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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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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一

一、案例名称:促销模式的税收筹划

二、案例内容: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率为3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70元。华润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准备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公司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公司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了解不深,于是他们向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两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

(1)让利(折扣)20%销售,即公司将100元的货物以80元的价格销售。

(2)赠送20%的购物券,即公司在销售100元货物的同时,再赠送2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在日后一定时期内购买商品。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以销售100元的商品为基数,假定公司每销售100元商品产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税收筹划效果影响较小,计算分析时不予考虑。

试从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税负影响角度,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分析并作出选择。

【解】:

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

在这种方式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80元,成本为70元。

应纳的增值税=(80-70)÷(1+17%)×17%=1.45元

利润总额=(80-70)÷(1+17%)-6=2.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5×25%=0.64元

净利润=2.55-0.64=1.91元

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

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商场赠送20元商品。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赠送商品成本=20×(1-30%)=14元

应纳的增值税=(100-70)÷(1+17%)×17%+(20-14)÷(1+17%)×17%=4.36+0.87=5.23元利润总额=(100-70)÷(1+17%)-14÷(1+17%)-6=25.64-11.97-6=7.67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应纳的增值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70)÷(1+17%)-6〕×25%=19.64×25%=4.91元

净利润=7.67-4.91=2.76元

案例二

一、案例名称:代销方式影响税收负担

二、案例内容:

宇宙时装公司是全国知名的服装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西服和各种高档时装。2009年,宇宙时装公司所生产的甲品牌高档时装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就与其明确甲品牌时装每套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 000元,代理手续费为每套100元。

通过各种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尽可能扩大市场的占有率,是目前企业营销活动的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在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

清单的当天确认收入。”因此,宇宙时装公司发出时装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理商转来的代销清单时,公司以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记账,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司向代销单位支付代销手续费时,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2010年1月底,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小方应该公司聘请,对其200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安全性检查。经检查,小方对该企业税收的会计核算情况给予认可,但对时装经营的具体操作方式提出了自己的筹划建议。新会计准则把代销收入分为两类来处理:一是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二是视同买断方式。从税收的角度讲,这两种方式的经营效果是不一样的。

1.方式一为收取手续费

收取手续费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按协议约定向委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这是受托方的一种劳务收入,它的主要特点是:受托方通常按照委托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货物,受托方无权决定商品的价格,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存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确认销售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协议约定的比例收取手续费、确认收入。

目前,宇宙时装公司正是采用这种代销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2009年该公司发出甲品牌时装12 000套,至12月底结账时,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合计销售10 000套,则宇宙时装公司2009年度应按销售清单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

借:应收账款 11 7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l 700 000

宇宙时装公司在支付手续费l 000 000元时,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l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2.方式二为视同买断

视同买断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受托方所代销货物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在委托方确定的指导价格范同内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合同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不再支付代销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入商品处理,只在备查账中登记商品的规格、数量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的售价确认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随后,委托方按代销清单确认销售收入。

如果宇宙时装公司采用这种代销方式,则与代理商签订代销协议时,宇宙时装公司可以销售价格每套1 000元扣减代销手续费100元,即以每套900元的价格作为合同代销价格,代理商仍以每套1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销售数量仍为10 000套,那么宇宙时装公司发出时装时的账务处理为:借:发出商品 9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9 000 000

宇宙时装公司在收到代理商转来的代销清单时,应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10 53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530 000

试从纳税筹划的视角,对上述两种代销方式的纳税影响进行分析并作出选择(暂不考虑所得税)。

【解】:

假设服装公司进项税额为P,除代销手续费外的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为C,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两种方案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情况及利润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收取手续费:

宇宙公司纳税情况:

应纳增值税=1000×1×17%-P=170-P 利润总额=1000×1-C-100×1=900-C 代理商纳税情况:

应纳增值税=1000×1×17%-1000×1×17%=0

应纳营业税=100×1×5%=5

利润总额=100×1-5=95

公司与代理商合计情况:

应纳增值税=170-P

应纳营业税=5

利润总额=900-C+95=995-C 视同买断:

宇宙公司纳税情况:

应纳增值税=900×1×17%-P=153-P 利润总额=900×1-C=900-C

代理商纳税情况:

应纳增值税=1000×1×17%-900×1×17%=17

利润总额=1000-900=100(万元)

