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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离线作业_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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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经济法》课程作业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是指反映国家协调、干预市场经济的各方面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其划分往往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相呼应。由于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决定了经济法的体系应该采取如下结构:市场主体管理法、市场运行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体系不同于经济法学体系。

2、经济法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形式。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由不同层次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构成了不同的渊源,组成了经济法的形式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命令、指令、办法、规定、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和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参加签订的或者承认的有关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等。

二、简答题

1、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第二,调整手段不同。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经济法基本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经济总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其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管理对经济法最根本要求的反映;其三,经济法基本原则表现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一原则应当作为经济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既是经济法的源头,又是经济法的终点。(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它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

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其核心是主体的责权利相一致,同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切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点,因此,效既是责权利的起点,又是责权利的终点,也是检验责权利的设置和制衡是否正确得当的实践标准。

第二、三章市场主体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有限合伙: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仅对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的实际经营,是单纯的出资者;普通合伙人则实际从事企业的经营,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其重要特征是在公司筹资和经营上具有封闭性或非开放性。

3、股份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均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公司;其中,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其重要特征是在公司筹资和经营上具开放性乃至公众性。法律对其规制较严。

4、准则主义:又称登记主义,是指设立企业不需要报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即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机关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其合法主体资格。

5、国有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资本或部分归国家所有,并为国家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的企业。

二、简答题

1、答: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分类,企业可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三类。公司企业是指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投资者以出资额或以认缴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是指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不具备法律资格,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由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普通合伙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投资主体设立的,企业不具备法律资格,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2、答:影响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主要有:(1)法律的规定;(2)是否承担有限责任;(3)税负上的考量;(4)经营的集权化程度;(5)权益转让的便利性;(6)是否永续经营;(7)企业的经营成本。

三、案例分析题

答: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下列要件:(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文件。(3)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的份额、实物作为合伙企业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合伙人应当向合伙企业投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作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财产组成部分。(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在其存续期间,合伙企业只有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本案有下列违法行为:第一,B只收取收益,不承担亏损,不符合合伙企业协议法律特征的要求,致使双方在权利义务的承担上显失公平,是无效的合伙协议;并且该合伙企业被违法批准后以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活动不符合合伙企业名称的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该合伙企业不具备设立条件,应予以撤销。第二,对于工商机关C收取贿赂,违法审批已构成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破产法

一、简答题

1、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一般而言,构成一项破产费用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破产费用必须是在破产程序期间所发生;(2)破产费用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3)破产费用的目的在于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这是构成破产费用的目的条件。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需要聘任破产管理人,需要有效地管理债务人财产,这些都需要支出费用。

2、答:破产管理人就是在破产程序中依法成立的专门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以及处理和分配的特殊机构。其具有以下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清理、管理、处分债务人的财产;(3)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4)撤销权的行使及对抵销权和取回权的承认;(5)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二、名词解释

1、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管理人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管理、变卖和分配债务人财产而产生的债务。

2、别除权:是指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不依破产程序而优先受偿的权利。

3、取回权:是指财产的权利人不依破产程序,由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权利。破产取回权仍然是一种民事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它的基础来源于民法中的物的请求返还权,而非破产债权。

4、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的法宝期限内,向法院或者法院指定的机关呈报债权,以示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债权申报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

5、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

一、名词解释

1、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等有关法规中规定的对某些行业或企业垄断行为不适用垄断禁止政策的法律制度。适用除外制度既是对反垄断法的禁止垄断制度的放宽,是反垄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掠夺性定价:是指经营者有选择地降低价格,以图损害竞争对手,价格通常降到相当于成本或低于成本。由于行为人的经济实力,优势企业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承受降价损失,但处于弱势且获取资源有限的竞争者就会被逐出市场。所以,其行为人必须在市场份额上具有优势地闰,否则其低于成本价的销售对任何人都

不构成损害,反而对消费者有利。

3、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者协同行动,相互约束各自的经济活动,违反公共利益,在一定的交易领域内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二、简答题

1、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程序包括两个方面,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

(1)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的申请,二是管理机关依据职权。当事人包括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社团组织。反不正当竞争的行政管理机关各军兵种综合管理机关和专业管理机关。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救济程序。法律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规定了行政责任,还规定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受到不正当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请求给予不正当竞争者以刑事制裁。民事救济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

