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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最新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最新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最新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增值税为零(依据为国税发[1995]288号)

企业所得税=(300-270)*33%=99000(元)(依据为国家总局第6号令)

甲公司:

增值税=290/(1+17%)*17%=421367.52(元)

企业所得税为零

甲公司产生了较重的增值税税负。

有人提出这样的税收筹划思路:

首先由乙公司直接用旧设备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设备作价290万元,然后再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用拥有的丁公司的股权抵偿甲公司债务300万元。

上述筹划建议可行吗?应如何筹划?

纳税筹划的基本要素:

计税的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纳税环节、减免税、纳税期限等,其中最关键的要素为计税依据和税率,因为任何一个税种的应纳税额都等于计税依据乘以税率,且该二要素与其他要素间存在着重叠关系,例如减免税优惠就包括税基式(即计税依据)优惠和税率式优惠。纳税筹划自然是围绕上述要素展开的。

本次课程介绍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第二篇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如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或营业额,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账面原值或租金额。

这种方法是纳税人利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自由定价权,以价格的上下浮动作为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或者是利用对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权,从而达到少纳税或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目的。这里的价格既有商品销售价格,也有劳务供应价格、无形资产使用费价格、租金价格等。

关于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计税依据(税基)从某个纳税人转移到另一个纳税人

1、利用享受税收优惠关联企业进行筹划。其目的在于将增值或利润尽可能地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处于低税率地区的企业实现,有时也会反向操作。这种案例主要发生在享受特定优惠政策(如福利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外商投资企业与其股东之间、母子公司之间等。从地域范围上看,既有国际上跨国(地区)间的转移,也有国内跨地区的转移。

对这种方法的限制:日益严密、严格的国际税制和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实体法的规定。

这种方法能够存在的原因:

——纳税人法定的定价自主权以及市场的复杂多样性;

——品牌产品、专利产品等不可比因素的增加;

——衡量无形资产交易价格、特许权使用费等方面的尺度难以掌握;

——二级市场发育的不完善,等等。

在此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是:

——关联交易价格应在一定的合理区间内加以灵活运用,不可过度;

——通过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将获利空间较大的生产环节安排在特定的低税率地区;

-将正常定价与销售折扣与折让相结合;

——合理利用无形资产等交易价格。

——结合必要的预约定价。

(二)将计税依据(税基)从某个纳税期间转移到另一个纳税期间

这种方法存在的基础一是中有关递延纳税的直接规定,二是纳税人可利用对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的灵活选择权,从而调节税基的期间分布。

一般来说,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递延纳税)对纳税人是有利的,但也不尽然。

1、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许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时由于未收到货款,故一般不向客户开具发票,也不确认会计收入和计税收入,自然也不反映应纳税款。而按税法规定,在无特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货款凭据的当天,上述会计处理极易招致税务机关的处罚。如何合理处理上述问题呢?

——纳税人首先应合理利用税法中关于赊销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规定;

——其次,纳税人应妥善处理相关细节问题。

2、结合纳税年度的盈亏情况和应税状况选择收入或所得的实现期间

例:以实物对外投资如何进行筹划。某公司以一座房屋对外投资,账面净值800万元,投资作价1200万元。假定该公司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四年前,有 300万元的未弥补亏损;(2)以前无未弥补亏损,当年正常缴税。(3)当年处于免税年度。在不同情况下该公司应如何选择?如果上述企业为国有企业,还可采用何种策略?

本例生400万元的视同销售所得。

筹划建议:第1、3种情况下选择将400万元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第2种情况下则应尽量选择分五年计税。

筹划依据:有关视同销售及视同销售所得计税的规定,国税发[2004]80号、82号文等。

3、企业重组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问题

为支持企业合理重组,税法中设计了诸多“递延纳税”的规定;而企业重组时如果方法得当,也可以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现以后者为例:

例:Z省的两个自然人在S省某市设立发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在将所购1亿元土地“五通一平”(开发成本及费用约 1000万元)之后,土地市场评估价格已上涨到1.4亿元。现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欲得到该宗地块,如果直接向甲公司购买,则甲公司应纳税款为:

营业税=(1.4亿元-1亿元)*5%=200(万元)

(注:有的地方解释“国税发[2003]16号”文中差额计税的规定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营业税=1.4亿元*5%=700万元。)

土地增值额=15000-10000-600-(10000+600)*5%-180-275-(10000+600)*20%=1295(万元)

土地增值率=1295/13705=9.45%

土地增值税=1295*9.45%=388.5(万元)

企业所得税=(15000-10000-600-180-320-275-388.5)*33%=1068.045(万元)

乙公司应缴契税=15000*3%=450(万元)

鉴于此项交易中较重的税负,有位人士为双方设计了一个“纳税筹划”方案:由乙公司及乙公司的大股东(系一自然人)按经评估后的甲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1亿元(含土地评估增值5000万元)受让甲公司的全部股权,甲公司变更股权后持续经营,并在新股东的主导下进行后续的房地产开发。该人士称:甲公司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股东时,按“财税字[2002]191号”文之规定,无需缴纳营业税;另一方面。,乙公司及其大股东系通过收购其股权间接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而不是通过资产买卖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甲公司无需为土地增值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谓“一举两得”。

交易双方遂依计而行,并一次性支付完交易价款,在变更股权的同时,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从1亿元调为1.5亿元,差额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甲公司经过两年房地产开发、销售,在清盘时进行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清算时,地价成本均按1.5亿元计算。

然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甲企业和乙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作出了如下处罚决定:

1、根据“国税发[1997]71号”文和“国税发 [1998]97号”文的规定:“企业股权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股权重组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和计提折旧。”甲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违反了上述规定,应予补税并罚款;