公司与代理商合计情况应纳增值税=153-P +17=170-P

利润总额=900-C+100=1000-C

方案对比分析:

(1)对服装公司而言,两种方案的利润水平一样,但视同买断方式的增值税税负减少17万。两项合计减少支出18.7元,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流出,有利于公司的资金调度。

(2)对代理商而言,视同买断方式的应纳增值税增加17万,应纳营业税减少了5万,利润总额增加了5万,而且此方案可以给予代理商销售货物的定价权,可以使其根据代销货物在当时的价格水平,随行就市进行促销,从而提升自己的盈利水平,若代理商资金流转困难不大,此方案可以考虑,反之则应放弃。

(3)从服装公司和代理商总体税负的情况而言,若选择视同买断方式,应纳的增值税总额不变,应纳营业税减少了5万,利润总额增加了5万。总体来看,视同买断方式比较有利。

案例三

一、案例名称:运费筹划的思路

二、案例内容:

A企业是从事环保产品甲产品的生产企业,年销售400多万元。由于市场竞争相当激烈,企业处于微利状态。该企业的负责人王经理在与其他企业对有关情况交流后,发现自己的增值税比别人缴的多,总觉得不正常,但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2002年底,王经理请一税务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对企业进行纳税情况诊断。

注册税务师小方对该企业2002年纳税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该企业当年销售甲产品438万元,而缴纳的增值税却有37.23万元,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率高达8.5%,比同行业要高出2个百分点。小方对企业的进项税额流程以及有关费用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发现该企业收受发票不规范,许多项目应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没有取得。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接受的运费发票不规范,该企业全年发生运费38万元,但支付运费时企业索取的都是普通收据,不是运输部门的运输发票,因而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经询问王经理才知道,该企业销售甲产品需要专用设备——槽车进行运输,该企业没有这种专用槽车。而甲产品的购买者B公司自备这种槽车。A企业与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时,是以B公司的入库价格结算的,B公司提供槽车所发生的费用则在甲产品销售价格中扣减,同时提供结算收据。而这种结算收据在A企业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从而导致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明显升高。

针对这个问题,注册税务师小方提出两个方案供企业选择:

方案一:将运输槽车改用专业运输公司的,这样A企业可以取得能够抵扣增值税的运输发票。

方案二:运输仍由B公司负责,但与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时,以A企业的出厂价格结算,从而降低A企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以上方案的筹划效果如何呢?试进行分析并做出选择。

【解】:

方案一:

假设A企业2009年的各项经济指标与2008年相同,我们可以对以上方案进行分析:改用专业运输公司的槽车运输甲产品以后,A企业发生的38万元运输费用可以取得符合增值税管理规定的运输发票。根据规定,A企业可以按7%的抵扣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8×7%=2.66(万元)。

A企业的增值税应纳增值税减少额=2.66(万元)。

筹划后,A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为:(37.23 - 2.66)÷438=7.89%,

该方案使A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下降了0.61% (原8.5% )

方案二:

在与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时,以A企业的出厂价格结算。我们假设两种价格的差额正好是运费数额,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A企业的增值税应纳增值税减少额: 38×17%=6.46(万元)。

筹划后的企业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率为:(37.23 - 6.46)÷438=7.02%。

该方案使A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下降了1.48%(原8.5%)。

【进一步分析】

由于在前面对于方案二的讨论是基于A企业的出厂价格和B企业的入库价格的差额正好是运费数额,但现实情况对此不能确定,因此设两者的差额为R(不含税价,下同),由于运费是不变的,可得:

在方案一中,A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8×7%=2.66(万元)

在方案二中,A企业的增值税应纳增值税减少额:R×17%

令两者相等,即R×17%=38×7%

解得R为15.65万元。

即当A企业的出厂价格和B企业的入库价格的差额为15.65万元时,两种方案税负差异不大;当A企业的出厂价格和B企业的入库价格的差额小于15.65万元时,方案一税负相对较轻;当A企业的出厂价格和B企业的入库价格的差额大于15.65万元,方案二税负较轻。

案例四

一、案例名称: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收筹划

二、案例内容:

甲乙两个企业均为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且是同行,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业务。甲企业年销售额为40万元,年购进项目金额为35万元;乙企业年销售额为49万元,年购进项目金额为44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

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这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为3%。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万元(=40×3%),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47万元(=49×3%),两个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额为2.67万元(=1.2+1.47)。

为了减轻增值税税负,甲乙两个企业目前正在考虑合并,并请注册税务师老李对二者合并后的税收影响进行分析,老李会给对方什么建议呢?

