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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PPP模式优缺点简析

几种PPP模式优缺点简析
几种PPP模式优缺点简析

几种PPP模式优缺点简析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优点】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

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Management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优点】

1、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2、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3、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

4、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缺点】

1、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2、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

3、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设计-建造(BD)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AndBuild),在国际上也称交钥匙模式

(Turn-Key-Operate)。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优点】

1、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2、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3、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

4、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5、责任单一。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

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

2、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

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

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平行发包(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 Bid -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优点表现在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1、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 的这种传统模式。

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Construction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着眼于缩短项目周期,也称快速路径法。即Fast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

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

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

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CM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1、代理型CM(“Agency”CM):以业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务酬金。

2、风险型CM(“At-Risk”CM):以总承包身份,可直接进行分发包,直接与分包商签合同,并向业主承担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了GMP,超过部分由CM单位承担。

【优点】

1、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2、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3、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

4、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

【缺点】

1、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

2、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

3、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式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推荐关注微信公众号“路桥网”。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于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BOOT、BOO、DBOT、BTO、TOT、BRT、BLT、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权。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优点】

1、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2、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3、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

4、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1、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

2、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

3、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

5、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

6、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如利率、汇率风险等。

PPP项目的优缺点

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 PPP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具体是指政府、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间合作关系的一种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与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采取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适用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煤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讯事业等。

PPP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应用越来越广泛。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收益。 优点 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 2、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

3、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4、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6、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1、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 2、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 3、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epc模式的优缺点

3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优点 1)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2) 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4)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缺点 1) 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业主将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EPC是英文:Engineer(设计),Procure(采购),Construct(施工)的头字母缩写。 E+P+C、EPC、E+PC、EP+C分别指工程的承包模式: E+P+C是指设计、采购、施工分别由不同的单位承包; EPC是指由一家总承包商承包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 E+PC是指设计由A单位承包,采购施工由B单位承包; EP+C是指设计采购由A单位承包,施工由B单位承包。 举个简单的例子,家庭装修是很多人经历过的,你可能选择以下模式之一,即: 1、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做设计、然后你自己去买全部材料、然后找几个民工干活(E+P +C); 2、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全包,你付钱就好了(EPC); 3、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做设计、然后你然后找几个民工(或施工队),把材料、施工全给他做(E+PC); 4、选择一家装饰公司帮你做设计、买所有的材料,然后你去找几个民工做(EP+C); 5、把厨房、卫生间、地板、地砖、照明等主材自己采购,辅材包出去等多种组合(长周期、关键设备材料自采)。

PPP各种模式优缺点对比

参与过PPP 运营模式项目的上市公司 一、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四川省重大装备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材料与工程机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我国唯一在桥梁功能部件与工程机械两大领域,同时有着优异市场业绩的知名企业。总部位于四川新津工业园区,在北京、合肥、眉山等地拥有多家分子公司,注册资本28000 万元,资产总额30 亿余元,现有员工4000 余人,于2010 年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注:新筑股份公司近期公告拟投资30亿元,采取公私合营模式(PPP)建设中国西部第一条有轨电车示范线

二、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5 月28 日,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出资组建,1999 年1 月28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900,证券简称“现代投资”。2006 年6 月28 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现代投资是湖南省交通系统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维修和收费经营。主要经营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广告业、政策允许的其他产业;高等级公路建设、收费及养护;提供高等级公路配套的汽车清洗、停靠服务;销售汽车配件、筑路机械、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 注:现代投资2014 年10 月22 日公告,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现代环境与各市县人民政府签约了五个环保项目:与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 项目,投资总额26000 万元,特许经营期30 年;与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扩建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7000 万元,项目回购期8 年;与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固废处理中心二期PPP 合作项目,投资总额8000 万元,长期经营;与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生活垃圾焚烧及存量垃圾治理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7200 万元,项目回购期5 年;与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存量垃圾治理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6000 万元,项目回购期5 年。 三、普邦园林股份公司 普邦园林是由广州市普邦园林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园林环境配套产品,园林绿化工程,内装饰,公共社区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绿化环境技术咨询及其技术服务。 注:普邦园林公司与淮安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签署《淮安市白马湖森林公园项目PPP 合作协议》,负责淮金公路东侧、旅游公路两侧项目施工,投资概算不超过10 亿 元。白马湖项目是既狮山博爱湖项目后公司在2014 年再次签订的市政大单,显示出公司在市政业务扩张步伐逐步加快。 四、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基础上改建设立的现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水利工程设计、咨询、勘察乙级等资质,能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努力推行PPP 创新模式,广泛发挥民营资本积极性。PPP 模式中,公司与政府共同成立治水投资公司,由围海控股,向社会融资(项目公司出资20%,剩余80%向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政府提供抵押担保,最后由政府回购公司股权。若政府暂没有资金可采用土地担保等模式保障回款。PPP 模式会助力订单增长,也会带动市场占有率迅速提升。 五、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BOT模式与PPP模式有何异同