2、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土地增值额时扣除项目中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在股权变更前后,甲公司作为“纳税人”的身份是连续的,故计算土地增值额时能够扣除的地价只能是最初购入时的成本1亿元。因此,甲公司在土地增值方面也构成偷税,应予补税和罚款。

乙公司向甲公司原股东支付股权交易价款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予罚款。

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1、税法中关于企业重组中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往往是即时征税还是递延征税的规定,而不是应税或免税的规定,故纳税筹划的着眼点一般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2、在税制中,流转税强调征管链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企业所得税则对获得所得的纳税人征税。上例中,甲公司的原股东获得了收入和所得,本应缴纳的税款最终却由股权变更后的甲公司缴纳,甲公司及其大股东由于对税法的一知半

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应是考虑交易活动中各相关利益人的利益,而不是损此益彼。

上述问题是在所有其他类型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中都应注意的。

(三)降低或控制计税依据(税基)

一般来说,降低税基必然降低税额;

而控制计税依据,则是通过合同、票据等形式,将计税依据设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并取得有利的计税效果。

1、货物定价“欲高则不达”

例:某企业一台设备的原值为100万元,已使用半年,账面净值95万元,现予出售,拟定价100.8万元。

上述定价合理吗?应如何定价?

如果上述设备已使用8年,账面净值25万元,该企业拟将其拆废再将残料卖给废物回收公司,估价15万元,这种方式合理吗?

2、不要出现较高的、不利的“推定收入”

例:甲企业用一批原值为120万元、净值为80万元、市价(不含税)为100万元的设备抵偿所欠乙公司的债务140万元。甲公司作(注:简化分录,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

借:应付账款 1400000

累计折旧 400000

贷:固定资产 1200000

资本公积 600000

纳税调整:视同销售所得:100-80=20(万元);

债务重组所得:140-100=40(万元)

乙公司作:

借:固定资产 1400000

贷:应收账款 1400000

纳税调整:债务重组损失:140-100=40(万元)

商品计税成本:100万元。

如果在债务重组时双方不约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会产生什么结果,应如何作纳税筹划?

3、合理规避视同销售收入或所得

视同销售业务是企业的资产转移行为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销售,其本身无现金流入或未取得应收账款,会计上也不确认会计收入,但税收上要求确认应税收入。

例:某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开展“买一赠一”活动,例如凡购其大屏幕彩电(零售价8000元/台)一台的,赠送进价为351元(含税)、市价为500元的电饭堡一只。企业作:

借:营业费用-促销费 300

贷:库存商品 300

对于该企业此类促销行为,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税发[2003]45号”文规定,不但卖出的货物本身要全额纳税,而且赠品也要视同销售,以增值税为例,每台电饭堡应补税:500/(1+17%)*17%=72.65元,主管税务机关共查补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60余万元,并作了50%的罚款。此类业务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将“买一赠一”改为折扣销售。

依据:“国税发[1993]154号”

筹划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4、如何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筹划中,不仅要降低或控制收入,还要尽可能增加税前扣除金额。要达到上述目的,就需要利用税前扣除项目的不同待遇进行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分类:

——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

——限额扣除

——加计扣除

——调减扣除

——分期扣除

筹划思路:规避不得扣除,提高扣除限额,充分利用据实扣除和加计扣除,合理安排分期扣除期限,不放弃调减扣除。

(1)新规下限额扣除与据实扣除转化时的风险区-差旅费、会议费与个人工薪。差旅费、会议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且与个人所得税无关。个人工薪则既与个人所得税有关,也涉及税前限额扣除。

(2)筹划课题:如何充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和限额,如:合理降低过高的个人工薪支出?-企业薪酬计划中个人货币收入与其他福利形式的组合方案,如:

保险:补充、补充医疗、特定工种险;

房贴:老职工一次性房贴、新职工按月补贴;

汽车:私车公用问题。

实物福利问题。

外籍人员的薪酬筹划。

(3)加计扣除项目的巧妙利用-技术开发费与无形资产。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税前不仅可全额扣除,而且还可按实际发生数加计扣除50%;购入无形资产则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摊销。

例:甲公司急需一项生产技术对工艺进行改造,现了解到某高校正进行相关的技术开发。现有两种方案可供甲公司进行选择:一是待该技术研制成功后以200万元购入;另一方案是支付200万元给该高校,委托其开发技术,开发成功后甲公司即如约获得该技术。两种方案孰优孰劣?筹划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4)不得扣除与据实扣除、限额扣除间的转化-赞助、捐赠与资助。赞助在税前不得扣除,捐赠则为限额扣除,而对科研院所和非关联高校的科研资助则可全额扣除。

筹划课题:

某企业在未来五年内计划投入高额的员工培训费用,并且与两家对口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培训关系,但培训费用将远远超过“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限额,对此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5)为缩小税基创造条件-以增加纳税环节为例

问题:为什么一些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超支较大的工业企业均下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例:某机械制造企业(内资企业)2002年度收入总额为1亿元,广告费为220万元,业务宣传费为80万元,业务招待费为100万元。

按现行税法规定,该企业广告费超支额为:220万元-10000万元×2%=20(万元);

业务宣传费超支额为:80万元-10000万元×0.5%=30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支额为:100万元-(1500万元×0.5%+8500×0.3%)=67万元。

该企业需合计进行纳税调增117万元。

销售公司再销售给客户,总价为1亿元。双方商定广告费各支付110万元,业务宣传费各支付40万元,业务招待费由双方各支付50万元。作此处理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不会超支,业务招待费超支情况为:

制造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支:50万元-(1500万元×0.5%+7500×0.3%)=20万元。

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超支:50万元-(1500万元×0.5%+8500×0.3%)=17万元。

业务招待费合计超支37万元。

企业分立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增金额由117万元降至37万元。

(6)是当期扣除,还是分期扣除?