【解】: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

甲企业的不含税增值率:(40-35)÷40=12.5%,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

乙企业不含税增值率:(49-44)÷49=10.2%,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17.65%。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如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9万元(>8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

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40+49)÷(1+17%)×17%-(35+44)÷(1+17%)×17%=1.45(万元)

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67-1.45=1.22(万元)

案例五

一、案例名称: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

二、案例内容:

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主营工程施工,2009年承包了某市区一家建设单位A公司的办公大楼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建筑工程价款为3 500万元(不含设备价款,不含钢筋和混凝土价款,含地面砖、墙面砖及其他人丁料等),同时约定由A公司提供混凝土、钢筋共计3 000万元。其中,A公司提供的混凝土是从当地一家混凝土企业乙公司购得,价款2 000万元。A公司提供的钢筋是从一家钢材生产企业丙公司购得,价款1 000万元。此外,合同还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大楼所需安装的电梯,价款500万元。假设甲公司的工程年底前竣工并进行了成本结算,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此外,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假定当地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为4%,案例中各企业均没有其他业务,不考虑其他事项。

试分析计算目前甲乙丙三家公司的税负(要综合考虑流转税、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并主要站在甲公司立场上提出纳税筹划建议。

【解】:

筹划前: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甲公司:

应纳建筑业营业税:(3500+3000+500)×3%=21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10×(7%+3 %)=21(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400×25%=100(万元)

甲公司当年共应缴纳税费210+21+100=331(万元)。

乙公司:

应纳增值税:1000×4%=4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0×(7%+3%)=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

乙公司应纳各税费合计:40+4+25=69(万元)

丙公司:

应纳增值税:2000×4%=8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80×(7%+3%)=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元)

丙公司应纳各税费合计:80+8+50=138(万元)

甲、乙、丙三公司共应纳税费:331+69+138=538(万元)

方案一:

接原案例,其他事项不变,将大楼所需安装的电梯改由建设单位A公司提供。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计入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因此:

甲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3500+3000)×3%=19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95×(7%+3%)=19.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400+(210+21)-(195+19.5)=416.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416.5×25%=104.125(万元)。

甲公司当年共应缴纳税费:195+19.5+104.125=318.625(万元)。

甲公司可比原来少缴纳各项税费共计331-318.625=12.375(万元)。

乙、丙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发生变化。

方案二:

接筹划方案一,其他事项不变。甲公司为拓展业务,与乙、丙两公司合并成一家法人企业丁公司,原甲、乙、丙三公司分别作为新设法人企业的非法人分公司,不需要办理单独的税务登记,因此新成立的丁公司不仅提供建筑业劳务,而且同时生产混凝土和钢筋。丁公司在对外承接工程时,均在合同中约定使用自产的混凝土和钢筋。丁公司在2009年与A公司签订合同时就不再约定由A公司提供混凝土和钢筋,而是约定由丁公司自行提供,使用其自产的混凝土和钢筋。丁公司对其建筑业劳务和自产货物销售行为能分别核算。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

筹划后的丁公司应纳营业税:3500×3%=10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5×(7%+3%)=10.5(万元)。

本例中,为了便于对筹划前后进行比较,故将企业所得税计算分成建筑业劳务和销售自产货物两个部分。

建筑业劳务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400+(210+21)-(105+10.5)=515.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515.5×25%=128.88(万元)。

丁公司建筑业劳务部分当年共应缴纳税费105+10.5+128.88=244.38(万元)。

筹划后建筑业劳务可比原来少缴纳各项税费共计331-244.38=86.62(万元)。

原乙公司和丙公司生产并销售自产货物所涉及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全部由丁公司承担,且金额与原乙公司和丙公司相比均不发生变化。