2、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答: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秘密性。其二,独特性。这实际上是指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创造性;其三,价值性。商业秘密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其四,保密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业有如下表现形式:(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2)恶意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违法行为获得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三人即直接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外的人,他已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上述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咱商业秘密的侵权形式,主要是间接侵权形式,也是非法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三、论述题

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

答: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为了满足生活消费的需要,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即: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依法结社权、知识获取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权利是人的基本生存权。它体现了人为了生存,维持生命的基本生存需求;体现为生理、安全的需求;体现为对作为基本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消费者通过交换,以商品和服务来满足这种需求,就意味着生存的实现,生命的持续就有了保障。它也是人的发展权。当人的生存需求得到满足或者基本得到满足后,产生的高层次的需求也通过购买来实现。从性质上说,消费者有权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个体的私权利,这体现了消费者权益有民法权利的属性。消费者也有权作为消费者群体的代表,维护消费者的公权益,体现了消费者权利的经济法权利属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者只规定了权利,对于经营者只规定了义务,体现了其作为经济法组成部分的保护弱势群体,平衡各方利益的理念。消费者的这九项权利是法定权利,生产者、经营者不得侵犯,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同时,

还需要消费者提高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国家有关机关、大众媒体、社会团体及个人都参与进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第九章(税收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一、简答题

1、简述我国流转税法的概念和类型。

答:流转税法是调整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所谓流转额,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销售收入额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营业收入额,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相应的,流转税法包括: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

2、简述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

答: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确立的特别纳税调整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独立交易原则;(2)预约定价安排;(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4)防范避税地避税;(5)防范资本弱化;(6)一般反避税条款;(7)补征税款加收利息。

3、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经济法律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国家,一般是以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代表,称为出让人;另一方是自然人或法人,称为受让人。国家在此是以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双方必须遵守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2)土地使用权出让附有特殊限制。表现为权利的有限性和有期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具有一定年限且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限的规定。使用期满,国家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许多使用限制,如必须遵守出让方制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要求等方面的条件,不得随意更改。

二、案例分析题

答:转让专利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20%)≡80000元。

转让专利应纳税额≡80000×20%≡16000元。

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元。

法理学离线作业 (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2.法学体系 3.法理学 4.法 二、简答题 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法系 2.法律移植 3.大陆法系

4. 英美法系 第三编法的本体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2. 法律概念 3. 法律原则 4. 成文法 5. 社会法 6.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7. 法律部门 8. 公法 9. 法律体系 10.法律渊源 11.法的溯及力 12.权利能力 13.权利 14.法律关系 15.法律事实 16.违法行为 17.法律行为 18.积极行为

19.要式行为 20.过错责任 21.法律责任 22.法律程序 23.正当程序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2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3. 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4.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5.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6. 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7. 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8.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9.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0. 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1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1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1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1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15. 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6. 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西方经济学作业题参考答案

1.简述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P1-2) 答:当代西方经济学把稀缺资源的配置作为研究对象。经济社会面临着如何利用稀缺资源来最大化地满足无限需要的问题。也可以表述为个人或组织如何相互作用来决定社会现有资源的使用,即如何进行经济决策。将其归结为经济社会的三个基本问题:⑴生产什么、生产多少⑵如何生产⑶为谁生产 2.简述恩格尔定律及其意义。(P30) 答: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根据对德国劳动者生活状况的调查统计,提出了一个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恩格尔定律:对于一个家庭或国家,食物支出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减少。用弹性概念来表述,即富裕程度越高,食物支出的收入弹性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基于恩格尔定律的恩格尔系数(食物支出在收入(或总支出)中的比重)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地区、或家庭的富裕程度。 五、论述题 试论供求是如何达到均衡的以及“看不见的手”的作用。 答:从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就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时刻调整着人们的经济行为,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1.产品市场:⑴消费者在追求最大效用的过程中,由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最终将使其用有限的收入在商品中进行选择获得最大效用。⑵生产者在追求最大利润的过程中,同样由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能以最优的生产要素组合,从而最低的成本进行生产,获得最大利润。⑶需求和供给的共同作用决定了产品市场的均衡。这时,消费者最大地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厂商获得了最大的利润。 2.要素市场:⑴厂商根据边际产品的价值等于边际要素成本的原则来使用生产要素。据此,可以得到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要素需求曲线。⑵要素供给者根据要素供给的边际效用等于“保留自用”的边际效用原则决定要素供给量,据此可以得到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要素供给曲线。⑶要素供给曲线与要素需求曲线共同决定了均衡的要素价格与要素使用量。 3.一般均衡理论。依据一定的假定条件,完全竞争市场存在一般均衡,此时,所有的产品或者生产要素市场同时达到均衡状态。 4.福利经济学。福利经济理论提供了判断福利水平的托标准。所有人都没有了在不影响他人的条件下改进福利的可能。 所以,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人们在追求自己的私人目的的时候,会存在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导着人们实现增进社会福利的目的。 六、案例分析题(P30) 答:恩格尔定律认为:随着家庭和个人收入增加,收入中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将逐渐减小。据此定义的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家庭或个人消费支出总额×100%,常被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

