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1 总则

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其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推算值

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同一自然间内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

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

2.0.6 空间尺寸

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度。

2.0.7 屋面积水:屋面自然排水后积水深度超过5mm的。

3 基本规定

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

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合格;

3 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区域和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

5确定检查单元。

6 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0.4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应分初装修交接验收和精装修分户验收两步进行。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精装修住宅工程的专项验收方案。

3.0.5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3 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3.0.6 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 初装修住宅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1至附录4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精装修住宅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2至附录5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6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分户验收资料应单独整理、组卷,随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3.0.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建设)审核后,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入分户验收资料。

4 室内地面

4.1 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1.1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每间隔400~500 m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查数量: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

4.1.2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应平整,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阴阳角应方正顺直。

3 检验方法:俯视地坪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逐间检查。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2.1 板块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贴质量

1 验收内容:板块面层粘贴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与基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4 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注: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4.2.2 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板块楼地面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顺直,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

3 检验方法:俯视地坪检查板块面层观感质量缺陷。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4.3.1 木、竹楼地面面层铺设

1 验收内容:木、竹面层铺设、粘贴、响声等质量。

2 质量要求:木、竹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脚踩无响声。

3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4 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木、竹地面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检查。

4.3.2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木、竹楼地面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木、竹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严密、均匀,面层无损伤、划痕等缺陷。

3 检验方法:检查木、竹面层观感质量缺陷,俯视面层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同房间每处划痕最长不超过100㎜,所有划痕累计长度不超过300mm。

4.4 室内楼梯

4.4.1 楼梯尺寸

1 验收内容:楼梯踏步尺寸。

2 质量要求:室内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3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2 室内楼梯面层的施工质量按材质不同分别对应本章的质量验收要求进行验收。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 室内墙面

5.1.1 室内墙面抹灰面层

5.1.1.1 室内墙面面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3 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在可击范围内轻击,间隔400~500m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1.2 室内墙面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应平整,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表4.2.11的相关要求,阴阳角应顺直。不应有爆灰、起砂和裂缝。

3 检验方法:距墙1.5m处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2 室内墙面涂饰面层

5.1.2.1 涂饰面层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涂饰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涂饰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等缺陷。

3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2.2 室内墙面涂饰面层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涂饰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涂饰面层不应有爆灰、裂缝、起皮,同一面墙无明显色差;表面无划痕、损伤、污染,阴阳角应顺直。

3 检验方法:距墙1.5m处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3 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

5.1.3.1 裱糊及软包面层粘结、安装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与基层粘结、安装质量。

2 质量要求:裱糊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鼔和翘边;软包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

3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3.2 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裱糊及软包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裱糊墙面应平整、色泽一致,相邻两幅不显拼缝、不离缝、花纹图案吻合;同一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

3 检验方法:手摸,距墙1.5m处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4 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

5.1.4.1 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粘贴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粘贴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4 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内400~500mm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注: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5.1.4.2 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

3 检验方法:手摸,距墙1.50m处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 室内顶棚抹灰

5.2.1 室内顶棚抹(批)灰

5.2.1 .1 室内顶棚粘结质量

1 验收内容:顶棚抹(批)灰与基层的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顶棚抹(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批)灰有裂缝、起鼓等现象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

4 质量要求:全数检查。

5.2.1.2 顶棚抹(批)灰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顶棚抹(批)灰观感。

2 质量要求:顶棚抹(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表面应平整。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2 室内顶棚涂饰面层

5.2.2.1室内顶棚涂饰面层的质量要求同5.1.2条。

5.2.3 室内顶棚裱糊面层

5.2.3.1室内顶棚裱糊面层的质量要求同5.1.3条。

6 空间尺寸

6.0.1 验收内容:净开间、进深和净高的测量;空间尺寸偏差和极差。

6.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6.0.2规定。

6.0.3 检查方法:

1 空间尺寸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案,并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的推算值。

2 空间尺寸测量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净开间、进深尺寸每个房间各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cm。净高尺寸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c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

