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12-045700-2009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12-045700-2009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12-045700-2009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12-045700-2009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CQ C12-045700-2009

音视频设备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Safety and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Audio,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2009年9月21日发布 2009年9月2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RY155-2003,主要变化如下:

证书有效期调整为4年,增加了复审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冯晓川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音视频设备、多媒体设备及有关零件和附件的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适用的产品包括:广播级接收设备、 500W(有效值)以上的音频功率放大器、有源音箱、电源滤波器、调音台、均衡器、效果器、 视频投影机(正投设备)、游戏机、卫星电视接收器、遥控器(玩具遥控器、家用集成控制器)、 舞台及表演用灯光效果处理设备(不含灯具),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CATV用电源设备、投币式自动电唱机、光盘刻录机、无线话筒及接收设备、摄像机(无参数)、数字照相机、主板、隔离变压器、回扫变压器、高压聚集(预调)电位器等,既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音视频设备。

2. 认证模式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模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3.认证申请

3.1认证单元划分

3.1.1产品的电气结构、产品的安全件完全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原则上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见附件1。

3.1.2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生产厂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型式试验仅在一个工厂的样品上进行。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音视频设备产品描述(CQC12-045700.01-2009)

3.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e.其他需要的文件

4.型式试验

4.1样品

4.1.1送样原则

CQC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

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并且选送的样品应覆盖系列产品的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要求,不能覆盖时,还应选送申请单元内的其它产品做补充试验。

4.1.2样品数量

申请人负责把样品送到指定检测机构,整机产品的送样数量见下表。随整机单独检测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送样数量以及送样要求见附件2。

整机(基本型) 2-3台(套)

整机(派生型) 1台(套)

4.1.3样品及资料处置

试验结束并出具试验报告后,有关试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规定处置。 4.2型式试验

4.2.1依据标准

1)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2)SJ3273-1990《高压元件和组件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回扫变压器和高压聚集(预调)电位器)

3)GB13837-200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干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4)GB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5)GB13836-2000《电视和声音信号电缆分配系统 第2部分:设备的电磁兼容》

申请人可从以上标准中任选,可单独选择安全标准和/或电磁兼容标准。

4.2.2试验项目及要求

音视频设备的安全指标应满足GB8898-2001、SJ3273-1990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要求。

音视频设备的电磁兼容指标应满足GB13837-2003、GB17625.1-2003、GB13836-2000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适用要求。

4.2.3试验方法

按照4.2.1标准的规定以及其引用的检测方法和/或标准进行试验。

4.2.4型式试验时限

一般为30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算起。

4.2.5判定

型式试验应符合4.2.1标准规定的要求。产品如有部分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允许申请人整改后重新提交样品进行试验。重新试验的样品数量和试验项目视不合格情况由检测机构决定。

4.2.6 型式试验报告

由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负责给申请人寄送一份试验报告。

4.3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要求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见音视频设备产品描述(CQC12-045700.01-2009),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见附件3。

整机内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附件2)应按对应要求单独送样进行检测,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QC标志认证证书的,可免于单独检测,但仍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CQC核查。

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送样进行试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CQC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5.初始工厂检查

5.1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 001-2009《CQC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附件4《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5.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描述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4)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按照每个制造商、每个认证单元至少抽取一件样品进行一致性检查,并进行现场指定试验,安全性能按GB8898-2001标准中型式试验的试验要求至少进行下列适用试验:

Ⅰ类设备 耐压试验 接地电阻

Ⅱ类设备 耐压试验

电磁兼容性能可以采取现场指定试验,也可核查确认检验记录。

5.1.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型式试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申请认证产品的工厂生产规模来确定,具体见表1。

表1 初始工厂检查/监督检查/复审检查人·日数

生产规模 100人以下 100人及100人以上

人日数 2/1/2 3/2/3

5.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组织对型式试验结论、工厂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每一个申请认证单元颁发一份认证证书。

6.2 认证时限

在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在30天内颁发认证证书。

6.3认证终止

当型式试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CQC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认证,重新申请认证。

7.获证后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7.1监督检查时间

7.1.1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12个月内应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12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监督检查人日数(见表1)

7.2监督检查的内容

CQC根据CQC/F 001-2009《CQC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3、4、5、9及CQC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覆盖CQC/F 001-2009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初始工厂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按照附件4《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查。

7.3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4结果评价

CQC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查不通过时,按照9.3规定执行。

8.复审

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交复审申请,复审工作分为样品检测和工厂检查,按照CQC有关规定执行。复审样品检测由申请人按CQC要求送样,进行部分项目检测,必要时进行全项目检测。复审工厂检查人日数见表1。

9. 认证证书

9.1认证证书的保持

9.1.1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4年,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

9.1.2认证产品的变更

9.1.2.1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或产品中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参数、外形、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发生变更时,或CQC规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CQC提出变更申请。

