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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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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1 目的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以及出厂发生不合格(包括超保存期的产品)时的识别、标识、记录、隔离和评审、处置和报告等环节的控制。 3引用文件 FTCX.10001.09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4 术语 4.1不合格品:未满足要求的产品。

4.2返工:为使不合格的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4.3返修:为使不合格的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包括未满足使用要求而对以前的合格产品所采取的修复措施。4.4报废:为避免不合格的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可采取回收、销毁)。 4.5改制品:指按原技术要求检验合格入库,而后因设计更改或质量改进需改制才能使用的产品,亦属于不合格品范畴。4.6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4.7Ⅰ类让步接收:指严重不合格品;整车超过5台份的不合格品;Ⅱ类让步连续办理了两批不合格品;一般不合格品(指零部件)超过20台份的不合格品。4.8Ⅱ类让步接收:指一般不合格品;整车在5台份以内(含5台)的不合格品;Ⅲ类让步连续办理了两批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指零部件)超过20台份的不

合格品。 4.9Ⅲ类让步接收:指轻微不合格品; 整车在5台份以内(含5台)的不合格品,轻微不合格品(指零部件)超过20台份的不合格品。4.10处置:对不合格品的具体处理方式的总称,包括退货、挑选使用、让步接收、返工(修)、报废等。 4.11授权人员:指由相关部门按要求提名,质量控制部部长审核,品牌质量副经理审定,品牌质量经理审批,明确其职责权限范围的人员。包括:质量、工艺、设计、制造、采购部门的主管师或副科长以上人员。 5 职责 5.1质量控制部是全厂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5.1.1质管科负责全厂不合格品审理人员资格的初步确认并提交领导审批。

5.1.2外检科5.1.2.1负责采购产品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评审并出具结论;负责挑选使用及返工(修)后采购产品的复检;参与生产过程不合格品的评审。 5.1.2.2负责自制车架总成转序过程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和评审。5.1.4质检科负责生产过程,包括:自制总成、整车装配、整车调试和检测等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评审及返工(修)后的复检(包括整车Audit评审不合格品的复检)。

5.1.5质量分析与改进科负责质量改进零部件委外检测和整车AUDIT评审不合格品的处置建议的提出和整

车处置后的评审验收。 5.2车架部 5.2.1负责车架散件进货检验过程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评审和返工(修)及挑选使用后的复检。 5.2.2负责车架总成制造过程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评审、处置或提交厂级评审。 5.2.3负责车架制造过程不合格品返工(修)后的复检。5.3冲压生产部负责外协、自制冲压件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评审、处置和返工(修)后产品的复检。 5.4生产作业部(车身、涂装、总装) 5.4.1承担生产过程中自制不合格品控制的主体责任。 5.4.2负责生产过程不合格品的识别并将有关信息反馈质量部门进行处理。 5.4.3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不合格品评审及评审单的流转。 5.4.4负责不合格工序产品及整车的返工(修)并提交复检。 5.5技术中心负责严重不合格品技术风险分析评审。5.6制造技术部负责制(修)订不合格品返工(修)的作业指导书(必要时),参与自制产品不合格品评审。 5.7采购部负责根据质量部门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置建议进行处置,参与不合格品评审。 5.8制造部5.8.1负责参与严重不合格品评审。

5.8.2负责对影响正常生产的严重不合格品进行生产评估。 5.8.3负责不合格品评审单的流转。5.8.4负责不合格品(包括:自制产品和采购零部件)的返工(修)

计划的下达和组织。 5.8.5负责采购零部件评审结论的执行,过渡使用申请单的提报。 5.8.6负责库存不合格品的及时隔离、标识、保管和清退。 5.8.7负责组织不合格零部件供应商的返工(修)及挑选使用。5.8.8负责不合格品管理台帐的建立。 5.9财务部5.9.1负责让步使用不合格品降价的兑现。 5.9.2负责对加盖“待处理”印章的财务控制。 5.10品牌质量副经理负责组织工厂级不合格品评审,并对检查员和授权人员的评审结论具有否决权。 5.11工厂厂长负责不合格品审理人员的授权;负责军品不合格品处置结论改变申请的审批;对检查员和授权人员的评审结论具有否决权。 6 培训和资格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和报告的人员应经过本办法相应内容的培训,熟悉不合格品的控制流程和要求。 7 程序/内容和要求 7.1不合格品的分级 7.1.1严重不合格品:指产品的关键、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影响到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或产品的可见部位外观存在明显用户不可接受的缺陷。7.1.2一般不合格品: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可能增加装配困难,但不影响使用性能、可靠性的不合格品或不可见部位零部件外观的明显缺陷。7.1.3轻微不合格品:产品的