3)每户检查时应按附录A进行记录,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应及时签字。

3 特殊形状的自然间可单独制定测量方法。

6.0.4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

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

7.1 门窗工程

7.1.1 门窗开启性能

1 验收内容:门窗开关使用性能。

2 质量要求: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2 门窗配件

1 验收内容:门窗配件规格、数量、位置。

2 质量要求:门窗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配件应采用不锈钢、铜等材料,或有可靠的防锈措施。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3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1 验收内容: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

2 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铝合金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4 门窗的排水及窗周的施工质量

1 验收内容:门窗的排水孔、流水坡度、滴水线(槽)。

2 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槽)设置符合要求。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模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5 进户门质量

1 验收内容:分户门的种类、性能、开启及外观质量。

2 质量要求:分户门的种类、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损伤和划痕。

3 检查方法:检查质保书及检测报告,观察、开启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6 户内门质量

1 验收内容:内门种类、外观质量。

2 质量要求:内门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内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无损伤、划痕。

3 检查方法:观察;开启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1.7窗帘盒、门窗套及台面

1 验收内容:窗帘盒、门窗套及台面种类、表面质量。

2 质量要求:窗帘盒、门窗套种类及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套平整、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门窗套及台面表面无划痕及损坏。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7.2.1 护栏和扶手

1 验收内容:护栏和扶手的材质、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质量。

2 质量要求:护栏和扶手的材质、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无毛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栏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中高层、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3)栏杆应采用不宜攀登的构造。当采用花式护栏或有水平杆件时,应设置防攀爬(设置金属密网或钢化玻璃肋)措施。

4)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水平段杆件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5)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6)外窗台低于0.9m,应有防护措施。

7)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8)当设计文件规定室内楼梯栏杆由住户自理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 玻璃安装工程

7.3.1 玻璃的品种

1 验收内容: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

2 质量要求:玻璃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应标准的要求。

3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玻璃标记。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2 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的安全措施

1 验收内容: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的醒目标志或护栏。

2 质量要求:落地门窗、玻璃隔断等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护栏,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部位,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拦。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3 玻璃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门窗玻璃安装、表面观感。

2 质量要求: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应有裂缝、损伤和松动。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应有灰尘和水蒸气。

3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4 橱柜工程

7.4.1 橱柜安装

1 验收内容:橱柜安装位置及固定方法。

2 质量要求:橱柜安装位置、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必须牢固。配件齐全。

3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4.2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橱柜表面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橱柜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缝、翘曲及损坏。橱柜裁口顺直、拼缝严密。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

8 防水工程

8.1 外墙

8.1.1 外墙防水

1 验收内容:外墙面的防渗漏功能。

2 质量要求:工程竣工时,墙面不应有渗漏等缺陷。

3 检查方法:

1)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墙体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及墙面开裂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开裂原因,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书面记录。

2)在按8.2.1做外窗淋水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

4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

8.2 外窗

8.2.1 外窗防水

1 验收内容:住宅外窗的防水性能。

2 质量要求:

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水密性、气密性应由经备案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抽检合格。2)门窗框与墙体之间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缝。

3)住宅工程外窗及周边不应有渗漏。

3 检验方法:

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2)淋水观察检查或雨后检查。

采用人工淋水试验,每3~4层(有挑檐的每1层)设置一条横向淋水带,淋水时间不少于1小时后进户目测观察检查,对户内外门、窗发现有渗漏水、渗湿、印水现象的部位作醒目标记,查明渗漏原因,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详细书面记录。

人工淋水试验设备及方法参照附录7。

4 检查数量:

1)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现场抽样数量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窗复验要求的数量,现场检测可代替窗进场抽样复验。同一单位工程、同一厂家、同一材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外墙窗可按同一检验批进行抽检。

2)人工淋水逐户全数检查。

8.3 防水地面

8.3.1 厨卫间、开放式阳台等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

1验收内容:厨卫间、开放式阳台等有防水、排水要求的楼地面防水质量。

2质量要求:防水地面不得存在渗漏和积水现象,排水畅通。

3检验方法:蓄水、放水后检查。蓄水深度不小于20㎜,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4 屋面