—如何处理好固定资产的修理费支出?

划分日常修理与大修理的原则规定。

日常修理:所耗原材料无需进项税额转出;可当期税前扣除;

(7)合理利用起征点

例:某大学教授王某业余为一企业翻译外文资料,5个月后交稿,企业一次性应付劳务报酬4000元,按税法规定应代扣个税为(4000-800)*20%=640(元)。

筹划方案:由企业逐月向王某支付800元,由于按税法规定,劳务报酬计税系以一个月为单位,且起征点为800元,则该企业无需代扣代缴税款。

第三篇税率筹划

税率筹划的目标是降低应税行为所适用的税率,其主要方法是:

1、在累进税制下对较高级次边际税率的回避;

2、通过税目间的转换改变适用税率;

3、通过税种间的转换改变适用税率;

4、利用税率优惠进行筹划。

(一)降低边际税率

现行税制中有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两种,对于前者,可通过控制超额的额度进行税收筹划;对于后者,可通过控制增值率进行税收筹划。另外,税法还有起征点的规定,纳税人应合理利用这一规定。

例:甲公司承诺支付张某年薪约57600元,分为按月薪支付和年终奖励两部分,张某将取得的收入应如何在两者之间进行分配呢?

按“国税发 [2005]9号”文的最新规定,如果甲公司每月支付张某3800元,则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为15%;年终奖12000适用边际税率最高为10%(确定税率的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12=1000元),且该级次还可再每月增加1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方才进入 15%的边际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应降低月薪标准,加大年终奖份额。

如每月月薪1800元,年终奖36000元,则会出现相反结果。

从规避较高边际税率的角度看,理想的分配方案当然是:每月月薪1800元,年终奖24000元。

在实际工作中,对它们的筹划安排既要考虑个税筹划因素,也要考虑其他因素:

1、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需要。

3、应考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政策。

(二)通过税目间的转换适用低税率

例:甲企业是职工内部持股的有限公司,一般员工月均工资1800元,当年一般员工预计可人均分红2万元,假定张某的个人收入恰好处于平均水平线上。我们将其称为第一种薪酬方案,其个人所得税为:工资税目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800 -800)×10%-25] ×12=900(元);分红税目应纳税款=20000*20%=4000(元),合计应纳税额为4900元。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将张某的部分红利转化为工资收入,则可按10%、15%的低级次税率计税,降低税负。但是,如果企业在年末时再来回头补发工资,调整账务记录,显然有避税之嫌;而如果在年初就增加工资水平,在全年业绩尚未确定之前,又有可能导致“大锅饭”和分配上的矛盾。如果不考虑这些问题,例如每月工资增加到2800元,年终分红降为8000 元,则工资税目应纳税额为:[(2800-800)×10%-25] ×12=2100(元);分红税目应纳税款=8000*20%=1600(元),合计应纳税额为3700元,比第一种方案税负降低1200元。此为第二种薪酬方案。

现在我们设计一个绩效考核方案,假定按该方案张某可得年终奖为12000万元,则全年按月发放的工资应纳税额仍为:[(1800-800)×10% -25] ×12=900(元);按“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12000/12×10%-25)×12=900(元);分红税目应纳税款=8000*20%=1600(元),合计应纳税额为3400元。(注:对“国税发[2005]9号”文中的规定在理解上存在争议,有人认为例中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则应纳税额合计为3675元。)不管如何理解,实行年终奖制度后的总税负都低于前两个方案。

(三)通过税种间的转换适用低税率

1、销售增值?服务增值?-合理采用代购、代销方式。税法对代购、代销都有严格的要求,采用这两种方式时,应注意是否与税法要求相符。代购条件为:受托方不垫付资金;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受托方按发票金额与委托方结账,并另收手续费。

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贸易的公司,现了解到乙公司急购一批化工产品,开价为1200万元(不含税);甲公司的一外省合作伙伴生产该批化工,出厂价(不含税)为1000万元。试比较甲公司自购自销后的税负,并分析此类纳税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方案一:如果由甲公司自购自销,则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其收益和税负为:

毛利=1200-1000=200(万元);

增值税=204-170=34(万元);

方案二:如果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购代销,则其收益和税负为:

手续费收入:234万元;

营业税=234*5%=11.7(万元)

营业税税后毛利:222.3万元。

显然,由于实现了税种的转化,甲公司的税负降低。

问题1:这种方案对乙公司有何影响?它总是可行的吗?

问题2:在何种情况下代购的可操作性较强?

2、合理适用税种和税目,解决好混合销售与兼营问题

例:某建材生产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建材的同时还提供专业的运输和安装服务,一并收取价款,当年销售收入价税合计为1170万元,其中运输劳务收入585000元,安装劳务收入468000元。试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第四篇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分为税基式优惠、税率式优惠和税额式优惠。

纳税人应根据所在地区、行业、生产产品等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合理而充分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谋求税后利益最大化。

1、税率式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都有一些税率优惠即定期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企业应结合自身盈

(2)企业获利的三种常见模式:

——递增模式;

——递减模式;

——正态分布模式。

(3)不同模式下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以递减模式为例。

下图首先针对无任何所得税优惠的企业,红线为收入线,白线为筹划前的成本线,黄线为筹划后理想的成本线,阴影部分为筹划后减少的应税所得。

为达到上述目标,企业应作战略性筹划:

(1)如何选择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固定资产应采取何种折旧方法?

(3)房地合一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筹划;

(4)如何选择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5)如何选择存货核算方法?