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可能对下道工序有影响,但不会影响装配、使用性能、可靠性的不合格品或不可见部位零部件外观的不明显缺陷。7.2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记录各过程检查员负责依据相应的检验标准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识别。7.2.1采购零部件7.2.1.1进货检验发现采购零部件不合格时,检查员(外检科、车架部、冲压质检科)需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中给予记录,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附表A)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并提交本单位授权人员进行评审。

7.2.1.2采购零部件入库发现不合格时,由物流管理部门进行识别、标识并填写“库房不合格品管理台帐” (附表B)。7.2.1.3生产作业部负责转运和接收过程采购零部件(库房取件)不合格品的识别并及时退库更换。7.2.1.4生产过程中专职检查员和作业人员负责不合格采购零部件的识别,同时检查员做好相应标识,对于个性且较直观问题过程检查员填写“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告单”(附表C)和“不合格采购零部件标牌”(附表D)。对于批量、异常问题,整车装配过程由班线长填写“问联书”提交响应办公室,由响应办公室质检科人员做好不合格标识,对于已装车现场无法拆换要求同时在记录跟单中给予记录,冲压、车架、车身、涂装作业过程填写“不合格品评

审单”。7.2.2自制件7.2.2.1整车当检查员发现不合格时,在其相应的检验记录表或跟单中给予记录,作业人员发现问题后在跟单上给予记录,当发生批量或异常问题时,整车装配班线长填写“问联书”提交响应办公室,调试、整车检测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7.2.2.3冲压、车架、车身、涂装发现不合格在其相应记录中给予记录,并由检查员做好标识(装焊、涂装车身实物上可不做标识),一般自制件不合格不能返工(修)的,检验单位开具“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告单,批量问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7.2.3不合格品的标识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7.3不合格品的隔离7.3.1制造部物流管理科、冲压生产计划科应按库区设置不合格品区域和专用工位器具,库房暂存不合格品均由库房负责采取定置隔离措施。7.3.2制造部物流管理科、冲压生产计划科对库存改制品和需质量仲裁的零部件应设置待处理品区。7.3.3个作业部应以生产班组为单位,在其辖区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不合格品区或专用工位器具,工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生产作业班班长负责采取隔离措施。7.3.4个环节出现的不合格整车,相关责任单位负责集中隔离存放,做好区域标识,保证不被误用、误发交(或转发)。7.3.5

其隔离标识具体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7.4不合格品的评审7.4.1不合格品的评审结果

a)挑选使用; b)返工(修); c)让步接收; d)过渡使用;

e)退货;f)报废,等。(注:经挑选、返工(修)后的产品,由挑选、返工(修)的责任单位提交检验单位检查员复检合格后,变更标识、转序)。7.4.2不合格品评审的级别不合格品的评审级别分检查员、授权人员和厂级评审(品牌质量副经理负责)。7.4.3不合格品评审的权限7.4.3.1检查员评审检查员只有权评审生产过程轻微不合格品。7.4.3.2授权人员评审7.4.3.2.1进货检验授权人员负责实施轻微、一般、严重不合格品评审。7.4.3.2.2技术中心负责严重不合格品的技术风险分析评审。7.4.3.2.3制造部和生产作业部负责影响生产严重不合格品的生产评估。7.4.3.3厂级评审当授权人员评审存在争议难以做出评审结论或严重不合格品影响到正常生产时,生产过程发生重大、批量质量问题;整车AUDIT评审和确认检验、售后等环节发生严重、批量不合格品时的评审。

7.4.3.2.4车架严重不合格品评审由车架部提交进行厂级评审。7.4.3.4对于参与军品不合格审理的人员,包括过程检查员、授权人员应经质控部部长审核、军

方代表的会签、主管质量副厂长审定、厂长审批,并提交复印件给军方备案,人员调整时需重新审批、备案。 7.4.4不合格品评审的时间要求7.4.4.1进货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在2个小时内完成评审(如影响生产需及时评审)。7.4.4.2生产线上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在半个小时内完成评审。7.4.4.3下线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7.4.4.4入库后的产品发现不合格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7.4.5不合格品评审7.4.5.1采购产品不合格品评审