8.4.1 屋面防水

1 验收内容:住宅屋面防水性能及节点构造。

2 质量要求:

1)屋面不应留有渗漏、积水等缺陷。

2)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方法

1)对照设计文件要求,观察检查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平屋面分块蓄水,蓄水深度不低于20mm, 24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户内顶棚,天沟、管道根部,不应有渗漏现象,。

3)坡屋面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检查,不应渗漏。

4 检查数量: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9 给排水工程

9.1 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9.1.1 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管材、管件、阀门的规格、型号,管道接口、位置、标高、坡度及支吊架。

2 质量要求:

(1)管材、管件、阀门的规格、型号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同一系统的化学管材、管件、应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产品。

(2)管道位置、标高正确,支、吊架安装平稳牢固,间距符合要求,接口连接符合要求,严密无渗漏。

(3)冷、热水管道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4)阀门安装位置、方向正确,便于使用检修。

(5)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6)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作防腐处理。

3 检查方法及使用工具:观察、尺量。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1.2 功能试验

1 试验内容:通水及压力试验。

2 质量要求: 给水管道末端应保持水压在0.05~0.35MPa范围内不渗不漏;室内各用水点放水通畅,水质清澈。

3 检查方法:保压24小时后每户接通给水外网后逐一打开用户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给水管管道及接口。

4 检查数量:全数做压力试验并通水检查。

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2.1 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管材、管件、防火装置的规格、型号,管道接口、位置、标高、坡度及支吊架。

2 质量要求:

⑴管材、管件规格、型号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排水塑料管材、管件、应为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产品。

⑵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度三通或45度四通和90度斜三通或90度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度弯头。

⑶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设置伸缩节,顶层出墙(屋面)的管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伸缩节。管道固定或滑动支吊架位置应设置合理,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⑷管道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应有倒坡或平坡现象。

⑸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要求。

⑹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⑺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且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②在通气管出口4m范围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 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③上人屋面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3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 地漏

1 验收内容:地漏水封高度。

2 质量要求: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

3 检查方法:插入地漏尺量存水高度。

4 检查数量:全数抽查。

9.2.3排水管道系统功能试验

1 验收内容:通水试验,通球试验。

2 质量要求:排水管道通水应畅通,管道及接口无渗漏。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的通球应畅通。

3 检验方法:同时打开该户所有用水点对排水管道及接口进行通水检查;用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的球对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进行通球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抽查。

9.3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9.3.1 卫生器具安装

1 验收内容:卫生器具安装尺寸、固定、接管及坡度、管口封闭,金属件防腐。

2 质量要求:

⑴卫生器具安装尺寸、接管及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固定牢固;接口封闭严密;器具表面无污染,无损伤、划痕;支、托架等金属件防腐良好。

⑵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灵活。

⑶地漏位置合理,低于排水表面,地漏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

3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3.2 卫生器具功能试验

1 试验内容:卫生器具满水和通水试验。

2 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排水畅通。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室内采暖系统

10.0.1 管道及管配件安装

1 验收内容:管材、阀门、伸缩装置及配件的规格、型号,管道接口,管道坡度,管道支吊架,管道的防腐与保温。

2 质量要求:

⑴管材、管件、阀门、保温材料的规格、型号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化学管材应为符合要求的热水型产品。

⑵供回水水平干管宜采用热镀锌钢管,镀锌层破坏处应作防腐处理;保温层应完整无缺损,无漏保材质、厚度、平整度符合要求。

⑶供回水干管的固定与补偿器的位置应符合要求;当散热器支管>1.5m时应设管卡固定。

⑷供回水水平干管坡度和连接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⑸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应设置金属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套管与管道之间用柔性防水阻燃材料填实。

⑹暗装塑料管道不应有接头,且宜在塑料管道外设塑料套管。立管过楼板处应设套管,防水要求的房间套管高度为50mm,其它为20mm,套管与管道之间封闭严密。

⑺供、回水管道应有明显标识。

3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0.2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