9.1.2.2变更评价和批准

CQC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如需安排试验和/或工厂检查,则试验合格和/或工厂检查通过后方能进行变更。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变更评价的基础。试验和工厂检查按CQC相关规定执行。

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变更。换发新证书的,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

9.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9.2.1扩展程序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并说明扩展要求。CQC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

性,针对差异和/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试验和/或工厂检查,对符合要求的,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扩展评价的基础。

9.2.2样品要求

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送样时,证书持有者应按本规则第4章的要求选送样品供核查或进行差异试验。

9.3认证证书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CQC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CQC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撤消和注销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证书持有者可以向CQC申请暂停、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期间,证书持有者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CQC提出恢复申请,CQC 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否则,CQC将撤消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10.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持证人应按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申请备案或购买认证标志。使用标志应符合《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0.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认证标志:

认证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时,允许使用的认证标志为:

认证仅涉及安全时,允许使用的认证标志为:

认证仅涉及电磁兼容时,允许使用的认证标志为:

规格较小的获证产品如需使用10mm及更小规格的认证标志时,允许使用变形标志(或)。

10.2加施方式

证书持有者应向CQC购买标准规格的标志,或者申请并按《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合适的方式来加施认证标志。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11.收费

认证费用按CQC有关规定收取。

附件1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的单元划分

产品名称

单元划分原则

(1)与安全和电磁兼容相关的结构、电源部分、安全件和与安全及电磁兼容有关

的电路均相同的若干个型号的产品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

音视频设备、多媒体设备及有关零件和附件

(2)满足上述条件(1)的输入功率有差异可以划为一个单元,送功率最大的型号

作为代表型号进行试验;

附件2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清单、检测依据的标准和随机试验送样数量

序号 名称

国家标准 对应的IEC标准 送样数量

1 显像管 GB8898

IEC60065 12只

2 隔离变压器

GB8898或GB19212IEC60065 IEC61558 4个(其中1个不灌封) 3 变压器/电源滤波线圈骨架 GB8898 IEC60065 骨架材料样条5条或各3个 4 消磁线圈

GB8898 IEC60065 4个 5 隔离电阻器(含跨接在开关触点间隙上的电阻器) GB8898 IEC60065 10个 6 泄放电阻器 GB8898 IEC60065 随机试验 7 熔断电阻器

GB8898 IEC60065 10个 8 高压元件和组件(回扫变压器、显像管管座等)

GB8898 IEC60065 3套 9 单相交流电源开关(含继电器开关)GB8898 GB15092.1 IEC61058 IEC60065 3个 印制电路板(成品板)

GB8898 IEC60065 各5块 10 或基板(13mm×130mm×实际厚度)

或10条 11 抑制电磁干扰电容器 GB/T14472 IEC60384-14 46个 12

电线组件: 插头插座

电源线 GB15934 GB2099.1 GB1002 GB5023.5 IEC60799

IEC60884-1 IEC60227-5 3套

13 器具耦合器 GB17465.1 GB17465.2 IEC60320-1 IEC60320-2-2 3套 14 熔断器

GB9364.1 GB9364.2 IEC60127-1 IEC60127-2 48个 15 超小型熔断体 GB9364.3 IEC60127-3 66个 16 熔断器座 GB9364.6 IEC60127-6 27个 17 热熔断体 GB9816 IEC60691 10个 18 热断路器

GB14536.1 IEC60730-1 5个 19 激光系统/单元(需说明激光二极管) GB7247 IEC825-1 1套 外壳

GB8898 IEC60065 1个 20 或样条(12mm×125mm×实际厚度)

或5条 21 压敏电阻器/电涌抑制器 GB8898 GB10193 GB10194 IEC60105-1 IEC60105-2 随整机考核 22 光电耦合器 GB8898 IEC60065 随整机考核 23 整件滤波器

GB8898 GB/T15287* GB/T15288* IEC939-1~2: 1998 32个 24 滤波线圈(电感器) GB/T16512* GB/T16513* IEC938-1~2 36个

25

PTC 热敏电阻

GB8898

IEC60738-1

限流用热敏电阻器 85只

GB/T7153 加热元件用热敏电阻器75只

浪涌电流用热敏电阻器65只

温度敏感用热敏电阻器85只

26 电压选择器 GB8898 IEC60065 3个

27 电机 GB8898 IEC60065 2台

28 锂电池/可充电电池 GB8898

GB/T18287

IEC60065 随整机考核

29 逆变单元(逆变变压器) GB8898 IEC60065 随整机考核

注:

1)*仅采用GB/T15287 和GB/T15288标准中的有关安全性能部分;