应纳各项税费69+138=207(万元)。

筹划后的丁公司比原来甲乙丙三公司共计少纳税费538-244.38-207=86.62(万元)。

纳税筹划前各公司纳税情况

方案一调整后的纳税情况

方案二调整后的纳税情况

该筹划主要是利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即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应分别纳税。因此,就可以省去建筑业纳税人对所用材料缴纳营业税的环节,节约了这部分的营业税。在实际操作中,甲公司如果真正去扩大经营范围也未尝不可,但不如将甲、乙、丙三家公司直接进行合并更方便,这样实质上最终并不影响原企业的实际经营,却可以节约不少税款。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商场销售实务中地增值税作税收筹划地分析.以下是基本概念和相关税收规定: ()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给予购货方价格上地优惠.其税收政策,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可按折扣后地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 税. “营改增”也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折扣后地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名现金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缩短企业地平均收款期,而协议许诺给予企业地一种折扣优惠.折扣地表示常采用如,,N地符号表示. 其税收政策,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指在货物售出后,由于其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原因购货方虽未退货,但销货方需要给予购货方地一种价格折让. 其税收政策,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地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地销售额中扣减. 案例分析如下: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元.年末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送”,即每销售元商品,送出元地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假设增值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率为)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方案二: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赠送折扣券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方案三: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元; 方案四: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地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 【分析】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练习题 案例分析: 1、ABC通讯有限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827.79万元,销售毛利为234.84万元,销售毛利率为28.37%,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共缴纳增值税45.82万元,税收负担偏高,请利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并写出税收筹划的计算过程。 2、甲公司于2005年2月20日以银行存款900万元投资于乙公司,占乙公司股本总额的70%,乙公司当年获得税后利润为50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方案一:乙公司一直保留盈余不分配,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105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方案二: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的30%用于分配,甲公司分得利润105万元,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0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请利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模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应该选择哪种方案,并写明税收计算过程。 3、A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改组,2001年1月兼并某亏损公司B,B 公司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去年亏损为100万元, 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元每

股,股票总数为2000万股(面值为1元每股)。经双方协商,A 公司可以用两种方案合并B公司:(1)A公司以180万股和10 万元人民币购买B公司。(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每股)(2)A 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人民币购买B公司。合并后公司的股 东在合并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变,合并公司每年末弥 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平均 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3%,请利用公司合并的付款支付方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并写 出计算过程。 4、某建筑材料商店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同时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2003年11月,该商店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总收入为50万元,为进行安装装饰工程购进材料45万元(含17%增值税),销售建筑材料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安装装饰作业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那么如何为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工程总收入为60万元,则如何筹划? 5、某零售企业,年销售收入(含税)为15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 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假定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以减轻增值税税负? 6、作家王某欲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去体验生活。预计全部稿 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等费用支出2万元。另,王某在某企业兼职做顾问,收入为每月2 500元。试做出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案例一 一、案例名称:促销模式的税收筹划 二、案例内容: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率为3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70元。华润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准备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公司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公司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了解不深,于是他们向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两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 (1)让利(折扣)20%销售,即公司将100元的货物以80元的价格销售。 (2)赠送20%的购物券,即公司在销售100元货物的同时,再赠送2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在日后一定时期内购买商品。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以销售100元的商品为基数,假定公司每销售100元商品产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税收筹划效果影响较小,计算分析时不予考虑。 试从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税负影响角度,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分析并作出选择。 【解】: 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 在这种方式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80元,成本为70元。 应纳的增值税=(80-70)÷(1+17%)×17%=1.45元 利润总额=(80-70)÷(1+17%)-6=2.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5×25%=0.64元 净利润=2.55-0.64=1.91元 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 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商场赠送20元商品。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赠送商品成本=20×(1-30%)=14元 应纳的增值税=(100-70)÷(1+17%)×17%+(20-14)÷(1+17%)×17%=4.36+0.87=5.23元 利润总额=(100-70)÷(1+17%)-14÷(1+17%)-6=25.64-11.97-6=7.67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应纳的增值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70)÷(1+17%)-6〕×25%=19.64×25%=4.91元 净利润=7.67-4.91=2.76元 案例二 一、案例名称:代销方式影响税收负担 二、案例内容: 宇宙时装公司是全国知名的服装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西服和各种高档时装。2009年,宇宙时装 公司所生产的甲品牌高档时装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宜的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个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经典案例报告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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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 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 (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 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560000(元) (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 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

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 =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 560000-400000=60000(元) 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应: (一)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 乙公司应纳税额=150万元×20%=30万元 丙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元×20%=16万元 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 (二)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