7.4.5.1.1进货检验7.4.5.1.1.1进货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轻微、一般不合格品由进货检验单位授权人员评审,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中处置意见栏,一般不合品提交科长确认签字。7.4.5.1.1.2严重不合格品经进货检验单位授权人员、科长评审确认签字后,采购业务员提交技术中心进行技术风险分析,质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7.4.5.1.1.3当严重不合格品影响到正常生产时,按7.4.5.1.1.2条款经技术风险分析后,提交制造部部长评估并经质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提交进行厂级评审。7.4.5.1.1.4各级别不合格品让步使用均应提交质量部门领导和品牌质量副经理签署意见,确定降价比例。7.4.5.1.1.5当同一采购零部件连续两批发生不合格时实施暂停供

货整改。7.4.5.1.2生产过程7.4.5.1.2.1生产过程采购产品不合格由过程检验单位负责,轻微或一般单一不合格品过程检查员评审填写“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告单”和“不合格采购零部件标牌”,一般小批量和严重的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按上述7.4.5.1.1.2、7.4.5.1.1.3实施控制。7.4.5.1.2.2当整车装配过程发生批量、异常问题时,由响应办公室组织进行不合格品评审,并将评审结论填写在“问联书”的临时措施栏。7.4.5.1.3当采购产品的关键特性不合格或涉及到整车的安全环保项、影响到整车的使用性能和可靠性时不得做让步接收。 7.4.5.1.4对严重影响到整车外观质量的塑料和橡胶产品及严重影响到整车安全、环保项、可靠性和使用性能又无返(工)修价值或无法返(工)修的需直接作报废处置。7.4.5.1.5对于不合格品评审意见为让步使用的,要求零部件采购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转,提交检验单位,否则检验单位加盖“待处理”印章后实物入库,对于独家供货等影响到正常生产的检验单位及时加盖“待处理”印章后实物入库,零部件采购单位做好“不合格品评审单”和产品实物的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7.4.5.2自制不合格品评审7.4.5.2.1自制不合格品对不能实施在线返工并复检的均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

其轻微、一般不合格品由检验单位授权人员进行评审,科长确认,严重不合格品需提交技术中心进行风险分析后提交质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7.4.5.2.2当严重不合格品影响到正常生产时,需经技术中心技术分险分析,作

业部进行生产评估后提交质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如各部门结论不一致时,由作业部提交进行厂级评审。7.4.5.3整车调试、终检不合格品评审对不能通过调试返工(修)复检的,由作业部按7.4.5.2.2条款的相应规定提交厂级评审,其检测人员无权处理不合格车辆。7.4.5.4入库车不合格品评审7.4.5.4.1对市场返回车辆由欧曼营销公司服务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合格品评审,工厂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处置。

7.4.5.4.2对AUDIT评审车辆,由质控部组织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措施。7.4.5.5已出库整车(年度确认检验)不合格品评审由质量分析与改进科按质量信息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反馈领导决策,确保质量问题的有效关闭和产品质量。7.4.5.6不合格品评审的结果,仅对当时被评审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为以后不合格品评审结论的依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不合格品评审的结论。7.4.5.7对于军品不合格品评审结论发生更改需由提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阐明原因并经厂长审批后生效,同时军方可不受工厂的处置结论的影响根据军方的要求独立的做出判定,工厂严格按军方的要求实施不合格品控制。7.5不合格品的处置 7.5.1采购产品 7.5.1.1进货检验不合格品采购单位按“不合格品评审单”的最终签字人意见进行处置。7.5.1.2采购零部件入库时发现不合格品由主管库管员负责及时清退(不得接收入库)。

7.5.1.3生产作业部转运过程发现不合格品由转运工及时进行清退,库房管理单位负责隔离、标识、清退。7.5.1.4生产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各作业班组于当日内进行退库,退库时一律到过程检验单位开具“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告单”、“不合格采购零部件标牌”。7.5.1.5库房(制造部物流管理科、冲压生产计划科)只接收带有产品状态标识、“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告单”、“不合格采购零部件标牌”(当经授权人员或厂级评审时需携带“不合格品评审单”)且与“单”、“卡”内容相符的零部件,否则不予以接收,当供方对“料废”提出异议时,及时提请进货检验单位进行不合格责任(工废或料废)的仲裁。7.5.1.6对于需返(工)修或挑选使用的由制造部或冲压生产部组织厂内单位实施并提交进货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挑选使用的需在送验单上