2)上述标准自动适用其最新有效版本,如遇特殊情况,由CQC另行说明。

附件3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

产品名称 主要零部件

音视频设备 调谐器*、开关电源、直流电机、电源滤波器*、数字处理电路板、

干扰抑制器件、遥控器、晶振、电源适配器*、滤波电感*、射频调

制器、第二变频器、带磁环的电源线*

注:带“*”号的零部件对EMC性能有重要影响。

附件4

音视频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认证依

据标准

试验项目

(标准条款编号)

确认检验 例行检验

1.标记(§5)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1

2.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13)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1

3.接触电流(§9.1.1)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1

4.抗电强度 (§10.3)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1

5.I类设备的接地电阻

(§15.2)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1

6.直插式电源适配器插

头尺寸(§15.4.2)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1

GB8898-2001

7.防火(§20.2)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1

视频

设备广播级接收设备、 500W

(有效值)以上的音频功率

放大器、有源音箱、电源滤

波器、调音台、均衡器、效

果器、 视频投影机(正投

设备)、游戏机、卫星电视

接收器、遥控器(玩具遥控

器、家用集成控制器)、

舞台及表演用灯光效果处理

设备(不含灯具),多媒体

设备、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

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CATV

用电源设备、投币式自动电

唱机、光盘刻录机、无线话

筒及接收设备、摄像机、数

字照相机、主板等

GB13837-2003

GB17625.1-2003

GB13836-2000

全部适用项目 两年

注:

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2)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3)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

4)根据认证产品不同,试验项目可能不适用;

5)*1 :1次/批不应少于一次/半年。

申请人:

申请编号:

产品名称/型号: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电参数表:(附后)

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附后)

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产品说明书等:(附后)

CB测试证书、CB测试报告(申请人持CB测试证书申请时):(附后)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清单

序号位

部件号名称型号

规格/

材料

制造商(全称)生产厂(全称)

认证

标准

备注显像管

隔离变压器

变压器/电源滤波线圈骨架

消磁线圈

隔离电阻器(含跨接在开关

触点间隙上的电阻器)

泄放电阻器

熔断电阻器

高压元件和组件(回扫变压

器、显像管管座等)

单相交流电源开关(含继电

器开关)

印制板

抑制电磁干扰电容器

电线组件

插头插座

电源线

器具耦合器

熔断器

超小型熔断体

熔断器座

热熔断体

热断路器

激光系统/单元(需说明激

光二极管)

外壳

压敏电阻器/电涌抑制器

光电耦合器

整件滤波器

滤波线圈(电感器)

PTC热敏电阻

电压选择器

电机

锂电池/可充电电池

逆变单元(逆变变压器)

调谐器*

开关电源

直流电机

电源滤波器*

数字处理电路板

干扰抑制器件

遥控器

晶振

电源适配器*

滤波电感*

射频调制器

第二变频器

带磁环的电源线*

注:申请人可根据认证产品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零部件/元器件填写内容,不适用的可以删除。

应列出每种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所有制造商、生产厂。

申请人声明

本组织保证该产品描述中产品设计参数及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等与相应申请认证产品保持一致。

获证后,本组织保证获证产品只配用经CQC确认的上述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如果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需进行变更(增加、替换),本组织将向CQC提出变更申请,未经CQC的认可,不擅自变更使用,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始终符合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要求。

申请人:

公章:

日期:

电磁兼容题库整理终极版本

一.填空 1.电磁干扰按传播途径可以分为两类:传导干扰和辐射干扰。构成电磁干扰的三要素是【干扰源】、【干扰途径】和【敏感单元】。抑制电磁干扰的三 大技术措施是【滤波】、【屏蔽】和【接地】。 8.辐射干扰的传输性质有:近场藕合及远场藕合。 传导干扰的传输性质有电阻藕合、电容藕合及电感藕合。 什么是传导耦合?答:传道耦合是指电磁干扰能量从干扰源沿金属导体传播 至被干扰对象(敏感设备) 2.辐射干扰源数学模型的基本形式包括电流源和磁流源辐射。或辐射干扰源 可归纳为【电偶极子】辐射和【磁偶极子】辐射 3.如果近场中,源是电场骚扰源,那么干扰源具有小电流、大电压的特点。6.屏蔽效能SE 分别用功率密度、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来描述应为10logP1/P2 ,20logH1/H2 ,20logU1/U2 。 13 .设U1 和U2 分别是接入滤波器前后信号源在同一负载阻抗上建立的电压,则插入损耗可定义为【20lg(U2/U1) 】分贝。 7.反射滤波器设计时,应使滤波器在通带内呈低的串联阻抗和高并联阻抗。 13 .常见的电阻藕合有哪些? (1) 公共地线阻抗产生的藕合干扰。 (2) 公共电源内阻产生的藕合干扰。 (3) 公共线路阻抗形成的藕合干扰。 9.双绞线多用于高频工作范围,在单位长度线长中互绞圈数越多,消除噪声效果越好。在额定互绞圈数中,频率越高屏蔽效果越好。