(6)如何筹划开办费及其摊销;如何筹划修理费用?

(7)如何选择收入或所得实现的政策?

如果上图系针对一享受“两免三减半”甚至更长优惠期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又应作如何调整?

2、税基式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以技术开发费(研究开发经费)为例。纳税人当期投入的研发经费比上年增长10%及其以上的,可在全额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例:某高新技术企业2002年研发经费为100万元,今后三年计划投入研发经费500万元,由于第一年要购置大量设备,故该企业三年的经费分配计划为:250万元、125万元、125万元。这种计划合理吗?

技术开发费的筹划要点:实现梯级增长。

筹划课题:如何实现技术开发费的梯级增长?

3、税额式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以购买国产设备时的筹划为例。企业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可按投资额的40%抵减投资当年比投资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新增税额。

筹划课题:某企业2004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其中预计设备投资800万元。该企业应注意处理好哪些方面的涉税问题?

4、创造条件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筹划课题:

某软件生产企业自产软件销售收入较大,但因其同时销售硬件及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软件,故自产软件占软件销售收入的比例、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研发经费比例一直未达到规定比例而未能被认定为软件企业,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本文主要针对大型商场销售实务中地增值税作税收筹划地分析.以下是基本概念和相关税收规定: ()折扣销售,即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给予购货方价格上地优惠.其税收政策,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可按折扣后地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应以其全额计征增值 税. “营改增”也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折扣后地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地,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名现金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缩短企业地平均收款期,而协议许诺给予企业地一种折扣优惠.折扣地表示常采用如,,N地符号表示. 其税收政策,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折让,指在货物售出后,由于其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原因购货方虽未退货,但销货方需要给予购货方地一种价格折让. 其税收政策,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地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地销售额中扣减. 案例分析如下: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假定每销售元商品,其平均商品成本为元.年末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拟定“满送”,即每销售元商品,送出元地优惠.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选择:(假设增值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率为)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方案二: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赠送折扣券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方案三:顾客购物满元,商场返还现金“大礼”元; 方案四: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元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商场单笔销售了元商品,各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各自地税收负担和税后净利情况(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方案一:顾客购物满元,商场送折商业折扣地优惠;

税收筹划案例及分析

《税收筹划》教学案例 一、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1 销售激励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基本案情 海岛时装经销公司以几项世界名牌服装零售为主,商品销售平均利润为30%。他们准备在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以扩大该企业在当地的影响。经测算如果将商品打八折让利销售,企业可以维持在计划利润的水平上。在促销活动的酝酿阶段,企业的决策层对销售活动的涉税问题不甚了解,于是他们向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提出咨询。 为了帮助该企业了解销售环节的涉税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决策,海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提出三个方案进行税收分析:方案一:让利(折扣)20 %销售,即企业将10 000元的货物以8 000元的价格销售;方案二:赠送20%的购物券,即企业在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 000元的购物券,持券人仍可以凭购物券购买商品;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企业销售10 000元货物的同时,向购货人赠送2 000元现金。企业决策者根据不同促销方案的涉税情况做出决策。 二、分析点评 (一)筹划分析 现以销售10 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公司每销售10 000元商品发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600元。具体计算分析如下: 方案一:让利20%销售商品。 因为让利销售是在销售环节将销售利润让渡给消费者,让利20%销售就是将计划作价为10 000元的商品作价8 000元(购进成本为含税价7 000元)销售出去。假设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税利情况是: 应纳增值税额=8 000÷(1+17%)×17%-7 000÷(1+17%)×17% =1162.39-1017.09 =145.3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 000÷(1+17%)-7 000÷(1+17%)-600]×25% =63.68(元)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收入-费用=利润,如何少纳企业所得税? 少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应该从收入与费用两个方面入手。 关于收入: 事实上纳税与开具发票存在必然的联系,开票必然纳税,而收入又是开票的前提,现阶段不用开票的情形很少,所以利用不开票来规避收入可操作空间越来越少。 关于成本:体现在损益中的成本主要是营业成本,营业成本一般可划分为三大类,一个是制造成本;一个是购进成本;一个是劳务成本,因而要想使利润边少,必然要求提高营业成本,如何人为提高成本要结合企业的营业特点和所属行业来进行。 关于费用:费用是对所有企业都普遍存在的,种类多样化,支出的可操做性广泛,因为多是企业所得税偷逃和规避的重点。 经典财税讲解28种操作手段…… 核心提示:核定征收之前,相关的费用、材料、成本,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虚拟入帐,特别是原材料,可虚拟进货领用,然后进入成本,进行核定后,相对减少帐面利润。这种方法可以加大生产成本。费用也可如次操作。可将公司之前领用的原材料假设有一部分没有发票购进而直接领用;就有发票的部分转到后期查帐征收时候再进行领用。可至少变相增加成本10%。以后操作方面就需要公司多开材料发票或进行委外加工发票,虚拟加大生产成本。这种操作上目前很多企业在用,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保生产成本在50%左右。并注意稳定性。。 01、工资薪金社保 A、在操作上首先要符合税法上规定的形式的要件; B、签定虚拟用工合同每月申报个税即可;不一定要交纳社保(具体人数自己掌握) C、对于一些签定虚拟合同的员工可做辞退处理,给予补偿这个可在税前列支 D、根据公司的营业业绩可增加10人左右,每人按3000左右设定标准,一年可多列支36万费用。 E、至于新增员工社保问题可在年检上做假的报表进行,目前很多企业都这样做,可行。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税收筹划概论 案例分析题 张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17年,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个月,获取报酬30000元。那么,这30000元报酬是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呢? 答案:若按一次性支付,张先生获取的报酬3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适用30%的税率,则张先生应该缴纳的税额为: 30000×(1-20%)×30%-2000=5200元 若分10个月支付,则每月获得的劳务报酬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适用20%的税率,则张先生一共需要缴纳的税额为: (3000-800)×20%×10=4400元 由于分10个月支付劳务报酬的应缴税额比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应缴税额少800元(5200-4400),则张先生应选择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 第二章公司设立的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题 【案例1】非居民企业税收筹划 在香港注册的非居民企业A,在内地设立了常设机构B。20×7年3月,B机构就20×6年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 000万元,其中:①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100万元;②利息收入450万元,相关费用及税金50万元;③从其控股30%的居民企业甲取得股息200万元,无相关费用及税金;④其他经营收入100万元;⑤可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及税金合计100万元。上述各项所得均与B 机构有实际联系,不考虑其他因素。B机构所得税据实申报,应申报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问题:非居民企业A应如何重新规划才可少缴税? 【分析】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第一次作业: 一,纳税人A购买了100000元的公司,债券利率为10%,纳税人B购买100000政府债券,利率为8%,这两种债券的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AB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计算两个纳税人获得税后收益率是多少?(2)如何选择。 解析:纳税人A:税后收益=100000【1-25】*100%=7.5% 纳税人B:按税法规定,企业购买政府债券免所得税,故投资收益与利率相等为8%。筹划结论:两种债券到期日和风险日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B的投资收益高于纳税人A。 二,一家大公司聘请你作为纳税顾问,这家公司有累积税收亏损,并预计以后几年会维持这种状况,该公司打算在外地建立一家新配送工厂,估计该工厂的投资成本1000万元,公司考虑3种方案: A方案:借入1000万元建厂; B方案: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 C方案:向当地所有者租用厂房; 要求:准备一份简要报告,描述出每种方案的税收结果,在报告中,清你推荐从税收角度分析最有效方案。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分析报告 **企业: 现将该企业成立配送公司的三个投资方案的从税收角度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A方案的分析,企业借入资金100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税前列支可以节所得税,减少了企业税负;但是高负债给企业带来了高风险的同时使企业投资收益大。 B方案的分析,发行普通股筹款1000万元,其股利分配属于税后分配,会使所得税税负增加,但投资风险小,与方案一相比投资收益低。 C方案的分析,厂房租金税前列支可节所得税,同时会减少现金流出量,减低了风险性。 综上所述,从税收角度看选择方案C对降低低税负及风险比较有效。 三、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餐饮店,主要为乙公司提供商业招待服务,甲企业每月营业税为500000元,发生总费用200000元。 甲公司缴纳的营业税=500000+5%=25000(元) 要求:双方企业如何筹划。 解析:如果甲、乙双方进行税收筹划,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兼并,兼并之后原本存在的服务行为就变成了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此,甲公司不再是营业税纳税人,从而节税25000元。 第二次作业 一,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的税收筹划(教材第80页) A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用闲置资金1500万元对外投资,方案有:方案一,与其他公司联营共同创建高新企业A公司占30%预计高新企业每年可盈利30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高新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二,A公司用1500万元购买国债年利率6%每年可获利息收入90万(税法规定:购买国债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1)计算A公司两个方案的投资收益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2005年2006年合计 销售收入650650130065065013006506501300 销售成本575575115055060011506005501150 税前利润75751501005015050100150 所得税24175241754915331615491516153349 净 利 润 5012550125100150673315100150331567100

