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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1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1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行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满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19年10月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可以在2019年10月开始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A和B的父母已满60岁。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不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5、张一、张二和张三口头约定:2019年三人每人每月按666.67元均摊扣除赡养父母支出,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仅仅是口头约定,不够妥当。

6、A和B于2019年1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两人商量6月份以后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A 来扣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纳税年度指的是1月1日-12月31日。协议变更只能约定下一个年度的分摊情况。

7、我赡养岳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吗?

答:不能。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未提及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配偶的父母不在扣除范围内,只能由配偶(及其兄弟姐妹分摊)扣除。

8、父母指定分摊的结果与子女自行协议分摊的结果不一样,两种分摊方式都签订了书面协议,请问子女赡养老人支出以哪一种扣除方式为准?

答:父母指定的扣除方式有效。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小王有两套住房,一套是2018年按揭购买的,一套是2019年按揭够买的,均按揭20年,其中2019年购买的房子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支出,请问哪套房子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政策?

答:2019年购买的可以享受抵扣政策。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其中首套住房是指按首套贷款利率办理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是否需要证明自己的房贷是首套房贷?

答:根据个税法的规定,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目前,我国首套房贷认定信息较为健全,不需要纳税人自己提供太多额外证明。

3、小李2019年10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期限25年,购买的住房符合首套贷款利率要求,请问小王这25年的贷款利息支出都可以抵扣吗?

答:不能。小王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同时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即20年),小王购买的商品房贷款期限有25年,超过的5年,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抵扣。

4、林子2015年购买了一套住房,符合首套贷款利率要求。2019年政策出台后,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抵扣。林子困惑的是:2015年至2019年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抵扣?

答:不能。首套住房在个税改革之前的贷款利息支出不得追溯。

5、小张和小吴是男女朋友,婚前两人各有一套房子,且都符合首套住房标准。根据政策,2019年后,两人每月各按1000元抵扣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两人打算2020年结婚,请问,婚后小张和小吴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

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小张和小吴结婚后,只能选择一套房作为首套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同时两人可以商量选

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或两人分别按照每月500元扣除。

6、我在婚前已购首套房且有贷款,2019年后开始享受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2020年结婚了,因为家庭原因,选择租房住,届时还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抵扣政策吗?

答:可以。2019年1月1日后首套房贷款尚未还清的,支出的利息可以继续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不超过20年的偿贷期间可以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纳税人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支出。

7、一个家庭有2套住房,一套贷款已结清,一套仍有贷款未还完,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

答:如果是夫妻间共有两套住房,那么只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贷期间可以扣除。如果是除了夫妻外的家庭成员,例如父亲和儿子各自的首套房,那么可以各自扣除,是否可以扣还取决于住房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8、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冲突吗?是两者都可以还是二选一?

答:不冲突。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扣除,房贷款利息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两者属于不同的分类。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也可以在符合扣除条件的情况下定额扣除。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1、我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在读大学,小女儿在上小学,怎么享受扣除政策?

答:每个孩子1000元/月,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可以父母一方扣除20 00/月,也可两人平摊,一人扣1000/月,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孩子的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监护人可以扣除子女教育支出。

3、我的孩子在国外读高中,那这部分教育费是否可以扣除?

答:孩子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子女教育支出一样可以扣除。注意,在境外上学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4、我的女儿在私立幼儿园读书,这类民办学校的教育费可以扣除吗?

答:孩子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子女教育支出一样可以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操作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操作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详解,附收入与扣税金额对照表

个税专享附加扣除解读 一、子女教育扣除:每个子女1000元/月 幼儿园怎么扣?高中到大学能不能扣? 从适用范围来看,包括学前教育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往后子女的义务教育、高中、大学(大专)、硕士以及博士都符合扣除范围。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意味着,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每年12000元或24000元的扣除,既可以父母一人扣50%,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首套房贷利息扣除:1000元/月 除子女教育外,住房费用方面的扣除也备受关注。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此外,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元/月 买房的人享受到了扣除,租房者也不例外。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中,这是唯一一项有地区区别的,主要分三类情况。具体来说: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 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12000 元(每月10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 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此外,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

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标准及提报资料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只是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提醒大家的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继续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元。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

1_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行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满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19年10月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可以在2019年10月开始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A和B的父母已满60岁。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不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5、张一、张二和张三口头约定:2019年三人每人每月按666.67元均摊扣除赡养父母支出,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仅仅是口头约定,不够妥当。 6、A和B于 2019年1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两人商量6月份以后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A来扣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纳税年度指的是1月1日-12月31日。协议变更只能约定下一个年度的分摊情况。 7、我赡养岳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吗?