《财务纳税筹划案例精粹》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1、债权人"讨债"为什么要缴税 一、案情简介: A企业长期欠B企业货款,无力偿还。B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扣了A企业一辆小汽车后,下裁定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B企业。B企业多方努力,把小汽车卖了,最终收回货款。 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B企业的纳税进行检查后,认定B企业出售小汽车没有按规定交纳增值税,造成偷税,要求B企业补交税款,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B企业的经理及财务人员都想不通,认为小汽车是A企业的,是替A企业卖了收回属于自己的货款,为什么还要交纳增值税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 二、纳税辅导: B企业被长期拖欠货款,确实是一件让人同情的事。在费劲收回货款后,又引来偷税及被罚的麻烦,疑惑的提出:如果直接收回货款,不就没有这些麻烦对!

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值得让人思考的。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A企业欠B企业货款,如果A企业直接变卖小汽车偿还货款,那么,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收回货款且不用交税,但是这显然不可能;A企业不变卖小汽车,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法院扣了小汽车后,卖了收回车款,裁定书直接把车款交给B企业,那么,该辆小汽车还是由A企业交纳增值税,B企业没有纳税的义务;可事情恰恰相反,法院一旦把小汽车的所有权判给了B企业,由B企业直接出售,那么,不仅A企业要交纳增值税,而且B企业再销售小汽车时,也产生了纳税义务,也要按出售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该案件的发生,给税务机关及纳税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多一些纳税辅导,让纳税人彻底理解税收政策,少走弯路;纳税人平时多注意学习,在处理一些业务时,多与税务机关联系,可以不缴的税就要避免,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2、设备价款和运费分开划算 某机械厂生产重型机械设备,实行订单生产,并由厂家直销。厂家对设备实行“三包”,即供货方负责运输、调试、修理。由于该设备超重超大,全靠汽车运输,运输费用比较大。厂家设有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能开具运输发票。机械厂与买家签订送货制合同,购货方不承担运费(设备价款含运输费用)。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 销售收入650650130065065013006506501300 销售成本575575115055060011506005501150 税前利润75751501005015050100150 所得税24175241754915331615491516153349 净 利 润 5012550125100150673315100150331567100

财会之窗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柳国美

税收筹划现在已经被很多企业所重视,也得到了税务机关的一 定认可,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还没注重这个问题。我个人在工作 中也接触到很多这样的企业,还有的虽有筹划但筹划不够全面,一 方面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资金浪费,另一方面造成经营资金不足、带 来资金压力。现就以下案例进行分析说明: 某企业是一家内资生产型企业,成立于1995年,该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2005年损益表资料如下:全年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销售成本1350万元,营业费用125万元(其中广告费35万元),管理 费用7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18万元,技术开发费3215万元), 财务费用4万元(其中利息支出5万元,手续费3万元,利息收入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7万元,其他业务支出4万元,营业外收入5万元,营业外支出6万元(其中直接捐赠115万元),利润总 额68万元。 纳税调整资料: 2005年工资应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假设该调整数正确),利息支出全部为银行贷款利息,利息收入全部为国债利息收入, 2004年该企业发生技术开发费30万元。 其他资料: A12005年12月30日开具销售发票300万元,货款2006年1月3日收回。有关销售合同如下:销售合同总额600万元,按合同 约定为签定合同日后两天内交货300万元,剩余300万元货物在 2006年1月31日之前交货。收款方式为货物运达购货方仓 库,验 收无误即收款。合同签订日2005年12月30日。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增值税为零(依据为国税发[1995]288号) 企业所得税=(300-270)*33%=99000(元)(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第6号令) 甲公司: 增值税=290/(1+17%)*17%=421367.52(元)