财会之窗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柳国美

税收筹划现在已经被很多企业所重视,也得到了税务机关的一 定认可,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企业还没注重这个问题。我个人在工作 中也接触到很多这样的企业,还有的虽有筹划但筹划不够全面,一 方面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资金浪费,另一方面造成经营资金不足、带 来资金压力。现就以下案例进行分析说明: 某企业是一家内资生产型企业,成立于1995年,该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2005年损益表资料如下:全年产品销售收入1600万元,销售成本1350万元,营业费用125万元(其中广告费35万元),管理 费用7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18万元,技术开发费3215万元), 财务费用4万元(其中利息支出5万元,手续费3万元,利息收入4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7万元,其他业务支出4万元,营业外收入5万元,营业外支出6万元(其中直接捐赠115万元),利润总 额68万元。 纳税调整资料: 2005年工资应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假设该调整数正确),利息支出全部为银行贷款利息,利息收入全部为国债利息收入, 2004年该企业发生技术开发费30万元。 其他资料: A12005年12月30日开具销售发票300万元,货款2006年1月3日收回。有关销售合同如下:销售合同总额600万元,按合同 约定为签定合同日后两天内交货300万元,剩余300万元货物在 2006年1月31日之前交货。收款方式为货物运达购货方仓 库,验 收无误即收款。合同签订日2005年12月30日。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税收筹划练习题 案例分析: 1、ABC通讯有限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827.79万元,销售毛利为234.84万元,销售毛利率为28.37%,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共缴纳增值税45.82万元,税收负担偏高,请利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并写出税收筹划的计算过程。 2、甲公司于2005年2月20日以银行存款900万元投资于乙公司,占乙公司股本总额的70%,乙公司当年获得税后利润为50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方案一:乙公司一直保留盈余不分配,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105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方案二: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的30%用于分配,甲公司分得利润105万元,2006年9月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乙公司70%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公司转让价为10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为0.5万元,甲公司生产经营所得为100万元。 请利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模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应该选择哪种方案,并写明税收计算过程。 3、A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改组,2001年1月兼并某亏损公司B,B 公司合并时的账面净资产为500万元,去年亏损为100万元, 评估确认的价值为550万元。A公司合并后股票市价为3元每