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的学习心得

1、专项附加扣除 没有出意外,就是定额与限额的结合。就如专家解读,这是相对节省征税成本的最好办法,也是对付国人聪明劲的利招。 2、专项附加中,赡养老人不按人头不合理。 特别是只针对自己上一辈的规定有问题,三代四代同堂时,上二代的负担,很多情况下是落在第三代身上的,但他只能抵扣自己父母辈的份额,而自己父母已退休,对爷奶辈的赡养就无从抵扣,除非父母还在兼职工作。另外如上二代都是农民时,第三代的负担只减除一人。 3、继续教育中与职业相关的费用,按当年取得证书来抵减,那这证书是什么类型的? 一般的培训机关发的都行?还是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这块其实还需要明确的,如我们学财务的,为了更好的工作,我去学计算机VBA、去学外语,算不算职业相关?这个可能还需明确。 4、大病医疗 生成病自负部分过一万五了,那真的是重病,限额六万,有点低了。 先看二个数据,一是统计局数据,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中位数是33834元,二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医疗消费支出1451元。 从一般情况而言,老人医疗费会多点,年青人医疗费会低点,但从对经济承受力,对家庭的影响角度,中青年人大病的影响显然要大得多。如有此情况,对该家庭可能是灾难性的。 而且60岁后,离退休人员也无个税抵扣的情况(除非有兼职)。 所以上限还可上调点甚至取消上限,保留下限就够。 就平均收入而言,下限还有下调的空间。 5、住房贷款利息 放弃了传说中的普通住宅概念,提出了首套概念。 6、个税实施条例38条

“第三十八条对年收入超过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数额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税务机关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享受改革红利,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发布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呼声,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切实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精准落地,让纳税人能够清楚自己如何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具体享受扣除的起始时间、标准和办理途径,让扣缴义务人知晓该如何在预扣环节为纳税人办理扣除,以及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告》。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信息报送方式和后续管理等五章共3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享受每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计算起止时间。除规定了一般时间外,明确了对接受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连续计算。 (二)明确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途径和时间。如: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同时,对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明确。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 及填表问题汇总 一、扣除时间及方式 (一)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二)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2.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3.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4.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三)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二、专项扣除政策解释

(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备查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二)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2019年最新_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知识考试(附答案)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知识 一、单选题 1.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一定时间,这个时间是( A ) A. 五年 B.三年 C.二年 D.一年 2.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扣缴义务人。这个规定时间是(B ) A.每年11月份 B.每年12月份 C.每年第三季度 D. 每年第四季度 3.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4.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A ) A. 住房贷款合同 B. 结婚证 C. 购房发票 D. 物业费收据 5.纳税人赡养(D )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

照标准定额扣除。 A.50岁以上 B.60岁以上 C.50岁(含)以上 D.60岁(含)以上 6.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C ) A.赡养人平均分摊 B. 赡养人约定分摊 C. 赡养人指定分摊 D.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7.纳税人A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以下分摊方法正确的是:(A ) A.A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 B. A跟其妹妹约定,由A全部扣除2000元 C.老人指定A分摊1500元,其妹妹分摊500元 D. 老人指定A分摊500元,其妹妹分摊1500元 8.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为子女接受教育入学或年满三周岁的( A ) A.当月 B.下月 C.上月 D.下年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D ) A.每孩每月1500元 B.每孩每月800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超详细解答)