注明合格数量与退货数量,其费用由责任供应商承担,如安排供应商实施需经品牌质量副经理书面批准。

7.5.2.7对于批量或返(工)修存在一定难度的问题,由制造部下发返工(修)计划,必要时计划中要求技术中心明确技术状态、制造技术部制定返(工)修方案(方案需经主管科长审核、质控部会签、主管部长批准)。7.5.1.8对经评审让步使用的由品牌质量副经理确定降价比例,采购单位将“不合格品评审单”同时传递到财务部进行财务兑现。降价标准如下: a)Ⅰ类让步接收按本批货物价格的5%--8%的比例降价;b)Ⅱ类让步接收按本批货物价格的3%--5%的比例降价;

c)Ⅲ类让步接收按本批货物价格的2%--3%的比例降价;7.5.1.9工厂财务部负责对加盖“待处理”印章的送检单进行单独处理,待提交相应的“不合格品评审单”方可进行供应商此批零部件货款结算。7.4.5.10对经评审做报废处置的由物流管理单位集中进行破坏性处置,并将处置完成情况形成报告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提交外检科。7.4.5.11对设计更改或产品改进申请过渡使用的,制造部根据调货订单和在制品数量申请过渡使用,填写“采购零部件过渡使用申请单”(附表E),当过渡使用时需提请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会签。7.5.1.12进货检验单位分管检查员负责建立

“过渡使用采购零部件管理台帐” (附表F)对过渡使用的执行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同时过渡数量到期后,随机性进行2批跟踪验证。7.5.2生产过程自制件不合格品的处置 7.5.2.1返工(修) 7.5.2.1.1工序产品 (装焊、涂装、车架等)、半成品车(整车装配、调试)不合格,一般、轻微不合格品由各作业部自行组织返工(修),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合格转序。7.5.2.1.2工序产品(装焊、涂装、车架等)、半成品车(整车装配、调试)严重不合格由制造部下发返工(修)计划并组织进行返工(修),必要时计划中要求技术中心明确技术状态、制造技术部制定返工(修)方案,返修后需经检验单位复检合格。相应的检查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转序。7.5.2.1.3冲压产品由冲压工艺科下发“冲压件返工(修)通知单”(附表G) ,冲压质检科进行复检。7.5.2.2报废工序产品有明显缺陷又不能返工(修)或不经济时,由制造单位进行隔离,放入废品区,并办理报废手续。

7.5.2.3让步使用:对于经评审让步使用的由制造单位进行记录以备追溯。7.5.3改制品:由制造部(或冲压生产部)根据技术部门的有关通知组织进行改制,改制后提交检验单位进行复检。7.5.4整车不合格品的处置7.5.4.1整车调试、检测、入库不合格时,

一般、轻微不合格品由总装部进行处置,质检科进行复检,批量或返工(修)存在一定难度的质量问题由制造部下发返工(修)计划并组织进行返工(修),必要时计划中要求技术中心明确技术状态、制造技术部制定返工(修)方案,返修后需经质检科复检合格。7.5.4.2各级组织的整车Audit评审和整车确认检验发现不合格品,由制造部根据评审结论组织进行处置,质检科负责返工(修)后的复检。 7.5.4.3试制车、库存超期车、展销车、试验车或改作它用整车的处置一般由试制车、库存超期车、展销车、试验车发生或保管单位提请进行厂级领导进行处置或提报“专项报告”,按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处置。7.5.4.4市场车辆由营销公司负责组织进行处置。

7.5.5返工(修)记录返工(修)单位需建立相应的记录,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质量问题简述、返(工)修完成情况、复检单位、复检人等(附表H) 7.6不合格品的统计、分析7.6.1进货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单位做好相关记录的同时需填写“零部件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台帐(包括:自检报告不合格的统计)”(附表I)(每周发放采购、物流、质量控制部领导等相关单位和领导),7.6.2物流管理科负责建立健全退库采购产品不合格品管理台帐,并每月底提报