10 .反射滤波器设计时,应使滤波器在阻带范围,其并联阻抗应很小而串联阻抗 则应很大。 11 .100V= 40 dBV= 40000 dBmV 。 12 .一般滤波器由电容滤波器和电感滤波器构成。 13 .减小电容耦合干扰电压的有效方法有三种:减小电流强度、减小频率、 减小电容。 14 .金属板的屏蔽效能SE(dB) 包括吸收损耗、反射损耗和多次反射损耗 三部分。 15 .传导敏感度通常用电压表示、辐射敏感度可以用电场,或V/m 表示。 17 .信号接地的三种基本概念是多点、单点和浮地。 18 .(1)静电的产生有摩擦、碰撞分离带电和感应带电。 (2))术语解释:静电放电(答:静电放电是指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产生 很强的电场,找到合适的路径二产生的放电现象 (3))静电放电需要满足三个要素,“不”属于静电放电三要素的是P58 【三要素:积累一定电荷、放电途径、静电敏感器件 (4))静电屏蔽必须具备完整的【屏蔽导体】和良好的【接地】。 (5))CMOS 集成芯片很容易受严重的静电影响 19 .硬件技术法、软件技术法、软硬件结合法是计算机电磁兼容性设计的 三种方法,其中软件技术法是计算机电磁兼容性设计特有的方法。 20 .一般辐射源依其特性可分为电压源和电流源,电压源在近场为高阻抗场,电流源 在近场为低阻抗场场,近场和远场的粗略划分为,当r 0.15915 λ时为远区场。 辐射近区场场点与源点之间的距离及和干扰源的工作波长λ的关系是r<0.15915 λ

最全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doc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二、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四、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五、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六、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九、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十、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H^一、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钢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 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 ,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臵,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臵代替操纵机构。 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臵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臵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大风、大雨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 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 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1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4、塔吊吊钩装臵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 式2倍率时1000mm 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 4倍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名称文件等级三级页次 1.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维护、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职责 3.1总务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管理要求 4.1电气线路 4.1.1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 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7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 好保护。 4.1.8所有电气布线都应当有适当的定位、支承、保护,以免造成绊脚或碰头之类的危险,或者受到正常作业 中的设备碰撞。工厂设备的电气引入线全部都应当是接地及连接至三脚插头的,或者是双重绝缘的。 绽裂的和磨损的电线应当不再使用。 4.1.9凡安装接线盒、电源插座和配电盘,都应当采用稳固的防护箱子或盖子。配电盘、接线盒和电源插座都 应当是可随时使用的,不宜受其它物件阻塞。 4.1.10避雷系统能够保护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亦可预防火灾。 4.1.11应当只使用符合认可标准的电气装置、插头、线路断路器和其他有关设备。不应容许使用不适当的临 时布线(例如插头里的电线裸露,没有插头)。 4.2变、配电装置 4.2.1变压器安装前必须认真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才能安装,其安装位置便于日常维护和检 查。 4.2.2变、配电装置必须设置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 4.2.3严禁变、配电装置负载超过变、配电容量范围运行。 4.2.4变、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保持装置的清洁。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概述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是:系统或设备在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 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容的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 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强制性实施,现行的指令为2004/108/EC。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核心要求: 电磁兼容指令CE认证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 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产品范围: 1.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涉及的产品 家家用电器及家用电子设备;家用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 工业制造设备;工业制造设备; 移动无线电设备;移动无线电通讯和商用无线电话设备; 医疗和科学器材;信息技术设备; 电信网络和器材;照明设备和荧光灯; 航空和航海无线电器材;电化教学设备。 2.电磁兼容CE认证EMC指令不涉及的产品 1)不具有直接功能的部件: a)电气电子电路中电气电子构成形式部分: 电阻、电容、线圈; 电子管、晶体管、半导体闸流管、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等; 集成电路。 b)电缆和电缆附件。 c)继电器。 d)插头、插座、接线板等。 e)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器等。 f)简易机械自动调温器。 2)具有直接功能的类似部件: a)计算机系统的插件程序卡、微处理器卡、中央处理单元卡/主板、电子邮件卡、通讯卡等; b)可编程逻辑管理器; c)电梯控制器; d)电机(除感应电机外); e)计算机磁盘驱动器;