BOT模式与PPP模式有何异同? ppp模式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包含多种操作形式,BOT也是PPP的一种。BOT模式中是指政府授予私人企业特许经营权,私人企业承担更多的风险,ppp模式则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一、基本概念 1.ppp模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这里列举的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三种方式针对不同种类的项目有不同的推进模式: ●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

●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要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 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而在ppp项目中,特许人就是政府方,被特许人就是社会资本一方。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BOT模式。较早的、比较正式的PPP模式出现在1992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Initiative,PFI)中。

PPP模式和招商引资对比

PPP模式和招商引资模式对比 一.PPP模式含义、特征、模式分类、优势、主要内涵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三大特征: 伙伴关系

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风险共担 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在PPP中,公共

PPP模式与BOT模式比较

1.PPP模式的内涵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 项目融资的实现形式,其主要依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新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以及通过政府扶持所能转化的效益是还贷的资金来源,而公司的资产和政府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 2) PPP 模式可使民营资本更多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提高效益,降低风险。这一点充分弥补了现行项目融资模式的欠缺和不足。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 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如: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从而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能使民营企业在投资项目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面利益。 (3)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民营资本有利可图”民营资本追逐的目标是即可还贷又有回报,PPP模式通过政府特许权经营和政策扶持很好地解决了民营资本这一根本性的问题,促使民营资本进入公共基础建设领域。 (4)PPP模式既可以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又可提高项目营运后的服务质量。 2.PPP模式与BOT融资模式的比较 目前,在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除PPP模式外, BOT 模式是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 即“建设—经营—移交”,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一种特殊投资方式,是以政府特许权换取非公共机构融资建设经营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投资方式。具体地说, 由政府向民营企业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在中国基础设施领域,BOT模式曾经在一些项目实施中获得成功,但随着基础设施融资规模和项目复杂性日益增长,这种模式存在着出资人承担风险过大、项目融资前期工作周期过长及投资各方利益冲突大等缺点。 3.PPP模式与BOT模式的共同点 (1)这两种融资模式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担保人。融资人是指为开发、建设和经营某工程项目而专门成立的经济实体,如项目公司。出资人是指为该项目提供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政府、企业、个人或金融组织等。担保人是指为项目融资人提供融资担保的组织或个人,也可以是政府。 (2)两种模式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发生契约关系。一般情况下,当地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由民营企业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 并由民营企业负责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特许权人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偿还义务。

PPP模式含义、特征、模式分类、优势、主要内涵

PPP模式含义、特征、模式分类、优势、主要内涵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且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三大特征: 伙伴关系 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

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餐饮企业订购三明治当午餐,也不能构成伙伴关系。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几种PPP模式优缺点简析