经济法实务离线作业2

《经济法实务》8-19章案例作业 说明: 1、因法律课程的特殊性,故看书的同时必须看指定的法律规定。 2、习题答案在课本和指定必看的法律规定中都可以找到。 3、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并转任课教师。 4、必看法律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部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八章 案例分析 案例1、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咖啡厅,该店经核准登记,并起有字号。合伙协议约定由甲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时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甲一人承担。咖啡厅经营一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此时,甲要求退伙,乙、丙表示同意。经查明,乙个人资产为3万元,同时乙个人欠戊4万元。 问:(1)甲、乙、丙三人约定合伙亏损由甲一人承担是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2)丁能否要求甲清偿合伙债务?为什么? (3)乙欠戊的个人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第十章 案例分析 案例1、2008年5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该商品为国内组装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价格销售。 2008年5月9日下午,乙到甲公司购置彩电,乙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机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丙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乙偶尔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产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乙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经济法作业-答案

《经济法》作业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和地过程中依法( C )的当事人。 A.享有经济权利B.承担经济义务C.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D.享有经济权利或承担经济义务 2、公民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行为使公民成为( C )主体。 A.民法B。民法和经济法C.经济法D。民法或经济法 3、经济管理主体主要为( B )。 A.国家权力机关B。政府C.特殊企业D。经授权的其他组织 4、下列事项中,一般不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是( D )。 A.企业内部组织B。私营企业C.个体工商户D。党团组织 二、多项选择题 1、以下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ABCD )。 A.企业B。供销合作社C.国家机关D。个体工商户 2、以下属于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内容的是(ABCD )。 A.经济性行业组织法B。中央银行法C.特殊经济组织法D。合作制及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是指反映国家协调、干预市场经济的各方面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其划分往往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相呼应。由于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决定了经济法的体系应该采取如下结构:市场主体管理法、市场运行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经济法体系不同于经济法学体系。 2、经济法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形式。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由不同层次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构成了不同的渊源,组成了经济法的形式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命令、指令、办法、规定、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和其他一些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参加签订的或者承认的有关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等。 四、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经济行政法认为经济法无非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行政法,只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构成任何法的部门。此说的最大问题在于它认为经济行政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的关系。此种观点已为主流观点所摒弃。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调整对象不同。第二,调整手段不同。第三,价值取向不同,第四,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所以行政法是关于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行政救济法,充分关注的应当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力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这与行政法起源于授权与控权法的历史和逻辑一致。行政法不关注行政行为的具体社会经济内容,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之间并无内在逻辑联系。此外,经济法的内容和范围不限于经济行政,它还包括反垄断、制订和执行产业政策,货币和金融调控、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等历来不属于行政法范畴的私法人公法化的内容。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义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它具有如下特征:其一,经济法基本原则反映了经济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经济总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其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管理对经济法最根本要求的反映;其三,经济法基本原则表现为一种抽象的法律意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一原则应当作为经济立法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是经济法的永恒追求,既是经济法的源头,又是经济法的终点。(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它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