各种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一金属切削机床 1 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其安全距离、刚度、强度及稳定性均应符合GB/T 8196、GB 23821的相关规定。 2 各种防止夹具、卡具和刀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3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附属装置应齐全。 4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 5 局部照明或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线路无老化,绝缘无破损。 6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GB 5226.1的相关规定;电器箱、柜与线路应符合本标准4.2.38.4的规定,周边0.8m范围内无障碍物,柜门开启应灵活。 7 设备上未加防护罩的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表面3mm,且无毛刺或棱角。 8 每台设备应配备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9 除符合上述通用规定外,钻床、磨床、车床、插床、电火花加工机床、锯床、铣床、加工中心、数控机床等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9.1 钻床:钻头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护罩,周边应设置操作者能触及的急停按钮。 9.2 磨床:砂轮选用、安装、防护、调试等应符合GB 4674的相关规定,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9.3 车床:加工棒料、圆管,且长度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栏),当超过部分的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时,应设置有效的支撑架等防弯装置,并应加防护栏或挡板,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4 插床:限位开关应确保滑块在上、下极限位置准确停止,配重装置应合理牢固,且防护有效。 9.5 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且应采用浸入式加工方法,液位应与工作电流相匹配。 9.6 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或采取安全距离进行隔离。 9.7 铣床:外露的旋转部位及运动滑枕的端部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不准在机床运行状态下对刀、调整或测量零件;工作台上不准摆放未固定的物品。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67-77 场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

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方法。 二、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接线点是否良好。 三、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四、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外面必须有监护人,并应有良好的通风。 五、高空焊接时要有脚手架,并系好安全带。 六、在潮湿地方焊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确保绝缘良好。 七、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施焊。 八、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九、施焊人员合电焊机开关时,应戴干燥绝缘手套,另一只手不得按在电焊机的外壳上。 十、工作完毕,应先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整理场地,消灭火种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工作服袖口要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长发女工要戴工作帽。工作时不准戴手套。 二、机床开动前,检查各手柄位臵是否正确,按润滑表加注润滑油。 三、机床应低速运转3—5分钟,确认各部位正常后方可工作。 四、工件、夹具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五、在切削过程中,不准用手触摸工件,更不允许用棉纱擦拭工件和刀具。攻丝和套丝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丝攻架,一手开车。 六、高速切削或加工脆性材料时,要戴防护眼镜。 七、细长件加工一般不要超出床头轴,必须超出时,要慢车加工并加防护措施。 八、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要用刷子或钩子等专门工具清扫。 九、工作完毕切断电源,清洁工作场地。

喷锌线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熟悉喷锌机的基本工作原理和维护保养知识。 二、工件需用行车吊装时,要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三、工件在轨道上摆放不能歪斜,要移动无障碍。 四、调整喷枪使用的空气压力为0.5—0.6MPa。 五、根据工件尺寸及形状调整喷枪的送丝量,同时调整好喷枪电压及轨道行进速度。 六、喷锌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喷涂质量,工件涂层要均匀,厚度要求在0.03-0.05mm之间。 七、工件在两喷锌房之间翻件时,两人合作时要协同一致,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八、喷锌完毕的工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排放于待装配区内。 九、工作完毕,归类整理工装料架,清扫工作场地。

汽车电磁兼容(EMC)系列标准.整理DOCX

汽车电子电磁兼容系列标准 1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分类 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现国际上制定电磁兼容方面的标准化组织有: 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 2.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美国汽车工程协会(SAE),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英国标准协会(BSI)。上述标准协会的作用是与国际标准协调,并且制定各国家自己的标准。 3.地区标准主要是欧洲ECE法规和EEC指令。 4.美国福特公司、通用公司,德国大众、宝马等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电磁兼容标准,这些企业标准比国际上通用的标准要严格很多,例如通常国际标准对于汽车抗扰度的要求通常为24V/m,而一些汽车公司则规定为100V/m—200V/m。 1.1汽车电磁兼容国际性标准ISO 1.1.1ISO11451(整车) ISO11451《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量所产生的电气干扰—整车测试法》(Road vehicles–Electrical disturbances by narrowband radiated electromagnetic energy–vehicle test methods)。 该标准为抗窄带电磁辐射源产生的电磁干扰的整车测试方法。ISO11451包括 4部分。分别为: ISO11451-1《第1部分概述和定义》 ISO11451-2《第2部分车外辐射源》自由场 ISO11451-3《第3部分车内内部发射机仿真》模拟车载发射机 ISO11451-4《第4部分:大量电流注入(BCI)》BCI 1.1.2ISO11452(零部件) ISO11452《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量所产生的电气干扰—零部件测试法》(Road vehicles–Electrical disturbances by narrowband radiated electromagnetic energy–Component test methods) 该标准为抗窄带电磁辐射源产生的电磁干扰零部件测试方法。ISO11452包括11部分。分别为: ISO11452-1《第1部分:概述和定义》 ISO11452-2《第2部分:自由场法》 ISO11452-3《第3部分:TEM小室法》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标准名称: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4064-83 标准编号:GB 4064-83 标准正文: 国家标准局1983-12-22发布1984-10-01实施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气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 本标准是各类电气设备安全标准的基础。其规定在有关各类标准中再具体化。电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安全。 2名词术语 2.1电气设备 包括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器件,例如电机、电器、变压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气用具(以下简称设备)。 2.2危险 对人的生命和健康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包括由于触电、噪声、辐射、高频、过热,起火、弧光、污染和其它影响所造成的危害。 2.3按规定使用 按照设备制造厂给出的条件使用。保持预定的运行和维护条件也属按规定使用。 2.4安全技术措施 所有为了避免危险而采取的结构上和说明性的措施。可以分为直接的、间接的和提示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5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只具有改进和保证安全使用设备的目的而不带其他功能的装置。 2.6使用人员 2.6.1专业人员 受过专业教育、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识别出其所操作和使用的设备可能出现的危险的人员。 2.6.2受过初级训练的人员 受过与其所承担的任务有关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训练,对不按规程操作可能发生危险有足够了解的人员。 2.6.3外行 非专业人员,又未受过初级训练的人员。 2.7电气操作场所 主要用于电气设备运行,且只允许有关专业人员或受过初级训练的人员进入的房间或场所。如开关室、控制室、试验室、发电机房、隔离开的配电设备、隔离开的试验场等。 2.8锁闭的电气操作场所 锁闭起来的用于电气设备运行的房间或场所(例如锁闭的开关和配电设备,变压器房和电梯驱动室等)。只有受权的有关专业人员和受过有关初级训练的人员可以开锁进入。 2.9带电部分 处于正常使用电压的导体或导电部分。 2.10导电部分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模板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 认证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 10月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 目录 一、国际上有关标准化组织 (2) 二、国际上有关标准 (8) 三、中国的标准化组织 (13) 四、中国电磁兼容标准 (15) 五、欧盟电磁兼容指令 (16) 六、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18) 七、中国的实验室认可制度 (25) 附件1: 已发布的电磁兼容国家标 31 附件2: CNAL/AC12: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 实验室的应用说