股,股票总数为2000万股(面值为1元每股)。经双方协商,A 公司可以用两种方案合并B公司:(1)A公司以180万股和10 万元人民币购买B公司。(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每股)(2)A 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人民币购买B公司。合并后公司的股 东在合并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变,合并公司每年末弥 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平均 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3%,请利用公司合并的付款支付方式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并写 出计算过程。 4、某建筑材料商店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同时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2003年11月,该商店承接安装、装饰工程作业总收入为50万元,为进行安装装饰工程购进材料45万元(含17%增值税),销售建筑材料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安装装饰作业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那么如何为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工程总收入为60万元,则如何筹划? 5、某零售企业,年销售收入(含税)为15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 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假定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以减轻增值税税负? 6、作家王某欲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到外地去体验生活。预计全部稿 费收入20万元,体验生活等费用支出2万元。另,王某在某企业兼职做顾问,收入为每月2 500元。试做出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方案设计和论述 一、纳税筹划的简介 纳税筹划就是指税收征纳主体双方运用税收这一特定的经济行为及其政策和法律规范,对其预期的目标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确定其最佳实施方案,为自身谋取最大效益的活动过程。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预期性,目的性,收益性,专业性等特定,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欠税、抗税、骗税、避税最大的区别。纳税筹划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法律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第二,财务原则,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稳健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 第三,。社会原则; 第四,筹划管理原则,有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 具体税种有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以下就是各种税制的不同筹划方法。 二、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依据缴纳增值税。但是为了减少缴税的负担,我们应该对应纳税额进行合理的筹划,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税收。以下就用具体事例来说明怎么合理筹划增值税。 案例一: 某工业企业现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6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但 该公司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只有20 万元(不含税) ,该方案的筹划方法为:若企业 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6.8 万元(60*17%-20*17%); 若企业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8 万元(60*3%) ,有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当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所要缴纳的税款明显比一般纳税人时缴纳的税款少,所以企业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去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公路养护机械的技术开发与制造,公司经营范围:公路筑路养护设备、除雪设备、市政环卫设备、港口设备、铁路养护设备、机场养护设备、特种设备的开发、制造及销售;公路养护施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公司发展至今年产值仅50-100亿元,市场保有量600-700亿元,预计2020年养护机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95亿元-12,975亿元,未来十年平均每年新增配置量将达到近1,000亿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冷吹式机场除雪车、机场跑道除冰液洒布车、机械式综合除雪车等行业高端产品的研发。 二、A公司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分析 A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涉税情况如下: (一)收入及利润 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890,132、77元,比上年增加69,637,942、72元,同比增长52、26个百分点。此外,2011年,A公司在营业外收入方面共盈利10,004,544、57元(主要为政府补助)。2011年全年实现利润76,927,135、7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60,325、91元,降幅71、1%。 (二)费用水平 A公司2011年发生销售成本99,812,049、59元,销售费用18,388,472、57元,管理费用17,198,476、76元,财务费用一3,148,719、35元。2011年列支工资薪金3,802,905、23元,列支工会经费14,185、92元,职工福利费68,679、64元,职工教育经费10,355、00元;列支业务招待费2,104,552、57元,折旧摊销支出875,848、44元。 (三)其她涉税财务指标 2011年,应收账款年初金额为43,199,192、5元,年末余额为63,461,696、12元;其她应收款年初金额为5,881,719、03元,年末金额为6,212,883、27元元,计提坏账准备1,687,505、49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现状及分析 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17%、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08年1月1日实施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 【案例】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范,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宜的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个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税务筹划案例论文

李林公管1101 学号1110670112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娃哈哈企业 摘要: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10年住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下面我们就从它的发展策略及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娃哈哈4个发展阶段的税务筹划策略 1.艰苦创业阶段 娃哈哈成立时,可以选择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作为一般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作为个人独资企业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最高的一档是5万元以上就达到35%的税率,税负对比作为一般小型微利企业而言的20%税率来说是很重的,即使在曾庆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免征额等税前扣除项目)加总起来的税负也比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轻。娃哈哈作为一般企业是明智的,另外校办企业的身份享受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育科研方面的,不征增值税。小学校办企业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在财政部规定的期限内可部分或全部退还已征增值税的照顾。高校后勤集团对本校师生提供的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等等。 2.历史转折阶段 娃哈哈收购了杭州资不抵债的罐头厂,获得了必需的设备厂房,同时吸收国企资产、负债和企业员工等为娃哈哈带来诸多好处。全部接受资不抵债的国企,低价收购,减少成本;承担了国企的负债,用娃哈哈的税前利润弥补,减少企业所得税甚至不用交税;娃哈哈吸纳下岗职工包括高级技工,熟练工人以及高管,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实力;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契税方面,国有企业出售,买受人安置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的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同时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方面还有相应的优惠。 3.西部之光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 ——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获取资金时间价值; ——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 类别: ——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 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 纳税筹划的基础: 客观基础: ——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 主观基础: 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如此,有关各方的税负为: 乙公司: 增值税为零(依据为国税发[1995]288号) 企业所得税=(300-270)*33%=99000(元)(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第6号令) 甲公司: 增值税=290/(1+17%)*17%=421367.52(元)