[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 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 ?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案例一 一、案例名称:促销模式的税收筹划 二、案例内容: 华润时装经销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的零售为主,商品销售的平均利润率为3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70元。华润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准备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公司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公司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了解不深,于是他们向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普利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两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 (1)让利(折扣)20%销售,即公司将100元的货物以80元的价格销售。 (2)赠送20%的购物券,即公司在销售100元货物的同时,再赠送2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在日后一定时期内购买商品。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以销售100元的商品为基数,假定公司每销售100元商品产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税收筹划效果影响较小,计算分析时不予考虑。 试从对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税负影响角度,对上述两个方案进行分析并作出选择。 【解】: 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 在这种方式下,商场销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80元,成本为70元。 应纳的增值税=(80-70)÷(1+17%)×17%=1.45元 利润总额=(80-70)÷(1+17%)-6=2.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55×25%=0.64元 净利润=2.55-0.64=1.91元 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 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商场赠送20元商品。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赠送商品成本=20×(1-30%)=14元 应纳的增值税=(100-70)÷(1+17%)×17%+(20-14)÷(1+17%)×17%=4.36+0.87=5.23元利润总额=(100-70)÷(1+17%)-14÷(1+17%)-6=25.64-11.97-6=7.67元 由于赠送的商品成本及应纳的增值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则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70)÷(1+17%)-6〕×25%=19.64×25%=4.91元 净利润=7.67-4.91=2.76元 案例二 一、案例名称:代销方式影响税收负担 二、案例内容: 宇宙时装公司是全国知名的服装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西服和各种高档时装。2009年,宇宙时装公司所生产的甲品牌高档时装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国三十多个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销售。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公司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与各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时,就与其明确甲品牌时装每套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 000元,代理手续费为每套100元。 通过各种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尽可能扩大市场的占有率,是目前企业营销活动的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在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1.2009 年11 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 年12 月到2010 年12 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00 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元) 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含税收入额额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29.1168235%)201(%401%)201()70001000000(%) 201(1%) 201()-(=-?--?-= -?--?= 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168235.29×40%-7000 )×2=920588.23 (元) 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 参考答案: 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 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120 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l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元) 12.3352944]7000%40%) 201(%40120%)-(17000)-(200000[=?-?-?-? ( 2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 ) =(元) =) () (43.228571%20%20-1%20-1%20-11200000???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 + 228571.43 = 563865.55 (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722 .68 元(920588 . 23 一563865.55 )。 2.A 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入),兼营融资租赁业务,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9 年l 月,A 公司按照B 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1 台大型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500 万元,增值税额85 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 )。为此,A 公司准备了两个融资租赁方案(根据有关规定,A 公司外购该项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方案一:租期10 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B 公司,租金总额1 000 万元,B 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 万元。 方案二:租期8 年,租赁期满后,A 公司将设备残值收回,租金总额800 万元,B 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 万元。 计算分析上述两个融资方案的税负: 参考答案: 方案一: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不缴营业税。)则: A 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30.6085%17% 1711000 =-?+ A 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0×( 7 % + 3 % ) = 6.03 (万元)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合同金额。0.3 %。的印花税。 A 公司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 %。=0.3(万元) 因此,方案一A 公司的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663.6%1001000 3 .003.630.60=?++ 方案二:租赁期满后,A 公司将设备收回,即设备的所有权不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应缴营业税,不缴增值税。融资租赁业务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应税营业额。则A 公司收回残值为: A 公司收回残值=(万元)117210 585 =? [注:“公司购入该设备时实际成本为58.8万元,使用年限为10 年,因此折旧率为% 10010 585 ?,在方案二 中预计租期为8 年,则剩余年限为2 年] A 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 800 + 117 一585 ) ×5 % = 16.6 (万元) A 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 7 %十3 % ) = 1.66(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对其他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不征收印花税。因此,A 公司在方案二中应纳印花税为零。 因此,方案二A 公司所承担的整个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99.1%100117 80066 .16.16=?++ 比较以上A 公司的两个融资租赁方案,很显然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3.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 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 参考答案: 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 000 ×20% = 36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l-20 % ) ×20 % = 28 800 (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 000 + 28 800 = 64 800 (元) 所得税税负=% 36%100180000 64800=?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35 %-6 750 = 56 250 (元) 所得税税负=% 25.31%100180000 56250 =? 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8 550 元(64 800-56 250 ) ,税负增加4.75 % ( 36 %-31.25 %)。 4.