36 电磁兼容标准化与认证 张林昌 一、国际上有关标准化组织 在国际上, 不止一个组织涉及电磁兼容领域的研究, 而且也发布一些有关电磁兼容的规范性文件。例如: 国际电信联盟(ITU), 国际铁路联盟(UIC), 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 等等。但这些组织都有自己的专业领域, 其标准或规范的权威性常常限于专业领域之内。 1.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涉及电磁兼容的国际上的标准化组织主要是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中, 从事与电磁兼容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有第77

技术委员会(IEC/TC77), 即电磁兼容技术委员会,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IEC/CISPR), 以及大约50 多个关心特定产品的电磁兼容方面问题的产品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负责制定四类电磁兼容出版物和标准: 1) 基础电磁兼容出版物; 2) 通用电磁兼容标准; 3) 产品类电磁兼容标准; 4) 产品电磁兼容标准。 在IEC 执委会领导下, 还成立有电磁兼容顾问委员会(ACEC), 以鉴定”市场对电磁兼容标准的需要” ; 协调IEC 和其它组织的电磁兼容工作; 避免工作项目重复和防止制定出有冲突的标准; 以及特别指导分配电磁兼容标准制定任务给合适的技术委员会。 2.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IEC/CISPR)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的英文全名为International Special Committee on Radio Interferenee。其缩写为CISPR。CISPR 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 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位置相当于IEC的技术委员会。CISPR为涉足电磁兼容标准的重要国际组织之一。 民用射频干扰(RFI)的研究起源于无线电广播。约在20世纪20 年代, 各国都开展了广播业务。但在20 世纪20 年代并未形成国际联合组织来系统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1933 年有关国际组织在巴黎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ad hoe conference)。研究如何处理国际性无线电干扰问题。与会者普遍认为, 为避免商品贸易和无线电业务中出现障碍, 最重要的是要在规定 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和限值方面保证有一定的统一性。为了加速制定国际上一致同意的关于无线电干扰方面系统性的推荐标准, 会议建议, 由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广播联盟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一起