纳税筹划案例

纳税筹划案例 1、案例资料:某市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甲为生产企业,乙为商业企业,甲同乙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甲委托乙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售价的成本率为60%。目前拟定的代销协议中有两个可选方案:方案一: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乙企业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每代销一件收取代销价格20%的手续费,甲企业以每件1000元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甲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假定甲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乙企业可售出产品1000件,甲按规定取得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分别从甲、乙两个企业的角度来判断上述两个方案的优劣。(除流转税及其附加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判断标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正确答案】 方案一: 甲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20000=50000(元) 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 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1-20%)-1000×1000×60%-5000=195000(元)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1000×17%=0(元) 乙应纳营业税=1000×1000×20%×5%=10000(元) 乙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7%+3%)=1000(元) 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20%-10000-1000=189000(元) 方案二: 甲应纳增值税=1000×800×17%-120000=16000(元) 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000×(7%+3%)=1600(元) 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1000×60%-1600=198400(元) 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800×17%=34000(元) 乙企业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000×(7%+3%)=3400(元) 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3400=196600(元) 从甲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34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8400-195000),应选择方案二; 从乙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76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6600-189000),应选择方案二。 2、案例资料:A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2010年打算将购进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企业B公司生产,对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用为50万元,对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款8.5万元,价税合计为58.5万元。此两种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对外不含增值税销售价均为260万元。问题:假定成本、费用、产品品质等要件都相同,且不考虑生产和委托加工期间费用。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不用考虑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问题:(1)分析委托加工方式下,A、B两家公司应该如何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2)分别计算两种生产方式下A公司的应纳消费税、增值税和利润,指出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劣。【正确答案】 1.A公司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其消费税由B公司代收代缴。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题