华师在线西方经济学在线作业

1.第31题 当某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同时增加后,该商品的均衡价格将()。 A.上升 B.下降 C.不变 D.无法确定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0.0 2.第32题 以下几种情况中,需求定律例外的是()。 A.某商品价格上升,另一种商品需求量也上升 B.某商品价格上升,需求量也上升 C.消费者收入增加,对某商品的需求增加 D.消费者偏好改变,对某商品的需求量减少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3.第33题 在垄断厂商的短期均衡时,垄断厂商可以() A.亏损 B.利润为零 C.获得利润 D.上述情况都可能存在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4.第34题 下列哪一个不是垄断竞争的特征?()

A.企业数量很少 B.进出该行业容易 C.存在产品差别 D.企业忽略其竞争对手的反应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5.第35题 垄断竞争的市场下,产品通常()。 A.无差别 B.无竞争 C.有很大差别,无法替代 D.有差别,但可以替代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6.第36题 长期成本中() A.没有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之分 B.有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之分 C.没有机会成本与短期成本之分 D.有边际成本与平均成本之分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7.第37题 消费者均衡的条件是:() A.一部分单位货币所得到的边际效用都相等 B.每一单位货币所得到的边际效用都相等 C.每一单位货币所得到的平均效用都相等 D.每一单位货币所得到的边际效用都等于边际成本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8.第38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边际产量曲线与平均产量曲线总是下降 B.边际产量曲线与平均产量曲线都是先下降后上升的 C.边际产量曲线是先上升后下降的,平均产量曲线不是 D.边际产量曲线与平均产量曲线都是先上升后下降的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9.第39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厂房设备投资的利息是可变成本 B.商标注册费是可变成本 C.购买原材料的支出为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 D.补偿机器设备无形损耗的折旧费是不变成本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10.第40题 长期平均成本曲线成为 U 形的原因与() A.规模报酬变动有关 B.外部经济与不经济有关 C.要素的边际生产率有关 D.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所占比重有关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11.第41题

经济法实务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章节练习 (一)简答题 1、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物权法的原则 3、简述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4、简述债发生的依据 5、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6、简述委托代理权的产生、行使和消灭 7、简述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8、简述诉讼时效和及其特征。 (二)案例分析题 1、甲出售一批奶牛给乙,双方约定,甲于1999 年12 月4 日在其养牛场向乙交付奶牛,乙于1个月后向甲付款。l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01 年8 月4 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其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1 年9 月4 日才确定了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2002 年2 月 3 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乙主张权利,因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发生纠纷。 试分析:(1)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2)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不受保护?为什么? 2、1998年,吴某向银行贷款20万元,银行提出以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吴某即交出房产证,房产证记载吴某为产权人。银行与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满,吴某因无力还款,银行正准备拍卖该房产时,突然接到一纸诉状,吴某之弟在诉状中提出,抵押房屋系其父母购置,应归他们兄弟二人共有,现在吴某私自抵押,请求法院判决该抵押关系无效。经查,该房屋为吴某兄弟年幼时其父母为其兄弟二人所购置,但只以吴某姓名登记,其间并无其他记载。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三、章节练习 (一)简答题 1、简述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2、简述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3、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特殊性? 4、简述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5、简述特殊普通合伙的特征 6、简述有限责任合伙的特征 (二)案例分析题 1、甲、乙、丙等八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会计师事务所,采用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在一次会计审计业务中,甲、乙暗中接受了申请人的5万元贿赂,出具了虚假的会计报告,致使该申请人的债权人信赖报告向申请人提供了50万元的借款。之后债权人得知该报告内容有假,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合伙企业法》第208条在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试分析,该会计师事务所中各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2、李某与郝某于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挂面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芙祥挂面厂,该厂与永兴厂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部分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纪某却从瑞芙祥挂面厂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 请问: 1、纪某的做法合法吗?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什么规定? 2、对此,依合伙企业法应该如何处理? 3、李某该怎么办? 第三章公司法 一、章节练习 (一)简答题