分析改进科等单位。7.6.3总装部负责建立整车调试、整修过程不合格品管理台账(不包括退库不合格零部件),并每月底前提报分析改进科(内容同进货检验台账)。7.6.4质量分析与改进科负责根据不合格品发生的频次、比例、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和损失大小等进行月度的统计、分析、组织整改并提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8 考核 8.1对未及时进行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隔离,造成不合格品使用或交付的单位每发现一起考核责任单位领导200元,责任单位500-1000元。8.2对未及时进行不合格品评审、处置的单位,每发现一起考核责任单位领导200元,责任单位200-1000元8.3对经评审需组织进行返(工)修的,但未返(工)修或未提交检验,仍上线装车的每发现一次考核制造部或作业部500-2000元。

8 附录附表A 不合格品评审单附表B 库房不合格品管理台帐附表C 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报告单附表D 不合格采购零部件标牌附表E 采购零部件过渡使用申请单附表F 过渡使用采购零部件管理台帐附表G 冲压件返工(修)通知单附表H 不合格品返(工)修记录附表I 零部件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管理台帐

原材料不合格处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生产流程各个工序反馈原材料问题及分析 3.2品管部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仓库负责对生产退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4采购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3.5销售负责客户自来料的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来料在发现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处理,并由品管 部开出质量反馈卡通知采购\销售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IQC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IQC负责监督,经全检 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 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不合格品时,采购\销售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 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填写质量反馈,并

由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印生产的,必须填写补纸(印)申请单。如是客自来纸,车间主任或管理人员现场通知(电话)销售助理和生产调度员,销售助理必须15分钟内到场处理,不能到场的必须委托车间自行处理 4.2.2生产工序将质量反馈卡与补(纸)印申请单交由工序IPQC进行确 认(数量,质量),并取不合格样张2份送到品质工程师,品质工程师必须到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审核补(纸)印申请单,如不能及时让采购或销售进行签字确认的,可由品管先进行确认,事后可以由采购或销售补签认可。 4.2.3工序人员凭据补(纸)印申请单,前去仓库领纸,同时将原材料 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并通知品质工程师。 4.2.4品质工程师则根据质量反馈卡与补(纸)印申请单,填写原材料 品质异常处理单,进行品质异常的处理。如是客自来料的,则应要求销售必须尽快回复,并处理;如是公司自购物料,则原材料品质异常处理单交由采购进行回复。 4.2.5当销售或采购接到原材料异常处理单后,则应立即反馈客户或供 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6 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品管部 门,由品管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不合格品控制办法

1 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维检修的范围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别、记录、评审和处置。 1.2本制度适用于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对工程项目中的产品、工程过程和最终产品服务中不合格品控制。 2 引用文件(略) 3 术语和定义(略) 4 职责 4.1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 审批严重不合格品处置方案。 4.2运检部 是本制度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4.3项目部(业务单元) 负责组织业务内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 5 管理内容 工作流程见附图。 5.1不合格的范围 5.1.1 异常项,包括新特能源自备电厂维护项目部工程项目活动中发现的特性、文件或制度方面的疑问、偏差或缺陷,它使某一项目的质量成为不可接收或不可确定。 5.1.2 不符合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对系统或部件质量安全或可用率有影响的异常项,不能用已批准的制度或文件中的信息解决。 5.1.3 不合格,没有满足某个与质量有关的规定要求。包括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偏离规定要求或缺陷;或检修文件中与检修质量有关的规定要求存在不能满足检修质量的内容,或检修、检验活动未按制度文件执行。 5.2不合格品的判定 5.2.1 业务单元(检修质检人员)发现的问题 5.2.1.1 检修制度中没有要求更换的零部件损坏或存在其他影响检修质量的缺陷。 5.2.1.2 更换的备品备件其规格型号、外形尺寸等不符合要求。 5.2.1.3 按检修制度执行到某工序无法进行下去。