几种ppp模式优缺点简析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 eeri ngProcureme ntCon struct ion) 模式,又称设计、采购、 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 EP+C、 E+P+C、EPCm、EPCs、EPCa 等。 【优点】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 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 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3、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ManagementConsultant ,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 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优点】 1、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

ppp模式的优缺点

PPP模式的优点: 1、避免费用超支 私人组织参与到政府基础设施中来,意味着两者共同参与项目的建设,能彼此起到监督作用。并且PPP模式要当此项目完成并获得政府批准使用了,私人组织才能获得收益。PPP模式有利于帮助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费,还能避免项目资金风险。 2、减轻财政负担 PPP模式能使得政府避免了繁重的事务,有更多的时间对基础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不仅保障了项目的质量,还能减轻政府财政预算。 3、互利共赢 PPP模式能使得政府与私人组织彼此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互相弥补不足。双方能形成一个互利共赢的局面。 4、风险分配合理 PPP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合理分配,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从而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的风险,也降低了项目的融资难度。意味着PPP项目投资风险有政府帮助分担一点。 PPP模式的缺点: 1、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 由于法律法规的修订、颁布等,导致原有项目合法性、合同有效性发生变化,给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带来不利影响,甚至直接导致项目失败和终止。我国缺少相关法律,对原先签订的PPP项目进行保护。如江苏某污水处理厂采取BOT模式融资建设,在合同签订后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收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方投资者被迫与政府重新协商投资回报率。 2、审批、决策周期长。

政府决策程序不规范、官僚作风等因素,造成PPP项目审批程序过于复杂,决策周期长,成本高。项目批准后,难以根据市场的变化对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调整。在青岛威立雅污水处理项目中,政府对市场价格的了解和PPP模式的认识有限,频繁转变对项目的态度导致合同经长时间谈判才签署。 3、政治影响因素大。 PPP项目通常与群众生活相关,关系到公众利益。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因素导致价格变动,遭受公众的反对。如北京第十水厂由于成本上升需要涨价,但遭到来自公众的阻力,政府为维持安定也表示反对涨价。 元立方金服秉承“专业、专注、专心、专属”的经营理念;以“PPP互联网金融投资践行者”为市场定位,专注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投资,致力于做一流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理财服务。

PPP模式与BOT差异分析

1. PPP模式的内涵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 1 ) 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实现形式,其主要依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新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以及通过政府扶持所能转化的效益是还贷的资金来源,而公司的资产和政府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 2) PPP 模式可使民营资本更多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提高效益,降低风险。这一点充分弥补了现行项目融资模式的欠缺和不足。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 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如: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从而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能使民营企业在投资项目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面利益。 ( 3) 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民营资本“有利可图”。民营资本追逐的目标是即可还贷又有回报,PPP模式通过政府特许权经营和政策扶持很好地解决了民营资本这一根本性的问题,促使民营资本进入公共基础建设领域。 ( 4) PPP模式既可以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又可提高项目营运后的服务质量。 2. PPP模式与 BOT融资模式的比较 目前,在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 除PPP模式外, BOT模式是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 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一种特殊投资方式,是以政府特许权换取非公共机构融资建设经营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投资方式。具体地说,由政府向民营企业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在中国基础设施领域,BOT模式曾经在一些项目实施中获得成功,但随着基础设施融资规模和项目复杂性日益增长,

PPP模式的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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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总体上持续快速增加。结合全球范围内的ppp 项目实践,ppp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更高的经济效率[物有所值(Valueformoney)]、更高的时间效率、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提高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的财务稳健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品质得到改善、实现长远规划、树立公共部门的新形象、私营机构得到稳定发展等。 1.ppp模式可以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率,实现物有所值 ppp项目依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伙伴关系,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的整体成本。图1.1显示了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与ppp模式下的成本比较。在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时,项目的整体成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维修和翻新成本、管理成本以及留存的风险。在ppp模式下,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维修和翻新成本以及私营机构的融资成本统称为ppp合同约定成本,由于私营机构在建设施工、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得以充分发挥,ppp合同约定成本会小于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时的相应成本。另外,由于ppp项目需要协调更多参与方的利益,项目管理成本(包括公共部门对项目监管、为项目提供准备工作和支持等产生的成本)会略高于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的成本。在风险留存方面,由于不同的风险分配给管理该类风险具有相对优势的参与方,因此项目的总体风险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项成本的变化以及风险状况的降低,形成了ppp 项目的优势,即所谓的“物有所值”部分。 艾伦咨询集团(Allenconsultinggroup)曾对澳洲的21个ppp项