2017版《经济法》离线作业及标准答案(浙大远程教育)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经济法》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 学习中心:—————————————————————————————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一、名词解释 1、经济法体系 法律体系,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指的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相应的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分类组成的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经济法渊源 答: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2.法律;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二、简答题 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二,主体不同。三,调整方法不同。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第二、三章市场主体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名词解释 1、有限合伙 答: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共 30 道试题,共 15 分。) 1.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A. 错误 2.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B. 正确 3.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A. 错误 4.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围履行职务。 B. 正确 5.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 正确 6.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A. 错误 7.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B. 正确 8.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 A. 错误 9.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B. 正确 10.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B. 正确 11.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B. 正确 1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正确 13.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B. 正确 14.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B. 正确 15.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A. 错误 16.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A. 错误 17.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A. 错误 18.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B. 正确 19.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A. 错误 20. 合伙企业的经营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B. 正确 2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 正确 22.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B. 正确

2014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2

2014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2

业分数为:98分 1.《胡同史话》一书由王某编纂,李某提供史料和咨询意见,于某进行书稿录入,张某协助联系出版事宜。《胡同史话》一书的著作权属于()。 A 王某 B 王某和李某 C 王某和于某 D 王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A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 A 销售货物 B 进口货物 C 提供加工劳务 D 提供运输劳务 正确答案:D 3.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10年 正确答案:A

4.恒大公司安排工人刘路春节期间上班。根据劳动法,该公司应支付其不低于原工资报酬的()。 A 150% B 200% C 300% D 100% 正确答案:C 5.“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D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的人。 A 最先完成 B 最先发表 C 最先申请 D 最先使用 正确答案:C

7.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开始计算。 A 申请日 B 专利申请文献公开日 C 实质性审查日 D 专利权授予日 正确答案:A 8.《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A 10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48小时 正确答案:C 9.根据我国商标法,下列商品中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 A 核磁共振治疗仪 B 墙壁涂料 C 无糖饮料 D 烟丝制品 正确答案:D 10.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 A 7日内和10日内

19秋《经济法》离线作业1

任务一: 背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8月2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供应一套设备并负责送货、安装,货款总额300万元。同年12月21日,甲公司将设备运抵乙方,设备安装后,调试运转正常。乙公司即付货款280万元,双方同意剩余20万元待设备运转3个月后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3个月后,乙未向甲提出质量问题,甲当天去函要求乙支付余款20万元。此后4年内,双方未再就此事交涉。2022年5月,甲公司清理合同时发现乙公司尚欠其20万元设备款,遂派人到乙公司追讨,经双方协商,于2023年1月30日达成书面协议,乙公司同意于2023年3月30日前付清所欠货款。至3月30日,乙公司仍未付清此款。甲公司遂起诉于法院。假设现在时间已经到了2023年4月1日,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1)甲、乙于2018年8月2日所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应截止于何时? 答:上述案例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清余款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在此日期前,乙未向甲付款,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为2年,截止时间应为2021年3月21 日。 (2)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诉讼时效已过,乙公司有权拒付余款20万元,这种意见是否对?为什么? 答: 本案的诉讼时效在甲方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因为诉讼时效到2021年3月21日到期,权利人甲方并未在2021年3月21日前起诉,而是一直未予交涉,所以诉讼时效经过。但作为权利人甲方,丧失的仅仅是程序上的诉权,实体上的权利并不因此消灭,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清偿债权,乙方也有义务清偿。 (3)如何看待甲乙双方于2023年1月30日达成的协议? 答: 双方在诉讼时效之外的时间内达成还款协议,应视为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宽限,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商法作业1 第1章 一、正误判断题 1.商事关系,大体上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对)P1 2.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对)P3 3.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对)P3 4.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对)P2 二、单项选择题 1.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D)P22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B.它贯彻了强化企业组织的原则 C.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D.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2.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P2 A.自然人B.法人C.以他人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三、多项选择题 1.商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BCD) A.自然人B.实施商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2.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ABD)P6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 B.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 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四、论述题 1.是否具备商人资格有什么法律意义?P3 答:在实践中,一个从事交易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是否具备商人资格,往往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例如,是否有义务履行商业登记,是否有权拥有商号,是否必须建立商业账簿并受有关商法特别规定的保护或约束等等,这些问题的确定都取决于其商人资格的有无。 2.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什么基本的条件?P3 答: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从事法律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履行工商登记。 3.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几种形式?P3 答:目前,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4)联营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4.举例说明什么是营业商行为?“营业”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附属商行为?P3~4 答: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例如,动产或不动产出租,加工承担,运输,工程承包,以招徕顾客为目的的场所交易(旅馆、饭店、剧场、游乐场、理发店等等),寄托,居间或代办,电信服务,旅游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这些行为,必须具备营业的性质才受商法调整。 所谓“营业”,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运用有组织的财产(营业财产),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三是行为的持续性。 所谓附属商行为,是指为了从事某种营业而附带进行的行为。例如:百货公司对顾客送货上门的运输行为,其目的有在于获取运费收入,而是为了获得商品销售利润。这种运输行为是附属的、补充的,因而应当随主营业受商法调整。 第2章 一、正误判断题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对)P64 3.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对)P64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对)P64