5.2.1.4 达不到检修制度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W点和H点)。 5.2.1.5 检修制度、技术记录卡的检修作业文件中存在明显的影响质量的问题。 5.2.2 项目部(质控人员)发现的问题 质控人员在进行质量检验活动中,其验收结果未能满足质量标准要求,且经分析认为能满足的,则应判定为不合格情况。 5.2.3、运检部(质量保正人员)发现的不合格 质保人员在进行质保检验活动中,发现检修作业未按检修制度、检修工艺、质量计划或施工措施等书面文件要求进行或其他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违反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行为,应判定为不合格。 5.3 不合格品标识 (见标识与防护管理制度) 5.4 不合格品记录 5.4.1工程采购的产品(物资)中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单独存放,进行标识。质检员将不合格检验或验证报告报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并在台帐中注明。 5.4.2工程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由检修维护人员或技术人员建立《不合格品台帐》逐项记录,并须经进行逐项评审、处置,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 5.5 检修过程不合格处理 5.5.1业务单元质检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1 5.5.2项目部质控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2 5.5.3运检部质保人员发现不合格的处理流程见图5.5.3 5.6 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的责任 5.6.1发现和报告不合格项是所有检修人员的共同责任。 5.6.2业务单元需设专人负责异常项/不符合项的全面管理 5.6.3各检修负责人应按批准后的异常项/不符合项中的处理意见进行施工。 5.6.4质保部门(项目部、运检部部)将组织对工程的异常项/不符合项进行跟踪验证,并定期审查异常项/不符合项分析报告。 5.6.5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 5.6.5.1 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格式见表03 5.6.5.2异常项/不符合项报告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异常项/不符合项的事实进行描述,注明日期。 5.6.5.3异常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编写,特殊情况由专工编写。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五部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成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合格评审小组对不合格 进行判定。不合格评审小组由生产部、质控部组成。 3.2 质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报告,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 3.3 生产部协同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 处置。 4、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分级 4.1.1 不合格品由质控部按“检验规程”进行判定。 4.1.2 生产部协助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 a、A级不合格品: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 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 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 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 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 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 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 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 程。 4.2.4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5篇不合格品管理是质量管理与控制的重要工作内容,本文通过分析锂电池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从机构设立、制度完善,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不合格商品及退货商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的,均属不合格商品。公司严禁不合格商品购进和销售。仓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库区与不合格库区应有明显标志,并建立专帐。 入库前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应暂存不合格品库区,标挂红牌,由质管科填写医疗器械拒收报告单,及时发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假冒商品就地封存,同时上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 对需销毁的不合格商品,由保管人员造表,经质管科负责人签字,报公司经理审批,并由质检、业务、财务负责人共同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购进调入退出商品的程序和要求一是退货商品依据主要是不执行合同,超期发货,多发货,价格变动等;二是入库验收发现质量、规格、包装等问题;三是其他原因需要退货;四是确定为退货商品必须分别存放进入退货库区并设明显标记;五是退货商品的发票收到应作拒付处理。

属退货退出或退回按分工由业务、质管等部门具体经办,发争议的由公司经理决定,并认真管理好退货手续,以备查验。 质量查询、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 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发生部门于六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重大质量事故由发生部门于二日内报公司经理和质检负责人,公司应在三天内向药监局汇报。 发生质量事故,公司各有关部门应在总经理领导下,及时、慎重、从速处理。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事故经过,以事故调查经过为依据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不受到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处理方法及管理制度

不良品物料处理作业规范 1、目的: 规范不良品退料流程,明确不良品归属和处理责任。 2、适用范围: 本作业程序适用于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处理,以及不良品仓库存处理。3、引用文件: 3.1 JS-COP-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2 JS-WI-PM-22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 4、定义: 来料不良品:在物料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零件承认书之要求;在制程中发现不良但属于 来料本身劣质和不合格品。 制程不良品:在制造过程中若因加工、组装、测试和包装等作业造成物料的划伤、脱漆、断脚、变形、破裂、坏死等或因产品元器件异常导致不良发生。 5、职责: 5.1 生产部: 负责在线不良品(来料和制程)反馈、报废申请及退库作业。 5.2品管部: 负责对不良品的性质判定及甑别材料所属供应商等评审,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 5.3 采购部:负责对不良品处理意见的评审和最终处理决议的执行。 5.4 资材部: 负责不良品帐物管理,并监督、跟进落实相关部门对不良品的处理结果。 6、内容: 6.1 生产退料作业 6.1.1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良物料时,材料员按来料不良、作业不良区分合理包装存放,再办理退库作业。 6.1.2 物料员按不良属性开出“来料不良退仓单”(属来料不良),或“不良品退库单”(属作业不良、返修拆卸品),并附有品质小票,单据和小票内容必须填写有料号、品名、数量、不良原因、供 应商名称,然后交部门主管审核。 6.1.3 物料员将审核好的单据、物料、小票送随线IQC 裁定,IQC 对不良材料裁定其不良属性、供应商是否准确,包装是否合理,有问题的当场纠正,如果是作业不良的应注明处理意见,物料员根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分别送不良品仓退库。 6.1.4 不良品仓库收到物料员退来的不良品时,一定要核实单据、小票、实物是否一致,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品管部所签署的意见并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依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区分点收,退货单签字后留白联(仓库联)存底做帐,对描述不清楚、包装不合要求的拒收。 6.1.5 物料员拿仓库签字的退库单交物管开单,属“来料不良”的开调拨单领取良品材料,“作业不良”的开领料单超耗领取良品材料。 6.2 不良品仓库存处理作业: 6.2.1 仓管员每天对所进出的不良品(含来料、制程),按来料不良、制程不良、报废品做电子档帐,在次日9 点前转发至物管、采购部、品管部,以便不良品周转信息的查询。 6.2.2 急需材料、批量性的不良品要当天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附来料检验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跟进处理进度,并将结果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