1 验收内容:各种阀门、热量表、温度计、压力表、过滤器等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

2 质量要求:

⑴各种阀门、热量表、温度计、压力表、过滤器等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运行正常,安装固定牢固,接口无渗漏,表面无损伤和污染。

⑵热量表前宜有不小于5倍管道直径的直管段,以免影响计量的准确性。

⑶各种阀门及配件性能应符合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⑷平衡阀、调节阀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好调试标记。

3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0.3 分、集水器

1 验收内容:分、集水器材料、规格、型号、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高度。

2 质量要求:

⑴分、集水器材质宜为铜质,成型良好,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⑵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⑶固定牢靠,阀门及接头连接严密无渗漏。

3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0.4 散热器

1 验收内容:散热器材质,散热器安装。

2 质量要求:

⑴散热器的规格、型号、公称压力符合设计及相关产品的要求。

⑵散热器防腐及面漆附着良好,色泽均匀。

⑶散热器背面与装饰后的内墙面安装距离宜为30mm,支架、托架埋设牢固、安装位置正确。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 电气工程

11.0.1 分户配电箱安装

1 验收内容:终端器件规格、型号、回路功能标识、内部接线。

2 质量要求:

⑴配电系统的器件极数、参数及性能指标与设计图纸一致。

⑵除壁挂空调插座外其它插座回路应设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剩余电流保护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⑶回路功能标识齐全、准确。

⑷导线分色符合要求,配线整齐、无绞接,导线不伤芯、不断股,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PE 干线直接与PE排连接,零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

⑸导线连接紧密。

3 检查方法:

⑴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查,核对断路器、漏电保护的技术参数额定电流、极数。

⑵剩余电流测试按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三次和用漏电测试仪测量插座回路保护动作参数进行。

⑶通过开关通、断电试验检查回路功能标识。

⑷观察检查导线分色、内部配线、接线。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0.2 开关、插座安装

1 验收内容:开关插座型号、位置、PE线连串接。

2 质量要求:

⑴开关为同一系列、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距门框边15~20cm。

⑵卫生间防护0~2区内,严禁设置电源插座。安装高度在1.8m以下的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非封闭阳台插座应采用防溅裂插座;洗衣机、电热水器、空调电源插座应带开关。

⑶单相三孔插座左中性线、右相线、上接地;PE线不得串接。

⑷面板安装紧贴墙面,面板四周无缝隙。

3 检查方法:

⑴对照规范和设计图纸检查开关、插座型号。

⑵核查插座安全门。

⑶通电后用插座相位检测仪检查接线。

⑷打开插座面板查看PE线连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PE是否串接每户抽查不少于两处,并做好已查标记。

11.0.3 导线连接

1 验收内容:接线可靠、绝缘处理。

2 质量要求:单股导线连接采用标准绕接、搪锡和绝缘处理;或用质量合格的压线帽顺直插

入、填塞饱满、压接牢固。

3 检验方法:打开导线连接处检查。

4 检查数量:每户抽查不少于两处。并做已查标记。

11.0.4 等电位联结

1 验收内容:端子排、与洗浴间内插座PE线的连接、异种材料连接。

2 质量要求: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联结卫生间范围内的建筑物钢筋(结构施工时已连成一体用扁钢引出)和插座PE线;端子排铜质材料厚度应不小于4mm。异种材料搭接面应有防止电化学腐蚀措施。

3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 智能建筑

12.0.1 多媒体箱安装

1 验收内容:多媒体系统配置,线路(管)。

2 质量要求:

⑴每套住宅应设置多媒体箱。

⑵语音、数据、电视器件接口齐全。

⑶语音、数据、电视进线(管)齐全。

⑷弱电线缆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方法:

⑴观察检查。

⑵核查弱电线缆、标记、型号。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0.2 信息插座面板安装

1 验收内容:信息面板型号、接线。

2 质量要求:

⑴在主卧室、起居室应设置通信、有线电视终端,符合设计要求。

⑵线缆与信息插座面板连接可靠,与墙面贴合严密。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打开信息面板查看接线情况。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接线抽查不少于两处,并做好已查标记。

12.0.3 CATV、网络通信等传输导线

1验收内容:线路

2质量要求:

⑴CATV、网络通信等传输导线应通长布置,中间不得有接头.