机械安全操作基础知识集锦

机械安全操作基础知识集锦 发布:hj9411 |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2日 一、机械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和种类有哪些 机械事故造成的伤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氇成的伤害。例如机械、设备中的齿轮、支带轮、滑轮、卡盘、轴、光杠、丝杠、供轴节等零、部件都是作旋转运动的。旋转运动造成人员伤害的主要形式是绞隽和物体打击伤。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例如锻锤、冲床、切钣.几的施压部件、牛头刨床的床头、龙门刊床的床面及桥式吊车大、小车和升降-几构等,都是作直线运动的。作直线运力的零、部件造成的伤害事故主要有压伤、砸伤、挤伤。 3、刀具造成的伤害。例如车床上的车刀、铣床上的铣刀、钻床上的钻头、磨床上的磨轮、锯床上的锯条等等都是加工零件用的刀具。刀具在加工零件时造成的伤害主要有烫伤、刺伤、割伤。 4、被加工的零件造成的伤害。机械设备在对零件进行加工的过程中,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这类伤害事故主要有:①被加工零件固定不牢被甩出打伤人,例如车床卡盘夹不牢,在旋转时就会将工件甩出伤人。②被加工的零件在吊运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砸伤。 5、电气系统造成的伤害。工厂里使用的机械设备,其动力绝大多数是电能,因此每台机械设备都有自己的电气系统。主要包括电动机、配电箱、开关、按钮、局部照明灯以及接零(地)和馈电导线等。电气系统对人的伤害主要是电击。 6、手用工具造成的伤害。 7、其他的伤害。机械设备除去能造成上述各种伤害外,还可能造成其他一些伤害。例如有的机械设备在使用时伴随着发生强光、高温,还有的放出化学能、辐射能,以及尘毒危害物质等等,这些对人体都可能造成伤害。 二、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么

CQC12-045670-2015信息技术设备及其附件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CQC12-045670-2015 信息技术设备及其附件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Safety and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2015年5月5日发布2015年5月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12-045670-2009,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认证模式1,对应的证书有效期为1年;增加认证模式3,无初始工厂检查环节; 2)修改复审要求,仅适用于认证模式1; 3)增加两种认证模式标志使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冯晓川潘薇 本规则的历年修订情况如下: 1. 本规则代替CQC/RY154-2003,主要变化为:标准GB9254-1998换版为 GB9254-2008,GB19483-2004 代替YD/T1103-2001;调整证书有效期为4年,增加了复审要求。 2. 本规则2011年5月30日第一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及相关章节中删除了不间断电源设备的相关内容。 3. 本规则2012年3月5日二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标准GB4943-2001换版为 GB4943.1-2011,修改了标准换版中涉及本认证规则的相关内容; 2)对本认证规则的格式进行了调整修改; 3)对本认证规则的适用范围修改为适用于整机和附件,删除适用于零部件部分内容。 4. 本规则2014年12月8日第三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修改了本认证规则采用的认证模式及其涉及的相关内容。 2)证书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并删除复审的要求。 本规则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CQC/RY154-2003; —CQC12-045670-2009,发布日期2009-9-21,实施日期2009-9-25。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规则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

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 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一)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 (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三)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 (四)举报投诉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等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 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含县级市、上述市级下辖的区和县,下同)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47623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各岗位所用电气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 2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的方法和操作程序。 3电气设备发生异常,必须通知电气设备维修人员处理,不准擅自处理。 4电线接头须用绝缘胶布包好,所用电气设备均重新安装良好的接地线。 5手潮湿时不得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必须擦干后操作。 6易熔片或保险丝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安装,严禁用铁丝或钢丝代替。

7禁止随意在开关上接临时电力设备或临时照明线。 8严禁在电线或电力设备上悬挂衣物或放各种物品。 9禁止电炉直接放在木制试验台上,应在电炉底部垫耐火砖。 10安全变压器、行灯变压器、行车变压器应放置或安装在安全干燥处,避免潮湿;如放在地面或工作室内时,必须垫木板,加安全防护装置;变压器用完后要及时将电源开关拉下。 11使用电气设备时,须先检查电气及机械设备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无异物和杂物。 12严禁用湿毛巾擦电气设备。 13闸刀开关使用时必须合严,停止时必须将开

EMC电磁兼容概述综述

电磁兼容基础知识 引言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安全性、可靠性,也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国内外现都十分重视产品的电磁兼容质量管理。这就要求从事相关产品设计、制造和品质管理的人员均应该掌握电磁兼容的一些基本理论、标准要求和设计技术。 一、电磁兼容现象及基本理论 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其定义是:设备或系统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一台设备或一个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它对同一电磁环境中其它设备的抗干扰能力或称敏感性,二是它对其它产品的电磁骚扰特性。 电磁骚扰(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EMI)定义为“任何可能引起装置、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或者对有生命或无生命物质产生损害作用的电磁现象”。电磁骚扰可能是电磁噪声、无用信号或传播媒介自身的变化。(注:一般意义上的“有用的电磁信号或电磁能量”在电磁兼容领域也有可能被认为是电磁骚扰源。) 电磁骚扰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通过导体传播骚扰电压、电流,一是通过空间传播骚扰电磁场。前者称为传导骚扰,后者称为辐射骚扰。例如,电视机的电磁骚扰主要有:对公用电网的无线电骚扰和低频骚扰(如注入谐波电流)、对公用电视天线系统的骚扰、向空间辐射的电磁场等。 抗扰度(Immunity to a Disturbance)定义为“装置、设备或系统面对电磁骚扰不降低运行性能的能力”。电磁敏感性(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EMS)定义为“在存在电磁骚扰的情况下,装置、设备或系统不能避免性能降低的能力”。实际上,抗扰度与敏感性都反映的是对电磁骚扰的适应能力,仅仅是从不同的角度而言,敏感性高即意味着抗扰度低。对应电磁骚扰的两种表现形式,设备对电磁骚扰的抗扰性也同样分为传导抗扰性和辐射抗扰性。

