由“院校师资组+国际化背景专家组+企业项目讲师组”构成的“三组合”混编师资团队共同参与学生培养; ④实施全程按照行业与企业标准规范执行。 图1“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人才培养模式 2.规划并实施四级技术技能融合项目

校企合作 互利共赢——浅议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一)

校企合作互利共赢——浅议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一) 摘要]本文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存在的问题,然后从“校企合作,互利共赢”的角度提出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的途径。 关键词]共赢社会实践基地途径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深入实际、深入社会、服务社会、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和提高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实现理论学习和实践有机结合,具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双重属性的教育活动,对于高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是根据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在充分研究和把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特点及其规律的基础上确立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是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基础工程,没有大学生实践基地的稳定性就没有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期性。但是,目前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可行性研究。 一、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存在的问题 1.专业特色不突出 目前许多高校在建设社会实践基地时,缺乏深入调查、仔细研究,没有针对性地选择基地并设计实践活动内容,从思想上没有把社会实践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和拓展,致使实践教育与课堂教育脱节,社会实践成为学校的任务和企业的负担,导致实践活动不能体现时代精神,也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尽管各个高校的各个院系目前都建立了各类社会实践基地,但是总体来说,这些实践基地类型大都存在建设目标不明确,专业特色不突出的问题。 2.基地建设不稳定 有相当一部分高校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稳定,活动缺乏连续性,往往是校方满足基地数量的增加,企业借此作一点自身宣传,最终导致虎头蛇尾,使基地建设无法深入开展下去,达不到原有的目的。一方面,高校缺乏长远的规划,使得调查活动一阵风似的结束之后,往往便没有了下文,不能深入调研、仔细研究实践活动中产生的问题,从而不能发挥专业优势;另一方面,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认识不够,一些企业把高校的实践活动作为负担,一些企业则以此为炒作,没有真正为高校提供有效的实践资源。 3.组织实施形式单一 适当的活动形式是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保障。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即使建立起了与专业科研相配套的实践基地,也缺乏体现专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的活动形式。社会实践活动形式陈旧、单一、流于表面,没有较好地整合实践资源,不能深入挖掘并研究问题,致使学生不能在实践活动中提高专业技能。同时,有些基地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课老师的指导,企业也难以从中受益。 二、校企合作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有效途径 社会实践基地需要高校、学生、企业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培植,任何一方的努力都不可或缺。同样,成功建设一个社会实践基地,必须实现高校、学生、基地单位等多方共赢。 1.建立社会实践基地活动的长效机制 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过程中,应该始终贯彻“共赢”的原则,以达到调动起学校和社会双方面积极性的目的。一方面,政府应该对积极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单位给与适当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中来,使社会形成一种关心、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同时,企业也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社会人才,社会教育”的理念,以开放、热情的姿态欢迎大学生参与到劳动实践中来,为大学生积极提供成长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学校在借助企业资源实现教学目的的同时,也必须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目的,主动与企业建立长期联系,并把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制定长远规划,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

附表: 年度 编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鑫宝软件科 技有限公司实践教学基地 申报单位:信息科学技术系 依托单位:广州鑫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软件行业 基地负责人:胡毅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 填报日期:2013年9月15日 教务处制

二○一三年九月 1.实践基地总体情况 校外实践基地 名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鑫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实践教学基地基地依托单位广州鑫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基地依托单位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黄边南路二街四 号南栋 基地建立时间2013年5月 基地所面向的主要单位信息科学技术 年接待实践 学生人数 50人 是否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是 协议签订 时间 协议合作 年限 3 基地依托单位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杨键联系人陈锦韶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所在 部门及职务 综合部、主管 单位性质民营企业主管单位广州市软件产业部门 基地负责人情况 实践基地学校负责人情况 姓名胡毅性别男 出生 年月 民族汉单位、 职务 信息科学技术系、 教研室主任 专业技术 职务 工程师 学历/ 学位 大学本科 毕业 院校 西南 大学通讯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邮编510545 电子 联系电话 主要 职责 全面负责实践基地筹备、协调与建设,对外负责实践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对内负责实践基地管理、培训等。 主要 经历 2000 -2001 年广东东莞好帮手电脑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助理 2001 -2002 年广东东莞好帮手电脑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 2002 -至今广外南国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系软件工程教研室主任工程师

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发[**]238号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实践教学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以获得有关专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实践教学基地是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场所,其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以立项的形式,本着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建设一个稳定一个的原则进行,逐步建成一批规范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基地建设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的原则; (2)应有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科研或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实践项目、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符,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 (3)能满足实践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条件;如基地远离学校,要具备食宿条件; (4)每年实践学生人数具有一定规模(一般不少于30人); (5)已有两届以上学生实践,并能在三年内保持稳定; (6)在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就地、就近建设实践教学基地。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程序及办法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按项目管理的办法进行,基本程序为: (1)建设的院(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申请材料,包括《**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近几年的实践教学资料、与共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等; (2)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学校专家进行评审,包括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

大学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一) 一、建设目标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12级法律文秘实践教育基地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通过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的共同合作与建设,推动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以及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 二、组织机构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12级法律文秘实践教育基地在本院领导下,由法学院、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若干校外共建单位共同组成。基地以法学院为依托,成立包括法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共建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内的项目执行小组,作为基地的常设职能机构。 基地共建单位包括: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等。 三、管理办法 我院与校外各合作共建单位共同制定《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12级文秘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法学专

业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以及就业能力,结合我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实际以及人才成长规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以“强化理论训练,重视实务技能,树立正义信仰,提升社会责任”为基本教育理念,在社会分工日趋明确和法学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坚持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以及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第三条基地在中山大学领导下,依托法学院和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合若干校外法律实践部门共同建设。以法学院院长为负责人成立实践教育基地执行小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法学实验示范中心负责人、各共建单位有关负责人等为小组成员,共同组织和实施法学实践教育。 第四条基地在组织实施实践教育过程中,应当遵循中山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以及中山大学有关教学管理规定。 第五条基地要根据教育规律及人才成长规律与共建单位联合制定和调整实践教育方案,适时调整和更新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保障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第一章职责和分工 第六条法学院作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任务的承担者,在承担理论教育的同时,负责明确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制定专业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完善师资与信息资源建设、开展相关教学研究、对学生开展实践教育前期指导等。 第七条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校内实践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配合法学院实施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实验课程建设、编制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实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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