⑵CATV、网络通信等传输导线信号畅通.

⑶CATV、网络通信等传输导线与多媒体信息箱的接线正确,牢固.

3 检查方法:使用网络电缆测试仪检查;打开多媒体信息箱查看接线.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0.4安全防范系统安装

1 验收内容:预留管线、信号清晰、操作灵活。

2 质量要求:

⑴住宅内应设置楼宇访客对讲和门锁控制装置,按系统要求预留管线。

⑵开启防盗门应灵活。

⑶语音、视频信号应清晰。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模拟操作,试验不少于三次。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0.5报警及联动

1 验收内容:报警及联动设备情况。

2 质量要求:报警、联动应及时、准确、无误。

3 检查方法:机房一人,户内一人,模拟报警三次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3.0.1 送风、制冷、制热功能

1 验收内容:送风、制冷、制热。

2 质量要求:

⑴出风口风量不低于设计排风量的85%;

⑵房间温度与设计温度相差不大于2℃。

3 检查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0.2 控制开关功能

1 验收内容:控制开关功能。

2 质量要求:无损伤、损坏,功能键操作正常。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公共部位及其他

14.1 楼梯

14.1.1 楼层梯段踏步质量要求参照4.4.1。

14.1.2 楼梯护栏

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方法参照7.2.1条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每个梯段各不少于1处。

14.2 地下室

本节适用于与住户相关联的地下室、车库的分户验收,不适用于地下汽车库等大空间地下室的验收,地下室地面按照室内地面进行验收。

14.2.1 地下室防水

1 验收内容:地下室墙面、地面及天棚渗漏情况。

2 质量要求:地下室防水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应不低于2级。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2.2 地下室通道净高

1 质量要求:地下室通道的净高不应小于2m。

2 检查方法: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量测。

3 检查数量:走道净高按10延长米检查1处,但不少于3处。

14.3 其他

14.3.1 烟道、透气孔

1 验收内容:烟道安装及附件。

2 质量要求:烟道表面无开裂;烟道口安装止回阀(应采用耐高温材料)并悬挂出厂合格标识,止回阀阀板摆动灵活,关闭位置准确;烟道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600mm且不低于女儿墙的高度,退层平台上的烟道应超过跃层外开门窗的上口。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钢尺量测。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3.2 通风道

1 验收内容:通风道设置。

2 质量要求:厨房间及无外窗的卫生间应预留通风设施的位置及排风机的位置和电源。

3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3.5 室外墙面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墙面、大角及外墙横竖线条

2 质量要求:无裂缝(无空鼓性龟裂),大角及外墙横竖线条顺直

3 检查方法:距离外墙2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5.0.1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人员不应少于4人,其中安装人员不少于1人。验收人员应符合本规程3.0.3条要求。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15.0.2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 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并依据本规程第3.0.2条要求做好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 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录A),每户验收符合要求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录D);

3 分户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分户或公共部位检查单元,检查小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当场标注并记录。并按本规程第3.0.7条进行处理。

4 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参加验收单位应按附录B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5.0.3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5.0.4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核查分户验收标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每单位工程抽查不少于2户。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15.0.5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住户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附录D)。建设单位保存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供有关部门和住户查阅。

附录1初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注:房间号按附录A-3中附图标注

附录2 初装修与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附录3 初装修与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附录4 初装修与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安装工程)

附录5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附录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

质量标准及评价办法告知书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7)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8)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9)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10)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