PPP模式与BOT模式比较

PPP模式与BOT模式比较 一、 PPP模式的内涵 PPP在我国被称作“政企合作/合营/伙伴关系”。PPP的本质是“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而不是政府投资建设提供这些服务的设施(最终所有权多是政府的), PPP还强调政府在项目公司中占有股份。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 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实现形式,其主要依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新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以及通过政府扶持所能转化的效益是还贷的资金来源,而公司的资产和政府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2) PPP 模式可使民营资本更多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提高效益,降低风险。这一点充分弥补了现行项目融资模式的欠缺和不足。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 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如: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从而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能使民营企业在投资项目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面利益。 (3) 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民营资本“有利可图”。

民营资本追逐的目标是即可还贷又有回报,PPP模式通过政府特 许权经营和政策扶持很好地解决了民营资本这一根本性的问题, 促使民营资本进入公共基础建设领域。 (4) PPP模式既可以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又 可提高项目营运后的服务质量。 二、 PPP模式与 BOT融资模式的比较 目前,在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 除PPP模式外, BOT模式是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 是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一种特殊投资方式,是以政府特许权换取 非公共机构融资建设经营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投资方式。具体地说,由政府向民营企业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 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在中国基础设施领域,BOT模式曾经在一些项目实施中获得成功,但随着基础设施融资规模和项目复杂性日益增长,这种模式存在 着出资人承担风险过大、项目融资前期工作周期过长及投资各方利益冲突大等缺点。 三、PPP模式与BOT模式的共同点 (1)这两种融资模式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担保人。融资人是指为开发、建设和经营某工程项目而专门成立的经济实体,如项目公司。出资人是指为该项目提供直接或间接投资 的政府、企业、个人或金融组织等。担保人是指为项目融资人提

PPP模式的运行优势、挑战及完善策略

PPP模式的运行优势、挑战及完善策略-行政管理 PPP模式的运行优势、挑战及完善策略 庄序莹王梦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 摘要:引入民间资本进行基础设施等政府准经营项目的投资,是我国目前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投资效率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举措。PPP模式融资具有其独有的优势,是目前我们在准公共品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主要模式。本文分析了其优势以及在运行中的具体挑战,如制度缺位、主体缺位、信用风险、经济下行风险等。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应加强PPP项目的激励和监管,克服制度缺位障碍等,完善我国PPP模式。 关键词:PPP模式;优势;挑战;政策建议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有经济深入调整的战略目标、路径与政策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3BJY00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一、我国准公共品引入PPP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为准经营性项目,具有公益性、社会性,又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因为准经营性项目既有私人品的属性又有公共品的属性,首先必然要引入政府的投资,但受财政资金短缺等因素的影响,政府投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缺陷,因此引入民间资本共同投资就势在必行,PPP模式应运而生。 1.政府承担全部准经营性项目投资的缺陷 虽然市场可以自发的调节经济活动,但有时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市场失灵”,难以达到帕累托有效配置。尤其是在准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建设领域,市

场机制无法自发地发挥其配置资源的作用,效率低下,项目的效果也难以发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引入政府投资非常必要,但同时政府投资也具有以下问题。 (1)“政府失灵”现象。政府失灵是指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掌握各种信息才能更好地制定计划,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政府政策的制定也会出现效率低下的现象。现实生活中,政府获取相关项目的信息渠道有限,不能准确地掌握各种项目的全部供求信息,更难以预测可能出现的一系列连带效应,因此,若项目全部由政府进行直接投资,有可能出现决策失误及效率低下等现象,不仅不能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还有可能带来更多的问题,造成更大的浪费。 (2)财政资金限制政府投资项目。我国的一些准经营性项目涉及面很广,多为公益性项目,涵盖科教文卫、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道路桥梁和垃圾处理等各个方面。同时项目的周期长,所需投资大,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大。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各种准经营性项目投资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我国的财政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投资需求,因此找到其他的融资渠道,引入私人资本投资也就势在必行。 (3)政府对项目的管理效率不高。政府对准经营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就必然要负责项目的管理,参与到项目的建设中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运营及维护等一系列具体的事务,同时更要发挥监管的职能,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这些都要耗费政府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无形地增加了政府的成本,这些成本会冲减政府的总资源,降低效率,影响对其他项目的投资,从而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同时政府管理经验的缺失,管理效率的低下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运营效率,从而降低了投资的总体效果。