2015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8-19

2015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 单选题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A 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 B 超过2个月不满一年 C 超过3个月不满一年 D 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 2.关于商业诽谤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是()。 A 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B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商誉的行为,不以造成损害后果为条件 C 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 D 行为在主观方面为明知故意 3.“海燕”是甲公司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啤酒的注册商标,后乙公司将“海燕”使用在自己的产品电饭煲上。乙公司的行为()。 A 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 B 不侵犯注册商标权; C 只有在经过甲公司的同意才是合法的; D 应经过商标局的登记才可以

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初次从事某一工作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 A 2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5.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 50% B 1倍 C 2倍 D 1~5倍 6.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1年 B 2年 C 5年 D 10年

7.“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事的正确说法是()。 A 葡萄酒和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产品,葡萄酒厂不构成侵权 B 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璜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 C 葡萄酒厂已在其产品上标注有厂名、厂址,未构成侵权 D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某葡萄酒厂的行为造成与该驰名商标的混淆,故构成侵权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自()起成立。 A 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之日 B 劳动合同备案登记之日 C 用工之日 D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9.人民法院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的期间为立案之日起()。 A 3日内 B 5日内 C 10日内 D 15日内

经济法B离线在线作业

经济法B 第一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2道小题) 1.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 2. 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自200 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二、不定项选择题(有不定个选项正确,共2道小题) 3.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贺某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C) 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 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 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C)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主观题(共3道小题) 5.某商场新进一批以前未经营过的照相机,定价1880元。售货员误将标价牌制作为880元。顾客甲来逛商场,发现在别处要卖近2000元的照相机在此只卖880元,便一下买了两架。此后售货员去库房再次提货时才发现实际价格为1880元。商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多方查找,总算找到甲。但甲称,这两部照相机已被他先后都转让给了乙和丙,共得款2400元,他已用此款买了一部录像机。如果商场要追回照相机,去找另外二位买这两架照相机的人。商场迫于无奈,只好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请求对这一买卖关系予以撤销。请说出你认为本案的最佳处理方式。 答:重大误解,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商店自身有过错。 6.甲服装公司产品积压,急于推销产品,便号召公司职工销售服装,并按销售量给予奖励。该公司职工A有一位朋友B在乙百货公司当业务员,于是A找B帮忙。按照乙百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凡进货都得经过领导批准。但B为了显示自己有本事,利用自己保留的盖过章的空白合同书与甲服装公司签定了一份购买甲公司7万元服装的买卖合同。A向公司交差后,领到一大笔奖金。不久,甲公司按这份合同给乙公司发去价值7万元的服装,并通知银行托收货款。乙公司负责人得知此事后,认为其从未授权B购买此批货,所以他们不能对此负责,并通知银行拒付货款。甲公司则认为,合同上盖有乙公司的章,坚持要求乙公司付款。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诉至法院。问:本案如何处理? 答: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7.甲与乙系朋友,1988年10月8日甲因家中买房向乙借款人民币2万元。当时,甲向乙写有借据,借据上写明在1989年10月以前还清。到还款时间,甲未向乙还款,也未提及此事。因和甲关系很好,乙也不好意思提及此事。直到1994年2月,乙见甲既不还款,也从不提及此事,只好向甲说明他等钱用,希望甲尽快还他。谁料,甲却声称并无此事。乙大怒,遂将甲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甲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归还的利息。区人民法院在对乙的起诉进行审查后,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请问:该区人民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