后是否有晃动; (11)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12)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塑钢窗检验标准 (1)塑钢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塑钢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塑钢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塑钢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2015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一、编制依据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维护业主利益,并且减少工程投诉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要求等编制的。 二、明确各方职责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第一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组织进行审核确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报监督站备案。 2、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协助解决分户验收中测量、设备、人员、资金等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工作并应及时确认签字盖章。 (二)、监理单位: 1、参加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2、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3、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监理人员。 4、同施工单位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项目和内容。 5、参与分户验收检查评定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项目下发不合格项目处置记录,鉴暑验收意见并签名。 (三)、施工单位: 1、负责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分户验收方案,主要内容有: (1)、明确各方职责 (2)、根据分户验收确定检验批项目的内容的原则,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

1、分户主体结构钢筋砼,砌体设计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柱、梁、板均为C35、C30砼,二次结构为C25砼;砌体为实心烧结砖和多孔砖采用M10、M7.5专用粘结砂浆。 2、分户门、窗设计要求: 分户门为钢质防盗门。 窗为节能彩色断热铝合金型材窗,为断桥隔热中空玻璃,隔声性、气密性、水密性等级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分户地面、墙面、顶棚面层装饰设计要求: 地面面层为水泥砂浆地面,天棚及墙面为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面层。 4、分户屋面(厨房、卫生间)防水设计要求: 本工程屋面采用铺地砖面层屋面和水泥砂浆面层屋面,防水层为两道3厚SBS防水卷材,聚酯胎I型,保温层为颜面保温板。孔洞、管线应事前预埋、 预留,严禁事后打洞,防水层施工时,应先做好节点、附加层和屋面排水比 较集中部位(如屋面与水落口连接处,檐口、天沟、檐沟、屋面转角处、板 端缝等)的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处向上施工。铺贴天沟、檐口卷材时, 宜顺天沟、檐口方向,减少搭接。坡屋面为有组织排水。 5、分户节能设计要求: 外墙采用60厚A级酚醛保温板大模内置。内墙采用聚苯颗粒砂浆保温。 6、分户采暖系统安装设计要求: 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采用公共立管的分户独立式系统。供水、回水立管设于户外公共空间的采暖管井内,并在管井内的进出每户的供回水支管上安装热计量装置及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参考Word)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与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的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形成分户验收记录。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代建)应当先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代建)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本地区有关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四)防水工程质量(应进行屋面淋、蓄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 (五)节能工程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应进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试验,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排水干道通球试验);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应进行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 (八)其它有关规定、标准、合同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

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二、塑钢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塑钢门窗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0年7月1日实施)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室内地面………………………………………………………………… 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2板块楼地面面层………………………………………………………... 4.3木、竹楼地面面层…………………………………………………….. 4.4室内楼梯……………………………………………………………… 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5.1室内墙面………………………………………………………………. 5.2室内顶棚抹灰…………………………………………………………. 6空间尺寸…………………………………………………………………. 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工程…………………… 7.1 门窗工程…………………………………………………………… 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7.3 玻璃安装工程………………………………………………………... 7.4 橱柜工程…………………………………………………………….. 8防水工程………………………………………………………………… 8.1外墙………………………………………………………………… 8.2外窗……………………………………………………………… 8.3楼地面………………………………………………………………. 8.4屋面…………………………………………………………………. 9给排水工程…………………………………………… 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1电气工程…………………………………………………………. 12智能建筑………………………………………………………… 13通风与空调工程………………………………………………….. 14公共部位及其他………………………………………………….. 14.1楼梯……………………………………………………………… 14.2地下室………………………………………………………….. 14.3其他………………………………………………………………. 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附录4……………………………………………………………….. 附录5……………………………………………………………….. 附录6……………………………………………………………….. 附录7………………………………………………………………..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 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 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 二、塑钢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