PPP项目融资方式和优缺点分析

PPP项目融资方式和优缺点分析 一、股权出资 优势: 1、能够获得项目运营收益,通过参与或掌握公司的整体运营,而掌控其收益大小,多劳多得。 2、如果股东同时为项目公司的服务提供商或货物供应商,其还能以此获得更有利的商业机会。 劣势: 1、相较于其他债权类的出资人,股东对于公司财产收益分配的优先权最弱,其只有等债权人的债权获得满足时才能获得其股权投资的收益。 总的来说,利用股权投资,风险最大的同时收益也最大。常见的股东是项目参与方、当地投资者、政府、特许权获得方、机构投资者、双边或者多边组织等。对于债权人来说,降低其投资风险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其一,获得银行或者第三方的担保; 其二,尽量选择预付一定比例或者按比例分阶段支付投资款项以为自己留有资本缓冲;

其三,选择突破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限制而向股东追索公司债务,而达到该目的一般只要得到股东的特别承诺即可,其本质无外乎是第三方担保。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项目的某个环节风险过高而难以获得投资时,股东作为项目公司的所有人更愿意在针对这一环节承担额外的担保责任。 二、债权出资 与股权出资相比,借款人的优势重点体现在利益的优先分配早于股东获得受偿,而劣势在于收益有限。 一般来看,债务偿还往往以固定或者浮动利率为基准、由债务人按周期支付。除此之外,对于选择借款人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几个问题: 1 多边组织和出口信贷机构: 通过这个渠道获得的一揽子贷款可以避免一定的政治风险、获得东道国政府在贷款偿还方面所给与的优惠政策,但由于这种贷款的限制和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往往难以获得。 2 商业银行: 对于长期贷款来说,商业银行是常见的选择。相较于通过发放债券,商业银行贷款的优势在于其给予了借款人一定的协商余地,在项目周期长、未来风险难以预计的情况下,给予债务人更大的调整空间。

PPP模式与BOT模式比较

1. PPP模式的内涵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 1 ) 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实现形式,其主要依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新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以及通过政府扶持所能转化的效益是还贷的资金来源,而公司的资产和政府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 2) PPP 模式可使民营资本更多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提高效益,降低风险。这一点充分弥补了现行项目融资模式的欠缺和不足。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 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如: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从而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能使民营企业在投资项目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面利益。 ( 3) PPP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民营资本“有利可图”。民营资本追逐的目标是即可还贷又有回报,PPP模式通过政府特许权经营和政策扶持很好地解决了民营资本这一根本性的问题,促使民营资本进入公共基础建设领域。 ( 4) PPP模式既可以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又可提高项目营运后的服务质量。 2. PPP模式与 BOT融资模式的比较 目前,在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城市公用事业等方面, 除PPP模式外, BOT模式是比较成熟和应用最广的项目融资模式。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 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一种特殊投资方式,是以政府特许权换取非公共机构融资建设经营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投资方式。具体地说,由政府向民营企业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在中国基础设施领域,BOT模式曾经在一些项目实施中获得成功,但随着基础设施融资规模和项目复杂性日益增长,这种模式存在着出资人承担风险过大、项目融资前期工作周期过长及投资各方利益冲突大等缺点。 3.PPP模式与BOT模式的共同点 (1)这两种融资模式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担保人。融资人是指为开发、建设和经营某工程项目而专门成立的经济实体,如项目公司。出资人是指为该项目提供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政府、企业、个人或金融组织等。担保人是指为项目融资人提供融资担保的组织或个人,也可以是政府。 ( 2)两种模式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发生契约关系。一般情况下,当地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由民营企业建设、经营、维护和