《商法》作业答案

2018春函授本科《商法》作业题(答案) 学生专业年级:学生姓名:(学号:) 一、名词解释 1、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破产抵销权 破产抵销权,指破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无论其债权与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该债权债务是否附期限或者附条件,均可以用债权抵销其债务的权利。 5、取回权 取回权是指财产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返还或者交付不属于破产财产而归其支配的财产的权利。 6、承兑 是指执票人在汇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在该汇票上作到期付款的记载。 7、背书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8、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9、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保险欺诈 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合同诈骗类等。 11、破产费用 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 12、重整计划 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 13、别除权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14、商事主体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

《经济法实务》第01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下列哪种说法错误 A、物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人 B、物权的种类是法定的 C、物权的内容是法定的 D、物权属于支配权 2、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债权是相对权 B、债权为请求权 C、债权具有意定性,不需要 公示。 D、债权具有不平等性 3、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债权是相对权 B、债权的主体是特定的 C、债是能够以货币衡量的财 产关系 D、债权是支配权 4、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 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 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 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5、知识产权的客体是 A、知识产品 B、行为 C、房屋 D、土地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下列哪几项 A、非物质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D、期限性 2、债发生的依据包括 A、合同债 B、不当得利债 C、无因管理债 D、侵权行为债 E、缔约过错债 F、单方行为债 3、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

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 代理 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 代理 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4、依照民法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5、 A、 B、 C、 D、 E、 F、 G、 H、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依据民法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正确错误 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同意和提起仲裁或诉讼 正确错误 3、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正确错误 4、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 正确错误 5、连带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是多数人、并且该多数人彼此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正确错误 《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关于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B、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 C、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 D、由合伙企业所有 2、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标志是什么 A、签发营业执照 B、出资完成 C、订立合伙协议 D、验资完成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己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中的()的,当然退伙。

天大2019年秋学期考试《经济法》离线作业考核【第一组答案】

第一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专利申请的流程及对驳回专利的法律救济。 答: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 5 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 3 个阶段。专利申请的审查: 1、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局决定予以受理并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以后,即进入初步审查。 2、申请的公布专利局经过初步审查(包括经过补证或者陈诉意见),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的,自申请日(要求享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 18 个月时,即将该申请予以公布。 3、请求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要求享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三年内,专利局应当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大体相同。但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等文件,应针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驳回专利的法律救济: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允许申请人对专利局的决定提出申诉,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发明专利的种类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问题。 2、试述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亮点。(举例说明,至少答出三点) 答: 2014年2月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着眼事故预防,从企业责任、政府监管、问责惩处等方面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到人隐患排查如实记录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一次作业

绪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答: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或知识理论体系。2.法学体系 答: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即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是关于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在我国,法理学这一名称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已出现。它是法学的基础部分,也就是说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的概念 一、名词解释 1. 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2. 法 答:法是由国家制订、认可或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规定某种权力与责任或权利与义务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或人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 法的特征 答:法的特征是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社会规范相比较而存在的特殊性,是法的现象的外在表现,它与法的概念和本质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答:(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2.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答: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认可方式;

(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效力; (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 (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3.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法的社会规范性特性表现在,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这一特点又表现为(1)法所适用的对象是社会中的一般的人,而不是具体的、特殊的个人; (2)法在生效期间可以被反复适用,而不是仅仅适用一次; (3)从法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效率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4.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法是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的强制具有潜在性的特征; (3)法的强制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论述题 试论述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答:一、法的现象受到社会经济关系制约。 二、法的现象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关系。 1.法的现象在具有客观性的同时,人的理性使它相对独立于经济关系。 2.经济关系不是法的现象的唯一决定因素。 3.法学家与法律家共同体也影响着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4.作为制度或规则层面的法律,与特定经济基础的关系是间接的。 三、法的现象具有形式性与自治性。 四、法的现象反映人们认识规律、表达意志到创制规则的过程。 第二章法律要素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答: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 法律概念 答:法律概念是指人们从各种事实中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并赋予其法律意义后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3. 法律原则 答: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的原理或准则。法律原则可以说是法律的精神和价值。 二、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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