【免费下载】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释疑-毛坯房篇注:本篇是以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为基础,结合以往交楼经验汇编而成。一、入户门检验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 ,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 ;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 ;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 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 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4)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5)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6)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2.5㎜以内。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房屋建筑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毛坯房篇) 注:本篇是以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为基础,结合以往交楼经验汇编而成。 一、入户门检验 1.检验标准 (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 (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 (5)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门扇对口缝、门扇与门框立缝宽度为1.5~2.5mm; (6)毛坯房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应小于3.5cm; 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入户门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门框检查:门框安装是否牢固平整,门框与墙体连接是否密闭严实,门框表面有无异常毛刺、开裂、破损等情况; (2)门扇检查:门扇有无变形、开裂问题;面漆外观是否完好、表面是否平整;有无明显划伤、嗑撞,距离地面是否考虑预留地面装修做法; (3) 门锁检查:门锁安装是否牢固,钥匙插拔是否平滑、锁芯转动是否自如,各方向锁舌伸缩是否平稳,锁孔位置是否正常; (4) 开启检查:门开闭是否平稳,有无异常阻力及磨损,门锁紧后是否有晃动; (5) 门把手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旋转时有无异常的阻力,表面有无缺损、变形; (6) 密封检查:门扇掩缝是否在 2.5㎜以内。 释疑:一般业主关注比较多的问题是门的外观质量问题,轻微的如小刮花、碰伤等,严重的有面板开裂、深长的划痕等,可能是施工过程中对门造成了损坏,小问题的损坏可以通过现场修补和补油漆进行修复,严重的损坏可以将门返厂维修;入户门与地面的留缝宽度不满足要求(小于3.5cm)时可以要求返厂锯短处理;(注:关于返厂维修和锯短处理的确定一般尽量由物业现场说服业主,一般不随便允诺业主,可请地产工程部评判决定)门锁的问题一般会出现在装修使用期间和业主入住使用期间,如发现钥匙可以通用、锁打不开等问题,经过现场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更换。 二、铝合金门窗检验 1.检验标准 (1)铝合金门窗成品质量: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5mm;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为2mm;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为5mm;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允许偏差为5mm; (3)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4)铝合金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设置的排水孔应通畅; (5)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应力应不大于100N; (6)铝合金门窗玻璃安装质量: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2.业主疑问及释疑 业主一般会针对铝合金的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1)窗框检查:窗框安装牢固端正;窗框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2)型材检查:表面涂层要求颜色和光泽均匀,手感光滑以及是否有划痕、磕碰、变形等。 (3)五金件及开启检查:要求开关自如平稳,推拉自如,轨道件安装牢固,关窗后不漏气。 (4)密封检查:窗扇与窗框、窗扇与玻璃的密封条是否到位、严密,有无破损、断续等问题;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胶条是否完整、有无脱落、破损、裂缝等问题,有无渗漏现象。 (5)玻璃检查:安装牢固、完整、无裂纹及明显划痕。释疑:业主关注比较多的是门窗玻璃的质量问题,可按以下玻璃的检验标准给予合理解释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检验标准 项次项目质量要求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不允许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昆明市房屋分户验收规范

昆明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市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 1.0.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7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2、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8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相关规定,按

(建筑工程质量)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建筑工程质量)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规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individual household acceptance of quality of Fujian residential project DBJ/T13-119-2010 建设部备案号:J11570-2010 主编单位: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0年3月15日 2010年福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0]5号 各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公用事业局:由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主编的《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19-2010,自2010年3月15日起实施。施行中由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 该标准有省厅负责管理。 二0一0年二月一日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空间尺寸 (6) 5 室内楼地面工程 (7) 6 室内墙面面层工程 (8) 7 顶棚面层工程 (9) 8 门窗、护栏与护手、玻璃安装工程 (10) 8.1 门窗工程 (10) 8.2 护栏与护手工程 (10) 8.3 玻璃安装工程 (11) 9 防水工程 (12) 9.1 卫生间与厨房防水工程 (12) 9.2 墙体防水工程 (12) 9.3外窗防水工程 (12) 9.4 顶棚与屋面防水工程 (13) 10 室内给排水工程 (14) 11 电气工程 (16) 12 智能建筑 (18) 13 烟囱道与排气道、穿墙预留管工程 (19) 附录A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20)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