BOT与PPP比较

1建设管理方式及建设进度计划 1.1项目建设管理方式 1.1.1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对于垃圾焚烧电厂的建设,常用的建设模式有业主方管理模式(即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和项目融资管理模式(BOT、PPP等)。 1.1.1.1业主自管模式 业主自管模式是传统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即由业主(或其属下的项目筹建单位)自行选择工程的设计、材料供应、设备供应、施工、安装调试、监理等单位并分别与之签署合同,负责对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管理。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为42081.34万元。 (1)政府直接投资 若采用政府投资,委托相关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建成后政府需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为如表10-1,考虑25年运营期,则政府共支付运营费用为213709.78万元。则政府总共支出费用为213709.78元+ 49172.77万元=262882.55万元 表10-1 政府直接投资模式成本及总费用分析表 (2)企业融资建设 若建设费用采用融资方式解决,企业出资30%,银行贷款70%解决,由于需偿还贷款利息并考虑企业利润,政府需向企业支付低浓度污水40元/吨,高浓度污水124元/吨,则25年运营期内政

府共支付融资企业费用为291087.5万元,多出资总计达(291087.5-262882.55)=28204.95万元。 表10-2 企业融资模式污水服务费及总费用分析表 通过以上计算可见,该种模式需要政府在短短两年建设期内负责整个项目的费用支出,对政府的财政压力很大。同时,政府尚需在后续的管理中支出巨大的运营费用,25年运营期与项目融资建设类比,仅仅节省了28204.95万元,对于资金的运作而言价值较低。不推荐采用。 1.1.1.2项目融资管理模式 项目融资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融资手段,是以项目的名义筹措一年期以上的资金,以项目营运收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较灵活,至于趋势,每一种模式都有适用的领域和趋势。在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常用的方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进行建设,此外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也是政府目前鼓励和推广的一种模式。 (1)BOT模式 BOT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意为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我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

PPP模式的优点和缺点

PPP模式的优点和缺点 发布日期:2016-10-09来源:网络来源编辑:宋珍珍 (一)PPP模式的优点 近年来,在全球各个地区,通过多种多样的PPP方式,私营部门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总体上持续快速增加。结合全球范围内的PPP项目实践,PPP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更高的经济效率[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更高的时间效率、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提高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的财务稳健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品质得到改善、实现长远规划、树立公共部门的新形象、私营机构得到稳定发展等。 1.PPP模式可以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率,实现物有所值 PPP项目依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伙伴关系,可以有效降低项目的整体成本。图1.1显示了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与PPP模式下的成本比较。在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时,项目的整体成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维修和翻新成本、管理成本以及留存的风险。在PPP模式下,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维修和翻新成本以及私营机构的融资成本统称为PPP合同约定成本,由于私营机构在建设施工、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得以充分发挥,PPP 合同约定成本会小于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时的相应成本。另外,由于PPP项目需要协调更多参与方的利益,项目管理成本(包括公共部门对项目监管、为项目提供准备工作和支持等产生的成本)会略高于公共部门独立开展项目的成本。在风险留存方面,由于不同的风险分配给管理该类风险具有相对优势的参与方,因此项目的总体风险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各项成本的变化以及风险状况的降低,形成了PPP项目的优势,即所谓的“物有所值”部分。 艾伦咨询集团(Allen Consulting Group)曾对澳洲的21个PPP项目和33个传统模式项目进行过比较,结果显示:PPP模式在成本效率方面显著优于传统模式,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全部结束,PPP模式的成本效率比传统模式提高了30.8%;从绝对金额看,所考察的21个PPP项目的总合同成本为49亿美元,项目生命周期的成本超支为5 800万美元;相比之下,33个传统模式项目的总合同成本为45亿美元,项目生命周期的成本超支达6.73亿美元。 2.PPP模式的效率优势不仅体现在经济效率上,还体现在时间效率上 艾伦咨询集团在同一篇调查报告中指出,PPP项目的完工进度平均比计划提前3.4%,而传统模式项目的完工进度平均比计划推迟23.5%。另外,传统模式下,项目完工的超时程度受项目大小影响较为严重,项目越大,工程进度延期的程度

PPP,EPC,BOT,DB,DBB等概念与优缺点分析

PPP、EPC、EPC+F、PMC、DB、DBB、CM、BOT 一、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具体是指政府、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间合作关系的一种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与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采取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适用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煤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讯事业等。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收益。 优点 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 2、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 3、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4、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6、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1、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 2、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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