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填写《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反馈不合格处理信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作出纠正措施报告。 1.3品质部门应针对上一批材料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供应商的来料进行加严抽样比例控制。 2、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2.1检验人员对经检验的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时,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并及时通知责任者,把不合格品堆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并挂上标识牌或“红色”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同时记录其不合格状态和相关制品信息,将《不合格品报告》上报部门领导进行组织评价。 2.2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用红色油性笔划出产品不良的具体位置、标识出不良内容,必要时通知责任者进行现场确认。 2.3工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员进行判定,如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应使用“红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如判定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按照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作业,并使用黄色返修/返工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2.4检验员在巡检中连续发现批量不合格品情况,应立即通知生产线主管,品质部部长有权停止生产,以便纠正质量问题。 2.5作业人员在自检、首检、互检时或公司内的任何人员发现不合格品 时,都应及时报告现场责任者,经检验人员确认后按2.1处理。 2.6产品经品质部判定为不合格品后,由工场填写《产品报废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处理。同时,各工场需每日统计产品报废状况,并于当日将《产品报废单》上交品质部进行统计,每月底形成质量月报并发送至各工场。 2.7、各工场对所形成的质量月报进行分析,并针对质量月报前三项不良及异常点制定持续改善计划,并于次月进行改善评价。 2.8原则上各制品不良率≥15%时,应判定为品质重大不合格。品质部需详细调查该制品批次号、模号、生产班次、具体不良位置、不良项目、数量等信息收集整理后,组织经营者、技术部、生管室、设备保全、生产现场等相关部门召开不良改善对策会,对于会议上形成决议的改善对策由主责项目品质工程师进行后续的跟踪。 3、可疑材料或产品的处置 3.1进货检验中发现可疑材料时,视为不合格原材料,按1.1条处理。 3.2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发现可疑材料或掉在地上的制品时,由品质部质检员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材料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作报废处理。 3.3检验员抽检发现有可疑半成品、成品时并确认为不合格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第1章目的 第1条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第1章适用范围 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第2章职责 第3条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第4条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第5条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3章工作程序 第6条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第7条评审、记录 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第8条标识、隔离 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第9条处置 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以达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控制性管理的目的。 (二)、范围:适合本企业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业务部、配送中心、质管部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本SOP 负责。 (四)、程序 1、购进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质管部鉴定后明确拒收意见的医疗器械入退货库(区),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原发货单位;或入不合格品库报废处理。 2、(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查报告单”报质管部。 (2)、质管部立即进行电脑停售,并填写“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门。(3)、质管部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则办理电脑解除停售手续,并填写“解除停售通知单”送业务、仓储部门摘去黄牌继续销售;确认不合格的,则由业务员办理“不合格品移库单”,商品移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

入“不合格品台帐”,已配送出库的,由业务部门发出“产品收回通知单”进行回收。 3、配送退回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 4、经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质管部根据《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鉴定处理意见,即:由供货方负责的按退货处理,由业务部门填写“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退货;超出供方负责范围期限的按报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报业务、质管、财会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5、已办理报损审批手续的报废医疗器械,定期由保管员列出清单,质管部写出“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分管业务经理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质管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质管部应做记录,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药监部门监毁。 6、各级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和文件通知,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质管部建立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损、报告、销毁记录等内容的质量问题档案 8、每半年质管部应会同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情况分别进行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14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对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体系不断改进和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确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 3.2各部门负责不合格项的识别,技术部负责评审和处置。

3.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4管理办法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分为体系不合格和产品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称为不合格项,产品不合格称为不合格品。 体系不合格(不合格项):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本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称为体系不合格。 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称为产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质: 对不合格视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质轻微,属偶尔现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性质严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造成的影响很大,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的不合格。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最终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最终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蒲城制梁场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起草人: 复核人: 批准人: 持有者: 发放编号: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蒲城制梁场 二○○九年二月