1.2009 年11 月,某明星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中规定,该明星在2009 年12 月到2010 年12 月期间为甲企业提供形象代言劳务,每年亲自参加企业安排的四次(每季度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并且允许企业利用该明星的姓名、肖像。甲企业分两次支付代言费用,每次支付100 万元(不含税),合同总金额为200万元由甲企业负责代扣代缴该明星的个人所得税。(假设仅考虑个人所得税) 由于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划分各种所得所占的比重,因此应当统一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元) 税率速算扣除数不含税收入额额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29.1168235%)201(%401%)201()70001000000(%) 201(1%) 201()-(=-?--?-= -?--?= 一年中甲企业累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168235.29×40%-7000 )×2=920588.23 (元) 请对该项合同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 参考答案: 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 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120 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l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元) 12.3352944]7000%40%) 201(%40120%)-(17000)-(200000[=?-?-?-? ( 2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 ) =(元) =) () (43.228571%20%20-1%20-1%20-11200000???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 + 228571.43 = 563865.55 (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722 .68 元(920588 . 23 一563865.55 )。 2.A 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入),兼营融资租赁业务,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9 年l 月,A 公司按照B 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1 台大型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500 万元,增值税额85 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 )。为此,A 公司准备了两个融资租赁方案(根据有关规定,A 公司外购该项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方案一:租期10 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B 公司,租金总额1 000 万元,B 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 万元。 方案二:租期8 年,租赁期满后,A 公司将设备残值收回,租金总额800 万元,B 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 万元。 计算分析上述两个融资方案的税负: 参考答案: 方案一: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不缴营业税。)则: A 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30.6085%17% 1711000 =-?+ A 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0×( 7 % + 3 % ) = 6.03 (万元)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购销合同缴纳合同金额。0.3 %。的印花税。 A 公司应纳印花税税额=1000×0.3 %。=0.3(万元) 因此,方案一A 公司的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663.6%1001000 3 .003.630.60=?++ 方案二:租赁期满后,A 公司将设备收回,即设备的所有权不转让给承租方,按照相关规定应缴营业税,不缴增值税。融资租赁业务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作为应税营业额。则A 公司收回残值为: A 公司收回残值=(万元)117210 585 =? [注:“公司购入该设备时实际成本为58.8万元,使用年限为10 年,因此折旧率为% 10010 585 ?,在方案二 中预计租期为8 年,则剩余年限为2 年] A 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 800 + 117 一585 ) ×5 % = 16.6 (万元) A 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6.6×( 7 %十3 % ) = 1.66(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对其他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不征收印花税。因此,A 公司在方案二中应纳印花税为零。 因此,方案二A 公司所承担的整个税费负担率为: 税费负担率=% 99.1%100117 80066 .16.16=?++ 比较以上A 公司的两个融资租赁方案,很显然方案二优于方案一。 3.个人投资者李先生欲投资设立一小型工业企业,预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 万元。该企业人员及资产总额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2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分析李先生以什么身份纳税比较合适。 参考答案: 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 000 ×20% = 36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l-20 % ) ×20 % = 28 800 (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 000 + 28 800 = 64 800 (元) 所得税税负=% 36%100180000 64800=?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 000 ×35 %-6 750 = 56 250 (元) 所得税税负=% 25.31%100180000 56250 =? 可见,成立公司制企业比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多缴所得税8 550 元(64 800-56 250 ) ,税负增加4.75 % ( 36 %-31.25 %)。 4.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主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服装进行批发,年销售额为10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其中可抵扣进项增值税的购入项目金额为50 万元,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税款为1 . 5 万元。分析该企业采取什么方式节税比较有利。 参考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对这两类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时,其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适用的简易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税负轻重不是绝对的。由于一般纳税人应缴税款实际上是以其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确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则是以全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确定的,因此,比较两种纳税人税负轻重需要根据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来确定。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低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增值率高于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这种平衡关系,经营者可以合理合法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人身份。 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该企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应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缴纳15.5万元(100×17 %一1.5)的增值税。但如果该企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3 万元(100×3 % )的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可以将原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均控制在80 万元以下,这样当税务机关进行年检时,两个企业将分别被重新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照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企业分立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约税款12.5 万元。 5.甲、乙两个企业均为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加工生产机械配件。甲企业年含税销售额为40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5 万元;乙企业年含税销售额43 万元,年可抵扣购进货物含税金额37.5 万元。进项税额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两个企业年销售额均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税务机关对两个企业均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征税,征收率3 %。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分析计算两企业应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 参考答案: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甲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17 万元(%3% 3140 ?+),乙企业年应纳增值税1.25 万元 ( %3% 3143 ?+),两企业年共应纳增值税2.42 万元(1.17 十1.25 )。 根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原理,甲企业的含税增值率( %10035 40?-)=12.5 % ,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 20. 05% ,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乙企业含税增值率12.79 % (%10043 5 .3743?-),同样小于无差别平衡点含税增值率20.05 % ,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 税负较轻。因此,甲、乙两个企业可通过合并方式,组成一个独立核算的纳税人,以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企业合并后,年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53.1%175 .3735%174340=?+-?+可见,合并后可减轻税负2.42 一1.53 =0.89 万元 5. 刘先生是一位知名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请分析刘先生采取哪种筹划方式最合算。 参考答案:对刘先生的60万元收入来说,三种合作方式下所适用的税目、税率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使其应缴税款会有很大差别,为他留下很大筹划空间。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第一调入报社。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刘先生的年收入预计在60万元左右,则月收入为5万元,实际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2000)×30%—3375] ×12=132300(元) 第二兼职专栏作家。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按月平均支付,适用税率为30%。应缴税款为:[50000×(1—20%)×30%—2000] ×12=120000(元) 第三,自由撰稿人。在这种合作方式下,其收入属于稿酬所得,预计适用税率为20%,并可享受减征30%的税收优惠,则其实际适用税率为14%。应缴税款:600000×(1—20%)×20%×(1—30%)=67200(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如果仅从税负的角度考虑,刘先生作为自由撰稿人的身份获得收入所适用的税率最低,应纳税额最少,税负最低。比作为兼职专栏作家节税52800元(120000—67200);比调入报社节税65100元(132300—67200)。 6.李先生是一位建筑设计工程师,2009 年,他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工作时间10 个月,获取报酬30 000 元。那么,对这30 000 元报酬,李先生应该要求建筑单位一次性支付,还是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分10 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 000 元呢?如何支付对李先生最有利呢? 参考答案: 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0 000 元。劳务报酬收人按次征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50 000 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那么,李先生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0 000×( l-20 % ) = 24 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20 % + 4 000×30 % = 5 200 (元) 或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 000×( l-20 % )×30%-2 000 = 5 200 (元) 方案二:分月支付。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 000-800 )×20% = 440 (元) 10 个月共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440×10 = 4 400 (元) 按照分月支付报酬方式,李先生的节税额为: 节税额=5200-4400 = 800 (元) 在上述案例中,分次纳税可以降低税负,其原因在于分次纳税把纳税人的一次收入分为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人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7. 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大型电子设备的销售及售后培训业务,假设某年该公司设备销售收人为1 170 万元(含税销售额),并取得售后培训收人117 万元(含税销售额),购进设备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100 万元。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公式,该公司2009 年度的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 (万元) 1100% 171117 %1711170=+++ [注:由于该公司的售后培训收入与设备销售属于混合销件范围,根据增值税税法的有关规定,其培训收人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其计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含税销售额 +1。] 应纳增值税税额=11OO ×l7 %-100 = 87 (万元) 计算分析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参考答案: 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分别为17 %和13 % ,并且实行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计税方法,即仅对增值额进行计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 ) ;而营业税纳税人的税率为3 % , 5 %以及5 %~20 %的幅度税率(娱乐业),以全部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税负的差异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提供了筹划空间。 如果把培训服务项目独立出来,成立一个技术培训子公司,则该子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人,其培训收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 ,则: 应纳营业税税额=117×5% = 5.85 (万元) 设备销售公司应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70100-17%% 1711170 =?+ 共应缴纳的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税额=5.85+70 = 75.85 (万元) 筹划后节约流转环节的税款=87-(70+5.85 ) = 11.15(万元) 8. 某建设单位B 拟建设一座办公大楼,需要找一家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A 的组织安排下,施工企业C 最后中标。于是建设单位B 与施工企业C 签订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6 000 万元。另外,建设单位B 还支付给工程承包公司A 300 万元的中介服务费。按税法规定,工程承包公司A 收取的300 万元中介服务费须按服务业税目缴纳5 %的营业税。 如果工程承包公司A 承包建筑工程业务,A 与B 直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300 万元,然后再以6 000 万元标准将承包的建筑工程业务转包给C ,则A 公司的收人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3 %的营业税。 比较分析两个方案那个节水效果最好。 参考答案: 方案一:A 公司收取300 万元中介费,缴纳服务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额=300 ×5 % = 15 (万元) 方案二:A 公司进行建筑工程转包,按照承包工程款和转包工程款的差额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税税额=( 6300-6000 )×3 % = 9 (万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实现节税额=15-9 = 6 (万元) 显然,A 公司经过纳税筹划,由服务业税目纳税人转变为建筑业税目纳税人, 使原适5%税率收人项目转化为适用3 %税率收入项目,税率的降低使纳税人实现了依法节约税金的目的。 9.某企业新购人一台价值1 000 万元的机器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5 年,假定不考虑折旧情况下的企业利润额每年均为500 万元,所得税在年末缴纳,所得税税率25 % ,贴现率10 %。可采用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也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暂不考虑设备残值。 是完全相同的,分别为1 000 万元、1 500 万元、375 万元,但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使企业前两个年度的折旧费用大幅提高,利润与应纳所得税税额大幅下降;而后面年度的折旧费用大幅下降,利润与应纳所得税税额相应增加,这实际上是一种将部分税款递延到以后年度缴纳的筹划,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可实现相对节税13.204万元(284.250 -271.046)。 10.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 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 %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 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应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参考答案: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 ( l 十17 % ) = 93 . 6 (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 (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万元) 19.8%1780%17% 17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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