车间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工进入车间必须穿好工作服,并扎紧袖口。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须戴眼镜。 二、职工必须熟悉车床性能,掌握操作手柄的功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 三、车床启动前,要检查手柄位置是否正常,手动操作各移动部件有无碰撞或不正常现象,润滑部位要加油润滑。 四、工件、刀具和夹具,都必须装夹牢固,才能切削。 五、车床主轴变速、装夹工件、紧固螺钉、测量工作、清除切屑或离开车床等都必须停车。 六、装卸卡盘或装夹重工件时,要有人协助或借助于机械设备,床面上必须垫木板。 七、工件转动中,不准手摸工件,或棉丝擦拭工件,不准用手去清除切屑,不准用手强行刹车。 八、车床运转不正常,有异声或异常现象,轴承温度过高,要立即停车,报告指导师傅。 九、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刀具、工具、量具要分别放在规定地方。床面上禁止放各种物品。 十、工作结束后,应擦净车床并在导轨面上加润滑油。关闭车

床电门,拉开墙壁上的电闸。

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职工进行焊接时要穿好工作鞋。电焊操作要戴好面罩和电焊手套等防护用品。 2、电焊机外壳应接上地线;焊钳手把和导线的绝缘应良好,以防止触电。 3、焊钳任何时候都不得放在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烧坏电焊机。 4、电焊机或线路发热烫手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5、焊后清渣时,注意敲渣方向,以免焊渣烫伤脸目。 6、氧气瓶不得撞击和高温烘、晒,不得沾上油脂或其它易燃物。 7、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和氧气瓶附近严禁烟火。 8、工作前检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回火时要立即关闭乙炔阀门。 9、工作场地应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影响健康。 10、焊接操作时,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 1l、操作完毕及下班时,要检查工作场地,交回焊接工具等,并要拉掉电闸。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ICS21.020 J 09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XXXXX—2018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classifica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报批稿) 2018-XX-XX发布2018-XX-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上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寿明耀、李丰庆、诸源、沈连军、陈巍、郑建伟、叶华、何健、李博斌、郭培培、黄翔、胡苗火、裘益民、胡肖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主体、评价方式、分类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Q7016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设备 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2 使用单位 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注:使用单位的范围: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特种设备,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 3.3

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范

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范 为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范,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宣讲客户要求的各种注意事项。安 排工作时要分工明确。 2、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并配备厂牌,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 业必须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系好安全带,并检查安全带是否安全有效, 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全带必须固定在牢固的设备结构件上。 3、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护,严禁违章作业。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分类、分规格标识清楚,不占用施工道路和作业区。 必须按平面布置搭设临设,布置电焊机具,堆放各种材料整齐,使之井然有序。 5、安装施工前应检查工作面是否平整。 6、指挥叉车、吊车、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行驶,防止车辆伤害。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设置专用保护零线。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皮制作,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和开关箱箱体不应有带电的金属物体。使用设备要求保护 接零,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 体的底面,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上锁,严禁无证人员私拉乱接。 8、电焊作业时,二次线长度不能超过30米,并且双线到位。焊 工持证上岗。施工用火、气焊接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办理动火手续,保证安全措施 到位。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9、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首先必须具有一定左、右方向的安全间隔距离, 不能确实保证此距离,应设置能防止下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 10、现场吊装作业时,吊车要指派专人指挥。严格遵守起重机操作规程,严禁违章 作业。 1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整洁,电气开关柜(箱)按规定制作,完整并带锁,安全保护装 置齐全可靠。 12、设专人清理施工废渣,严禁从上往下倾倒垃圾,垃圾集中运输至垃圾场倾倒。 施工作业面保证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场地平整、清洁,道路、通道畅通。每天 收工后要现场断电,应清理现场,施工工具、材料应分类堆放在一起,放到指定地点 后方可离开现场。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设备安装调试安全管理规范 一、防火 1、安装调试车间、现场办公室等允许使用火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有灭火器。灭火器应时刻随手可得。不得在灭火器上悬挂任何东西,不能有异物,并至少每月 检查一次。 2、吸烟只允许在受控的条件下在指定地区进行。在安装调试现场严禁吸烟。 3、在允许使用灭火器的地方,如安装车间、办公室、吸烟区和动火工作区应设置 灭火器。在上述每一地区应至少放一个灭火器。所有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都应受 训学会使用灭火器。 4、现场所有固体废弃物,不可长时间堆放,应及时清理干净。 二、安全装备 1、所有的工人均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穿安全鞋。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