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 参考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用的简易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是绝对的。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上是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 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15.5万元(100×17 %一1.5)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3 万元(100×3 % )的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均控制在80 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12.5 万元。 5.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生产机械配件。甲企业年含税销售额为40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5 万元;乙企业年含税销售额43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7.5 万元。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3 %。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分析计算两企业应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参考答案: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17 万元(%3% 3140 ?+),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5 万元 ( %3% 3143 ?+),两企业年共应纳增值税2.42 万元(1.17 十1.25 )。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甲企业的含税增值率( %10035 40?-)=12.5 % ,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 20. 05% ,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乙企业含税增值率12.79 % (%10043 5 .3743?-),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20.05 % ,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 税负较轻。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可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53.1%175 .3735%174340=?+-?+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42 一1.53 =0.89 万元 5.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参考答案: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缴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 ×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1—20%)×30%—2000] ×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6.李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09 年,他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 个月,获取报酬30 000 元。那么,对这30 000 元报酬,李先生应该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 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 000 元呢?如何支付对李先生最有利呢? 参考答案: 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0 000 元。劳务报酬收人按次征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50 000 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那么,李先生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0 000×( l-20 % ) = 24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20 % + 4 000×30 % = 5 200 (元) 或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 000×( l-20 % )×30%-2 000 = 5 200 (元) 方案二:分月支付。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 000-800 )×20% = 440 (元) 10 个月共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440×10 = 4 400 (元) 按照分月支付报酬方式,李先生的节税额为: 节税额=5200-4400 = 800 (元) 在上述案例中,分次纳税可以降低税负,其原因在于分次纳税把纳税人的一次收入分为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人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7. 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大型电子设备的销售及售后培训业务,假设某年该公司设备销售收人为1 170 万元(含税销售额),并取得售后培训收人117 万元(含税销售额),购进设备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100 万元。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公式,该公司2009 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 (万元) 1100% 171117 %1711170=+++ [注:由于该公司的售后培训收入与设备销售属于混合销件范围,根据增值税税法的有关规定,其培训收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其计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含税销售额 +1。] 应纳增值税税额=11OO ×l7 %-100 = 87 (万元)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参考答案: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分别为17 %和13 % ,并且实行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计税方法,即仅对增值额进行计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 ) ;而营业税纳税人的税率为3 % , 5 %以及5 %~20 %的幅度税率(娱乐业),以全部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税负的差异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提供了筹划空间。 如果把培训服务项目独立出来,成立一个技术培训子公司,则该子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人,其培训收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 ,则: 应纳营业税税额=117×5% = 5.85 (万元) 设备销售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70100-17%% 1711170 =?+ 共应缴纳的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税额=5.85+70 = 75.85 (万元) 筹划后节约流转环节的税款=87-(70+5.85 ) = 11.15(万元) 8. 某建设单位B 拟建设一座办公大楼,需要找一家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A 的组织安排下,施工企业C 最后中标。于是建设单位B 与施工企业C 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 000 万元。另外,建设单位B 还支付给工程承包公司A 300 万元的中介服务费。按税法规定,工程承包公司A 收取的300 万元中介服务费须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 %的营业税。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A 承包建筑工程业务,A 与B 直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300 万元,然后再以6 000 万元标准将承包的建筑工程业务转包给C ,则A 公司的收人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3 %的营业税。 比较分析两个方案那个节水效果最好。 参考答案: 方案一:A 公司收取300 万元中介费,缴纳服务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300 ×5 % = 15 (万元) 方案二:A 公司进行建筑工程转包,按照承包工程款和转包工程款的差额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税额=( 6300-6000 )×3 % = 9 (万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实现节税额=15-9 = 6 (万元) 显然,A 公司经过纳税筹划,由服务业税目纳税人转变为建筑业税目纳税人, 使原适5%税率收人项目转化为适用3 %税率收入项目,税率的降低使纳税人实现了依法节约税金的目的。 9.某企业新购人一台价值1 000 万元的机器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 年,假定不考虑折旧情况下的企业利润额每年均为500 万元,所得税在年末缴纳,所得税税率25 % ,贴现率10 %。可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也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暂不考虑设备残值。 是完全相同的,分别为1 000 万元、1 500 万元、375 万元,但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使企业前两个年度的折旧费用大幅提高,利润与应纳所得税税额大幅下降;而后面年度的折旧费用大幅下降,利润与应纳所得税税额相应增加,这实际上是一种将部分税款递延到以后年度缴纳的筹划,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可实现相对节税13.204万元(284.250 -271.046)。 10.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参考答案: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17 % ) = 93 . 6 (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19.8%1780%17% 17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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