目录 1、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职责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安质部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工程部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工作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检验管理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不合格品的识别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不合格品的分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不合格品的评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不合格品的处理及验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对不合格原因的分析与纠正.................. 错误!未定义书签。5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不合格品评审处理报告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物资降级/改变使用申请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让步接收申请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完整版)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 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 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 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 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 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 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 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 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Q/ZS-C 质 14-2016B 1.目的 本办法是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不合品过程中的职责,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 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过程所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 3.1.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对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 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不合格品报告单》(见附录 A)交给报检部门。 3.1.2对检验和判定的不合格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1.3对于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部门立即 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检验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二次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3.1.4负责召集研发部、生产部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根据《退货产品处理 单》进行评审,落实责任及预防纠正措施。 3.1.5负责的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拆解零部件,合格及报废的判定。 3.1.6质量部质量分析师按月对《不合格品报告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不 合格类别、比例、发展趋势,为质量专题会提供质量改进和预防的依据。

3.1.7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3.2生产部 3.2.1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和“三自一 控”,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2.2负责对公司生产制造和装配的零部件和产成品例行报检。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2.4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处理。 3.2.5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和 预防措施。 3.2.6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复)检,填写现场物资验证 单,由质量判定,在采购供应部仓库办理零部件退换。 3.2.7对于质量部质检员要求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安排责任者立即进行返工 或返修,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二次交验。 3.2.8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月进行统计汇总, 及不合格品损失核算。 3.2.9不合格品统计汇总核算表,每月报总经办和质量部,纳入绩效考核。 3.2.10在质量部组织评审后,协助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进行维修或拆解 为零部件,由质检人员登记填写《退回产品零部件拆解清单》,清单中应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数量等,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合格或报废;生产部协助将合格或报废零部件送仓库,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归类存放。) 3.3研发部 3.3.1研发部应提供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标

供应商不合格品处理办法

” ” 一、目的: 为了有效督促零部件供应商积极开展质量改进工作,确保不合格品对外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来料检验、制程发现及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即市场三包件)的管理。 三、权责单位: 1. 品质部:负责组织不合格品的最终判定,并督促责任部门或供应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 售后部:负责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初步判定。 3. PMC 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络和通传,并督促供应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 财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财务核算。 四、作业流程:附件一 五、作业说明: 1.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需特采处理时,应由品质部按照附件二规定在“特 采申请单”上注明特采降价比率,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1.1 对于来料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评审后不能特采时,由仓库将不合格品退回供应商。 2. 对于制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发现单位填写 “不合格品处理通告单”交品质部处理。 2.1 经判定为不合格品由品质部贴“制程不合格品”黄色标签;按附件二规定签发“质量索赔通知 单”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3. 对于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先由售后服务部进行初步判定统计并填写“奔马公司配件接收 明细表”随附带“故障实物卡”交品质部作最终判定,必要时对不合格品填写“质量整改及处理 单。 3.1 对于经品质部判定不属三包范围或非本厂的不合格品由售后服务部退回销售商。 3.2 经判定为索赔的不合格品应由品质部贴 “市场不合格品”红色标签;按照附件二规定签发“质 量索赔通知单,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处理。 4. PMC 部根据“特采申请单”、“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质量索赔通知单”的处理结论及时通传供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塔里木油田公司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塔里木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维护塔里木油田的利益,保障塔里木油田生产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管理规定》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规定了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判定、处理、复查及考核。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对入库检验和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塔里木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油田采购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对油田公司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质量管理部门依据油田质量管理部门的处理

结果负责实施,并将整改情况和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上报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和产品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不合格产品的判定 第六条经具有资质的产品质检机构检验的产品,其质量指标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产品。油田化学剂产品不合格依据塔油发[2006]41号文件《油田化学剂不合格品等级判定准则及其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者,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 (一)产品的企业标准没有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属于无标生产的产品; (二)执行己废止标准的产品或以技术协议当作标准的产品; (三)产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抽样检查的产品; (四)要求办理塔里木油田产品质量认可证而没有办理质量认可证的产品; (五)伪造或冒用产品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的; (六)没有标识的产品或者标识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产品;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控制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 本程序由生产科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生产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公司领导,生产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

收购。 4.1.2经原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原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生产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材料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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