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冇,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冇政策扣除。 9.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 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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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心得体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与个税实施条例学习心得 1、专项附加扣除 没有出意外,就是定额与限额的结合。就如专家解读,这是相对节省征税成本的最好办法,也是对付国人聪明劲的利招。 2、专项附加中,赡养老人不按人头不合理。特别是只针对自己上一辈的规定有问题,三代四代同堂时,上二代的负担,很多情况下是落在第三代身上的,但他只能抵扣自己父母辈的份额,而自己父母已退休,对爷奶辈的赡养就无从抵扣,除非父母还在兼职工作。另外如上二代都是农民时,第三代的负担只减除一人。 3、继续中与职业相关的费用,按当年取得证书来抵减,那这证书是什么类型的?一般的培训机关发的都行?还是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这块其实还需要明确的,如我们学财务的,为了更好的工作,我去学计算机VBA、去学外语,算不算职业相关?这个可能还需明确。 4、大病医疗 生成病自负部分过一万五了,那真的是重病,限额六万,有点低了。 先看二个数据,一是统计局数据,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中位数是33834元,二统计局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医疗消费支出1451元。 从一般情况而言,老人医疗费会多点,年青人医疗费会低点,但从对经济承受力,对家庭的影响角度,中青年人大病的影响显然要大得多。如有此情况,对该家庭可能是灾难性的。 而且60岁后,离退休人员也无个税抵扣的情况(除非有兼职)。 所以上限还可上调点甚至取消上限,保留下限就够。 就平均收入而言,下限还有下调的空间。 5、住房贷款利息 放弃了传说中的普通住宅概念,提出了首套概念。 6、个税实施条例38条

“第三十八条对年收入超过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数额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税务机关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 1、子女教育费。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费。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费。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费。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

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5、住房租金费,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每月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双方在当地均没有住房而各自租赁住房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双方在两地均没有住房而各自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6、赡养老人费。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20200706】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2019年

一、子女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纳税人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只是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

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继续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 (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 一.子女教育支出(子女年龄需大于3周岁): 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当前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日期起: 就读学校名称:本人扣除比例:50%?、100%?二.继续教育支出: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情况: 入学时间起:(预计)毕业时间: 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类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业人员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条件为发证日期在本年内,并需提交证书的复印件。三.住房贷款支出: 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证书类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房屋楼牌号:房屋证书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是?、否?是否婚前首套房贷:是?、否? 贷款类型: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月数):贷款银行(公积金贷款不填):四.住房租金支出: 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姓名(单位名称):证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房屋坐落楼牌号: 租赁日期起:租赁日期止: 五.赡养老人支出(被赡养人需年满60周岁): 非独生子女的,本年度月扣除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是否独生子女:是?、否?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关系: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关系: 共同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由于此次信息采集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不愿填写信息的可在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店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于缴税年度次年的3月-6月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请选择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选择第2项的可以不用填上述信息: 1.由公司在每月的个税申报中进行专项扣除? 2.自己在次年通过手机APP进行汇算清缴? 员工签名: 日期: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教学内容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精品范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

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我用例子讲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更好懂,以案说法这种形式好

我用例子讲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更好懂,以案说法这种形式好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学习后的几点心得与大家共享之 1、小张2019年7月大学毕业后入职,上了半年班,每个月工资6000元,预扣预缴时扣除每个月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后为1000元,税率3%,只要预扣预缴30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 第三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纳税人需要退税的,应当办理汇算清缴,申报退税。 可见小张是不需要在2020年办理汇算清缴,因此小张实际是按6个月的每月5000块来作为扣除项目的,2019年费用扣除标准扣除的是30000元而不是60000元,如果不分任职时间,统一扣除60000元,就会导致上了不满一年的职

工纷纷去申请退税了,而从征求意见稿第33条可以看得出来,汇算清缴是大多数工薪阶层碰不到的。 2、大张和大李有两个孩子,2019年其中大儿子正在读 大学二年级,但是小儿子才3岁,2019年9月才上幼儿园,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请注意括号(每月1000元),因此如果大李没有工作,则夫妻约定全部由大张扣除,则大张2019年1-8月可以每 月扣除1000元,到了9-12月,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教育部门要提供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 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或者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 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显而易见学藉必定规定了入学时间与 毕业时间,否则税务机关要这信息何用,干脆生一个就1000,生十个就10000好了,呵 3、小张2019年7月开始参加某大学在职研究生继续教育,同年10又考取了税务师资格证书,规定:纳税人接受学 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 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 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章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 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第四条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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